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防灯与防爆灯技术附件

三防灯与防爆灯技术附件
三防灯与防爆灯技术附件

三防路灯术规格书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搬迁工程厂区道路照明项目

三防路灯技术规格书

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3 月30日

1.总则

购买方: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

最终用户: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搬迁工程项目

项目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福州市江阴工业集中区

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搬迁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1.1 投标方提供产品的制造厂已获得ISO9000认证书等相关资质。投标时应书面出示相关证据。

1.2 本附件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规范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 本附件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招标人与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4 投标方根据施工现场情况需要对原设计图纸作某些变动,必须经招标方确认,但费用不变。

1.5 投标方应提供灯杆钢材供货合同及钢材质量证明书;灯具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具有质量检验部门认可的合格证和产品性能说明书,并应注明生产厂家、规格和生产日期等。

1.6 投标时就给出所投产品及其主要组(部)件完整的相关资料。

1.7 对于所提供的产品卖方应提供2年的免费保修期,在保修期内非因买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的,卖方应负责无偿包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

1.8 招标方根据投标方提供高杆灯土建基础设计图纸进行灯杆的混凝土基础制作;中标方负责指导招标方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1.9 中标人必须仔细研究招标人提供的高杆灯技术参数,结合自身因素进行优化,并设计基础施工图纸。中标后7日内提供技术参数及基础施工图纸并加盖单位公章,中标单位对技术参数及设计质量安全负责。经审查,如中标单位提供的技术参数不符合要求,中标单位应无条件予以调整,由此引起的费用不予增加。优化及设计费用含在总报价中。

1.10 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招投标双方共同商定。

1.11 中标方应提供专用工具以及两年备品备件。投标时应给出具体清单供招标方批准,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应包括在投标价中。

2..概述:

●本设备安装于中国福建省福州市江阴工业集中区东南电化搬迁工程厂

前区广场内,用于广场内日常照明。

●本次招标的三防灯数量为265套。

●产品应满足本附件规定要求。

●本附件主要包括三防灯和防爆灯的制造、运输、现场安装和调试(包括

所有基础预埋件)。

3.技术标准

供货商应满足或超过下列最新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如果要求的标准高于下列所列标准,应按照最严格的执行。

GB/T699 《优质碳素结构钢》

GB/T700 《碳素结构钢》

GB/T1591 《低合金结构钢》

GB/T1220 《不锈钢棒》

GB983 《不锈钢焊条》

GB3280 《不锈钢冷轧钢板》

GB4237 《不锈钢热轧钢板》

GB3193 《铝及铝合金焊条》

GB1300 《焊接用钢丝》

GB5117 《碳钢焊条》

GB5118 《低合金钢焊条》

GB5013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

GB5023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GB7000.5~7000.6 《灯具安全要求与试验》

GB7000.1 《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

GB/T11345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合探伤结果分级》

GB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J135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T13912 《金属覆盖层钢铁制品热镀锌层技术要求》

GB3797 《电控设备第二部分,带有电子器件的电控设备》

GBJ64 《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过电压保护设计规范》

3.气象条件

3.1气温

年平均气温19.7 ℃

极端最高气温38.7 ℃

极端最低气温-1.2 ℃

最热月平均气温29.5 ℃

最冷月平均气温℃

3.2最大冻土深度: CM(11月-2月)

3.3空气湿度

年平均相对湿度81%

最大相对湿度85%

夏季(平均)相对湿度77%

湿球温度28℃

3.4雷暴日数

年平均日数天

全年最多日数天

3.5海拔高度m

3.6污秽条件氯气、氯化氢

3.7气压

年平均气压101.14 kPa

年最低气压kPa

年最高气压kPa

3.8降水

年平均降雨量: 1324.7毫米

最大月降雨量: 660.3毫米

最大日降雨量: 232.4毫米

最大时降雨量:毫米

全年无霜期:天

最大积雪深度:厘米

3.9风向风速

全年主导风向: NNE(东北风)

年次主导风向: N、NNE(北风和东北风)

年平均风速: 6.9 m/s

最大风速: 34 m/s

瞬时最大风速: 60 m/s

3. 技术要求

3.1灯杆

1) 灯杆材质采用优质钢管和优质钢板焊接后镀锌成型,钢材的硅含量不高于0.04%,经大型折弯机一次折弯成型,直线度误差不超过0.05%,灯杆、悬臂等部件的抗风能力按60米/秒,10级以上设计,抗地震烈度为7级。

2) 杆体为半截光型,总高8米,上口径为 mm,下口径为 mm,壁厚mm。灯杆底部带有法兰盘,法兰盘安装孔距为?,通过地脚螺栓安装在基础上。(具体参数由投标方填写)

3)灯杆的选材及制作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并考虑到站场所在地区气候的特殊性,采取防腐、抗盐等措施。

4) 灯杆型式及颜色完全按照甲方要求生产制作。

3)供货商应配套供应设计认可后基础的对应预埋件(如地脚螺栓、螺母等),配套预埋件必须为热镀锌处理。

3.2 三防灯具(防水、防尘、防腐)

1)灯头罩及灯罩须采用高纯铝板旋压成型。灯具表面油漆应不脱落。灯具外壳及配套整流器、接线盒防腐蚀性能Ⅱ级;防护等级IP65。灯体的拆卸部位应采用不锈钢扣拌锁紧结构,方便更换光源。与光源配套的镇流器及电子触发器应装设在密闭的盒体内,方便安装维修。所有三防灯具包括其镇流器及接线盒等应满足户外安装使用(防雨水)要求。

2)所有灯具及电器符合国际或国内安全标准。光照亮度均匀,不允许出现明暗相间现象,应满足道路照明的安全性、诱导性和舒适性。

3) 所有灯具的电气性能、机械性能、防震、防护等级等方面应满足最新国家规范所规定的技术参数和要求。

4)灯具反光板采用高纯度阳极氧化铝板,耐腐抗磨,反光率 75%。

3.3 防爆灯具

1) 灯体、灯盖采用铝合金压铸,表面经静电喷塑处理,结构轻巧耐腐蚀。灯具外壳防腐蚀性能Ⅱ级;防护等级IP65;防触电等级Ⅰ类。

符合《灯具安全要求及试验》(GB7000.1-7000.6)的规定。

2) 反射器采用高纯铝压制成型,经阳极氧化电化学抛光处理,具有光学性能稳定,反射率高的特点。

3) 透光罩采用曲面高强度钢化玻璃,耐高温200℃以上,透光率高,耐冲击。

4) 反射器、钢化玻璃罩以及灯座用密封胶粘成一体,组成内换泡结构,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密封圈耐高温250℃以上,密封程度达IP66。

5) 电器箱为防爆结构处理,内装专用镇流器,触发器及各种保护电器;

6)灯杆、灯具等产品整体外形美观,结构强度高,应能抗10级及以上台风,瞬时60米/秒的风速,抗震强度7级。

3.4电气部分

1)电源:额定电压:AC220V 50HZ;采用TN-S接地;功率因素≥0.85;适用光源:250W高压钠灯,光源采用欧司朗或飞利浦或等同产品,光源配件品牌必须与光源一致。

2)照明导线穿内径为20mm的镀锌钢管。灯具配套接线盒、镇流器盒开孔及灯杆的型号须与穿线钢管相匹配。

3)所报价格为成套产品价格,含有国家规定的税费、包装费、运输到现场的运输费、现场服务费等所有一切费用。成套产品内容包括:灯体、灯泡、与之匹配的成套电器(含:镇流器、起辉器、触发器、喷塑钢制镇流器盒、喷塑钢制分线盒等)和相应的安装施工所必须匹配的安装设备(含各类型的安装用螺丝、螺母、吸顶件、壁杆、上下吊件、吊杆、立杆、旋转杆等)以及各类辅助附件(含:所需要的接头、双丝接头、金属软管、密封胶圈等)。使到货产品在现场不需要任何加工、处理已可安装使用。

4. 技术资料

4.1 一般要求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4.2 需要提交的资料

4.2.1 设备供货时应提供下列资料,但不限于此:

●设备开箱资料(清单)

●安装、运行、维护说明书及安装示意图

●工厂试验报告

●产品合格证

5. 交货检验

设备交货时间及地点见商务合同。

发货时必须向招标方提供设备发货清单,供货清单至少包括:光源、灯具、镇流器、配套接线盒及灯杆等附件。清单必须与实际包装物数量、提供的设备规格相

吻合。因投标方的原因造成的设备或材料、资料缺失(损坏),投标方必须予以补齐(更换)。

7. 供货范围:

每套包括:灯杆、灯具、杆内电缆、基础预埋件等相关配件,为配合道路施

采用上海飞利浦或德国欧司朗或等同产品250W高压钠灯,配对应镇流器、触发器、电容,及灯基、弯杆、直杆、连接管、防爆活接头、灯具等。

8.现场服务

卖方技术人员应在本合同设备安装期间,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工作。其内容包括:

1)现场指导设备的安装,被协助买方对安装工作验收认可。

2)现场设备的通电调试。

3)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工作期间,应负责对维护人员进行基本的业务培训。

9.质量要求与验收

卖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和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通过有关部门验收达到本工程的质量要求。

消防应急灯安装位置与安装规范标准[详]

消防应急灯安装位置及安装规范 消防应急照明灯安装位置: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消防 应急照明灯具的安装位置应该在建筑物的下列部位; 1.封闭的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及其前室; 2.配电室、消防控制室、自动发电机房,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控制室, 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电话总机房以及在发生火灾时任然需要停留在 火灾环境中进行扑灭火情的其他房间; 3.观众厅每层超过1500㎡的展览厅、营业厅、建筑面积超过2000㎡的演播室, 人员密集且建筑面积超过300㎡的地下室等; 4.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通道)和长度超过20米的内走道等;

消防应急灯安装位置参考图例 消防应急灯安装规范 一、消防应急照明灯安装规范 常见的双头消防应急照明灯,一般安装于疏散通道大门出口的门框上方,走廊、 安全出口走道的墙壁上,距离地面约2米以上的高度;大型的电子市场、购物中心 等场所,双头应急灯有直接壁挂安装于立柱上面的。 消防应急灯的安装位置以不被物体撞击,遮挡为好;安装过高,会影响停电应急 时光照亮度的光效作用,及对应急灯具进行检修、调试的不便;

双头消防应急照明灯的按照高度以2.2米左右即可;也要根据使用场所的实际情况 而定,当使用场所的空间较大,应急灯具的使用密度增加的情况下,可以适当的对安装 高度进行调整;前提条件必须满足消防检查验收部门的相关规定; 双头应急灯酒店房间安装图例

消防应急照明灯酒店走廊安装使用图例 led 应急吸顶灯安全走道安装使用效果图 二、消防应急安全出口指示灯的安装规范

消防应急出口灯可分为安全出口标志灯和疏散通道指示标志灯。 安全出口标志灯的安装位置通常在建筑物内通往室外的正常出口和应急通道的 出口处。多层和高层建筑各楼层通往楼梯间和消防电梯前室的门口;大面积的厅堂、 场、馆通向疏散通道和通往前厅、侧厅、楼梯间的出口; 消防应急疏散指示灯安装位置图例 安全出口灯一般安装于出口门框的上方,如果门框太高时,可安装于门框的 侧口位置;为防止火灾发生时产生的烟雾影响视觉,其安装高度以2.2-2.5米为宜;

防爆灯具知识大汇总

防爆灯具知识大汇总 1.防爆灯具外壳须设置醒目的永久性凸纹或凹纹标志“Ex”。在外壳明显处须设置铭牌。 警告牌须清晰可见,设置在适当的位置。如“断电源后开盖”警告牌须设置在开盖附近。 2.因为爆炸危险场所往往伴有腐蚀性气体的存在,所以防爆灯具外壳上的标志须用厚度不小于1mm(小型灯具厚度可不小于0.5mm)的青铜、黄铜、不锈钢或耐腐蚀性不低于前述材质的其他材料制成。还应可靠固定,不易磨灭或脱落。 3.检验标记耐久性的方法是:用浸过水的布轻擦15s待晾干后,再用浸过汽油的布擦15s 后,目视检查,标志应清晰、不脱落。 4.铭牌标志的内容应包括: A防爆标志。 B基本标志:包括产品名称、型号、制造厂名、注册商标、出厂日期等。 C性能安全标志:包括额定电压、电流、标称频率、光源功率和数量、允许环境温度(该范围仅为-20~+40℃时可不标)、特定的适用环境标志(如对仅适用某一种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产品,须标明可燃气体的名称或分子式),灯具的分类标志(如"数字)等。 D防爆合格证编号,证明产品已经防爆检验站正式检验通过。有些产品防爆合格证编号后带“x”符号,这表明该种产品只能在某种特殊的安全使用条件下使用,规定条件应在灯具外壳或产品说明书中明确醒目地注明。例如:有些老标准过渡过来的增安型防爆灯具,因其采用高强度气体放电光源,防爆安全性能仅相当于现在无火花型防爆灯具,应注明“仅适用于2区”。对仅适用于某一种爆炸气体混合物的产品须注明可燃气体的名称或分子式。对仅适用某一引燃温度以下的防爆灯具须标明最高表面温度,对外壳只能承受低冲击能量冲击的防爆灯具应注明“仅适用于机械拥坏危险性低的场所”。特殊的安全使用条件有很多种类,使用者在看到防爆合格证编号后有“x”符号,就应注意寻找了解该种产品究竟有些什么特殊的安全使用条件,以便在安装使用过程中正确操作,避免危险。 D附加说明。除上述标记外,为保证正确安装、使用及维修所必需的详细说明,均应在灯具上、内装的镇流器上或与灯具一起提供的制造厂的产品说明书中给出。例如: A防爆灯具的允许工作位置,有些防爆灯具只允许在某一个位置或某一个角度范围内安装使用,这是因为工作拉置的改变,防爆灯具表面的热分布和最高表面温度都会发生变化,之所以对防爆灯具工作位置的限制,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为了对最高表面温度的控制,不让其超过防爆灯具本身所标志的温度组别,产生危险温度。另外,工作位置的变化还会对有些光源的寿命和性能带来影响,对灯具的绝缘材料、电气元件、异线的绝缘性能,寿命等都会带来影响。因此,对安装使用位置有限制的防爆灯具必须明确说明。 B为降低防爆灯具的最高表面温度、降低产品温度分组级别,设计选用特殊规格光源的防爆灯具须注明光源的名称、型号、泡壳形状和尺寸及生产厂。如不注明,使用者换用其他相同功率的灯泡时,防爆灯具的最高表面温度就有可能超出使用坏境中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引燃温度,构成爆炸危险。 C在正常工作的最不利条件下,电源电缆或导线的绝缘材料在灯具内受到最高温度如果超过80t时应标出,以便选配相应的电缆和导线。对引入电缆或导线有特殊要求时,需注明规格、型号及适用温度。 D带蓄电池的灯具须说明蓄电池的种类、公称电压和公称容量,以免造成损失和危险。 E对有聚光和类似性能的防爆灯具应注明离被照物体的最短距离,以防止被照物体被烤焦和燃烧。

消防应急照明灯规范

消防应急照明灯规范 作者:613 来源:更新时间:2011-07-18 DB21/T1264-2003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检验规程 1 总则 为了保证建筑工程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的施工安装质量,规范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行为,为公安消防部门实施验收和监督管理提供技术依据,参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规定了建筑工程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检验的一般规定、要求与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规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建筑中设置的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 本规程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生产和贮存场所设置的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的检验评定。 本规程规定的“应符合设计要求”中的“设计要求”,系指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或规范无明确规定但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批准的设计要求。 2 一般规定 建设单位在施工单位对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调试检验合格后,方可向具有 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提出验收检验申请。 检验前,申请检验单位必须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a) 检验申请; b) 系统设计图、平面布置图、施工图及设计变更单等; c)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d) 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e) 系统调试报告; f) 系统主要设备、零部件的检验报告及有关资料。 检验过程中,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检验单位有权中止检验: a) 系统尚未调试,不能联动。 b) 系统主要设备、零部件损坏,建设(施工)单位不能及时提供合格设备、零部件。 DB21/T1264-2003 3 要求与检验方法

消防应急照明灯 检验报告 要求:消防应急照明灯应是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有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其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 要求:一般公共建筑和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 a) 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层 (间)。 b) 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消防蓄电池室、 自备发电 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c)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商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场所。 d) 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走道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检验方法:查阅设计资料,目测。 安装 安装部位 要求:消防应急照明灯宜安装在墙面上或顶棚上,应安装牢固可靠,不得有明显松 动。 检验方法:目测,手试。 连接电源 要求:自带电源型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应接在照明线路上;集中电源同时接有消防应急照明灯和消防应急标志灯,且消防应急标志灯为持续型的,可接到消防配电线路上,如为非持续型的,应接到照明线路上;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灯应接在消防配电线路上。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的照明支线应接在消防配电线路上。 检验方法:查阅设计资料,目测。 应急照明功能 应急转换时间 要求:正常交流电源供电切断后,消防应急照明灯应顺利转入应急工作状态。自带电源型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其应急转换时间应不大于5s。 检验方法:模拟交流电源供电故障,观察其能否顺利转入应急状态,用秒表测试转换时间。 DB21/T1264-2003

消防应急灯和出口指示灯安装距离的标准

6系统设置一般要求的要求。消防应急照明灯的设置应保证应急照明区域内的照度均匀分布,宜采用多点设置方式。消防安全疏散指示应设在醒目位置,不应设置在门、窗或其它可移动的物体上,不应设置在经常被遮挡的位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的正面或其邻近不得有妨碍公众视读的障碍物。盲人集中的场所宜设置声音疏散指示系统。消防应急标志灯的设置下列部位或场所应设置指示出口的消防应急标志灯:1建筑物内的安全出口。2多层、高层建筑中各楼层通向疏散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的门口。3公共建筑室内最远点至房间疏散门距离超过15m的房间出口。4在地面首层无障碍出口处应设置肢残人员标志,并在各层消防电梯口设置肢残人员标志。1应设置在出口门的内侧,其标志面应朝向建筑物内的疏散通道。2应设置在出口门的上方居中或门的旁边,底边离门框距离不大于200mm。下列部位或场所应设置指示疏散方向的消防应急标志灯:1疏散走道拐弯处。2地下室疏散楼梯间。3超过20m的直行走道、超过10m的袋型走道。4人防工程。5避难间、避难层及其他安全场所。楼梯间应设置指示楼层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地面层应同时设置指示地面层和指示安全出口方向的消防应急标志灯。指示疏散方向的消防应急标志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设置在疏散走道的顶部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2设置在疏散走道的侧面墙上时,设置高度宜底边距地1m以下,标志灯设置间距不应大于10m,灯具突出墙面部分的尺寸不宜超过20mm,且表面平滑。3指示疏散方向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在地面设置时,灯具最高点与地面垂直距离高度不应大于3mm,灯具边缘与地

面垂直距离高度不应大于1mm,标志灯设置间距不应大于3m。4导向光流型消防应急标志灯的指示方向应与疏散方向相同,标志灯设置间距不应大于,在地面设置时应符合本条第2款要求。5地面设置的消防应急标志灯防护等级应符合IP65要求。注:1、2种设置方式可在消防应急标志灯中增设消防标志牌。宜在疏散路线的上方设置消防应急标志灯,消防应急标志灯的疏散方向应指向固定的安全出口,标志灯设置间距不应大于20m。2室内高度为~的场所应设置指示疏散方向的中型消防应急标志灯,高度超过的场所应设置指示疏散方向的大型消防应急标志灯,设置间距不应大于60m,展览厅、商场设置间距不宜大于40m,消防应急标志灯底边距地面高度宜大于3m。消防应急照明灯的设置下列部位或场所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1建筑物内的疏散走道、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应优先设置在走道交叉处及拐弯处、自动扶梯上方或侧上方附近。2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3无自然采光或夜间使用的公共场所及公共场所内流动人员数不少于5人的房间。4寄宿制幼儿园和小学的寝室、老年公寓的房间、医院的病房和监护室等需要救援人员协助疏散的场所。四星级及以上的宾馆,宜在客房内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消防应急照明灯的设置应符合下述要求:1宜嵌顶或吸顶安装,当条件限制时可设置于走道侧面墙上,其底边距地高度宜大于。2应根据环境合理选用具有防潮、防水、防尘、防爆、防震、耐腐蚀和抗机械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施工及安装规范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施工及安装规范 1施工 1主要设备规定 是通过国家型式认可(或认证)的产品。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使用电池应与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一致。 检验方法:核对认可(或认证)证书与产品标志、名称、型号、规格是否相符;核对检验报告(有产品照片)与产品外观是否相符。检查数量:每个批次、每个规格各抽一台。 2、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应抽查应急工作时间和状态转换功能,其应急工作时间不应小于其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状态转换和状态指示应正常。 检验方法:充电24h后放电,期间观察灯具的状态转换和状态指示,测量放电时间。检查数量:每个批次、每个规格各抽一台。 3、疏散指示牌应是通过国家消防产品质检中心检验合格产品。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应与检验报告一致。核对检验报告(有产品照片)与产品外观是否相符。施工前,应具备系统图、设备布置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以及消防联动逻辑说明等必要的技术文件。

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包括隐蔽工程验收)、检验、调试、设计变更等相关记录。 施工过程结束后,施工方应对系统的安装质量进行全数检查。 竣工时,施工单位应完成竣工图及竣工报告。 2安装 1系统的安装规定

1、系统布线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2、消防应急灯具与供电线路之间的连接不得使用插头连接。 3、消防应急灯具安装后不应对人员正常通行产生影响。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周围应保证无其他遮挡物,消防应急灯具不应安装在可燃材料表面上。 4、带有疏散方向指示箭头的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在安装时应保证箭头指示疏散方向的与疏散方向相同。 5、指示出口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应固定在坚固的墙上或顶棚下,安装方式可以明装,也可以嵌墙暗装。 6、消防应急灯具在安装时应保证灯具上的各种状态指示灯易于观察,试验按钮(开关)能被人工或遥控操作。 7、消防应急照明灯安装时,在正面迎向人员疏散方向,应有防止造成眩光的措施。 8、消防应急灯具吊装时宜使用金属吊管。吊管上端应固定在建筑物实体或构件上。 9、作为辅助指示的蓄光型标志牌只能安装在与标志灯指示方向相同的路线上,但不能代替标志灯。 10、消防应急灯具及标志牌宜安装在不燃烧墙体和不燃烧装修材料上。 2消防应急标志灯(以下简称标志灯)的安装规定 1、标志灯在顶部安装时,不宜吸顶安装,灯具上边与顶棚距离宜大于200mm,底边距地面距离宜在2.0m至3.0m之间。

消防应急灯和出口指示灯安装距离的标准

6系统设置 6.1 一般要求 6.1.1设置C、D类系统的建筑中可局部设置A或B类系统。 6.1.2消防应急标志灯的设置应保证疏散走道上或公共厅室内的人员在任何位置都能看到疏散指示(出口标志或指示疏散方向的标志),并应根据应用场所选择规格适宜的标志灯,视距应满足附录的要求。 6.1.3 消防应急照明灯的设置应保证应急照明区域内的照度均匀分布,宜采用多点设置方式。6.1.3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灯的设置,应能连续引导该区域内的人员疏散到安全区域。6.1.4 消防安全疏散指示应设在醒目位置,不应设置在门、窗或其它可移动的物体上,不应设置在经常被遮挡的位置。 6.1.5 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的正面或其邻近不得有妨碍公众视读的障碍物。 6.1.6 盲人集中的场所宜设置声音疏散指示系统。 6.2 消防应急标志灯的设置 6.2.1 下列部位或场所应设置指示出口的消防应急标志灯: 1 建筑物内的安全出口。 2 多层、高层建筑中各楼层通向疏散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的门口。3 公共建筑室内最远点至房间疏散门距离超过15m的房间出口。 4 在地面首层无障碍出口处应设置肢残人员标志,并在各层消防电梯口设置肢残人员标志。 6.2.2指示出口的消防应急标志灯的设置应符合下述要求: 1 应设置在出口门的内侧,其标志面应朝向建筑物内的疏散通道。 2 应设置在出口门的上方居中或门的旁边,底边离门框距离不大于200mm。6.2.3 下列部位或场所应设置指示疏散方向的消防应急标志灯: 1 疏散走道拐弯处。 2 地下室疏散楼梯间。 3 超过20m的直行走道、超过10m的袋型走道。4 人防工程。 5 避难

间、避难层及其他安全场所。 6.2.4 楼梯间应设置指示楼层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地面层应同时设置指示地面层和指示安全出口方向的消防应急标志灯。 6.2.5 指示疏散方向的消防应急标志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设置在疏散走道的顶部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2.2m~2.5m。 2 设置在疏散走道的侧面墙上时,设置高度宜底边距地1m以下,标志灯设置间距不应大于10m,灯具突出墙面部分的尺寸不宜超过20mm,且表面平滑。 3 指示疏散方向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在地面设置时,灯具最高点与地面垂直距离高度不应大于3mm,灯具边缘与地面垂直距离高度不应大于1mm,标志灯设置间距不应大于3m。 4 导向光流型消防应急标志灯的指示方向应与疏散方向相同,标志灯设置间距不应大于1.5m,在地面设置时应符合本条第2款要求。 5 地面设置的消防应急标志灯防护等级应符合IP65要求。注:1、2种设置方式可在消防应急标志灯中增设消防标志牌。 6.2.6 展览厅、商场、候车(船)室、民航候机厅、营业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在满足6.2.5条要求的基础上,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宜在疏散路线的上方设置消防应急标志灯,消防应急标志灯的疏散方向应指向固定的安全出口,标志灯设置间距不应大于20m。 2 室内高度为3.5m~4.5m的场所应设置指示疏散方向的中型消防应急标志灯,高度超过4.5m的场所应设置指示疏散方向的大型消防应急标志灯,设置间距不应大于60m,展览厅、商场设置间距不宜大于40m,消防应急标志灯底边距地面高度宜大于3m。6.3 消防应急照明灯的设置 6.3.1 下列部位或场所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 1 建筑

防爆灯的特点和注意事项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防爆灯的特点和注意事项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4 页

防爆灯的特点和注意事项 防爆灯是指用于可燃性气体和粉尘存在的危险场所,能防止灯内部可能产生的电弧、火花和高温引燃周围环境里的可燃性气体和粉尘,从而达到防爆要求的灯具。包括防爆泛光灯,防爆强光灯,防爆投光灯,防爆工作灯等防爆灯具。 特点 1、防爆功能: 产品严格按照GB3868-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使用电气设备)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的要求,可在易燃易爆场所安全工作。 2、光效节能: 选用气体放电灯泡和高反射率镜面反光镜,光效高、寿命长,照明范围大、高亮度;金卤灯和高压钠灯两种灯泡及多种功率可根据工作环境、照明特性和光强度的实际需要选配。 3、适用环境: 外壳选用高强度合金材料和精密的结构设计,具有较高的抗强力碰撞和冲击能力.优化的结构设计和表面处理,防水性能好,可防浸水和猛烈海浪侵袭,并具有优良的耐腐蚀性能。 4、安装方式: 可选用座式、壁挂、吊挂、吸顶等多种安装方式;灯头以灯座支架端部为轴心,可360旋转照明,并可在16的范围内左右转动照明,满足不同工作现场对照明角度的需要。通用管螺纹电缆引入口,可适应8~14mm 不同线径电缆引入;多个电缆引入口,可实现多灯并连,适合布局工程照明。 注意事项 第 2 页共 4 页

1、运输时将灯具装在所配备的纸箱内,并加装泡沫减震。 2、安装及维护灯具时,必须先断开电源。 3、使用时,灯具表面有一定的温升,属正常现象;透明件中心温度较高,不得触摸。 4、更换灯泡时,应使用同类型、功率的灯泡;如果改变灯泡类型或功率,应相应更换配套镇流器。 第 3 页共 4 页

消防应急灯安装规范.

消防应急灯安装规范 关于消防应急灯安装规范,有许多的版本存在,是否权威,不予评论;严格地讲:消防应急灯安装规范,应遵从国家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应急灯具使用现场的实际情况来决定,而且必须对消防应急灯具进行分类予以说明: 简单地讲:用户在安装使用消防应急灯之时,在依照建筑设计单位出具的《工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建筑工程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及电气设施的安装要求》等电气敷设设计图纸之时,还应该根据使用场所的实际情况,对应急灯具进行合理布置: 首先必须满足消防应急灯具在火灾事故发生时,灯具自身的光照亮度及穿透浓烟效果的指数必须满足消防安全要求,一定要使用符合综合指标达到国家规定的新标准消防应急灯具,科学、合理地按照要求进行安装; 以下是常见消防应急灯安装规范的简单说明,仅供参考: A.消防应急照明灯安装位置及高度: 双头消防应急照明灯应安装在消防疏散通道或安全逃生出口的上方,楼梯拐角处距离地面2.2米左右的位置安装,较长距离的疏散通道也应该按照消防部门的指导,或者根据应急灯具在实际的使用场所的光照亮

度以适当的布灯密度合理安装。也可以将应急照明灯安装于立柱上面(如:电子城、商场、车站等场所) 劳士双头应急灯宾馆安装效果图 B.消防疏散指示灯(安全出口)的安装位置及高度: 消防应急疏散指示灯,应根据灯具的类别及使用场所的实际情况进行安装;一般工厂、车间里面多见消防应急指示灯具直接以壁挂的形式安装在进出口大门的上方,或墙面、立柱等部位(这种应急疏散灯具是指的单面消防应急标

志灯系列的),消防疏散指示灯的布灯密度一般不应该超过20米/台,空间较大、安全防护等级较高或者是人流相对密集的区域,应该适当加大布灯密度; 劳士单面安全出口标志灯安装位置图例 (单面消防安全出口标志灯多见安装于门框正上方约20厘米处)

应急照明的施工方案

应急照明及施工 1、概述 应急照明是为正常照明因事故中断时而设置的照明。应急照明直接关系到室内的人身安全和重要设备的安全运行。应急照明按功能分为:备用照明、安全照明和疏散照明。备用照明是指在正常照明中断时为保证继续工作而设置的照明;安全照明是指在正常照明中断时为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中的人员的安全而设置的 照明;疏散照明是为了使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安全撤离而设置的。应急照明又分为火灾应急照明和非火灾应急照明。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中的应急照明称之为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GB50045—95)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中的应急照明称为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设计和施工中对不同功能的应急照明有不同的要求。 1.1应急照明的安装部位: 疏散照明、疏散指示安装在人群安全疏散线路上,即走道、楼梯间及拐角处;备用照明安装在消防控制室、变配电室、消防用电设备机房、通信机房等重要设备用房以及人员密集的场所;安全照明多安装在大型商场、银行营业所、医院手术室、急救室及危险的工作场所。 1.2应急照明的照度水平: 用于继续工作的备用照明的照度不小于正常照度水平,如变配电室、消防控制室、计算机室或通信机房等;用于暂时继续工作的备用照明,其照度不小于正常照度的10%~50%,如餐厅、营业厅、观众厅等人员密集处;安全照明:安全照明的照度不低于正常照度的5%~10%。 1.3应急电源转换时间:

备用照明、疏散照明的电源转换时间不应超过15s,(用于防盗的备用照明转 换时间应在1.5s内);安全照明的电源转换时间不应超过0.5s。 1.4供电时间: 1 备用照明至少继续工作8h以上;暂时工作的备用照明应保证继续工作1h以上;疏散照明和安全照明应保证继续工作20min 以上;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则不应少 于30min(根据《消防应急灯具》(GB17945-2000)的要求,标准应急照明灯具的工作时间不低于90min。目前的建筑电气设计对这两种应急照明的工作时间都有明确表示,但不统一)。 1.5应急照明电源: 安全照明的转换时间要求不超过0.5s,只有蓄电池能满足此要求。安全照明 电源的设计中多采用灯具自带电蓄电池或EPS 应急电源(EPS应急电源切换时间可达0.25s)。备用照明一般利用双电源切换,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只有部分灯具带蓄电池。 1.6应急照明的控制方式: 针对火灾事故照明,按运行方式分为平时点亮的持续型,如有人员出入的楼梯间、前室;平时不点亮在火灾时点亮的非持续型以及这两种的组合型。应特别注意平时点亮的持续型应急照明灯具的安装,设计常采用单联双控开关就地控制。此时此地的单联双控开关不是在两处控制一盏灯,而是起正常照明与应急照明的转换作用,即不管开关的触点在哪里,应急照明灯总是亮的。 2 、应急照明安装

防爆基础知识

防爆基础知识 (防爆原理) 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20** 年 防爆基础知识 一、可燃性气体和蒸气的爆炸特性 1、燃烧和爆炸产生的条件 燃烧是人们十分熟悉的一种自然现象,它是一种氧化反应,氧化反应放出热量,当反应放出的热量使反应介质温度升高到一定程度时,可以形成可见的火焰。 本专业所说的爆炸是指燃烧的一种形式,当氧化反应的速度达到一定程度时,由于反应瞬时释放大量的热,造成气体激剧膨胀,形成冲击波,并伴有声响,这种现象成为爆炸。 可控条件下的燃烧和爆炸可为人类服务。 失控的燃烧和爆炸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可燃性物质例如氢气、乙炔、甲烷等可燃性气体,汽油、柴油、苯等可燃性液体以及煤尘和棉花纤维等可燃性粉尘纤维等能够形成燃烧或爆炸。但是,形成燃烧和爆炸必须具备一定条件。 下述条件在时间和空间上相遇,才会产生燃烧或爆炸: 燃烧剂,例如氢气,汽油等; 氧化剂,例如氧气,空气等; 点燃源,例如明火,火花,电弧,高温表面等。 上述条件被称为形成燃烧和爆炸的三要素。 工程上采取措施,防止三要素同时存在,防止出现火灾和爆炸危险。 2、可燃性气体和蒸气的安全参数 可燃性气体和蒸气在点燃和爆炸的过程中有许多理化参数,与防爆安全有直接关系的有以下几个: ①爆炸界限----可燃性气体或蒸气与空气的混合物只有在某个浓度范围

内才能爆炸(燃烧),超出此范围就不会被点燃,这一范围的最高点和最低点分别称为爆炸上限和爆炸下限。 爆炸界限常用可燃性物质在可燃性混合物中的体积百分比(浓度)表示,例如,甲烷的爆炸下限是5。0%(体积比),爆炸上限是15%(体积比)。可燃性物质的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混合物可以称作“过稀”,浓度高于爆炸上限可以称作“过浓”,过浓或过稀的混合物不能形成爆炸或燃烧。工程上采用通风的方法降低环境中可燃性物质的浓度,以便避免爆炸危险。当环境中的可燃性物质的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25%时,可认为该环境是安全的。 表1 几种常见的可燃性气体或或蒸气的爆炸界限 ②引燃温度----按照标准方法实验时,引燃爆炸性混合物的最低温度。 在没有明火等点火源的情况下,可燃性混合物的温度达到某一温度时,由于内部氧化放热加剧而自动着火,也称作自燃,有时候也把引燃温度称作自燃温度。 国际标准IEC60079—4:1975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引燃温度实验方法》规定了引燃温度的实验设备和实验方法,见图1。 玻璃瓶 加热炉 加热电阻丝 底部加热电阻丝

消防应急灯和出口指示灯安装距离的标准

消防应急灯和出口指示灯安装距离的标准

6系统设置 6.1 一般要求 6.1.1设置C、D类系统的建筑中可局部设置A或B类系统。 6.1.2消防应急标志灯的设置应保证疏散走道上或公共厅室内的人员在任何位置都能看到疏散指示(出口标志或指示疏散方向的标志),并应根据应用场所选择规格适宜的标志灯,视距应满足附录的要求。 6.1.3 消防应急照明灯的设置应保证应急照明区域内的照度均匀分布,宜采用多点设置方式。6.1.3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灯的设置,应能连续引导该区域内的人员疏散到安全区域。6.1.4 消防安全疏散指示应设在醒目位置,不应设置在门、窗或其它可移动的物体上,不应设置在经常被遮挡的位置。 6.1.5 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的正面或其邻近不得有妨碍公众视读的障碍物。 6.1.6 盲人集中的场所宜设置声音疏散指示系统。 6.2 消防应急标志灯的设置 6.2.1 下列部位或场所应设置指示出口的消防应急标志灯:1 建筑物内的安全出口。 2 多层、高层建筑中各楼层通向疏散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的门口。 3 公共建筑室内最远点至房间疏散门距离超过15m的房间出口。 4 在地面首层无障碍出口处应设置肢残人员标志,并在各层消防电梯口设置肢残人员标志。 6.2.2指示出口的消防应急标志灯的设置应符合下述要求: 1 应设置在出口门的内侧,其标志面应朝向建筑物内的疏散通道。 2 应设置在出口门的上方居中或门的旁边,底边离门框距离不大于200mm。6.2.3 下列部位或场所应设置指示疏散方向的消防应急标志灯: 1 疏散走道拐弯处。 2 地下室疏散楼梯间。 3 超过20m的直行走道、超过10m的袋型走道。4 人防工程。 5 避

防火防爆基础知识(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防火防爆基础知识(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防火防爆基础知识(最新版) 制造和使用易燃物品时有何安全要求? 制造和使用易燃物品时,一般要注意以下几点: 1.在制造、使用易燃物品的建筑物内,电气设备应为防爆的。电气装置、电热设备、电线、保险装置等都必须符合防火要求。这类建筑物一般不得少于2个出入口,门窗要向外开。 2.车间、实验室内存放易燃物品的量不得超过一昼夜的用量,不得放在过道上,也不得靠近热源及受日光暴晒。 3.制造和使用易燃液体、可燃气体时,禁止使用明火蒸馏或加热,应使用水浴或蒸汽浴。使用油浴时,不得用玻璃器皿作浴锅;操作中应经常测量油的温度,不得让油温接近闪点。 4.各种易燃、可燃气体、液体的管道,不得有跑、冒、滴、漏的现象,检查漏气时使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试验。气体钢瓶不得放在热源附近,或在日光下暴晒,使用氧气时禁止与油脂接触。

5.强氧化剂能分解放出氧,加热、摩擦、捣碎这类物质时,不得与可燃物质接触、混合。经易燃液体浸渍过的物品,不得放在烘箱内烘烤。 6.易燃物品的残渣(如钠、白磷、二硫化碳等)不准倒入垃圾箱内和污水池、下水道内,应放置在密闭的容器内或妥善处理。粘有油脂的抹布、棉丝、纸张,应放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不得乱扔乱放,防止自燃。 7.生产或实验结束后,要将工作场所收拾干净,关闭可燃气体、液体的阀门,清查危险物品并封存好,清洗用过的容器,断绝电源,关好门窗,经详细检查确保安全时,方可离去。 8.制造、使用易燃物品的车间、化验室,应为耐火程度较高的建筑物,一般不得少于2个出入口,门窗向外开。在建筑物内外适宜的地方放置灭火工具,如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和沙箱。 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储运原则是什么? 1.爆炸性物品:必须专库储存、专人保管、专车运输,不能同起爆药品、器材混储混运。搬运过程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禁摔、滚、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安装要求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安装要求 一、系统分类与构成 随着时代的进步,在经济、科技迅猛发展的同时,出现了许多大型展览馆、科技馆、博物馆、购物中心等公共建筑。这些场所具有功能复杂、人员密集、疏散困难、火灾负荷大等特点。当建筑物内部发生火灾时,容易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所以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和疏散指示系统是一个相当重要的消防安全设施,是保障建筑物内人员安全、迅速、有序疏散的前提,并有利于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的伤亡和降低财产的损失。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按控制方式可分为非集中控制型系统和集中控制型系统,按应急电源的实现方式可分为自带电源型系统和集中

电源型系统,综合以上两种分类方式,可以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分为以下四种形式:(1)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 (2)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 (3)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 (4)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 二、系统安装与调试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要按照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要求进行布线,并按照下列要求进行安装与调试。 一、系统安装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施工安装前,应首先检查产品的外包装是否破损、外观及结构是否存在问题,并严格按照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要

求,对系统设备、材料及配件进行现场检查(检验)和选型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设备、材料、配件及不符合设计图纸要求的产品不得使用。(一)一般要求 1.消防应急灯具与供电线路之间不能使用插头连接; 2.消防应急灯具安装后对人员正常通行不要产生影响,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周围要保证无遮挡物; 3.带有疏散方向指示箭头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在安装时应保证箭头指示的疏散方向与疏散方向相同; 4.指示出口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应固定在坚固的墙上或顶棚下,安装方式可以明装,也可以嵌墙安装; 5.消防应急灯具在安装时应保证灯具上的各种状态指示灯易于观察,试验按钮(开关)能被人工或遥控操作; 6.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安装时,在正面迎向人员疏散方向,应有防止造成眩光的措施;

消防照明安装规范

消防照明安装规范 以下是《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 (2005年版)关于疏散指 示标志的规定。其中9.2.4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00m 以下的墙面上。下面还有《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从这两项规范都没有强制要求必须安装在距地面30公分的墙上,用词 为“宜”。《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8.2.2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以下简称标志灯)的安装。1标志灯在顶部安装时,不宜吸顶安装,宜安装在顶棚下20cm的位置,底边距地面距离应在2.2m至2.5m之间。所以不要超过2.5m,在顶棚下大于20cm就可以了。 9.2.3除二类居住建筑外,高层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9.2.4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 1.00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m 9.2.5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9.2.6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下面是《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 8.2安装 8.2.1 一般规定 1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的施工应按已批准的设计图纸进行,不得随意更改。当确需更改设计时,需经原设计单位同意更改。 2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施工。 3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施工前,应具备系统图、设备布置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以及消防设备联动说明等必要的技术文件。 4系统布线和接地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

防爆灯的特点和注意事项

编号:SM-ZD-21472 防爆灯的特点和注意事项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防爆灯的特点和注意事项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防爆灯是指用于可燃性气体和粉尘存在的危险场所,能防止灯内部可能产生的电弧、火花和高温引燃周围环境里的可燃性气体和粉尘,从而达到防爆要求的灯具。包括防爆泛光灯,防爆强光灯,防爆投光灯,防爆工作灯等防爆灯具。 特点 1、防爆功能: 产品严格按照GB3868-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使用电气设备)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的要求,可在易燃易爆场所安全工作。 2、光效节能: 选用气体放电灯泡和高反射率镜面反光镜,光效高、寿命长,照明范围大、高亮度;金卤灯和高压钠灯两种灯泡及多种功率可根据工作环境、照明特性和光强度的实际需要选配。 3、适用环境: 外壳选用高强度合金材料和精密的结构设计,具有较高

的抗强力碰撞和冲击能力.优化的结构设计和表面处理,防水性能好,可防浸水和猛烈海浪侵袭,并具有优良的耐腐蚀性能。 4、安装方式: 可选用座式、壁挂、吊挂、吸顶等多种安装方式;灯头以灯座支架端部为轴心,可360°旋转照明,并可在16°的范围内左右转动照明,满足不同工作现场对照明角度的需要。通用管螺纹电缆引入口,可适应Φ8~14mm不同线径电缆引入;多个电缆引入口,可实现多灯并连,适合布局工程照明。 注意事项 1、运输时将灯具装在所配备的纸箱内,并加装泡沫减震。 2、安装及维护灯具时,必须先断开电源。 3、使用时,灯具表面有一定的温升,属正常现象;透明件中心温度较高,不得触摸。 4、更换灯泡时,应使用同类型、功率的灯泡;如果改变灯泡类型或功率,应相应更换配套镇流器。 这里填写您的企业名字 Name of an enterprise

防爆产品知识-防爆灯具知识综述

防爆灯具知识综述 防爆灯具是指用于可燃性气体和粉尘存在的危险场所,能防止灯内部可能产生的电弧、火花和高温引燃周围环境里的可燃性气体和粉尘,从而达到防爆要求的灯具。主要有隔爆型防爆灯具、安全型防爆灯具、移动型防爆灯具等。 分类: 1.防爆灯具的防爆类别、级别与温度组别见国家标准规定。 2.按防爆型式分为隔爆型、增安型、正压型、无火花型和粉尘防爆型共5种主要类型,也可以由其他防爆型式和上述各种防爆型式组合形或复合型和特殊型。 3.按防触电保护型式可分为Ⅰ、Ⅱ、Ⅲ类。防触电保护是为防止防爆灯具外壳易触及零件带电,使人体触电或不同电位的导体触及产生电火花而引燃爆炸性混合物。 AⅠ类——在基本绝缘的基础上,将易触及的正常工作时不带电的可导电部件都连结到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体上。 BⅡ类——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作为安全保护措施,无接地保护。 CⅢ类——使用有效值不大于50v的安全电压,并且其中不会产生高于此电压值。 D0类——只依靠基本绝缘作为安全保护措施。 绝大部分的防爆灯具防触电保护型式为I类灯具,只有少数为Ⅱ类、Ⅲ类灯具。例如:全塑防爆灯具,防爆手电简。

4.按外壳的防护等级分类:为了防护尘埃、固体异物和水进入灯腔内,触及或积集在带电部件上产生跳火、短路或破坏电气绝缘等危险,有多种外壳防护方式起到保护电气绝缘的作用。用特征字母“IP”后跟两个数字来表征其外壳防护等级。第1个数字表示对人、固体异物或尘埃的防护能力。分为0—6级。防爆灯具是一种密封灯具,其防尘能力至少为4级以上,第2个数字表示对水的防护能力,分为0—8级。 5.按灯具设计的支撑面材料分类:室内防爆灯具可能安装在许多属于普通可燃材料表面,如木质的墙和天花板,它们不允许防爆灯具安装表面的温度超过安全数值。根据防爆灯具是否可直接安装在普通可燃材料表面可分为2类。 一类为仅适宜于安装在非可燃表面的灯具。 另一类为适宜于直接安装在普通可燃材料表面的灯具,有标记符号。 6.按安装使用形式可分为固定式、可移式、携带式。 原理: 隔爆型的原理根据欧洲标准EN13463-1:2009《爆炸性环境用非电气设备第1部分:基本方法与要求》的防爆概念和防火类型,隔爆型是采取措施允许内部爆炸并阻止火焰传爆的一种防爆型式,是最常用的一种防爆类型。由于这种防爆类型的灯具外壳一般使用金属材料制造,散热性好,外壳强度高和耐用性好,很受用户欢迎。而且,许多增安型防爆灯具部件,如灯座、联锁开关等,也采用隔爆型结构。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施工及安装规范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施工及安装规范施工 主要设备规定 1、系统中的灯具、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应急照明控制器等各类产品应是通过国家型式认可(或认证)的产品。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使用电池应与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一致。 检验方法:核对认可(或认证)证书与产品标志、名称、型号、规格是否相符;核对检验报告(有产品照片)与产品外观是否相符。检查数量:每个批次、每个规格各抽一台。 2、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应抽查应急工作时间和状态转换功能,其应急工作时间不应小于其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状态转换和状态指示应正常。 检验方法:充电24h后放电,期间观察灯具的状态转换和状态指示,测量放电时间。检查数量:每个批次、每个规格各抽一台。 3、疏散指示牌应是通过国家消防产品质检中心检验合格产品。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应与检验报告一致。核对检验报告(有产品照片)与产品外观是否相符。

施工前,应具备系统图、设备布置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以及消防联动逻辑说明等必要的技术文件。 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包括隐蔽工程验收)、检验、调试、设计变更等相关记录。 施工过程结束后,施工方应对系统的安装质量进行全数检查。 竣工时,施工单位应完成竣工图及竣工报告。 安装 一、系统的安装规定 1、系统布线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2、消防应急灯具与供电线路之间的连接不得使用插头连接。 3、消防应急灯具安装后不应对人员正常通行产生影响。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周围应保证无其他遮挡物,消防应急灯具不应安装在可燃材料表面上。 4、带有疏散方向指示箭头的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在安装时应保证箭头指示疏散方向的与疏散方向相同。 5、指示出口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应固定在坚固的墙上或顶棚下,安装方式可以明装,也可以嵌墙暗装。 6、消防应急灯具在安装时应保证灯具上的各种状态指示灯易于观察,试验按钮(开关)能被人工或遥控操作。 7、消防应急照明灯安装时,在正面迎向人员疏散方向,应有防止造

酒店应急灯管理规范

酒店应急灯管理规范 1.0 目的规范应急灯设备正确使用及维护管理,确保应急灯使用安全可靠。 2.0 适用范围保安部、客房部、西餐部、中餐部、桑拿部、工程部及安装有应急灯设备的场所、部 门。 3.0 职责 配有应急灯的部门负责使用保管;桑拿部负责本部门应急灯放电检查;工程部负责其他 部门应急放电检查;保安部负责应急灯的配置,并督促检查应急灯的维护保养情况。 4.0 管理规范 4.1 应急灯设备的配置 4.1.1客房部所辖区域:C座客房6-18楼、A座客房2-5楼、C座4楼会所、大堂、总台、总机、商务中心、订房部、书屋、所属仓库等场所。共配置应急灯97 台。 4.1.2西餐部所辖区域:C座19楼清吧、3楼银河宫、卡啦0K房、会议室、咖啡厅、中庭、柏逊堡及西餐厨房、所属仓库等场所。共配置应急灯35 台。 4.1.3中餐部所辖区域:明晖楼2-4楼及、超市、C座2楼厨房及万豪殿、国际会议厅、 所属仓库等场所。共配置应急灯37 台。 4.1.4基建办公室所属区域:共配置应急灯7 台。 4.1.5桑拿部(C座5楼)所属区域。共配置应急灯43台。 4.1.6公共区域包括:商业街各铺位、地下车库、C座中梯、员工楼梯间、C座各楼层 电房、国际旅行社、行政仓库、新旧电房、冷气机房、总办及科后部门等。共配置应急灯 62 台。 4.2 维护管理 4.2.1、桑拿部所属辖区配置的应急灯由本部门负责定期维护,放电检查;客房部、西餐 部、中餐部、基建办公室及公共区域所配置的应急灯由工程部负责放电检查,维护保养并做好放电检查的记录。 4.2.2保安部对宾馆范围内配置的应急灯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整改,并作好检查记录。 4.2.3各部门要做好应急灯的使用保管工作,对本区域配置的应急灯应登记造册,每班 交接,防止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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