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学生资助政策

2015年学生资助政策
2015年学生资助政策

2015最新国家资助政策体系简介

一、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

4.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5.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每年补偿或代偿总额的1/3,分3年补偿代偿完毕.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6.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偿代偿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金额按照实际收取学费确定,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7.师范生免费教育.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地方师范院校师范生资助由各地自行实施.享受师范生免费教育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但不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8.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

退役士兵,给予教育资助.内容包括:一是学费资助;二是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三是其他奖助学金资助.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9.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从2012年起,对中西部地区启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用于解决学生家庭至录取学校间的路费及入校后短期生活费,省(区、市)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1000元.

10.勤工助学.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为学生提供校外勤工助学机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1.校内资助.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资金等,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减免学费等.

12.绿色通道.全日制普通高校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二)研究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多种方式并举.

1.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研究生.每年奖励4.5万名,其中硕士生3.5万名、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1万名、每生每年3万元.

2.学业奖学金.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而设立的奖学金.中央高校根据研究生收费标准、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和评定办法(可分档设定奖励标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不得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地方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政策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的基本生活支出.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

4."三助"岗位津贴.高等学校利用教育拨款、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原则上,助研津贴主要通过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及科研间接费列支,助教津贴和助管津贴所需资金由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三助"津贴标准由高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当地物价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

5.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条件、程序及其他有关规定,与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助学贷款基本相同.原则上,研究生助学贷款以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为主,每学年贷款金额不超过12000元.

6.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应届毕业研究生赴基层就业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条件、程序及相关规定,与本专科毕业生基本相同.研究生补偿代偿金额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

7.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研究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条件、程序及相关规定,与本专科生基

本相同.研究生补偿代偿或学费减免金额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

8.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普通高等学校并纳入全国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教育资助.资助内容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学费资助标准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二、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建立起以国家免学费、国家助学金为主,学校和社会资助及顶岗实习等为补充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1.免学费

国家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其他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相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学费标准高出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低于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的,按照民办学校实际学费标准予以补助.

2.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生均每年2000元.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区域确定,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地方出台的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和助学金政策,范围大于或相关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可按照本地的办法继续实施.

3.顶岗实习

安排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4.奖学金

地方政府、相关行业、企业安排专项资金设立中职学生奖学金.

5.学校免学费等

中等职业学校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国家免学费政策之外的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奖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6.其他资助

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资助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1.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分档确定.

2.学校资助.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3.社会资助.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四、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

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农村学生免费配发汉语字典,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1.免学杂费.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2.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农村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农村学生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地方课程免费教科书及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国家免费教科书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国家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配发汉语字典.

3.寄宿生生活补助.用于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天4元、初中生5元(寄宿生全年在校时间按250天计算).

4.营养改善计划.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实施农村(不含县城)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学生全年在校时间按200天计算),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同时,支持地方试点,中央财政给予适当奖补.

五、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的原则,各地建立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

1.政府资助.地方政府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中央财政根据地方出台的资助政策、经费投入及实施效果等因素,予以奖补.

2.幼儿园资助.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具体比例由各地自行确定.

3.社会资助.各地建立和完善相关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捐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2017年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2017年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促进教育公平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近些年中央有关部门密集出台相关资助政策措施,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在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实行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3.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一等助学金4000元,二等助学金20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5.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

扶贫资助政策宣传课

扶贫资助政策宣传课教案 二六班 主题:宣传扶贫资助政策 目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学生宣讲政策,让学生及时了解国家政策过程: 为进一步提高扶贫资助政策知晓率,实施精准资助,今天开展“扶贫资助政策”宣讲课。 一、扶贫资助政策的内容 国家提出的扶贫资助政策涉及面比较广,政策也比较多,今天老师重点宣讲和你们密切相关的内容,教育扶贫资助政策。 1、扶贫资助的对象 xx县列为精准扶贫对象家庭中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及我县境内在校就读的高中生(含职高)、初中生、小学生、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儿童为教育精准扶贫对象。简答的说就是你家有乡里发的扶贫明白卡,并且上面有你的名字。才能享受资助。那么资助的标准是什么呢?2、资助标准:一是全日制在校贫困大学生。学费:生活费:全日制在校贫困大学本、专科生基本生活费,每年计发10个月,每半年打卡发放一次。二是县内职高在校贫困寄宿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即对我县职高在校贫困寄宿学生,按x元/人·年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三是县内普高在校贫困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即对县内普通高中阶段在校贫困学生,按x元/人·年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四是县内义教阶段学校贫困寄宿学生:对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贫

困寄宿制学生,除享受国家相关补助政策外,再给予x元/人·年的生活补助。五是县内学前教育阶段贫困儿童:享受国家“三儿”(孤儿、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政策,即对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贫困儿童,按1000元/人·年的标准给予保教费资助,保教费每月不足100元的按实资助。六是县特教中心贫困残疾学生:对特殊学校(特教中心)就读的贫困残疾学生,除享受教育部门的相关补助政策外,县上再给予160元/人·月的生活补助,每年计发10个月,每月发放一次。 3、学校的帮扶措施 学校严格按照上级的指示进行扶贫。除此之外。学校还对特别贫困的学生送棉被一套,送去学校的温暖和关心。学校老师自发的向特别贫困学生进行衣物,书籍,食物等方面的捐助。 二、扶贫的意义 扶贫资助政策不仅成为指导我国扶贫工作的重要方针,为我国扶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能够取得成功奠定了思想基础,而且提升了关于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思想认识,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又一个重要的最新成果,具有深远的实践意义和广泛的理论意义。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总结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 为加大对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和在校内得到充分宣传,深入人心,确保国家对大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得到更好的贯彻和落实,进一步维护教育的公正、公平,顺利推进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开展了一系列的资助活动宣传,真正让交通学院的每一个学子都能了解和认识国家对贫困大学生一系列的资助宣传政策,以及促使我院的学子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真正的以自己的行动来报效祖国,回报社会的关怀。以下是我院在开展本次活动相关总结: 一、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制定学院的相关资助宣传工作安排 本次活动主要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为指导,配合学校今年的中心工作,以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大学生诚信、感恩教育为中心,引导全体师生深入学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困难、自强自立、努力成才。学院分团委在接到学校的相关资助宣传文件精神之后,认真研究,制定学院资助宣传月的活动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学生干部和学生进行系统的培训,部署我院资助宣传各项工作安排,制定了针对“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方案,统一部署工作安排;各个辅导员、学生干部分工开展,在所在专业班级中召开主题教育系列的宣传方案,认真学习和宣传相关资助宣传内容,让学生深入了解,确保国家对大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得到更好的贯彻和落实,让资助政策深入到我院的每一个师生心中。 二、层层落实,升华主题教育 学院各个辅导员、学生干部在系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和学院的工作安排以后,认真对待此次资助宣传活动,让资助政策在学生心中真正生根发芽,让学生真正感受到国家资助政策的温暖之手。 为了让更多的学生了解国家资助政策,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召开了资助政策宣传会议,以此来达到广泛宣传的目的。首先学院各个班级在本班开展班会,使同学们了解学生资助工作,然后各班上报家庭贫困生申请表,同时在网上系统申请贫困生资助,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得到了我院相关领导的赞赏。 三、活动的成果

高校学生资助体系政策

高校学生资助体系政策评估 【摘要】高等学校实施的“奖贷助补减”学生资助政策,对于解决我国高校贫困学生的就学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分析新资助政策体系产生的效果评价标准入手,对新资助政策体系的政策效果进行了政治、经济、文化等多维评价,以资助实践的经验为依据,分析了新资助政策体系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负面效果,并提出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建议。 【关键词】高校学生资助体系效果评价 一、资助体系构成概述 自上世纪五十年代以来,我国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在借鉴国外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大致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即免费加人民助学金阶段(50年代至1983年);人民助学金与人民奖学金阶段(1983至1986年);奖学金与学生贷款并存阶段(1986年至1994年);“奖、贷、助、补、减”资助体系及国家助学贷款与国家奖学金的试行(1994年至今)。近几年,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密切配合,先后制订出台了一系列资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与措施,保证了绝大多数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了学业,同时也对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07年下半年,针对推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和教育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国家助学贷款的政策、操作机制、风险防范等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1、政府、学校和社会各界设立各种形式的奖学金。即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设立,每年奖励5万名特别优秀的在校学生,奖励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5000元提高到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奖励资助

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每人5000元,每年奖励51万人,约占在校生总数的3%。 2、国家或金融机构向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的贷款,贷款对象为高等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现行政策规定,学生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贷款数额。在国家助学贷款中创造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 3、设立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是给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资助,对于解决特困学生的生活问题发挥很大的作用,能够使生存有困难的学生摆脱经济压力安心求学。国家助学金目前金额从1000元到3000元不等。 4、国家、地方政府、高校每年都拿出一定的资金作为专款,补助困难的学生。补助分不同种类和形式,主要包括定期补助、特困补助、临时补助、伙食补助等。这种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改善学生的生活,减少学生的经济压力和生活压力,解决学生突发的重大家庭或个人遇到的困难。 5、减免学费。减免学费制度是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一项重要措施,主要针对普通高校中部分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尤其是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其中,对于在校月收入(包括各种奖学金和各种补贴)已低于学校所在地居民的平均最低生活水准线,学习和生活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学生免收全部学费,对其他一般困难的学生可适当减收部分学费。 二、评价标准分析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2015) 来源: 作者: 编辑:办公室日期:2015-11-04 点击率:595 [我要打印][关闭]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促进教育公平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近些年中央有关部门密集出台相关资助政策措施,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 代偿、校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 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 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 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 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 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 5000元。同一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 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 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可分设2-3档。 4.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 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 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国 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 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 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 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 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 申请)。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 北阳中心小学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 根据省关于印发《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家庭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和县教育体育局《淇县教育脱贫专项方案》、《淇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脱贫攻坚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使我校的学生资助政策深入人心,人人皆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我校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就我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 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及各班主任老师为成员的国家资助政策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此外制定了活动方案,让班主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保证宣传工作切实、顺利地开展。 二、宣传内容 大力宣传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大意义、政策目标、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相关工作要求;宣传社会有关方面和广大学生及家长对国家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体会和感受;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依靠国家助学金、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诚实守信、自立自强、努力学习、报效祖国的典型事迹。 三、发放宣传资料,人手一份 我校共发放520多份宣传资料,确保学生、老师人手一份。发放了《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家传》,保证人人知晓资助政策,了解资助政策。 四、多种形式广泛宣传

学校充分利用课堂、校讯通、广播站、宣传橱窗等载体开展日常宣传,确保学生随时随地都能获得国家资助政策信息。学校在公示栏以及学校大门口显要位置都张贴宣传政策,并且在班级内召开了学生资助政策宣传专题班会。举行了一次以"助学政策助我成才"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这一系列宣传活动的开展,使学生、家长、教师等社会各界对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在他们当中产生了积极的反响,让更多的学生与家长了解政府与学校的相关学生资助政策,让党和国家的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不断扩大了学生、家长、社会对国家资助政策的知晓面,有效实施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有利于学生明确自身享受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感受到国家与学校对自身的关爱,有利于学生自觉地履行助学政策中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学生更好的从资助中获益,顺利完成学业。 北阳镇北阳中心小学 2017年10月

2015年学生资助政策

2015最新国家资助政策体系简介 一、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 4.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5.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每年补偿或代偿总额的1/3,分3年补偿代偿完毕.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6.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偿代偿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金额按照实际收取学费确定,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7.师范生免费教育.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地方师范院校师范生资助由各地自行实施.享受师范生免费教育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但不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8.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主题班会

资助政策、助我成长主题班会 一、活动主题:“资助政策、助我成长” 二、活动目的:此活动是为了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普及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资助知识,让每位在校生全面了解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减免政策 三、活动意义:使国家资助政策深入师生之中,确保国家资助政策顺利实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引导他们在获得资助的同时,培养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懂得感恩,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对国家和社会有所回报。 四、活动时间:2018年9月7日。 五、活动地点:黄中八6班。 六、参加人员:八6班全体同学、班主任、各任课老师。 七、主持人:郭语然高振坤 八、本次班会形式:知识问答 九、本次班会过程: 1、开场白: 主持人郭: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资助政策,普及资知识,今天,我们八6班举行以“助学教育助我成长”主题班会 主持人高:我们感谢国家助学政策给我们撑起的一片碧蓝天空,它赋予我们的是成长中的无私和求学路上的感恩。 主持人郭:有人说,重生是为了脱离地狱,而拨开云天见天日的今天就是我们的天堂,我们要用自己的双手来报答,国家乃至学校给予我们的资助之恩,用自己力所能及的力量,让这个世界充满无私,充满帮助。 主持人郭:(1)、问题一: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王璐祺同学答:(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主持人高:(2)问题二:“两免一补”指的什么? 刘伟晔同学答:“两免一补”是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杂费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一项政策

资助政策宣传

资助政策宣传主题班会 班会主题:宣传资助政策培养感恩之心 班会目标: 1.通过本次宣传活动,旨在让更多的学生了解政府对学生资助政策的情况,扩大了学生、家长、教师对国家资助的知晓面,有利于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有利于我校资助工作的开展。 2.让学生了解感恩,即让学生懂得为什么要感恩。 3.让学生懂得怎样去感恩。 4.通过活动让学生真真学会如何做人。 班会过程: 一、通过文字介绍与口头经验交流,使同学们细致地了解了国家及我校的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及资助申请的各种流程,方便了贫困学生进行奖助学金的申请,同时也是其他同学对其有所了解,进而使得我校的学生资助活动更加清晰化和明朗化。 二、播放歌曲l播放《怒放的生命》导入班会主题。一首《怒放的生命》昭显青春的气息,漫漫征途中,诚然不能一帆风顺,曾经多少次失去了方向,曾经多少次被残酷的现实扑灭了梦想。一生中必定会遇到有许多大大小小的挫折与坎坷,甚至还会遇到“屋漏偏逢连夜雨“的糟糕场面;在这些坎坷面前,有的人真得被打败了,然而有些人却在这里面学会了自强。就像鹰的重生,有时候困境是大家绝处逢生的机会,熬过了难关,便可以重新飞翔在辽阔的天空,穿行在无边的狂野。 三、情景剧——《爱的传递》 感人的情景到处可见,但我们同学们卖力的表演,却更能诠释出父母的爱、国家的爱。爱,需要传递。但爱的传递有很多种方式,寸草将爱传递给春晖,舍生将爱传递给取义,用生命的柴薪点燃精神的炬火,但是,无论是哪一种,它始终都能让我们感到欣慰和惬意。因为爱,是用善良、用爱心筑成的城墙。为无助的同胞担起一片避风港,去沐浴一片蓝天下的阳光,去拥抱微笑……

善良是可以有翅膀的,可以飞翔到很远很远的山那边,为干涸的大地送去雨露。让我们搭上那对载满感恩的翅膀飞向远方,飞向未来的天空,将这份恩情传递下去…… 二、听诗歌朗诵——《资助政策,筑未来》 整齐洪亮的朗诵声,荡气回肠,歌颂了中华民族的伟大,歌颂了国家资助的美好,歌颂了我们应该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有了资助的相伴,我们前行的道路更加宽广,我们的心灵不再寂寞与无助。 我们相信,平凡的我们因为有了感恩的心而不在平凡。我们要用我们的实际行动去表达我们的感激,用我们的真情去回报社会,用我们的奋斗去担起我肩上的那份责任。作为承载未来和向往明天的学生,我们应当秉承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宝贵精神,以顽强的斗志,务实的行动书写合格的青春答卷。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作为学生,一个深受国家、社会关怀的本科生,我们深知社会、家庭对我们的期望:刻苦学习,学到真本领、好技术,成为人才,服务社会,报效祖国。我们会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完成我们的学业,我们将用高尚的师德、满腔的热情诠释教师存在的意义,将来用自己的青春与热情报效我们伟大的祖国和人民。 十、结束语: 做老师的有两个希望,一是希望你们做好人,二是希望你们学习好。有人把人才分为四类:有德有才,有德无才,有才无德,无德无才。我相信我们的同学都是人才,因此希望你们做有德有才的人,不要成为有才无德的人。要成为有德有才的人,就必须养成良好的习惯,做文明的学生。父母养育你们,老师栽培你们,虽然这些是父母与老师应该做的,但大家应该怀揣一颗感恩的心,用心去体会父母、老师对你的好和爱。学会感恩,你才会去帮助应该帮助的人,才能得到别人的帮助。 总之,希望同学们:1.孝敬父母,学会体贴2.尊敬老师,努力学习3.尊重他人,团结友爱。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方案

隆或镇中心校2017年“学生资助政策宣传” 活动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县“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的通知》(桂教资助〔2017〕3号)文件精神,为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让全校师生深入了解各项资助政策的具体内容,进一步推动2017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隆或镇中心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方案,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为指导,配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今年的中心工作,以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宣传力度,以学生诚信、感恩教育为中心,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营造和谐教育氛围,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困难、自强自立、努力成才,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一、活动主题 “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 二、活动时间 2017 年4 月1 日—5 月31 日。 三、活动范围

隆或镇中心校全体学生 四、活动步骤及要求 (一)宣传活动准备阶段 1、学校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成立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左正华担任组长,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查开展好资助政策的宣传活动。 2、活动期间通过学校宣传栏和黑板报等宣传媒体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宣传资助政策和活动主题,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宣传活动开展阶段 1、校长利用校园广播、集会等形式向全校师生、家长宣传资助政策。 2、各班通过主题班会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的教育活动。 3、各班通过校园网络收看国家资助政策相关的视频。 4、组织学生参加“学生资助政策知识”手抄报比赛。(三)宣传活动总结阶段 学校要对本次开展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对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要详细制定解决方案及措施,并将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每个学生都能了解资助政策,逐步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长效机制,推进学生资助工作不断完善,争取再上新的台阶。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2015)简介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2015)简介 高二(10)班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促进教育公平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近些年中央有关部门密集出台相关资助政策措施,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 4.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5.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每

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国家资助政策主题班会

资助政策、助我成长主题班会 欧阳光明(2021.03.07) 白桥中学八年级三班 一、活动主题:“资助政策、助我成长” 二、活动目的:此活动是为了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普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知识,让全班学生全面了解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掌握国家义务教育阶段性等各项资助项目的申报条件和申请程序。 三、活动意义:使国家资助政策深入学生心中,确保国家资助政策顺利实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引导他们在获得资助的同时,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教育,懂得感恩,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对国家和社会有所回报。 四、活动时间:2017年11月17日。 五、活动地点:八三班教室。 六、参加人员:八年级三班全体同学、班主任。 七、主持人:张巧巧李楚楚 八、本次班会形式:知识问答 九、本次班会过程: 1、开场白: 主持人:为进一步提高大家对国家中学生资助政策,普及资知识,今天,八年级三班举行以“助学教育助我成长”为主题题的班会

活动。全体大家晚上好! 有人说,风雨中挺立才是真正的英雄。各位同学们,我们感谢国家助学政策给我们撑起的一片碧蓝天空,它赋予我们的是成长中的无私和求学路上的感恩。 有人说,重生是为了脱离地狱,而拨开云天见天日的今天就是我们的天堂,我们要用自己的双手来报答,国家乃至学校给予我们的资助之恩,用自己力所能及的力量,让这个世界充满无私,充满帮助。 2、接下来我问你答,进入本次班会重要环节: 四、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知识问答: (1)、问题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学杂费吗?杨敬磊同学答:免学杂费。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2)问题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教材费吗? 李晓漫同学答: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费教科书资金,国家规定课程由中央全额承担,地方课程由地方承担。同时国家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 (3)、问题三:国家对寄宿制学生有哪些资助政策? 苏子清同学答:寄宿生生活补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可以享受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4)、问题四:你了解国家的营养改善计划吗? 张东同学答:营养改善计划。国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

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问答 1、《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主要涉及学前教育资助的哪些方面? 答:2015年7月,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了《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分配原则”和和“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预算管理要求”。 2、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按照什么原则分配? 答: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按因素法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时,先按中西 部省份和东部省份分别确定分配资金规模,再分别按在园幼儿规模、资助制度建立健全、地方财政幼儿资助投入及实施效果等因素进行分配。 3、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预算每年何时下达? 答:财政部和教育部每年9月底前提前下达各省份下一年度部分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预算指标;每年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90日,正式核定全年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预算,并下达剩余部分,同时抄送财政部驻各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省级财政和教育部门接到中央财政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预算(含提前通知预算指标)后,在30日按预算级次分解下达,提出明确的资金

管理和使用要求,并抄送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县级财政和教育部门在收到上级预算文件后的30日,将资金分配落实到具体项目或者幼儿园,资金分配结果同时录入学前教育相关管理信息条系统。 4.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具体资助办法 (1)资助容 各市县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 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具体比例由各市县自行确定。 (2)资助对象和标准 各市县按按照在校时间每生每天不低于2元(一年按200天计算)的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进行资助。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将根据各市县资助资金实际发放情况进行奖补。 (3)补助对象主要包括: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重点优抚对象, 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绝育户家庭的幼儿;其他特殊原因

资助政策宣传

教育扶贫各项资助政策宣传 一、学前教育 1、学前一年免保教费 对象:学前一年在园幼儿 标准:1300元/生.年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生活补助费 资助对象: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幼儿;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绝育户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 标准:750元/生.年(每天3元,全年按250天计算) 程序:家长申请-学校(园)评审-学校(园)公示-学校(园)发放 二、义务教育 1、免除学杂费: 农村小学:860元,寄宿制小学:1060元,农村初中:1060元,寄宿制初中:1260元 2、国家免费教科书 3、寄宿生生活补助费 补助对象:农村(含镇)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寄宿学生优先享受)补助标准:小学生每生每天4元、全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天5元,全年1250元(全年按250天计),按学期发放。 申请程序:本人申请-学校评审-学校公示-学校发放 4、营养改善计划 补助对象: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学前幼儿 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生每天4元,每生每年800元;学前幼儿每生每天2.68元,一学年按200天计算,每生每年536元。 三、中职 1、免学费 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标准:1600元/生.年,按学期发放

2、助学金 对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标准:2000元/生.年,按学期发放 申请程序:本人申请-学校评审-学校公示-学校发放 3、扶贫资助 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 标准:一次性资助3000元/人 四、高中 1、免学费 对象:在市内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纳入教育事业统计范围、具有全国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学生。 标准:每生每学期省级示范及标准化高中800元、城市普通高中350元、农村普通高中200元,对在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学费,按照同级同类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减收。 2、国家助学金 对象:具有本县户籍和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生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标准:特困2500元/年.生,贫困1500/年.生 申请程序:本人申请-学校评审-学校公示-学校发放 五、高校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对象: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标准:根据就读学校的学费,最高不超过8000元 申请程序:本人申请-资助中心审定-国家开发银行发放 2、大学新生入学资助 对象:当年被国家普通高等院录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大学新生。 标准:各个资助项目不同,金额不等 商南县城关街道办事处中心小学宣

资助政策教案

2018年秋季《开学第一课》 ----国家资助政策温暖贫困家庭 一、课题:“国家资助政策温暖贫困家庭” 二、教学目标:此活动是为了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普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知识,让全班学生全面了解各项学生资助政策。 三、教学背景:通过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各项助学政策,扩大受助学生比例,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并建立起长效的资助机制,做到“绝不能让一个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四、时间:2018年 五、地点:一五班教室 六、参加人员:一五班全体同学 七、教学过程: 1.导入开学一课主题。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政策,普及资助政策知识,今天的开学第一课主题是“国家资助政策温暖贫困家庭”。 2.学习新知。 解读国家对义务教育学生资助的政策 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农村学生免费配发汉语字典,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1、免学杂费。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2、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农村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农村学生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地方课程免费教科书及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国家免费教科书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国家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配发汉语字典。 3、寄宿生生活补助。用于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天4元、初中生5元(寄宿生全年在校时间按250天计算)。 4、营养改善计划。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实施农村(不含县城)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 5.生谈感受: 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作为学生,一个深受国家、社会关怀的小学生,我们深知社会、家庭对我们的期望:刻苦学习,学到真本领、好技术,成为人才,服务社会,报效祖国。我们会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完成我们的学业,我们将用高尚的师德、满腔的热情诠释教师存在的意义,将来用自己的青春与热情报效我们伟大的祖国和人民。 6.教师总结: “四个教育”,即诚信教育、感恩教育、成才教育、心理健康教。作为申请国家资助金的同学首先要诚信。在申请时要如实反映家中经济。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 【信息来源: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浏览量: 20705|发布时间:2014-09-01】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促进教育公平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近些年中央有关部门密集出台相关资助政策措施,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

4.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 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5.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每年补偿或代偿总额的1/3,分3年补偿代偿完毕。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6.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资助。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退役复学学费资助金额按照实际收取学费确定,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问答

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本专科学生) 财政部教科文司 教育部财务司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一六年六月 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将建立健全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保障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作为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和途径。通过国家资助切实减轻困难家庭供应子女上学的经济负担,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通过国家资助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成为有用之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消除贫困代际传递,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通过国家资助保障每个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对于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步伐、进一步提升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这是我国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迫切需要。 2007年5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得到了较大完善。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实施后,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和措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得以进一步完善,在制度上保障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1.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主要内容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

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资料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资料 (一)资助对象在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在确保自治区举办的义务教育阶段民族班学生、库区移民学生全部纳入补助范围的基础上,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优先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特殊教育学生、农村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子女、孤儿、残疾儿童、低收入家庭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革命烈士子女。 (二)资助比例享受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学生比例按全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生总数的65%确定,其中民族自治县、边境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和边境待遇县)实行100%全覆盖;其他县(市、区)由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根据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情况确定补助比例。 (三)资助标准小学生每年每人1000元,初中生每年每人1250元。 (四)申请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五)申请程序及评审 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由学校组织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寄宿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提出生活费补助申请。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全覆盖的县(市、区)不用申请及评审。 学校成立由学生家庭所在村(居)委会成员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和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评审小组,按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认定要求对申请补助学生的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提交学校审核、认定后在学校内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资金发放 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选取以下形式其中一种进行发放 (1)转入学生银行储蓄卡(存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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