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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新条例

凡在道路上通行的车辆、行人、乘车人以及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下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欢迎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对城市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确定管理目标,制定实施方案。

第二章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机动车

第四条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第五条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应当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不属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车型的,还应当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第六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有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的。

申请机动车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证明、凭证,属于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情形之一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属于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同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单位名称)或者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应当及时办理转移登记。申请机动车转移登记,当事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第八条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抵押登记。

第九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报废期满的2个月前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告该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因机动车灭失申请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

第十条办理机动车登记的申请人提交的证明、凭证齐全、有效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办理登记手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机动车登记。

第十一条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与机动车登记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补发。

第十二条税务部门、保险机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办公场所集中办理与机动车有关的税费缴纳、保险合同订立等事项。

第十三条机动车号牌应当悬挂在车前、车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拖拉机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应当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

第十四条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应当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记录仪。交通警察可以对机动车行驶速度、连续驾驶时间以及其他行驶状态信息进行检查。安装行驶记录仪可以分步实施,实施步骤由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第十五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由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对机动车进行检验,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机

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资格管理和计量认证管理,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定。

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20xx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20xx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20xx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第十七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登记内容与该机动车的有关情况不符,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的,不予通过检验。第十八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标志图案的喷涂以及警报器、标志灯具的安装、使用规定,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第二节机动车驾驶人

第十九条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的人,可以向公

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式样并监制。

第二十条学习机动车驾驶,应当先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再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

进行考试,对考试合格的,在5日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对考试不合格的,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为6年,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个月为实习期。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

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

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应当给予记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其分值,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供记分查询方式供机动车驾驶人查询。

第二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接受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第二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记分达到分,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第二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分的,换发20xx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20xx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审验。

第二十七条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 ,毁,机动车驾驶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与机动车驾驶证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

补发。

第二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第三章道路通行条件

第二十九条交通信号灯分为:机动车信号灯、非机动车信号灯、人行横道信号灯、车道信号灯、方向指示信号灯、闪光警告信号灯、道路与铁路平面交*道口信号灯。

第三十条交通标志分为:指示标志、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道路施工安全标志和辅助标志。道路交通标线分为:指示标线、警告标线、禁止标线。

第三十一条交通警察的指挥分为:手势信号和使用器具的交通指挥信号。

第三十二条道路交*路口和行人横过道路较为集中的路段应当设置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者过街地下通道。在盲人通行较为集中的路段,人行横道信号灯应当设置声响提示装置。第三十三条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在城市道路上施划停车泊位,并规定停车泊位的使用时间。

第三十四条开辟或者调整公共汽车、长途汽车的行驶路线或者车站,应当符合交通规划和安全、畅通的要求。

第三十五条道路养护施工单位在道路上进行养护、维修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道路养护施工作业车辆、机械应当安装示警灯,喷涂明显的标志图案,作业时应当开启示警灯

和危险报警闪光灯。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发生交通阻塞时,及时做好分流、疏导,维护交通秩序。道路施工需要车辆绕行的,施工单位应当在绕行处设置标志;不能绕行的,应当修建临时通道,保证车辆和行人通行。需要封闭道路中断交通的,除紧急情况外,应当提前5日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六条道路或者交通设施养护部门、管理部门应当在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等危险路段,按照国家标准设置警告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第三十七条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不规范,机动车驾驶人容易发生辨认错误的,交通标志、标线的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予以改善。道路照明设施应当符合道路建设技术规范,保持照明功能完好。

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三十八条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第三十九条人行横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二)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第四十条车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本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

(二)红色*形灯或者箭头灯亮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

第四十一条方向指示信号灯的箭头方向向左、向上、向右分别表示左转、直行、右转。

第四十二条闪光警告信号灯为持续闪烁的黄灯,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瞭望,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四十三条道路与铁路平面交*道口有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者一个红灯亮时,表示禁止车辆、行人通行;红灯熄灭时,表示允许车辆、行人通行。第二节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四十四条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第四十五条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

为每小时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第四十六条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一)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 (二)掉头、转弯、, ,下陡坡时; (三)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 (四)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 , ,(五)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第四十八条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减,速*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二)在有障,碍的路段,无障碍的一方先行;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而无障碍的一方未驶入时,有障碍的一方先行;

(三)在狭窄的坡路,上坡的一方先行;但下坡的一方已行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方未上坡时,下坡的一方先行;

(四)在狭窄的山路,不*山体的一方先行;

(五)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

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第四十九条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第五十条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推荐阅读:上海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2019年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贵州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

2020-05-31

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

的交*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第五十三条机动车遇有前方交*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的,应当每车道一辆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

第五十四条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

(二)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三)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

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第五十五条机动车载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路载客汽车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但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除外,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

(二)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在城市道路上,货运机动车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况下,车厢内可以附载临时作业人员1人至5人;载物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货物上不得载人;

(三)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第五十六条机动车牵引挂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拖拉机只允许牵引1辆挂车。挂车的灯光信号、制动、连接、安全防护等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二)小型载客汽车只允许牵引旅居挂车或者总质量700千克以下的挂车。挂车不得载人; (三)载货汽车所牵引挂车的载质量不得超过载货汽车本身的载质量。大型、中型载客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以及其他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第五十七条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转向灯:

(一)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

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

(二)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

第五十八条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第五十九条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应当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

第六十条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第六十一条牵引故障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被牵引的机动车除驾驶人外不得载人,不得拖带挂车;

(二)被牵引的机动车宽度不得大于牵引机动车的宽度;

(三)使用软连接牵引装置时,牵引车与被牵引车之间的距离应当大于4米小于10米; (四)对制动失效的被牵引车,应当使用硬连接牵引装置牵引;

(五)牵引车和被牵引车均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汽车吊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牵引车辆。摩托车不得牵引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

引。转向或者照明、信号装置失效的故障机动车,应当使用专用清障车拖曳。

第六十二条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第六十四条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第六十五条机动车载运超限物品行经铁路道口的,应当按照当地铁路部门指定的铁路道口、时间通过。机动车行经渡口,应当服从渡口管理人员指挥,按照指定地点依次待渡。机动车上下渡船时,应当低速慢行。

第六十六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遇交通受阻时,可以断续使用警报器,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禁止使用警报器的区域或者路段使用警报器;

(二)夜间在市区不得使用警报器;

(三)列队行驶时,前车已经使用警报器的,后车不再使用警报器。

第六十七条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机动车应当低速行驶,避让行人;有限速标志的,按照限速标志行驶。

第三节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六十八条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二)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时,不得进入路口;

(三)向左转弯时,*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

(四)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五)向右转弯遇有同方向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在本车道内能够转弯的,可以通行;不能转弯的,依次等候。

第六十九条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

挥的交*路口,除应当遵守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非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第七十条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第七十一条非机动车载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二)三轮车、人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1米;

(三)畜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辕,后端不得超出车身1米。自行车载人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醉酒驾驶;

(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八)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九)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第七十三条在道路上驾驭畜力车应当年满16周岁,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醉酒驾驭;

(二)不得并行,驾驭人不得离开车辆;

(三)行经繁华路段、交*路口、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急弯路、宽

度不足4米的窄路或者窄桥、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超车。驾驭两轮畜力车应当下车牵引牲畜; (四)不得使用未经驯服的牲畜驾车,随车幼畜须拴系;

(五)停放车辆应当拉紧车闸,拴系牲畜。第四节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

第七十四条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二)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

(三)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第七十五条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第七十六条行人列队在道路上通行,每横列不得超过2人,但在已经实行交通管制的路段不受限制。

第七十七条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

(二)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三)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四)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跳车;

(五)乘坐两轮摩托车应当正向骑坐。

《交通管理与控制》重点

1.交通管理:是对道路上的行车停车、行人和道路使用,执行交通法规的“执法管理”,并用交通工程技术措施对交通运行状况进行改善的“交通治理”的一个统称。是一种静态管理。 2.交通控制:是依靠交通警察或采用交通信号控制设施,随交通变化特性来指挥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它是一种动态的管理。 3.交通管控的目的:保障交通安全,疏导交通、提高现有设施的通车效率。更着重于采取各种交通需求管理措施来减少道路上的汽车交通总量,缓解交通拥挤,保障交通安全与畅通,并降低汽车交通对环境的污染影响。 4.交通管控的原则:分离原则,限速原则,疏导原则,节源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 5.通行权:在平面分离上,车辆、行人按规定在各自的道路上有通行的权利;在时间分离上,车辆、行人按交通信号、标志或交通警察指挥指定在其通行的时间内有通行的权利。 6.先行权:各种车辆或行人在指定平面和时间内共同有通行权的前提下,对车辆、行人在通行先后次序上确定优先通行的权利。 7.问:为什么要进行交通管理?答:交通管理能整合现有的道路资源,在不投资建设新道路的情况下,挖掘道路资源的潜力,在节省投资的同时增加道路的通行能力,进而保证道路畅通。 8.交通所带来的问题:安全问题,能源问题,土地问题,环境问题。 9.TSM:Transportation System Management交通系统管理 10.TDM:Transportation Demand Management交通需求管理 11.ITS:Intelligent Transportation System智能交通运输系统 1.交通治理五阶段:传统交通管理,交通系统管理,交通需求管理,智能化交通管理,可持续交通发展阶段 2.交通管理分类:交通行政管理,交通执法管理,交通运行管理。 3.交通管理规划内容:城市交通管理现状问题与需求分析,制订城市交通管理发展目标和策略,建立交通管理长效发展机制,近期交通系统管理改善方案制定,智能交通与高新技术发展应用规划,拟定交通管理规划实施行动计划。 4.交通规划编制原则:保持与城市总体规划、交通规划相一致原则。体现可持续发展、以人为本、公共交通优先的原则。应遵循远期讲战略、中期粗、近期细与标本兼治的原则。可实施性和滚动原则。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技术标准规范所赋予和规定的交通管理职权和事权,是国家各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施行交通管理权力的主要依据。 2.全局性管制:在全国或某地区范围内,在较长的时间内有效的那些措施。 3.局部性管理:仅在局部范围内,在较短时间内才有效的一些措施。 4.交通法规的层次:交通法规按其有效性的范围,可分为三个层次:全国性法规。(全国性法规应具有全局意义,是一种必须在全国统一执行的一些规定。全国性法规是制订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应是当地具有全局性含义的管理措施。可根据当地自然环境、城市建设及交通特点,在全国性法规为依据的前提下,制订当地必须统一执行的一些补充规定。地方性法规是对全国性法规作的一些不矛盾的补充。)局部性管理措施。(可认为是交通法规的补充和外延。) 5.交通法规的内容:对人的管理,对路的管理,对车的管理,对环境的管理。 1.交通行政管理的内容:交通行政管理是最高层次的交通管理,它的内容涉及交通管理的职能、体制、手段等多个方面。在宏观层面上,……在围观层面上…… 2.车辆驾驶人的管理主要包括:驾驶证管理、驾驶人教育管理、驾驶人驾车管理等。 3.对驾驶员的日常安全教育:技术教育,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 4.车辆管理的基本目的是使车辆经常保持良好的行驶性能,保证交通安全。

交通运输管理信息系统方案

交通运输管理信息技术 本课的目的: 了解管理信息系统在交通运输中的应用现状和前景,学习交通运输信息的基本技术和方法,通过对铁路主要的信息系统如铁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TMIS、铁路客票预售及发售系统、计算机编制列车运行图、铁路编组站货车信息系统等有一个系统的学习,进而使学生具有研究和开发交通运输信息系统的基本能力,对铁路运输现代化有一个初步的认识和了解。 学生学完本课程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掌握交通运输信息、交通运输信息系统的基本概念、基本方法和基本知识,了解交通运输信息的基本技术和方法。 2、初步了解和掌握铁路运输中铁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TMIS、铁路客票预售及发售系统等主要信息系统。 3、初步具备研究和开发交通运输信息系统的基本能力。 成绩考核方法 ①资料查阅及小论文(40%) ②卷面考试(60%)

教学容: 管理信息系统的基本概念 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方法 交通运输信息系统的技术基础TMIS系统 编组站自动化系统 客票发售和预售系统 客运站综合信息系统 计算机编制列车运行图系统 地理信息系统在交通运输中的应用联系方式: 吕红霞 87600706(办) 87630828(家)

交通运输管理信息系统 第一章绪论 一、铁路运输的特点 1.铁路是一个复杂的大系统 它是由许多部门,例如,车务、工务、机务、电务等系统密切配合、互相协调共同进行运输生产活动的综合性企业。各个子系统是相互独立的,但又是相互联系和制约的,而且是在集中同意指挥下各部门围绕着完成运行图所规定的运输任务而共同努力。 2.铁路运输生产过程具有点多、线长,连续性强、节奏性强等特点 1)点多:全路有5千多个大小车站,是铁路运输工作和基层生产单位。 2)线长:全路有6万多公里线路,到95年底营业线路超过6万公里。 3)连续性强:铁路是一年365天,每天24小时不停,全天候运转,除了特殊灾害,风雨无阻。 4)节奏性强:铁路就象一个交响乐队,各部门只有在统一的指挥下,协调的有节奏的进行工作,才能保证铁路运输的安全、正点,四通八达,畅通无阻,当好先行。铁路是半军事化企业,总调度长代表部长指挥生产。 二、在铁路运输生产中应用计算机的必要性

交通枢纽信息化平台建设方案知识

Xx市西南交通枢纽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 1 项目概述 1.1 项目背景 1.2 建设目标 1.2.1总体目标 通过西安市西南交通枢纽综合管理平台项目建设,将提升交通运输应急指挥能力,对区域内道路上的客运车辆进行有效的调度指挥,为实现西北西北域快速通勤提供基础环境;提升静态交通基础设施的智能化水平,为缓解道路交通压力、方便公共交通换乘提供信息化手段;提升针对交通运输的公共信息服务水平,为公众出行与企业运营提供信息服务;提升行政决策水平,为西南交通枢纽的良性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具体表现在: (1)公众对出行的满意度提高,服务信息获取便捷、高效; (2)公共交通出行效率提升; (3)缩短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时间,明显改善应急处置效果。1.2.2业务目标 为达到上述总体目标,需针对产生问题的主要根源提出相应的解

决措施,由此提出以下五项业务目标: (1)缓解京西南大通道的拥堵状况,提高公众出行效率; (2)实现交通信息资源的集中管理,使西安市交通信息资源覆盖范围向郊区延伸,并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大幅度提高公众信息服务水平;. (3)加强对首都西北域主要交通道路、化危物流场所、旅游景点景区拥堵的监控力度、实现交通事件、应急事件的智能报警; (4)实现区域公交运营和调度的智能化; (5)全面提高交通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6)提高交通宏观决策水平,使交通行业管理做到科学、有效。 1.2.3作业目标 (1)应急处置快速、科学 实现统一、快速的接警和信息报送,能够动态掌握区内的交通应急资源、车辆、船舶的分布和实际状况,实现应急处置方案推荐功能。 交通应急资源的采集率达到80%以上;90%以上应急资源的分布及状态情况可动态掌握;各交通管理部门可实现应急联动。 (2)宏观交通决策科学、合理 实现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等情况的统计分析,提高宏观交通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 (3)交通信息服务及时、准确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已废止)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已废止)

【发布单位】81907 【发布文号】市人大常委会第7号 【发布日期】2000-10-24 【生效日期】1997-03-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深圳市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已废止) (1996年10月29日深圳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00年10月24日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 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为加强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规范交通管理处罚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第二条对本条例列举的违反道路交通管理行为的处罚,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未列举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罚。 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司法机关及其他特种车辆的驾驶人员,适用本条例,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第三条深圳市公安局是市道路交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深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公安交管机关)负责本条例的实施。

第四条第四条实施道路交通管理处罚,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罚款处罚实行票款分离制度。 第五条第五条市公安交管机关应当加强路面机动巡查,及时疏导交通、纠正和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执勤的交通警察必须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法,文明执勤,着装整齐,举止端庄。 第六条第六条交通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第七条第七条交通警察执行职务必须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市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对道路交通管理处罚建立严格的监督制度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章处罚种类与运用 第八条第八条道路交通管理处罚分为下列五种: (一)警告; (二)罚款:五十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三)吊扣驾驶证:十五日以上、六十日以下; (四)拘留: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五)没收:车辆、有关装置。 罚款、没收车辆的拍卖款全额上缴市财政部门。 第九条第九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从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免予处罚,但应进行教育,并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十条第十条残疾人因生理缺陷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不予处罚。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对同一次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处罚。

第一章道路交通管理概述

第一章道路交通管理概述 【教学目的和要求】 了解交通、道路交通的概念,掌握道路交通管理的概念、内涵、基本内容和基本方法。 【教学重点和难点】 重点:道路交通管理的概念、基本内容。 难点:道路交通管理的基本方法。 【教学课时】4 学时 第一节道路交通管理的基本概念. (2) 第二节道路交通管理的职能. (6) 第三节道路交通管理的方法. (7) 第四节道路交通管理的历史沿革及发展趋势10

第一节 道路交通管理的基本概念 一、道路交通管理的概念 (一)道路 道路是指公路、 城市道路和虽然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点, 包括广 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二)交通 交通是指借助某种运载工具, 通过某种运行转移的方式, 实现人或物空间位置移动的过 程。简单地说交通是各种运输活动的总称。广义的交通包括铁路、道路、航空、管道、邮电 和通信等内容。 运载手段是指飞行器、车辆、轮船、管道等。 运载方式是指铁路、道路、航线、管线等。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人类对交通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快捷、高效、安全、便利的交通 方式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也是人们生活的必需。 (三)道路交通 道路交通是人类为达到生活、社会生产、交换交往过程中人或物空间位置转移的目的, 而由人、车、道路等因素, 按照逻辑统一要求构成的一个动态符合系统。 是现代大交通中的 一个子系统、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道路交通是指人或物以道路为活动场所, 通方式的显著特征,具体表现在: 地方,可以没有铁路、码头和机场,但必然要有道路。因此道路交通的历史最早。道路网遍 布各地,四通八达,覆盖区域大,铁路、水运不能到达的地方,道路可以到达,因此道路交 通的应用最广泛。 一天没有道路交通, 社会就一天无法运转, 道路交通是一种与人们的日常 社会生活联系最为密切、最基本的交通方式。 道路交通是每天参与人数、次数最多的,人们一刻也无法离开的交通方式。 2. 道路交通是一种门到门的交通。 道路交通比其他交通具有更大的机动性和灵活性, 能 最大限度地 方便人们的生产和生活。 3. 道路交通是现代交通 ( 如铁路、航运、航空等 ) 的接口网络,是贯穿整个交通运输系 统的中枢,具有其他交通所不能替代的作用。 实现空间位置移动的过程。 它具有区别其他交 1. 道路交通是人们最基本的交通方式。 自从有了人类就出现了道路, 凡是有人群居住的

关于加强城镇道路交通管理的建议

关于加强城镇道路交通 管理的建议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关于加强城镇道路交通管理的建议近年来,随着各项道路建设政策的不断落实,县城的道路交通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县城道路四通八达,纵横交错,给人们的出行带来了极大方便。但随着人流、物流的日益增大,各种机动车、非机动车的突飞猛进,现有的道路状况在很大程度上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压力,影响了县城交通的安全,也影响了县城对外形象。现结合**县城市道路交通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我个人的看法及相应对策。 一、当前道路交通管理存在的问题 首先,规划和布局不合理,缺乏科学性 一是布局建设不合理,道路通行不畅。县城商业过于集中,各地商家大都集中一条或者二条道路上开市经商,使街道商业化,加之部分商家占道经营,堵断人行通道,行人只能从人行道上拥入车行道,以及各种车辆停放在街道两边,从而降低了道路的通行能力。 二是街道狭窄,车流量大。县城去很多道狭窄、道路设施陈旧,无法对车辆分流,交通受堵时有发生。近几年,虽然投入资金对部分道路进行了整改建设,对车辆分流起到了一定的缓解作用,但是远远不能适应现有车流通行的需求。 三是街道职能不明,交通组织混乱。滨江路、交通下街运送蔬菜水果的车辆乱停乱放,严重堵塞道路。五星桥市场占道经营,行人怨声载道。田坝子市场如同虚设,运载蔬菜水果的大板车、三轮车随处停放。以上路段的交通组织混乱,行人、车流通行困难。

四是停车场偏少,车辆停放难。城区内停车泊位少,也没有大型停车场,导致车辆随处停放。县城主要道路有十余条,而停车场仅有2-3个,街道停车泊位加上各单位停车泊位也不超过30个,远远不能适应需求。 其次,私家车发展迅猛,缺乏控制性 一是私家车急剧增加。每年县城私家车成倍的增加,部分私家车驾驶员素质低,乱停乱放、闯红灯、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畅通。 二是电动车数量惊人。县城电动车随处可见,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也给县城交通秩序管理带来影响。同时,国家对电动车的管理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使交警难以对此进行有效的管理。 三是对非营运车辆管理不力。一些无证车的黑出租、拼装车等私自拉客、强行载客,严重干扰了交通运输市场,同时造成了交通安全隐患,增加了城市道路交通压力。 第三,交通管理各自为政,缺乏系统性 道路交通管理从其内容看,主要由道路管理、车辆及驾驶员管理、交通设施与信号控制、交通安全宣传、交通流组织与疏导、交通事故处理与预防、交通情报通信等分支系统组成。这些系统彼此独立而又相互联系,只有各系统有效地工作,才能达到确保交通安全畅通的目的。但目前交通管理各分支系统结构设置不合理,工作缺乏相互联系,各自为

(完整版)交通管理与控制

名词解释 1.交通需求管理(TDM):交通需求管理是引导人们采取科学的交通行为,理智地使用道路交通设施的有限资源。简言之,交通需求管理主要管理的是:人们理性地使用汽车,而不是人们是否拥有汽车。 2.视距三角形:为了提高无控制交叉口的交通安全性,它通过绘制交叉口的视距三角形保证在交叉口前,驾驶员对横向道路两侧的可通视范围,它是全无控交叉口设计和设置的基本依据,必须注意,“视距线”应画在最易发生冲突的车道上。在双向交通的道路交叉口,对从左侧进入交叉口车辆的视距线,应画在最靠近行人道的车道上;而对于从右侧进入交叉口的车辆,则应取最靠近路中线的车道。在视距三角形内不得有高于1.2米妨碍视线的物体。 3.绝对时差:绝对时差是指各个信号的绿灯或终点相对于某一个标准信号绿灯或红灯的起点或终点的时间之差。 4.绿信比:绿信比是一个信号相位的有效绿灯时长与周期时长之比,一般用λ= Ge/C表示。 5.通过带:在时-距图上,各个信号交叉口绿灯时间始端连线与终端连线中最窄的一组平行斜线所标定的时间范围称为通过带。 6.交通系统管理(TSM):交通系统管理是把汽车、公共交通、出租汽车、行人和自行车等看成为一个整体城市交通运输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城市交通系统管理的目标是通过运营、管理和服务政策来协调这些个别的组成部分,使这个系统在整体上取得最大交通效益。 7.路边存车:在道路沿侧石车行道上的机动车停存,或人行道边的自行车停存。路边存车管理的目的是使道路在“行车”及“存车”两方面能够得到最佳的使用。 8.相对时差:相对时差是指相邻两信号的绿灯或红灯的起点或者终点之间的时间之差。相对时差等于两信号绝对时差之差。 9.区域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区域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是把区域内的全部交通信号的监控,作为一个指挥控制中心管理下的一套整体的控制系统,是单点信号、干线信号系统和网络信号系统的综合控制系统。 10. TOD: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transit-oriented development,TOD)是规划一个居民或者商业区时,使公共交通的使用最大化的一种非汽车化的规划设计方式。 11.全无控制交叉口:是指具有相同或基本相同重要地位,从而具有同等通行权的两条相交道路,因其流量娇小,在交叉口上不采取任何管理手段的交叉口。 12.交通信号:在道路上用来传送具有法定意义指挥交通流通行或停止的光、声、手势等。道路交通常用的信号有手势信号和灯光信号。 13.饱和流量:在一次连续的绿灯信号时间内,进口道上一列连续车队能通过进口道停车线的最大流量,单位是Pcu/绿灯小时。 判断题 1.路宽小于10m时,一般认为道路两侧1m为非机动车道,其余为机动车道。(错) 2.最高行驶车速的限制是指对各种机动车辆在有限速标志路段上行驶时的最高形式车速的规定。(错) 3. 单向交通是指道路上的车辆只能按一个方向行驶的交通。(对) 4.变向交通是指在同一时间内变换某些车道上的行车方向或行车种类的交通。(错) 5.路边存车是指在道路沿侧石车行道上的机动车停存,或人行道边的自行车停存。(对) 6.道路交通标志的视觉性要素有形状、颜色和文字。(错) 7.警告标志的颜色为白底、红边、黑图案。(错) 8.在正常的周期时长范围内,周期时长越长,通行能力越大,但车辆延误及油耗等也随之增长。(对)

浅谈加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的必要性

浅谈加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的必要性 摘要随着我国的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在交通行业的广泛应用,切实加快交通运 输信息化建设步伐,进一步提升交通信息化水平,促进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是 满足社会发展需要,更好为公众服务的必然趋势。因此,借助和应用现代信息处 理技术,不断推动交通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我国交通行业才能适应交通建设、生 产和管理等各个环节发展需求,更好的为公众服务。 关键词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必要性 一、加快推进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的重大意义 1.加快信息化建设是推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决策。随着信息技术的迅 猛发展,信息资源已经成为与物质资源、人力资源同等重要的三大战略资源之一,信息化覆盖面广、渗透力强、带动作用明显,信息化发展水平已经成为一个国家 或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加快信息化发展,已经成为世界各 国的共同选择。国家各部门高度重视信息化工作,把信息化作为创新发展的重大 战略举措,制定了信息化发展战略和规划,信息化将对增强国家、地区和行业竞 争力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信息化是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的必然选择。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建设 综合运输体系和现代物流,为公众和社会提供及时、准确、全方位的交通信息服务,实现旅客零换乘,货运无缝衔接,要求交通设施和环境进行全面运行监测和 感知,用信息化手段优化和规范管理服务流程,提升交通运输服务水平和安全保 障能力。信息化既是促进和实现交通运输一体化、集约化、智能化、人本化主要 内容,也是要发展现代交通业的必然选择。 3.信息化是交通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支撑。交通作为经济社会的重要基础 性产业和服务性行业,在数量和规模上达到一定的积累,就要更加注重提升质量 和服务。实现交通“三个转变”,必须充分发挥发挥信息化集约效益和倍增效应, 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大力发展智能交通,整合交通运输资源,优化组织模式,提高 交通运输装备利用效率,减少资源、能源消耗和占用,推进交通运输发展向资源 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转变。 二、我国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现状 我国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公路管理信息化工作。对建立全国公路数据库 的可行性进行了调研,同时开展了相应的研究和开发。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自行研发的路面管理系统、桥梁管理系统逐步推广应用,为道路管理决策科学化和信 息化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目前,全国初步实现了公路基础数据资源的计算机管理,部分省份还初步建立了公路数据库,并实现了公路属性数据与地理信息系统的交互 查询,建立了不同比例的电子地图,基本满足了日常道路管理与养护工作的数据需求,为可视化、现代化、科学化的道路管理工作提供了支持平台。 信息化成为现代公路管理的重要工具。这体现在以下几点: 1.公路管理信息化实现了以管理公路信息资源为工具,解决所管养公路基础数 据的信息化管理问题。这样,公路管理部门能够准确、详细的掌握最基本的公路的 信息。同时,这些信息应能同步在电子地图上进行显示,从而构建可视化的电子公路,使宏观决策、行业管理等工作更方便、快捷。 2.公路管理信息化实现了及时向公众提供信息的服务。通过信息化建设,向社 会公众提供人性化的出行信息,如公路基本情况、堵塞、断交、封闭、施工等信息。这项工作是新形势对公路管理部门的要求,更是体现全行业服务理念,树立行业社

深圳新交通处罚条例题库带答案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题库 (共160题) 一、单项选择共(80题) 1、《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自______起施行。 A、2010年6月1日 B、2010年8月1日 C、2010年10月1日 D、2011年1月1日答案:B 2、对严重妨碍道路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______处罚;对于多次实施严重妨碍道路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______处罚。 A从重、从重 B、从重、加重 C、加重、从重 D、加重、加重 答案:B 3、除本条例另有特别规定外,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______罚款。 A、五元 B、十元 C、二十元 D、五十元 答案:C 4、行人翻越机动车道隔离设施的,处______罚款。 A、二十元 B、五十元 C、一百元 D、二百元 答案:C 5、行人在机动车道内兜售物品或者散发广告的,处______罚款。 A、二十元 B、五十元 C、一百元 D、二百元 答案:C 6、驾驶改装、加装动力装置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______罚款。 A、二十元 B、五十元 C、一百元 D、二百元 答案:D 7、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占用专用车道行驶的,处______罚款。 A、一百元 B、二百元 C、三百元 D、四百元 答案:C 8、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处______罚款。 A、一百元 B、二百元 C、三百元 D、四百元 答案:C 9、进入导向车道后变更车道或者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处______罚款。 A、一百元 B、二百元 C、三百元 D、四百元 答案:C 10、一年内有三次进入导向车道后变更车道或者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______罚款。 A、二百元 B、三百元 C、四百元 D、五百元 答案:D 11、机动车在照明情况良好的路段使用远光灯的,处______罚款。 A、一百元 B、二百元 C、三百元 D、四百元 答案:C 12、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违反规定粘贴防爆膜、遮阳膜影响道路交通安全驾驶和安全检查的,责令改正,处______罚款。

浅谈交通管理与控制的关系

浅谈交通管理与控制的关系理论分析交通管理与控制是交通工程学的主要研究对象之一。其内容涉及交通立法、法律性或行 政性的管理措施、工程技术性的管理措施以及信号控制技术等各个方面,也就是实际工作中所谓“交通综合治理”中的各种治理措施。 1.交通管理与控制的概念 交通管理是对道路上的行车、停车、行人和道路使用,执行交通法规的“执法管理”,并用交通工程技术措施对交通运行状况进行改善的“交通治理”的一个统称。交通控制是依靠交通警或采 用交通信号控制设施,随交通变化特性来指挥车辆和行人的通行。从宏观上来说,在交通管理中实际上是包含了交通控制的内容的,所谓交通控制实际上是交通管理的某一表现方式。因此,在现代交通管理中,交通管理与交通控制是一个有机结合的整体。 交通管理与控制措施,按其是否具有法律意义,在性质上可分为两类: 1)具有法律意义且必须强制执行的管理措施,是指在交通法规中制订的,为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所必需的基本交通规则。 2)用来改善交通状况的工程技术措施,这些措施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但要使这些措施能得以有效实施,还需依靠具有法律意义的管理措施来强制执行,或依靠经济手段来诱导执行。譬如单向交通、公共交通专用道等,都是一些技术措施,并不列入交通法规,不具有法律意义,但在实施时,必须由交通管理部门在这些路上设立具有法律意义的交通标志或标示,才能强制实施,这类技术措施,可称之为交通治理,以有别于交通管理,但目前一般都统称为“交通管理”。 其实,区分“交通执法管理”和“交通治理”,对不同管理部门明确职责是有意义的。譬如,“交通需求管理”,若因这译名中含有“交通管理”四字而也把它统归到“交通管理”中来,那“交的绝大部分内容、措施和方法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难以承担和执行的。”通需求管理.2.交通管理与控制的目的 交通管理与控制随车辆与道路交通而生。随着社会及汽车工业的发展,交通管理与控制的目的也在不断变化。初期的交通管理的目的是最基本的交通要求——保障交通安全。随着车辆数量的增加,道路上出现了车辆拥挤、阻塞的现象,因此,在保障交通安全的基础上,还要求交通管理与控制达到疏导交通、保障交通畅通的目的。在采取各种疏导措施之后,车辆还是不断地增长,交通拥挤、阻塞现象日趋严重;由于道路交通工程设施的建设速度总是跟不上车辆的增长速度,现有道路交通设施的交通效率总是有限的,因此,迫使近年来在交通管理与控制上产生了一种新的思路,即通过采用“交通需求管理”的方法,来减少道路上的汽车交通量的需求。 现代交通管理与控制的目的,除保障交通安全、疏导交通、提高现有设施的通车效率的传统目的外,着重于采取各种“交通需求管理”措施来减少道路上的汽车交通总量、缓解交通拥挤、保障交通安全与畅通,并降低汽车交通对环境污染的影响。 3.交通管理与控制的原则与方法

(完整版)城市公共交通信息化管理平台方案介绍.

城市公共交通信息化管理平台 项目介绍 第1章前言 城市公共交通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基础设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公共交通也有了较快发展,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一些城市交通拥堵、群众出行不便等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城市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提高交通资源利用效率,缓解交通拥堵的重要手段。为了解决好城市交通问题,促进城市健康发展,2005年,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提出了《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经国务院办公厅同意并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为了具体落实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战略,各地政府纷纷制定和出台了相应的意见、方案和方法。明确了城市公共交通的社会公益性质,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导地位,提高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重要性的认识。 2008年,城市公共交通管理职能整体划入交通运输部。如何根据国务院的通知要求,做好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工作,成为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 第2章项目建设目的和依据 城市公共交通是由公共汽车、轨道交通、出租汽车等交通方式组成的公共客运交通系统,是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生产和人民生活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公益事业。 各地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单位,都在思考用何种模式、方法去监管和服务,渴望有一种合理、科学的管理手段,从一线管理部门的监管需求、政府对群众服务的需求、企业营运管理的需求等多个方面,做好对城市公共交通的综合管理,为出行者提供更加安全、舒适、便捷的公共交通服务,从而吸引公交出行,缓解城

{信息化知识}公安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及其存在的问题

(信息化知识)公安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及其存在的 问题

公安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及其存于的问题 今年,公安机关把“公安信息化、执法规范化、和谐警民关系”做为三项重点工作暨“三项建设”工作来抓。“三项建设”是摆于公安建设首位,可见信息化建设于当今公安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其精神实质是要通过实施“科技强警”战略,全面推进公安信息化工作,向科技要警力、要战斗力,加快公安信息化建设步伐,实现公安战斗力的跨越式发展。 壹、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 1、信息化建设是当前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需要 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及其于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中的广泛应用,深刻改变着传统工作模式,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公安机关的战斗力,是公安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强大动力和重要支撑,公安交通管理基层基础工作离不开信息化技术的支持和应用,信息化技术是增加警力、提高效力的有效途径。应用到具体工作中,信息化又发挥着人力所无法达到的巨大作用,用好现代信息技术,可事半功倍。 2、信息化建设是当前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手段 借助于现代化的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网,能够方便地收集、处理、传递、反馈业务信息,提高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快速、准确地打击、惩治犯罪。对于公安交通管理方面,信息化有助于公安交通管理业务处理、管理控制、违法处理、车驾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信息报送。于壹定程度上,信息化能够促使公安交通管理制度的改革,提高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效率。

二、推进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中存于的问题: 1、观念转变慢,认识不到位 虽然于岗民警均知道加强信息化建设是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但已经习惯于老的工作模式和思维方式,壹下子海转不过弯来,加之大队警力紧缺,工作内容多、责任压力大,信息化建设又是壹项花精力的工作,应接不瑕。导致信息的收集不全,研判不够,不懂怎么应用各类有利于实际工作的信息,只会“被动等”,不去“主动找”,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资金缺口大,投入不到位 科技投入主要用于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交通管理信息系统、交通电子监控系统、交通指挥疏导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等“支柱系统”的建设上,但由于种种原因,交警科技经费的投入未能纳入政府财政建设资金预算内,基本上由交警部门自筹解决,而公安交警本身就存于警力不足、经费严重短缺的问题,有限的投入远远滞后于这些科技系统的建设和应用的需求,资金投入不足,严重制约着“科技强警”战略的发展,也从根本上造成交通管理水平不高,手段落后,方法单调、效率低下。 3、信息人才少,应用不到位 信息化建设发展迅速,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从事信息化工作的技术人才数量不足,有些不壹定专门从事信息化工作,结构不甚合理,素质有待提高。同时,对信息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相对薄弱,关联制度、规范仍未建立或刚起步,培训教

最新交通违章处罚条例(违法代码查询)

最新交通违章处罚条例违法代码罚款扣分违法内容 1001B 1500 0 B 驾驶拼装的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1002B15000 B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1003A吊销0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 构成犯罪的, 持有机动车驾驶证 1003B吊销0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 构成犯罪的,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1004吊销0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 构成犯罪的 1005B15000 B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汽车的 1006B15000 B 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汽车的 100715000 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100815000 把机动车交给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的 100915000 把机动车交给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的人驾驶的 1010B 15000 B 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汽车的 101110000 非法安装警报器的 101210000 非法安装标志灯具的 10132000驾驶证丢失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 10142000驾驶证损毁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 10152000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 10162000违法记分达到12 分仍驾驶机动车的 10171500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 10181500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10191500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10202000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 10212000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 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行驶的 10222000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 从前方车辆两侧超越行驶的 10231000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 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的10241000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 机动车未依次交替通行的 10251000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 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102650 0 行经铁路道口, 不按规定通行的 10271500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10281500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的 10291500运载超限物品时不按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的 10301500运载超限物品时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10312000运载危险物品未经批准的 10322000运载危险物品时不按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的 10332000运载危险物品时未悬挂警示标志的 10342000运载危险物品时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10351000载客汽车载货违反规定的 10361000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 10372000未将故障车辆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的 103850 0 不避让正在作业的道路养护车、工程作业车的 10392000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 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10401000 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 1041 200 0 道路养护施工作业车辆、机械作业时未开启示警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的 1042 200 0 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城市道路精细化交通管理规划的主要方法研究

城市道路精细化交通管理规划的主要方法研究 发表时间:2018-12-17T15:57:25.493Z 来源:《基层建设》2018年第33期作者:万晴朗陈志明 [导读] 摘要:随着城市化与机动化的快速发展,城市交通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发展城市道路精细化交通管理规划是解决该矛盾的有效手段,本文就城市道路精细化交通管理规划做了系统的研究,介绍了研究城市道路精细化交通管理的主要内容,提出了相应的方法,并对用于城市道路精细化交通管理的新技术和新理念做了详细介绍与示例展示。 广州市交通管理科学技术研究所广东广州 510000 摘要:随着城市化与机动化的快速发展,城市交通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发展城市道路精细化交通管理规划是解决该矛盾的有效手段,本文就城市道路精细化交通管理规划做了系统的研究,介绍了研究城市道路精细化交通管理的主要内容,提出了相应的方法,并对用于城市道路精细化交通管理的新技术和新理念做了详细介绍与示例展示。 关键词:城市道路,精细化交通管理 1.概述 随着城市化与机动化的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和交通出行量日益增长,相比之下,城市道路资源增长相对缓慢,城市交通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城市交通拥堵成为常态。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错综复杂,如何在有限的警力资源下,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已成为众多城市想要解决的问题,而城市道路精细化交通管理规划是解决该问题的有效手段。 在精细化交通管理规划的指导下,通过科学系统的交通组织方法,采用先进智能的交通管理技术,改善城市交通系统运行的秩序、安全、效率,使得城市道路的交通设施更加合理、规范,道路网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的通行秩序更加顺畅井然,从而释放城市道路网的通行能力,明确通行权益,规范通行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研究内容 交通管理精细化最重要的就是做好精细化的交通管理规划,并强调规划的可操作性,主要从优化交通组织、精细交通设计、智能交通管理三方面提出精细化交通管理规划方案。 2.1优化交通组织 随着交通系统的复杂化及信息化的发展,交通组织不能局限于一个点位或一个路段,而须从系统的角度,从更大范围内、立体地审视交通系统,交通组织调整措施需从交通供需的本源出发,从整个城市及区域的功能出发,梳理各类交通流的有序、高效运行,引导全市路网及交通结构合理化。 2.2精细交通设计 交通设计应以交通组织为基础,通过局部通行能力的提高实现整体交通系统服务水平的提升。一些道路在新建时未能对未来的交通发展变化趋势做出合理、准确的预测,导致道路交通设施建成后不能适应交通流增长变化的特征,因交通组织不合理、交通设施缺陷而引发的局部路段或路口的交通拥堵,可以通过完善交通设施、优化细部设计的方法来进行治理改善。 2.3智能交通管理 建设和完善智能交通系统,提高对交通数据采集、处理、整合、存储管理和分析能力,加强公安交管部门对道路系统中的交通状况、交通事故和交通环境进行实时的监控,对交通进行有效的实施疏导、控制和处理等。 3.精细化交通管理的主要方法 精细化交通管理的常用的主要方法和措施如下: ⑴通过单向微循环,优化区域路网交通组织,有利于减小片区交通冲突点,缓解道路交通压力。 单向交通组织不仅能缓解支路交通拥堵点的交通压力,同时能充分挖掘支路网的通行潜力,改善区域路网的交通运行状况。 ⑵优化交叉口渠化,提高通行效率。 通过路口的渠化措施,合理分配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三者的道路资源,达到人、车、环境三者的和谐。 ⑶优化信号及监控系统协调,提高智能化控制水平。 完善交通控制和管理,根据道路交通流量变化特征,对交叉口信号配置进行动态优化调整,优化信号及监控系统协调控制,探索新科技手段在交叉口控制方面的应用,提升交叉口智能化与新型自适应控制水平。 ⑷调整路口交通组织,通过禁止路口的部分转向,提高通行效率。 禁止路口部分转向,有利于较少交叉口冲突点,压缩相位,提高交叉口通行能力,禁止左转和掉头效果最为明显。 4.新理念新技术 4.1 可变车道技术 潮汐车道是在车流具有潮汐特性的路段上将中央车道设为可变车道,利用信号控制的方式,根据潮汐车流的特点及流量改变可变车道的通行方向,通过改变车道通行方向改变不同方向车道的通行能力,而无需进行道路扩宽满足交通需求。 4.2 直行待行区 与常见的左弯待转区类似,机动车直行待行区是在交叉口机动车直行车道停车线内施划一块区域作为等待区,当前一个相位绿灯亮时,直行机动车与其同时或延后进入交叉口,行至路口内的一条或多条待行车道中,待直行绿灯亮时再前行,最终通过交叉口。此过程利用平面交叉口的时空资源增加一个相位内车辆通过交叉口的数量,而无需进行信号灯管理和工程性改建。 4.3综合待行区 综合待行区是在交叉口的机动车停车线内施划一块区域作为等待区,让下一相序待放行的车辆,在不影响被放行车辆通行的情况下,于红灯末尾阶段,提前进入交叉口。待绿灯亮时再前行,最终通过交叉口。此过程利用平面交叉口的时空资源增加一个相位内车辆通过交叉口的数量,而无需进行信号灯管理和工程性改建。 4.4“拉链式”让行(交替通行) 拉链式交通通行方式实际上是因车道减少,而需要进行合流的两股车流实施的控制,其本质是多条车道车流汇入一条车道时,依次交替通行,保障秩序,提高合流效率。拉链式通行的设施条件一般要符合两个原则,一个是车道减少;第二个是合流的车道是“同等级”的。拉

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化研究

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化研究 发表时间:2019-10-16T16:24:28.540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9年14期作者:李武兵李贺[导读] 运用于整个地面交通管理系统而建立的一种在大范围、全方位发挥作用的,实时、准确、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管理系统。河南宁中路桥建筑有限公司河南安阳 456550 摘要:道路交通属于公共事业范畴,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大力发展和推进交通信息化,为提高交通管理水平以及充分挖掘和利用公共资源提供了条件,对于实现交通新的跨越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实现交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文章提出了实现道路交通信息化管理目标的保障措施,就是要科学制定规划,增加投入确保规划落实,加强技术标准体系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强信息化人 才培养。 关键词:信息化;道路交通;管理;应用 1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化的意义分析众所周知,城市道路交通信息化是一个基于现代电子信息技术面向交通运输的服务系统,是城市道路建设的关键,其特点是以信息的收集、处理、发布、交换、分析、利用为主线,为交通参与者提供多样性的服务,是将现今的信息技术、数据通信技术、电子传感技术、控制技术和计算技术等有效地集成,运用于整个地面交通管理系统而建立的一种在大范围、全方位发挥作用的,实时、准确、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管理系统。 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与道路交通生产力之间产生了较大的矛盾,为了有效解决交通运输问题,促进交通运输的发展,需要采取适当的措施加强对道路资源的合理利用。实现交通信息的统计是加强交通管理,促进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还能够方便社会公众对出行信息进行了解,从而促进交通领域的交流。因此,需要加强交通统计工作,不断提高交通运输中的信息服务质量以及服务水平,从而实现以人为本的和谐交通发展。这些都是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内容,是交通现代化建设实现的前提和保障。在科学技术快速发展的时代,道路交通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已经成为交通发展的必然趋势。与传统的道路交通管理方式相比较,运用现代化的信息管理技术和管理手段能够促进道路网络功能的发挥,全面提升道路的运输效率,从而缓解道路交通堵塞的局面,减少道路建设的成本,促进道路运输的全面发展。在道路交通信息化建设中,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多媒体网络技术建设信息管理系统,能够为交通管理部门的规矩建设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对于促进交通企业的科学化经营管理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此外,信息化建设能够向社会提供及时、准确的交通信息服务,从而更好地满足人们对交通的需求,促进道路交通的智能化发展。2我国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化存在的问题分析2.1对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的认识不足现阶段,各级政府以及相关管理部门对交通管理信息化缺乏系统性认识,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相关人员对道路交通管理以及行政执法的概念不清楚,经常会将这两者混为一谈。并且对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不够重视,一些管理者认为信息化建设投入的资金相对较多,与其加强信息化建设,不如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其次,在道路交通信息化建设中忽略了人的主体作用的发挥,管理者将计算机作为解决所有问题的依靠,认为计算机无所不能,从而忽略了对相关技术人员的重视。这一系列因素都是造成现代交通信息化管理水平低下的主要原因。 2.2现行的交通管理系统不符合信息化建设的要求道路交通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涉及到道路管理中的多个部门,不同的部门在履行各自的职责时需要有一定的协调性,而实际管理中道路部门之间的协调性较差,从而导致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重复性,带来资源的严重浪费。此外,不同管理部之间对于信息化管理的沟通和交流较少,尤其是政府与道路交通管理部门与信息化建设研发机构之间缺乏有效地沟通,导致已经建成的管理系统与信息采集系统之间不能够实现信息共享,各个系统之间缺乏联系,系统基本都是处于独立的状态,不能够实现有效的管理运营。现行的交通管理系统中缺乏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的专门机构。为了能够让信息化建设符合道路交通的需要,需要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调查,制定合理的经济发展建设方案,可以促进道路信息化建设形成专门的管理机构。 2.3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资金缺乏足够的建设资金投入是信息化建设的基本保障。我国虽然在道路信息化建设中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但是这种资金的投入距信息化建设要求仍然有较大的差距,外加管理信息技术的投入不足,最终导致信息化管理技术水平低下,迫使一些有关道路交通信息化建设的研发项目被停止。还有一些城市中制定了道路交通管理规划,而规划中对于信息化建设的内容相对较少,无法保障建设资金的稳定性。资金来源的不统一和资金额度的不稳定,导致一些大城市道路交通信息化建设处于低水平发展状态,还有部分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区域信息化建设发展处于空白阶段。 3完善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化的主要策略3.1加强管理人员对信息化建设的认识加强交通管理的最终目的是实现现代化管理,从而满足交通运输需求。而信息化建设就是实现现代化管理的重要体现,管理观念则是实现现代化管理的基础。只有管理观念的科学化才能够促进管理手段满足现代化要求。作为管理人员,需要加强自身对信息化建设的认识,在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中坚持先进性和实用性一致的原则,避免建设过程中重硬件轻软件的倾向,要将软件管理与硬件建设相互结合,从而保证信息建设中客观与实际应用的统一。 3.2科学规划交通信息化管理方式对交通信息化管理方式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是信息化建设质量实施的基本保障,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交通信息化管理的水平。因此,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完善需要做好相关的统筹规划工作,在确保信息化建设能够体现权威性、综合性以及计划性的基础上明确建设的目标和方向,并且清楚的了解交通信息化建设应该坚持的原则以及建设重点,从而确保建设标准和规划的统一性。此外,需要明确信息化建设各阶段的主要建设目标,从而确保道路交通信息化建设的持续发展。 3.3加强信息化管理设备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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