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管理办法

商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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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商标管理总则

第一条商标管理的目标

商标管理的目标是:通过正确运用品牌战略和策略,不断提高商标的信誉价值,争创驰名商标,利用驰名商标推动产品开拓市场,参与竞争,发展生产,提高企业效益。

第二条商标管理的策略

建立规的商标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商标的显著性、独创性;确保商标国际国注册的及时性;确保商标依确使用;确保商标所指定的商品质量与创新;确保商品服务信誉;确保合理的广告投入;确保商标专用权不容侵犯及其价值的不断提升。

第二章商标管理职能

第三条公司办公室是商标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职责是:

1、负责制定公司商标管理的规章制度;

2、负责公司商标的申请、注册、续展、转让、评估、使用许可的审核;

3、负责对印制前的商标标识物品的样板进行审核;

4、指导或参与公司解决商标被侵权及纠纷案的工作;

5、负责商标的档案管理、信息处理;

6、提供商标专业知识咨询服务及指导;

7、负责与政府商标行政管理部门联络;

8、负责有关商标的其它事项。

第四条管理部门及有关企业职责

1、负责保护公司商标专用权的义务;

2、履行商标使用许可证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

3、有权对商标专用权的特许使用、有偿许可使用提出建议;

4、物流管理控制中心对公司委托印制的商标标识负责;

5、各管理部门及所属企业负责人对本办法负有具体实施的责任。

第五条公司将各管理部门、及所属企业负责人对本办法第四条的履行情况纳入工作考评。

第三章商标在行政运作中的管理

第六条产品开发部门在新产品开发初期,必须同时考虑新产品商标的使用,并应根据国家商标局对商标的审核周期提前向办公室申报商标注册。

第七条商标的申请、注册程序

名称提出——检索——申请——初审公告——核准

1、提出名称

各相关部门、所属企业向办公室书面提出拟用商标名称、图案的申请报告。

2、检索

申请单位按照商标检索要求,填写商标名称检索表格,办公室在十个工作日向国家商标局进行名称检索,并在三个工作日将结果反馈申请单位。

3、注册申请与核准注册

申请单位应根据名称检索结果作出是否注册商标的决定,对需要商标注册的文字、图形、组合文字图形按要求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并提交十一份图样(图样应在10*10—5*5围)。在接到申请的十五个工作日,办公室完成对申报文件进行初步核对及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办公室在接到国家商标局的商标受理通知书后,将在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商标注册申请单位。

第八条办公室应根据公司的经营战略需要,按国际商标注册的规则办理境外商标注册。

第九条为避免注册商标在相关类别被他人抢注,各商标设计部门应重视联合商标、防御性商标的设计与注册。

第十条商标设计日起至国家商标局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发布初审公告之日止,为公司设定的商业秘密保护期。

第十一条所属企业需自行注册商标的,可参照本办法自行办理商标注册手续。商标核准注册后,报办公室备案。

第十二条商标的补正、修正、异议、复审、争议、变更、续展、

1、补正、修正

对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商标注册申请,国家商标局将向公司发出《审查意见书》,办公室在接到意见书后的两个工作日反馈商标注册申请单位,申请单位应在五个工作日按通知要求给予补正、修正。

2、异议

异议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一是公司认为他人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与公司在同一种或类似的商品类别上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且不满三个月的,应及时向商标局递交《商标异议书》;

二是他人对我公司申请并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将要求我公司在规定期限签辩。公司在收到通知后两个工作日反馈商标注册申请单位,申请单位应在五个工作日拟就答辩意见并送交办公室,办公室接到意见后三个工作日递交国家商标局。

3、复审

办公室在收到国家商标局驳回公司商标注册申请而发给的《驳回通知书》或者因异议而发给的《异议裁定书》时,应在两个工作日反馈商标注册申请单位,申请单位如不服的,应在五个工作日提出相关意见,办公室在接到意见后三个工作日向商标评审委员

会递交《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或《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其他有关商标复审程序均依上一款规定执行。

4、争议

公司注册商标与他人注册商标因相同或近似并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的,且一方注册商标注册不到一年,办公室应按争议程序处理商标争议案件。

5、注册不当商标的处理

公司认为他人注册商标不当的,由办公室组织辖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意见,并向商标评审委员会递交《撤销注册不当商标申请书》;对他人认为公司商标注册不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在规定期限进行答辩。

6、再复审

公司应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对商标评审委员会有关驳回复审、争议、撤销注册不当商标等所作出的终局决定或裁定,在一年依程序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再复审。

7、变更

公司如因经营需要,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或法律规定其它注册事项的,应由办公室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变更注册申请。

8、续展

对需要续展的商标,在有效期满前的六个月,由办公室向国家商标局办理续展手续。

本条所列各项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交办。

第十三条商标的信息处理

办公室应经常与政府商标管理部门保持联系,接受专业指导,掌握商标政策法规,了解商标信息,提高商标管理水平。定期查阅《商标公告》,及时发现与公司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申请商标并作出处理。

办公室将通过企业的部刊物、电子等方式适时公布相关的商标信息。

第十四条商标的转让与受让

1.办公室应视需要办理注册商标评估手续。对商标进行分类管理。定期进行商标使用宣传。并对长期闲置不用或较少使用的商标,可向公司提出商标转让建议,经批准后实施商标转让。

2.因经营需要受让他人注册商标的,上求购单位向公司提出申请,在对求购注册商标的使用价值进行充分的论证后,可以受让注册商标。受让费用与商标专用权人应由公司与实际使用注册商标的单位协调明确。

3.受让商标,必须审核转让人持有该商标权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确认该商标权利人没有因与第三人发生商标权利纠纷和质押,才办理受让手续。

4.商标转让、受让时应严格遵照《商标法》规定的程序、要求办理手续,避免不当转让、受让造成损失。

第四章商标在经营活动中的管理

第十五条商标的使用要求

1.使用公司经核准注册后的商标,应在商品包装上标明注册商标及标记“R”。

2.在使用公司的注册商标后,应确让其使用是在核定的商标围。如需在未注册的商品上使用,则应当别行提出注册申请。

3.使用公司的注册商标时,应以核准注册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为准,不得随意改变。

第十六条商标许可使用

1.公司是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公司和其下属各事业部、非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是商标的当然使用人。

2.公司下属具有法人资格的各分公司、各所属企业需使用注册商标时,应签订使用许可合同。

3.公司可根据经营需要及商标使用单位的性质,审核确认商标有偿或无偿使用的资格。

4.对拟使用注册商标的企业,按如下程序办理许可手续;

(1)对拟许可使用公司商标的有关业务部门提出书面报告并填写申请表格;

(2)投资管理对拟使用注册商标的企业进行资格审核;

(3)草拟后的合同应按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会签,并应取得常年法律顾问的书面意见;

(4)由有关业务部门与符合条件的企业签订许可合同;

(5)由被许可方在三个月将合同送交其所在地工商局存查;

(6)由办公室在三个月将合同分别送交国家商标局备案和我方所辖地工商局存查.

5.合同文本应采用商标局规定的本。其主要容有: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许可使用的商标名称、注册证;许可使用商标的商品围和期限;许可使用商标标识提供的方式及废次标识处理的要求;许可人提供的相应技术和许可人监督商标质量、被许可人保证商标质量的措施;许可使用的报酬数额和支付形式;双方争议的处理方式及违约责任等。

6.对拟被许可方的审查容包括:注册情况,资金状况,资信情况,生产、质量保障能力,近一年的产品质量数据。在达到公司或行业质量标准要求后,方可签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7.公司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经办商标许可使用的部门应经常对许可使用商标的厂家的出厂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并向地市级以上的政府质检部门咨询其质量状况。

8.对质量不稳定、企业信誉低、售后服务差的商标使用许可的企业,应责令其限期改正,直至终止其使用商标的资格。

第十七条许可合同的经办及履行

商标使用许可的经办部门负有如下职责:

1.向办公室提出拟商标许可使用的申请,填写申请表格;

2.草拟许可合同,按程序审核批复后签署合同;

3.负责执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4.每年10月份向办公室书面报告合同的履行情况;

5.在发生合同纠纷时,有义务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并配合处理纠纷;

6.对违反本条上述规定并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八条商标许可使用的监督

办公室对被授权使用、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企业行使监督权。其监督围是:

1.是否按规定使用注册商标的标记;

2.是否使用在注册商标核定或双方约定的商标围;

3.是否擅自改动注册商标文字、图形;

4.单一产品在全国市场、省级市场的同类产品占有率。

第十九条商标在使用中的基础管理

(一)凡使用公司注册商标的经营部门和企业,应设兼职岗位做好下列基础管理的统计工作:

1.使用商标的商品名称及开始使用的时间;

2.使用商标的商品广告日期及广告媒体的名称;

3.商标标识物品的制作时间、数量及制作单位名称;

4.单一产品在全国市场、省级市场的同类产品占有率;

5.该产品在市场的销售规模;

6.该产品在市场的主要销售对象;

7.该产品在全国市场、各省级市场价格差异;

8.该产品在全国市场、各省级市场的推广费用;该产品在国外所获得的荣誉称号。

(二)统计工作周期为上年度11月1日至次年10月30日。每年11月份将统计结果报送办公室。

第五章商标标识的印制

第十二条公司物流管理控制中心是承担商标标识负责制的责任部门,其职能是:1.对各使用注册商标的部门、企业提出印制的商标标识申请进行审核并报商标主管部门审核;

2.负责审核承印单位的资质;

3.负责配合执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部门监督商标标识的印制;

4.与承印单位签订商标标识的印制合同,监督合同的履行;

5.与商标标识的印制质量负有责任。

第二十一条需经审核方可印制的商标标识包括:新版的外盒、标签、封口证及需要标注注册商标标识的其它物品。

第二十二条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企业其商标标识印制由公司物流管理控制中心负责。确需由被许可方负责印制商标标识的,应在商标许可合同中明文规定印制商标标识的义务和责任。授权使用注册商标的企业自行负责其商标标识印制,承担标识印制的相应职责。

第二十三条凡许可使用、授权使用公司商标的企业,在每一种不同的标准印制前,其图样都必须取得公司许可。标识印制后应将样板交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四条注册商标标识的印制应严格按照国家《商标印制管理办法》进行。承印单位必须是持有国家工商部门核发的《印制商标单位证书》及《商标印制业务管理员书》。

第六章商标的档案管理

第二十五条商标的档案管理应遵循维护资料的完整、真实、安全、统一存档、便于

利用的原则。

第二十六条商标的档案管理应按下列容分类:商标名称的选择;注册资料;商标侵权案、纠纷案资料;广告;包装装满(设计稿);商标标识物样本(实物版和电子版);相关费用单据;品牌在商业市场中的相关数据等。

第二十七条各财务部门应在财务帐目中单列商标广告、品牌推广等用于商标宣传费用的子目录,并于每月25日通过电子传到到办公室商标管理员。

第二十八条商标的档案管理应及时收集国外相关企业商标注册情况、同类产品的商标使用情况,以便于公司经营决策层了解竞争对手的商标战略和营销战略。

第七章商标的评估管理

第二十九条为有效利用商标的无形资产价值,提高使用价值,公司将不定期对使用频率高的注册商标进行评估。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及时委托商标评估机构对注册商标进行评估;

1.有偿许可使用;

2.以商标权投资;

3.转让商标;

4.其他依法需要进行商标评估的。

第三十一条商标的评估应委托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

第三十二条在发生对公司商标侵权时,商标的评估值应作为商标侵权索赔的基本依据。

第八章商标的保护

第三十三条各相关部门、所属企业在使用公司注册商标时,负有维护商标完整性的责任。公司员工对商标侵权的行为负有举报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对因商标注册产生的纠纷案件由办公室参照本办法第九条处理。

第三十五条办公室对商标授权案件应及时进行调查取证,各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对经初步核实涉嫌侵权的案件,应分别采取报请工商行政部门查处、与侵权方协商赔偿、对侵权方提出诉讼等方式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法并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的,参照《****员工奖惩条例》予以处罚。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办法自公布起施行。原办法同时作废。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在执行中如有与国家商标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依据。

蒙西集团公司品牌管理制度

XX蒙西高新技术集团XX文件 蒙西集司发[2003]95号签发人:孙建国 关于印发《蒙西高新技术集团公司品牌管理制度》的通知 集团各成员企业、公司各职能部门: 现将《蒙西高新技术集团公司品牌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XX蒙西高新技术集团XX 二ΟΟ三年十月十六日 主题词:制度建设品牌管理通知 抄送:工业园管理办公室 集团公司政务部2003年10月16日发送

蒙西高新技术集团公司品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树立良好的“蒙西”形象,不断积累“蒙西”品牌的无形资产,提高“蒙西”牌产品市场占有率,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蒙西集团所有成员企业和集团公司统一授权使用已注册的“蒙西”牌商标及集团公司确定申请注册其他商标的企业。 第三条蒙西品牌的内涵包括产品的质量、企业的服务、管理、广告、公关、形象(企业、员工、产品等)与文化等方面。 第四条蒙西品牌管理的职能部门是集团公司公共关系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蒙西集团品牌管理制度》的制定、贯彻和落实。调查并处理有关损害和影响蒙西品牌的事件; 2、督促相关企业完善本企业质量及服务管理体系的建立,协助制定相关制度并监督制度落实情况; 3、负责蒙西集团视觉识别元素的规X使用。 4、负责“蒙西牌”产品广告的审核与蒙西品牌形象广告宣

传的策划和实施; 5、负责协调对外公共关系,树立良好的蒙西企业形象; 6、负责监督规X相关企业的员工形象; 7、处理与品牌管理有关的其他事务。 第五条各相关公司必须确定本企业品牌管理的部门和专兼职人员。 第六条相关公司品牌管理部门的职责是: 1、规X本公司品牌管理行为; 2、建立质量和服务档案,监督本公司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水平、标识体系的应用、本企业及员工形象规X情况; 3、品牌受到侵害时及时通知品牌主管部门,并协助品牌主管部门处理品牌侵害事务; 4、每半年向品牌主管部门汇报本公司品牌管理情况一次; 5、办理本公司其它品牌管理事务。 第二章品牌管理 第七条坚持“质量第一、向国际同行最高标准看齐”的原则,制定并不断完善本公司产品质量提高方案,建立产品质量档案,落实质量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出现质量事故对外造成影响时,要当时通知集团公司品牌管理部门并及时处理。造成一定后果时,集团公司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惩处。

商标管理制度

商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保证产品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促进本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商标管理的目标:通过正确运作商标战略和策略,不断提高商标的信誉价值,争创驰名商标。利用商标推动产品开拓市场,参与竞争,发展生产,提高企业效益。 第三条商标管理的策略:建立规范的商标管理制度;确保本公司商标的显著性、独创性和价值性;确保商标国际国内注册的及时性;确保商标依法正确使用;确保商标所指定产品质量与创新;确保商标服务信誉;确保合理宣传投入;确保商标专用权不容侵犯与价值的不断增值。 第二章商标注册 第四条商标注册包括新商标注册、商标变更注册、商标续展注册、商标国际注册和商标注销。 第五条本公司视情况注册储备商标和防御商标。 第六条本公司提前在产品出口目标市场所在国家和地区注册商标。 第七条本公司努力创造驰名商标。 第三章商标印制 第八条印制商标应遵守国家有关商标印制的规定。 第九条产品商标的具体设计和制作方案由公司确定。 第十条商标印制中出现的废次商标标识必须销毁,印制单位不得留用或销售印有我公司商标标识的印刷物。 第十一条印制商标用于其他目的,应报本公司办审批、备案。 第四章商标使用 第十二条本公司商标的使用范围包括具备商标标识使用条件的产品包装、广告、展示等应用系统。 第十三条产品使用商标标识应具备的条件主要有: (一)使用商标的产品是经公司批准批量生产,并符合国家有关生产、销售规定的产品。 (二)具备保证该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计量检验与测试手段。 (三)产品生产形成批量。 (四)产品生产过程建立了有效的质量监控系统和规章制度。 (五)产品执行并达到国家标准、部颁标准或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建立的产品企业标准须通过相关行业标准主管部门审定并报省技术监督局备案。

集团企业品牌建设管理办法

某某集团企业品牌建设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集团公司品牌(商标)管理的职责,规范品牌的使用,保护企业无形资产。树立和维护企业信誉,根据《某省某某建设发展集团章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品牌,就是指集团公司的商业名称,通常由文字、符号、图案和颜色等方案构成的标志;它代表者产品特征、利益和服务的一贯性承诺;它最持久的含义是其价值、文化和个性的有机统一,他们构成品牌的精髓与灵魂。 第二章某某集团公司品牌构成要素: 第三条全称:某省某某建设发展集团 第四条简称:某省某某集团 第五条标志形象牌底色:墨绿色 第六条全称字型:中文为综艺字体,英文为标准的印刷体,诚信、和谐、品牌中文字体为标准魏碑体。 第七条标志形象牌中英文字颜色:白色 第八条某某集团徽标由某省某某建设发展集团英文的大写字母W和H组成,椭圆形将W与H浑然一体,采取了对称均衡的设计手法,突出线条构划、视觉动感张力,极具现代理念。徽标有天地合一两部

分,蕴涵在草绿色的大地上,烘托着蔚蔚蓝天;中心H字母左边竖横动感十足,恰似一个顶天立地的巨人在绿色的大地上仰望蓝色的天空,上方红色闪光圆点寓意为初升的太阳,表现了某某集团立足现在,展望未来的雄心壮志和声声不息、蒸蒸日上的生动局面。 第九条某某集团徽标图案: 第十条品牌体现的企业宗旨: 诚信、和谐、品质 第十一条企业宗旨的含义 诚信:形容词,诚实、守信。寓意在处人处事中要以诚相待,做到诚实、公正、可靠、有信誉。 和谐:形容词,配合的适当体现了民主、正义、公平,诚信友爱的和谐气氛。寓意人与人,人与自然和睦相处,形成协调、融洽的外部环境;意志统一、心情舒畅、家庭和睦的人为环境;稳定、有序、互助、信赖的工作环境和美化、净化的服务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品质:名词,一方面是人在行为、作风上所表现的思想、认知、品性等的本质;另一方面是物品的质量,寓意员工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提升品牌质量的意识。 第三章集团公司

公司集团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公司集团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集团)持有的知识产权,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鼓励发明创造,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其中主要包括: (一)专利权:主要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配方、新设计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专利实施许可权等。 (二)商标权:集团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三)著作权:主要利用集团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集团承担责任的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摄影、录音、录像等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集团提供资金或资料等为创作条件,组织人员进行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 (四)商业秘密(含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主要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只属集团拥有的经营管理、工程、设计、市场、租赁、服务信息等。 (五)其他单位委托集团承担的科研任务并负有保密义务的科技成果权。 (六)集团引进的专利、商标、著作等知识产权。 (七)《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赋予的权利,如商号、域名、网络地址专用权等。 第三条集团各级领导、各部门应当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集团知识产权工作的管理,增强员工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意识,维护集团无形资产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集团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犯。凡集团(包括总部、控股企业、分公司及各地的分支机构,下同)的员工(含集团各级领导、无固定期限的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下同),或集团实习、学习、进修或合作研究的研究人员,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集团成立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由集团常务副总裁及集团办公室、法律事务部、人力资源部、设计公司、市场资源部等负责人组成,常务副总裁领导小组组长。知识产权领导小组是集团知识产权的领导机构,负责对集团知识产权的宏观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集团知识产权工作发展的策略及规定; (二)审查集团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有关办法、工作规划、计划; (三)指导、检查、监督集团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的工作执行情况; (四)规划处理与集团有关知识产权的争议,保护集团的知识产权; (五)其他有关知识产权的领导、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六条集团在法律事务部设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由法律事务部主管兼任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主任。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是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的下设机构,归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负责处理集团知识产权管理的日常事务,其主要职责是:

公司品牌管理制度

公司品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品牌管理,确保品牌资产保值和增值,塑造金世源良好的品牌形象,保护企业信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品牌内涵包括公司名称、商标、徽记。 第三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商标法》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而制定。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公司名称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商标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艺术图形和商标名称。 第二章品牌管理机构 第六条公司品牌的管理机构包括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和公司办公室。 第七条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名称、商标和徽记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其职责包括: (1)审批各部门关于金世源名称、商标、徽记的使用申请; (2)审批各项金世源名称、商标、徽记管理制度; (3)审批金世源品牌发展规划; (4)审批金世源品牌年度推广计划; (5)对相关金世源品牌的各项重大事项进行决定。

第八条公司办公室是公司名称、商标和徽记管理的执行机构,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包括: (1)制订和修订金世源名称、商标、徽记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组织制订金世源品牌发展规划,组织制订金世源企业品牌年度推广规划; (3)组织制订金世源品牌宣传推广规范,并对各部门的宣传内容进行审核; (4)组织进行品牌资产评估; (5)组织对品牌相关重要问题的研究; (6)管理金世源名称的注册、变更等事务; (7)管理金世源商标的注册、保护、续展、使用和转让等事务; (8)组织对涉及金世源商标侵权的维权活动。 第三章公司名称、商标、徽记的使用管理第九条凡使用公司名称、商标、徽记的单位,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公司办公室。公司办公室要对申请单位的资格、声誉、产品质量水平、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能力进行严格的审查,提出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十条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的申请,由公司办公室在法律顾问的协助下,草拟并组织签订公司名称、商标、徽记的使用授权协议,协议中要明确规定授权方和被授权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经公司批准成立的分公司,允许称“公司××分公司”,

万华集团-品牌管理制度final.

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品牌管理制度 北京新华信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03年11月

品牌管理制度 目录 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品牌管理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品牌管理机构 (1) 第三章公司名称、商标、徽记的使用管理 (2) 第四章万华品牌推广管理 (3) 第五章万华企业品牌推广流程 (4) 第六章万华产品品牌推广方案审核流程 (5) 第七章附则 (5)

品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烟台万华集团品牌管理,确保品牌资产保值和增值,塑造万华集团良好的品牌形象,保护企业和产品信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品牌内涵包括公司名称、商标、徽记。 第三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商标法》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本集团实际情况而制定。 第四条本制度中除特殊注明之外,“集团”是指万华集团,“集团公司”是指万华合成革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成员单位”是指使用经集团公司批准使用万华集团公司名称、商标、徽记的集团成员单位。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公司名称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万华集团公司”或“万华”。 第六条本制度所称商标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万华”商标名称、“W”、“H”艺术变形构成的图形、“万华”汉语拼音和固定的色彩。 第二章品牌管理机构 第七条烟台万华品牌的管理机构包括烟台万华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和烟台万华集团公司战略发展部。 第八条烟台万华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是集团名称、商标和徽记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其职责包括: (1)审批各企业关于万华名称、商标、徽记的使用申请; (2)审批各项万华名称、商标、徽记管理制度; (3)审批万华品牌发展规划; (4)审批万华品牌年度推广计划; (5)对相关万华品牌的各项重大事项进行决定。

公司商标使用管理制度

商标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商标管理,树立和维护企业信誉,保证商品质量,保护商标的专用权,使公司商标的无形资产的不断保值、增值,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商标的申请注册、续展、转让、使用、印刷、价值评估和保护等方面管理。 第二章商标管理的目标及策略 第三条商标管理的目标: (一) 通过合理有效的商标管理、运用正确的商标战略和策略,不断提高商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争创全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 (二) 利用商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产品开拓市场、参与竞争、发展生产,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四条商标管理策略 (一) 建立健全规范的商标管理制度; (二) 确保商标国内国际注册的及时性; (三) 确保商标依法正确使用; (四) 确保商标专用权的不可侵犯; (五) 确保商标信誉的不断提升; (六) 确保商标价值的不断增值。 第三章商标管理的职责 第五条公司办公室是商标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职责是: (一) 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商标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 负责公司商标的申请注册、续展、转让、许可使用; (三) 负责印刷前的商标标识物品样板的审核批准; (四) 参与商标侵权(被侵权)及商标纠纷案的解决; (五) 负责商标档案的建立健全; (六) 负责与政府商标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络; (七) 负责商标相关法律法规及商标知识的收集、学习、宣贯; (八) 负责有关商标的其他事项; (九) 负责商标专用权不容侵犯的保护工作。 第六条其他相关部门职责: (一) 公司各部门有对商标管理工作提出建议的权利和义务; (二) 设计部门负责商标产品包装设计过程中商标的正确使用; (三) 供应部负责商标标识的印制工作; 第四章商标注册相关事宜的管理 第七条公司在项目开发时必须同时考虑新项目商标的使用,并应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商标的审核周期提前向公司办公室申报注册。 第八条商标国内申请注册程序 名称提出→检索→申请→受理→初审公告→核准(时间约18个月) (一) 提出名称 各相关部门书面提出拟用商标的名称、准备使用的产品或服务,并委托设计部门设计商标图案后交公司办公室。 (二) 检索 办公室接商标注册申请后在2个工作日内向商标代理机构提出名称检索,获得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反馈给申请部门。 (三) 注册申请

商标管理实施细则

商标管理实施细则 1、总则: 1.1、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维护商标信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公司系统商标管理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1.2、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的商标的注册、转让、印制、保管、使用及其管理工作。 1.3、商标是工业产权,是公司的无形资产。公司员工应增强商标的自我保护意识,依法使用注册商标。各级领导应当正确运用商标战略,开拓、占领市场,创立驰名商标。 2、商标管理部门的职责与权利: 2.1、综合办公室为商标管理的主管部门。 2.2、商标管理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2.2.1、制定商标管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2.2.2、宣传商标法。监督、检查商标法及本细则的实施情况。 2.2.3、对有关人员进行管理和指导,组织学习和培训。 2.2.4、建立、保管、使用注册商标档案。 2.2.5、办理商标注册、变更、续展、注销、转让等事宜。 2.2.6、对商标标识的印制、保管、使用以及残次商标标识的回收与销毁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2.2.7、依法保护注册商标,及时查处侵害公司注册商标权益案

件。做好诉讼工作,代表公司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司法机关出具有关的法律文书。 2.2.8、负责本公司名称登记工作。 2.3、商标管理部门有下列权利: 2.3.1、制止不依法使用注册商标。 2.3.2、有权得到公司年度、季度生产、销售计划。 2.3.3、调查了解商标印制单位和使用保管部门的有关情况。 2.3.4、根据存在的问题向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法律建议书。 3、商标的注册、印制、保管: 3.1、本公司开发的新产品应及时申请注册商标。申请注册商标,由所属部门提出,报主管领导批准,商标管理部门负责办理。 3.2、印制商标标识,应当与注册商标图形一致,不得擅自改变注册图形。印制注册商标,应当加印注册标记。 3.3、印制(含漏板、压铸模具)商标标识,由商标管理依据《天津市商标印制管理办法》办理印制证及有关手续印制。印制单位应当具有工商局核发的《商标准印证》。 印制商标标识应当依据公司年度生产计划,不得超数印制。印制计划报商标管理部门备案。 3.4、商标标识必须严格检验入库。库管人员应当对商标标识的出入库建立明细帐,制定严格的出入库制度。严防商标标识的流失。生产部门应当按生产计划领用,不得超计划领用,因生产计划调整需增领时,应当办理相应手续。损坏的商标标识应当如数退回仓库。

公司商标管理办法

公司商标管理办法 公司商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商标管理工作,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公司的无形资产,维护商标注册人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商标管理工作实行专业归口管理。 第二章商标管理的职责 第三条投资发展部为商标管理的综合部门。 第四条投资发展部负责公司商标的注册、续展、变更、转让、许可使用等管理工作;负责对商标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建立商标档案和《商标注册证》的保管工作;负责社会上商标侵权的信息反馈及处理工作。 第五条质管部负责组织申报商标注册产品及许可使用商标产品的质量检验和监督工作;负责组织设计商标注册产品的产品标签。 第六条投资发展部应配置专职或兼职的商标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商标管理工作。 商标管理人员的职责,应包括但不限于: 一、负责商标的注册申请、变更、延展、转让、许可使用等事项。 二、对商标的使用活动进行管理,监督各部门依法正确使用商标。 三、监督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 四、结合商标管理,确定商标产品范围、质量要求,监督商品质量,制止产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五、对商标印制进行管理。 六、建立、健全商标管理台帐和档案。 七、处理商标争议事项。 第三章商标注册及使用申请程序 第七条公司新申请注册的产品,应报公司批准后,由公司质管部对产品进行质量检测合格后,投资发展部统一办理商标注册工作。 第八条其它需要使用公司注册商标的部门(非用于公司产品方面),在确定使用用途、数量等后,报投资发展部备案,如投资发展部发现商标使用不符合相关规定,应立即通知使用部门不得使用或做相应改正。 第九条公司可以许可外单位使用公司注册商标,凡需使用公司现有注册商标的单位,应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由公司和申请单位签订许可使用合同,并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将许可合同副本送交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并报送国家商标局备案,并由国家商标局予以公告。 第四章使用商标应注意的事项 第十条许可使用单位在使用注册商标时应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者标明注册标记注或R。在商品上不便标明的,应当在商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以及其他附着物上标明。 第十一条使用公司注册商标时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注册人名义和注册人地址,并不得超越许可的商品范围使用注册人的注册商标;不得自行转让或许可该注册商标给第三方使用,并有义务对许可使用商标的产品保证质量。 第十二条对用于公司产品的商标标识的印制,由质管部统一规格、统一版式,报投资发展部审核后,由使用部门(或采供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到依法有权印制的定点印制单位印制,负责印制、保管或使用公司商标标识的部门为责任部门,各责任部门应建立相应的保

《品牌和宣传推广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xxx有限公司xxx市分公司 品牌和宣传推广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中国x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xx)企业品牌下的全业务品牌战略,建立完整的品牌体系,对品牌进行统一规划和统一管理,不断提升品牌价值,充分发挥宣传推广在市场营销中的作用,使品牌管理和宣传推广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参照《中国xx品牌管理办法(试行)》,《中国xxx 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品牌和宣传推广管理办法(试行)》,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xxx有限公司xxx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市分公司)所属各县市分公司、市分公司各部门(中心)。 第二章品牌管理职能划分 第三条市分公司市场部为全市品牌管理和宣传推广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统筹公司品牌管理和宣传推广各项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根据总部和省公司品牌管理和宣传推广工作的各项制度、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全区各项品牌和业 -1-务宣传推广管理办法、工作流程及实施细则。 (二)负责公司广告宣传费用预算的管理,组织编制全区广告宣传费用预算,负责市分公司本部业务广告宣传费用预算的执行,对市分公司各单位及各县(市)分公司有关业务广告宣传费用的使用进行指导、审查和监督。 (三)负责根据总部企业品牌、全业务品牌的传播策略、方案,组织实施公司总部和省公司各项品牌及业务在全区的宣传推广。 (四)负责根据营销计划,制定全区宣传推广计划,负责全区业务宣传推广的组织、实施和效果评估。

(五)负责监督管理公司VI在全区的正确使用,对全区代理商、经销商等合作伙伴使用VI标识进行授权、培训、指导和监督,并对其发布的涉及中国xx 的广告进行授权、管理、审核、监督。 (六)负责主办或组织参加各类境内、境外展览展示活动。 (七)负责对县(市)分公司品牌管理和业务宣传推广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八)负责组织全区品牌宣传推广经验交流、业务培训等活动。 (九)负责市级媒介资源管理,配合物资采购管理部选择 -2-并管理广告代理商,统一购买市级媒介资源和其他共享媒介资源,执行统一媒体投放。同时负责公司相关自有媒体资源的统筹管理。 第四条市分公司市场部按照公司统一制定的品牌及宣传推广策略,管理企业对外形象宣传。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根据总部企业对外形象宣传工作的各项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全区企业对外形象宣传管理办法、工作流程及实施细则。 (二)负责市分公司本部企业对外形象宣传费用预算的编制和执行。 (三)负责对各县(市)分公司企业对外形象宣传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第五条市分公司其它业务部门应按照公司统一制定的品牌及宣传推广策略,配合市场部开展相关产品和服务的宣传推广。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根据营销需要,制定业务及服务宣传草案,并作为营销策划方案草案的组成部分,送交市场部研究审批,参与宣传策划方案和广告设计的审核,并配合市场部做好宣传推广方案的实施。 (二)配合市场部进行相关产品、服务的全区性公关推广 -3-活动策划组织。

商标管理制度

商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商标管理总则 第一条商标管理的目标 商标管理的目标是:通过正确运用商标战略和策略,不断提高商标的信誉价值,争创驰名商标,利用驰名商标推动产品开拓市场,参与竞争,发展生产,提高企业效益。 第二条商标管理的策略 建立规范的商标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商标的显着性、独创性;确保商标国际国内注册的及时性;确保商标依法正确使用;确保商标所指定的商品质量与创新;确保商品服务信誉;确保合理的广告投入;确保商标专用权不容侵犯及其价值的不断增值。 第二章商标管理职能 第三条公司行政办是商标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职责是: 1、负责制定公司商标管理的规章制度; 2、负责公司商标的申请、注册、续展、转让、评估、使用许可的审核; 3、负责对印制前的商标标识物品的样板进行审批; 4、指导或参与公司解决商标被侵权及纠纷案的工作; 5、指导、监督下属企业、关联企业商标管理工作; 6、负责商标的档案管理、信息处理; 7、提供商标专业知识咨询服务及指导; 8、负责与政府商标行政管理部门联络; 9、负责有关商标的其它事项。

第四条管理部门职责 1、负有保护公司商标专用权的义务; 2、履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 3、有权对商标专用权的特许使用、有偿许可使用提出建议; 4、公司行政办行政秘书组对公司委托印制的商标标识负责; 5、各管理部门负责人对本办法负有具体实施的责任。 第五条公司将各管理部门负责人对本办法第四条的履行情况纳入工作考评。 第三章商标在行政运作中的管理 第六条产品开发部门在新产品开发初期,必须同时考虑新产品商标的使用,并应根据国家商标局对商标的审核周期提前向公司行政办申报商标注册。 第七条商标的申请、注册程序 名称提出--检索--申请--受理--初审公告--核准 时间约2年 1、提出名称 各相关部门、关联企业向公司行政办书面提出拟用商标名称、图案的申请报告。 2、检索 申请单位按照商标检索要求,填写商标名称检索表格,公司行政办在十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商标局进行名称检索,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反馈申请单位。 3、注册申请与核准注册

华美集团商标管理办法

华美集团商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集团公司的商标所有权和专用权,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集团商标信誉和企业合法权益,促进集团驰名商标的形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集团公司、各子公司、受集团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和许可使用集团公司商标标识的其他单位。 第三条各子公司、受集团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不得自行注册商品商标,各子公司、受集团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商品商标由集团公司统一设计和注册,商标注册人为集团公司,集团公司通过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各子公司、受集团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使用集团公司注册的相应商标。 第四条集团企业管理中心负责集团公司所有商标的设计、注册和监督使用,各种商标证书和有关资料由集团总经理办公室统一归档管理。 第二章商标的设计和注册 第五条各子公司、受集团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需要启用新商标,应向集团企业管理中心提出申请,集团企业管理中心受理后应及时安排设计单位进行商标设计,设计方案不得少于五个。集团企业管理中心会同申请单位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定,报集团领导审核后,由集团企业管理中心以集团公司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 第三章商标的变更、废止和续展 第六条各子公司、受集团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需要变更商标标志的,应向集团企业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按本制度第五条重新进行商标的设计和注册。商标其他内容需变更的,由集团企业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集团领导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第七条注册商标有效期内,集团企业管理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废止有关商标的申请,或各子公司、受集团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申请,经集团领导审批同意后,集团发文停止相关商标的使用。 第八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继续使用的,由集团企业管理中心办理商标续展

某某公司商标管理制度

公司商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商标管理,使公司商标的无形资产不断保值、增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商标的申请注册、续展、转让、使用、印刷、价值评估和保护等方面管理。 第二章商标管理的目标及策略 第三条商标管理的目标 (一)通过合理有效的商标管理、运用正确的商标战略和策略,不断提高商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争创全国驰名商标。 (二)利用商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产品开拓市场、参与竞争、发展生产,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四条商标管理策略 (一)建立健全规范的商标管理制度 (二)确保商标国内、国际注册的及时性 (三)确保商标依法正确使用 (四)确保商标专用权的不可侵犯 (五)确保商标信誉的不断提升 (六)确保商标价值的不断增值。 第三章商标管理的职责 第五条公司行政部是商标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职责是:

(一)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商标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公司商标的申请注册、续展、转让、许可使用(三)负责印刷前的商标标识物品样板的审核批准 (四)参与商标侵权(被侵权)及商标纠纷案的解决 (五)负责商标档案的建立健全 (六)负责与政府商标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络 (七)负责商标相关法律法规及商标知识的收集并在公司宣传 (八)负责有关商标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其他相关部门职责 (一)各部门有对商标管理工作提出建议的权利和义务 (二)市场部负责商标成品包装设计 (三)供应部负责商标标识印刷工作 (四)行政部负责商标专用权不容侵犯的保护工作 第四章商标在经营活动中的管理 第七条商标国内申请注册程序 名称提出→检索→申请→受理→初审公告→核准 (一)提出名称 各相关部门书面提出拟用商标的名称、准备使用的产品或服务,并委托设计部门设计商标图案后交行政部。 (二)检索 行政部接商标注册申请后在2个工作日内向商标代理机构

集团公司品牌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集团品牌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中国*集团品牌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水平,提升中国*品牌价值和竞争力,打造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综合保险金融品牌,提升集团软实力,促进高质量发展转型,根据国家和集团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集团”是指中国*全系统;“集团公司”是指中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是指由集团公司投资并(或)实际控制的公司。“各单位”是指各子公司和集团公司各部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包括各级机构及其所属员工在内的中国*全系统。 第四条集团品牌建设包括中国*品牌体系的规划、设计、管理和宣传等工作。 第五条集团品牌建设遵循以下原则: (一)整体规划。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品牌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充分发挥集团品牌运营委员会作用,以集团品牌建设规划为指引,总体设计、统一规划,加强以“*中国*”为核心的品牌体系建设,服务集团高质量发展。 (二)统分结合。按照“统一管理、分级实施”的工作

思路推进集团品牌建设。集团公司负责统筹集团品牌的规划、管理、宣传和指导等工作,各单位按照集团品牌工作要求,结合各自实际需求开展相关工作。 (三)资源统筹。集团品牌建设注重系统内外资源的统筹运用,既要统筹好保险产业链和投资板块的内部资源,也要统筹好集团外部媒介等资源。 (四)共建共享。各单位要按照集团公司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群策群力,相互协作,投入资源,共同参与集团品牌建设。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六条集团品牌运营委员会是集团公司党委下设的专业委员会,在集团公司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在集团品牌和企业文化建设方面为集团公司党委提供决策支持。 第七条集团公司文化品牌部是集团品牌工作的管理职能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集团品牌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品牌年度工作计划以及相关管理制度等; (二)统筹集团品牌资源,组织开展品牌建设和推广,队伍建设及人员培训等工作; (三)制作与发布集团形象广告,组织策划集团重大品牌活动; (四)编制集团视觉识别系统(以下简称“VI”),指导

商标管理制度

商标管理制度 2015--08--01发布 2015--08--01实施宁波市鄞州敏达机械有限公司发布

1目的 规范企业商标管理,保护企业商标专用权。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商标管理工作。 3 职责 3.1 办公室职责 (1)负责组织公司商标的注册、使用及管理; (2)负责建立健全企业商标管理的规章制度 (3)负责商标台账的管理; (4)负责当商标侵权及商标纠纷案的解决; (5)负责商标的印制。 3.2 财务部 负责商标管理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 3.3 总经理 负责商标的具体设计及制作方案的确定和批准。 3.4 知识产权部 (1)负责本公司商标的转让、评估、使用许可的审核及办理,对暂不使用的其他类别商标,应每三年公告一次; (2)向本公司有关人员提供商标专业知识咨询与培训; (3)负责对印制前的商标标识物品的样板进行审批; (4)指导或参与解决本公司商标被侵权及纠纷案工作; (5)指导和监督本公司各部门商标使用工作,以核准注册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 4 实施细则 4.1 商标注册 我公司的商标主要是储备商标和防御商标。 一般商标申请注册的程序为:提出名称→商标查询→注册申请和核准注册→受理→初审公告→核准,时间约为18个月。 4.1.1 提出名称 商标使用人向本公司知识产权部以书面形式提出拟用商标名称或图案、产品内容及使用原因等内容的申请报告;商标的具体设计和制作方案由公司总经理确定。 4.1.2 商标查询 办公室在注册申请的2个工作日内向商标代理机构提出名称或图形检索,并将检索结果上报给总经理。 4.1.3 注册申请和核准注册 根据检索结果,总经理决定是否注册的;若是决定注册,由办公室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及图案,并由知识产权部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的申请。

集团公司商标管理办法

集团商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集团公司的商标所有权和专用权,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集团商标信誉和企业合法权益,促进集团驰名商标的形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集团公司、各子公司、受集团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和许可使用集团公司商标标识的其他单位。 第三条各子公司、受集团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不得自行注册商品商标,各子公司、受集团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商品商标由集团公司统一设计和注册,商标注册人为集团公司,集团公司通过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各子公司、受集团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使用集团公司注册的相应商标。 第四条集团企业管理中心负责集团公司所有商标的设计、注册和监督使用,各种商标证书和有关资料由集团总经理办公室统一归档管理。 第二章商标的设计和注册 第五条各子公司、受集团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需要启用新商标,应向集团企业管理中心提出申请,集团企业管理中心受理后应及时安排设计单位进行商标设计,设计方案不得少于五个。集团企业管理中心会同申请单位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定,报集团领导审核后,由集团企业管理中心以集团公司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 第三章商标的变更、废止和续展 第六条各子公司、受集团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需要变更商标标志的,应向集团企业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按本制度第五条重新进行商标的设计和注册。商标其他内容需变更的,由集团企业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集团领导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第七条注册商标有效期内,集团企业管理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废止有关商标的申请,或各子公司、受集团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申请,经集团领导审批同意后,集团发文停止相关商标的使用。 第八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继续使用的,由集团企业管理中心办理商标续展

(完整版)集团有限公司品牌管理制度

A集团有限公司品牌管理制度 二〇一三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集团品牌管理机构 (3) 第三章集团品牌战略策划 (5) 第四章集团品牌推广管理 (5) 第五章集团品牌推广流程 (7) 第六章集团品牌使用管理 (9) 第七章集团品牌维护管理 (10) 第八章附则 (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A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 交运集团”)的品牌管理,确保品牌资产保值和增值,塑造集团良好的品牌形象,保护集团和产品信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商标法》和国家有关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A交运集团以及经A交运集团批准使用集团名称、商标、徽记的集团成员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中的品牌内涵包括集团名称、商标、徽记、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家、省、市级各级奖项及荣誉称号等。品牌管理包括品牌战略规划与实施、品牌营销推广、品牌产权保护及对集团各部门、各二级成员单位的品牌运营的宏观监控等。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商标、徽记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集团商标名称。 第二章集团品牌管理机构 第五条A交运集团品牌管理机构和人员包括集团董事会、总经理、分管领导、组宣部、法律事务部等。 第六条集团公司董事会职责主要是审批A交运集团品牌发展规划。 第七条集团公司总经理核心职责包括: (一)审核集团品牌战略规划,并给出审核意见; (二)审批A交运集团品牌年度建设计划;

(三)审批集团公司及各二级成员单位,如关于集团名称、商标、徽记的使用; (四)审批集团大额广告宣传及立项方案; (五)决定A交运集团品牌相关的各项重大事项。 第八条集团公司组宣部是集团品牌建设与管理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品牌管理。其核心职责包括: (一)制定和修订A交运集团名称、商标、徽记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组织制定A交运集团品牌发展规划,提交集团分管领导审核; (三)组织制定集团品牌年度建设计划,提交集团分管领导审批; (四)组织对集团品牌建设相关重要问题的研究; (五)负责集团公司形象、品牌、广告宣传项目的计划、费用预算、实施及实施效果检查等工作; (六)组织制定A交运集团品牌宣传推广规范; (七)审批集团各二级成员单位的形象、品牌及广告宣传项目的实施方案; 第九条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是集团品牌建设与管理的协办单位,协助组宣部进行集团品牌管理的相关法律工作,其核心职责包括: (一)管理A交运集团名称、商标的注册、变更、保护、续展、使用和转让等事务;

商标印制管理办法(2020修订)

商标印制管理办法 (1996年9月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57号公布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第一次修订2004年8月1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5号第二次修订2020年10月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第三次修订) 第一条为了加强商标印制管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分别简称《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印刷、印染、制版、刻字、织字、晒蚀、印铁、铸模、冲压、烫印、贴花等方式制作商标标识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商标印制委托人委托商标印制单位印制商标的,应当出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合法的营业证明或者身份证明。 第四条商标印制委托人委托印制注册商标的,应当出示《商标注册证》,并另行提供一份复印件。 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使用他人注册商标,被许可人需印制商标的,还应当出示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文本并提供一份复印件;商标注册人单独授权被许可人印制商标的,还应当出示授权书并提供一份复印件。 第五条委托印制注册商标的,商标印制委托人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及商标图样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所印制的商标样稿应当与《商标注册证》上的商标图样相同; (二)被许可人印制商标标识的,应有明确的授权书,或其所提供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含有许可人允许其印制商标标识的内容; (三)被许可人的商标标识样稿应当标明被许可人的企业名称和地址;其注册标记的使用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委托印制未注册商标的,商标印制委托人提供的商标图样应当符合下

品牌宣传管理制度

美臣保险经纪集团 品牌宣传管理制度 修订历史记录 编制部门/日期:行政管理中心 2013/11/30 审核人/日期:杨长华 2013/11/30 批准人/日期:余文2014/03/11 美臣保险经纪集团发布 目录

1目的 (3) 2适用范围 (3) 3定义 (3) 4管理职责 (5) 5制度内容和要求 (7) 6支持文件 (13) 7相关流程 (13) 8相关表格 (17) 9附则 (18)

品牌宣传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不断完善集团的品牌管理理念,建立完整的品牌宣传体系,规范和形成统一的集团品牌形象,提高集团品牌对外辨识性和竞争性,不断提升品牌价值,充分发挥宣传推广在企业发展和市场营销中的作用,推动品牌管理和宣传推广工作科学化、规范化,行政管理中心品宣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美臣保险经纪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及所有职能部门、控股机构/分支机构及其业务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的品牌宣传管理。 3定义 3.1品牌 品牌是给拥有者带来溢价、产生增值的一种无形的资产,他的载体是用以和其他竞争者的产品或劳务相区分的名称、术语、象征、记号或者设计及其组合,增值的源泉来自于消费者心智中形成的关于其载体的印象。 3.2品牌管理 品牌管理是把品牌所代表的核心价值和个性传递给消费者。品牌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企业标志、产品特征、企业文化、服务特征等要素及其应用,体现但不限于影视、平面、网页广告或者相关物料等。 3.3品牌宣传 品牌宣传指与集团品牌(商标)授权、使用标准,以及与产品推广相关的所有对外、对内的传播内容和传播方式; 3.4CIS企业形象识别体系 CI,也称CIS,是英文Corporate Identity System的缩写,是指企业有意识,有计划地将自己企业的各种特征向社会公众主动地展示与传播,使公众在市场环境中对某一个特定的企业有一个标准化、差别化的印象和认识,以便更好地识别并留下良好的印象。 主要包含MI(理念识别)、BI(行为识别)、VI(视觉识别)三大部分。

公司商标管理办法总则

公司商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确保本公司商标的显著性、独创性,确保商标依法正确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商标管理部门及职能、日常商标管理、商标使用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本方法所称商标指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经申请注册的商标,在我国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注册的商标,在外国申请注册的商标,也包括尚未申请注册的商标。 第四条职责:公司的商标实行总经理负责制,行政部是公司商标的主管部门。 (一)主管部门的商标管理职责: 1、负责制定公司商标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发展战略、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公司商标注册、续展、转让、变更、使用许可的审核; 3、组织对本公司商标的设计、评估,办理各项商标的注册申请、变更登记等事宜,负责管理本公司的各项商标事务; 4、负责有关商标的其他事项。 5、处理商标管理中涉及的法律事务; 6、对涉及本公司的商标纠纷进行了解并提出分析意见和处理建议,选择律师事务所并协助处理法律诉讼等事宜; 7、提供有关商标的法律咨询和组织培训; 8、参与解决商标被侵权及纠纷案件的工作。

(二)销售部门负责主管商标流通过程中的商标管理; (三)技术部门制定与商标相关的产品质量标准、工艺操作规程; (四)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商标产品出厂的检验工作。 (五)公司在商标管理中,任何人有权向相关管理部门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相关部门接到有关商标的投诉(含假冒产品)或者意见,应及时转交给职能部门处理,不得推诿。 第二章日常商标管理 第五条凡公司经营的产品,必须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原则上应当商标注册先行。 第六条公司根据自身的经营战略需要,提出向已经或可能开拓的国外市场提前办理境外商标注册的申请。 第七条商标的变更和续展: 1、变更:公司如因经营需要,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或法律规定其它注册事项的,应在办理完相应的工商登记手续后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变更注册申请。 2、续展:在有效期满的六个月内,及时向商标局办理续展手续。对不需要进行续展的商标,必须由公司董事会准同意。 第八条商标使用管理 (一)商标的使用要求1、使用注册商标,应在商品包装上标注国际通用的注册商标标记“ ?”或者中文注册商标标记“注册”或者“注册商标”字样。 2、使用注册商标,应首先确认其是否在核定的商品范围内,必须在国家商标局核定使用的范围内使用,不得超出核定使用的范围使用注册商标。 3、如确实需要扩大注册商标的使用领域,采取新注册商标的形式解决,不得在未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注册商标并打上注册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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