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词范文

刑事辩护词范文

篇一:刑事辩护词范本

刑事辩护词范本

XXX律师事务所接受XXX的委托,指派我担任本案被告人XXX的辩护人,为其辩护,并经其确认.接受委托后,辩护人查阅了案卷,会见了被告,并作了必须的调查,因而对本案有一个概括性的了解.又经过刚刚的庭审调查、质证,使辩护人对本案的实质有一个更全面、更客观的认识.辩护人发表以下辩护意见,诚望合议庭采信.

一、被告人XXX法定情节

1、 XXX提供侦破XXX、XXX、XXX、XX、XXX盗窃案的重要线索,该案已进入司法程序,因此被告人XXX具有立功情节。

2、 XXX如实供述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据XX举报(29页),XXX曾于20xx年12月下旬在大团盗窃电力线一次。XXX到案后,不仅如实供述这次犯罪,还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自己另外两起盗窃电线的犯罪事实(第4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之规定,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3、 XXX揭发同案犯XXX、XXX犯罪事实,XXX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与XXX、XX两次盗窃电线的犯罪事实,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之规定,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二、关于本案的定性问题

我们认为:XXX不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构成盗窃罪,理由如下:

1、《刑法》118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xx〕15号)第3条等规定都说明破坏电力设备罪须以可能危害公共安全为前提:本罪侵害的主要客体是公共安全,即国家或社会不特定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安全。这里的“不特定”是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特征,它指犯罪行为是针对大多数难以辨别的社会公众而言的。犯罪行为所产生的严重后果是行为人难以预料的。破坏电力设备行为最终所侵害的后果是不特定的,或足以致不特定人的生命、健康或财产受到损害。这里的“不特定”不是行为人主观目的或动机上的不特定,而是客观损害后果上的不特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xx〕15号)应比《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破坏电力设备罪几个问题的批复》优先适用。我们认为从时间上优先,因此对该案的定罪我们建议不能直接套用最高检的司法解释,而应该综合案件具体情况,看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来正确定罪。

3、要确立罚当其罪或罪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社会现实生活总是复杂的,任何犯罪行为总是具体的,破坏电力设备案件同样也具有个案性,要使刑法对打击和预防犯罪行为发挥出最佳的效应,实现刑罚对犯罪人进行惩办和改造相结合、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相结合的目的,在考虑刑法一般规定的前提下,还必须考虑个案的特殊性,比如,犯罪人的主观目的、犯罪人所采用的犯罪手段、犯罪行为实际所导致的后果等。总之,应当权衡整个案情,做到罚当其罪,使对犯罪行为的处罚与其产生的社会危害性相适应,即应当按照“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去确定罪名和进行量刑”。

4、XXX破坏的具体部位在客观上不可能危害到公共安全。认定行为人的行为对共安全的危害程度,必须根据破坏的具体对象、破坏的具体部位和破坏的方法以及破坏的具体损害程度等来综合分析认定。本案中,犯罪嫌疑人XXX等盗窃三次的电线均为“空档线”(33页、52页、56页、67页、68页、70页 ),据其供述“空档线”即为没有用户使用的线路,该处电线已经不具备实质性的作用,但是其仍然是带电的;其盗割行为对电力设备的破坏性不大,所以犯罪嫌疑人XXX及同伙的破坏行为在客观上对公共安全不可能造成危害。况且盗割的电线是远离人群的农村地里使用,一般行人没有接触到的可能性,能危及不特定行路人的安全可能性小。

5、盗窃的对象都是电网中非常次要的部分根据卷宗(95页、96页)有关材料,大团镇邵庙实施盗窃时的线路504至603段,在603处即没有和任何线路连接,据图示,此处线路处于电网的未端,一共只有两个用户:陈芹生虾塘、大团砖瓦厂;卷宗98页材料,永晖路实施的盗窃电线无用户使用;卷宗102页材料,在朱店一、二组实施的盗窃,也是无用户使用。因此,以上三次盗窃的对象都是电网中次要的部分。

6、行为人的破坏行为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如破坏行为轻微或者破坏电

力设备的次要部件,不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的,则不构成本罪。犯罪嫌疑人XXX 及同伙三次盗窃的对象均为“空档线”,其作为电力设备组成中极为次要的部分,基本不发挥输电及其他任何作用。犯罪嫌疑人XXX及同伙的盗窃行为客观上是不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的。

7、XXX的盗窃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失。盗窃事实发生后,所涉及的被害人反应不大,从电力公司提供的资料来看,也没有看到什么严重的后果,电力公司仅修复大团镇的损害的线路,后两次根本没有修复,这也从侧面说明这些线路没有实质性的作用,破坏这些电线仅仅有财物的损害,而不会危及公共安全。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XXX不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构成盗窃罪。

三、本案被告人XXX犯罪情节较轻

1、第一次实施盗窃的犯意为刑健,后两次实施盗窃的犯意为陈旭东,XXX 在盗窃中都是比较被动的。

2、XXX犯罪的直接目的是为了还清债务,其主观恶性小。

3、XXX在实施盗窃的过程中绝大部分也仅仅是圈线,作用不大。

四、犯罪后,被告积极要求退赃,配合侦查机关查明案情,悔过之心显著、悔罪态度较好.

被告犯罪被抓捕后,一直深深地自责,后悔莫及、深悔自己的所作所为.故虽然家境贫寒,但仍表示愿意尽全力退还赃款,并请求家人想方设法尽快帮其退赃.他的这种悔罪态度也得到了家人的全力支持,并且被告在侦查机关进行讯问时,积极配合,主动如实交待自己的全部犯罪行为,认罪态度很好,悔罪之心、悔过之意溢于言表.在辩护人会见时,被告也多次表达了自己的悔罪之意.被告人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真诚坦白、彻底交待了自己的全部罪行,并真诚的认罪服法,供述事实前后非常一致。反映出被告人人身危险性较小,容易改造。

五、被告系初犯,主观恶性不深,对社会危害性相对较轻.

被告此次犯罪是第一次,以前并未受过任何刑事、行政处罚.此次犯罪的动机不是仇视社会,而主要是被告当时迫于高额债务的压力并受他人诱导,而在不知不觉中贪图蝇头小利导致的犯罪,因此被告不是那种穷凶极恶、顽固的犯罪分子.被告主观恶性不深,对社会危害性较轻.

六、被告人XXX法律观念单薄,法制观念低下,根本没有经过法律教育,作

为外省市来沪务工人员,属于社会弱势群体。其被经济利益所蒙蔽才走上犯罪道路,被告人是受他人的诱惑才走上犯罪道路,其在盗窃中一直处于辅助地位。

七、被告人XXX家庭非常困难,妻子已经病故,为给妻子治病已经花费五六万元,,父母已近七十岁,家中迫切需要他。

鉴于被告在犯罪中处于被动地位,且主观恶性不深,悔罪态度较好,犯罪后表示尽全力退赔赃款,尽全力减轻被害人经济损失,对社会的危害性相对较轻,犯罪产生的后果也相对较轻.因此请求法庭依据“罪刑相适应”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本着惩罚和教育相结合的政策,以改造犯罪分子为目的,及考虑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心,我们认为从本案被告人触犯的罪名,犯罪事实、情节、悔罪表现、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改造的难易程度来看,可以在法定刑范围内判处较轻的刑罚。

此致

XXX市XXX区人民法院

辩护人:

二00八年十二月八日

篇二:000刑事辩护词范本

刑事辩护词范本

刑事辩护词范文

来源:作者:日期:09-07-06

XXX律师事务所接受XXX的委托,指派我担任本案被告人XXX的辩护人,为其辩护,并经其确认.接受委托后,辩护人查阅了案卷,会见了被告,并作了必须的调查,因而对本案有一个概括性的了解.又经过刚刚的庭审调查、质证,使辩护人对本案的实质有一个更全面、更客观的认识.辩护人发表以下辩护意见,诚望合议庭采信.

一、被告人XXX法定情节

1、XXX提供侦破XXX、XXX、XXX、XX、XXX盗窃案的重要线索,该案已进入司法程序,因此被告人XXX具有立功情节。

2、XXX如实供述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据XX举报(29页),XXX曾于20xx 年12月下旬在大团盗窃电力线一次。XXX到案后,不仅如实供述这次犯罪,还

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自己另外两起盗窃电线的犯罪事实(第4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之规定,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3、XXX揭发同案犯XXX、XXX犯罪事实,XXX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与XXX、XX两次盗窃电线的犯罪事实,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之规定,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二、关于本案的定性问题

我们认为:XXX不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构成盗窃罪,理由如下:

1、《刑法》118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xx〕15号)第3条等规定都说明破坏电力设备罪须以可能危害公共安全为前提:本罪侵害的主要客体是公共安全,即国家或社会不特定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安全。这里的“不特定”是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特征,它指犯罪行为是针对大多数难以辨别的社会公众而言的。犯罪行为所产生的严重后果是行为人难以预料的。破坏电力设备行为最终所侵害的后果是不特定的,或足以致不特定人的生命、健康或财产受到损害。这里的“不特定”不是行为人主观目的或动机上的不特定,而是客观损害后果上的不特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xx〕15号)应比《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破坏电力设备罪几个问题的批复》优先适用。我们认为从时间上优先,因此对该案的定罪我们建议不能直接套用最高检的司法解释,而应该综合案件具体情况,看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来正确定罪。

3、要确立罚当其罪或罪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社会现实生活总是复杂的,任何犯罪行为总是具体的,破坏电力设备案件同样也具有个案性,要使刑法对打击和预防犯罪行为发挥出最佳的效应,实现刑罚对犯罪人进行惩办和改造相结合、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相结合的目的,在考虑刑法一般规定的前提下,还必须考虑个案的特殊性,比如,犯罪人的主观目的、犯罪人所采用的犯罪手段、犯罪行为实际所导致的后果等。总之,应当权衡整个案情,做到罚当其罪,使对犯罪行为的处罚与其产生的社会危害性相适应,即应当按照“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去确定罪名和进行量刑”。

4、XXX破坏的具体部位在客观上不可能危害到公共安全。认定行为人的行为对共安全的危害程度,必须根据破坏的具体对象、破坏的具体部位和破坏的方法以及破坏的具体损害程度等来综合分析认定。本案中,犯罪嫌疑人XXX等盗窃三次的电线均为“空档线”(33页、52页、56页、67页、68页、70页),据其供述“空档线”即为没有用户使用的线路,该处电线已经不具备实质性的作用,但是其仍然是带电的;其盗割行为对电力设备的破坏性不大,所以犯罪嫌疑人XXX及同伙的破坏行为在客观上对公共安全不可能造成危害。况且盗割的电线是远离人群的农村地里使用,一般行人没有接触到的可能性,能危及不特定行路人的安全可能性小。

5、盗窃的对象都是电网中非常次要的部分根据卷宗(95页、96页)有关材料,大团镇邵庙实施盗窃时的线路504至603段,在603处即没有和任何线路连接,据图示,此处线路处于电网的未端,一共只有两个用户:陈芹生虾塘、大团砖瓦厂;卷宗98页材料,永晖路实施的盗窃电线无用户使用;卷宗102页材料,在朱店一、二组实施的盗窃,也是无用户使用。因此,以上三次盗窃的对象都是电网中次要的部分。

6、行为人的破坏行为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如破坏行为轻微或者破坏电力设备的次要部件,不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的,则不构成本罪。犯罪嫌疑人XXX 及同伙三次盗窃的对象均为“空档线”,其作为电力设备组成中极为次要的部分,基本不发挥输电及其他任何作用。犯罪嫌疑人XXX及同伙的盗窃行为客观上是不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的。

7、XXX的盗窃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失。盗窃事实发生后,所涉及的被害人反应不大,从电力公司提供的资料来看,也没有看到什么严重的后果,电力公司仅修复大团镇的损害的线路,后两次根本没有修复,这也从侧面说明这些线路没有实质性的作用,破坏这些电线仅仅有财物的损害,而不会危及公共安全。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XXX不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构成盗窃罪。

三、本案被告人XXX犯罪情节较轻

1、第一次实施盗窃的犯意为刑健,后两次实施盗窃的犯意为陈旭东,XXX 在盗窃中都是比较被动的。

2、XXX犯罪的直接目的是为了还清债务,其主观恶性小。

3、XXX在实施盗窃的过程中绝大部分也仅仅是圈线,作用不大。

四、犯罪后,被告积极要求退赃,配合侦查机关查明案情,悔过之心显著、悔罪态度较好.

被告犯罪被抓捕后,一直深深地自责,后悔莫及、深悔自己的所作所为.故虽然家境贫寒,但仍表示愿意尽全力退还赃款,并请求家人想方设法尽快帮其退赃.他的这种悔罪态度也得到了家人的全力支持,并且被告在侦查机关进行讯问时,积极配合,主动如实交待自己的全部犯罪行为,认罪态度很好,悔罪之心、悔过之意溢于言表.在辩护人会见时,被告也多次表达了自己的悔罪之意.被告人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真诚坦白、彻底交待了自己的全部罪行,并真诚的认罪服法,供述事实前后非常一致。反映出被告人人身危险性较小,容易改造。

五、被告系初犯,主观恶性不深,对社会危害性相对较轻.

被告此次犯罪是第一次,以前并未受过任何刑事、行政处罚.此次犯罪的动机不是仇视社会,而主要是被告当时迫于高额债务的压力并受他人诱导,而在不知不觉中贪图蝇头小利导致的犯罪,因此被告不是那种穷凶极恶、顽固的犯罪分子.被告主观恶性不深,对社会危害性较轻.

六、被告人XXX法律观念单薄,法制观念低下,根本没有经过法律教育,作为外省市来沪务工人员,属于社会弱势群体。其被经济利益所蒙蔽才走上犯罪道路,被告人是受他人的诱惑才走上犯罪道路,其在盗窃中一直处于辅助地位。

七、被告人XXX家庭非常困难,妻子已经病故,为给妻子治病已经花费五六万元,,父母已近七十岁,家中迫切需要他。

鉴于被告在犯罪中处于被动地位,且主观恶性不深,悔罪态度较好,犯罪后表示尽全力退赔赃款,尽全力减轻被害人经济损失,对社会的危害性相对较轻,犯罪产生的后果也相对较轻.因此请求法庭依据“罪刑相适应”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本着惩罚和教育相结合的政策,以改造犯罪分子为目的,及考虑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心,我们认为从本案被告人触犯的罪名,犯罪事实、情节、悔罪表现、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改造的难易程度来看,可以在法定刑范围内判处较轻的刑罚。

此致

XXX市XXX区人民法院

辩护人:

二00八年十二月八日

故意伤害辩护词

山东保君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的委托,并指派律师张宝成、韩东作为被告人毕xx(以下简称被告人)的辩护人,律师接受委托后查阅了相关案卷。辩护人对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有故意伤害罪没有异议。现辩护人根据公诉人的公诉意见以及客观事实与法律,针对被告人的量刑及处罚提出辩护意见如下:

1、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自愿认罪,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九条的相关规定,请法院在量刑时酌情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被告人毕xx的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小,请法院在量刑时酌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被告人毕xx并不是蓄意的伤害别人,也不是寻衅滋事的挑起事端,而是因为被害人醉酒后某些反常的行为激怒了被告人,致使被告人丧失了理智,加之被告人法律意识淡薄,故作出了伤害被害人的行

为,该行为固然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是社会危害性不大,请法院在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

3、被告人毕xx的犯罪行为主观恶性不深,请法院在量刑时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被害人因为醉酒后乘坐出租车,与被告人发生了争执,之后被告人将受害人拉到了案发地后对被害人实施了伤害行为。被害人醉酒的事实在检察机关的起诉书,以及证人高峰的陈述中都可以认定。辩护人认为,一个人在醉酒后的行为通常都异于平时,所以被害人醉酒后的反常行为是整个事情发生的起因,被告人与被害人没有任何的冤仇,没有理由主动地去伤害被害人,只是在发生争执后,没有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作出了违法犯罪的事情,可见被告人的犯罪动机非常单纯,为了发泄自己心中的委屈,作出了不应该做的事情,对被害人造成了不必要的伤害。所以,被告人的行为虽然触犯了法律,但是毕竟与蓄谋已久或者寻衅滋事的犯罪分子有着明显的区别,属于临时犯罪起意,主观恶性较小,请法院在量刑时

予以考虑。

4、被告人毕xx归案前一贯表现良好,是初犯、偶犯,没有前科。

被告人在归案前是出租车司机,有着正当的职业,没有任何的不良嗜好和不良记录,更没有犯罪前科,这次犯罪事出有因,其没有充分的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是初次犯罪、偶然犯罪,其社会危害程度和主观恶性均与惯犯有着明显的区别,其法院在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

5、被告人毕xx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

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这一态度是应当加以肯定的。被告人归案后,对整个作案过程主动的做了详细的供述,认罪态度好,坦白交待了所有的犯罪事实,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清案件的事实,可以看出其有真诚的悔罪表现,比起拒不认罪、负隅顽抗的被告人其社会危害性要小的多。

另外,被告人在案发后积极向被害人支付医疗费用,避免了被害人的损失进一步的扩大,这一点也是值得肯定的。同时,被告人充分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已经对被害人因此花费的相关费用进行赔偿,请法院在量刑时充分考虑到被告人的认罪态度,从轻处罚。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无论是从主观的犯罪动机,还是在归案后的认罪态度上,都可以看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无论是社会危害性还是主观恶性都不大,在这个前提下,法律应对被告人以教育为主,提高被告人的法律意识,以惩罚为辅,给被告人一个改正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故辩护人恳请法院酌情对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处罚。

辩护人:山东保君律师事务所

韩东律师

20xx年9月6日

故意伤害罪辩护词故意伤害精彩辩护词

本案经过律师的辩护,法院当庭宣判:当事人防卫过当,免除刑事处罚,但应赔偿相应的药费!审判长、审判员:

钟律师;接受被告人某某的委托,指派我担任本案被告人某某的辩护人。庭前,我会见了被告人某

某,了解了本案的案情,现结合今天的庭审,发表辩护意见如下:

一、被告人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交待自己与他人发生殴斗的行为系自首。通过侦查机关的询问笔录可知,被告人某某在与受害人发生打架殴斗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报案,并如实交待了自己与受害人发生殴斗的过程。由于在被告人某某报案时受害人的伤情尚未被发觉,被告人某某在报案时对自己行为性质的辩解并不影响自首的定性,所以被告人某某主动报案并如实供述自己行为的行为应当认定为自首。

二、被告人某某的行为属防卫过当。在被告人某某与受害人第一次发生斗殴时,虽然现有证据不能证实谁先动手打人,但通过侦查材料完全可以推定出受害人动手的可能性远大于被告人某某。理由如下:事件发生时,受害人刚喝完酒,情绪激动,容易冲动;事件系因狗冲受害人嘶叫而发生,被告人某某到场时,受害人正在气头上,从以上可以推定受害人先动手的可能性更高。当被告人某某受到受害人的攻击时,为制止此不法侵害,被告人某某进行了还击。此还击行为应为正当防卫行为。由于被告人某某在防卫过程中造成了受害人轻伤的法律后果,超过了一定的限度,被告人某某的行为应认定为防卫过当。

三、通过庭审查明的事实可知,受害人对该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的过错,应适当减轻被告人某某的刑事和民事责任。

四、被告人某某主观恶性小。被告人某某与受害人系同村同姓,往日无冤无仇,两人只是因为琐事而发生争斗,受害人出现轻伤的后果并非被告人某某所追求的,对被告人某某来说,出现受害人轻伤的后果是完全出乎他的意料的。被告人某某同那些打架斗狠,故意伤害他人的犯罪分子相比,其主观恶性显然小得多。

五、被告人某某属初犯、偶犯,此前未受过国家机关的刑事或行政处罚,无前科。

六、被告人某某愿意尽全力赔偿受害人的损失,但由于受害人主张的损失过高,远远超过了被告人某某的承受能力。希望受害人综合考虑双方间的乡情,事件发生时当事人双方的过错,受害人实际的身体状况,被告人某某的负担能力等,在民事赔偿方面做出让步,以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化干戈为玉帛,实现双方双赢的后果。

以上辩护意见,请合议庭在评议本案时予以考虑,对被告人某某从轻或减轻处罚。

经过律师的精彩辩护,当事人防卫过当,免除刑事处罚,但应赔偿相应的药费,获得了当事人及亲友的好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轻处罚是本律师的职责!

抢劫案一审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我作为被告人徐涛的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徐涛犯抢劫罪没有异议。现针对徐涛具有的法定、酌定从轻处罚的刑罚裁量情节,提出以下辩护意见:

一、徐涛系从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刑法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是从犯。被告人徐涛将被害人约至犯罪现场的行为,是为其余被告人着手实施犯罪创造条件的帮助行为,对其余被告人着手实施抢劫起到的是辅助作用,因此,徐涛系从犯。从另一方面来说,抢劫犯罪在着手实施暴力行为之前,犯罪行为尚处于预备阶段。刑法规定,犯罪预备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阶段。本案被告人徐涛约被害人至现场的行为,恰恰

篇三:辩护词范文

辩护意见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山东荣寰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赵某家属委托,并经赵某同意,指派我为被告人赵清健辩护人。接受案件后通过阅卷,会见了当事人,特别是通过了刚才的法庭调查,使辩护人对本案有了更加全面、客观的认识,现依据本案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发表辩护意见如下:

一、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赵某构成盗窃罪没有异议,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对盗窃罪的规定及本案有关证据来看,被告人已经涉嫌构成盗窃罪。因此,对指控盗窃罪没有异议。

二、被告人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

1、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不大,被告人积极认罪,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轻处罚。

从犯罪数额上来看,被告人赵某盗窃数额为5500元。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和最高院的《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5500

元的盗窃数额属于数额较大,属于盗窃罪的最低层次。且被告人赵某在盗窃财物后并没有肆意挥霍。在被公安机关控制后,被告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将赃物退还给受害人。受害人胡春香在整个过程中没有实际损失。因此可以说其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应该从宽处罚。

被告人赵某在公安机关的讯问过程中,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认罪。符合《刑法》67条第三款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鉴于此,被告人赵某可以从轻处罚。

再根据最高院的《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因此,被告人赵某的犯罪行为甚至可以免予刑事处罚的。

2、犯罪人的主观恶意较轻,且属于偶犯、初犯。

根据案卷笔录及被告人的供述的行为过程,赵某进入值班室的目的是为了拿回自己的驾驶证,开始并没有盗窃的主观故意。在进入值班室拿回驾驶证的过程中,因酒精的刺激和金钱的诱惑才产生盗窃想法。因此,从刑法理论上说其属于偶发性犯罪,且赵某在被发生这次盗窃行为之前,并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可见其平时行为表现良好。可见其做人的本质是好的,并不具有一贯的犯罪恶性。偶发性犯罪相比其他类型的犯罪来说,其改善的可能性更高。因此对于被告人赵建清,社会需要给他一个改善的时间和宽容的环境以引导其向善。

3、被告人自愿认罪,具有悔罪表现,愿意痛改前非,重新做人。从案件的整个过程来看,被告人能够积极、如实坦白自己的罪行,证明被告人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且配合司法机关积极退还赃物,证明被告人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良好愿望。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被告人服从管理,在辩护人会见时多次表示后悔。今天在庭审中被告人认罪态度良好。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三、建议对被告人适用缓刑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跟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第16条:“对于所犯罪行不重、主观恶性不深、人身危险性较小、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要依法从宽处理。对于其中具备条件的,应当依法适用缓刑或者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同时配合做好社区矫正,加强教育、感化、帮教、挽救工作。”

和第19条:“对于较轻犯罪的初犯、偶犯,应当综合考虑其犯罪的动机、手段、情节、后果和犯罪时的主观状态,酌情予以从宽处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也应当尽量适用缓刑或者判处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

被告人赵某所犯盗窃罪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且属于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有悔改表现,具有多项法定和酌定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综合考虑其平时表现,使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所以建议法庭对被告人适用缓刑。

综上所述,纵然被告人赵某所犯罪行触犯刑法,理应处罚,但念其能够自愿认罪,并有悔改表现,结合我国刑罚惩罚和教育结合的方针。辩护人请求法庭对被告人赵某宽大处理,判处缓刑,以引导其积极向善,以达到感化教育的功效,促使被告人迷途知返,浪子回头,重新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此致

xxxxx人民法院

辩护人:山东荣寰律师事务所

律师:

年月日

刑事辩护词范文

刑事辩护词范文 篇一:刑事辩护词范本 刑事辩护词范本 XXX律师事务所接受XXX的委托,指派我担任本案被告人XXX的辩护人,为其辩护,并经其确认.接受委托后,辩护人查阅了案卷,会见了被告,并作了必须的调查,因而对本案有一个概括性的了解.又经过刚刚的庭审调查、质证,使辩护人对本案的实质有一个更全面、更客观的认识.辩护人发表以下辩护意见,诚望合议庭采信. 一、被告人XXX法定情节 1、 XXX提供侦破XXX、XXX、XXX、XX、XXX盗窃案的重要线索,该案已进入司法程序,因此被告人XXX具有立功情节。 2、 XXX如实供述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据XX举报(29页),XXX曾于20xx年12月下旬在大团盗窃电力线一次。XXX到案后,不仅如实供述这次犯罪,还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自己另外两起盗窃电线的犯罪事实(第4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之规定,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3、 XXX揭发同案犯XXX、XXX犯罪事实,XXX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与XXX、XX两次盗窃电线的犯罪事实,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之规定,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二、关于本案的定性问题 我们认为:XXX不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构成盗窃罪,理由如下: 1、《刑法》118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xx〕15号)第3条等规定都说明破坏电力设备罪须以可能危害公共安全为前提:本罪侵害的主要客体是公共安全,即国家或社会不特定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安全。这里的“不特定”是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特征,它指犯罪行为是针对大多数难以辨别的社会公众而言的。犯罪行为所产生的严重后果是行为人难以预料的。破坏电力设备行为最终所侵害的后果是不特定的,或足以致不特定人的生命、健康或财产受到损害。这里的“不特定”不是行为人主观目的或动机上的不特定,而是客观损害后果上的不特定。

刑事案件二审辩护词范文(通用6篇)

刑事案件二审辩护词范文(通用6篇) (经典版)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序言 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 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经典范文,如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合同协议、条据文书、策划方案、句子大全、作文大全、诗词歌赋、教案资料、其他范文等等,想了解不同范文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 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 Moreover, our store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classic sample essays for everyone, such as work summaries, work plans, contract agreements, doctrinal documents, planning plans, complete sentences, complete compositions, poems, songs, teaching materials, and other sample essays. If you want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sample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stay tuned!

刑事案件优秀辩护词

刑事案件优秀辩护词 尊敬的法官,尊敬的陪审团成员,各位好! 首先,我代表被告在庭上表达深切的懊悔和忏悔之情。今天,我 们聚集在这庄严的法庭上,审理的是一桩严重的刑事案件,然而我呼 吁各位能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审视每个证据和观点,以确保被告的 权益得到公正的维护。 据悉,本案中的被告在被控罪名下被捕,但我们要注意的是,被 告并非是一位重犯,他是这个社会的一员,是一个充满活力和潜力的 年轻人。此前,他没有任何犯罪纪录,也是一个受人尊敬的社区成员。因此,我们不能忽视被告在社会中所拥有的声誉和良好的个人形象。 更重要的是,我们需要关注案件的背后故事。被告的家庭条件并 不好,他成长在一环境不利的社区中。缺乏正确的引导和关爱,他在 生活中曾经遇到了很多挫折和困境。这些恶劣的生活环境可能是导致 他犯罪的主要原因。 然而,我们也不能忽视社会对于被告的判罚所带来的影响。重罪 的指责会给被告的未来带来巨大的伤害。一旦他获得刑期,他将很难 重新融入社会,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并且对于他个人和家庭产生长 期的破坏。因此,我们应考虑部分的宽恕和教育对被告的良好影响。 此外,关于证据的真实性和证人的可信度,我们必须保持审慎。 我们要认识到,在司法系统中,有时证据可能受到误导、捏造或者夸

大的可能,而证人也可能存在个人主观偏见。因此,我们需要对每一个证据进行仔细分析和评估,确保真相得以浮现。 在最后陈述中,我想重申一下,被告是一个有悔意的人,他意识到了自己所犯下的错误,并表示他会积极改正,并对社区作出贡献。因此,我请求法庭考虑到被告的个人潜力和他对未来的良好发展,给予轻判或者挽救的机会,以帮助他重获新生。 尊敬的法官和陪审团成员,我诚恳地希望您能听取我的辩护词并且公正地审理本案。我相信您会认识到,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人是不可救赎的,人人都应该有机会改正错误、重新开始。让我们相信被告的悔过之心,相信他的潜力,审判不仅仅是惩罚,更是对被告的一种教育和改善机会。 谢谢!

刑事案件辩护词范本

刑事案件辩护词范本 正文: 尊敬的法官、陪审团成员: 大家好!我是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今天我在这里为您呈上我代理的案件辩护词,希望能够得到您的认真考虑。 首先,我要指出的是,作为辩护律师,我的任务并不是为被告人开脱罪责,而是通过法律手段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并确保审判能够公正进行。在这个过程中,我将会提出对控方指控的质疑,并找出相关证据和法律依据来支持我的辩护观点。 这起刑事案件中,被告人被指控犯下了某某罪行。然而,我要诚实地向大家表示,被告人承认了自己的行为,并深感愧疚和悔过之情。但是,我希望您能理解,每个人都有犯错的时候,而法律的目的就是要惩罚犯罪,同时也要给予犯人改过自新的机会。 针对控方的指控,我对以下几点进行辩护: 第一,被告人的个人情况。被告人在此之前并没有任何犯罪记录,他是一个正直善良的人。他的家庭背景、教育背景和社会关系都对评估案情产生了重要影响。通过调查与了解,我们可以发现被告人是一个为人民群众服务多年的优秀人民警察。他一直以来都在尽心履职,为社会治安做出了积极贡献。

第二,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在控方提供的证据和证人证言中,存在 一些疑点和矛盾之处。我们质疑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和可信度,要求法 庭对这些证人证言进行更加细致的审查和辨别。我们相信在进一步搜 集和调查证据的过程中,能够找到更多权威证据来证明被告人的无罪。 第三,量刑问题。即便被告人犯下了罪行,但是我们应该综合考虑 到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以及个人情况等因素,对其量刑进行 适当的考量。我在此提请法庭从轻判处被告人,并给予他改过自新的 机会。 最后,我要强调的是,作为一名律师,我必须尽力保障被告人的合 法权益,尽力确保审判公正。我对控方的指控进行了分析和质疑,并 提出了相关的辩护观点。我相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我们能够找 到真相,还被告人一个公平的判决。 感谢法庭的聆听!

刑事辩护词

刑事辩护词范本 XXX律师事务所接受XXX的委托,指派我担任本案被告人XXX的辩护人,为其辩护, 并经其确认.接受委托后,辩护人查阅了案卷,会见了被告,并作了必须的调查,因而对本案 有一个概括性的了解.又经过刚刚的庭审调查、质证,使辩护人对本案的实质有一个更全面、更客观的认识.辩护人发表以下辩护意见,诚望合议庭采信. 一、被告人XXX法定情节 1、 XXX提供侦破XXX、XXX、XXX、XX、XXX盗窃案的重要线索,该案已进入司法 程序,因此被告人XXX具有立功情节; 2、 XXX如实供述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据XX举报29页,XXX曾于2006年 12月下旬在大团盗窃电力线一次;XXX到案后,不仅如实供述这次犯罪,还向公安机关如实 供述自己另外两起盗窃电线的犯罪事实第4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 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之规定,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3、 XXX揭发同案犯XXX、XXX犯罪事实,XXX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与XXX、XX两 次盗窃电线的犯罪事实,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解释第6条之规定,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二、关于本案的定性问题 我们认为:XXX不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构成盗窃罪,理由如下: 1、刑法118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 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7〕15号第3条等规定都说明破坏电力设备罪须以可能危害公共 安全为前提:本罪侵害的主要客体是公共安全,即国家或社会不特定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 安全;这里的“不特定”是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特征,它指犯罪行为是针对大多数难以辨别 的社会公众而言的;犯罪行为所产生的严重后果是行为人难以预料的;破坏电力设备行为最 终所侵害的后果是不特定的,或足以致不特定人的生命、健康或财产受到损害;这里的“不 特定”不是行为人主观目的或动机上的不特定,而是客观损害后果上的不特定;

个人刑事辩护词 - 其他刑事辩护词

个人刑事辩护词 - 其他刑事辩护词 个人刑事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法》的有关规定,XXXX事务所接受XX 市XXXX公司的委托,指派XXX作为本案被告人XXX的辩护人参加今天的法庭审判活动,依法履行辩护职责。本辩护人在开庭前,详细地研究了控方的起诉书和有关证据材料,并就本案有关事实和情节进行了必要调查,刚才又参加了法庭调查,现对本案事实有了较全面的了解。为依法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现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提出如下辩护意见,供法庭参考。 一、公诉机关对XXX的行为定性不准,不宜定为“持械聚众斗殴罪”。 1、持械聚众斗殴,一般是指用随身携带的凶器殴斗,或利用殴斗现场原有器物殴斗。持械是聚众斗殴的加重情节,原则上,当持械的故意及行为系个体性而非一般性(或共同性)时,该加重情节只适用于个体。只有这样,才能既符合共同犯罪构成理论,又符合罪责刑相一致的原则。 2、当持械的故意以及行为本身具有共同性或由个体性转变为共同性时,就有必要按照共同犯罪构成理论来分别认定了。持械者未形成与持械者配合持械聚众斗殴的意思联络,达成持械聚众斗殴的共同

犯意,客观上也没有实施配合持械者殴打他人的行为,则对未持械者均不能以持械聚众斗殴论,持械者是实行过限行为。 3、本案中,我们需要引起注意的是,有无共同故意和共同行为,是认定是否构成持械聚众斗殴的关键。相对于被告XXX而言,他事先没有预谋持械,虽然在聚众斗殴过程中有参加者持械,但他并没有同其他参加者形成持械聚众斗殴的共同犯意,也没有有与他人配合持械聚众斗殴的意思联络。故对XXX不能以“持械”聚众斗殴论。 综上所述,本人认为对聚众斗殴中“持械”情节的认定,必须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关键是看构成聚众斗殴罪的基础上有无“持械”聚众斗殴共同故意。不能简单归罪,把一个、部分参加者“持械”归责于所有的共同犯罪人。否则,将有悖于罪刑相适应原则。所以,对于XXX的行为性质不应当定性为持械聚众斗殴,而应当定性为普通的聚众斗殴。 二、XXX在实施打架行为时还不满18周岁,属于未成年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XXX在案发时尚未满18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未成年人对社会的认识,如果缺乏必要的引导和帮助,他们就会按自己的思维和认识去行事,包括暴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8条明确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所以国家对于处于未成年人的成长保护十分重视,他们的健康成长也需要全社

刑事案件辩护词最新模板(标准版)

刑事案件辩护词最新模板(标准版合同协议模板)甲方:***单位或个人 乙方:***单位或个人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刑事案件辩护词最新模板 审判长、合议庭: 受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指派,接受上诉人_______________委托,担任其二审辩护人,通过仔细查阅本案全部案件材料,结合今天开庭审理情况及相关案情和证据,发表以下辩护意见: 一、上诉人没有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_______________人身自由的行为,上诉人只是想要回自己的工资及被骗款项,主观上只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本案中,至始至终,______________的人身自由都没有被限制,吃喝拉撒睡都是按照自己的意愿,甚至上诉人还让_______________自己选择说事的地点,只是由于_______________诈骗的人太多,光________工地对外欠款达________多万,拖欠农民工工资近百万,其不敢到工地说事罢了!不能因为岳_______________故意拖延时间造成双方谈判时间超过24小时就理所当然的认为剥夺了其人身自由,由于_______________无户籍信息、没有固定

住址、无身份信息又天天躲着不露面,上诉人通过司法机关、政府劳动监察、信访等部门、公安机关均无法得到解决,在求助无门的情况下不得已 采取自助措施,在历尽千辛万苦找到所谓的被害人_______________,只 是要求给个合理说法,主观上只是为了索要工资和合法债务,不但没有采 取侮辱、殴打等方式,反而还好吃好喝的伺候着被害人,陪同其一块去饭 店吃饭,还明确表示其只要还款或者找人担保事情即可解决,上诉人主观 上就是为了要回自己的工资和以自己名义出面替_______________借的巨 额资金,整个过程连争执都没有,上诉人的行为明显没有限制 _______________人身自由。上诉人只是和被害人一块到园林中协商工资 和借款偿还相关事宜,并且还外出去饭店请被害人吃饭,只是集中时间和 精力处理他们之间的民事纠纷,试想,如果被害人认为上诉人等人侵犯了 其人身自由,那么在这种公开开业,人流如织的餐馆吃饭为何不求助?在 车上及园林中有机会报警的情况下为何不报警?上诉人找被害人的本意也 只是让他还钱或者提供担保,没有任何非法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的故意,被害人在随时都可求助的情况下,故意拖到满24小时后让其朋友报警, 用心相当险恶和歹毒!一审法院正是被被害人制造的假象所迷惑,再加上 应该进行非法证据排除的讯问笔录却未排除,导致做出了错误的事实认定!

刑事辩护词范文2021年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优质的文档,谢谢阅读! 更多免费优质文档尽在gong zhong hao:创文优课精选 刑事辩护词范文 【范文一】:故意杀人罪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律师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黑龙江龙锦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张海军近亲属的委托,并征得被告人的同意,指派我担任被告人张海军的辩护人,参与本庭的诉讼活动。 庭前,我查阅了本案的卷宗材料,并且依法会见了被告人,使我对案情有了更清楚的知道,我认为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检察院庆龙检刑诉〔20xx〕21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海军的犯罪事实清楚,但认定的罪名错误。为履行辩护人应尽的职责,现依据事实和法律,颁发如下几点辩护意见供法庭参考: 一、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定性错误。 通过阅卷和会见被告人,细致调查核实本案每一发展过程和细节。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张海军主观上没有杀人的故意,客观上也没有实施恶劣的杀人行为。检查机关依据《刑法》第232条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起诉,追究刑事负责是属对案件性质定性错误,认定罪名不当。从20xx年3月xx日14时30分发案的整个过程来看,被告人张海军和同案犯郑学良事先没有共同杀人的预谋,只是在办事返回途中在龙凤区冯家窑附近偶遇民警查车,由于本身没有驾驶证,心虚害怕被警察查到受行政处分,受侥幸心里驱使,在郑学良的直接指使下,开车逃跑为的是逃避检查。至于把现场执行公务的民警撞趴在车的前引擎盖上,尔后又继续开车行驶,被告人当时只是心慌,急于想摆脱警察追捕,绝对没有杀人的犯罪动机。从被告人本身和同案犯郑学良供述,还有证人刘丰睿的证言以及被害人彭征强的陈述笔录证实,当时被告人张海军车速只有40-50迈右左,属于很平常的正常车速,如果他想把趴在前引擎盖上的警察置于死地的话,加大油门高速行驶,右左急速摇摆,或紧急刹车等方法,都会造成很大的危险性,进而直接夺去履职警察的生命。别的,被告人张海军在开出500多米行至光明检查站附近时,意识到继续行驶会对车前盖上的警察有危险,所以主动泊车,因车门被郑学良从里面反锁,本身又下不来车,被郑学良拽到后座上,又是郑学良开车加速行驶撞车,将警察拖成轻伤的。辩护人在此认为被告人张海军的泊车行为应定性为犯罪中止,按刑法第24条第二款之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通过以上列举的案件事实证明,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张海军的行为明显具有妨害公务的故意,理应以刑法第277条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负责,以利于罪刑适应原则。 二、张海军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 辩护人通过阅卷,按照本案两人的犯罪事实和情节,认为符合了刑法第25条共同犯罪有关规定,同时应适用刑法第26条、27条有关规定对共犯人进行分类,划分主犯和从犯,按

刑事犯罪辩护词最新范文(标准版)

刑事犯罪辩护词最新范文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云南*圆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______________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其一审的辩护人。辩护人在庭审前查阅了本案卷宗材料,并会见了被告人。案件已经经过法庭调查,事实已经清楚,辩护人对公诉机关对被告人权思发的指控事实没有异议,认为被告人权思发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认为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的量刑建议对被告人处罚过重,被告人_______________具有法定罪轻情节,依法应该对其免除刑事处罚。主要辩护意见如下: 一、被告人_______________属未成年犯,依法应该减轻或者从轻处罚。本案被告人_______________生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实施故意伤害犯罪时年龄尚未达到18周岁,属于典型的未成年人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法应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被告人_______________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应该减轻处罚。 _______________在案发后,在其父亲的陪同下,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向砚山县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其行为构成自首,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应该从轻处罚。

三、受害人有重大过错,是本案的最初起因。被告人_______________犯罪,受害人有过错。根据公诉机关的所提供的证人证言及其它证据证实,被告人 实施犯罪,是因为受害人用语言刺激,并先打被告人的,加之当时被告人年 纪轻,热气方钢又是在饮后,被告人因而怒火攻心无法自控才实施的伤害行为,所以本案受害人对该案损害后果的发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四、被告人_______________属于事先型激情犯罪。所谓激情犯罪是指在绝望、暴怒等剧烈情绪状态下实施的犯罪行为。它缺乏明显的犯罪预谋,是在 强烈的情绪冲动支配下迅速暴发的犯罪行为,犯罪人缺乏自制力,不能正确 地评价自己的行为的意义及其法律后果。而事先型激情犯罪是指的是犯罪行 为人因被害人的某一不当言为等刺激而瞬间实施激情犯罪行为。纵观本案, _______________开始没有故意伤害沈文去见的故意,是他遇到被害人时,由 于双方饮酒过量,语言上有冲突,在对方的语言和肢体的攻击激怒下,让他 不能自持,从而导致他做出打人的不理智后果,这属于激情之下的冲动行为,冲动不是逃避责任的借口,但鉴于他的这种事先型激情犯罪,法庭应该酌定 从轻判决。 五、庭审过程中,被告人_______________初系初犯,且认罪态度好。被告 人_______________自小无不良纪录,从来没有受到刑事处罚,由于受到受害 者的打骂才还手,自制力弱,加上法制观念淡薄等因素,因而一时犯糊涂走 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本次犯罪系初犯,且其当庭认罪,对所犯罪行供认不

刑事案件审辩护词模板(标准版)

刑事案件审辩护词模板 关于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案由)一案的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1款的规定,我接受 _________________(主要犯 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案由)一案的犯罪嫌疑人 _________________的委托,担任他的辩护人,为他进行辩护。 在此之前,我研究了_____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对本案的起诉书,查阅了卷宗材料,会见了 犯罪嫌疑人,走访了有关证人,并且对现场进行了勘察,获得充分的事实材料和证据。 我认为起诉书在认定事实上有重大出入(或者事实不清、定性不当等)。理由如下: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我认为: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__________条第__________款之规定,请求检察机关对本案犯罪嫌疑人

_________________不予起诉(或请求法庭对被告人宣告无罪或免除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 辩护人:_______________ 范文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人张__________之亲属许__________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张__________的一审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我仔细查阅了全部案件材料,并会见了被告人,还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经过认真的调查和严密的分析,我认为,本案事实不清,存在诸多疑点,难以定案。现依法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_______________ 一、关于本案中公诉书认定张__________作案的证据 公诉人所列举的能够据以认定张__________强奸杀人的证据主要有两个: _一是__________公安局对被害人和被告人所作的血刑试验结论二是被告人身上的伤良。由于其他证据只能证明案件确实发生,但并不能证明罪犯是谁,因此,我仅就这两份证据的真实性和证明力,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如下看法。 关于血刑试验结论。根据__________公安局所制作的刑事科学鉴定书,死都血型为B型,阴道内精液为A型,犯罪嫌疑人张__________血型为A型,

刑事案自首情节辩护词范文(标准版)

刑事案自首情节辩护词范文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接受了本案被告人_________亲属的委托,并征得其本人的同意,本所指派本人担任__________的辩护人。今天依法出庭参加诉讼。 开庭前,我仔细查阅了公诉机关提交的全部案卷材料,会见了被告人,并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刚才又听取了详细的庭审调查,对本案案情有了较清楚的了解,现根据事实,对照法律,特提出辩护意见如下,供法庭参考,并请法庭充分予以采纳。 一、首先辩护人对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__________犯有故意杀人罪没有异议,认定事实清楚,定性正确。 二、本案被告人__________的确参与了本案的犯罪活动,但本案是一个典型的民转刑的案件,本案的起因就是因为变相克扣民工工资,最后由一般的民事纠纷转化成为刑事案件的,本案中的受害人与本案的所有被告人均系雇主与雇员的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应规定,谁用工谁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本案中虽然被告人与受害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约定工资,但双方事实上有约在先,5被告人才从老家赶往江阴的被害人承包

的工地来打工的,作为被告人认为自己已经辛辛苦苦给被害人在完成其所承 包的工程,既然被告人已经来到江阴的工地付出劳动,被害人就应该一诺值 千金,不该随意更改,现在作为被害人的工头说话不算,不尊重被告人的人格,而且,在被告人不同意的前提下,强行地按照被害人的单方意思算账, 在拿钱的过程中被害人还曾经请了社会上不明身份的人威胁本案的被告人, 本案5名被告人在深夜拿到工资后,5名被告人曾经哀求本案的被害人能否 再容他们住上一个晚上明天再走,然而,被害人坚决拒绝并立即将曾经为被 害人打工的5名员工赶走,激愤中的被告人喝过酒后,一时冲动,在此情形 下被告人才买了刀,本来被告人__________他们只是想拿回属于自己应当的 工资,买刀的初衷当时是想在被害人如果再叫上社会上的人到场时可以防身 之用,就是在被告人__________他们带上刀前往被害人处时也没有先动手说 要被害人的命,当时也只是说要教训被害人,至于最终将被害人乱刀捅死已 经是超出了被告人的初衷,作为当时本案被告人用买刀的方式去教训被害人 是野蛮了一点,没有必要采取这样的手段对付被害人,然而,在本案5名被 告人均已经喝酒且喝下的都是烈性酒的前提下,冲动中的被告人与被害人算 账补钱时被害人仍不愿意补给被告人,再次发生口角后,在揪扭中双方倒地 时才动了刀,犯下了命案,故辩护人在此恳请法庭给予酌情从轻处罚本案被 告人__________。 三、本案被告人__________本次犯罪之前表现一贯良好,本次犯罪系初犯,

刑事辩护词

刑事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我国宪法第41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我受某某某某 律师事务所的指派,为被告人龙某担任辩护人,出席今天的刑事审判庭, 进行辩护。开庭前,我查阅了某某某人民检察院移送法院有关本案的证据 材料,同时也多次会见了被告人龙某,向他进行了详细地询问、了解本案 的有关情况,并向有关人员做了必要的调查。今天又认真听了法庭调查。 作为被告人龙某的辩护人,就本案定罪量刑,我提出以下辩护意见,请合 议庭予以认真考虑。 一、被告人龙某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理由有二:首先,龙某行 为时的心理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犯罪构成要件的主观方面要件。 寻衅滋事罪在犯罪构成上,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构成。一般不是为了 占有某种财物为满足,也不是出于什么私仇宿怨,以损害特定的个人为犯 罪目的,而是在是非荣辱观念颠倒的变态心理支配下,用公然破坏和滋扰 社会公共秩序的方式寻求刺激,具有向整个社会挑战的性质。寻衅滋事罪 的犯罪动机是通过寻衅滋事活动,追求精神刺激,填补精神上的空虚。而 被告人龙某在良好的家庭环境下成长,从小到大都因性格温和、从不张扬(见调查笔录第3-6页),且他有份自己喜欢的工作,待遇也不错,他对 社会没有不满情绪,生活也很充实,参与“9.25”事件纯属偶然。那天, 他在跑业务,车行至武陵山时,被游行的队伍堵住了,他只好下来步行, 由于从未见过这种场面,感到很新奇,加上法律意识淡薄,拿出手机拍照,稀里糊涂地跟随游行队伍就来到了吉首

市火车站货场的铁路上,他先是站在后面,看着很多人打石头,后来 受现场气氛感染,想到平时疼爱自己的大伯、小姨、哥哥、姐姐的集资款 也将血本无归,一时冲动,也扔了两块石头,其中一块落空,另一块落在 武警的盾牌上(见公安案卷73页)。由此可见,龙某跟着游行队伍是因 为新奇,后来打石头是因为一时气愤,并不是在是非荣辱观念颠倒的变态 心理支配下实施的,也没有用公然破坏和滋扰社会公共秩序的方式寻求刺激,填补精神上的空虚。 其次,被告人龙某的违法情节轻微,危害不大。 从被告人龙某的讯问笔录以及起诉书所附的光碟中可以看到,龙某参 与了“9〃25”事件,但是龙某并不是这起事件的组织者,策划者,也不 是积极参与者,他只打了两块石头,而且也没有砸到现场的武警。从公安 案卷中的第142、143、144页的情况说明来看,整个事件的参与者一两千人,打石头的也有近百人,龙某个人在其中起的作用非常小,违法情节轻微,造成的危害不大。不符合起诉书据以定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293条第四款“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的规定。 综上,被告人龙某的行为主观上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客观 上情节轻微,因此,辩护人认为被告人龙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寻衅滋事罪。 二、退一万步讲,即使被告人龙某的行为构成犯罪,也是属于犯罪情 节较轻的,且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免除处罚。 首先,龙某的确是由吉首市公安局红旗门派出所民警带走的,但办案 人员的“抓获经过”写得模糊,以至于公诉人员在起诉书中没有认定龙某 的自首情节。辩护人接受委托

刑事辩护词范文(标准版)

刑事辩护词范文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接受__________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指派我们担任涉嫌故意杀人罪的被告人_______________的一审辩护人。现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有关法律规定,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发表辩护意见之前,请允许我们向被害人表示沉痛的哀悼,向被害人的亲 属表示极大的同情和慰问。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有故意杀人罪不 持有异议,认为公诉机关的指控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但根据《律师法》《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辩护人的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证明被告人 无罪、罪轻、减轻和免除处罚的材料或者意见,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本 案中被告人存在以下一些特殊情节,提请合议庭注意,在定罪量刑时予以充 分考虑。 一.被告人此次犯罪属于激情杀人,主观上是间接故意。 1.被告人此次犯罪属于激情杀人。被告人和被害人从_______________年开始同居共同生活至案发前,长达六年,在此期间,双方俨然就是一对恩爱夫妻,从未发生过任何矛盾。在案发当天傍晚,被害人在接到_______________的电话以后,非要出去,被告人得知是被害人男朋友_______________后,不

想让他出去,但被害人表示非让出去,但被害人_______________不仅不听被告人的话,还说:“非要出去,要么让我出去要么把我勒死”,被害人这种 不恰当的说话方式,刺激了被告人,导致被告人采取了过激的行为,因此, 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此次犯罪属于激情杀人。 2.被告人在实施杀人行为时,主观故意上属于间接故意。从被告人在公安 机关的供述中显示,被告人作案当时曾有:如果她死了,我也就不活了的想法。事后,被告人就自己吃了大量的安眠药想了结此生。被告人主观上并没 有积极追求被害人的死亡的犯罪目的,而是对被害人的死亡结果抱着听之任 之的放任态度。因此辩护人认为,被告人主观上是属于间接故意。 被告人此次犯罪属于激情杀人,主观上又是间接故意,请合议庭在量刑时,和那些有预谋、主观上是直接故意的故意杀人罪的被告人有所区别,在量刑 时给予从轻处罚。 二.被害人在本案中存在一定的过错。 被害人和被告人共同生活六年多,双方感情很好,并且得到双方家人的许可,准备结婚,此时,被害人和_______________有感情上的来往,导致该案的发生,被害人的过错是导致该案发生的直接导火线,被害人对本案的发生 具有一定的过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 作座谈会纪要》指出:“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慎重,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

刑事被告辩护词通用3篇

刑事被告辩护词通用3篇 刑事律师辩护词篇一 刑事辩护词格式(合同***) 刑事辩护词 尊敬的**长、**员: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市XX律师事务所律师XXX接受被告人XXX的委托,担任其涉嫌合同***一案的一审辩护人,我们仔细查阅了案件所有证据材料,认真阅看了卷宗材料,对本案有了清楚的了解,现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辩护意见,请合议庭充分考虑: 一、被告人F某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未曾虚构事实或隐瞒**,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 (从构成要件入手具体分析) 二、被告人F某并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犯意,理由和依据如下: (实际情况)说明被告人既具有促成合同的诚意也具有实际促成合同的行为。被告人并没有收到钱而“逃匿”。**书及卷宗所提供的证据根本不足以证明被告人F某具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意图和实际行为。据此,辩护人认为:现有证据,**是不能认定被告人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意图。 三、本案应当是普通的经济合同纠纷。 经济合同纠纷是指行为人有履行或基本履行合同的诚意,只是由于某种原因而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或者在履行合同中,一方有意违反合同的某项条款,使合同另一方遭受损失,从而引起双方对合同约定的**和义务发生争议。 (具体案情)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被告人F某的行为不构成合同***,×检**刑诉(XXX)X号**书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本案应当是普通的经济合同纠纷。敬请公正的人民**法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5条第(三)款“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之规定作出无罪判决。 以上辩护意见请合议庭参考并采纳。 XX律师事务所XXX律师 更多辩护词基本格式搜索 刑事律师辩护词篇二 在这一年的实习中,收获的便是师傅对我的言传身教,不断给我灌输的思想和律师执业需要培养和具备的道德、品格。 (1)面对任何人、任何事要包容、大气,不要斤斤计较; (2)开庭时,不要去针对任何人,也不要锋芒毕露,学会宽容和忍让,可以在法律观点和见解上驳斥对方,但一定不能有任何针对性,做到有锋芒但内敛; (3)面对任何当事人,不必藏着掖着,把案件分析清楚,把自己的想法和办案方法全盘说出,当事人能做就自己做,不能做再进行委托,不坑不蒙; (4)做一个让当事人不打官司的律师,为每一位当事人筹划、较适合他们的方案,去尽量解决纠纷; (5)办案实事求是,不骗、不蒙、不送钱、不走歪门邪道。 在这一年的实习其中,我领会了较根本的律师职业道德与准则。我知道要想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执业律师,应该时刻谨记律师职业道德与准则。诚信做人,认真做事,忠于事实,忠

优秀刑事辩护词范文

优秀刑事辩护词范文 1. 刑事辩护词范本怎样写,什么是刑事辩护词 一,刑事辩护词概念。 刑事辩护词,是辩护人在参加刑事诉讼活动中,根据法定程序,为履行其职责,向法庭发表的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的法庭演说词。任何人在遭受司法机关追查刑事责任时,都有权针对被指控的罪行进行无罪、罪轻,减轻或者免除惩罚的辩解和辩论。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本人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托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托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举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在的人,不得担当辩护人。” 二、辩护词(格式) 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1款的规定,我接受__________(次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姓名)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案由)一案的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的托付,担当他的辩护人,为他进行辩护。

在此之前,我讨论了_______人民检察院对本案的起诉书,查阅了卷宗材料,会见了犯罪嫌疑人,走访了有关证人,并且对现场进行了勘察,获得充分的现实材料和证据。我认为起诉书在认定现实上有严重出入(或者现实不清、定性不当等)。理由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我认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刑事辩护词最新的范文(标准版)

刑事辩护词最新的范文(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单位或个人 乙方:**单位或个人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省**市**地

刑事辩护词最新的范文 尊敬的审判员: 我受被告__________的委托,作为被告人被__________控犯有寻衅滋事罪的辩护人,通过查阅卷宗、会见被告人,在了解案件事实、证据的基础上,结合今天的法庭调查,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一、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触犯____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之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此,本辩护人不持异议。 二、被告人具有__________如下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 1、被告人系自__________动投案,具有自首情节。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十五时许,被告人自行__________到北京市公安局分局__________派出所接受讯问。并在公安机关的第一次讯问时就如实交代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符合自首的条件,应认定为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7条之规定,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被告人系自愿认罪。本案中被告在__________接受侦查机关讯问时,其在讯问笔录中都做了有罪供述,前后完全一致。从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到法院阶段,从未出现过拒不认罪,翻供等情形。根据我国一贯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刑事政策,恳请法官在量刑时予以从轻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第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3、被告人系初犯,偶犯,没有前科,犯罪前表现一贯良好。再犯的可能性小,教育挽救的可能性高。 4、被告人主观恶性不大。被告人与被害人之前并不认识,更没有什么矛盾。此次犯

刑事辩护词范本

刑事辩护词范本 1. 刑事诉讼辩护词怎样写 最低0.27元/天开通百度文库会员,可在文库爱问企鹅刑事诉讼辩护词格式范本__________一案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第项的规定,我受本案被告人之托付,并由律师事务所指派,担当被告人的辩护人出庭为他辩护。 接受托付之后,辩护人经过阅卷、会见被告人和进行了必要的调查,今日又出席了庭审调查,对本案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依据现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或看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依据法律给予辩护人职责,我发表如下辩护看法,供合议庭在合议时参考: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被告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之规定,应宣告被告人。 以上辩护看法,提请合议庭在合议时予以考虑。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律师年月日法庭辩护词一、文书的制造要点:1.首部。 首行要写明标题。2.注释。 在详细制造法庭辩护词时,分e799bee5baa6e4b893e5b19e31333433623735两段。(1)第一,向法庭说明出庭行使辩护权的依据。

其次,向法庭讲明辩护发言的依据。第三,简要但明确地概述辩护人对案件的基本看法。 (2)第一,从控诉方对犯罪现实的认定方面来辩护。其次,从法律适用方面进行辩护。 第三,从情理方面进行辩护。二、格式:法。 2. 刑事诉讼辩护词怎样写 最低0.27元/天开通百度文库会员,可在文库> 爱问企鹅 刑事诉讼辩护词格式范本__________一案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第项的规定,我受本案被告人之托付,并由律师事务所指派,担当被告人的辩护人出庭为他辩护。接受托付之后,辩护人经过阅卷、会见被告人和进行了必要的调查,今日又出席了庭审调查,对本案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依据现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或看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法律给予辩护人职责,我发表如下辩护看法,供合议庭在合议时参考: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被告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之规定,应宣告被告人。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