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工学院代表产生办法

北京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工学院代表产生办法
北京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工学院代表产生办法

北京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工学院代表产生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规范北京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工学院代表(以下简称“校学代会代表”)的选举制度,根据北京大学学生会相关规定(以下简称“相关规定”)和《北京大学工学院学生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二条【组织机构】北京大学工学院学生会在校学代会代表选举工作开始前设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其成员包括院常代会会长和院执委会主席团成员,组委会主任由常代会会长和执委会主席共同担任。

第三条【组委会职权】组委会依据北京大学学生会相关规定、工作通知和本办法制定关于校学代会代表的报名、选举和公示等具体工作的程序和日程,并在北京大学工学院学工主页上公示,主持和监督校学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受理对校学代会代表选举过程中违法行为的检举。

第三章选举程序

第四条【报名】符合下述条件的北京大学工学院学生会会员均可向组委会报名参加校学代会代表选举,组委会汇总报名材料后向全院公示。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校规;

(二)品行端正,团结同学,工作能力强,能代表广大同学利益;

(三)自取得北京大学学籍以来从未受过学校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

第五条【选举】当报名人数少于应选人数时,由组委会讨论补选方案;当报名人数等于应选人数时,报名人选自动成为校学代会代表候选人;当报名人数多于应选人数时,校学代会候选人名单由常代会全体会议决定。全体会议遵循以下规定:

(一)报名参加校学代会代表选举的常代表不具备投票资格;

(二)常代表不得委托他人投票,无法参加会议视为弃权;

(三)全体会议结合报名人陈述和报名材料进行无记名投票,每票至多赞成的人数应小于或等于应选人数,否则视为无效票;

第六条【公示】组委会根据相关规定向各班公示校学代会代表候选人名单。

第七条【上报】组委会根据相关规定向校学生会提交学代表候选人名单。

第四章附则

第八条【冲突】本办法如与北京大学学生会相关规定冲突,以北京大学学生会相关规定为准。

第九条【解释】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北京大学工学院学生会常务代表委员会所有。

第十条【生效】本办法自通过次日起生效。

(完整版)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1.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最高权力机构。 2.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按班级人数民主选举产生。学生代表每届任期一年。 3.学生代表大会一般一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可提前举行。 4.学生代表大会的议题是: (1)审查、批准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2)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工作任务; (3)修改学生会章程; (4)审议学生会经费开支预算; (5)选举产生学生委员会; (6)审议其他有关重要事宜。 5.学生代表大会的筹备和召开,由学生委员会负责组织。 6.学生代表权利及义务 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按各班人数按比例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一年,期满改选,可连选连任。代表受全体老师和同学的监督。必要时可由各班委员会决定撤换或补选,但应先得到班主任和学生科的批准,并报学生委员会备案。 (1)学生代表的权力: 学生代表按照规定的程序有权就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充分发表意见,并提出批评和建议: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权对学校有关部门

提出询问。因正当行使民主权力而遭受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控告。 (2)学生代表的义务: 努力学习并模范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及校规校纪,认真努力完成学习任务,在班级工作中起骨干作用,积极听取和反映同学的正当意见和要求,认真做好同学的思想政治工作。 7.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及各部职权 (1)主席 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负责全面工作,了解各部工作进展情况,听取学生和学生代表对学生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汇集各部的议案交委员会讨论,定期向各部通报情况,检查各部的工作落实情况,任免学生会各部部长,主持学生委员会议,协助各部的工作,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宜,定期向团委、学生科介绍学生会的工作情况,听取学校意见。 (2)副主席 协助主席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分别负责学生会各部的工作,听取各部的工作计划,协助各部开展工作,并向主席报告或提交学生委员会讲座决定,经常分析、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动态,吸取会员的意见和呼声,配合主席协调各部关系,主席不在时,行使主席权。 (3)学习部 负责了解全校同学的情况,吸取各班学习委员的汇报,

中国人民大学学生会章程

中国人民大学学生会章程 ,二??八年四月九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人民大学学生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的全校本、专科生的群众组织。 第二条:全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北京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并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北京市学生联合会。 第三条:本会宗旨 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职能~团结带领广大同学努力学习~开拓进取~成为素质全面的、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优秀人才。 第四条:本会的基本任务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带领广大同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发展观~领会其深刻内涵~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活动~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明确自身肩负的历史重任。 2、以把我校建设成为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世界知名的一流大学为目标~调动广大同学参与校园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带领广大同学以各种方式积极参与学校的发展建设。以刻苦钻研、开拓进取、奋发成才的实际行动为将我校建设成为?人民满意、世界一流?大学贡献力量。

3、发扬我校同学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优良传统~树立良好的学风。广泛开展学术实践活动~培养广大同学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科技素质和人文素质。 4、贯彻《公民道德实施纲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投身校园文明建设~倡导积极、向上、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公益活动。 5、沟通广大同学与党和政府及学校的联系~做党和政府及学校同广大同学之间的桥梁纽带。 6、充分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职能。在维护国家利益和学校总体利益的前提下~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具体利 益~及时了解和反映同学的愿望和要求~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同学的合法权益。 7、加强师生、同学之间的相互了解~发展同兄弟院校学生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第五条:本会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所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二章会员 第六条:凡具有中国人民大学学籍、承认本会章程的本、专科生均为本会会员。 条:本会会员的基本义务第七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自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思想。

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学生代表大会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行使民主权力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学生实行自我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它的常设机构是生物医学工程系学生会。学生代表大会是由学工办领导下的学生会负责召开。 第二条学生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主要工作职能: 1、参加一年一届的学生代表大会; 2、审议并选举学生合会干部学生代表; 3、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听取并审议学生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监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4、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评议; 5、通过学生代表大会有权修改并重新实施学生会各项策划。 第四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要接受广大同学监督,并对全体同学负责。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如在任期内,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后,学生会有权取消其代表资格。 第五条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生物医学工程系学生会,全面负责常委会工作,主持常委会日常工作,负责召集并召开委员会议。 第六条召开时间:学生代表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召开时间原则上是每年的三月份、九月份,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迟的,学生会须在重订时

间前两周得到学生代表的确认,否则不予改动。 第二章监票组产生办法 第七条总监票人由学工办老师担任,总监票人有监督、指导监票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监票人名单确定后须提交学工办老师审核通过。 第九条监票人由学生会选举审核通过后产生。 第十条监票人须具备较强的思想政治觉悟,积极向党团组织靠拢,学习成绩优异,生活作风勤俭,在广大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无不良嗜好。 第三章学生代表产生办法 第十一条学生代表由学生会内部按规定标准选拔,并将名单汇总至学生会主席团;在学生会主席团初步审核后,由学工办老师确定最终名单。 第十二条学生代表必须为普通同学;需有基本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养,学习认真刻苦,遵纪守法,自觉贯彻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尊师重教,团结互爱,谦虚谨慎;学习、工作、生活上起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具备强大的集体观念和集体荣辱感;热心于学生工作事业,热情服务师生;善于联系同学,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和沟通能力;服从学工办老师的领导,认真完成上级指派的各项任务。

北京大学工学院 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进程的试行方案

北京大学工学院 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进程的试行方案 一、为规范博士研究生培养,根据《北京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 规定》、《北京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综合考试的暂行规定》和工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试行方案。 二、工学院博士研究生包括五年制直博生、四年制普博生(硕士起点)和硕博 连读研究生。 三、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进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成立博士生指导小组并 制定培养计划、课程学习、学科综合考试、学位论文选题、学位论文预答辩与评审、学位论文答辩。 四、成立博士生指导小组并制定培养计划:博士生入学两个月内,导师负责成 立博士生指导小组,并任组长;导师和指导小组制定培养计划,填写培养计划表;指导小组名单及培养计划表经学科点负责人签字后,在进入博士学习当年12月31日前交研究生教务。转换导师、专业的博士生,应于确定新导师所在学期结束前提交新的指导小组名单及培养计划表。 五、课程学习:博士生根据专业培养方案进行课程学习,参加综合考试前应修 完所有必修课和学位所要求的学分。 六、学科综合考试:学科综合考试是博士研究生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由各二 级学科点统一组织进行。其具体要求为: 1,时间:每年春季学期考试周结束后一周(通常为校历第19周,7月上旬)组织综合考试,直博生在二年级参加,普博生在一年级参加,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转博后第一年参加,转学科点的学生需在转学科 点后一年内(重新)参加新学科点的综合考试。逾期未考者按《北 京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综合考试的暂行规定》作不合格处理。因故 不能如期参加综合考试的,需在3月15日前由博士生提出申请,导 师和学科点主任签署意见,报主管副院长批准后推迟一年参加,每 个学生至多申请推迟一次。 2,内容和形式:综合考试采取闭卷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方式,总分100分,其中笔试占40-50分,口试占50-60分;笔试原则上以考察专 业必修课相关的基础理论、相关学科知识为主;口试应包括对学生 所在研究方向的学科前沿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考察。 3,组织:综合考试委员会主席须为教授,原则上由二级学科点负责人担任,考试委员会由本学科点及相关学科至少5位教授或副教授(或 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根据学科情况可邀请1-2位外单位专家作 为成员;如有综合考试委员会主席指导的博士生参加考试,其综合 考试的口试部分应事先指定委员会其他教授负责主持,该教授作为 该生综合考试记录中的委员会主席签字。学科点至迟于考试前2周 将考试委员会组成、考试范围提交主管副院长审核批准,否则考试 无效。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学科点将笔试试题和考试结果提交学院, 主管副院长审核后学院统一公布结果。 4,结果:综合考试成绩分为通过与不通过两种。总分低于70分或笔试低于笔试考卷满分60%的,为综合考试不合格。综合考试不合格者, 参加学科点9月下旬组织的补考,补考未通过者按学校学籍管理规

学生代表大会方案#精选.

学生代表大会方案一.大会目标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学生会的干部队伍建设,选拔一批品学兼优,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组织能力的学生干部,更好的为构建和谐校园服务,同时继续发挥校学生会在学校发展及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中的积极作用,经院团委研究决定,根据《清远市技师学院学生会章程》本着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于4月份举行第十二届学生代表大会。具体方案如下: 二.组织结构 1.领导小组:院团委书记王锋书记、陈倩书记 2.统筹委员会:何文飞、潘少波、文秋燕 3.工作组 A宣传组:组长何伟 组员宣传部部成员 B会务组:组长黄家彬 组员人事部成员 C代表资格 审查组组长王慧婷 组员秘书部成员 D资料组组长林伟杰 组员外联部成员 三.大会附件 附件1 第十二届学生代表大会花名册

附件2 第十二届学生代表大会候选人名单 附件3 第十二届学生代表大会选举方式 一.根据<<清远市技师学院学生会章程>>、<<清远市技师学院生学生代表大会章程>>,结合清远市技师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清远市技师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的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三.本次大会选举清远市技师学院学生会主席1名,副主席2名,秘书部,学习部,外联部播音部,人事部,宣传部,文体部,各部分别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 四.本次选举校第十二届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采取候选人数同应选人数相等的办法,进行等额选举。秘书部,学习部,外联部,播音部,人事部,宣传部,文体部各部部长,副部长均采取差额选举方式。 五.本次大会各项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提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提请大会进行选举。

六.大会选举时,出席会议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代表的三分之一,方可进行选举。 七.大会选举设监票人5名,其中总监票人为1名。监票人由各代表团从非候选人的第十二届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中推选,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在监票人中提名,一并提请大会通过。 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选举时的发票,投票,计票进行监督。大会选举工作人员由大会主席团指定。八.本次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代表对于确定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弃权。代表对选票所列候选人表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划“o”,表示反对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划“x”,表示弃权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不划任何符号。 九.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选票填写模糊,字迹不清等疑难问题,由总监票人裁定,并向大会执行主席报告。 十一.大会执行主席根据总监票人报告的投票结果,向大会宣布选举投票是否有效,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十二.本次大会选举采用人工计票的方法,候选人获得。应到代表过半赞成票的,始得当选。 大会执行主席根据总监票人报告的计票结果,向大会宣布当选人名单。

江南大学学生会章程

江南大学学生委员会章程(修正案) (草案) (江南大学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1年12月18日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江苏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无锡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并结合我校学生会工作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江南大学学生委员会是受校党委、省学联领导,在校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的群众性组织,是校党委、行政部门与学生之间相互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本会在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三条本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作为行动指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和带领我校广大青年学生,为把我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而奋斗。 第四条本会的主要任务: (一)团结和引导全校同学朝着成为“学术大师、行业中坚、治国栋梁”的目标而努力奋斗,成为热爱祖国、热爱江南大学,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 (二)充当学校党政机关与广大同学联系的桥梁与纽带,在维护国家与学校整体利益的基础上,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通过学校各种正规渠道,反映同学们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及时、准确地向广大同学传达学校的精神,参与有关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 (三)维护校纪校规,继承和发扬我校“笃学尚行、止于至善”的校训,倡导良好的学风,建立学校良好的教学、生活秩序,优化育人环境; (四)倡导和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业余科技、文体、社会实践活动,努力为同学服务; (五)促进全校各民族、各地区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加强与兄弟院校之间的交流,促进同学对社会各方面的了解。

大学学生会章程 制度 工作职责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生会

目录 (一)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设置 第三章会员及工作管理制度 第四章附则 (二)附录 学生会工作细则 例会制度 考勤制度 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综合测评制度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学生会)是全院学生的群众组织,在系党委直接领导和系团委、系学工办具体指导下独立工作,是全院学生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的执行机关。 第二条院学生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院学生,成员通过院学生代表大会行使权力。院学生会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所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三条院学生会的指导思想 在党委和团委的正确领导和学工办的悉心指导下,高举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育“四有”新人为根本目标,始终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同学”的宗旨,认真抓好学生思想教育、文明创建、校园文化、维权保障和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大力推进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理念,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广大学生提供一个驰骋理想,激发灵感,展现自我的天地。 第四条院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引导同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 2)发扬我院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优良传统,树立良好的学风,广泛开展学习、实践和课外学术活动,坚持走与实践相结合的道路,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3)积极投身三个文明建设,倡导积极、向上、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公益活动; 4)维持广大同学与党、团及学院的联系,做其间的桥梁和纽带; 5)加强院民主建设,调动广大同学参与校园民主管理的积极性;

学生会代表大会所需文件

高校学生代表大会所需文件清单及范本 第一篇、文件清单 1、关于召开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2、大会筹备委员会名单 3、关于选举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和对新一届学生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人选进行提名工作的通知 4、大会筹备情况的说明 5、大会须知 6、大会日程安排 7、大会主要议程(草案) 8、大会秘书长名单(草案) 9、大会主席团及执行主席名单(草案) 10、大会主席团议事规则(草案) 11、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 12、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 13、大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名单(草案) 14、大会总监票人及监票人名单(草案) 15、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16、大会开幕词 17、工作报告 18、关于章程修改的说明(草案) 19、《大学学生会章程(修正案)》(草案) 20、关于征集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提案的通知 21、大会关于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22、大会提案工作报告(草案) 23、大会闭幕词 24、大会代表名单 25、新一届学生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的说明 26、新一届学生会常务委员会候选人名单及简介 第二篇、相关文件范本 关于召开×××大学第××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范本] 各系团总支、学生会: ×××大学第××次学生代表大会于××年×月召开,至今己经两年。根据《×××大学学生会章程》关于“学代会每两年举行一次”的规定,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报经市学联、校党委及校团委批准,定于××年×月×日召开×××大学第××次学生代表大会。 大会的主要议程有:1、审议×××大学第××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2、修改《×××大学学生会章程》;3、选举产生×××大学第××届学生会常务委员会。 ×××大学第××次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是我校广大同学政治生活中的一件

北京大学工学院留校学生出入校园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大学工学院留校学生出入校园管理办法(试行)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北京市及北京大学疫情防控有关政策,在保障留校学生健康、校园秩序稳定的前提下,促进留校学生顺利开展生活、学习所需必要活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当前防控要求,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留校学生因必要事项外出,不应进入疫情高、中风险地区(动态更新,请随时掌握)。如出校后去往中高风险地区,按防疫要求学生将不能回校。 第三条所有留校学生因任何事项出入校园均需提前向学院进行申请,获得审批通过后方可在指定日期,进行出入校活动,活动过程需确保“两点一线”,完成出入校活动后进行轨迹核验。 第四条学生外出全程做好防护,公共场所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不聚集,注意保持手部卫生,注意饮食健康安全,尽量不在校外就餐等。 申请条件 第五条留校学生有以下事由,可向院系申请出入校园各园区,由学院进行审批: (一)就医、就业面试笔试、就业体检、就业签约、签证办理等事由; (二)因学业、科研等事项须前往主校园以外的力学大院、技术物理楼、方正大厦、圆明园等主校区外科研办公区域; (三)居住在万柳、畅春园、中关新园、圆明园等宿舍区的留校学生前往燕园。 第六条留校学生的其他出入校园需求,按“一事一议”由

院系提交学生工作专班审批。 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第七条留校学生每次出入校园各园区,除特殊紧急事件外,均需在前一天下午5点前填写微信小程序报名工具“工学院留校学生出入校园各园区申请表”。 第八条填写申请当天晚上8点前将收到“审核通过”或“审核不通过”通知。 (一)如申请审核通过,则可在指定的出入校园时间通行; (二)如申请审核不通过,则可与学工办老师联系了解具体情况。 第九条出入校园各园区学生须确保“两点一线”,全程做好轨迹记录,可考虑选用运动记录软件。学生须提供延伸到校门内一段距离的记录轨迹。入校时需出示给保安核验,行程完成后需将记录截图在当天晚上10点前上传至微信小程序报名工具“工学院留校学生出入校园各园区行程核验”,如未及时上传,将影响后续申请出入校园资格。 出入流程 第十条已进行东门入校人脸识别信息录入的同学申请前往实验室,审核通过后,可前往实验室,下午6点统一在东门集合后返回校内。 第十一条已进行东门入校人脸识别信息录入的同学因就医、就业等需求前往实验室外的其他区域,以及未进行东门入校人脸识别信息录入的同学申请出主校区,可选择东南门或西门出入,

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文件

关于召开湛江市***学校第三次学生 代表大会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各级学生会组织建设,增强学生会组织凝聚力,提高我校学生民主实践能力,为学校建设和发展贡献力量,根 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以及《湛江市少林学校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会工作的实际情况,经湛江市少林学校 第三届学生会研究,并报校党委、市学联批准,拟定于2017年5月 中下旬召开湛江市**学校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 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系统回顾总结近年来 我校各级学生会组织在思想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服务青年成长成 才和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规划部署下一阶段我校学生 会工作,继续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工作原则, 全面推进我校学生会事业的创新发展,为把我校建设成为现代化高 水平综合性大学及美丽校园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大会主要议程 1.审议通过湛江市少林学校学生会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湛江市少林学校学生会主席; 3.做关于学校建设的提案处理的说明; 4.表彰学生会系统工作优秀个人。

三、大会代表选举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湛江市少林学校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并兼顾代表性和广泛性、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产生代表。 各级学生会组织按照《湛江市少林学校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产生办法》,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自下而上推荐和选举本次学代会代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级学生会组织、广大青年学生要充分认识本次学代会的重要意义。学代会是我校广大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本次学代会是在我校建成八十周年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肩负着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历史使命。要通过学代会的胜利召开,进一步加强我校各级学生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全校学生的民主实践能力。 (二)认真组织。学代会筹备工作在校党委和市学联的领导下,在学校有关部门的支持协助下进行,由校学生会具体负责实施。成立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项会议 筹备工作。各级学生会组织要按照第三次学代会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精心组织,充分发动,认真学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湛江市少林学校学生会章程》,认真组织代表选举和推荐华南师范大学学生会主席候选人,确保本次学代会的胜利召开。

校学生会章程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章程。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做好桥梁纽带作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第二章自身建设 一、校学生会成员应以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为宗旨,以维护学生权益为依托,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同学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校学生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校学生会成员应自主拓展文化知识,提高思想深度,以身作则,出色地完成学习任务。 具体要求如下: 1.以每学期期末的成绩为依据,挂科数达三科以上或成绩占全班的比例三分之二之后的成员需由部长对其进行劝退。考试作弊或违反纪律者,一经查证,开除学生会。 2.挂科数小于或等于两科,根据其部长给予的评价及在学生会的日常表现酌情处理。考察期为两周,表现良好可以继续留任原职。下

一学期的成绩不允许有挂科情况。成绩占全班的比例10%之内的评优优先。 第三章工作要求 一、学生会主席团及各部部长应具有敏锐的目光,努力解决同学们反映的问题,积极的去了解同学们面临的各种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并提出可行性意见,认真指导全局工作,能够行之有效的解决问题。 二、学生干部要积极配合老师的工作,优质地完成老师下达的任务,加强与本部门成员之间的沟通与指导,做到各部门之间工作目标的一致,干部之间的友好、平等、互助。 三、学生干部平时要注意文明礼貌问题,尊重师长,体现自身文明素养。 四、学生会成员一学期内无故三次以上不参加部门内部有关会议,不做分配的工作或涉及其他影响、损害学生会工作的干部、干事,经学生会主席团、各部部长(副部长)会议通过,报经团委审核、批准、备案后,由团委、学生会出具书面材料免除其所任职务。 五、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六、对存在破坏学生会整体和谐氛围,影响学生会工作,存在拉帮结派破坏秩序的行为给予开除学生会的处分。 第四章例会制度 一、校学生会进行每月一次例会制度。月初,各部门的负责人须

学生会章程心得体会

学生会章程心得体会 学生会是一个服务广大师生,锻炼学生能力,创建和谐校园的组织,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生会章程心得体会,供大家学习和参阅。 学生会章程心得 开学初,看到院学生会招新的海报,我便有了踊跃欲试的冲动,凭着这份冲动,以及一份天生的自信,我参加了竞选大会,根据自身特点,个人爱好以及专业需求,我选择了礼仪部,并且表示愿意服从组织调配,因为我知道无论哪个部门都可以锻炼人。 学生会是一个服务广大师生,锻炼学生能力,创建和谐校园的组织,能够最终成为其中的一员是我的荣幸,也是组织对我的肯定,所以当我在公布榜上找到我的名字时,心里感到无比的激动和自豪。既然组织给了我一个展现自我的平台,那么我就要干出一番作为。但是一转眼一学期就要结束了,回想这一学期来,我为组织做的事实在太少了,而领导给予我们的关心和帮助却实在太多了。在已经召开的两次会议中,两位主席教会我们如何把自己的工作做好,并且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我们的不足,循循

善诱,指导我们如何去改正,看到他们在百忙中还不忘对我们关心,我心里面感到很温暖。做事情的热情也立刻大幅度增长。 虽然我进院学生会的时间不长,但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她。我知道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会得到更多更好的锻炼,因为她有好的领导、好的宗旨、好的服务信念、好的组织机构,撇开其他不说,单拿我所在的礼仪部举个例子吧,虽然这个部门还很年轻,但她有着明确的办事宗旨,能够在自身组办一些活动的同时协助其他部门办好学生会举办的各项活动,而且部长对下属也很关心,每当有活动或会议时,部长会不厌其烦地给每个成员发信息,并且遇到成员时不会忘给她们适时的提醒,虽然这些事情都很小,甚至微不足道,但是殊不知水滴虽小却可以反射太阳的光辉。事情虽小却体现了部长们自己本身的良好素质以及学生会良好 的办事作风。 短短的三个月已经过去,但是这段时间里学生会所举办的各项活动却深深的烙在我的记忆里,各个部门都能积极的举办活动以达到服务师生,甚至服务社会的目的,在这个过程中,不但锻炼了我们的办事能力,组织能力,交际能力,更拓展了我们的视野,给予了我们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这让学生提前适应了社会,为以后的工作打下了夯实的基础,学生会不愧是一座连接学校和社会的桥梁。

大学学生代表大会章程

大学学生代表大会 章程

**大学学生代表大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大学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校学代会)是全体学生在校党委领导、校团委指导下行使民主权利和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拓宽学校和学生联系的重要渠道。 第二条校学代会的常设机构是校学代会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第三条校学代会的基本任务: (一)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全力配合学校引导广大学生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带领广大同学自觉地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和建设者; (二)积极倡导和鼓励我校学生进行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培养学生民主意识、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配合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大力开展以提高学生的学术水平、文化修养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为重点的校园文化活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四)代表学生参与关系到广大同学切身利益的学校公共事务的民主管理,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第四条校学代会是在校党委领导下和校团委指导下,按照本章程的规定程序行使职权。 第五条校学代会的一切活动以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和法规为最高准则,在法律的允许范围内开展。 第六条校学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 第七条校学代会行使如下职权: (一)审议和经过校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二)审议和经过校学生会的工作计划; (三)讨论和决定校学生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四)制定、修改校学代会章程,并监督章程的实施; (五)选举新一届校学代会委员会委员; (六)校学代会有权罢免其委员会委员;罢免案须由三分之一以上的校学代会正式代表或三分之二以上校学代会委员会委员提出,经二分之一以上校学代会与会代表经过。

2012年北京大学工学院夏令营部分学生名单

姓名性别申请专业所在学校 1 高安康男航空航天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2 江贤洋男航空航天系西北工业大学 3 李妍女航空航天系西北工业大学 4 蒲晓航男航空航天系西北工业大学 5 王景女航空航天系西北工业大学 6 温济慈男航空航天系山东大学 7 叶会林男航空航天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8 郁思佳女航空航天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9 周迪男航空航天系西北工业大学 10 朱亚路男航空航天系四川大学 11 邹腾达男航空航天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12 潘杰云男航空航天系北京大学 13 冯亚杰男航空航天系北大工学院 14 沈欢男航空航天系北大工学院 15 代冲男航空航天系北大工学院 16 黄少虎男航空航天系北大工学院 17 王长显男航空航天系哈尔滨工程大学 18 尚海江男航天航空系哈尔滨工程大学 19 鲍衍地男管理科学与工程北京理工大学 20 陈更女管理科学与工程同济大学 21 陈诗洋女管理科学与工程内蒙古大学 22 丁金想男管理科学与工程北京理工大学 23 杜迪康男管理科学与工程厦门大学 24 费佳燕女管理科学与工程浙江大学 25 冯婧媛女管理科学与工程大连理工大学 26 洪进锦女管理科学与工程浙江大学 27 黄敏慧女管理科学与工程四川大学 28 黄泽文男管理科学与工程南开大学

29 柯晨旭女管理科学与工程华南理工大学 30 李义刚男管理科学与工程南开大学 31 林森男管理科学与工程西南交通大学 32 马红占男管理科学与工程中国矿业大学 33 米雪女管理科学与工程西南交通大学 34 权雪菲女管理科学与工程北京邮电大学 35 尚雪莉女管理科学与工程辽宁大学 36 汪必驹男管理科学与工程华中科技大学 37 王琛女管理科学与工程北京交通大学 38 王憧憬女管理科学与工程北京科技大学 39 王飞帆男管理科学与工程浙江工业大学 40 王晓林男管理科学与工程东南大学 41 魏嫄女管理科学与工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42 薛羽翔男管理科学与工程同济大学 43 于欣女管理科学与工程山东大学 44 赵亚萍女管理科学与工程南昌大学 45 周雷女管理科学与工程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46 宫帅女管理科学与工程南开大学 47 陈冰洁女管理科学与工程北京师范大学 48 郑杰慧女管理科学与工程北京师范大学 49 高红强男管理科学与工程北京大学 50 薛姣女管理科学与工程北京大学 51 李纪琛男管理科学与工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52 黄麟植女管理科学与工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53 罗楠女管理科学与工程北京大学 54 钟恒森男管理科学与工程北京大学 55 任琦鹏男管理科学与工程北京科技大学 56 胡畔女管理科学与工程中南大学 57 孟庆辉男管理科学与工程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58 甘洋科男管理科学与工程北大工学院 59 单婷玉女管理科学与工程北京科技大学 60 刘雨男力学(先进材料与力学)天津大学 61 张晏硕男力学(先进材料与力学) 西南交通大学

学生会章程总则

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学生会性质 学生会是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是每所学校不可或缺的部门,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是学校进行德育工作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的一支生力军。是联系学校与学生的纽带,是学校了解学生情况的主要途径和方式。学生会坚决拥护学校党团组织,校委会的各项决议,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向上,为把我校建设成为全县一流的文明集体而奋斗。 学生会基本任务是:坚定不移的执行学校,学生科的指示。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并在学生科的领导下,不断发展壮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适合学生特点的活动。关注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切实为学生服务。及时向学校反映学生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学生的人格尊严和各项合法权益,坚持独立自主,相互学习,互相帮助的工作作风。同时站在学校管理工作的前沿,为落实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学生思想素质,充分发挥组织的作用,通过积极有效、内容丰富、生动有趣的活动使学生在活动中学习知识,锻炼能力,增强自信心,树立远大理想并能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 学生会要不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定期组织学生学习课外知识,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增强学生的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强精神。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观。努力帮助学生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吸取和借鉴一切文明成果,抵御一切不良思想侵蚀,不断提高广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把学生会建设成为我校工作的得力助手。 第二章、学生会组织机构 学生会设主席一名,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设副主席一名,协助主席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学生会内设学习部,,文体部,,生活部等部门,分管内部工作,各部设部长一名,根据工作需要设成员若干名。 第三章、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 一、学生会全体成员要做学生的表率、楷模,认真发行学生干部的各项职责。须具备以下条件:立场坚定,积极进取,敢于斗争,品行高尚,团结同学,诚实谦虚,刻苦学习,成绩优异,工作勤奋,勤于思考,真抓实干,作风扎实,实事求是,以身作则,口才出众,表达清晰,举止文明,服务至上。 二、学生会的各级组织负有协助学生科管理学生的职责,同时加强学生会干部的培训选拔工作。

学生代表大会流程

学生代表大会流程 一.活动目的及意义 为适应新时期的工作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学生会工作体制,充分体现学生会是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利益的重要组织,特此我们广泛征求学生会干部和学生代表对学生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总结以往各届学生会的工作经验,特此举办此次学生会代表大会,目的是为讨论通过新一轮学生会章程,增强学生会工作的透明度和同学参与程度,使之进一步发挥出更大的组织能动作用。 二.活动主题 ········学院学生会代表大会 三.活动时间 2011年5月6日中午12:30 四.活动地点 一教1102 五.主办单位 ········学院学生会各部门干事代表 六.活动对象 ········学院学生会 七.活动流程 前期: 借用校团委学生会章程由主席团成员对学生会章程进行讨论修改。 中期: 召开学生会代表大会对学生会章程进行第二次修改确定。(注:学生会代表大会主要由各个部门优秀干事组成,办公室4名,其它各部门3人。) 后期: 交由院领导进行最终修改及审核,确定最终学生会章程。 八.场地申请 前期: 大会时间确定后,由主席团向院领导处提出活动申请,场地申请,并准备好举办大会的程序资料。 中期:与管理人员取得联系,确定PPT播放器,话筒等设备是否具备,是否良好以及

如何操作等。 九.大会开幕式 (1)·宣布大会开幕,全体学生会部门代表起立唱国歌。 (2)·介绍到会的领导及来宾 (3)·领导致大会开幕辞 (4)·院学生会主席作发言报告 (5)·院学生会副主席分发由由主席团讨论修改后的学生会章程至各部代表 (6)·经学生代表讨论对学生会章程进行第二轮进行修改。(此环节举手表决,一般代表举手通过即通过。) (7)·投票表决通过后,由主席团确立第二次修改章程内容。 (8)·闭幕词。 十·注意事项 (1)·办公室安排两个人对大会整个过程进行拍照,安排到的人员必须及时到位。 (2)·会场布置遵循“大气”“简洁”的原则 (3)·每位领导及各位代表的位置上摆放相应的省份名牌及矿泉水。 (4)·由负责场地的布置。 (5)·由生活部将物品负责归还原样 十一·活动预算 制作代表身份牌费: 矿泉水: 十二·大会结束 确立正式学生会章程,完善各部门规章制度。针对此次大会进行总结,并对此次活动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发扬学生会优势,改正我们工作中的不足,提高我们的工作能力和各部门的协调能力,为学生会长远的发展完好的奠定基础。

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章程

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组织章程 (经南开大学滨海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学院在籍大学生行使民主权力的机构。同时也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其常设机构是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学 生代表大会常务代表委员会(以下简称常代会)。在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 期间,由常代会代行职权,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 (以下简称执委会)是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第二条院学生代表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常代会对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负责,并监督、管理院系学生会各项工作。 第三条常代会的宗旨是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从全院同学的切身利益出发,加强与学院各部门之间的沟通,指导院系学生会开展工作。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四条学生代表大会常务代表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委员十九人,按照经济管理系、法政学系、外语系各三人,计算机科学系、电子科学系、艺术系、 环境科学系个两人,金融系、信息管理系、应用数学系各一人组成。 第五条常代会主任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报请学院党委同意。常代会主任不得担任执委会的职务。 第六条常代会主任可以向学生代表大会提出书面辞职,其辞职请求由常代会提请大会审议、决定。学生代表大会常务代表委员会举行会议时,二分之 一以上委员联名,可以依照程序提出对常代会主任的罢免案,由常代会 提请学生代表大会审议,审议决定由常代会公布。 第七条常代会下设教学管理委员会、转型期学风督导队、图书馆义务馆员队、

宿舍管理委员会、学生治安巡防队、伙食及浴室管理委员会、医疗及邮 政管理委员会、网络及舆论督导队、毕业生服务队九个民主管理委员会 和一个执行委员会。 第二章职权 第八条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以系为单位,按照各系人数比例,由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四年。大会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方可召开。大会实行 表决制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院学生代表大会职权有: (一)审议和通过上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未来四年的工作方针、任务; (三)修改修订本会章程并监督其实施;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常代会委员和新一届院学生会主席团; (五)讨论、决定应由院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九条院学生代表大会常务代表委员会由院学生代表大会按照各系人数比例选举产生共二十人,每届任期四年。如常代会委员毕业、离校或以其他形 式离开组织,应由所在各系召开系学生代表大会进行增补。常代会各委 员,可以提出书面辞职,其辞职请求由常代会提请学生代表大会审议、 决定。 第十条院学生代表大会常务代表委员会每年至少应召开两次全体会议,全体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方可召开。常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召开学院学生代表大会; (二)在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主持院学生会主席团换届选举; (三)审查、批准、监督学生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工作提案; (五)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撤销执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北京大学工学院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北京大学工学院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办法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与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养和健康素质协调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北京大学章程》,结合工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目的意义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旨在通过树立目标、明确导向,总结阶段性成长历程,推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培育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责任使命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第三条适用对象 凡在北京大学工学院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适用本办法。港澳台侨学生、留学生、出国交换学生参照本办法执行。 除入学第一年的学生外,每位学生都必须参加每学年的素质综合测评。新转入的学生在转入前所在院系参评,新转出的学生在工学院参评。 第四条结果应用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结果是参评年度奖励、奖学金评选的主要依据。素质综合测评不合格的学生不得参加奖励、奖学金评选。 第五条实施原则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组织过程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测评内容 第六条组成部分及要求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内容包括三个部分:基本素质、学业学术和实践能力。三部分成绩之和为素质综合测评的最终结果,并依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分为优秀、合格或不合格。其中,本科生学业学术测评在综合素质测评总评中所占比例

应不低于60%;实践能力测评在综合测评总评中所占比例不超过20%,优秀的人数不超过参评总人数的20%。 如果学生在测评学年的“基本素质”或者“学业学术”测评不合格,则其素质综合测评结果不合格。 在测评内容中,相关成果必须满足在参评年(自上一年9月1日至本年8月31日)以学生身份参加且署名中体现“北京大学”的方为有效。 同一成果带来的多种荣誉只能加分一次,取最高值计算,不能累加。 学生申报相关加分时需提供证明材料,并对真实性负责,若出现弄虚作假情况,经核实后,则视其素质综合测评不及格。 第七条基本素质的构成 “基本素质”测评主要是对学生的思想修养、行为规范、学习态度和身心健康,共四个方面进行考察。 (一)思想修养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弘扬中华民族精神,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社会责任感; 3.关心集体,团队协作精神强,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班级等组织的集体活动。 (二)行为规范 4.法治观念强,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5.提高个人修养,增强网络素养,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 6.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首都大学生文明公约》《北京大学章程》及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学习态度 7.坚持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求真学问,练真本领; 8.刻苦学习,勇于探索,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9.遵守考试与学习纪律、学术规范,坚守学术道德,维护学术诚信。 (四)身心健康 10.保持良好的生活状态和精神面貌,提高审美情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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