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标准DB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标准DB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标准DB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13-xxx-201X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 Jxxxx-201X

福建省钢筋套筒

灌浆连接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rout sleeve splicing of rebars of Fujian

(征求意见稿)

201x-xx-xx 发布 201x-xx-xx 实施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福建省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rout sleeve splicing of rebarsof Fujian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13-XXX-201X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xxxx-201X

组织单位:厦门市建设局

主编单位: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日期:201X年XX月XX日

2017年福州

前言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6年第三批科学技术项目计划的通知》(闽建办科[2016]3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相关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共7章,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和符号;3 材料;

4 接头性能和型式检验;5设计规定;6制作与施工;7 检验与验收。

本规程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给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与设计处(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邮编350001)和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62号,邮编:361004)以供日后修订时参考。

组织单位:厦门市建设局

主编单位: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明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同济大学

福建省泷澄建筑工业有限公司

北京思达建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交三航(厦门)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李长太邱发强郑庆永张峰古杰

李检保何庸王耀袁慎明王爱军

潘舒苑黄崇炜吴志鸿杨钱荣朱清华

陈成

主要审查人:

目次

1 总则 (3)

2 术语和符号 (2)

2.1 术语 (2)

2.2 符号 (3)

3 材料 (5)

3.1 一般规定 (5)

3.2 套筒灌浆连接用钢筋 (5)

3.3 灌浆套筒 (6)

3.4 灌浆料 (9)

3.5 封堵料 (11)

3.6 坐浆料 (11)

4 接头性能与型式检验 (13)

4.1 灌浆接头性能 (13)

4.2 灌浆接头型式检验 (14)

5 设计规定 (17)

6 制作与施工 (19)

6.1 一般规定 (19)

6.2 钢筋丝头加工 (20)

6.3 钢筋螺纹连接 (21)

6.4 灌浆套筒安装 (22)

6.5 灌浆连接 (23)

6.6 安全措施 (27)

7 检验与验收 (28)

7.1 一般规定 (28)

7.2 进厂(场)检验与验收 (28)

7.3 现场检验与验收 (30)

附录A 接头试件检验报告 (32)

附录B 套筒灌浆隐蔽验收记录表 (38)

附录C 接缝密封施工方法 (41)

附录D 封堵料性能检测方法 (42)

附录E 水平缝坐浆施工工艺 (44)

本规程用词说明 (46)

引用标准名录 (47)

条文说明 (49)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 (1)

2 Terms and Symbols (2)

2.1 Terms (2)

2.2 Symbols (3)

3 Materials (5)

3.1 General Requirements (5)

3.2 Rebar for Grout Sleeve Splicing (5)

3.3 Grout Sleeve (6)

3.4 Cementitious Grout (9)

3.5 Sealing Mortar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6 Bed Mortar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Performance and Type Inspection of Splicing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 Performance of Splicing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 Type Inspection of Splicing (14)

5 Design Requirements (17)

6 Process and Construction (19)

6.1 General Requirements (19)

6.2 Process of Rebar Threaded Sector ................ 错误!未定义书签。0 6.3 Rebar Thread Splicing .................................. 错误!未定义书签。1 6.4 Grout Sleeve Installation.. (22)

6.5 Grout Sleeve Splicing (23)

6.6 Safety Precaution (27)

7 Inspection and Acceptance (28)

7.1 General Requirements (28)

7.2 Entry Inspection and Acceptance (28)

7.3 On-site Inspection and Acceptance (30)

Appendix A Test Report of Splicing Specimen (32)

AppendixB Covert Acceptance Record (38)

AppendixC Joint Sealing Construction (41)

Appendix D Performance Inspection of Bed Mortar (42)

Appendix EHorizontal Joint Sealing Construction (44)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pecification (46)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47)

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49)

1 总则

1.0.1 为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中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技术的应用,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确保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福建地区非抗震设计及抗震设防烈度不大于8度地区的混凝土结构房屋与一般构筑物中钢筋套筒灌浆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本规程不适用于作疲劳设计的构件。

1.0.3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及福建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1.1钢筋套筒灌浆连接grout sleeve splicing of rebars

在金属套筒中插入单根带肋钢筋并注入灌浆料拌合物,通过拌合物硬化形成整体并实现传力的钢筋对接连接,简称套筒灌浆连接。

2.1.2 钢筋连接用灌浆套筒grout sleeve for rebar splicing

采用铸造工艺或机械加工工艺制造,用于钢筋套筒灌浆连接的金属套筒,简称灌浆套筒。灌浆套筒可分为全灌浆套筒和半灌浆套筒。

2.1.3全灌浆套筒whole grout sleeve

两端均采用套筒灌浆连接的灌浆套筒。

2.1.4半灌浆套筒grout sleeve with mechanical splicing end

一端采用套筒灌浆连接,另一端采用机械连接方式连接钢筋的灌浆套筒。

2.1.5钢筋连接用套筒灌浆料cementitious grout for rebar sleeve splicing

以水泥为基本材料,并配以细骨料、外加剂及其他材料混合而成的用于钢筋套筒灌浆连接的干混料,简称灌浆料。

2.1.6灌浆料拌合物mixed cementitious grout

灌浆料按规定比例加水搅拌后,具有规定流动性、早强、高强及硬化后微膨胀等性能的浆体。

2.1.7灌浆孔entrance for grouting

灌浆套筒上,用于加注水泥基灌浆料的入料口,通常为光孔或螺纹孔。

2.1.8排浆孔vent for grouting

灌浆套筒上,用于加注水泥基灌浆料时的通气并将注满后的多余灌浆溢出的排料口,通常为光孔或螺纹孔。

2.1.9钢筋机械连接rebarmechanicalsplicing

通过钢筋与连接件或其他介入材料的机械咬合作用或钢筋端面的承压作用,将一根钢筋中的力传递至另一根钢筋的连接方法。

2.1.10钢筋丝头rebarthreadedsector

接头中钢筋端部的螺纹区段。

2.2 符号

A——接头试件的最大力下总伸长率;

sgt

A——灌浆接头受拉力灌浆套筒最大应力截面横截面面积;

sl

A——钢筋横截面面积;

s

d——钢筋公称直径;

s

g f——灌浆料28d抗压强度合格指标;

f——钢筋屈服强度标准值;

yk

f——钢筋极限抗拉强度标准值;

stk

f——灌浆套筒屈服强度标准值;

sltk

f——灌浆套筒抗拉强度标准值;

slstk

L——灌浆套筒长度;

L——大变形反复拉压试验变形加载值计算长度;

g

D——钢筋套筒外径;

u——接头试件加载至0.6yk f并卸载后在规定标距内的残余变形;

o

u——接头试件按规定加载制度经大变形反复拉压4次后的残余

4

变形;

u——接头试件按规定加载制度经大变形反复拉压8次后的残余8

变形;

u——接头试件按规定加载制度经高应力反复拉压20次后的残20

余变形;

——钢筋应力达到屈服强度标准值时的应变。

yk

3 材料

3.1 一般规定

3.1.1灌浆套筒灌浆端用于钢筋锚固的深度不宜小于插入钢筋公称直径的8倍。对于采用φ40钢筋的灌浆套筒的锚固长度宜为其公称直径的9-10倍。

3.1.2坐浆料和封堵料宜采用同一种材料并确保封堵及坐浆质量,当采用普通水泥砂浆封堵时,应注意控制嵌缝深度。

3.2 套筒灌浆连接用钢筋

3.2.1套筒灌浆连接用钢筋的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

3.2.2套筒灌浆连接用钢筋一般为直径12~40mm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2、《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 13014要求的热轧带肋钢筋。其机械性能应满足表3.2.2的要求。

表3.2.2 套筒灌浆连接用钢筋机械性能参数

强度之比不小于1.25,钢筋实测屈服强度与规定的屈服强度标准值之比不大于

1.30,最大力总伸长率实测值不小于9%;

2带“W”钢筋为可焊接的余热处理钢筋。

3.3 灌浆套筒

3.3.1灌浆套筒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 355以及《钢筋连接用灌浆套筒》JG/T 398的有关规定。

3.3.2灌浆套筒可按表3.3.2进行分类。

表3.3.2 灌浆套筒分类

1灌浆套筒应按设计要求进行生产,规格、型号、尺寸及公差应在按要求备案的企业标准中规定;

2灌浆套筒与钢筋组成的连接接头是承载受力构件,不可作为导电、传热的物体使用;

3半灌浆套筒螺纹连接端宜选用直螺纹连接,连接螺纹的公差带应符合《普通螺纹公差》GB/T 197中6H、6f级精度规定;

4半灌浆套筒螺纹端根部应宜设有限位台肩,接头安装时钢筋丝头端面应可靠顶紧该台肩,且螺纹端与灌浆端连接处的通孔直径设计不宜过大,螺纹小径与通孔直径差不应小于2mm,通孔的宽度不应小于3mm;

5预制墙、柱主筋连接用全灌浆套筒中部设有轴向定位点,以保证预制端和现场端钢筋的插入深度不会超差。灌浆套筒中间轴向定位点两侧应预留钢筋安装调整长度,预制端不应小于10mm,现场装配一端不应小于20mm;

6机械加工灌浆套筒的壁厚不应小于3mm;铸造灌浆套筒的壁厚不应小于4mm;

3.3.4灌浆套筒材料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3.4的要求,其它性能应符合《钢筋连接用灌浆套筒》JG/T 398的规定。

表3.3.4 材料性能

其他钢材类加工的灌浆料套筒,其材料的机械性能除满足符合《优质碳素结构钢》GB/T 699、《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GB/T 3077和《结构用无缝钢管》GB/T 8162的规定外,应符合表3.2.4的要求。

3.3.5灌浆套筒应满足的尺寸要求及偏差:

1灌浆套筒的尺寸偏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连接用灌浆套筒》JG/T 398的有关规定。

2灌浆套筒灌浆端最小内径与连接钢筋公称直径的差值不宜小于表3.2.5规定的数值。

表3.3.5 灌浆套筒灌浆段最小内径尺寸要求

1铸造灌浆套筒内外表面不应有影响使用性能的夹渣、冷隔、砂眼、缩孔、裂纹等质量缺陷;

2机械加工灌浆套筒表面不应有裂纹或影响接头性能的其他缺陷;端面和外表面的边棱处应无尖棱、毛刺;

3 灌浆套筒外表面标识应清晰;

4灌浆套筒表面不应有锈皮。

3.3.7灌浆套筒的标识应符合以下规定:

1灌浆套筒表面应刻印清晰、持久性标识;标识至少应包括厂家代号、型号及可追溯材料性能的生产批号等信息;

2灌浆套筒包装箱上应有明显的产品标志,标志内容包括:

a)产品名称;

b)执行标准;

c)灌浆套筒型号;

d)数量;

e)重量;

f)生产批号;

g)生产日期;

h)生产厂家、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等。

3.4 灌浆料

3.4.1当环境温度高于5℃且低于30℃时,常温灌浆料的性能及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连接用套筒灌浆料》JG/T408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灌浆料抗压强度宜符合表3.4.1中Ⅱ型性能指标的规定,并应符合表3.4.1中Ⅰ型性能指标的要求,且不应低于接头设计要求的灌浆料抗压强度;灌浆料抗压强度试件尺寸应按40mm×40 mm×160mm尺寸制作,其加水量应按灌浆料产品说明书确定,试件应按标准方法制作、养护;

2灌浆料竖向膨胀率、氯离子含量应符合表3.4.1的要求;

3灌浆料拌合物的流动度和泌水率应符合表3.4.1的要求,泌水率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0的规定。

表3.4.1 常温灌浆料的技术性能

3.4.2当环境温度在-5℃~5℃时,宜采用专用低温灌浆料,低温灌浆料性能及试验方法应符合表3.4.2规定:

表3.4.2 低温灌浆料主要技术性能

的比值;R-7表示负温养护7天的试件抗压强度值与标准养护28天试件抗压强度值的比值;

2 R-7+3、R-7+28分别表示负温养护7天转标准养护3天和负温养护7天转标准养护28天的试件抗压强度值与标准养护28天试件抗压强度值的比值;

3 施工时最低温度不应低于规定温度;本表中抗压强度比测试的规定温度为-5℃,流动度的测试温度为20℃;

4 抗压强度比试验方法参照GB50448-2015《水泥基灌浆材料应用技术规程》附录A.0.7进行。

3.4.3当环境温度高于30℃时采用常温灌浆料,应采取高温环境施工应对措施,并应符合本规程6.5.8的规定。

3.5 封堵料

3.5.1钢筋套筒采用连通腔一体式灌浆时,接缝处宜采用专用预制构件预留缝封堵料。

3.5.2封堵料抗压强度试件尺寸应按40mm×40mm×160mm尺寸制作,其加水量应按封堵料产品说明书确定,试件应按标准方法制作、养护。

3.5.3封堵料的技术性能应符合表3.5.3的要求,封堵料的施工方法和性能测试方法见附录C接缝密封施工方法和附录D封堵料性能检测方法。

表3.5.3封堵料的技术性能

3.6坐浆料

3.6.1 当接缝处采用坐浆的方法填实时,坐浆料性能及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1-2014的有关规定,并符合以下规定:

1坐浆料抗压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并不低于预制构件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坐浆料抗压强度试件尺寸应按70.7mm×70.7 mm×70.7mm 尺寸制作,其加水量应按坐浆料产品说明书确定,试件应按标准方法制作、养护;

2坐浆料的技术性能应符合表3.6.1的要求。

3水平缝坐浆施工工艺详见附录E水平缝坐浆施工工艺。

表3.6.1 坐浆料的技术性能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模板工程质量安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模板工程 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筑安装施工 【发文字号】闽建建[2014]36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4.09.05 【实施日期】2014.09.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模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闽建建[2014]36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为有效遏制模板坍塌事故的发生,切实消除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等模板制作安装质量突出问题,根据住建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部署和省厅《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和队伍素质“双提升”行动的通知》、《关于深化建筑施工模板工程等三个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模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和国家、地方规范标准并参照《房屋建筑工程常用模板及支撑安装推荐图集》(闽建建〔2012〕13号)相关要求进行

施工,建设(监理)单位应加强对项目施工过程的旁站、巡视及平行检验检查,发现模板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应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切实消除模板工程重大质量安全隐患,防止模板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各级监管部门在检查、督(巡)查中,发现模板工程存在下列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应分“可拆除重新安装模板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尚未浇捣或虽然柱墙混凝土已浇捣但梁板混凝土未浇捣),“无法拆除重新安装模板工程”(柱墙、梁板混凝土已浇捣,无法拆除重建)两种情况分别对工程实体进行处理。 (一)抽查同一单位工程最近一次拆模可实体量测的现浇混凝土结构和已安装的模板工程各1个楼层(一般混凝土分项工程检查柱墙和梁板两个检验批,模板工程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表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表(闽价[2002]房457号) 注:1、按上表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费。 2、注册造价工程技术咨询按耗用工时(日)计费,为完成委托任务发生的差旅费、交通费由委托方 另行支付。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 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合标度)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 (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 (6000-5000)万元*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工程咨询收费表(计价格[1999]1283号) 注:1、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是指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额。 2、建设项目的具体收费标准,根据估算投资额在相对应的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 3、根据行业特点和各行业内部不同类别工程的复杂程度,计算咨询费用时可分别乘以行业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见下表)。 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的调整系数 注:工程复杂程度具体调整系数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单位根据各类工程情况协商确定。

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 建设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分档收费标准(闽价[2000]房字422号) 注:1、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是指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额; 2、建设项目的具体收费标准,根据估算投资额在相对应的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 3、根据行业特点和各行业内部不同类别工程的复杂程度,计算咨询费用时可分别乘以行业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详见计价格[1999]1283号文附表二)。

闽建建200659号文-福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暂行办法

. 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监督管理,规范质量检测行为,建立公平、公正、有序的检测市场秩序,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41号令)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以 及实施对质量检测活动监督管理,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质量检测是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对建设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见证取样检测项目以及其它检测项目进行检测,或者建筑施工、预拌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等企业内设的试验室(以下简称“企业试验室”),对本企业承揽(生产)的工程(产品)非见证取样检测项目进行检测。 检测机构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的单位;企业试验室是

指企业内部专门负责质量检测工作部门。 第四条从事质量检测活动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和管理规定,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检测工作程序,确保检测工作质量。 . . 检测机构对所出具的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合法性、公正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鼓励检测机构积极开展检测新技术、新设备的研第五条 究、开发,使用先进检测技术和检测设备,不断提高检测技术水平。省建设厅负责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资质 第六条 审批,并对全省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 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 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检测机构管理 第七条检测机构在闽从事质量检测业务,必须取得省建设厅颁发的资质证书或备案证书,并在其资质许可或备案的业务范围、地域内开展质量检测业务。 第八条检测机构申请检测资质,应向省建设厅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标准DB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13-xxx-201X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 Jxxxx-201X 福建省钢筋套筒 灌浆连接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rout sleeve splicing of rebars of Fujian (征求意见稿) 201x-xx-xx 发布 201x-xx-xx 实施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福建省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rout sleeve splicing of rebarsof Fujian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13-XXX-201X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xxxx-201X 组织单位:厦门市建设局 主编单位: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日期:201X年XX月XX日 2017年福州

前言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6年第三批科学技术项目计划的通知》(闽建办科[2016]3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相关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共7章,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和符号;3 材料; 4 接头性能和型式检验;5设计规定;6制作与施工;7 检验与验收。 本规程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给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与设计处(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邮编350001)和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62号,邮编:361004)以供日后修订时参考。 组织单位:厦门市建设局 主编单位: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明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同济大学 福建省泷澄建筑工业有限公司 北京思达建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交三航(厦门)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正式版201762012615

《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 批准部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主编单位: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执行日期:2017年7月1日

目录 总则 第一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构成要素 第二章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组成内容 第三章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和计价办法第四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取费标准 第五章其他有关规定

总则 一、为了适应我省建筑业发展需要和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以下简称“本定额”)。 二、本定额编制的主要依据有:《建筑法》、《社会保险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 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各专业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我省有关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财政部关于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1号) 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 三、本定额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装配式建筑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古建筑修复保护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构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抗震加固工程、市政维护工程等专业工程。 四、本定额是编制和确定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活动,保障工程质量与安全,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适用本办法。 交通运输、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水利等主管部门能够参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工程项目从投资决策到竣工投产预计或者实际支出的建设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工程建设其它费、预备费、建设期间贷款利息以及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应当计入的费用。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计价是指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确定与控制的活动。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保障相关经费。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建设工程计价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她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发挥行业指导、服务和协调作用。 第二章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第八条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包括计价规范与标准、计价定额、造价指标与指数、价格信息以及工程计价规定等。 第九条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并发布全省统一的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其中,计价定额由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发改、财政部门发布。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发布本行政区域价格信息;对全省统一计价定额缺项且具有地域特点或者工程建设亟需的项目,能够编制发布补充计价定额。

闽建建[2006]59号文-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暂行办法

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监督管理,规范质量检测行为,建立公平、公正、有序的检测市场秩序,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41号令)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以及实施对质量检测活动监督管理,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质量检测是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对建设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见证取样检测项目以及其它检测项目进行检测,或者建筑施工、预拌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等企业内设的试验室(以下简称“企业试验室”),对本企业承揽(生产)的工程(产品)非见证取样检测项目进行检测。 检测机构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的单位;企业试验室是指企业内部专门负责质量检测工作部门。 第四条从事质量检测活动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和管理规定,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检测工作程序,确保检测工作质量。

检测机构对所出具的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合法性、公正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 第五条鼓励检测机构积极开展检测新技术、新设备的研究、开发,使用先进检测技术和检测设备,不断提高检测技术水平。 第六条省建设厅负责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并对全省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检测机构管理 第七条检测机构在闽从事质量检测业务,必须取得省建设厅颁发的资质证书或备案证书,并在其资质许可或备案的业务范围、地域内开展质量检测业务。 第八条检测机构申请检测资质,应向省建设厅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见附表1,以下简称资质申请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净资产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福建地方标准

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T161-2002━━━━━━━━━━━━━━━━━━━━━━━━━━━━━━━━━━━━━━━ ?????????? 文书档案目录数据交换格式与著录细则 ?????????????????? ????????? ?? 2002-01-25发布2002-03-01实施 ━━━━━━━━━━━━━━━━━━━━━━━━━━━━━━━━━━━━━━━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5/T161-2002 前言 本标准是建设我省档案信息资源库的基础之一。为了规范我省文书档案目录数据库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文书档案目录数据库分为案卷和文件两个层次,但案卷级有所省略,并要求案卷级和文件级一体化著录,这既考虑到传统档案,又兼顾到今后立卷改革的方向。 本标准是根据GB/T3792.1-1983《文献著录总则》、DA/T18—1999《档案著录规则》的原则,结合我省建国后文书档案的特点制定的。本标准基本上遵循了DA/T18-1999规定的档案著录项目和著录格式。本标准具有以下特点:规定了文书档案案卷级和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的基本结构、著录项目与交换格式;对著录规则和著录格式进行必要的细化;规定了档案著录与计算机档案目录数据库之间的联系;规定了文书档案案卷级目录数据库与文件级目录数据库之间的联系。 本标准在编写格式上采用GB/T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本标准从2002年3月1日开始实施。 本标准由福建省档案局提出。 本标准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由福建省档案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虹黄建峰。

福建省服务区标准化设计指南

福建省高速公路服务设施标准化设计指南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前言 (3) 1、总则 (3) 1.1 服务区的组成.....................................................................................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 服务区的选址 (4) 1.3 服务区的用地 (7) 1.4 服务区的布置 (7) 2 车辆服务设施 (8) 2.1服务区进出匝道 (8) 2.2 停车广场 (8) 2.3 加油(加气)站 (9) 2.4 汽车维修设施 (10) 2.5 加水设施 (10) 2.6 服务区道路 (10) 2.6 交通导向标志、信息告示牌 (11) 3 人员服务功能 (13) 3.1 公共卫生间 (13) 3.2 餐饮设施 (14) 3.3 购物设施 (15) 3.4 管理用房 (15) 3.5 员工宿舍 (16) 3.6 休闲设施 (16) 3.7 信息通讯 (17) 3.8 客房设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3.9 银行服务(列入拓展).....................................................................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0 医疗救护(建议取消)...................................................................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附属设施 (18) 4.1 辅助设备用房 (18) 4.2 场区安保设施 (18) 4.3 场区照明设施 (18) 4.4 给排水设施 (19) 4.5 垃圾处理设施 (20) 4.6 废气处理设施 (20) 5 拓展设施 (20) 6 服务区总平设计 (21) 7 服务设施设计 (22) 7 路面设计 (23) 8 绿化设计 (23) 9 附则 (25) 附录 (26) 附录A1 服务区用地指标基准值(hm2/处)........................................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A2 服务区用地指标调整系数......................................................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A3 停车区用地指标基准值(hm2/处)........................................ 错误!未定义书签。

福建省建设厅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概算编制办法

福建省建设厅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概算编制办法 (发稿时间:2008-1-2 15:31:27 阅读次数:5464) 闽建筑[2007]52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提高建设项目投资效益,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投资,规范建设项目概算的编制和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组织编制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概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编制办法》)。经商省发改委同意,现予印发,与《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概算定额》配套执行。 《编制办法》适用于本省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是编制建设项目概算的依据,是审批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投资和概算的依据。 《编制办法》由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和解释。 福建省建设厅 二○○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1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概算编制办法.rar 附件2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概算编制办法附录.rar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概算编制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概算编制方法 第一节概算编制依据 第二节概算文件组成 第三章概算费用组成内容 第四章概算费用取费标准 第一节建筑安装工程费 第二节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第三节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第四节预备费 第五节专项费用 第五章概算费用计算程序 第一节建设项目概算费用计算程序 第二节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附录一概算封面及表格样式 附录二概算费用及计费依据有关文件 第一章总则 一、为提高建设项目投资效益,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投资,规范建设项目概算的编制和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概算编制办法》 (以下简称《编制办法》)。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表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表[闽价〔2002〕房457号]发布日期:2009年10月12日来源:无字体浏览:大中小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表 闽价〔2002〕房457号 收费项目收费基数 基准费率(‰) 500万元 以内 501-1000万 元 1001-3000 万元 3001万元以上 投资估算、经济评价工程造价0.80.60.40.2工程概算编制或审核工程造价 1.5 1.3 1.10.9 工程施工图预算、结算或标底的编制土建及配套的安装工 程 工程造价 5.0 4.5 4.2 4.0专项安装、二次装 饰、园林绿化工程 工程造价 5.8 5.5 5.2 5.0 工程预算、结算、标底、投标报价的审核土建及配套的安装工 程 送审工程造价 4.8 4.3 3.8 3.2专项安装、二次装 饰、园林绿化工程 送审工程造价 5.8 5.3 4.8 4.3 编制工程量清 单土建及配套的安装工 程 工程造价 4.2 3.7 3.4 3.2专项安装、二次装 饰、园林绿化工程 工程造价 4.6 4.4 4.2 4.0 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或审核(仅单价)土建及配套的安装工 程 工程造价 1.1 1.1 1.1 1.1专项安装、二次装 饰、园林绿化工程 工程造价 1.4 1.3 1.2 1.1 工程造价纠纷的协调签证工程造价 4.5 4.0 1.2 3.2 工程造价进度控制工程造价 1.6 1.4 1.2 1.0 钢筋抽筋计算、审核实际抽筋量15元/吨 注册造价工程师技术咨询每人每日400元 注:1、按上表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费。 2、注册造价工程技术咨询按耗用工时(日)计费,为完成委托任务发生的差旅费、交通费由委托方另行支 付。

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系统(使用手册)

福建省建设工程 质量安全动态监管系统 使用手册 (建设单位) 厦门海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

目录 福建省建设工程 (1) 质量安全动态监管系统 (1) 使用说明 (1) 1.系统配置 (3) 2.登录系统 (3) 3.建设单位 (4) 3.1.建设单位注册 (4) 3.2.工程项目申报 (6) 3.2.1. 工程项目管理 (6) 3.2.2. 单位工程管理 (9) 3.3.提交项目工程 (11) 3.4.项目工程查看 (11)

1.系统配置 1)系统采用B/S结构,支持WINDOWS 98/WINDOSWS 2000/WINDOWS XP操作系统; 2)建议用户使用IE6.0或者FireFox2.0以上版本浏览器,以便正常使用本系统; 3)须确保电脑可上网,并正常连接服务器,推荐使用宽带上网。 2.登录系统 1)确保电脑可以上网的前提下,启动IE或FireFox等浏览器; 2)在浏览器的地址栏输入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2d5291841.html,/。访问到福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网; 3)点击“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监督申报系统”进入系统,如果系统正常可看到如下界面: 进入用户登录界面,输入正确的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即可进入系统。

3.建设单位 3.1.建设单位注册 在系统登录页面,单击“注册”按钮,系统自动进入注册页面。如下图所示: 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单击查看图标,进入主管部门选择窗口,如下图所示:

选择相应的主管部门,完成后单击注册页面的“下一步”,进入填写账号信息页面,如下图所示: 完成后单击下一步:

福建省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编制与管理办法

福建省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编制与管理办法 -------------------------------------------------------------------------------------------------------------------------- 第一条为合理确定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加强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的编制与管理,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的编制与管理。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编制,投标报价中的材料预算价格各项组成要完整。 前款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和抗震加固等工程。 第三条福建省建设厅负责全省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以下简称“材料价格”)的管理,委托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以下简称“省造价总站”)具体实施。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材料价格的管理。 第四条各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材料价格信息网络,对材料价格进行监测与分析,按照省建设厅的有关规定做好本地区材料价格的采集、编制、报送与发布。材料价格应当反映本地区当时的市场价格水平。 省造价总站根据全省工程建设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各设区市造价站对材料价格进行汇审汇编并统一发布。 第五条材料价格是指建设工程材料(包括成品、半成品及构件,下同)由经销单位的交货点直接送达施工工地仓库或材料堆放点的全部费用。 第六条材料价格由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检验试验费组成,其计算公式如下: 材料价格=(原价+运杂费)×(1+运输损耗率)×(1+采购及保管费率)+检验试验费第七条材料原价是指材料经销单位的供应价格。 1.原价应考虑材料规格、型号、品牌、交货点、供货量、供货方式等因素。 2.原价一般采用质量为合格的产品价格,质量达到优质的产品价格应注明。 3.原价包括为方便材料的运输和保护而进行必要的包装所需要的费用。包装品有回收价值的,应在材料价格中扣除。 4.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材料,原价依据有关部门发布的价格取定。 5.进口材料的原价按照外贸到岸完税价格计算。 第八条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经销单位的交货点运至施工工地仓库或材料堆放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及其他费用。 1.运输费应考虑运输线路、运输工具、运输里程等因素。

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 试行

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促进施工、监理单位及其项目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防止工程事故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责任人,是指施工项目负责人(以下简称建造师)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 本办法所称动态管理,是指对责任人在质量安全管理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采取记分、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管。 动态管理由颁发项目施工许可证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统称项目监管部门)负责实施。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活动及实施对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项目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本办法不做规定。 第二章记分值设定 第四条建设工程施工过程有下列行为的,给相关责任人记分如下: (一)在重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阶段,经随机抽查发现责任人无故不在施工现场的,每次给责任人记5分。责任人长期不在施工现场的,责令其限期到岗,给责任人记20分。 (二)施工、监理单位及其项目管理机构应按附件2第二点规定进行定期自查自纠,存在附件2第四点规定情形之一的,每次给责任人记5分。 (三)地基与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施工过程,建造师未能有效组织施工并做好相关记录的,每次给建造师记5分;总监未能有效组织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并做好相关记录的,每次给总监记5分。 (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建造师未到现场组织施工并做好相关记录的,每次给建造师记10分;总监未

福建省地方标准

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 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562-2008 代替DB35/562-2005 猪禽用饲料安全质量要求 2008-XX-XX 发布 _____________ 2008-XX-XX 实施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是对DB35/562-2005《猪用饲料安全质量要求》进行的修订。 本标准与DB35/562-2005《猪用饲料安全质量要求》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由《猪用饲料安全质量要求》更改为《猪禽用饲料安全质量要求》; ——增加禽用饲料卫生指标,增加禽用饲料中铜、锌、硒等项目及其最高限量指标; ——增加配赭曲霉毒素A、玉米赤霉烯酮、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等项目及其指标; ——锌指标执行NY 929《饲料中锌的允许量》的规定。 本标准由福建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福建省饲料工作办公室、福建农林大学动物科学学院、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福建省农业市场与经济信息工作办公室、福建省兽药饲料监察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昊、陈贵英、黄佳佳、严乾临、曾丽莉、况应谷、王长康。 本标准首次发布日期:2004年9月15日;第一次修订日期:2005年9月14日;第二次修订日期:2008年XX月XX日。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DB35/562-2005《猪用饲料安全质量要求》。 I

II

猪禽用饲料安全质量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猪禽用饲料产品安全质量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在本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猪禽用饲料产品(包括配合饲料、浓缩饲料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其中,销往省外的猪禽用饲料产品,可根据销售地的有关规定,在本省组织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的测定方法 GB/T 8381-1987 饲料中黄曲霉素B 1 GB/T 8381.6-2005 配合饲料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的测定薄层色谱法 GB 10648 饲料标签 GB/T 13079-2006 饲料中总砷的测定 GB/T 13080-2004 饲料中铅的测定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 13081-2006 饲料中汞的测定 GB/T 13082-1991 饲料中镉的测定方法 GB/T 13083-2002 饲料中氟的测定离子选择性电极法 GB/T 13084-2006 饲料中氰化物的测定 GB/T 13085-2005 饲料中亚硝酸盐的测定比色法 GB/T 13086-1991 饲料中游离棉酚的测定方法 1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疑难问题的解答》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疑难问题的解答》 《福建民事审判参考》2008年第一期 1、问:如何认定施工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性质与效力? 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与其下属分支机构或职工就所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施工所签订的承包合同为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属建筑施工企业的一种内部经营方式,法律和行政法规对此并不禁止,承包人仍应对工程施工过程及质量等进行管理,对外承担施工合同的权利义务。当事人以内部承包合同的承包方无施工资质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2、问:如何区分劳务分包与转包、违法分包? 答:劳务分包是指建设工程的总承包人或者专业承包人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包括木工、砌筑、抹灰、石制作、油漆、钢筋、混凝土、脚手架、模板、焊接、水暖、钣金、架线等)发包给劳务作业承包人完成的活动。转包是承包人将所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由第三人施工完成。分包是承包人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某一部分施工项目交由第三人施工建设,其中《建筑法》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所列的四种行为属违法分包。劳务包既不是转包,也不是分包;转包及违法分包为法律所禁止,劳务分包则不为法律所禁止。 3、问:被挂靠单位(出借名义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应对挂靠人在施工过程中的转包、购买施工材料等行为承担责任? 答:挂靠人以自已的名义将工程转包或者与材料设备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实际施工人或者材料设备供应商起诉要求被挂靠单位承担合同责任的,不予支持;挂靠人以被挂靠单位的名义将工程转包或者与材料设备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的,一般应由被挂靠单位承担合同责任,但实际施工人或者材料设备供应商签订合同时明知挂靠的事实,并起诉要求挂靠人承担合同责任的,由挂靠人承担责任。 4、问:发包人与无相应施工资质的承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依合同取得的工程价款超过其实际施工成本的,超过部分是否应予收缴?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出借资质而依合同约定取得的“挂靠费”、“管理费”等是否应当收缴? 答:承包人无相应施工资质,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虽然无效,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因此,对承包人依合同取得的工程价款不应予以收缴。 对承包人因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而已经取得的利益,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因出借施工资质而已经取得的利益,例如:“挂靠费”、“管理费”等,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予以收缴,但建设行政机关已经对此予以行政处罚的,人民法院不应重复予以制裁。 5、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质量合格,发包人请求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工程造价,而承包人请求按照工程定额标准计算工程造价的,如何处理? 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或者承包人任何一方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均应予以支持。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闽建建〔2010〕74号附件

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 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闽建建[2010]74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园林局、公用局: 为规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行为,明确监督职责,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制定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遵照执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05日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规范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统称主管部门)的质量监督行为,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主管部门对新建、扩建、改建房

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质量监督管理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委托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实施。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指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实体质量及工程建设(代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下统称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监测等单位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执法。 本办法所称的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是指主管部门对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实施监督执法。工程主体结构安全是指工程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安全。房屋建筑主要使用功能是指有防水要求的屋面、卫生间、厨房、外墙面等防漏水功能,以及给水管道通水、空调管道风管送风、低压布线系统安全通电功能和建筑节能。市政基础设施主要使用功能是指道路和桥梁(隧道、轨道交通)行车、水处理构筑物蓄水和市政给水管道通水功能,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低压布线系统安全通电功能。 本办法所称的工程质量行为监督,是指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目录 全称:福建闽建工程建设书店电话:(0591)87836125 帐号:351008090018000016093 传真:(0591)87810713 开户行:交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2号(建设厅大院内) 标准号标准名称单 价 数 量 金额 DBJ13-01建筑设计统一技术措施11. DBJ13-02建筑给排水设计统一技术措施14. DBJ13-15建筑隔墙用轻质条板应用技术规程12. DBJ13-18东山县基本风压值 5. DBJ13-19建设工程勘察安全规程10. DBJ13-20现浇钢筋砼楼(屋面)板及砌筑墙体10. DBJ13-21增强石膏空心轻质隔墙板施工技术10. DBJ13-2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技术规程25. DBJ/T13-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安装工程20. DBJ13-24建筑幕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10. DBJ13-25城市隧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20. DBJ13-26房屋建筑外墙和屋面防水技术规程10. DBJ/T13-福建省建筑内外墙涂料涂饰工程施15. DBJ/T13-福建省基础工程钻芯法检测技术规25. DBJ/T13-福建省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应用技20. DBJ13-30铝塑复合管道(PAP)安装工程施工10. DBJ/T13-福建省墙面瓷质面砖点贴技术应用18. DBJ13-32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标准20. DBJ13-34落地双排外竹脚手架技术规程10. DBJ13-35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范20. DBJ13-36JCTA(单组份)陶瓷砖粘合剂应用技10. DBJ13-37钢丝网架水泥聚苯乙烯夹芯板隔墙10. DBJ/T13-福建省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应用技35. DBJ13-39建筑防水材料应用技术规程30. DBJ13-40埋地硬聚氯乙烯给水排水管道工程13. DBJ13-41建筑外墙腻子10. DBJ/T13-预拌混凝土生产施工技术规程18. DBJ13-43住宅空调器设置标准10.

关于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问题解答的收集

关于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问题解答的收集 1、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系统测试费用如何计算? 答:施工单位完成设备安装后自行测试而发生的费用,安装定额第十三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中已包括,套用相应的定额子目;由业主委托第三方认证单位进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的验收测试而发生的费用,由业主另行支付,具体标准按有关部门规定计算;施工单位配合第三方认证单位验收测试而发生的检验费用,定额未包括,可根据配合工作内容按安装定额第十三册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的5-15%协商确定。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与专业工程施工承包单位配合管理费如何计算? 答:业主依法将建筑装饰装修中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的,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与专业工程施工承包单位现场配合、交叉施工所增加的管理费用由发包方承担,费用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发包方协商确定,可按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之和的2%-4%计算。专业工程施工承包单位使用施工总承包的脚手架、机械设施、水、电以及临时设施等的费用由专业工程施工承包单位承担,费用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与专业工程施工承包单位协商确定。 3、甲供材料是否作为建筑安装工程规费与税金的计算基数? 答:甲供材料是材料费的组成部份,应当作为建筑安装工程规费和税金的取费基数并按规定的取费标准计算。 4、甲供材料是否作为建筑安装工程利润的计算基数? 答:甲供材料可以作为建筑安装工程利润的计算基数。 5、局部外墙装饰的单独装饰工程,文明施工费和安全施工费如何计取? 答:局部外墙装饰的单独装饰工程,套用《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文明施工费和安全施工费的费率按外墙装饰面积占该工程对应的总外墙面积的比例,以内插法计算,计费基数为该工程所有内外装饰项目。例如:局部外墙装饰面积占该工程对应的总外墙面积30%,文明施工费费率为0.1%+(0.3%-0.1%)×30%=0.16%,文明施工费=分部分项工程费(含内外装饰项目)×0.16%。 6、电梯井能否计取非夜间施工的人工、机械降效及施工照明费? 答:可以根据具体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情况计算。(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7、《福建省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01版)、《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综合单价表》(2001版)、《福建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2版)、《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综合单价表》(2002版)、《福建省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2002版)《福建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2002版)编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2016年全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2016年全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现场观摩会情况的通报 【法规类别】工程质量监督 【发文字号】闽建办建[2016]18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6.04.11 【实施日期】2016.04.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2016年全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现场观摩 会情况的通报 (闽建办建[2016]18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为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3〕149号),落实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部署及省厅工程质量和队伍素质“双提升”行动计划,进一步推进全省住宅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提高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省厅于2016年3月28~29日在宁德市召开了全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地消防)标准化现场观摩会(以下简称“观摩会”)。现将观摩会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通知要求,全省共有1738名代表参加了观摩会。与会代表通过现场观摩、互相交流等方式,进一步增强感性认识,深化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的治理,推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从现场签到情况看,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大多数企业均能按照通知要求派出代表参加观摩会,部分单位还自行增加参会人员,特别是宁德市的建筑施工企业及中建海峡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能自行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及项目参建各方现场管理人员参加观摩。但是仍然有部分企业未按照通知要求派员参加观摩,对未派员参加观摩会的单位,现予以全省通报批评(详附件1)。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高度重视本次观摩会,积极协助做好观摩项目的选点推荐、观摩会前期筹备和现场组织等工作;观摩项目(宁德市逸涛侨苑工程)的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准备观摩内容,精心组织观摩现场,为观摩会的顺利举办提供了保障。对上述单位予以全省通报表扬(详附件2)。 二、典型经验做法 本次观摩的宁德市逸涛侨苑项目,在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同时,还抓好以下几项特色工作: (一)努力探索管理技术创新。项目部积极探索“互联网+工程管理”的模式,创新工程管理方法,将网络“二维码”技术运用到工程实践中。借助网络信息化技术的普及发展和智能手机的广泛使用,通过引进主体结构实测实量信息二维码扫描技术,质量管理人员对结构构件进行实测实量,记录实测数据,在结构构件上标记二维码,项目管理人员可随时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获取构件的实测实量信息。 (二)广泛运用绿色施工技术。项目部严格按照省厅《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图集》,积极落实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各项措施,还充分结合施工现场特点,积极推行绿色施工措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