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措费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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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措费使用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长河坝、黄金坪水电工程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

(2010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善作业条件,减少施工伤亡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合同约定以及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长河坝、黄金坪水电工程各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安全生产费用(即安全施工措施费)结算及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是指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购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等所需的费用。

第四条安全生产费用严格实行“计量支付”制度,坚持“实报实销”的原则,凡未实施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则不予以支付。

第二章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取

第五条按照《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规定,在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

以不低于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计取安全生产费用(即安全施工措施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费不列入竞争性报价,不调减、

不挪用。

第三章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第六条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规定,在以下范围内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检测、探测设备、设施支出;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安全生产费使用应涵盖项目详见附件1。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

第八条超出合同安全生产费用部分,根据工程安全需要,确需增加的安全措施、项目,由设计、监理或施工单位申请、监理单位审核、四川大唐国际甘孜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孜水电公司)批准后实施,其费用由甘孜水电公司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费用核算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

第十条施工单位进场后14 天内,应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及合同约定,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总计划报监理单位审查,甘孜水电公司审批,具体格式按照“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审批表”填报(详见附件3)。

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总计划时,可根据安全工作特点,在总额范围内对各项费用构成进行调剂。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发生的附件1中的安全措施项目及业主、监理同意实施的其他安全措施项目在实施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及时以“安全投入工程量现场确认单”(详见附件2)的形式予以签认,此确认单作为安全生产费用结算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应建立台帐,详细记录每笔费用投入方向,开展安全工作具体内容、数量、单价及相关签收手续等,以备地方有关职能部门、甘孜水电公司及监理单位检查。

第十三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负总责,经甘孜水电公司同意分包的分包单位对所分包工程的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负责。总承包单位应当定期检查评价分包

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等高

危作业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所

需保险费用,以及水保环保、施工排水、道路维护、场地清洁、材料堆放、劳保用品、安全人员工资、设备应自带的安全

装置等属于非安全生产费用项目,从管理费及相关专项费用中

计量支付。

第四章安全生产费用的支付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费用原则上每季度支付一次,也可根据施工进展情况,按照节点目标分阶段支付。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费用首次支付为预付款方式,其余安全生产费用的支付按每季度工程项目实际发生的安全生产措施计量费用,在每季度末工程进度款结算时,承包人安监部门把“安全生产费用季度使用审查表”(详见附件4)报监理单位安监部门,经监理单位严格审查项目、单价和工程量后,报业主安环部审批,在进度付款中进行支付。但总的安全生产措施费不超安全生产费合同总额(业主、设计、监理单位指定发生的费用除外)。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费用季度使用审查表”必须附具“安全投入工程量现场确认单”、充足的计量支付依据和材料,如为采购物品需附具购货发票复印件、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专项安全施

工方案专家评定记录、为制作安装项目需附具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的工程量签证单和单价分析表等。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每次申请安全生产费用支付时,按照“安全生产费用支付申请表”(详见附件5)填报,经项目经理签字盖章后报监理单位审核。

监理单位应当对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和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进

行认真审核。审核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

施工单位立即整改。经审核符合要求或整改合格的,总监方可

签署“安全生产费用支付申请表”,并提请甘孜水电公司审批

支付。经批准的“安全生产费用支付申请表”作为安全生产费

用支付的主要依据。

第十九条安全生产费首次预支付可与工程预付款同时办理,承包人需同时详细编制安全生产费首次使用计划报监理单

位安监部门审查,支付的标准为安全生产费用合同总额的10%。主要用于各种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

安全带、安全绳、防尘、防毒口罩等)支出,特种(专项)作

业安全技能培训支出,购置编印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

料支出,各种消防设备和器材支出等。

第二十条安全生产首次预支付费用的扣除:根据承包人首次使用计划中列支的项目,由监理单位在下一次安全生产费用

支付时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第二十一条各施工单位在每年12月10日前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产费”使用计划,在每季末10日之前提出下季度使用计划,上报监理单位核准。

“安全生产费”使用计划必须对照附表所列的支出范围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需要逐项列出支出项目和所需费用,支出的项目要具体、可行,费用要合理。

第二十二条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给业主同意分包的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应当与分包单位

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由分包单位实施的安全措施及分包工程安全

生产费用。

第二十三条由于不可抗力或其它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合同中止时,安全生产费用按其实际发生费用(或实际完成工程量

占合同工程量比例)进行核算,已支付的超出实际完成工程量

的安全生产费用,在最后一次的工程进度款支付时扣除。

第五章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参建各方接受地方政府安监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必须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设施购置建设费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安全教育培训、现场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治、劳动防护用品等各项安全费用。

第二十六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落实情况实施监理。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

未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权要求其改正,并按照《长河坝、

黄金坪水电工程违约违规扣款细则(修订)》给予处理;施工

单位拒不改正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甘孜水电公司报告,必

要时依法责令其暂停施工。

第二十七条对于不用或滥用安全生产费用,未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或管理混乱的施工单位,按照长河坝、黄金坪水电站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给予1000—10000 元/次违约处理;对安全生产费用管理问题整改不力或屡教不改的单位,将给予5000—50000 元/次违约处理。

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未将安全生产费用正确投入到安全工作中,或安全生产费用不足时,未按照本办法第七条之规定及时列支、投入;对施工单位挪用“安全生产费”的部分,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限期补齐,并对施工单位进行违约处理。若施工单位拒绝整改、或敷衍应付,甘孜水电公司和监理单位可安排其它单位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进行完善,由此引起的费用由相关责任单位承担。

第二十九条各单位职能部门管理界面划分:工程项目安监部门是安全生产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计划审批、工程量签认和支付审批,负责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检查等;计划合同部门负责单价及新增项次的审核;工程部门在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划审批和计量支付过程中进行会签。

第三十条凡重大变更和特殊的安全生产费用项目则专题研究解决,首先由施工单位或相关单位提出专题报告,由工程技术部门组织计划合同、安全环保等相关部门察看现场,并按照程序审查方案、工程量和费用,在项目实施完成后进行专项验收。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甘孜水电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甘孜水电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2009年发布的“长河坝、黄金坪水电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试行)”同时

废止。

附件1:安全生产费支出范围表

附件2:安全投入工程量现场确认单

附件3: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审批表

附件4:安全生产费用季度使用审查表

附件5:安全生产费用支付申请表

附件1:

安全生产费支出范围表

附件2:

四川大渡河长河坝(黄金坪)水电站

安全投入工程量现场确认单

计量编号:

说明:本表仅对施工单位已完成质量合格工程量的确认,工程计量按合同条款执行。

附件3: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审批表

工程名称:合同号:制表日期: 年月日

制表:项目经理:安全监理:总监:业主(安监专责):分管副总经理:

附件4:安全生产费用季度使用审查表

工程名称:合同号:制表日期:年月日

填表说明:施工单位在提交本审查表时,请附具“安全投入工程量现场确认单”等当期所完成的安全生产措施项目清单,及必要的证明文件。该部分内容由安全监理审核。

附件5:安全生产费用支付申请表(第期)

工程名称:合同号:本表编号:截止日期:年月日

制表:项目经理:安全监理:总监:业主(安监专责):分管副总经理:填表说明:承包人在申请支付时,总监应同时对承包人合同工程量或施工进度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填列审核支付额,报甘孜水电公司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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