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民族大学本科生科研项目立项实施及管理办法(试行)

西北民族大学本科生科研项目立项实施及管理办法(试行)
西北民族大学本科生科研项目立项实施及管理办法(试行)

西北民族大学本科生科研创新项目实施及管理办法

(试行2012版)

为了加强我校本科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训练,充分调动本科生参与科研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创新意识,培养科研能力,拓展综合素质,校团委划拨专项经费6万元,用于资助本科生科研创新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进行课题研究、科技发明制作等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特制定本实施及管理办法。

一、申报条件和对象

1、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均可以团队或个人形式申报科研项目。科研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非毕业班学生。

2、参加者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素质,身体健康,有责任心和团队精神;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学习成绩良好。

3、本着鼓励合作、加强学科交叉的原则,对跨学院跨专业合作的项目、团队合作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

4、每个项目组均应聘请1-2位专业教师作为本项目的指导教师,不宜过多。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由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热心学生活动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负责带领和指导学生进行项目研究,帮助学生解决出现的问题,并督促做好结题的有关工作。

5、上年度受到创新项目资助的同学不得申报下年度科研项目。

6、申报人一个年度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的申报。

二、申报范围

1、学生申报的创新项目,必须与学校的育人目标和当前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密切相关,具备一定的学术性和学科研究意义。

2、申报项目的类别分为自然科学类(含科技发明制作)和哲学社会科学类。

自然科学类包括:机械与控制(包括机械、仪器仪表、自动化控制、工程、交通、建筑等)、信息技术(包括计算机、电信、通讯、电子等)、数理(包括数学、物理、地球与空间科学等)、生命科学(包括生物、农学、药学、医学、健康、卫生、食品等)、能源化工(包括能源、材料、石油、化学、化工、生态、环保等)。

哲学社会科学类包括: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

3、成果上报的形式分为专著、论文(集)、调查报告、工具书、科技发明、电脑软件、其他等七大类。

三、申报办法

1、申报时间

创新项目申报每年集中受理1次,受理申报时间为每年3月上旬。

2、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对象条件的本科学生(个人或团队)填写《西北民族大学本科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项目主持人所在学院团委提交。

由各学院团委对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后,组织成立学院评审小组,召开项目评审会,评定项目可行性、实用性及其新颖性等,确定本学院的申报项目,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校团委。

3、项目经费

校团委每年立项一定数量的创新项目,通过评审立项的科研项目,可以获得资助经费。哲学社会科学类一般项目不超过1000元,自然科学类(含科技发明制作)一般项目不超过2000元。重大科研项目的资助经费须项目组提出书面申请,校团委召开相关会议另行商定。

各项目组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做好项目经费预算,并在相关表格中详细注明。

4、项目执行周期

项目执行周期一般不超过8个月,校团委将于每年11月份办理当年项目结项验收手续。

四、评审程序

1、校团委根据评审工作需要,聘请专家学者分别成立自然科学类项目评审委员会和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将由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学术造诣深、有评议分析能力、办事公正的科技工作者组成。

2、校团委对各学院提出的申请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后,组织召开本科生科研项目立项评审会,必要时要求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

3、校团委根据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公示评审结果后一般于3月底正式批准立项。

五、资助经费使用及下拨方法

本科生科研项目立项资助经费由校团委从学生学术文化科技活动经费中划拨,专款专用;如发现有经费使用不当、项目组没有或很

少活动、成员不遵守有关规定等现象,校团委有权对该项目组实施警告、停止经费使用直至撤消该项目等措施,以保证学生科研活动的有序进行。

1、使用范围

资料费:用于购买与项目研究内容有关的参考书籍、资料。

材料费:用于购买项目研究必需的消耗性材料,包括各种电子元器件、光盘、制作材料等。

打印、复印以及印刷费。

用于项目研究必需的机时费。

劳务费、与项目有关的交通费。

除上述所列各项以外的特殊支出,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校团委批准同意后方可发生,否则一律不予列支。

2、资助经费使用办法

资助经费必须用于科研活动的必要开支,由项目负责人掌握使用,并经指导教师审核后,方可报销。

每年集中报销1次,即结项验收后一周内。其余时间原则上不办理报销手续。(若无正当理由,项目不能顺利结题,收回所有资助金额)。

报销时,所有发票都必须由经办人、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和学院团委书记的签字并按照学校财务部门的要求,统一粘贴在票据单上。所有发票总金额不得少于申请总额。

粘贴好的报销单据必须经校团委审核并签字后,到财务部门办理

报销手续。

报销凭证必须是符合学校财务部门规定的各类票据:正式发票、校内收据等。购买多种物品的,必须提供所购物品的清单。

单张发票支出金额超过500元时,必须提前征得校团委同意,否则不予办理报销手续。

3、资助经费下拨办法

资助经费以学院团委借款的方式分2次下拨,即确定立项后首次下拨50%立项经费,中期评估通过后下拨剩余经费。经费统一下拨给项目所在学院团委,由各学院团委统一发放。

六、组织与管理

1、每年6月,各学院需组织召开项目中期评估会,各项目组填写《西北民族大学本科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表》交至各学院团委;各学院团委对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上报检查报告;同时校团委将对部分项目组进行抽查,抽查方式为召开科研进展情况汇报会,由项目组负责人将本组的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等向评审委员会进行讲解并回答提问。中期检查通过后科研活动方可继续进行。

2、资助项目因客观原因无法通过中期评审或项目不能继续进行时,项目负责人应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并及时上报校团委,同时必须将利用资助经费已购的资料、材料等物品全部上交,同时追回剩余经费。

3、项目结束后,各项目组须将成果上报并作出全面的项目总结,同时填写《西北民族大学本科生科研项目成果验收表》;之后,校团

委依据有关条款对各项目进行合格验收。

4、项目结束后,将利用资助经费购买的资料(如书籍等)等物品上交至校团委。

5、规定时间内未达到预期成果的项目,确因实验方法问题导致未出成果者,必须向专家委员会写出情况汇报,说明原因,如因态度不认真、工作拖延致使科研项目失败者,将对项目组成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和相应处理,取消相关学生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学生科研项目申报资格,直至追回项目资助经费。

6、经立项的学生科研项目知识产权归项目组,如参加校内外科技类竞赛、成果公开发表时应注明为西北民族大学本科生科研资助项目,获奖后属于项目组的奖杯、奖牌、证书等原则上放在学校统一管理,奖金由项目组成员个人享有。

七、总结、表彰和奖惩

1、每年立项项目均完成结题后,将组织对此项活动的评比总结工作,评选出学生科研活动优秀成果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奖若干并予以奖励。

2、项目完成并在国家级、省级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奖、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团体、个人及项目指导教师,按有关规定发放奖金。

3、资助经费应专款专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停止拨款、赔偿损失、或给予处分:

未按规定完成科研项目,或擅自中止科研项目的;

项目经费挪作他用的;

项目经费使用帐目不清,不能合理说明去向的;

所作成果有明显剽窃他人成果或明显抄袭行为,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的。

八、附则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办法的解释权属校团委。

企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企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提高企业技术创新的水平,加强对企业科研项目的管理,使***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科技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科研项目管理 (一)目的: 科研项目管理是指课题从立项论证、组织实施、结题验收等过程的全程管理。其目的是使企业科研项目实行制度化和科学化的管理,保证科研计划圆满完成,出成果、出人才、出效益,提高竞争力。(二)科研项目种类 1、国家、省、市级立项项目; 2、横向委托与合作项目; 3、企业科研开发项目; 4、其他项目或课题。 (三)科研项目的立项 1.企业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发布科研开发项目立项指南,确定重点支持的研究方向。 1.1 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由企业研发中心统一组织,项目的选题根据各类计划的要求,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由企业确定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申报。研发中心代表企业对外申报项目。 1.2 横向委托与合作的项目,如果研究内容达到企业科研开发项目水平的,由项目承担单位要求,经企业批准,可以列为企业科研开发项目。 1.3 企业科研开发项目,是企业科研、开发项目的主体,根据项目的难易程度、市场前景、项目所处的研究阶段、对企业发展的意义等,将企业科研开发项目分为三个级别:企业科研项目、企业开发项目、企业工作或预研项目。 2.申报科研项目按以下程序进行: 2.1 申报项目应填写《***企业科研开发项目立项申请书》,报研发中心。立项申请书需写明:(1)项目名称;(2)立项目的;(3)项目的目标和主要研究内容;(4)简要的工艺流程图、设备原理图及相

关说明和关键技术介绍;(5)项目的考核指标;(6)项目进度计划及阶段目标;(7)项目经费预算:(8)主要参加人员等内容。 2.2 研发中心对提交的立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 2.3 企业主管总工程师对所有提交的立项申请书进行技术审查。 2.4 企业项目管理委员会在听取项目申报人对项目的介绍后,根据企业的发展对项目进行审查,形成意见,明确建议立项的项目、暂缓立项的项目以及不予立项的项目,报企业分管领导最终审查。 2.5 企业分管领导根据企业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确定具体的立项项目、项目级别、保密事项、并确定科研经费,报企业总经理审定批准。 2.6 经批准立项的项目,由研发中心向各项目组下达《技术管理》通知,项目正式立项。 (四)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 3.1 为保证科研开发计划的严肃性,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内容和进度要求完成科研任务并及时做好结题工作。 3.2 项目的研究内容不得随意改变。如因特殊情况拟局部变更内容的,项目负责人应提出书面报告;未经批准而变更研究内容的,按未完成处理。 3.3 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得随意更换。因特殊情况(如病休、调动、离职等)离开该项目研究工作半年以内者,要确定临时负责人并在研究开发中心备案。如时间超过半年或有其他原因需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须报企业研发中心批准,其中国家、省、市计划项目由研发中心报项目下达部门审批。如无合适人选更换则按中止项目办理,并按规定追回剩余经费。 3.4 研究计划执行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每年年末须编写项目年度工作总结,并提出下一年度的研究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研发中心。 3.5 科研项目应按时完成。因故需要延长时间的,项目负责人应在结题期限前一个月提出并提交《科研项目延期申请报告》,报研发中心批准,其中国家、省、市计划项目由研发中心报主管部门批准。 3.6 因故须中止的科研项目,应按《国家计划项目合同》或《科研开发项目合同》明确的有关条款规定办理中止手续。 3.7 研发中心对企业的在研项目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抽查,及时掌握项目的进展情况。年末,对研究开发项目进行总结,并对各部门

中石油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科技计划项目(课题)(以下简称科技项目)的管理,以实现科技项目的经济效益为目标,促进科技项目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提高科技项目管理的效率和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科技项目引入课题制,实行科技项目合同管理。突出经济效益,强化用户管理和科技经费投入回报。 第三条科技项目管理内容包括: (一)集团公司科技开发计划项目 (二)集团公司高新技术产业化技术计划项目 (三)集团公司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 (四)集团公司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项目 (五)集团公司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 (六)集团公司中青年创新基金计划项目 (七)集团公司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八)集团公司科技项目人才引进计划项目 第四条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按照本办法制定管理实施细则。 第五条集团公司科技项目一般分为项目、课题两个层次。科技项目管理原则上以课题为基本单元。

第二章立项程序 第六条科技项目立项是在集团公司五年科技计划、年度计划以及科技项目指南的指导下,根据年度生产经营中突出的技术问题,以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和提高经济效益为核心,组织科技项目立项。 第七条科技项目立项包括申报、论证、审查、签定合同四个基本程序。 第八条科技项目申报在集团公司年度科技计划发布后,由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直属院所等单位科技管理部门组织,通过网络等方式申报。申报项目材料为科技项目立项建议书。 第九条集团公司科技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科技管理部门)根据科技项目的研究范围、性质、规模、目标等,确定科技项目论证或招标方式,对于市场急需、效益很大的申报项目报科技发展部审查后,可以直接签订合同。 第十条确定进行论证的科技项目,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的关键技术、攻关内容、创新点、计划进度、技术经济指标及依托工程等进行论证。 第十一条确定进行招标的科技项目,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科技项目内部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通过论证的科技项目,项目申报单位按照要求提供合同文档材料,报送科技管理部门审查。项目合同文档包括科技项目合同书、科技项目立项建议书、知识产权报告、用户合同、科技经费投

复旦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复旦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实现科技计划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关于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对原有《复旦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指科研项目包括两类: 1、拨款类科研项目:包括国家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教育部、发改委,以及中央其它各部委,上海市各委办、局资助的研究项目(国际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2、非拨款类科研项目: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机关、社团、部队、其他学校企业等)和个人委托研究与合作研究的项目;境外(含港、澳、台)基金和非基金类资助的研究项目;国内各民间基金资助的研究项目。 第三条学校科学与技术处(以下简称“科技处”)会同财务处修订复旦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科技处负责科研项目的组织、遴选、申报、管理、监督;财务处负责项目经费的预决算;审计处负责项目经费的审计。 第四条科研项目的管理原则: (一)严格执行项目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守合作各方的协议约定。 (二)本着合理开支、专款专用的原则,确保科研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统筹协调,联合管理。充分发挥部门、院系、专家的作用,实行整体协调、资源集成、平等协作、联合推进的机制,以项目带动人才培养和基地建设。 (四)学校、院系、项目负责人等各负其责,决策、咨询、实施、监督等过程相互独立、相互制约。 第五条科技处建立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数据库,实行科研项目的信息化管理。对非保密信息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监督。 第二章组织申报 第六条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主要涉及学校科技处、财务处、资产处、人事处以及各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文件编号 AT-P-JF-003 第1版XX石油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部门技术发展部 发布日XX年1月16日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签发XX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的促进公司核心技术的发展,实现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规范科研项目立项、中期检查、项目验收等管理,特制定 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技术发展部是公司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组织科研项目的立项、中期检查、项目验收等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科研项目立项 第四条 项目分类 一、项目共分为四类,包括产品技术研发类、产品及技术调研类、市场需求调研类和研发基础设施配套类。其中,产品及技术研 发类、市场需求调研类由技术发展部负责组织,产品及技术调研类 由对外合作部负责组织,研发基础设施配套类由投资部负责组织。 二、产品技术研发类包括:产品及技术的升级和改进、新产品 及技术的研发。 三、产品及技术调研类包括:为引进国内外产品及技术对其相 关的会展、加工场所、实施的用户等所做的信息收集、分析论证、 评审等的工作。 四、 市场需求调研类包括:为将公司的先进技术及产品推广运

用于各生产场所,对客户的需求所做的技术交流、施工可行性分析及实施方案论证评审会、市场需求的信息收集、分析论证会等工作。 五、研发基础设施配套类包括:项目研发所需的试验设施,产品类所需的检测仪器、设施及其相关机构设置,研发产品类加工场所的建设等。 第五条 科研项目的立项包括项目申报、项目审查、立项审批三个环节。 第六条 项目申报。技术发展部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随时受理科研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公司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所在的一级部门提出申请,填写《XX石油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科研项 目开题立项报告》(见附件1),由一级部门领导审查后报到技术发展部。申报项目时应围绕公司重点发展的产业方向和公司急需解决的油田生产难题。 第七条 项目审查 技术发展部及时组织公司评审组进行科研项目论证,并出具立项论证意见。 一、立项条件。申请科研项目,应认真做好调研、选题和查新工作,以确保项目的先进性、科学性和可行性。选题可参考公司确定的年度技术发展规划。 二、确定项目负责人。各产业部门的领导应根据项目的难易程度和专业特点,及时确立项目负责人编写项目开题报告;没有项目负责人的申请不予受理。 2

公司科研项目立项管理制度

公司科研项目立项管理制度 公司科研项目立项管理制度 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 科研项目立项管理制度 1、目的和作用 为规范公司技术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使开发能够严格遵循科学管理程序进行,以取得较好的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技术管理工作目标是通过技术创新,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和持续发展能力,强调市场意识、整体意识、效益意识和创新意识。 科研项目要紧紧围绕公司即定的产业发紧展方向,公司要展 大力支持全全体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加加技术创新活动并承担各类科研项目。类 2.管理 公司技术中心是技术管理理工作的主体和依托,是技技术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执行部门,负责新产品和、新工艺、新技、 术的调研分分析与立项、研究开发、设计、鉴定、移交投产等设方方面的管理。 质管部、生产部、物控部应在整个生开开发过程中给予支持和配合。合 行政部负责技术资料档案管理。料 3、定义 3.1科研项目分为综合合类、技术研发类、技术改改造类、技术引进、科技成成果申报及管理。

3.22综合类科研项目是指围绕绕着公司的发展所进行的制制度创新、组织创新、管理创新、市场创新及其它理可可为公司产生无形资产和效益的社会科学和软科学效方面的研究项目。方 3.33技术开发类科研项目是指指利用从研究和实践经验中中获得的现有知识,为生产产新的产品和装置,建立新新的工艺、系统和服务进行研究开发的行为。主要行包包括新产品设计,工艺规程制定,设备调整,原材程料和半成品的试制。公司料技技术开发类科研项目主要包括:包 3.3.1委托大学、科研院所研究开发大的的合作项目; 3.3.22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由公公司及各成员企业自行研制制开发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方法等; 3.3.33利用大学、科研院所的研研究成果进行中试研究开发发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方方法及其应用等。 3.44技术改造类科研项目是指指公司各成员企业在现有生生产技术及其装备基础上,,用先进技术改造和提升现现有生产技术水平,实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提、节约能源、降低消、 耗、保障安全、扩大生产规模保、提高效率、全面提高社、会会经济效益的目的。公司技术改造的内容:技 3.4.14机器设备和工具更新新与改造。包括用新的技术术性能、更好的设备去更换换在技术上或经济上不易继续使用的设继备,即设备更更新;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成果来提高原有设备术 的性能和效率,即设备改造性。。 3.4.2 生产工艺改革。包括软件,指工艺艺艺方法、技术和过程等进行行改进和革新;硬件,指工工艺装备。 3.4.3 厂房、生产性建筑物和公用工程的翻新、改造。公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发挥我校人才和技术的优势,鼓励教师和科技人员承接国家、省(部)级科研任务、企事业单位委托和合作开发的科研任务及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研究,明确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保证科研任务的顺利进行和圆满完成,不断提高学校的科研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处负责管理学校的科研项目,并实行分类管理。各院、系、研究所(中心)对本单位科研项目的实施负有管理责任。 第三条学校鼓励教师和科研人员开展多学科合作,促进各学科间交叉渗透。对于综合性的重大科研项目,开展学科间的大协作,组织科技力量攻关。 第四条各院、系和研究所(中心)应制订科研发展规划,围绕主攻方向和总体目标落实科研任务,创造特色,形成优势,赶超国内外科技先进水平。 第五条科研项目管理主要内容包括:确定科研选题,制定近期和年度执行计划,督促检查计划的实施,组织科技成果的鉴定与推广应用,进行科研项目进展情况的调查,统计与总结等。 第六条科研项目按计划形式、合同形式和委托方式的特点分为纵向科研项目和横向科研项目。纵向科研项目:包括国家、省市、部委各类计划项目、各类基金项目、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等。横向科研项目:包括各类技术服务、开发、咨询,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项目等。 第二章立项 第七条科研处要积极主动地与国家有关部(委)、省市相关管理部门及地方和企业加强联系,了解、掌握相关科研信息并及时向各院、系传达通报,组织科研团队争取各类科研项目,各院、系和教师、科技人员有义务积极配合。

第八条申请国家、部委和地方的重大科研项目,必须按照有关的规划、计划或项目指南和申请办法认真填写有关申请材料和表格并报学校科研处,由科研处审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第九条各类横向科研项目由院、系负责技术可行性审查,科研处负责合同的法规审查。重大项目要提供可行性论证报告,经科研处审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方可签约。 第十条各类科技合同均需经科研处审核同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签约,统一加盖“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技术合同专用章”。各单位和个人私自以学校名义签订的合同不得纳入计划,学校不负民事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项目申请者或申请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申请办法按时申报,对于误时申报的项目,学校将不予申报审批。凡因主观因素导致在研项目未按时完成者或因任务完成较差而造成不良影响者,将在一定时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第三章管理 第十二条科研项目的选题、申报、实施、总结、验收、鉴定、报奖及推广应用等由科研处和项目所在院共同组织管理。 第十三条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既享有项目经费的支配权,也负有项目实施及完成的责任。 第十四条科研项目立项后应按项目下达单位的要求编制详细的研究计划。研究人员在研究或研制过程中,要保持科学的态度,严谨的作风,高水平地完成科研任务。特殊专业的科研项目必须执行有关的技术安全法规,确保科研中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十五条项目的研究任务应按计划或合同要求如期完成,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报科研处,由学校会同主管部门或合同对方协调处理。项目负责人或成员因故中断研究工作,应在离开项目组前办好研究项目、研究经费、仪器设备等移交工作。项目负责人如出国一年以上时

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001]

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0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渝委办发〔2017〕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校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 第二条本办法的适用对象:由科研处认定的纵向、横向科研项目的项目资金,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目、重庆市决策咨询研究项目、重庆市科委项目、中央党校项目、国家行政学院项目、本校项目、政府部门委托项目资金以及本校的项目配套资金等。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 第三条项目资金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并按项目单独建账核算,专款专用。项目资金支出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活动相关的、由项目资金支付的各项费用支出。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占70%)和间接费用(占30%)。项目资金支出须按国家税法相关规定,依法纳税。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 第四条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与项目研究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 (一)资料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图书(包括外 1 / 8

文图书)购置费,资料收集、整理、复印、翻拍、翻译费,专 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等。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 (二)数据采集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调查、访谈、 数据购买、数据分析及相应技术服务购买等支出的费用。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 (三)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交流、考察调研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交通、食宿等费用,以及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赴港澳台、外国专家来华及港澳台专家来内地开展学术合作与交流的费用。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鉍。 (四)设备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癩。 (五)专家咨询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 (六)劳务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之外的 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费用。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镀齐。 (七)印刷出版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的打印费、印刷费及阶段性成果出版费等。 (八)其他支出: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支出。 第五条间接费用是指校院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用于支付管理费用、激励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等。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縈诘。

科研项目立项管理制度

科研项目立项管理制度 研发项目立项管理制度 1、总则 为贯彻落实公司“持续不断的创新改进”的经营理念,规范公司研发项目审批程序,加强研发项目的实施管理和评估,加速公司新技术的开发及推广应用,落实各级责任制,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增强核心竞争力,化解风险,提高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研发项目含义 2.1本制度所称项目主要是指由公司进行的技术开发、技术改造等的项目。 2.2技术改造项目包括技术更新、设备更新、技术引进等;技术开发项目包括技术引进的的消化吸收、国产化和再开发、新品研制、技术攻关等。 2.3其他对方法、工艺、检测过程、检测方式等的革新活动。 2.4研发项目管理是指课题从立项论证、组织实施、结题验收等过程的全程管理。其目的是使企业研发项目实行制度化和科学化的管理,鼓励公司员工开展研发活动,保证研发计划圆满完成,出成果、出人才、出效益,提高竞争力。 3、研发项目的立项管理

3.1管理内容 3.1.1《项目可行性研究任务书》的下达与提出 (一)公司根据市场需求、技术需求、公司的指令性计划或要求,研发部向项目组下达《项目可行性研究任务书》。 (二)项目组根据公司业务或者市场的需要提出对方法、设备、工艺、装备等进行改造和创新,填写《项目可行性研究任务书》,提交至研发部。 3.1.2 可行性研究

项目组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任务书》要求,进行调研和可行性研究,编制《研发项目立项报告》。 3.1.3项目可行性评审 研发部组织项目评审组依据《项目可行性研究任务书》和《研发项目立项报告》对该研发项目进行评审。项目评审组由相关专家、技术人员、立项申报部门负责人,研发部人员及相关领导等组成。研发部参加项目的可行性评审,并审査立项文档是否齐全、规范以及是否存在同其它项目的冲突。协助评审组编制《项目立项评审报告》。 3.1.4项目立项的批准 3.1. 4. 1公司立项的项目 由技术负责人批准立项。 3.1.5立项结束 公司批准立项的项目由研发部将立项文档归档;各项目组内部立项的项目由各项目组归档,研发部备案。 4、过程管理 4.1研发部在实施管理中的职责是: (一)全程监督、检査研发项目的执行情况; (二)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査、验收以及绩效考评; (三)审査项目完成后的总结报告和项目经费决算; 4.2研发团队在项目实施中的责任是: (一)严格执行项目报告要求,完成项目目标任务; (二)保证项目经费专款专用; (三)按项目管理部门的要求如实填报项目年度完成情况和经费年度决算以及相关的统计调査表;

中山大学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调整管理办法(1)

中山大学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调整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研项目过程管理,规范科研经费预算调整审批程序,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 〕50 号)、《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 〕11 号)、《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 〕434 号)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教财〔2016 〕304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学校名义取得的各类科研项目。 第三条科研经费预算调整应以研究任务的实际需要为依据,在明确调整理由和调整方案的基础上,按照“调整需求明确,调整理由充分,调整方案合理,调整权限合规” 和“先报批,再调整”的原则,在研究任务开展的过程中申请预算调整。 第四条科研项目预算调整审批职责 (一)课题负责人是课题经费预算调整的直接责任人,对预算调整方案的真实性、合理性负责。 (二)学院负责对申请调整项目预算数据、预算调整金额计算是否正确进行审核,负责组织学科专家论证,负责对权限范围内的预算调整进行审批; (三)科研管理部门对项目信息、预算调整事项的相关性、合理性进行审核; (四)财务部门对预算调整的财经政策相符性进行审核。 第五条学校作为课题承担单位的,预算调整由学校相关部门审批;学校作为课题合作单位的,预算调整还须报课题承担单位审批。 第六条课题预算总额调整、课题承担单位变更,由课题负责人向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经审核后由科研管理部门按原程序报项目主管部门批准。 第七条课题总预算不变,课题合作单位之间的预算调整,由课题负责人向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经审核后由科研管理部门报项目主管部门批准。 第八条课题总预算不变,直接费用预算科目的调整范围及限制如下: (一)直接费用中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资料费、数据采集费、设备费、印刷出版费及其他支出预算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二)直接费用中设备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差旅费/ 会议费/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预算不予调增,可以调减。调减费用额度可以用于课题其他直接费用方面的支出。 (三)直接费用中差旅费、会议费和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三项预算在不突破原预算总额的基础上,可以调剂使用,由学院审批后报科研管理部门备案。

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调动科研人员多渠道争取科研经费的积极性,合理有效地使用科研经费,促进学校科研工作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科技政策、财务和审计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纵向科研经费”,即政府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经费,是指学校通过承担国家、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和公益性行业的各类科研计划(含基金等)所取得的项目(或课题)经费以及校内科研基金项目经费。 第二条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主要包括: 1.国家级项目经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科技部等部门下达的项目经费。 2.省部级项目经费。中央和国家各部委(厅、局)自设项目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部门下拨的科研经费。 3.地厅级项目经费。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所属职能部门自设项目的经费和本市设立的科研项目经费。 4.校级项目经费。我校自行设立的科研项目培育经费。 第二章责任与监督 第三条科技处、财务处、审计处等部门在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与监督中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建立健全科研经费协同管理监督机制,保障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

(一)科技处: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建立完整的项目档案,包括申请书、立项书、预算书、项目合同、中期检查报告、变更材料、项目最终成果、结项证书等;会同财务处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经费预算并审核;跟踪项目经费执行情况;审核科研外拨经费;配合财务处做好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审核、监督工作。 (二)财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协同科技处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经费预算;科研经费到账后,会同科技处按项目单独建账;加强科研项目核算,监督、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合理使用经费;会同科技处及项目负责人办理结项审计。 (三)审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审计、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四条二级单位(学院)是科研活动的基层管理单位,对本单位科研经费使用承担监管责任;根据学科特点和科研的实际需要,合理配置资源,为科研项目执行提供条件保障;监督科研项目预算执行,督促项目进度。 第五条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负责人要依法、据实编制科研项目预算和决算,按照批复预算和合同(任务书)使用经费,接受上级和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审计处会同科技处和财务处定期对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检查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并尽早在校内得到解决,确保科研经费合理使用。学校各职能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应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科研经费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对检查

研发项目立项管理办法

xxxx有限公司 研发项目立项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公司产品开发管理力度,规范项目立项管理,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特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立项管理的范畴 本《办法》中的“项目立项管理”是指公司进行基础性研究的项目立项与新产品开发的项目立项。对外承接开发项目的立项依据与客户的项目合同或政府下达的项目任务书为准,本办法不对其进行规定。 二、项目立项的一般性程序 1、研发部门的产品经理根据市场调查、公司内部调查、行业研究等渠道,确定需要进行进一步调研的产品或需要进行前期基础研究的课题,归入公司基础研究课题或新产品调研项目池。每个拟开发产品或拟进行研究的基础课题都应编写《项目调研建议书》 2、产品总监根据项目池中的产品或课题,结合公司现状,指导产品经理选择相应的产品或课题进行进一步调研。调研的方式有 从Internet上搜查相关资料。 从出版物中提取信息。 与用户交谈,向用户提问题。 向用户群体发调查问卷。 向相关机构进行产品或课题查新。 与同行、专家交谈,听取他们的意见。 分析已经存在的同类产品。 公司内部员工调查等等。 调研的范围有市场调查、政策调查、同类产品调查、竞争对手调查、用户调查等 3、产品经理在初步调研完成后,根据调研的结果编写《项目初步调查报告》 4、产品总监根据调查报告,选择认为有市场前景的产品或有研究价值的基础课题进行进一步的可行性分析,可行性分析的主要范围有市场分析、政策分析、

竞争实力分析、技术可行性分析、时间和资源可行性分析、知识产权分析等。并编写《可行性分析报告》。 5、产品总监根据《可行性分析报告》,编写《立项建议书》,产品类的《立项建议书》应包含:产品介绍、市场概述、产品发展目标、产品技术方案、产品优缺点分析、Make or Buy策略、项目团队、软硬件资源估计、项目预算、项目周期与项目进度表、市场营销计划、成本效益分析、项目风险与解决方案等内容;基础研究课题的《立项建议书》应包括:课题介绍、立项目的、项目基础、主要研究内容、项目团队、软硬件资源估计、项目预算、项目周期、预期成果; 6、在产品总监提交《立项建议书》后一周内,研发部门组织立项评审小组进行立项评审,评审完成后编写《项目立项审批表》,并交由评审小组成员填写评审意见并签字。研发部门立项评审小组的成员一般由产品总监、产品经理、技术总监等组成。对于项目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基础研究课题,只需研发中心内部进行立项审核后,即完成立项审批;对于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上的基础研究课题和预算金额500万元以下的产品开发项目,需经公司的总经理办公会进行审批;对于预算金额500万元以上的产品开发项目,需经公司董事会审批。 项目预算按规定进行审批后,负责该项目的产品总监将《项目立项审批表》送交财务部和人力资源行政部进行备案。 7、财务部根据《立项审批表》所确定的总预算,安排项目经费,并对项目进行单独核算。 8、产品经理应每月将项目的执行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向研发部门负责人进行汇报。 9、研发部门负责人应将所有在执行研发项目的执行情况,于每季度末向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提交书面报告。 10、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xxxx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科技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科技项目(简称项目”的研究质量,促进科技项目成果的应用与推广,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科技项目按性质分为软科学研究项目和应用技术研究项目两类: (一)软科学研究项目是指为邮政生产、经营和管理的重 大问题提供决策依据,对邮政发展的战略性、前瞻性和全局性重大问题进行研究的科技项目; (二)应用技术研究项目是指为提高邮政生产、经营和管理的现代化水平,促进邮政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等现代科技手段应用的科技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科技项目的管理。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邮政公司(简称省公司”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省(区、市)(以下简称省”的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各省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和年度科技项目计划须报集团公司科技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 司、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集团公司控股企业,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企业的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各企业科技项目管理 办法和年度科技项目计划须报集团公司科技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科技项目的管理由集团公司科技主管部门、业务归口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第六条科技主管部门是科技项目的职能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审议立项申请,编制并下达科技项目计划; (二)审定项目经费并会同财务主管部门拨付项目经费; (三)对项目进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 (四)监督、检查项目的实施,包括对项目进行中期评估; (五)组织项目的评审/验收/鉴定; (六)办理项目结题手续; (七)汇总登记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按规定管理项目的知识产权。 第七条业务归口部门是科技项目提出及指导项目试点应用的业务管理部门。业务归口部门为集团公司各部门和相关直属单位(项目涉及多领域时,业务归口部门可以为多个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提出项目申请; (二)负责项目任务书的审核和把关; (三)参与审议立项申请; (四)负责项目实施的业务指导,对项目完成质量进行把关; (五)参与项目的评审/验收/鉴定; (六)负责项目试点和应用,提出项目成果应用证明。 第八条项目承担单位为项目的具体实施单位(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

武汉理工大学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武汉理工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经2013年第11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进一步加强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促进学校科研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教财〔2011〕12号)、《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科研经费包括经费来源性质属于中央或地方财政资金的纵向科研项目经费和经费来源性质属于社会资金的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第三条凡以武汉理工大学名义取得的各类科研经费,不论其资金来源渠道,应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截留、挪用。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四条学校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实行科研经费管理校长责任制。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相关分管校领导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分工负责。 第五条计划财务处、科学技术发展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审计处、监察处、学院(部、中心、所)等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协

同配合,各负其责,健全内部控制和监督约束机制,确保经费使用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的有效行使。 (一)计划财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协助项目负责人编制预算、审查决算以及科研经费的核算和管理。 (二)科学技术发展院:负责科研项目的管理,对科研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预算调整、外拨经费、大额支出等科研经费管理事项进行审核。 (三)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对科研经费取得资产的合同签订、购置及资产管理等工作。 (四)审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内部审计。对科研项目实施抽查审计,逐步对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 (五)监察处:负责对科研经费的使用与管理进行监督。对科研经费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报校长办公会决定。 (六)学院(部、中心、所):对本单位科研经费使用负有监管责任。合理配置资源,为科研项目执行提供条件保障;督促科研项目预算执行,对科研经费使用等进行审核把关。 (七)项目负责人:作为科研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规性、合理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六条预算编制。项目负责人应当根据项目研究开发任务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快学校科研工作的发展步伐,增强学校科研创新能力与水平,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与创造性,规范科研项目的管理,依据国家、地方有关科研项目管理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学校科研项目按项目来源分为:纵向科研项目(国家、省、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按一定程序下达的科研项目等)、横向科研项目(企事业等单位委托的科研项目等)、校内科研项目(学校科研发展基金资助的科研项目)。 第三条学校科研工作实行学校、专业学院(部)两级管理。科技处代表学校负责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的组织和申报,审查与签订科研合同,组织已立项项目的检查、验收及校内联合申报项目的组织和协调等工作。 各专业学院(部)负责组织本单位科研项目的申报及过程管理,并为项目的实施提供条件,做好项目的检查、验收及有关资料的归档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科研活动的我校在职教职工、外聘人员、在校学生。 第五条科研项目经费纳入学校计划财务处统一管理,按照《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二章项目的申报与立项 第六条科技处依据有关科研计划的项目申请通知、招标指南及其它相关信息,发布项目申报通知,并统一组织、集中受理。各专业学院(部)负责组织申报。 第七条项目申请人应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填写申请书,经所在单位领导审查后,集中报送科技处。 第八条科技处对各单位上报的项目申请书进行初审和汇总。初审合格的科研项目,经主管院长审查同意后上报。 第九条纵向科研项目的申请,由科技处代表学校统一将项目申请书按要求上报各有关科研项目主管部门。横向科研项目立项后,项目承担单位或课题组须及时到科技处备案。校内科研项目的申请,由科技处代表学校统一受理。 第十条科研项目负责人一般为我校正式编制人员。如外聘教师或外单位在我校的兼职人员作为项目的主持人申请项目,项目的申请单位和管理单位均应明确为我校,项目负责人应与所在校内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跨专业学院(部)申报的科研项目,由科技处统一组织,包括课题立项,协调拟定课题负责人,组织项目团队,规范多方职责及其经费使用办法等。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允许不得私下组织其他单位人员进行课题申报,以保证科研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第十二条凡与校外单位合作申报的项目,合作单位双方应签订合作合同或合作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约定有关研究成果的归属和分享办法。经科技处审查同意并报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申报。

科研项目立项管理办法

X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科研项目立项管理办法 1总则 1.1本着推动行业技术进步,为企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的原则,规范与促进公司有关技术工作的运行与发展,充分发挥技术的核心作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技术管理工作目标是通过技术创新,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和持续发展能力,强调市场意识、整体意识、效益意识和创新意识。 1.3企业技术中心是技术管理工作的主体和依托,是技术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执行部门。 1.4技术工作的经费主要由公司提供,主要用于公司的技术进步,有条件时还可承担国家、行业、地方及其它企业的研究项目,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活动以拓宽资金渠道,增强技术研发收入,提高技术研发水平。2技术工作范围 2.1公司技术发展战略和技术创新的制定及实施,技术研发、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技术成果鉴定、项目申报、技术成果奖励、企业知识产权、技术研发及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等工作。 2.2公司原、辅材料及产品检测,产品工艺技术程序文件的制定和修订,产品标准的宣贯工作。 2.3行业内国内外技术信息的收集和运用,技术交流的开展,与高等院校、研究院开展产学研结合。 2.4与本公司有关的行业和市场信息的收集与分析,行业产品技术的发展动态研究,为公司的产品开发、技术发展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2.5创造良好的研发条件、工作环境和学术气氛,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做好科技人员的培训、“充电”和知识优化,为公司培养高质素的技术人才队伍。 2.6积极开展技术经营与服务,推动科技成果的移植、转化与产业化,由此产生的效益为技术研发提供资金支持,走依托企业、自我生存、自我发展的道路。 3基本职责划分 3.1技术研发工作 3.1.1技术研发分为创新技术研发(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工艺及技术的完善和优化(相对于原有工艺及技术)技术研发、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研发。 3.1.2对于技术研发项目,实施程序如下: 3.1.2.1项目的收集和申报,各申报单位或个人按要求填报《研发和技改项目申报

公司科研项目立项管理制度[修订]

公司科研项目立项管理制度[修订] XX公司 科研项目立项管理制度 二??九年七月第二次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科研项目的立项管理 .....................................................................................2 第四章附 则 ..................................................................................................................3 附录一:项目可行性研究任务书................................................................................4 附录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范 例) ..................................................................5 附录三:研制任务书(范 例) ..................................................................................11 附录四:技术项目立项管理流程..............................................................................15 附录五:基本建设与其他项目立项管理流程........................................................15 附录五:基本建设与其他项目立项管理流程.. (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科研项目审批程序,加强科研项目的实施管理和评估,落实各级责任制,以便化解风险,减少损失,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科研项目主要是指由公司进行的技术开发、技术改造的项目。 (二)技术改造项目包括技术更新、设备更新、技术引进等。 (三)技术开发项目包括技术引进的消化吸收、国产化和再开发、新品研制、技术攻关等。 (四)其他项目包括智力引进、课题咨询等。 第二条科研项目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开发项目由技术开发部负责管理。 第二章科研项目的立项管理 第三条职责

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实施管理办法(附科技兴趣小组管理办法) 则总第一章第一条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活动是提高大学生科学素养,培 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一个重要载体,是我院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大学生人才培养方案。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活动通过“南化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实施,遵循具有良好综合素质的创新性人才培养规律,实行点面结合,基本训练、综合能力训练和创新创业实践相结合。 第二条“南化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的建设宗旨是:构建创新创业 教育平台,构筑大学生科技创新体系,使大学生在大学阶段就得到科研项目的训练和科学素养的培养,积极倡导和鼓励大学生自主性学习和研究性学习,强化大学生创新精神、挑战意识和团队合作意识的教育,培养学生科技团队的领军人物和高水平的学生创新研究团队,进一步推动我院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三大功能的发展,形成高职教育多样化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切实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创造能力和科研实践动手能力。 第三条“南化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的实施,同时也为择优向院外 推荐参加各类大学生科技项目打下坚实的基础,提供充分的项目申报及验收的准备。包括 1、各类大学生科技项目申报、科技成果(专利)评选与推广; 2、省教育厅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个人、团队)、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立项评选(并完成项目验收结题); 3、“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4、省级、国家级大学生专业学术科技竞赛(如数学建模、电子设计、机器人、机械创新设计、电脑网络设计等大赛); 5、积极鼓励大学生通过参加“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兴趣小组”,开展多种科技创新活动。(见附件一)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南化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的组成:组长 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科技、教学的院领导担任,成员包括院团委、学工处、科技处、教务处、高教所、财务处等部门负责人、学院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主席。南化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调整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政策措施,审查项目经费资助使用情况,评选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第五条南化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办公室设在团委。由院团委主持负责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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