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恶意逾期证明
非恶意逾期证明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非恶意逾期证明
针对编号为:的征信报告显示的客户张海峰,(身份证号码:)的逾期问题,特出具本情况说明如下;
经本行查询,该持卡人持有的上述信用卡人民币账户于
2009 年 10 月至 2011 年 5 月账单项下的欠款,因持卡人更换手机号未与我行取得联系,该客户信用卡产生年费造成逾期的问题,未按照本行信用卡章程及领用合约的规定未按期还款,导致账户逾期,现持卡人已将上述逾期欠款还清,并非主观恶意拖欠,经我行调查情况属实。
特此证明
工商银行银行卡部
客户经理
2014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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