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背景下的政府职能转变

依法治国背景下的政府职能转变
依法治国背景下的政府职能转变

依法治国背景下的政府职能转变

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法治政府的建设再次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推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建设,离不开政府职能的完善和优化。历次的政府机构改革中,政府职能转变始终是改革的重点,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仍然存在着相应的问题。为更好地推进政府职能的优化,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必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化行政机构改革,促进政府公共服务的完善,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政府职能转变和法治中国的建设。

标签:依法治国;政府职能;转变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这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政府的职能进行了全面的描述,对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强大的动力支持。

一、当前形势下我国政府职能履行存在的问题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机构进行了六次(1982、1988、1993、1998、2003、2008)规模的改革,通过机构的削减和职能的重置力图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一系列的改革本质上是不断地调整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在这一改革过程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同时也存在着相应的问题。

(一)“重管理,轻服务”。改革开放以来,各项事业百废待兴,由于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顽疾导致市场乏力,所有的经济发展都需要政府的参与和引导,因而政府就扮演了一个全能政府的角色,政府几乎成为唯一的参与主体。由于计划经济的原因,我国的市场发育不良,因而,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就体现在政府对整个市场的调节和控制上,同时,市场的主体—企业也就成为了政府行使职能的附庸。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表现在政府通过自身职能实现在社会资源的分配,实现对社会个体的管理。与此相对应的,政府除了行使管理的职能外,对市场、企业和社会的服务功能很少发挥作用。

(二)“重经济,轻社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做出了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重大战略决策,同时,由于经济的发展是整个社会进步的强大动力,因而促进经济的发展始终是政府职能的重要环节,所以这就导致了我国的各级政府极其重视当地经济的发展,GDP的增长成为衡量该地社会发展的最重要的指标。对经济发展的过度依赖和追求导致了各地社会的畸形发展,从而使得社会其他方面的发展缓慢,导致了很多矛盾的出现。

(三)“重行政,轻法治”。中国历来就不是一个法治的国家,几千年的封建“人治”更是将法律、法治抛在了历史的身后。而自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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