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管理制度

招标管理制度
招标管理制度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招标管理工作,维护公司的权益,控制项目成本,保证项目质量,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对象为公司所属相关各部门。

第二节招标范围

第三条以下事项必须按照本规定进行招标:

公司对外一次性采购工程材料、设备、仪表、电气、自控等,总金额在人民币十万元(含十万元)以上的;

第四条公司相关部门不得将以上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事项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

招标。

第五条对未达到以上标准不须招标的事项,按公司采购部的相关制度和程序执行。

第三节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公司应设立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是公司招标工作的执行机构,小组成员应包括:公司总经理、工程部、商务部、概预算部、采购部、设计部、财务部、法务部等相关负责人和相关具体责任人员等。招标工作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人选担任,其他成员可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任命,综管部作为总监察负责加强对招标小组人员在招标时的监管。

第七条职能划分

一、招标项目申请部门及经办部门

二、申请部门的主要职能:制定工程进度计划,投标单位的考察,提交招标申请;参与开标、评标。

三、经办部门的主要职能:制作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投标单位资质预审,建立合格投标单位数据库,编制、修订招标文件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控制整个招标工作进度,负责组织安排全过程的招标小组的会务、负责建立招标管理档案,招标计划的跟进、招标过程的纪录、招标过程资料的编号归档、各类合同的存档保管,招标文件的发放、施工图纸的发放及收回。

四、协办部门的主要职能:投标单位的考察,参与答疑、开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协助经办部门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五、法务部的主要职能:审批制作的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参与答疑、开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负责招标计划的跟进、招标过程的纪录审核。

六、监察部的主要职能:投标单位资质的最终审核,投标单位的考察,投标文件的接收,开标过程的全程监督及议价的全程参与,定标结果的程序监察。

第四节招标计划

第八条招标申请部门应提前30日(不含货物的供货期)提交招标申请书。招标申请书的形成程序为:

一、申请部门根据工作开展需要,应提前30日提交招标申请书,招标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项目招标申请书应载明该项目需采购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和详细的技术要求、到货时间和地点、本部门具体跟进人员、投标人的资质要求等,如货物是根据图纸定做,应明确图纸完成的部门和时间。

二、招标申请书由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提交采购部。

三、招标申请书经总经理批准后,由采购部牵头组织招标事宜。

第五节招标细则

第九条招标方式

一、公开招标:项目规模大、造价高且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由招标小组确定可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项目公司以邀请招标作为主要招标方式,由招标小组根据采购部提供的调查资料,选定邀请投标的单位,该单位数量不得少于三家,否则当次招标无效。

三、议标:在工期或供货期紧迫、技术专业性强或工程现场条件等客观原因造成不宜进行邀请招标的,由招标小组研究确定进行议标。

第十条招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文件由采购部和设计部共同起草、编制,法务部审核,经公司招标工作小组批准后发标。

招标文件的内容包括:

一、工程材料、设备、仪表、电气、自控的采购: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和技术要求、到货时间和地点、检验标准的方法、报价方式、付款方式等。

二、对投标单位的要求(如资质、资信、业绩等)。

三、招标投标的时间安排和原则[发标、答疑、投标、开标、评标(包括评标标准,标准应量化)、、定标等]。

四、投标保证金、签约保证金的数额、交纳和返还。

五、合同版本。

第十一条所有招标文件经招标小组成员签认(即签认招标文件审核意见表)后方能对外发出,招标文件发出后未经招标工作小组组长同意不得修改或终止。经招标工作小组组长同意修改招标文件后,应在开标会议前通知所有投标单位。

第十二条投标单位的征集招标申请书通过十日内投标单位征集期间,公司在显著位置公示招标项目,除概预算部外其他部门均可推荐参加单位,有意参加者可到采购部或法务组报名。

第十三条投标单位资格的审查

有意投标的单位应按公司要求提供准确、真实、详细的企业资质等方面的资料,包括企业简介、营业执照和有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收取复印件时应与副本原件对照)、企业以往同类业务业绩、企业最近一年资金情况、企业最近一年诚信情况等。由采购部进行初步审查。

采购部应登记所有报名单位,报给招标小组,并提交资质审查意见交监察部,监察部对意向单位的资质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提交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投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和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逾期公司不予接收,未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公司不接收银行保函。

第十五条投标单位应将要求的投标文件盖章密封(密封处需盖章),并派专人送至公司监察部相关人员处,公司总监察部人员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做好记录、妥善保存,开标前不得自行开封。

如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要求,招标小组有权将之作为废标处理。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后如需修改、补充,只能在截止时间前修改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递交。补充、修改文件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补充、修改的内容造成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均为废标,不再参与参与后续开标、评标。

第六节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定标程序

第十六条招标小组按标书规定日期答疑、开标、评标、定标。

第十七条开标后,招标小组成员必须认真阅读各投标单位的标书,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每人都有权在评标记录上记录自己的意见及打分,招标小组组长(或总经理)有决定权,根据汇总的意见和分数,确定中标单位。确定中标单位后,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十八条招标由招标工作小组组长或招标工作小组组长授权的人员主持,由法务部负责跟踪纪录整体过程,该记录应存档备查。

招标小组组长(或总经理)有决定权,定标后,招标小组组长在公司会议上宣布中标单位及中标价。

第十九条定标后,采购部负责与中标单位进行合同谈判,以招标文件中的合同版本、中标通知书为准签订,合同实质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不一致,如果确需变更,需经招标小组组长同意并有投标单位确认书。

合同谈判完成后,合同要经招标小组审核通过,公司法务部负责提供合同法律问题的咨询。

中标通知书发出7日内签订合同,如果不能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通知其他候选单位。

签订合同后,通知其他未中标单位落标,退还投标保证及其他各种押金。

第二十条采购部应对参与投标的所有单位(包括初选通过单位、落选单位、中标单位)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并编号归档。

第二十一条采购部应对重复性招标的投标单位建立档案,并定期报送法务部备案。档案中除了记录该投标单位的基本信息外(包括名称、住所、注册资金、业绩、投标情况等),对中标单位还应记录其履行合同的实际表现信息并进行动态评估,该评估结果作为决定中标单位是否有权参与未来同类招标项目投标的评判依据。

第七节招投标程序

第二十二条招投标工作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执行:

一、招标项目前期公示,除概预算部外其他各个部门均可推荐合适的单位;招标前期调研,收集相关单位信息并汇总,由采购部负责牵头联系相关单位;

二、对相关单位进行资格预审:采购部按照招标申请书要求的投标人资质对报名单位进行审查,并提交资质审查意见交监察部,监察部对意向单位的资质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提交总经理批准。审查合格的,通知其参加招标。

三、起草招标文件:采购部会同设计部共同起草招标文件,法务部审核,采购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四、招标文件的发放及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成本费、需返还资料押金的收取。

(一)、采购部负责发放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注明发放的需返还的技术资料的具体情况;发放的招标文件要逐一登记,并有投标单位领取人的签字。

(二)、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成本费、需返还资料押金交纳程序:

由总监察部开具交款通知单,投标人持交款通知单到财务部缴款,再将第三联交回,完成交款程序。核准以上款项的交纳以财务部的收据为准,投标单位的转账单、汇票等要统一换成财务部的收据。

五、招标答疑:

采购部和设计部负责制定招标答疑文件(商务标和技术标),由法务部审核,招标小组组长批准后采购部方可发放答疑文件并存档。

六、现场勘察:

如确有必要,工程部负责组织现场勘察。

七、投标文件的收集

监察部负责收集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收集的投标文件要逐一登记,并有投标单位相关人员的签字。

八、开标、评标、再谈判、考察、定标:核实投标文件是否有财务部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标后,对意向的中标人进行单位及工地实地考察。定标后,公司法务部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应载明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不得修改中标通知书的内容。

九、合同的审批、签订流程:以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采购部负责合同谈判,但不得修改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确定、招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谈判完成的合同,法务部负责审核,采购部负责完成合同的审批手续。合同经过审批后,才能签字盖章,合同书必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无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不盖章。

签订合同前,核实是否交纳履约保证金,交纳履约保证金后才能将盖章合同交给对方。

十、投标保证金、需返还资料押金的退还

(一)需返还资料押金的的退还程序:投标人将需返还资料退还采购部后,采购部核对页数无误、页面整洁后在收据上签上“****已退”确认后,投标人持相应手续到财务部退款。如需返还资料有损坏、丢失部分,经办人视情节在收据上标明应扣除金额,财务人员从需返还资料押金中扣除。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投标人接到退款通知后,持收据和委托文件(外地投标人可邮寄收据)到采购部,采购部经办人在投标人的收据上签字后,投标人(或采购部经办人)持收据到财务部办理退款,退款方式为支票或电汇。

第八节招标纪律

第二十三条招标工作小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一、招标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本规定的有关程序进行。

二、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电话保密。除经办人电话、招标文件中公布的电话,招标小组成员电话一律保密。

四、开标前投标文件严禁启封。投标文件交付时要逐一登记,监察部负责保管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

五、不得泄露标底或其他任何涉及招标投标工作的保密资料。开标至合同签订期间,投标文件、谈判的内容应保密,严禁泄露。

六、不得与招标、投标当事人相互串通,徇私舞弊,操纵招标结果;不得接受招标、投标当事人的礼品、礼金、宴请或参与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招标的活动;严禁接受投标人请客吃饭、送礼。招标过程中严禁与投标人有工作之外的联系。

七、招标人不得违背核准的招标事项开展招标工作。

八、不得泄露参加投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价,如果发现泄密,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处罚。

九、不得背离招标文件约定的条款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十、不得在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中设置有利于特定投标人或违规限制潜在投标人条款;不得改变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的资格条件或以未公开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拒绝或限制已经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十一、不得违规使用标底。

十二、不得在开标后修改、增加或减少评标实质性条款;不得违规设定商务标的权重。

十三、不得利用暂定价格条款获取非法利益。

十四、招标文件起草人员对招标文件的正确性负责,技术人员要严把技术关,本着对公司负责的精神,以严格认真的态度编制招标文件。如果发现技术错误导致公司损失,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处罚。

第九节其它

第二十四条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管理

一、所有合同原件交采购部,由采购部负责及时分发给相关部门,行政部和财务部保存原件,其他相应部门及人员应保存合同复印件。

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由采购部负责保管,公司法务部备案。

三、招标文件、其他投标单位投标书、开标记录、审批表等均由采购部负责建档保管,公司法务部备案。

第二十五条本管理制度属暂行条例,可在今后运行过程逐渐调整和完善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招标工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投资效益和成本管理水平,以合理低价选择合适的中标方,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招标原则 . 客观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必须客观公正,有充分的透明度,所有招标决策应由招标领导小组集体公开决策,杜绝暗箱操作; . 科学合理原则: 选择合作单位时,在技术方面满足要求的前提下,要以合理低价中标(低于成本除外),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必要条件; . 实事求是原则: 所有投标单位都要经过资质预审及项目考察,对于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坚决不用; . 择优定标原则: 每次招标都应有充分适量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鼓励公平竞争,择优选择具有充分竞争优势的单位中标; . 廉洁奉公原则:与招标工作相关的所有员工都应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变谋求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招投标小组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保密信誉原则:投标资料,评标过程等在定标前,都是公司的重要机密,任何人不得泄露,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的良好信誉和形象; 可追溯原则:项目的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答疑记录、评定标评审表、约谈记录等)须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三、组织结构与职责分工 公司成立招标领导小组,招标领导小组是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对招标、评标、定标起集体决策的作用。 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白秀姝 成员:王福元、张红涛、庄金生、西伟

领导小组职责: 批准招标管理办法及工作程序; 批准合约规划; 确定参加投标的单位及对其资质等级的要求; 审批招标文件、标底、评标办法; 确定合同形式; 确定合同商务条款中的主要原则; 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单位; 决策招标管理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招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标执行小组,招标执行小组是招标工作的办事机构,负责编写(或组织编写)招标文件及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和技术考察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招标执行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白秀姝 成员:王福元、张红涛、庄金生、西伟、其他相关专业人员 招标执行小组办公室设在合同预算部,办公室主任由合约部经理担任。 招标执行小组职责: 1、起草招标管理办法及工作程序报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2、负责与选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和造价咨询单位的日常工作联系; 3、协助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申请登记、招标通告,代表招标人联系、安排外部招标事宜,并办理各政府招标主办机构要求的相关手续; 4、收集投标单位资料,建立相关信息库; 5、组织标前会、招标答疑及现场勘察; 6、协同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标底(如果有); 7、及时向招标领导小组汇报与招标有关的情况; 8、组织开标,根据领导小组的批复,组织与中标单位签定合同。 四、适用范围

工程项目投标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投标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的工程项目投标工作,确保投标工作按正常程序有序的进行,预防投标工作中的风险,根据国家《招投标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管理制度》及内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该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参与的工程项目投标工作(公开招标、议标以及邀标等)。 一、部门职责 工程项目投标工作由市场部牵头组织,技术部、采购部、财务部及综合部进行配合,各部门具体职能如下: 1、市场部 1.1 负责工程项目调查和预测,编制投标计划,组织召开与投标有关的专项会议。 1.2 负责对工程信息的收集、整理、评审、申报、建档、跟踪和反馈等工作。 1.3 负责投标前的信息评审,并将评审意见报送公司总经理。 1.4 负责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商务投标文件、并组织合同评审,提出投标策略(重大或重要项目可由市场部、技术部、采购部、工程部、财务部商议投标策略)供公司领导决策。 1.5 负责办理投标报名等手续。 1.6 负责中标项目的后续合同谈判,资料的收集、整理、传递和归档保存。 2、财务部 2.1 负责办理投标保证金、履约保函,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及与财务相关的资料。

2.2 协助提供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上盖章。 2.3 协助提供公司以往业绩及相关项目证明材料。 3、技术部 3.1负责投标文件内技术标的编写。 3.2负责提供项目预算书。 4、综合部 协助提供投标所需相关人员各项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采购部 负责设备、材料价格比选和市场询价。 二、投标流程 项目前期运作报名资格预审 投标总结 审核 定稿装订 报价 成本核算投标文件初稿 施工组织设计 安排文件编制 购买招标文件 开标 相关资料准备 密封标书 评审

招投标管理制度(草案)

招投标管理制度(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1)办公室负责进行工程承包的招投标工作,招投标工作以国家、行业及企业的相关管理规定为依据; (2)对设计、勘探、建筑安装、建立、物质采购(大宗)等依法进行公开招投标、邀标制度,通过对上述活动进行控制,以确保本公司的工程符合入园企业和法规的要求。 第2条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的招投标活动 第3条项目招投标原则 (1)公开公正原则 (2)标价与成本相结合的原则 (3)工程性质与公司营运能力相结合原则 (4)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 第二章本公司项目招投标的要求与形式 第4条项目招投标工作要求 (1)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合同的质量要求,满足本企业要求 (2)监督、督促、协助委托的招投标代理公司做好相应工作(3)招投标相关资料、文件必须符合规范,分类归档 第5条项目招投标形式 公司招投标方式有公开投标、发包邀约两种,有分外要求的单位工程发包和分项工程发包可采用不定向议标或定向议标。

(1)定向议标的工程发包范围 ①价额在10万元以内的; ②因政策等原因; ③其他分外原因 (2)实行公开招标的项目,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并遵照国家招投标法及本行业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3)实行议标的,由办公室牵头,参照国家及本行业法规和办法开展。 第三章项目招投标程序 第6条提出招标及招标前准备 办公室根据基地建设需求,拟定招标的时间,做好前期准备第7条资格审查 根据招标代理公司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预审及实审 (1)预审: ①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营业执照,异地进赣单位应提出相应的批准文件和资料(复印件) ②近两年的合同的履行情况 (2)其他需要预审的内容 ①以上内容由公司办公室、工程小组、财务等职能部门分别预审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执行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采用不定向议标方式的,承包商不得少于三家。 第8条招标文件的起草 实行公开招标的文件由受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起草,实行议标的招标文件,由办公室起草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起草。

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制度(很实用)

下文是招投标工作的一些范文,各人或公司可以跟据自己公司的实际情况简单的进行一些修改并可利用。希望对你们有些帮助。针对一些公司关手招投标工作时出现的一些错误及不当之处,我对招投标的流程和注意事项作以下一些说明。很实用,本人多年招投标工作的精华。

XXX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部分总则 (3) 第二部分招标范围 (3) 第三部分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能 (4) 第四部分招标申请 (5) 第五部分招标文件 (6) 第六部分招标程序 (8) 第七部分招标纪律 (14) 第八部分其它 (15)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招标管理工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控制经营管理成本,保证质量,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对象为总公司及各分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招标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第二部分招标范围 第四条以下事项必须按照本制度进行招标: 一、《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规定必须以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 二、其他经领导批准需要集中统一采购的物质或服务。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事项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 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三部分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能 第五条公司成立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是公司招标工作的管理机构,小组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或分管领导)、工程部、采购部、审监部、财务部等相关人员以及公司法律顾问等。招标工作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担任,其他成员由组长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任命,审监部负责

内部招招投标管理制度汇编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各项内部招投标工作程序,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北省及市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1.2. 公司范围内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基建工程、生产工程、专项资金工程等)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的招投标活动,适用本制度。 1.3. 以下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1.3.1.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 1.3. 2. 物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 1.3.3. 勘察、设计、监理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的; 1.3.4. 专项资金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和10万元以上的设备大修、科研项目以及其他公司安排需实施的项目; 1.3.5. 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1.3.1. 1.3. 2. 1. 3.3..1.3. 4. 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 以下项目可以议标或不招标: 1.3.6. 公司直接管理或报经公司批准不招标的; 1.3.7. 公司内部专业化服务队伍实施项目; 1.3.8. 国产化、专业化单一厂家实施的项目; 1.3.9. 采用特定专利或专有技术的,或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1.3.10. 承包人、供应商、维修厂家或服务方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1.3.11. 属于抢险援助及其它紧急项目的; 1.3.1 2. 技术含量高,需由社会专业化厂家来完成的。 1.4.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司规定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1.5. 公司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1]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招标工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投资效益和成本管理水平,以合理低价选择合适的中标方,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招标原则 2.1. 客观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必须客观公正,有充分的透明度,所有招标决策应由招标领导小组集体公开决策,杜绝暗箱操作; 2.2. 科学合理原则: 选择合作单位时,在技术方面满足要求的前提下,要以合理低价中标(低于成本除外),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必要条件; 2.3. 实事求是原则: 所有投标单位都要经过资质预审及项目考察,对于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坚决不用; 2.4. 择优定标原则: 每次招标都应有充分适量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鼓励公平竞争,择优选择具有充分竞争优势的单位中标; 2.5. 廉洁奉公原则:与招标工作相关的所有员工都应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变谋求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招投标小组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6 保密信誉原则:投标资料,评标过程等在定标前,都是公司的重要机密,任何人不得泄露,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的良好信誉和形象; 2.7 可追溯原则:项目的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答疑记录、评定标评审表、约谈记录等)须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三、组织结构与职责分工 3.1 公司成立招标领导小组,招标领导小组是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对招标、评标、定标起集体决策的作用。 3.2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白秀姝

成员:王福元、张红涛、庄金生、西伟 3.3领导小组职责: 3.3.1批准招标管理办法及工作程序; 3.3.2批准合约规划; 3.3.3确定参加投标的单位及对其资质等级的要求; 3.3.4审批招标文件、标底、评标办法; 3.3.5确定合同形式; 3.3.6确定合同商务条款中的主要原则; 3.3.7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单位; 3.3.8决策招标管理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3.4招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标执行小组,招标执行小组是招标工作的办事机构,负责编写(或组织编写)招标文件及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和技术考察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3.4.1招标执行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白秀姝 成员:王福元、张红涛、庄金生、西伟、其他相关专业人员 招标执行小组办公室设在合同预算部,办公室主任由合约部经理担任。 3.5招标执行小组职责: 1、起草招标管理办法及工作程序报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2、负责与选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和造价咨询单位的日常工作联系; 3、协助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申请登记、招标通告,代表招标人联系、安排外部招标事宜,并办理各政府招标主办机构要求的相关手续; 4、收集投标单位资料,建立相关信息库; 5、组织标前会、招标答疑及现场勘察; 6、协同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标底(如果有); 7、及时向招标领导小组汇报与招标有关的情况; 8、组织开标,根据领导小组的批复,组织与中标单位签定合同。

《工程招标管理制度》

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置业公司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保障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置业公司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等招标事宜。 三、招标组织机构及领导小组确定: 1、建立以公司总裁为组长,以总经理为副组长的招标管理领导小组。 2、招标管理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置业公司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的招投标活动。主要职责如下: (1)审定招标计划,包括招标内容、范围、方式、程序、进度及上述内容的调整 (2)核准招标文件和审定投标单位 (3)按招标内容及规模确定各环节主办和协办部门或人员及核定招标活动费用计划(4)确定投标文件中各类标书开标的时间和参与人员 (5)确定候选中标单位,拟定或批准商务谈判计划及技术、管理、服务等相应细则(6)主持重大招标项目商务和技术谈判及确定组成人员 (7)根据相关部门意见及综合实际情况审定中标单位及合同文件,并报董事会批准(8)制定招标管理制度奖惩条例 3、招标管理各项具体工作由采购部、合约部、工程部、财务部、行政部等部门实施,本项工作负责部门是采购部,主办统筹部门是合约部、工程部,协办部门是财务部、行政部。 四、招标范围及规模 1、由公司开发建设项目中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或材料及设备采购招标应采用招标竞价方式,进行招标时投标人不少于5家。施工价款较小的情况下,可采用三家议价的简单方式进行确定。结果报总经理审核后,呈总裁批准。 2、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经公司总经理审核,报公司总裁批准后可直接发包。 五、确定招标方式 工程项目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根据具体的招标内容和规模,采用何种方式由招标领导小组确定。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强化市场运作,加强和规范公司的经营管理与监督,提 高资金使用率与投资效益,杜绝招投标过程中的违规现象,通过平等竞争,实现招投标活动的公平交易,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属公司的大宗原辅材料、燃料等物资的采购招投标,设备、 配(备)件、工具工装的采购招投标,废旧物资处理招投标,公司基础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均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招投标机构 第三条为使招投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地进行,更好 地维护公司利益,成立招投标小组。小组成员由经营规划、财务审计、质量检验、技改、供应、党委工作部等部门负责人、使用或承办部门各一人组成。公司分管副总经理任组长。 第四条职责 1、招投标小组职责 (1)负责策划招标、评标活动,按项目标底评议中标单位; (2)负责发布招标公告; (3)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作出评价。必要时 可向投标人进行质疑,招投标小组有权决定完全或部分废标;全部投标方

(供应商、工程承揽方)报价高于预算时,处理物资全部投标方低于标底价时,小组有权决定全部废标或要求投标人重新报价; (4)负责主持评标会议(由组长主持); (5)负责验收入库物资、设备、配(备)件、工具工装。 2、物资采购及使用部门、基建施工、技改部门职责 (1)负责对招标的物资、设备、配(备)件、工具工装、工程用料造 价等进行市场调查; (2)负责对投标单位有关资料进行收集; (3)参加有关的评标活动。 第三章招投标范围 第五条公司原辅材料、燃料采购、设备配(备)、工具采购件、待处 理废旧物资、基础建设工程项目均由公司统一归口进行招投标。 第六条未列入本制度一般招标范围内的,经招投标小组研究决定的 须采用招投标方式的临时性采购或其他项目。 第四章招投标程序 第七条招标 1、公司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工装、待处理废旧物资、基建项目, 由招投标小组决定标底品目表、标底技术参数和主要要求,由使用部门、经办部门提出理由、标底品目表、标底技术参数、主要(品牌、产地、型号)要求报送招投标小组审核批准后招标。

工程招标管理制度

工程招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工程招标管理,维护招标单位的权益,在保证项目质量、工期等要求的前提下,以合理低价选择最满意的投标单位,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各项目子公司。 三、职责 1、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部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指导、解释、监督检查。 2、集团公司进行招标工作的经办人员、审批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四、方法与过程控制 (一)总则 1、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各房地产项目子公司的工程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委托的招标,其中金额(工程造价)在30 万元以上(含)的工程施工项目和所有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必须实行招标选择合作单位。工程招标应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但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有三家以上的投标单位参与竞标。 但下列情况除外: (1)金额(工程造价)在30万元以下的工程可按照货比三家、合理低价的原则,经填报《承包商考察结果审批表》,报项目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确定承包单位; (2)某些已经过集团公司审批确定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的工程。 2、工程招标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招标原则:凡是符合招标条件的工程项目都要以招标方式确定承包单位; (2)整体招标原则:禁止将项目肢解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3)事前预算原则:施工类工程在招标前,应先根据施工图预算编制标底;不提倡在无标底的情况下,进行费率招标。 (4)资质审查原则:所有投标单位都要经过严格的资质预审,符合项目要求的投标单位才有资格参加项目投标。 (5)合理低价中标原则:选择的中标单位应是在满足招标综合要求的前提下,报价较低且合理。

(6)透明公正原则:整个招标过程务必有充分的透明度,各部门间积极配合、全面沟通、信息共享、杜绝暗箱操作。 (7)保密原则:要做好标底、投标文件、评标、定标等内容的保密工作,以防影响招标的公正与效果。 3、招标管理机构 (1)集团公司设立招标委员会,招标委员会是集团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原则上,100 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工程招标委员会成员由:总裁、(副)总工、招标采购部(副)主任、财务中心(副)主任、项目子公司(副)总经理、工程部经理组成;100万元以下的工程招标委员会成员:项目公司(副)总经理、工程部经理、办公室主任、招标采购部采购员、财务中心造价师、总工办工程师组成。100万元以上(含100 万元)的工程招标委员会主任由总裁(可作授权)担任,100万元以下的工程招标委员会主任由项目(副)总经理担任(可作授权);招标委员会对定标起集体决策的作用。 (2)项目公司工程部会同总工办提出详细的招标要求(如承包单位、材料设备的进场计划和技术要求),项目公司(副)总经理及工程部经理全过程参与招标工作(主要是会审工作),并督查招标工作的进展。 (3)项目公司工程部负责工程招标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工作,是工程招标工作的承办部门;集团招标采购部负责材料设备招标采购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工作,是材料设备招标工作的承办部门。 (二)合格承包商数据库 1、合格承包商是经各相关部门推荐,并经招标委员会审查合格的工程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单位,招标采购部主持合格承包商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建立合格承包商数据库,所有项目的招标都须从合格承包商数据库中选择投标单位。 2、合格承包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证照齐全、守法经营、管理规范; (2)技术力量和资金实力雄厚,在本行业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3)重合同、守信用,信誉良好; (4)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5)近三年与集团公司及其项目子公司无诉讼。 3、对未列入合格承包商数据库中的投标单位,应由招标委员会组织考察,考察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且分属不同部门),考察结束后填写《承包商考察结果审批表》,经公司招标

招标代理公司企业管理制度

企业管理制度 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十堰分公司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日 目录

第一章管理大纲 (2) 第二章员工守则 (3) 第三章行政管理 (3) 第一节文件收发规定 (3) 第二节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4) 第三节合同、证件和招标投标文件的管理 (4) 第四章人事管理 (5) 第一节总则 (5) 第二节员工的聘雇用 (5) 第三节工资、待遇 (5) 第四节辞职、辞退、开除 (6) 第五节考勤 (6) 第六节岗位职责 (7) 第五节财务管理 (8) 第一节总则 (8) 第二节财务人员 (8) 第三节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9) 第六章业务质量管理 (10) 第一节总则 (10) 第二节业务信息管理 (10) 第三节项目经理制度 (11) 第四节三级复核制度 (11) 第七章保密工作 (11) 第八章企业印章管理制度 (12) 第九章附则 (12) 第一章管理大纲 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经律。 第三条公司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公司禁止任何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行为。 第五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 发展。

第六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条公司尊重专业人才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一条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二条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三条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四条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员工守则 第十五条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遵守国家法律。 第十六条努力学习,精通业务,积极进取,勇于开拓。 第十七条忠于职守,保守秘密,团结互助,节俭办公。 第三章行政管理 第一节文件收发规定 第一八条公司文件由总经理签发,并确定发布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第一九条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内容编号后,送文印室打印。文件由文印室负责校对,并送拟稿人核稿人审查合格后,方能复印、盖章。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档案

招投标管理制度及流程

招投标管理制度及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传统的建筑、交通行业的招标,分设计阶段招标和施工阶段招标,而信息系统工程的招标通常只进行一次,承建单位中标后,其任务应包括方案设计、网络施工、系统集成及应用软件的开发,有关设备及软件的选购也应包括在招标范围内。 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

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3)有符合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单位招标投标管理制度

单位招标投标管理 制度 1 2020年5月29日

杭州市审计局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协审 单位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提高审计机关工作效率,保证国家建设项目组织审计过程公开、公正、公平,根据<杭州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审计局开展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时采用招投标方式选择社会中介机构协助审计所进行的行为。 第三条杭州市审计局成立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协审单位招投标管理委员会,负责领导管理由市局本级审计的国家建设项目,采用招投标形式选择社会中介机构协助审计的实施。招投标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市局局领导组成。 招投标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承担市局国家建设项目审计任务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主要承担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招投标管理相关政策的拟定和招投标工作的具体实施。主要包括招标告知书、招标文件的制定,开标工作,投标评审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定标、中标通知工作、相关委托协议书的签订等。 第四条杭州市审计局建立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协审单位投标评审专家库,有关专家由各层面组成,其资格由招投标管理委员会确定。 进行协审单位招投标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投标评审专家组,由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在投标评审

文档仅供参考 会议召开之前邀请和召集。评审专家组负责公开唱标后的投标书进行评审,确定中标方或相关资质的优劣顺序。 杭州市审计局监察室负责对招投标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法制处负责为招投标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第五条组织(委托)审计招投标将采取”年度协审单位招投标”方式。 ”年度协审单位招投标”,是指全年度承接国家建设项目委托审计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凡符合条件均可前来投标的方式。中标后其协审单位资格二年内有效。 第六条”年度协审单位招投标”的操作程序如下: 1.采用公开招标,在杭州政府审计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 2.招投标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编制委托审计项目招标文件,包括招标邀请函、投标书范本; 3.接收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的投标书; 4.组建评审专家组; 5.组织开标、评标、定标。评标采用打分法,即由评审专家按规定的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打分,评标内容包括:人员安排、投标单位基本情况、审计费用、审计质量保证措施、现场考察情况。确定入围的社会中介机构及其排名(按评分的结果从高到低排列); 6.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7.按排名先后、项目情况及各单位专业特长的分派原则进 3 2020年5月29日

招标管理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股份有限公司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项目的招标行为,提高招标工作效率和质量,保证公平竞争,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保障公司权益,防范腐败,促进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及相关法规政策,结合**********************股份有限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按照统一管理、集中控制、规范运作、有效监督的原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有的招标活动必须遵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司的招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的招标实行“推荐、评标、定标、监督四职分离”原则,推荐或筛选投标供应商的人员、评标人员、确定中标的人员、监督人员职责相互分离。 第五条 ****公司招标活动必须接受公司监事会、纪委的监督。 第二章 招标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公司采购管理部是招标归口管理及日常事务执行机构。采购管理部在采购招标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招标的具体工作。其职责为: (一)拟订、完善公司招标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招标、评标细则; (二)向招标领导小组上报招标计划和邀请供应商名单; (三)拟订招标方案,组织并提交招标文件,筹备招标会议; (四)组织开标会并负责记录; (五)为评标会议服务,对发标及中标结果予以校核,确认后发布公告和通知; (七)负责招标文件档案管理; (八)监督和检查下属各单位招标、评标规定执行情况,负责处理不按公司制度进行招标的行为; 第七条 ****公司成立招标监督组,由法律审计部和监察室组成,对公司招标活动进行监督。 第三章 适用范围 第八条 本办法所称的招标是泛指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谈判以及续标采购、协议供货在内的供应商选择方式: (一)公开招标是指公司或者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发布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 (二)邀请招标是指公司或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以投标邀请书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标管理工作,维护招标单位的权益,控制项目成本,保证项 目质量,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对象为相关各部门。 第二节招标范围 第三条以下事项必须按照本规定进行招标: 一、对外一次性采购同品种固定资产总金额在人民币两万元(含两万元)以上 的; 二、对外设计、咨询、监理总金额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的;公司对 外发包工程和公司指定分包工程在人民币二十万元以上(含二十万元)的; 三、对外一次性采购同品种工程材料设备(含控制的重要工程材料设备) 总金 额在人民币三万元(含三万元)以上的; 四、对外委托广告制作、广告装潢等总金额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 的。 第四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以上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事项化整为零或者以 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对未达到以上标准不须招标的事项,按公司的相关制度和程序执行。 第三节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应设立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是招标工作的执行机构,单位一把手任组长,一名以上副职任副组长,两名以上业务人员任成员,明确责任权限。 第七条职能划分 一、招标项目申?请部门及经办部门

招标项目申请部门经办部门协办部门监察部门固定资产的采购行政部行政 部财务部监察部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采购中心采购中心工程部、预算 部、财务部监察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发包或委托工程部工程部 采购中心、预算部、财务部监察部广告制作、装潢的委托营销部营销部行政部、财务部监察部 二、经办部门的主要职能:制作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投标单位资质预 审,建立合格投标单位数据库,编制、修订招标文件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评技 术标,控制整 个招标工作进度,负责组织安排全过程的招标小组的会务; 三、律师的主要职能:审批制作的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参与答疑、开 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负责建立招标管理档案,招标计划的跟 进、招标过程的纪录、招标过程资料的编号归档、各类合同的存档保管。 四、协办部门的主要职能: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 订,协助经办部门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五、监察部的主要职能:投标单位资质的最终审核,投标单位的考察,招标文 件的发放、投标文件的接收,施工图纸的发放及收回,开标过程的全程监督及议标、议价的全程参与,定标结果的程序监察。 第四节招标计划 第八条招标申请部门应提前30日提交招标申请书。招标申请书的形成程序为: 一、申请部门根据工作开展需要,应提前30日提交招标申请书,招标申请书 应包括以下内容: 固定资产的采购:月招标计划书中应载明当月需采购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 数量、质量要求、到货时间、本部门具体跟进人员等。

公司招标管理制度

公司招标管理制度 1 2020年4月19日

安瑞科(蚌埠)压缩机有限公司 招标管理办法 1总则 1.1目的:为规范公司的采购行为,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管理和监督,理顺采购流程,实现对采购活动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保证公司利益,充分发挥竞争机制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适用于采取询价、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的配套件采购、设备采购、工程建设、废品出售、物流运输等活动。公司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的招标活动参照本制度执行。 1.3释义 1.3.1采购:是指为了维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日常办公活动以确定的规范的方式和程序购买生产经营类、日常办公类物资的行为。1.3.2招标: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 1.3.3投标:是指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写投标文件,按招标条件编制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限定的时间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并按照规定程序参加招标竞争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 2 2020年4月19日

1.3.4开标:是指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在投标单位出席的情况下,当众公开拆开标函宣布投标单位的名称、标价(包括在开标前修改的标价)、工期、主要施工方案、质量承包工程的范围,以及协作服务条件等的过程。 1.3.5评标:是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1.3.6议标:议标不是一种法定招标方式。实质上即为谈判性采购,是采购人和被采购人之间经过一对一谈判而最终达到采购目的的一种采购方式,不具有公开性和竞争性。但采用议标方式目标明确,省时省力,比较灵活。 1.3.7公开招标:是招标人经过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投标。 1.3.8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 1.3.9自主招标: 是指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自主进行招标及商务谈判。 1.3.10外聘招标:是指公司聘用招标公司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招标。 1.4招标行为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2招标要求 3 2020年4月19日

招投标管理制度

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06号)、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本部组织的所有建设工程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适用于在公司本部范围内实施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市政工程、修缮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对公开招标项目,项目管理公司应负责选择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府采购办认可的业务能力强、信誉好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投标。城投公司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招标 第五条下列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万元,以下同)的; (二)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类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第六条下列建设工程可采用议标方式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内(不含50 万元,以下同)的; (二)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本条(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也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第七条建设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市政府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按批准的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一)因市政府下达的工期目标要求紧迫,公开招标无法实现工程工期目标; (二)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项目管理公司负责办理招标项目的申报、项目报建、招标条件备案等相关手续。 第九条议标的工程,应当向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具备资质的法人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单位名单由项目管理公司提出,报城投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定。 议标的工程由项目管理公司编制招标文件,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定。 第十条公开招标工程,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项目管理公司审核后,报城投公司分管领导审查,总经理审定。

(完整版)万科招投标管理制度

工程部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招投标工作管理细则 二、集团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三、集团房地产开发用地投标、竞拍管理办法 四、施工总包单位竞标考察管理制度 五、施工总包单位招投标管理制度 六、监理单位考察、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招投标工作管理细则 1、目的 确保廉洁高效地选择到质优价廉的队伍及厂家的产品。 2、范围 单项造价超过50万元以上的服务项目、单项造价超过100万元以上的设备采购以及单项造价超过2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请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 3、程序及职责 按照每单项的类型及需招标的范围,任何工程、服务、设备材料的选择均需在合同申报前半个月将操作具体计划及招标项目规模及情况上报给部门领导,经部门领导批示同意后报分管领导审批,认可后实施,以避免正

式申报时考虑不周又无时间调整的被动局面。对不需要做招投标的应向部门领导提前半个月申请特殊处理,并详细说明理由。 (1)队伍及厂家的入围资格界定办法: 主办工程师首先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了解本行业全面情况,并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所作的行业评比结果,经统计分析整理出各材料及队伍的入围资格等,经工程部或配套部讨论后报公司。 建材要根据检测报告内的数据,由厂家承诺其产品所达到的数值。(2)招投标过程: 主办工程师根据公司批准的入围资格要求及设计销售对材料性能品质的要求,推荐不少于三家入选单位参加招投标。 在招标时必须请各竞标单位同时到场,参加有设计、主办部门及预算各一人以上人员组织的招标会(必要时领导参加)。并严格查验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及进沪许可证等。主体土建工程还需要查验核定承接任务单。 投标时要求各竞标单位于标书规定日期内密封标底送达预算部,非密封及过期者为弃权。 开标时必须有设计、主办部门及预算各一人以上参加,对各竞标单位

招投标管理制度办法及实施细则

招投标管理制度办法及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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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1、为规范公司的招标活动,加强公司对招标工作的管理,确保合理的工 程投资,保证开发项目的质量、工期等要求的前提下,以合理降低开发成本选择最满意的投标单位,提高企业的投资效益,维护招标单位的权益。 根据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开发项目的施工、材料设备、监理等的招标活动。 3、招标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和 地方现行法律、法规,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社会信誉和合理低价等因素选择。 4、公司相关部门或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 其它方式规避招标,严禁将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供方或将项目肢解分包。 第二章职责、权限及工作程序 1、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是公司招标活动的领导机构,对总经理负责,行使 以下主要职责:A、确定招标方式。B、审定招标计划和招标文件。C、确定单价合同、总价合同或其它合同形式。D、确定投标单位。E、确定评标专家组人数及其成员(法规另有规定除外)。F、评定中标单位。 2、工程部及综合部是各项业务招标工作的主办部门。主要职责或招标工 作程序如下:A、协助代理机构发招标邀请或公告。B、资格预审。C、协

助并审核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D、协助并审核编制标底或工程量清单。 E、协助代理机构组织标前会、答疑及现场勘察。 F、协助代理机构组织开标、评标、决标。H、办理有关中标手续。L、招标备案。

公司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

山鼎发[2009] 4号 ***项目 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各类招投标工作,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范围内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基建工程、生产工程、专项资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专项资金其他项目、各类物资(包括办公用品、微机耗材)采购的招投标活动,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以下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的; 2、物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的; 4、专项资金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和10万元以上的设备大修、科研项目以及公司安排需实施的项目; 5、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1、2、3、4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 以下项目可以不招标:

1、公司直接管理或报经公司批准不招标的; 2、公司自营工程; 3、公司自制产品、自修项目; 4、公司内部专业化服务队伍实施项目; 5、国产化、专业化单一厂家实施的项目。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司规定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公司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负责对所有招投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并依据国家、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规定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招标项目必须履行立项审批手续,经公司批准,并落实相应资金。 第八条招标以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方式进行。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邀请招标,应当向三家以上具有相应能力和资信的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书面邀请书。 第九条招标公告和招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内容、数量、实施地点、工期、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时间、收取的费用和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等内容。 第十条符合本制度第三条第一项之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可以进行邀请招标、议标或不招标: 1、采用特定专利或专有技术的,或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2、承包人、供应商、维修厂家或服务方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3、属于抢险援助及其它紧急项目的; 4、技术含量高,需由社会专业化厂家来完成的。 第十一条公司成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在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招投标管理工作,组织制订招投标制度,掌握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负责对各招投标业务组织单位进行监督、考评。 根据项目资金渠道和业务性质划分,招投标业务分别由下列职能部门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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