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供热系统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办法

北京市供热系统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办法
北京市供热系统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办法

北京市供热系统节能技术改造

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推动我市供热节能减排工作,规范我市供热系统节能技术改造管理,根据建设部和财政部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供热系统节能技术改造遵循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鼓励供热单位依托市供热协会、节能技术服务机构以及能源管理服务机构共同参与节能改造,应用成熟的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提高供热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供热系统,是指在《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 11-605-2006)实施之前设计建设的,为居住建筑或同时为居住、公共建筑供热的区域锅炉供热系统。

第四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带有居民住宅的区域供热系统,且供热锅炉房为市属、区县属或其他为社会供热的地方单位,拟申请财政资金进行供热系统节能技术改造的项目,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项目主体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热锅炉房权属单位或运行管理单位。运行管理单位作为项目主体应当具有锅炉房权属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第六条项目主体应当根据供热系统设备、设施实际情况实施节能技术改造、能耗计量装置改造以及相关供热节能培训。具

体内容与技术措施如下:

(一)节能技术改造。根据供热系统能效检测情况,采取以下适宜的节能技术措施:气候补偿技术、烟气冷凝热回收技术、水泵风机变频(调速)技术、管网水力平衡调节技术、公共建筑分区分时控制技术、供热系统集中自动控制技术等。

(二)计量装置改造。在热源、热力站安装能源消耗计量和热计量装置,在楼口(系统引入口)安装热计量装置,形成完整的能源计量监测体系。

(三)节能技术培训。实施供热系统节能技术改造的单位要对运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的节能技术培训,掌握供热系统的节能调控技术,达到降低能耗的目标。

第七条项目主体作为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按照如下程序办理项目申报手续:

(一)由项目申报单位填写《北京市供热系统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项目申报表》”),踏勘设计完成《供热系统节能技术改造方案》(以下简称“《改造方案》”,一并报送至改造项目所属的区县市政管委供热办。其中,《项目申报表》可到区县市政管委供热办(以下简称“区县供热办”)领取,也可登录市市政管委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2c18689427.html,或北京供热网https://www.360docs.net/doc/2c18689427.html,下载。《改造方案》的内容应当包括准备实施节能改造的供热系统的能效现状、改造设计技术方案、设备选型、改造的节能效果预测分析、实施工作方案、资金预算等。《改造方案》可由项目申报单位自主完成,也可在市供热协会遴选的供热— 2 —

北京市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示范合同)

( 合同范本 )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北京市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示 范合同) What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ultimately expect to get or achieve through the conclusion and 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

北京市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示范合同) 用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供热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供热采暖地点、采暖计费面积 1.供热设施地点:_________________。 采暖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采暖建筑执行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建筑物节能标准情况: □符合节能标准; □正在实施节能改造; □不符合节能标准;

□其他:_________________。 2.采暖计费总面积为__________建筑平方米,包括: (1)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凭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凭证上仅记载使用面积的,应当按房管部门规定的系数折算成建筑面积后计收采暖费。 (2)采暖的其他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对此部分建筑面积有争议的,以乙方委托的房屋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数据为准,测绘费由乙方承担。 3.热量结算点设置在: □双方约定的供热设施管护责任的分界点; □锅炉房或热交换站内; □供热设施二次支线; □楼栋; □其他: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采暖期

采暖供热系统的应用

采暖供热系统的应用 采暖供热系统的应用 摘要:随着环保要求的提高和电力峰谷差的拉大,燃煤锅炉采暖受到严格限制,而其他采暖形式,如燃气采暖、电动采暖和蓄热的应用,开始受到关注。本文对热电联产、燃气锅炉、电炉、电动热泵以及蓄热的应用前景做初步的分析与探讨。关键词:采暖蓄热应用 中图分类号:F407.6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引言近年来,我国大气污染日益严重,人们要求保护环境、净化天空的呼声日益增高,而北方冬季城市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是采暖燃煤锅炉所排放的粉尘和有害气体。与此同时,许多地区电力出现了相对过剩、电力峰谷差不断拉大的现象。例如,东北电网系统的最大峰谷差已是最大负荷的37%,而华北电网已达峰负荷的40%[1]。为解决电力系统的这种供需矛盾,电力系统用户侧和发电侧均采取了一定措施。在发电方面,一大批初投资巨大的抽水蓄能电站、运行费昂贵的燃油燃气尖峰电站相继建成并投入调峰运行,甚至一些高参数的大型火电厂也以被迫降低发电效率为代价而参与电力调峰。同时,电力系统也加强了用户侧管理。例如,采取分时电价,鼓励用户在电力低谷时多用电,在电力高峰时少用电。因此,在环保要求高的城市采暖供热中,燃煤锅炉房或燃煤炉灶将严格限制使用,取而代之的几种可能的采暖形式主要有集中供热的电锅炉、大型电动热泵和燃气锅炉房以及分散在用户房间内的家用燃气炉、电暖器。同时,为减小电力网发电的峰谷差,也可考虑在供热系统中设置蓄热装置,使得在满足采暖要求的同时,对电力负荷起到削峰填谷的作用。为此,本文将对上述采暖系统形式的应用作初步的分析与探讨。 二、各采暖系统应用分析1.传统采暖供热系统 传统的采暖供热系统主要有锅炉采暖系统和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系统。

住宅室内采暖系统节能设计方案

1、引言 节能是我国一项长远的战略方针。我国政府对节能工作高度重视,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节能工作出现了欣欣向荣的局面。节能对于供热行业来说潜力是相当大的。供热行业是能耗大户,能耗支出占据其大部分成本。由于以往的住宅供暖按面积收取热费,存在很大的不合理性,且不便于用户进行局部调节,造成供热用热浪费很大。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供暖事业的不断发展,对供暖系统实现用热量的分户计量和独立控制的呼声越来越高。 近年来节能问题在供暖系统设计中越来越被人们重视。因此有必要在新建住宅中采用更合适的供暖系统形式来满足热费按户计量的需要。在节能问题上,尤其要特别重视能源利用过程前的处理,即在规划设计整个供暖系统时,应该考虑该系统的节能前景及经济效益。建设部《建筑节能“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明确指出,“对集中供暖的民用建筑安装热表及有关调节设备并按户计量收费的工作,1998年通过试点取得成效,开始推广,2000年在重点城市新建小区中推行,2010年全面推广”。因此,在进行住宅室内采暖系统设计时,设计人员应考虑热用户分户及分室控制温度的需要。据初步测算,采取供暖分户计量,可以实现采暖节能20%以上。本文就几种适宜分户计量的采暖系统做一浅析。 2、旧式采暖系统的基本形式及其优缺点 长期以来,我国城市住宅室内采暖系统设计基本上都采用单管垂直系统的方案进行设计。(如图1)这种设计方案有许多优点:1系统简单;2施工方便;3造价低等,但是也存在一定缺陷,主要是不便于用户进行局部调节,因而造成能源的浪费。随着能源结构的变化及节能和物业管理的要求,这一缺陷越来越明显,使得此种供暖系统不得不被逐步替代。

供热系统节能技术措施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4404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供热系统节能技术措施 正式样本

供热系统节能技术措施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解决方案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1. 安装热工仪表,掌握系统的实际运行情况 供热系统安装所需的热工仪表是掌握系统运行工况、准确了解和分析系统存在的问题、采取正确方法与措施以达到节能挖潜目的重要手段。目前热工仪表安装不全、不准的情况比较普遍,因此,必须要按照规定补齐所有热工仪表,并保证仪表的完好和准确。 2. 加强锅炉房的运行管理,是投资少、效果显著的节能措施 1.司炉人员及水处理人员必须经国家劳动部门或技术监督部门培训并考试合格; 2.建立正确、完善、切实可行的运行操作规程;

3.锅炉房水处理(包括软化水或脱盐、除氧)设备处理后的水质,必须达到而易见国家规程规定的水质标准,严禁锅炉直接补自来水或河水; 4.严格执行定期维修,停炉保养制度,保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 3. 采用分层燃烧技术,改善锅炉燃烧状况 目前城市集中供热锅炉房多采用链条炉排,燃煤多为煤炭公司供应的混煤,着火条件差,炉膛温度低,燃烧不完全,炉渣含碳量高,锅炉热效率普遍偏低。采用分层燃烧技术对减少炉渣含碳量、提高锅炉热效率,有明显的效果。 沈阳惠天公司一台10.5MW的热水炉,采用分层燃烧后,热效率由70.2%提高到75.1%,炉渣含碳量由13%下降为10%。唐山热力公司采用该技术,使锅炉热效率提高10~15%,炉渣含碳量降低至10%以

北京市供暖采暖管理规定

北京市供暖采暖管理规定 《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11月10日市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北京市供暖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北京市供暖采暖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保障本市城乡居民冬季采暖,规范供热采暖行为,合理利用资源,推动节能减排,促进供热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供热采暖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冬季采暖是本市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供热事业是直接关系公众利益的基础性公共事业。本市供热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属地管理、保障安全、规范服务、促进节能环保和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 本市建立并完善供热能源保障、采暖救助、应急处置等安全供热保障体系。 第四条市市政管理行政部门主管本市供热采暖管理工作。 区县市政管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供热采暖管理工作。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本办法和各自的职责,

做好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的供热采暖管理工作。 第五条鼓励、支持相关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参与供热行业管理和技术服务、宣传培训等工作。 鼓励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节能、高效、环保、安全的供热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节能效率高和环境效益好的供热技术和项目给予支持,对在供热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予以表彰或者奖励。 第六条市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程序编制本市供热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涉及供热事业发展的,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涉及城市空间资源利用的,纳入本市城乡规划。 区县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市供热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供热规划,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市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备案。 经批准的供热规划未经法定程序调整,不得擅自变更。 第七条本市新建、改建、扩建供热设施,应当符合供热规划。列入规划的供热设施建设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规划,不得改变用途。 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在对建设项目提出规划条件时,涉及热源设施建设的,应当征求市政管理行政部门的意见。

供热系统节能技术措施方案

整体解决方案系列 供热系统节能技术措施(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5021供热系统节能技术措施 Energy-saving technical measures for heating systems 说明: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使人员队伍与目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 1.安装热工仪表,掌握系统的实际运行情况 供热系统安装所需的热工仪表是掌握系统运行工况、准确了解和分析系统存在的问题、采取正确方法与措施以达到节能挖潜目的重要手段。目前热工仪表安装不全、不准的情况比较普遍,因此,必须要按照规定补齐所有热工仪表,并保证仪表的完好和准确。 2.加强锅炉房的运行管理,是投资少、效果显著的节能措施 1.司炉人员及水处理人员必须经国家劳动部门或技术监督部门培训并考试合格; 2.建立正确、完善、切实可行的运行操作规程; 3.锅炉房水处理(包括软化水或脱盐、除氧)设备处理后的水质,必须达到而易见国家规程规定的水质标准,严禁锅

炉直接补自来水或河水; 4.严格执行定期维修,停炉保养制度,保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 3.采用分层燃烧技术,改善锅炉燃烧状况 目前城市集中供热锅炉房多采用链条炉排,燃煤多为煤炭公司供应的混煤,着火条件差,炉膛温度低,燃烧不完全,炉渣含碳量高,锅炉热效率普遍偏低。采用分层燃烧技术对减少炉渣含碳量、提高锅炉热效率,有明显的效果。 沈阳惠天公司一台10.5MW的热水炉,采用分层燃烧后,热效率由70.2%提高到75.1%,炉渣含碳量由13%下降为10%。唐山热力公司采用该技术,使锅炉热效率提高10~15%,炉渣含碳量降低至10%以下,而且锅炉燃烧系统的设备故障大大减少,提高了锅炉运行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对于粉末含量高的燃煤,可以采用分层燃烧及型煤技术。该技术是将原煤在入料口先通过分层装置进行筛分,使大颗粒煤直接落至炉排上,小颗粒及粉末送入炉前型煤装置压制成核桃大小形状的煤块,然后送入炉排,以提高煤层的透气性,从而强化燃烧,提高锅炉热效率和减少环境污染。中原

北京市供暖管理规定.doc

北京市供暖管理规定 xx北京是很多人的向往,下面是我为你整理的,希望对你有用!第一条为保障本市城乡居民冬季采暖,规范供热采暖行为,合理利用资源,推动节能减排,促进供热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供热采暖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冬季采暖是本市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供热事业是直接关系公众利益的基础性公共事业。本市供热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属地管理、保障安全、规范服务、促进节能环保和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本市建立并完善供热能源保障、采暖救助、应急处置等安全供热保障体系。第四条市市政管理行政部门主管本市供热采暖管理工作。区县市政管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供热采暖管理工作。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本办法和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的供热采暖管理工作。第五条鼓励、支持相关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参与供热行业管理和技术服务、宣传培训等工作。鼓励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节能、高效、环保、安全的供热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节能效率高和环境效益好的供热技术和项目给予支持,对在供热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予以表彰或者奖励。第六条市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程序编制本市供热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涉及供热事业发展的,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规划;涉及城市空间资源利用的,纳入本市城乡规划。区县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市供热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供热规划,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市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备案。经批准的供热规划未经法定程序调整,不得擅自变更。第七条本市新建、改建、扩建供热设施,应当符合供热规划。列入规划的供热设施建设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规划,不得改变用途。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在对建设项目提出规划条件时,涉及热源设施建设的,应当征求市政管理行政部门的意见。居住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供热单位参加,供热单位应当查验是否具备供热条件。在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向供热单位提供有关工程档案资料。第八条本市应当优化配置热源设施,在城市管网、区域锅炉供热管网供热能力范围内,不再新建热源设施;既有分散热源设施,应当按照合理配置的原则,逐步纳入城市管网、区域锅炉供热管网,应用新能源、新技术的除外。供热单位有条件供热的,应当向接入其管网的用户提供普遍服务。第九条本市应当加强供热节能管理,逐步实行按照用热量计量收费。新建建筑物应当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具备热计量及室温调控功能。不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温度要求的住宅,应当逐步进行建筑节能改造和供热系统改造。建筑物进行节能改造的,应当与热计量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同步实施。第十条供热单位应当到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单位基本情况;二供热区域及规模、用户类别及数量;三供热设施及其折旧管理基本情况;四运营管理制度及人员基本情况;五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供热单位应当

浅谈采暖系统的分类及各种形式的选用

采暖系统就是设在建筑物内部向建筑物输入一定的热量以保持建筑物内部要求的温度,满足生活和各种工作环境对温度的要求的系统。笔者认为在采暖设计中首先需对各种采暖系统的特点比较熟悉,然后在实际工程中才能设计出合理的系统,达到建筑物对室内温度的要求。采暖系统总的来说可分为热水散热器采暖系统,蒸汽散热器采暖系统,辐射采暖系统,热风采暖系统。在这几个大的分类系统中,每个系统又可分为几种形式,每种形式又有各自不同的适应场所。现就对这几种系统形式谈一下自己的认识。 热水散热器采暖系统按系统的循环动力分类,可分为重力(自然)循环系统和机械循环系统。按供水温度分类,可分为高温水采暖系统和低温水采暖系统。高温水采暖系统供水温度高于100℃,低温水采暖系统供水温度低于100℃。按供回水的方式分类,可分为上供下回式,上供上回式,下供下回式,下供上回式,上供中回式等。按散热器的连接方式,可分为垂直式与水平式系统。按连接散热器的管道数量分类可分为单管系统与双管系统。按并联环路水的流程分类,可分为同程式系统与异程式系统。蒸汽采暖系统按照供汽压力可分为高压蒸汽采暖系统、低压蒸汽采暖系统和真空蒸汽采暖系统。根据立管的数量可分为单管蒸汽采暖系统和双管蒸汽采暖系统。根据蒸汽干管的位置可分为上供式、中供式和下供式。根据凝结水回收动力可分为重力回水和机械回水。辐射采暖系统按热媒种类可分为低温热水辐射采暖,中温热水辐射采暖,高温热水辐射采暖,电热式和燃气式。热风采暖可分为集中送风,管道送风,悬挂式和落地式暖风机等形式。 热水散热器采暖系统一般用于民用建筑中。下面就其各种形式特点及适用场所加以一一说明。重力循环系统不需要外来动力,它是靠供回水的密度差产生的压力差作为循环动力,因而作用压头小,所需管径大,但运行时无噪声,管理简单。只适用于没有集中供热热源、对供热质量有特殊要求的小型建筑物中。机械循环的循环动力来自水泵,它适用于大中型集中供热的建筑。高温水采暖系统的散热器表面温度高,易烫伤皮肤,烤焦有机灰尘,卫生条件及舒适度较差,热水容易发生气化,但可节省散热器用量,供回水温差较大,可减少管道系统管径,降低输送热媒所消耗的电能,主要用于对卫生要求不高的工业建筑及其辅助建筑中。低温热水系统优缺点正好与高温水系统相反,主要用于民用建筑。上供下回式系统的供回水干管分别设置于系统最上面和最下面,布置管道方便,排气顺畅,是用的最多的系统形式。上供上回式系统的供回水干管均位于系统最上面,采暖干管不与地面设备及其它管道发生占地矛盾,主要用于设备和工艺管道较多、沿地面布置干管发生困难的工厂车间。下供下回式系统供回水干管均位于系统最下面。这种系统可减轻系统的竖向失调,有利于水力平衡,低层需要设管沟或有地下室以便于布置两根干管,顶棚下无干管比较美观,可以分层施工,分期投入使用。住宅建筑分户采暖系统的干管布置及顶棚下不宜或不能布置干管的建筑一般采用这种形式。下供上回式系统的供水干管在系统最下面,回水干管在系统的最上面,与上供下回式相比,底层散热器平均温度升高,从而减少底层散热器面积。当热媒为高温水时,底层散热器供水温度高,然而水静压力也大,有利于防止水的汽化。上供中回式系统的供水干管布置在系统最上面,回水干管布置在底层散热器的上面,一般用在底层地面上不易布置管道的建筑,此种系统不用再设置地沟。垂直式系统是指不同楼层的各散热器用垂直立管连接的系统;水平式系统是指同一楼层的散热器用水平管线连接的系统。水平式系统一般用于公用建筑的大空间中不易布置采暖立管的场所。在住宅分户采暖系统中各个用户的户内系统一般采用水平式系统。单管系统又分为顺流式和单管跨越式。单管跨越式可调节单

供热管理办法

定边县供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县供热管理,保护环境,合理利用供热资源,提高城镇居民生活质量,维护供热单位和热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陕西省城市供热管理办法》和《沈阳市城市供暖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供热,是指区域锅炉、分散锅炉等热源的热水,通过管网有偿供给的公共采暖用热。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的区域型集中供热和分散供热的管理。 第四条定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我县城镇供热监督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我县供热政策的调研制定,信息采集,协调服务,监督检查工作。 定边县供热管理办公室为我县城镇供热管理机构,负责我县具体供热监督、管理工作。 规划和国土、财政、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物价、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等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城镇供热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镇供热实行社会化生产和商品化供应以及多元化投资经营。

城镇供热必须实行统一规划和管理,优先发展集中供热,限制并逐步取消分散供热,推行分户供热并逐步达到按用热量计量收费。 第六条政府鼓励从事供热经营的单位(以下简称供热单位)采用清洁能源,利用污染小、耗能低、运行安全的先进供热方式和设施,推广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城市供热水平。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七条城镇供热规划由县城乡建设管理局会同规划和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有关行政部门编制,报县政府批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八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供热工程,应当符合城市供热规划,经县供热管理办公室审查批准后办理有关基本建设审批手续。涉及热用户摘网、并网的,需由用热户或开发建设单位报县供热管理办公室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对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又确需建临时热源的,必须经县城乡建设管理局批准,报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方可实施,对现有的分散锅炉房,城乡建设管理局应当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资源整合,分期分批在限期内完成集中供热改造(含并网,下同)和分户供热改造。

供热系统节能技术措施(2021新版)

供热系统节能技术措施(2021 新版) Security technology is an industry that uses security technology to provide security services to society. Systematic design, service and management.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606

供热系统节能技术措施(2021新版) 1.安装热工仪表,掌握系统的实际运行情况 供热系统安装所需的热工仪表是掌握系统运行工况、准确了解和分析系统存在的问题、采取正确方法与措施以达到节能挖潜目的重要手段。目前热工仪表安装不全、不准的情况比较普遍,因此,必须要按照规定补齐所有热工仪表,并保证仪表的完好和准确。 2.加强锅炉房的运行管理,是投资少、效果显著的节能措施 1.司炉人员及水处理人员必须经国家劳动部门或技术监督部门培训并考试合格; 2.建立正确、完善、切实可行的运行操作规程; 3.锅炉房水处理(包括软化水或脱盐、除氧)设备处理后的水质,必须达到而易见国家规程规定的水质标准,严禁锅炉直接补自来水或河水;

4.严格执行定期维修,停炉保养制度,保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 3.采用分层燃烧技术,改善锅炉燃烧状况 目前城市集中供热锅炉房多采用链条炉排,燃煤多为煤炭公司供应的混煤,着火条件差,炉膛温度低,燃烧不完全,炉渣含碳量高,锅炉热效率普遍偏低。采用分层燃烧技术对减少炉渣含碳量、提高锅炉热效率,有明显的效果。 沈阳惠天公司一台10.5MW的热水炉,采用分层燃烧后,热效率由70.2%提高到75.1%,炉渣含碳量由13%下降为10%。唐山热力公司采用该技术,使锅炉热效率提高10~15%,炉渣含碳量降低至10%以下,而且锅炉燃烧系统的设备故障大大减少,提高了锅炉运行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对于粉末含量高的燃煤,可以采用分层燃烧及型煤技术。该技术是将原煤在入料口先通过分层装置进行筛分,使大颗粒煤直接落至炉排上,小颗粒及粉末送入炉前型煤装置压制成核桃大小形状的煤块,然后送入炉排,以提高煤层的透气性,从而强化燃烧,提高

《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解读

《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解读 寇明国在包括北京在内的北方地区,冬季采暖是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供热事业是直接关系公众利益的基础性公共事业。 2009年12月12日北京市政府以216号令公布了《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该办法自2010年4 月1日起施行,原《北京市住宅锅炉供暖管理规定》(1994年8月3日市人民政府第15号令公布、2004年6月1日市人民政府第150号令修改)和《北京市城市公用热力设施管理暂行规定》(1986年11月15日市人民政府京政办发[1986]141号文件发布、2004年6月1日市人民政府第150号令修改)同时废止。 在节能减排、住房商品化、供热方式变化等背景下,《办法》对近年来北京供热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进行了规范,对已经成熟的新制度以规章的形式进行了确认。譬如对要求逐步采用热量计量收费,对供暖设施应急接管制度等。下面对《办法》的内容并结合原有的规章政策,从法律适用角度进行简要地解读,供供热单位和采暖用户参考。 一、规定要逐步实行按照用热量计量收费,可以实现自主调控室温和要求暂停供热。

按照《办法》第九条规定,新建建筑物应当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具备热计量及室温调控功能。不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温度要求的住宅,应当逐步进行建筑节能改造和供热系统改造。建筑物进行节能改造的,应当与热计量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同步实施。 也就是说,从20104月1日起的新建房屋必须具备热计量和室温调控功能。而按照《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具备分户独立采暖系统型式的用户,在不影响其他用户正常采暖及共用供热设施安全的前提下,经与供热单位协商,就暂停供热时间、交纳基本费用等事项达成一致后,可以由供热单位暂停供热。 按照《办法》的规定,以后我们可以实现白天上班外出时自己调低温度以及房屋在长期无人居住时可以要求暂停供热,以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和经济负担。 需要说明的是,关于暂停供热期间并非不交任何费用,而是需要缴纳一个基本费用的。这个基本费用的标准《办法》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应由双方协商确定。为了避免协商不成出现纠纷,建议由主管部门制定基本费用计算标准,或者双方在签订供热采暖合同时对暂停供热期间的基本费用以及其他权利义务作出明确约定。 二、规定供热单位与用户订立供热采暖合同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 换句话说,供热采暖合同内容不得违反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规定,否则采暖用户有权拒绝签署。但供热采暖合同本质上属于民事合同,其内容以及双方权利义务应由双方具体协商,对于一些《办法》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没有规定的

供热采暖系统管理规范(标准版)

供热采暖系统管理规范(标准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499

供热采暖系统管理规范(标准版)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供热企业(单位)的岗位职责、规章制度建设和标准化管理、运行管理、维修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服务管理、经营管理和档案信息管理等工作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与锅炉房、热力站、室外供热管线和室内采暖系统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为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6811工业锅炉水处理设施运行效果与监测 CJJ/T88城镇供热系统安全技术规程 JB/T10354工业锅炉运行规程 DB11/097低硫散煤及制品 DB11/139锅炉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11/381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DB11/T466供热采暖系统维修管理规范 3管理工作总体目标 3.1供热企业(单位)应在保障供热质量的同时,规范对采暖用户的服务。 3.2供热企业(单位)应采用节能技术措施,实现供热系统的节能减排,保障各项环保指标达标。 3.3.供热企业(单位)应确保整个供热系统的设备完好,在安全状态下运行。 3.4供热企业(单位)应供热系统在采暖季节内的能耗进行计量

供热系统节能技术措施样本

供热系统节能技术办法 【摘要】从当前国家建筑节能形势出发,简朴阐述了北方供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必要性。分析比较了近年来国内外既有居住建筑改造实例,探讨了国内北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若干技术问题。分析了节能改造各环节技术路线基本规定,简介了节能改造评估与诊断办法,详细分析了节能改造技术方案。 【核心词】供暖地区节能改造技术路线技术方案 1. 安装热工仪表,掌握系统实际运营状况 供热系统安装所需热工仪表是掌握系统运营工况、精确理解和分析系统存在问题、采用对的办法与办法以达到节能挖潜目重要手段。当前热工仪表安装不全、不准状况比较普遍,因而,必要要按照规定补齐所有热工仪表,并保证仪表完好和精确。 2. 加强锅炉房运营管理,是投资少、效果明显节能办法 1.司炉人员及水解决人员必要经国家劳动部门或技术监督部门培训并考试合格; 2.建立对的、完善、切实可行运营操作规程; 3.锅炉房水解决(涉及软化水或脱盐、除氧)设备解决后水质,必要达到而易见国家规程规定水质原则,禁止锅炉直接补自来水或河水; 4.严格执行定期维修,停炉保养制度,保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 3. 采用分层燃烧技术,改进锅炉燃烧状况 当前都市集中供热锅炉房多采用链条炉排,燃煤多为煤炭公司供应混煤,着火条件差,炉膛温度低,燃烧不完全,炉渣含碳量高,锅炉热效率普遍偏低。采用分层燃烧技术对减少炉渣含碳量、提高锅炉热效率,有明显效果。 鞍山锅炉厂生产一台10.5MW热水炉,采用分层燃烧后,热效率由70.2%提高到75.1%,炉渣含碳量由13%下降为10%。唐山热力公司采用该技术,使锅炉热效率提高10~15%,炉渣含碳量减少至10%如下,并且锅炉燃烧系统设备故障大大减少,提高了锅炉运营可靠性和安全性。 对于粉末含量高燃煤,可以采用分层燃烧及型煤技术。该技术是将原煤在入料口先通过度层装置进行筛分,使大颗粒煤直接落至炉排上,小颗粒及粉末送入炉前型煤装置压制成核桃大小形

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

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 (2009年北京市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9年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16号令发布) 第一条为保障本市城乡居民冬季采暖,规范供热采暖行为,合理利用资源,推动节能减排,促进供热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供热采暖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冬季采暖是本市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供热事业是直接关系公众利益的基础性公共事业。 本市供热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属地管理、保障安全、规范服务、促进节能环保和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 本市建立并完善供热能源保障、采暖救助、应急处置等安全供热保障体系。 第四条市市政管理行政部门主管本市供热采暖管理工作。 区、县市政管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供热采暖管理工作。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本办法和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的供热采暖管理工作。 第五条鼓励、支持相关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参与供热行业管理和技术服务、宣传培训等工作。 鼓励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节能、高效、环保、安全的供热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节能效率高和环境效益

好的供热技术和项目给予支持,对在供热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予以表彰或者奖励。 第六条市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程序编制本市供热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涉及供热事业发展的,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涉及城市空间资源利用的,纳入本市城乡规划。 区、县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市供热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供热规划,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市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备案。 经批准的供热规划未经法定程序调整,不得擅自变更。 第七条本市新建、改建、扩建供热设施,应当符合供热规划。列入规划的供热设施建设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规划,不得改变用途。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在对建设项目提出规划条件时,涉及热源设施建设的,应当征求市政管理行政部门的意见。 居住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供热单位参加,供热单位应当查验是否具备供热条件。在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向供热单位提供有关工程档案资料。 第八条本市应当优化配置热源设施,在城市管网、区域锅炉供热管网供热能力范围内,不再新建热源设施;既有分散热源设施,应当按照合理配置的原则,逐步纳入城市管网、区域锅炉供热管网,应用新能源、新技术的除外。供热单位有条件供热的,应当向接入其管网的用户提供普遍服务。

供热系统节能技术措施

供热系统节能技术措施 【摘要】从当前国家建筑节能形势出发,简单阐述了北方供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必要性。分析比较了近年来国内外既有居住建筑改造实例,探讨了我国北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若干技术问题。分析了节能改造各环节技术路线的基本要求,介绍了节能改造的评估与诊断方法,具体分析了节能改造的技术方案。 【关键词】供暖地区节能改造技术路线技术方案 1. 安装热工仪表,掌握系统的实际运行情况 供热系统安装所需的热工仪表是掌握系统运行工况、准确了解和分析系统存在的问题、采取正确方法与措施以达到节能挖潜目的重要手段。目前热工仪表安装不全、不准的情况比较普遍,因此,必须要按照规定补齐所有热工仪表,并保证仪表的完好和准确。 2. 加强锅炉房的运行管理,是投资少、效果显著的节能措施 1.司炉人员及水处理人员必须经国家劳动部门或技术监督部门培训并考试合格; 2.建立正确、完善、切实可行的运行操作规程; 3.锅炉房水处理(包括软化水或脱盐、除氧)设备处理后的水质,必须达到而易见国家规程规定的水质标准,严禁锅炉直接补自来水或河水; 4.严格执行定期维修,停炉保养制度,保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 3. 采用分层燃烧技术,改善锅炉燃烧状况 目前城市集中供热锅炉房多采用链条炉排,燃煤多为煤炭公司供应的混煤,着火条件差,炉膛温度低,燃烧不完全,炉渣含碳量高,锅炉热效率普遍偏低。采用分层燃烧技术对减少炉渣含碳量、提高锅炉热效率,有明显的效果。 鞍山锅炉厂生产的一台10.5MW的热水炉,采用分层燃烧后,热效率由70.2%提高到75.1%,炉渣含碳量由13%下降为10%。唐山热力公司采用该技术,使锅炉热效率提高10~15%,炉渣含碳量降低至10%以下,而且锅炉燃烧系统的设备故障大大减少,提高了锅炉运行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对于粉末含量高的燃煤,可以采用分层燃烧及型煤技术。该技术是将原煤在入料口先通过分层装置进行筛分,使大颗粒煤直接落至炉排上,小颗粒及粉末送入炉前型煤装置压制成核桃大小形状的煤块,然后送入炉排,以提高煤层的透气性,从而强化燃烧,提高锅炉热效率和减少环境污染。中原油田锅炉燃用鹤壁煤,粉末含量高,Φ<3mm的煤粒约占60~70%,采用此技术后,炉渣含碳量降低到15%以下,锅炉效率提高了8%,烟尘排放达到环保标准,年节煤8~10%。没有空气予热器的锅炉,因为向炉排上送的是冷风,容易造成大块煤不易烧透,使炉渣含碳量反而略有增加,不宜采用。

2020年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热计量计费版)(北京市版)

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热计量计费版)(北 京市2010版) 政府示范文本 要点 供热人(乙方)向用热人(甲方)提供供热服务,并按热计量计收采暖费,约定采暖地点、面积、采暖期、供热温度标准等。 BF——2010 ——0504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 (按热计量计费版) 用热人: ___________________ 供热人: 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年十二月 使用说明 1.本合同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供热单位与居民用热人之间按热计量计收采暖费的经营性供热采暖交易。 2.签订本合同前,用热人应当向供热单位提交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凭证 复印件;供热单位应当出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和供热单位 备案登记证书复印件。 3.除采暖费缴费标准外,本合同其他条款中的横线处均可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约定具体 内容。对于未实际发生或双方未作约定的,应当在横线处划x,以示删除。□后为待选内容, 应当以划\方式选定。 4.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本合同正本的份数,并在签订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 一致。 5.有关名词、术语解释: (1 )用热人:房屋的产权人或承租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住房的承租人。 (2)供热人:经过市、区县供热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并取得备案登记证书的供热运行单位。 (3 )正常天气:依据《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2001 年版)中附录二室外气象参数”的规定,本市建筑物供热采暖系统设计时限定的室外日平均气温在-9 C以

《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216号 《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11月10日市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市长郭金龙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保障本市城乡居民冬季采暖,规范供热采暖行为,合理利用资源,推动节能减排,促进供热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供热采暖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冬季采暖是本市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供热事业是直接关系公众利益的基础性公共事业。本市供热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属地管理、保障安全、规范服务、促进节能环保和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 本市建立并完善供热能源保障、采暖救助、应急处置等安全供热保障体系。 第四条市市政管理行政部门主管本市供热采暖管理工作。 区县市政管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供热采暖管理工作。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本办法和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的供热采暖管理工作。 第五条鼓励、支持相关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参与供热行业管理和技术服务、宣传培训等工作。 鼓励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节能、高效、环保、安全的供热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节能效率高和环境效益好的供热技术和项目给予支持,对在供热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予以表彰或者奖励。

第六条市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程序编制本市供热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涉及供热事业发展的,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涉及城市空间资源利用的,纳入本市城乡规划。 区县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市供热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供热规划,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市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备案。 经批准的供热规划未经法定程序调整,不得擅自变更。 第七条本市新建、改建、扩建供热设施,应当符合供热规划。列入规划的供热设施建设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规划,不得改变用途。 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在对建设项目提出规划条件时,涉及热源设施建设的,应当征求市政管理行政部门的意见。 居住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供热单位参加,供热单位应当查验是否具备供热条件。在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向供热单位提供有关工程档案资料。 第八条本市应当优化配置热源设施,在城市管网、区域锅炉供热管网供热能力范围内,不再新建热源设施;既有分散热源设施,应当按照合理配置的原则,逐步纳入城市管网、区域锅炉供热管网,应用新能源、新技术的除外。供热单位有条件供热的,应当向接入其管网的用户提供普遍服务。 第九条本市应当加强供热节能管理,逐步实行按照用热量计量收费。 新建建筑物应当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具备热计量及室温调控功能。不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温度要求的住宅,应当逐步进行建筑节能改造和供热系统改造。 建筑物进行节能改造的,应当与热计量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同步实施。 第十条供热单位应当到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二)供热区域及规模、用户类别及数量; (三)供热设施及其折旧管理基本情况; (四)运营管理制度及人员基本情况;

(完整版)山东省供热条例2018修订版

山东省供热条例 (2014年3月28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9月21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十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规划建设 第三章供热用热 第四章设施管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供热用热行为,提高供热服务质量,维护供热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节约能源,促进供热事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供热规划、建设、经营、使用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供热,是指供热企业依靠稳定热源,通过管网为用户提供生活用热的集中供热行为。 第三条发展供热事业应当遵循政府主导、企业经营、保障安全、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供热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完善的供热保障体系和供热管理协调机制,提高供热保障能力。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供热管理部门(以下统称供热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热及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环境保护、价格、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供热管理工作。 第六条鼓励利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和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供热事业,鼓励和扶持安全、高效、节能环保供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研究开发和推广使用。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燃煤供热的规划,对清洁能源利用区域、方式、规模和实施措施作出安排。 第二章规划建设 第七条供热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城市、县城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供热专项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实施。 城市、县城供热专项规划应当包含新建住宅小区供热设施同步建设的内容,并对既有住宅小区补建供热设施作出安排。 经批准的供热专项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八条城市、县城新区建设和旧城区改建,应当按照城市、县城总体规划和供热专项规划要求,配套建设供热设施,或者预留供热设施配套建设用地。预留的供热设施配套建设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 第九条编制城市、县城供热专项规划,应当按照城乡统筹的原则将供热设施逐步向镇和农村社区延伸。 支持有条件的镇和农村社区配套建设供热设施。 第十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需要接入供热管网的,建设单位在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时,应当就建设项目供热条件征求供热主管部门意见。 供热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供热专项规划及其实施情况提出答复意见,明确工程是否具备供热条件。对具备供热条件的,确定供热方式及供热单位,并提出供热分项设计技术要求。 第十一条具备天然气供应条件且气源充足稳定的城市,不得新建燃煤供热锅炉。 在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不得新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供热管网覆盖前已建成使用的分散燃煤供热锅炉,应当限期停止使用,并将供热系统接入供热管网或者采用清洁能源供热。第十二条供热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十三条新建民用建筑应当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既有民用建筑接入供热管网应当进行节能改造,并符合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标准。 实行供热的新建民用建筑和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时,应当安装供热系统调控装置、用热计量装置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居住建筑应当安装分户用热计量装置。 用热计量装置应当依法检定合格。 第十四条新建住宅小区内的供热经营设施(包括供热管道、换热系统和用热计量装置),由供热企业负责投资建设、维护和管理。供热经营设施的施工,应当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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