医务科职员绩效考核

医务科职员绩效考核
医务科职员绩效考核

2016年医务科核定在岗人员绩效考核标准

为了加强我科绩效管理工作,体现按劳计酬的分配原则,努力调动全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医务管理,特制定本考核标准。(考核对象:医务科全体核定的在岗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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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彩丽)2、负责诊断证明专用章及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章的管理工作。发印章,发现1次,处罚10分,出现工作失误1次,处罚5分,产生不良后果者按医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处理,必要时交人事科待岗。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于分配的工作任务未完成者,每次扣10分。

3、负责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以及日常事务工作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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