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五册(建筑智能化)

定额五册(建筑智能化)
定额五册(建筑智能化)

一、《第五册建筑智能化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适用于智能大厦、智能小区工程中智能化系统安装调试工程。

二、本册定额编制的主要技术依据有:

1.《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GB 50856-2013;

2.《建设工程分类规》GB 50359-2012;

3.《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GB 50606-2010;

4.《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GB 50339-2013;

5.《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年);

6.《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年)。

三、本册定额不包括下列容:

1.电源线、控制电缆敷设、电缆托架铁架制作、电缆槽安装、桥架安装、电线管敷设、电缆沟工程、电缆保护管敷设以及UPS电源及附属设施、配电箱等安装,执行《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工程。

2.为配合业主或认证单位验收测试而发生的费用,在合同中协商确定。

四、本册定额的设备安装工程按成套购置考虑,包括构件、规件、附件和设备部连线。

五、本册各设备定额中含本体安装和本体调试,系统调试、联调、试运行需另执行本册相关定额。

六、下列费用可按系统分别计取:

1.操作高度增加费:安装高度距离楼面或地面5m时,超出部分工程量按定额人工费乘以下表系数。

2.建筑物超高增加费:指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上进行安装时增加的费用,按下表计算,其费用中人工费占65%。

3.本册定额所涉及的系统试运行(除有特殊要求外)是按连续无故障运行1 20小时考虑的,超出时费用另行计算。

4.本册定额涉及的各个系统,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使用的水、电、气等费用,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入工程造价。

第一章计算机及网络系统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容包括台架、插箱、网络终端设备、输入设备、输出设备、专用外部设备及存储设备的安装、调试,计算机硬件系统互联及调试、计算机软件安装、调试和系统试运行。

二、本章不包括以下工作容:

1.台架、插箱、网络终端设备、输入设备、输出设备、专用外部设备及存储设备的安装、调试工程:

(1)设备本身的功能性故障排除;

(2)缺件、配件的制作;

(3)在特殊环境条件下的设备加固、防护和电缆屏蔽;

(4)应用软件的开发;病毒的清除,版本升级与外系统的校验或统调。

2.计算机及网络系统互联及调试工程:

(1)系统中设备本身的功能性故障排除;

(2)与计算机系统以外的外系统联试、校验或统调。

3.计算机软件安装、调试工程:

(1)排除由于软件本身缺陷造成的故障;

(2)排除软件不配套或不兼容造成的运转失灵,排除硬件系统的故障引起的失灵、操作系统发生故障中断、诊断程序运行失控等故障;

(3)在特殊环境条件下的软件安装、防护;

(4)与计算机系统以外的外系统联试、校验或统调。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台架、插箱、网络终端设备、输入设备、输出设备、专用外部设备、存储设备安装及软件安装,以“台(套)”为计量单位。

二、互联电缆制作、安装,以“条”为计量单位。

三、计算机及网络系统联调及试运行,以“系统”为计量单位。<勘误一>

第二章综合布线系统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容包括综合布线系统工程。

二、本章不包括的容:钢管、PVC管、桥架、线槽敷设工程、管道工程、杆路工程、设备基础工程和埋式光缆的挖填土工程,若发生挖填土工程时,执行《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定额。砖、混凝土凿槽、墙壁打孔、楼板打孔、砖、混凝土墙凿墙洞执行《第十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剔堵槽、沟及机械钻孔定额。

三、本章所涉及双绞线缆的敷设及配线架、跳线架、线经管器等的安装、打接等定额,是按超五类非屏蔽布线系统编制的,高于超五类的布线工程所用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屏蔽系统人工乘以系数1.2。电子配线经管系统的双绞线缆链路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人工乘以系数1.3。

四、光纤连接定额含尾纤的安装。

五、双绞线缆、光缆、大对数线缆,在网格桥架明敷所用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

1.2;网格桥架敷设定额执行《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钢制槽式桥架定额,并调整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2。

六、在已建天棚敷设线缆时,所用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5。

七、配线架定额中包含架模块或耦合器(适配器)安装;信息插座定额中包含插座模块或耦合器(适配器)安装;光纤连接定额中包含尾纤的盘绕、光损测试。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双绞线缆、光缆、同轴电缆敷设、穿放、明布放,以“m”计量单位。电缆敷设按单根延长M计算,如一个架上敷设3根各长100m的电缆,应按300m

计算,依次类推。电缆附加及预留的长度是电缆敷设长度的组成部分,应计入电缆长度工程量之。其预留长度和附加长度,按下表规定。

二、制作跳线以“条”为计量单位,卡接双绞线缆以“条”为计量单位,跳线架、配线架安装以“架”为计量单位。

三、安装各类信息插座、过线(路)盒、信息插座底盒(接线盒)、光缆终端盒和跳线打接,以“个”为计量单位。

四、双绞线缆、光缆测试,以“链路”为计量单位;大对数线缆测试,以“对”(两芯为一对)为计量单位。

五、光纤连接,以“芯”(磨制法以“端口”)为计量单位。

六、机柜、机架、抗震底座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七、系统调试、试运行,以“系统”为计量单位。

电缆、线缆、光缆敷设的附加长度和预留长度<勘误一>

第三章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工程说明

一、本章容包括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工程。其中包括建筑设备监控系统、能耗监测系统、建筑节能系统、智能照明系统。

二、本章设备按成套购置考虑,定额不包括设备的支架、支座制作,发生时执行《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关定额。<勘误一>

三、本系统中用到的服务器、网络设备、工作站、软件等工程执行本册第一章相关定额;跳线制作、跳线安装、箱体安装等工程执行本册第二章相关定额。四、第三方设备系统主要包括:电梯、变配电、锅炉、发电机、冷水机组、风冷机组、变频器等机电设备。

五、第三方子系统主要包括:门禁系统、防盗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停车场系统、UPS不间断电源系统、VRV空调系统、背景音乐及公共广播系统、消防报警系统、智能照明系统等独立自成一套系统的子系统。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基表及控制设备、第三方设备通讯接口安装、系统安装、调试,以“个”为计量单位。

二、中心经管系统调试、控制网络通讯设备安装、控制器安装、流量计安装、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

三、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中央经管系统安装、调试,以“系统”为计量单位。

四、温、湿度传感器、压力传感器、电量变送器和其他传感器及变送器,以“支”为计量单位。

五、阀门及电动执行机构安装、调试,以“个”为计量单位。

六、系统调试、系统试运行,以“系统”为计量单位。

第四章建筑信息综合经管系统工程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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