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权利和义务

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权利和义务
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权利和义务

《安全生产法》以人为本

安全生产从业人员6大权利6大义务

从业人员权利

安全健康保障权

新安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载明两个法定事项:一是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这种强制性规定是生产经营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履行的一项义务,更是从业人员享有的一项重要的权利。二是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工伤保险的权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全额缴纳保险,并在合同中载明。新安法还禁止生产经营单位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签立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责任的“生死合同”。据成都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新安法禁止订立这种违法的协议,同时订立了这种合同,并不能免除或者减轻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

知情权和建议权

知情权方面,新安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情况:一是存在的危险因素;二是防范措施;三是事故应急措施。同时,这也是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从业人员履行告知的义务。

建议权则指出,从业人员尤其是工作在第一线的从业人员,对于如何保证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及作业环境,具有优先发言权。从业人员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其所在单位要给予重视和尊重,积极采纳合理的意见,对不采纳的意见应当给予说明和解释。

监督权

首先从业人员依法享有批评权、检举权和控告权等基本权利。从业人员有依法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的权利,也有对其所在单位及有关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向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进行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其次,从业人员享有的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权的权利。违章指挥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不顾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指挥从业人员进行生产活动的行为。强令冒险作业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人员对于存在危及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危险因素而又没有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的作业,强迫命令、要挟从业人员进行作业。

新安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单位因从业人员行使批评权等以上5项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是从另一个方面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

紧急情况处置权

新安法规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该权利简称紧急撤离权。值得注意的是,行使权利的选择权在从业人员,不要求从业人员应当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或者在征得有关负责人同意后撤离作业场所。

从业人员行使紧急处置权也将得到相应的保护。新安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行使紧急撤离权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

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社会保险和民事赔偿

为了确保从业人员在因生产安全事故遭受损害的情况下可以获得充分、合理的救济,新安法规定,从业人员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和依法向用人单位主张民事损害赔偿的相关权利,从业人员在依法行使相关权利时,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推诿、拒绝承担其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从业人员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的总体要求,结合各个工作岗位的特点,科学、合理安排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保证其具备从事本职工作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知识。

从业人员义务

报告不安全因素

从业人员处于安全生产第一线,最有可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其应当履行不安全因素报告义务。一是在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后,应当立即报告;二是接受报告的主体是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的负责人,接到报告的人员必须及时进行处理。

新安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具有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职责。同时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遵章守纪、服从管理

新安法规定,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检查、伤亡事故报告等。安全操作规程是指在生产活动中为消除导致人身伤亡或造成设备、财产破坏以及危害环境而制定的具体技术要求和实施程序。

重大隐患越级报告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其他负责人报告,主要负责人或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接到报告后不立即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越级直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作业人员要珍惜、正确佩戴和认真用好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新安法规定,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

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有关责任人员法律责任

主要负责人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新安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导致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对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新安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新安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按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分别处上一年年收入的30%、40%、60%和80%。

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并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对逃匿的处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对与从业人员签订“生死合同”的,该合同非法、无效,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将受到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新安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拒不执行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事故隐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拒绝、阻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拒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015年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案例65事故责任

2016安全工程师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基本 理论模拟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 1 个事最符合题意) 1、下列选择中,不属于雷电参数的是。 A:雷电流幅值 B:冲击性 C:雷暴日 D:雷电流陡度 E:立即转移账户上的资金 2、海因里希事故连锁理论把事故发生过程概括为五个部分,即__。 A.遗传及社会因素;人的缺点;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事故:伤害 B.遗传及社会环境因素;人的缺点;企业的利益因素;事故;伤害 C.根本原因,直接原因;社会环境因素:心理因素;人的缺点 D.心理因素;外部环境因素;伤害;事故;人的不安全行为 3、在煤矿安全监察中,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察是()监察。 A.专项 B.常规 C.定期 D.重点 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写结构,多数情况下是采用手册、程序文件以及__的方式。 A.作业指导书 B.规章制度 C.操作规范 D.记录表格 5、道路因素中,路面状况与交通事故发生率密切相关,对于湿滑的路面在粗糙化后的交通事故率为。 A:5% B:18% C:21% D:44% E:立即转移账户上的资金 6、以下操作错误的是__。 A.锅炉点火前,开动引风机给锅炉通风5~10min B.锅炉点火过程中,应对各热承压部件的膨胀情况进行监督 C.锅炉压力表的指针必须始终指在原点 D.在锅炉升压过程中,可以开启过热器出口集箱疏水阀 7、《建筑法》规定:房屋拆除应当由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建设施工单位承担,由

__对安全负责。 A.现场责任工程师 B.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 C.施工操作人员 D.企业法定代表人 8、气密试验又称为致密性试验或泄露试验。对碳素钢和低合金钢制作的压力容器,试验用的气体的温度应不低于__℃。 A.1 B.3 C.5 D.7 9、下列不符合动火分析规定的是__。 A.取样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要保留到动火作业结束 B.取样时间与动火作业的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如超过此间隔时间或动火停歇时间超过60分钟以上,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C.若有两种以上的混合可燃气体,应以爆炸下限低者为准 D.进入设备内动火,同时还需分析测定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和氧含量,有毒有害气体含量不得超过《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氧含量应为18%~22% 10、行政许可的一般分类不包括。 A:普通许可 B:特许 C:登记 D:资格许可 E:相对密度(空气=1)为1.19 11、根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在检查中发现影响煤矿安全的违法行为,煤矿安全监察员有权。 A: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B:要求煤矿立即消除或者限期解决 C:责令立即停止作业,并将有关情况报告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D:立即责令纠正或者责令立即停止作业 E:相对密度(空气=1)为1.19 12、[2009年考题]粉尘、液体和气体电解质在管路中流动时会产生静电。这些静电如不及时消除,很容易产牛电火花而引起火灾或爆炸事故。常用的管路抗静电措施是。 A:增设波形补偿器 B:有气体积聚的管路设置气体排放装置 C:配置安全阀、防爆膜 D:控制流体的流速 E:立即转移账户上的资金 13、负责重大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日内作出批复。A:15 B:30 C:45

法定责任

1.企业的安全生产法定责任 1.1必须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查批准 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 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 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 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1.2依法建立、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和规章制度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六)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企业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技术负责人负有安全生

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强化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完善落实混合所有制企业以及跨地区、多层级和境外中资企业投资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国有企业要发挥安全生产工作示范带头作用,自觉接受属地监管。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而且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3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1、法的最基本属性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不是共同意志; 2、社会主义法以国家意志形式体现了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的意志; 3、居住在我国的外国人,在某些问题上适用于他本国的法律; 4、《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公布,2002年11月1日起生效; 5、法具有国家强制性; 6、安全生产执法基本原则:合法、公正、公开,联合执法,惩戒与教育相结合,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7、在同一类问题上,特殊法优于一般法; 8、部门规章由国务院有关部委制定; 9、地方性法规由省人大及常委会制定; 10、《安全生产法》基本原则:人身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社会监督、综合治理; 11、《安全生产法》立法目的:加强管理、防止事故、保障安全、促进发展; 12、《安全生产法》调整范围:除香港、澳门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13、《安全生产法》排除适用:已发现的,特殊法中未做出规定的问题; 14、“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 15、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6、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责任的决策人; 17、工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18、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19、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依照执业标准; 20、安全资金投入应以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 21、高危行业(无论有多少从业人员)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2、300人以上的非高危行业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3、300人以下的非高危行业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或委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教学内容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 训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 一、生产知识培训内容——我国安全生产法律基本体系 二、1、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我50多年来制定的颁布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有280项。 ①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②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③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则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及时予以处理。 三、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内容——安全管理基础 1、安全术语 (1)安全生产:消除或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2)本质安全:通过设计等手段使生产设备或生产系统本身具有安全性,即使在误操作或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也不会造成事故。 (3)安全管理:是为了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改善劳动条件,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实现劳逸结合,加强安全生产,使劳动者安全顺利地进行生产所采取的一系列法制措施。 (4)事故:职业活动过程中发生意外的突发性事件总称,通常会使正常活动中断,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5)事故隐患:引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缺陷。 (6)不安全行为:职工在职业活动中,违反劳动纪律,操作程序和方法等具有危险性的做法。

(7)违章指挥:强迫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的行为。 (8)违章操作:员工不遵守规章制度,冒险进行操作的行为。 (9)四不放过的原则:是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受到处罚不放过、他人没受到教育不放过。 (10)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11)三级安全教育:入厂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 (12)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帮助别人不受伤害。 (13)三懂四会:懂生产原理,懂工艺流程、懂设备构造;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和处理事故,会正确使用消除器材和防护器材 (14)职业安全:是指人们进行生产过程中没有人员伤亡、职业病、设备损坏或财产损失发生的状态,是一种带有特定含义和范畴的“安全”。 (15)危险:是指可以导致意外事故发生的现存或潜在的状态。 (16)危险化学品:是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腐蚀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17)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危险源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作业环境缺陷、管理缺陷。 2、安全色及安全标志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十项权利和四项义务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十项权利和四项义务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十项权利和四项义务 a.十项权利①合同权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注我国最近通过了一部新的关于合同的法律《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也是对劳动合同的进一步明确。②知情权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③建议权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④批评、检举及控告权不得报复第四十六条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⑤培训权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⑥获得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权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注劳动防护用品主要有1头部防护类。如安全帽、护发帽2呼吸防护类。如各式防毒面具、防尘口罩3面部防护类。如电焊面罩、护目镜、防冲击护具4听力防护

类。如耳塞、耳罩等5防护服装类。如防静电服、防寒服、防水服等6手足防护类。如各种防护手套、防护鞋及专用护肤品7防坠落类。如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劳动防护用品除了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外还有一定的使用期 限超过使用期限必须报废和停止使用。⑦拒绝危险权不得报复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⑧紧急避险权第四十七条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 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⑨工伤索赔权第四十八条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 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 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⑩工会监督权第五十二条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 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 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 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 的责任。 b.四项义务①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安全生产法》四十九条规定从业人员在从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

2017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案例24及练习

2017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案例24及练习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1、为促进亚太地区国家建立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I10于在曼谷召开了重大危险源控制区域性讨论会。 A:1985年6月 B:1992年10月 C:1990年1月 D:1991年1月 E:食品生产企业 2、PDCA中的D是指__。 A.策划 B.评价 C.改进 D.实施 3、我国已经明确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__,将“依法治国”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A.《刑法》 B.《安全法》 C.《宪法》 D.依法治国 4、[2011年考题]冲压作业中,冲头往复高速运动。由于人的动作偏差、控制开关失灵以及模具缺陷可能导致发生冲手事故。为此,需要在冲床上安装不同类型的防护装置。下列防护装置中,不属于机械式防护装置的是式装置。 A:按钮联锁 B:摆杆护手 C:拉手安全 D:推手保护 E:立即转移账户上的资金 5、__是矿山企业最基本的基础安全培训。 A.择期培训 B.领导培训 C.全员培训 D.年度培训 6、危险品生产厂房和库房在乎面上宜布置成__。 A.矩形 B.T形 C.L形 D.凹形 7、在故障假设分析法中,评价结果一般以__表示。 A.文件夹

B.表格形式 C.集体讨论 D.现场记录 8、易燃介质是指与空气混合的爆炸下限小于__,或爆炸上限和下限之差值大于等于20%的气体,如一甲胺、乙烷、乙烯等。 A.3% B.5% C.10% D.15% 9、()安全生产检查一般是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形式来实现的。A.定期 B.综合性 C.专业 D.季节性 10、《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对已经进行生产的企业,规定应当在本条例施行之日起内依法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A:6个月 B:9个月 C:1年 D:2年 E:相对密度(空气=1)为1.19 11、[2009年考题]金属非金属矿山空场法采矿是指利用控制采场顶板和围岩的暴露面积,以维护采场的稳定。 A:矿柱 B:充填材料 C:切顶立柱 D:崩落岩体 E:立即转移账户上的资金 12、起重机械中起着省力和支撑钢丝绳并为其导向的作用的是__。 A.卷倘 B.滑轮 C.吊钩 D.制动器 13、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__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A.人民政府 B.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C.人民检察院 D.工会 14、安全生产标准实施后,应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经济建设的需要以及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适时进行复审,复审周期不超过。 A:1年 B:2年 C:3年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定七项职责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定七项职责项目负责人是代表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全面负责的管理者,享有相对独立的生产经营管理权,因此应当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的责任,且是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其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应当在施工现场予以延续。因此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应与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相对应,所以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也因为七项职责,具体内容是: (1)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一)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 要履行好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必须认真学习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 2014年8月31日)。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赋予给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第一项要求。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有经营决策权的负责人理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是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即生产经营单位的所有岗位、所有人员都应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能有空缺。如何制定,有何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等相关条款有具体的规定。 《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请注意,《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是新增加的,说明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重要性,它规范安全生产责任制在人员、范围、考核标准以及考核机制等要求,是施工现场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依据和执行准则。 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少施工现场只是把它挂在墙上,很少有落实。实际上,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整个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中,是最首要、最关键的一项制度,这个制度不落实,其他各项制度就有可能流于形式。因此,施工现场应当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研究和落实,以此推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

补充一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 教学要求:1、掌握我全生产方针。 2、了解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 3、了解安全生产主要法律制度。 4、理解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的职业道德。 5、掌握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教学重点:1、掌握我全生产方针。 2、掌握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教学难点:1、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强调预防为主。 2、从业人员的权利。 3、正确贯彻事故追究制度。 课时分配:本章共用2课时,第一、二节用1课时,第三节用1课时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根据上级要求,我们在学习专业知识以前,首先学习一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新授: 第一节我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这在《中华人民全生产法》中有明确规定。 一、劳动保护与安全生产 新中国建国之初,我国就明确提出实行劳动保护政策。即在实施增产节约的同时,必 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 1987年1月26日我国制定的第一部《劳动法(草案)》规定我国劳动保护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002年颁布施行的《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在长期工作实践中总结和提炼出来的,既是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要求,也是安全生产工作应遵循的最高准则。 二、在工作中正确理解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 安全生产方针可以归纳为以下几方面的容: (1) 方针突出了“以人为本”的思想。人的生命是最可宝贵的,人的生命权是人的其它一切权利的基础。只有劳动者的安全得到充分的保障,生产才可能顺利进行。 (2) “安全第一”,是相对于生产而言的,即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先解决安全问题,使生产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得生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八大权利三项义务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一、《安全生产法》明确的从业人员的八项权利是: ⑴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⑵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珠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⑶批评权、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⑷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⑸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⑹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 ⑺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⑻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三项义务 《安全生产法》明确了从业人员的三义务: ⑴自律遵规的义务,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⑵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要求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⑶危险报告义务,即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三、企业职工劳动保护的权利及义务 企业职工的劳动保护义务是:必须严格执行劳动保护法规,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爱护并正确使用防护措施、用品、用具。

企业职工的劳动保护权利是: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操作;险情特别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采取紧急防范措施,并撤离危险岗位;对漠视职工安全健康的领导者,有权批评、检举、控告。 三、企业职工的安全职责 《安全生产法》规定了企业从业人员具有三项保障安全生产的义务,同时从责任制的角度,还具有如下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清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安全法规案例分析

《职业安全卫生法规》课程大作业 安全法规案例分析 案例名称:对重大责任事故罪与监督过失行为的分析学生姓名: 学号: 专业班级:劳安12-2班 成绩评定: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安全工程系 二○一四年十一月制

对重大责任事故罪与监督过失行为的分析 12劳安班 【案情经过】 2005年8月7日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大兴煤矿特大透水事故。[1] 广东省梅州市大兴煤矿在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广东省政府严令全省煤矿停产整顿期间,组织120名矿工下井作业。大兴煤矿主井东翼四煤-400米石门以东150米附近小断层发育,煤质松散易塌落,-290米水平以下在生产过程中煤层均发生过严重抽冒,在此情况下,仍大量出煤,超强度开采,致使防水安全煤柱抽冒导通了水淹区,造成上部水淹区的积水大量溃入大兴煤矿,导致事故的发生,造成井下123名矿工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700多万元。 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大兴煤矿证照不全,违法生产,严重超能力超强度开采,在防水煤柱托梁发生大规模抽冒后不采取措施,组织工人冒险大量出煤;地方安全监管、煤炭、国土资源部门的主管人员对大兴煤矿长期超强度开采没有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明知其证照不齐,不仅没有依法查处,并违规为其办理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和爆炸物品存储许可证;主管安全生产的黄槐镇政府未能发现和制止该矿在停产期间的偷采行为,兴宁市和梅州市政府不仅没有督促有关部门对大兴等非法煤矿依法取缔,而且放宽验收标准,致使该矿应关闭而未关闭。 另外,这起事故的背后还存在兴宁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保护身为人民警察的曾云高从事非法经营煤矿活动、兴宁市党政机关多名干部在曾云高开办的企业中投资入股、个别工作人员收受贿赂等诸多违纪违法问题。 【法律问题】 1、本案例中是否有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2、本案例中广东省兴宁市安监局副局长赖新泉、煤炭局副局长陈桂浪、李振权、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及与本事故相关的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存在哪些违法行为?

安全生产法律责任分析通用版

安全管理编号:YTO-FS-PD855 安全生产法律责任分析通用版 In The Production, The Safety And Health Of Workers, The Production And Labor Process And The Various Measures T aken And All Activities Engaged In The Management, So That The Normal Production Activitie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安全生产法律责任分析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安全管理文件可用于在生产中,对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生产、劳动过程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从事的一切活动实施管理,包含对生产、财物、环境的保护,最终使生产活动正常进行。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特征 安全生产法律责任,是指安全生产法律关系主体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由于Υ反安全生产法律规定所引起的不利法律后果,即:什?行为应负法律责任、谁应负法律责任和应负什?责任的问题。其特征为: 1、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主体范Χ广泛 安全生产法律责任主体包括各级政府和对安全生产负有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λ、从业人员、中介机构。 2、安全生产法律责任是发生在安全生产法律关系中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2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λ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由此可见,不是安全生产法律关系的主体不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3、安全生产法律责任具有综合性 《安全生产法》针对各种Υ法行为采取追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直到刑事责任的方式,组成一个综合性的责任体

安全生产法中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安全生产法中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第五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第五十一条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五十二条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五十三条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第五十四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十五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十六条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第五十七条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 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并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义务。

《安全生产法》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是国家管理社会事务所采用的强制当事人依法办事的法律措施。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各类安全生产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法律义务,保障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法》的执法机关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安全生产违法犯罪分子的法律责任,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法律制裁。 一: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形式 追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的形式有3种,即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在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安全生产法》采用的法律责任形式最全,设定的处罚种类最多,实施处罚的力度最大。 《安全生产法》针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设定的行政处罚,共有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止建设,停止使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证照,行政拘留,关闭等11种,这在我国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设定行政处罚和种类中是最多的。《安全生产法》是我国众多的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中首先设定民事责任的法律。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为了制裁那些严重的安全生产违法犯罪分子,《安全生产法》设定了刑事责任。 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是指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享有安全生产权利,负有安全生产义务和承担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和公民,责任主体主要包括4种。 1.有关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领导人,负责人。 2.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有关主管人员。 3.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 4.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人员。 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亦称行政执法主体,是指法律,法规授权履行法律实施职权和负责追究有关法律责任的国家行政机关。鉴于《安全生产法》是安全生产领

2018年安全生产法考试题带答案

安全生产法考试复习题 一、判断题 1.《安全生产法》不仅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同时也适用于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方面的管理。(×) 2.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 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4.《安全生产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适 用本法。这里所指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但不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5.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6.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7.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 作业场所。(√) 8.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不必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 的教育和培训。(×) 9.有关协会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培训等服 务,发挥自律作用,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10.国家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11.生产经营单位委托有关服务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由服务机 构负责。(×) 12.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导致事故的,应追 究生产经营单位有关人员的责任。(√) 13.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14.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15.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的工作职责。(√) 16.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17.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18.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不属于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工作职 责。(×)。 19.目前国家不强制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20.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 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但从业人员有违章作业情形的除外。(×) 21.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的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23.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是指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各项工作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 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但不包括临时聘用的人员。(×) 24.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时,可根据情况采用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25.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是一种民事行为,生产经营单可以自 主决定。(×) 26.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

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通过对一些典型事故进行分析深化对事故发生发展规律的认识,从而有效地预防事故和控制事故发生。 案例一 x分厂高空坠落事故 一.事故概述 201x年x月x日15时30分,x分厂安排直氰工段一班人员加班协助直氰维修班架设氰化钠大库到直氰氰化钠小库之间的氰化钠输送管道。一班班长寇某某在班后会上布置了协助直氰维修班架设管道任务,并指定氰化岗位操作工王某某去氰化钠大库至直氰化钠小库之间的空中桥架上协助吊装氰化钠输送管道。16时左右,王某某冒险翻越制酸二段酸浸备用槽顶部护栏,在未挂好安全带情况下直接上到空中桥架北端作业,导致本人从桥架上坠落至地面(桥架距离地面高度4米)。后送市中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王某某腰椎受伤。 二.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王某某违章作业冒险翻越制酸二段酸浸备用槽顶部护栏且未挂好安全带时直接上到空中桥架作业,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1、运转一班班长寇某某在高空作业前没有按照制度办理高空作业票证,没有制订相应安全防范预案; 2、分厂安全员屈某某对本单位高空作业票证监督不到位; 3、分厂未落实票证管理制度对高空作业疏于管理。

(三)、事故的性质 这是一起因违章操作引发的高空坠落事故。 三.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x分厂立即组织学习安环科下发的201x年第xx号通知内容,并将组织学习情况于x月x日前上报安环科; (2)x分厂立即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议,本着安全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通报事故案例提出防范措施,并将会议情况于x月x 日前上报安环科。 (3)各生产单位要查遗补漏居安思危,利用班前班后会学习安环科下发的201x年第xx号通知内容,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做好安全作业票证的办理、审核、建档工作。 (4)分厂应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 单项选择题 1、该起事故的性质是(C) A.意外事故 B.刑事案件 C.违章操作 D.非责任事故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安全规范学习心得体会

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一、学习的法律法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2003年11月24日颁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2007年4月9日颁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6等等公布和相继实施,对于我们建筑工地施工安全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二、认识意义 国家制定关于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法律法规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要求我们施工单位及各级责任人从法律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严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履行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善始善终做好工程施工和安全管理,对国家社会负责,对每一个员工的生命健康负责。否则,无法保证工程施工经济效益,还会受到法律的惩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既害人又害己。 三、心得体会 安全生产是施工项目重要的控制目标之一,也是衡量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安全生产通过对生产因素具体的状态控制,使生产因素不安全的行为和状态减少或消除,不引发为事故,尤其是不引发使人受到伤害的事故,使施工项目效益目标的实现,得到充分保证。安全生产的中心问题,是保护生产活动中,人的安全与健康,保证生产顺利进行。施工现场中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密集,机、料集中,存在着多种危险因素。因此,施工现场属于事故多发的作业现场。控

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重点,也是预防与避免伤害事故,保证生产处于最佳安全状态的根本环节。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主要是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管理规划、指导、检查和决策,同时又是保证生产处于最佳安全状态的根本环节。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内容,大体可归纳为安全组织管理,场地与设施管理,行为控制和安全技术管理四个方面,分别对生产中的人、物、环境的行为与状态进行具体的管理与控制。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第一是保护生产力的角度和高度,表明在生产范围内,安全与生产的关系,肯定安全在生产活动中的位置和重要性。在生产活动中,针对生产的特点,对生产因素采取管理措施,有效的控制不安全因素的发展与扩大,把可能发生的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保证生产活动中人的安全与健康。贯彻预防为主,首先要端正对生产中不安全因素的态度,消除不安全因素的时机,在安排与布置生产内容的时候,针对施工生产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是最佳选择。在生产活动过程中,经常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采取措施,明确责任,尽快的、坚决的予以消除,是安全管理应有的鲜明态度。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重点是进行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落实安全管理决策与目标。以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伤害,减少事故损失为管理目的。要达到这一目的,就必须制定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首先,要落实安全责任、实施责任管理。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及时整改、不断改进、不断完善;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要随时经得起各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并得到认可。一切从事生产管理与操作的人员,依照其从事的生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 一、生产知识培训内容——我国安全生产法律基本体系 二、1、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我50多年来制定的颁布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有280项。 ①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②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③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则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及时予以处理。 三、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内容——安全管理基础 1、安全术语 (1)安全生产:消除或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2)本质安全:通过设计等手段使生产设备或生产系统本身具有安全性,即使在误操作或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也不会造成事故。 (3)安全管理:是为了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改善劳动条件,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实现劳逸结合,加强安全生产,使劳动者安全顺利地进行生产所采取的一系列法制措施。 (4)事故:职业活动过程中发生意外的突发性事件总称,通常会使正常活动中断,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5)事故隐患:引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缺陷。 (6)不安全行为:职工在职业活动中,违反劳动纪律,操作程序和方法等具有危险性的做法。

(7)违章指挥:强迫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的行为。 (8)违章操作:员工不遵守规章制度,冒险进行操作的行为。 (9)四不放过的原则:是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受到处罚不放过、他人没受到教育不放过。 (10)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11)三级安全教育:入厂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 (12)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帮助别人不受伤害。 (13)三懂四会:懂生产原理,懂工艺流程、懂设备构造;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和处理事故,会正确使用消除器材和防护器材 (14)职业安全:是指人们进行生产过程中没有人员伤亡、职业病、设备损坏或财产损失发生的状态,是一种带有特定含义和范畴的“安全”。 (15)危险:是指可以导致意外事故发生的现存或潜在的状态。 (16)危险化学品:是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腐蚀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17)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危险源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作业环境缺陷、管理缺陷。 2、安全色及安全标志 我国规定了红、蓝、黄、绿四种颜色为安全色,其含义: 红色:禁止,停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