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信息表

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信息表

附件1

说明:1.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次,两个或两个以上科目为D者不能毕业。

5.此表为考生电子档案的一部分,录取时提供给普通高等学校作为参考。

6.必须使用0.5mm黑色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保持表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

3.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尚待改进四个等级,评价结果有尚待改进者不能毕业。

4.此表内容由班主任、学校分别审核后签章确认。

2.学分修习未达到总学分144以上,且必修116学分、选修Ⅰ至少22学分、选修Ⅱ至少6学分者不能毕业。-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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