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沟通及其知情同意制度规则

医患沟通及其知情同意制度规则
医患沟通及其知情同意制度规则

医患沟通及知情同意制度

一、患者知情同意是指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临床实验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应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自觉履行医疗告知义务。

二、知情同意告知的基本要求

(一)告知方式有门诊告示、入院须知、各类知情同意书、病程记录、口头告知等形式,具体采用何种形式依告知的具体情况而定。

(二)进行医疗告知的人员为具有我院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及有关职能部门人员。

(三)告知对象

1.当患者本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告知的对象首先是患者本人。

2.当患者本人为不满18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除外)时,应告知患者的法定监护人,具体顺序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其他近亲属。

3.当患者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后果的精神患者(包括痴呆患者)时,应告知患者的法定监护人,具体顺序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

4.在医疗活动中,部分患者由于疾病导致无法行使知情选择权(患者年满18周岁,处于昏迷、休克、麻醉等意识丧失状态)或是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其知情同意权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近亲属代为行使。

(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各种原因授权他人行使其知情同意权时,患者必须签署《患者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只能在授权权限范围内签署意见,非被授权人不得在相关医疗知情同意书上签署有关意见。

(五)告知应体现在诊治和护理的各个环节,其中包括诊断、治疗、麻醉、发药与服药、注射、膳食、交往、休息与活动,乃至出院复查及医嘱等。

(六)对与治疗及护理有重要意义的事项,应向患者或患者家属反复多次告知。

三、知情同意告知的时机和内容

(一)患者入院前告知

1.接诊医师应告知患者的病情、初步的诊断、住院的必要性,预计的住院时间、可能的医疗费用,病房床位情况等;

2.分诊护士应告知办理住院的流程、病房的位置等。

(二)患者入院时告知

1.患者办理住院手续时,住院部应向患者提供“住院须知”;

2.患者入院后,由值班护士接待患者,向患者介绍该病区的环境、人员及医疗组情况;

3.主管医师及时向患者作自我介绍并详细询问病情,记录在案。告知患者:根据他(她)现有的病情与体格检查情况所作的初步诊断(属于保护性医疗者除外);为了进一步确诊,需要做的检查,以及初步的治疗方案;如有多种替代治疗方案,应向患者或家属讲明优劣,供患者选择。

4.应注意告知患者或家属应予配合以及应注意的有关事项。

5.入院时的告知应于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告知内容另页书写,打印后由患者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名后留存于打印病历中存档备查。

(三)治疗过程中的告知

1.治疗过程中的常规告知应于患者入院经检查诊断明确后进行,原则上告知时间不得超过入院后一周,告知内容应包括:(1)以患者或患者家属陈述的病情及医师的初步检查为依据,告知患者所患疾病的发展概况及现时所处的进程;

(2)应当立即采取的诊断措施和方法,这些诊断措施和方法可能发生的意外;

(3)患者所患疾病的诊断或暂不能确定的诊断,及确定某种诊断或暂不能做出诊断的根据;

(4)拟采取的治疗措施(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及其他治疗)的近期和远期后果。包括可能出现的理想效果、某种程度的好转、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及并发症,以及能够预测的后果、目的、方法及手术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和意外;如存在有多种可能的治疗措施时,应同时向患者说明几种不同措施的不同效果;

(5)如遇本院难以诊断、治疗的情况,应及时向患者或家属说明,并提供转院诊治或邀请外院医师来院会诊、治疗的建议。

2.使用自费药品、贵重药品和进行大型仪器检查前告知:事先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签署相应的知情同意书。患者或家属若拒绝作进一步的检查或不同意目前的治疗方案,医师应将其可能发生的后果

详细告诉患者,将告知内容记入病程记录,医患双方签署拒绝检查(治疗)协议;

3.病情发生变化时及时告知:患者入院后,虽经治疗病情仍持续加重,或病情突然发生变化,主管或值班医师(必要时上级医师)应及时告知家属,并向他们说明病情演变或变化的可能原因、将要采取的治疗措施和效果,要充分讲明预后,争取家属了解和理解,同时将告知的内容记入病程记录,并征得家属做知情签字;

4.输血前告知:输血属于特殊治疗,故输血应当在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字的情况下进行。输血前,医师应向患者及其家属说明输血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输血反应,可能感染经血液传播疾病等医疗风险,以使患者或家属理解。同意或不同意输血,均应签字为证;

5.放、化疗(第一次)前告知:告之放、化疗的必要性、效果及可能产生的副作用。

(四)创伤性操作前、后告知

1.术前、术中、术后谈话:任何手术或有创检查(无论大小)操作之前,均应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由术者与患者及家属进行详细的术前谈话,内容包括手术或有创检查的必要性、预期效果、可能的风险及并发症,预计的费用(常规下或发生意外时),并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字,术前知情同意书必须在术前24小时签署完成(急诊手术和门诊手术除外)。术前知情同意书应由手术医生先签署,然

后由患者或委托授权人签署。术中患者出现危急情况时,如果术者不能下台交待病情,应由一助或参加手术的高年资医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全面准确地向患者直系亲属告知病情及改变手术方式的原因,在征得患者家属理解同意签字后方可改变手术方式,术后术者应及时在知情同意书中补签字。手术或有创检查后,医师应将术后或有创检查后可能发生的情况及注意事项,详细向患者或家属告知。

2.麻醉前、后谈话:手术麻醉前,麻醉医师应亲自诊视患者,向患者或家属告知拟采取的麻醉方式及依据,麻醉中或麻醉后可能出现的风险与意外,征得患者家属同意并签字。手术后,麻醉医师应亲自护送患者回病区,做好与病区医护人员的交接,并根据具体情况将麻醉后可能出现的问题与风险、注意事项详细向家属告知,且应在病程记录中做好告知记录(包括:接受告知人及其理解程度,必要时由其签字)。

(五)有无其他可替代的诊疗方法告知

医师不仅应告知患方被推荐的检查或治疗信息,还应告知可供选择的诊治方案信息。具体包括:

1.有无可替换的医疗措施。

2.可替代医疗措施所伴随的风险及其性质、程度及范围。

3.可替代医疗措施的治疗效果,有效程度。

4.可替代医疗措施可能引起的并发症及意外。

5.不采取此替代医疗措施的理由。

(六)改变治疗方案的告知

1.患者经过治疗后,由于各种原因需要改变治疗方案的,应及时向患者或家属告知,并解释改变的依据与理由,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记录在案;

2.改变治疗方案的告知须由上级医师或科主任进行;

(七)费用方面的告知

诊断和治疗所要付出的费用,特别是医疗保险的自费项目。如存在采取不同措施的可能,要同时说明不同措施费用的高低差异。

(八)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告知

在进行临床试验、药品试验、医疗器械试验等实验性临床医疗前,责任医师应向患者及家属告知试验的目的、程序、可能的不良影响等相关情况,取得患者及家属或代理人的同意,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开展。

(九)出院前的告知:

患者经住院治疗可以出院时应进行出院前告知,内容包括出院后患者的康复计划、后续治疗方案、用药指导、出院后注意事项以及复诊和随诊时间等。

四、知情同意告知的方法

(一)如实告知,充分告知。对患者或家属的告知,应当是真实的、准确的、充分的。对某些暂时难以确定诊断、难以预料的预后或其他情况,也应如实地向患者或家属说明。禁止敷衍、草率、走过场的行为,或有意引导错误的告知,不真实的告知。

(二)要向患者及家属说明,由于医学的局限性以及个体病情发展的不可预知性,医师的告知不可能是绝对无误的。

(三)如遇有某种特殊紧急情况,不能对患者及其家属及时告知,应按告知免除或补充告知的办法处理。

(四)对患者的告知,要注意与保护性医疗结合进行,避免告知加重病情发展、增加患者心理负担等情况的发生。凡可能增加患者心理负担情况的告知,应首先告知家属或者其他法定代理人,待病情允许后再告知患者本人。

(五)通俗告知,明确告知。对患者的告知,应尽可能将专业术语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如遇某些说地方语言的患者,医患双

方直接交流有困难,应当设法通过适当的方法,让医患双方准确了解彼此表达的意愿,避免发生误解。

(六)对患者的告知,应当尽可能详尽、条理,鼓励患者提出自己的疑惑,尽可能地解答患者的质疑,在双向交谈中完成对患者的告知。

(七)对患者的告知,应注意不同文化背景、不同宗教信仰、不同种族和民族的差异,尊重他们的习俗和文化特点。

(八)对于某些能够表示本人意愿,但执意授权子女代为表示自己意愿的老年患者,医师应亲自与患者本人交谈并听取本人的真实意愿。如果子女的同意与患者的健康利益及愿望相吻合时,医师可接受子女履行同意手续;如子女或其他家属出于经济等方面的原因,表示的意愿背离患者健康利益或意愿时,医师应耐心地、及时地向他们做出解释,并提出必要的建议要求他们慎重对待。

(九)某些不能表达本人意愿且亲属众多的患者,可要求他们确定一名家属履行知情同意权;面对医师提出的治疗决策,众多亲属存在分歧时,医师应反复向他们说明治疗方案的科学性与必要性,便于他们慎重选择,并采取全体签字同意的方法。

(十)对于某些父母的意愿明显背离未成年子女健康利益、不同意医师的治疗决策时,医师应耐心地向他们说明其后果,引导他们接受医师的科学决策。

(十一)对患者的告知谈话,一般的入院、诊疗由主管医师、护士进行;特殊诊疗、用药、检查等由科主任或医疗组长进行;危重、疑难、大手术由科主任进行;有医疗纠纷的告知谈话要有医务科人员参加。

五、知情同意告知的免除

(一)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时,可以免除知情同意告知义务。

(二)免除知情同意告知应当经院长或院长授权的负责人(分管院长或医务科负责人、夜间及节假日为医院总值班人员)批准。

(三)免除的知情同意告知,在病情好转后或其他情况变化后,应向患者本人、家属或其他法定代理人补充履行知情同意手续。

六、知情同意签字制度

(一)患者知情同意书的签署,是患者或家属(代理人)在知情的前提和条件下,对拟实施的特殊诊疗操作、处置,做出的承诺或同意的意思表示,说明医务人员已向患者履行了医疗行为不利后果的告知义务和医务人员不同程度的关注义务,即患者行使知情同意权的法定形式或医务人员履行告知义务的法定形式。

(二)诊疗活动中,以下情况均应签署知情同意书:

1.各种手术及麻醉;

2.输血(血液制品)治疗;

3.有创伤性、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检查和治疗;

4.由于患者体质特殊或病情危重,可能产生对患者不良后果和危险的检查和治疗;

5.临床试验性检查和治疗;

6.收费可能对患者造成较大经济负担的检查和治疗,如贵重药品、自费药品等;

7.对死因有异议需尸检;

8.患者病情危重;

9.其他需要事后证明已得到患者(或相关人)认可的事项。

(三)知情同意书中条款要完善,意思表达要正确、真实、精确;字迹要工整,形式要合法。内容可包括:项目名称、目的、适应症、替代医疗方案、风险(可能发生的意外、并发症及不良后果)、防范措施、患者陈述、患者及相关人签名、日期时间、医师签名等内容。

(四)签字同意的第一资格主体是患者本人,知情同意书的签署应遵循:

1.签字人的认定应当遵循确定告知对象一致的原则;

2.在签字人签名和签署的意见上均应加盖签字人手印;

3.手术过程中出现方案改变时,在治疗允许的情况下应由被委托代理人签字;

4.存在免除知情同意告知的情况时,正常工作日期间,由院长授权分管院长或医务科主任签字;夜间及节假日期间,由院长授权医院总值班签字。

七、知情不同意的处理

(一)知情不同意,是指患者、患者家属或其他法定代理人,在充分知情的情况下不同意医方对疾病的诊断措施、诊断或提出的治疗方案,拒绝配合治疗或拒绝履行签字同意等手续的行为。

(二)知情不同意可区分为部分不同意与全部不同意。其中包括诊断方法、治疗方法、手术与否及手术方案、用药选择、费用的耗费等方面的不同意。

(三)对患者或其家属提出的各方面不同意见,医师在综合分析自身的意见和患者、家属提出的意见后,仍认为是科学合理的,则应再次或多次向患者或患者家属耐心说明,并陈述利害关系,说服他们同意医师的意见。如患者仍坚持己见,则应区分不同情况予以处置:

1.如患者出于降低费用原因,提出改用其他治疗方法或其他药物,而对疗效及患者康复没有严重影响,医师可考虑接受病方意见,修改原有治疗方案;

2.患者出于提高诊断的准确率和治疗效果,提出种种补充或修改意见,且这种意见有其可取之处,并愿承担费用,医师可接受患者的意见,修改原有方案,形成新的知情同意。

3.患者从他处得知另有其他治疗方法,且自认为这种方法优于现时医师向其提出的治疗方案,不同意或怀疑医师提出的诊断措施或诊断结论,要求另选医院,医师在向其说明后仍不接受,可同意其选择,并协助做好转院或其他手续。如在转院中可能出现危险,医师应明确告知或劝阻;劝阻无效时,应要求患者完善自动出院申请书等书面手续。

4.对患者已明确表示的不同意,如患者的意见可能危及患者的生命,或可能给患者健康带来不利影响,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再次充分说明;对于仍坚持其意见者,须签署相关文书;并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录,且需由两名以上医师签字确认。

5.所有不同意,都要明确记录在案,以备查用。对拒绝检查、拒绝手术、拒绝尸检等应与患者或代理人、委托人签署相关协议书。

八、知情同意与保密要求

(一)不向他人、媒体公开其病情、隐私、个人相关资料及诊断治疗中的一切情况。

(二)因各种原因需拍摄患者的照片时,均需事先征得患者的签名同意。

(三)新闻媒体部门需了解患者情况时,必须经过医院党总支安排,征得患者或亲属同意后,由医务科、护理部予以协调,安排相关人员接受采访。任何人不得擅自将患者的情况通报给新闻部门。

(四)除规定可以查阅病案的人员外,其它人员如需查阅或使用病案内的资料,首先必须征得患者或其家属的书面签名同意。

(五)患者对自己的病情依法享有隐私权。如果患者提出的保密内容有违国家法律规定,或者对患者健康恢复不利、或有违他人健康,则应向患者说明保密的不利影响,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如传染病患者应严格按照卫生部传染病上报的有关制度实行。

孝昌县第一人民医院

医务科

2016年10月5日

医患沟通规章制度52828

医患沟通制度 为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及广大医护人员的切身利益,确保医疗安全,化解医患矛盾,从更深层次上稳步提升医疗质量,制定本制度。 1、沟通的时间方面,包括入院前沟通、入院时沟通、入院3天内沟通、住院期间沟通、出院时沟通。 (1)入院前沟通的内容:门诊医师在接诊患者时,应根据患者的既往史、现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对疾病作出初步诊断,并安排在门诊治疗,对符合入院指征的可收入院治疗。在此期间门诊医师应与患者沟通,征求患者的意见,争取患者对各种医疗处置的理解。并将沟通内容记录在门诊病历上。 (2)入院时沟通的内容:病房接诊医师在接受患者入院时,应在首次病程记录完成时即与患者或亲属进行疾病沟通。平诊患者的首次病程记录,应于患者入院后6小时内完成;急诊患者入院后,责任医师根据疾病严重程度、综合客观检查对疾病作出诊断,在患者入院后1小时内与患者或患者亲属进行正式沟通。 (3)入院3天内沟通的内容:医护人员在患者入院3天内必须与患者进行正式沟通。医护人员应向患者或亲属介绍患者的疾病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措施以及下一步治疗方案等,同时回答患者提出的有关问题,并要有记录。 (4)住院期间沟通的内容:患者病情变化时的随时沟通;有创检查及有风险处置前的沟通;变更治疗方案时的沟通;贵重药品使用前的沟通;发生欠费且影响

患者治疗时的沟通;急、危、重症患者随疾病的转归及时沟通;术前沟通;术中改变术式沟通;麻醉前沟通(应由麻醉师完成);输血前沟通以及医保患者使用医保目录、“新农合”目录以外的诊疗项目或药品前的沟通等。对于术前的沟通,应明确术前诊断、诊断的依据、是否为手术适应症、手术时间、术式、手术人员以及手术常见并发症等情况,并明确告知手术风险及术中病情变化的预防措施。对于麻醉前的沟通,应明确拟采用的麻醉方式、麻醉风险、预防措施以及必要时视手术临时需要变更麻醉方式等内容。对于输血前的沟通,应明确交待输血的适应症及必要性以及可能发生的并发症。以上沟通都要征得患者本人或亲属的同意并签字确认。 (5)出院时沟通的内容:患者出院时,医护人员应向患者或亲属明确说明患者在院时的诊疗情况、出院医嘱及出院后注意事项以及是否定期随诊等内容,并要有记录。 2、医患沟通的内容,主要有诊疗方案的沟通、诊疗过程的沟通、机体状态综合评估。 (1)诊疗方案的沟通内容:既往史、现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初步诊断、确定诊断;诊断依据;鉴别诊断;拟行治疗方案,可提供两种以上治疗方案,并说明利弊以供选择;初期预后判断等。 (2)诊疗过程的沟通内容:医护人员应向患者或亲属介绍患者的疾病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措施、重要检查的目的及结果、患者的病情及预后、某些治疗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药物不良反应、手术方式、手术并发症及防范措施、医疗药费情况等,并听取患者或亲属的意见和建议,回答患者或亲属提出的问题,增强患者和亲属对疾病治疗的信心。医护人员要通过不断学习,掌握对目前医学技术局限性、风

医患沟通管理制度

医患沟通管理制度 为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让患者参与医疗活动,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医务人员与患者沟通,应本着主动、热情、耐心的原则,尊重患者及其亲属权益。沟通应力求使用表达贴切的通俗语言,避免使用引起歧义沟通语言。 2、任何医务人员对于患者及家属的关于诊疗方面疑问的咨询都负有沟通解释的义务,不清楚或不了解病人病情及治疗措施,应主动联系和协助患者的主管医生或上级医生向患者及家属沟通解释,不得拒绝患者及家属的合理要求。 3、关于有创检查和治疗的书面告知应由操作医生负责,介入手术等涉及多个科室的主管医生和操作医生不是同一人的有创检查治疗的知情告知应由主管医生和操作医生共同告知,履行相关的书面签字手续。所有知情告知书统一存入病历。 3、医务人员的告知原则上仅针对患者本人,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但如考虑因告知可能对患者造成不利后果而告知患者家属或代理人时,务必有患者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

人、被委托人以及委托时间等内容。 4、病人入院后,值班护士应主动介绍该病区的环境、人员,主管护士应及时向患者或家属自我介绍,说明自己职责,征求患者或家属意见,告知患者及家属患者在住院期间护理工作由主管护士和护士长负责,有何问题如何联系等。护理记录应有相应的告知记录。 5、病人入院后,主管医生应及时主动的向患者和家属自我介绍,耐心、细致的向患者解释初步诊断及为确诊所要做的检查,告知患者目前的诊疗方案,如有多种诊疗方案,应详细告知各种治疗方案的利弊,和患者共同协商选择最佳治疗方案,如患者因风险、费用等原因拒绝选择最佳治疗方案,应在医疗文书中履行必要的签字手续。在告知诊疗行为的同时,告知患者可能需要的治疗费用。 6、治疗过程中,应主动与患者沟通患者的病情及实施的治疗措施、注意事项。病情发生变化时,应耐心的向患者和家属解释病因发生、发展及转归过程,及时消除患者或家属的顾虑。病情危重时,应及时签署“危重病人通知单”,给患者或家属一份,留病历一份。 7、使用自费药品、贵重药品和进行大型仪器检查前应告知其必要性,事先征求患者或其代理人意见。如患者或其代理人拒绝目前治疗方案,应将可能发生的后果告知患者或家属。同意与否均应签

医患沟通制度

医患沟通制度 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把对病人的尊重、理解和人文关怀体现在从患者入院到出院的医疗服务全过程中,进一步保障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与患者建立相互尊重、理解、信任的新型医患关系,维护患者切身利益,增强医护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各医院要建立健全医患沟通制度,加强医患沟通工作。 1.医患沟通的涵义 医患沟通是医患双向的互动,是一种交流,是一种默契。医患沟通制是指为改善医疗服务质量,实现医务人员同病人及其家属在医疗服务中的主动合作,构筑相互尊重、理解、信任、平等的新型医患关系,而总结出的比较系统的医患交流方法,并形成制度在医院实行。 沟通是无限的,可以不限时间、不拘形式。要根据患者的文化背景、知识层次、年龄结构、心理特征、性格脾气、疾病状况等因人而异。沟通的内涵探索也永无止境,要持续改进,不断完善。 2.医患沟通的时间 2.1 门诊接诊沟通 门诊医师在接诊患者时,应根据患者的既往病史、现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对疾病作出初步诊断,并安排在门诊治疗,对符合入院指征的可收入院治疗。在此期间门诊医师应与患者沟通,征求患者的意见,争取患者对各项医疗处置的理解。必要时,应将沟通内容记录在门诊病志及门诊病历上履行签字互认。 2.2 入院时沟通 病房医务人员在接收新患者入院时,应首先向患者作自我介绍,在完成病史采集及入院体检后,应按医院相关制度内容及要求与患者或其亲属进行必要的沟通交流,并适当地进行卫生宣教。 接诊(主管)医生在做出初步诊断、制定治疗方案后,应将患者目前病情、拟采取的治疗方案、本院对此病的诊治水平向患者或其亲属做详细讲解及充分的告知,并记录在首次病程记录中,对于病情危重的患者,应履行告知签字手续。

医患沟通制度及记录

医患沟通制度 为保护患者合法权益、防止医疗纠纷的发生,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及广大医务人员的切身利益,确保医疗安全,化解医患矛盾,从更深层次上稳步提升医疗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保障 医院医患沟通管理领导小组是实施医患沟通的领导机构,负责全院实施医患沟通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二、主要内容 医务人员在实施诊疗活动过程中,详细向病人及家属介绍所患疾病的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手段、重要检查目的及结果、病情的转归及其预后、某些治疗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药物不良反应、手术方式、手术的并发症及防范措施、医药费用清单等内容,并听取病人及其家属的意见和建议,回答其所要了解的其他问题,让病人“明明白白看病”。对一般常见病患者,主管医师在床旁查房时就病情、预后、治疗方案等,与患者或家属详细地址进行首次床旁沟通;对疑难、危重病人,经全科诊疗或全院会诊后,由主管医师或科主任会同责任护士(包括护士长)直接与患者及家属进行正式沟通;对带 有共性的多发病、常见病,由护士长及相关医生、护士一起召集病人或家属开会,进行集中沟通。各科室除了要为患者提供精湛的医疗技术服务外,还要满足患者多层次的医疗服务要求。 三、主要形式

1、首次床旁沟通:一般疾病患者,要求主管医师入院查房结束时,及时将病情、初步诊断、治疗方案,以及进一步诊治检查方案等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沟通交流,并详细书写《首次床旁医患沟通记录单》,病历中留存。护士在病人入院12小时内要介绍医院及科室概况、住院须知、卫生宣教、并安慰病人充分休息,将沟通内容记在护理记录上。 2、住院期间沟通(手术科室可用术前谈话记录代替):病人住院期间,要求主管医生和分管护士必须对病人所患疾病的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手段、重要检查目的及结果,某些治疗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药物不良反应、手术方式、手术并发症及防范措施及费用等内容进行经常性的沟通,并将沟通内容记载在《住院期间医患沟通记录单》、护理记录中。随时沟通内容记录在病程记录中。 3、术后沟通:要求术后24小时内手术主刀医生将手术的大体情况、术中出现的特殊状况、术后治疗手段、术后用药、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需要患者注意的事项等详细告知患者及其家属,并将沟通内容登记在《术后医患沟通记录单》上。 4、出院前沟通:要求在患者出院前一天,管床医生将患者本次住院的治疗情况、恢复情况及出院后注意事项等详细与患者沟通,并及时解答患者的疑问,沟通后及时将沟通内容登记在《出院前医患沟通记录单》上。 5、集中沟通:对带有共性的常见病、多发病、季节性疾病等,由科主任、护士长、主管医师、护士等一起召集病区病人及家属,集

医患沟通制度

医患沟通制度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冷水江市中医医院 医患沟通制度 医患沟通制度主要是为了强化病人对疾病知情权及治疗方案选择权意识,为以利于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达到减少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目的,并起到进一步促进医师更好地服务于人类健康的作用。 1 主管医生对住院一周以上的病人在住院期间应进行不少于3次的沟通。 2第一次沟通为入院沟通,要求病人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内容为目前病情诊断情况,病人可选择的治疗方案及大约费用,可能要做的进一步检查,疾病可能出现的并发症,愈后所用药物的副作用,有关检查的目的、危险程度等。并详细记录《入院医患沟通记录》单。 3 第二次沟通内容为疾病诊治的进展情况及病情变化的情况,对危重病人病情变化要做到随时交代。并详细记录于病志内,必要时病人及家属双签字。 4 第三次沟通内容是出院后病人的注意事项以及复诊和随诊时间等。 二、术前沟通告知制度 1 所有的损伤性诊断、治疗、麻醉、手术均应向病人或其家属交待病情转归的严重后果及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并签字。

2 急诊手术沟通签字由总住院医师负责。 3 择期手术沟通签字由主治医师以上医师负责。 4 麻醉沟通签字必须由本院医师负责。 5 严禁择期手术的麻醉术前沟通和手术术前沟通及签字在手术当日或在手术室门前进行。 6 术中发现与术前估计不十分吻合,需要更改手术方案,而术前沟通又未涉及时,须通知病人家属,征得其同意并重新签字方可继续手术。 7 择期手术、危重病人手术前必须有符合要求的术前讨论讨论。 8 特殊医疗服务沟通签字由主治医师及以上医师负责,病室负责人签字并盖章,严禁弄虚作假(更改入院、手术时间,被点名教授不上台等)。 9 违反者拟承担相应的纠纷责任和法律责任。

医院医患沟通办公室工作制度1.doc

医院医患沟通办公室工作制度1 XXXXXXXXXXX医院医患沟通办公室工作制度 (2013年修改) 一、在主管院长及医务处处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医疗纠纷防范处置工作。 二、接受患方医疗纠纷投诉,并及时进行医疗纠纷处置。 三、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信访部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多部门,参与医疗纠纷院外调解和接访处置。 四、配合医疗事故鉴定部门、司法鉴定部门,做好医疗损害责任鉴定准备工作。 五、全面负责医疗纠纷诉讼工作,由本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律师、涉案科室共同参加诉讼活动。 六、负责组织召开学术讨论会,对医疗纠纷进行讨论、分析,为医院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七、负责医疗损害赔偿事宜,根据相关依据向上级领导提供赔偿数额参考意见,执行院领导指定赔偿数额,拟定和签定协议书。 八、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院内相关制度拟定医疗纠纷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初步意见,供医院领导决策参考。 九、负责向医疗纠纷责任科室下达整改意见书,指出医疗过

错行为,及该行为违法性、违规性和危害性,同时指出整改具体措施,限期整改,并及时对整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十、负责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工作。 十一、与医疗质控部门共同加强医疗风险管理,负责对医疗纠纷风险识别、评估、分析、处理和监控,做好医疗纠纷预警工作。定期对医疗纠纷进行分类、分析、总结,发现医疗纠纷的新动向,制定新的医疗纠纷防范措施。 十二、负责医疗纠纷档案的整理、归档及保管工作。 十三、配合宣传部门,协助完成相关媒体针对医疗纠纷的采访、沟通工作。 十四、负责制定或修订医疗纠纷防范处置预案、医疗纠纷相关制度及工作流程,并根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修改、完善相关制度。 十五、负责全院医务人员的医疗纠纷法律法规培训及新员工岗前培训工作。负责医疗纠纷防范及处理的培训、案例讲评工作。 十六、负责对医疗纠纷防范及处置工作进行评价。 XXXXXXXXXXXXXXXX医院 2013年1月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沟通办公室主任职责 一、全面负责医疗纠纷处置与防范工作,向医务处处长负责

医患沟通制度全

医患沟通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得医院管理年活动与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以病人危重,以质量为核心”得办院宗旨与“以人为本”得服务理念,加强医患沟通,增进医患理解,减少医患纠纷,构建与谐医患关系。 二、组织保障 医院医患沟通管理领导小组就是实施医患沟通得领导机构,负责全院实施医患沟通工 作得指导与监督。 三、主要内容 医务人员在实施诊疗活动过程中,详细向病人及家属介绍所患疾病得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手段、重要检查目得及结果、病情得转归及其预后、某些治疗可能引起得严重后果、药物不良反应、手术方式、手术得并发症及防范措施、医药费用清单等内容,并听取病人及其家属得意见与建议,回答其所要了解得其她问题,让病人“明明白白瞧病”。对一般常见病患者,主管医师在床旁查房时就病情、预后、治疗方案等,与患者或家属详细地址进行首次床旁沟通;对疑难、危重病人,经全科诊疗或全院会诊后,由主管医师或科主任会同责任护士(包括护士长)直接与患者及家属进行正式沟通;对带有共性得多发病、常见病,由护士长及相关医生、护士一起召集病人或家属开会,进行集中沟通。各科室除了要为患者提供精湛得医疗技术服务外,还要满足患者多层次得医疗服务要求。 四、主要形式 1、首次床旁沟通:一般疾病患者,要求主管医师入院查房结束时,及时将病情、初步诊断、治疗方案,以及进一步诊治检查方案等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沟通交流,并详细书写《首次床旁医患沟通记录单》,病历中留存。护士在病人入院12小时内要介绍医院及科室概况、住院须知、卫生宣教、并安慰病人充分休息,将沟通内容记在护理记录上。 2、住院期间沟通(手术科室可用术前谈话记录代替):病人住院期间,要求主管医生与分管护士必须对病人所患疾病得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手段、重要检查目得及结果,某些治疗可能引起得严重后果、药物不良反应、手术方式、手术并发症及防范措施及费用等内容进行经常性得沟通,并将沟通内容记载在《住院期间医患沟通记录单》、护理记录中。随时沟通内容记录在病程记录中。

医患沟通制度

XX市儿童医院新生儿内科 医患沟通管理制度 一、目的: 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既能提高患者对疾病诊疗全过程及其风险性的认识,减少医患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矛盾和纠纷,同时,又能增强医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使患者及其近亲属学习到更多的健康卫生知识,破除迷信、增进医患互信、科学的战胜疾病。而新生儿内科由于沟通更加重要,从更深层次上稳步提升医疗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成立新生儿病区“医患沟通”管理小组. 组长:李振光主任 副组长:吴宏伟副主任、郝祥梅护士长 联络员:刘青、祖静 成员:王伟、高继生、刘金凤、杨夏、尚培薇、赵英荣、祖静、宋培培、邹冬梅,舒长华、苗晓 三、医患沟通的内容 医护人员主要应向病人及家属介绍所患疾病的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手段、重要检查目的及结果,病情的转归及其预后,某些治疗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药物不良反应、手术方式、手术的并发症及防范措施,医药费用清单等内容。并听取病人及其家属的意见和建议,回答其所要了解的问题。

(1)首次沟通要求在入院2小时内完成。及时将病情、初步诊断、治疗方案,以及进一步诊治检查方案,以后沟通的时间、地点等与患者监护人进行沟通交流,留存患儿监护人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签署入院病情告知书;护士在病人入院时要介绍医院及科室概况、住院须知,并把沟通内容记在护理记录上。 普通疾病患者,由主管医生在床旁查房时就将病情、预后、治疗方案、详细地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沟通。疑难、危重病人,由病人的主管医生、主治医师(包括科主任)和责任护士(包括护士长)直接与患者和家属进行正式沟通。 特殊危重病人要求详细告知患儿目前病情,初步诊断,治疗方案,病情预后及可能发生的情况,签署入院病情告知书,病危(重)患儿签署病危(重)告知书,特殊治疗(如吸氧、呼吸机辅助通气、CPAP等)、特殊用药(血浆、红细胞悬液等血制品、白蛋白、球蛋白、PS、特殊级抗生素等)等签署特殊治疗同意书,特殊操作(如气管插管、换血疗法、动脉置管、深静脉置管、PICC、导尿等)签署特殊操作同意书。并留患儿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详细告知以后每次沟通时间、地点,如有病情变化随时沟通。要求家长留院,保持手机通畅。 对于监护人不能到院者,应电话与监护人沟通,病程记录不能来院的原因、委托的监护人,签署委托书,以后由委托人签署沟通记录单,并附监护人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医患沟通制度 (1)

锡盟蒙医医院 医患沟通制度 一、医患沟通内容 1、在医疗、护理、保健、急救、门诊、后勤等各个部门在医患沟通过程中,医护人员主要应向患者及家属介绍所患疾病的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手段,重要检查目的及结果,病情的转归及其预后,某些治疗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药物不良反应,手术方式,手术的并发症及防范措施,医疗费用清单等内容,并听取病人及其家属的意见和建议,回答其所要了解的问题。 2、医患沟通的三个层面 (1)普通疾病患者,由主管医师在查房时床旁就将患者的病情、预后、治疗方案详细的与患者及家属进行沟通。 (2)疑难、危重病人,由病人的主管医师、主治医师(包括科主任)和责任护士(包括护士长)直接与患者及家属进行正式沟通。 (3)对带有共性的多发病,常见病,由护士长和及其相关医生、护士一起召集病人或家属开会,集中进行沟通。 二、医患沟通的主要形式和要求 1、床旁首次沟通:一般疾病要求主管医师查房结束时,及时将病情,初步诊断,治疗方案以及进一步诊治检查方案等与患者进行沟通交流,护士在病人入院12小时内要介绍医院及科室的情况,住院须知,并安慰病人卧床休息,并把沟通内容记在护理记录上。 2、住院期间沟通:在病人住院期间要求主管医师和分管护士必须对病人所患疾病的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手段重要检查目的及结果,某些治疗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药物不良反应,手术方式,手术并发症、防范措施及费用等内容进行经常性的沟通,并将沟通内容记录在病程记录及护理记录上。 3、集中沟通:对带有共性的常见病、多发病、季节性疾病等、由科主任、护士长、主管医师及护士等一起召集病区病人及家属,集中进行该病发生、发展、疗程、预后、预防及诊治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等进行沟通,回答病人及

医院医患沟通办公室工作制度

医院医患沟通办公室工 作制度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澄江康复医院医患沟通中心工作制度 一、在主管院长及医务科科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医疗纠纷防范处置工作。 二、接受患方医疗纠纷投诉,并及时进行医疗纠纷处置。 三、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信访部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多部门,参与医疗纠纷院外调解和接访处置。 四、配合医疗事故鉴定部门、司法鉴定部门,做好医疗损害责任鉴定准备工作。 五、全面负责医疗纠纷诉讼工作,由本中心负责牵头,组织律师、涉案科室共同参加诉讼活动。 六、负责组织召开学术讨论会,对医疗纠纷进行讨论、分析,为医院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七、负责医疗损害赔偿事宜,根据相关依据向上级领导提供赔偿数额参考意见,执行院领导指定赔偿数额,拟定和签定协议书。 八、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院内相关制度拟定医疗纠纷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初步意见,供医院领导决策参考。 九、负责向医疗纠纷责任科室下达整改意见书,指出医疗过错行为,及该行为违法性、违规性和危害性,同时指出整改具体措施,限期整改,并及时对整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十、负责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工作。

十一、与医疗质控部门共同加强医疗风险管理,负责对医疗纠纷风险识别、评估、分析、处理和监控,做好医疗纠纷预警工作。定期对医疗纠纷进行分类、分析、总结,发现医疗纠纷的新动向,制定新的医疗纠纷防范措施。 十二、负责医疗纠纷档案的整理、归档及保管工作。 十三、配合宣传部门,协助完成相关媒体针对医疗纠纷的采访、沟通工作。 十四、负责制定或修订医疗纠纷防范处置预案、医疗纠纷相关制度及工作流程,并根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修改、完善相关制度。 十五、负责全院医务人员的医疗纠纷法律法规培训及新员工岗前培训工作。负责医疗纠纷防范及处理的培训、案例讲评工作。 十六、负责对医疗纠纷防范及处置工作进行评价。 江阴澄江康复医院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沟通办公室主任职责 (2013年修改)

医院医患沟通制度范本

医院医患沟通制度范本 为进一步加强医患、护患之间的了解与沟通,保证患者的合法权益、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及广大医护人员的切身利益,确保医疗安全,化解医患矛盾,从更深层次上稳步提升医疗质量,特制定我院医患沟通制度: 一、沟通的基本要求 1、接诊护士主动向病人(或家属)介绍经治医生,责任护士,住院须知,病人守则。 2、病员入院72小时内,经主治医师、护士必须与患者(或家属)进行一次全面沟通交流,介绍患者的疾病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措施,重要检查项目目的和结果,手术方案、风险、并发症和防范措施,医疗费用,病情大体预后(转归)疗效等,解答患者及家属的疑问。交流过程应注意保护其隐私权。 3、住院期间护士应主动热情介绍用药的作用和不良反应,根据各科各病种健康宣教贯穿在整个护理过程中。 4、每月召开一次公休会,及时了解和听取患者的建议和意见,回答病人询问,满足其知情权,要有专用记录本,

记录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签名。 5、交流(沟通)内容要有文字记录,让患方签字认可。 6、对普通疾病患者,经治医师查房时要详细告知,使之理解、支持和配合,对疑难、危重者,由诊治组组长或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与患者或家属沟通,充分履行告知义务。 二、沟通的时间 1、院前沟通:门诊医师在接诊患者时; 2、入院时沟通:住院接诊医师,在完成入院记录时; 3、入院3天内沟通:经治医师和责任护士进行正式沟通; 4、住院期间:病情变化时、手术前、麻醉前、术中改变术式、有创检查或检查、变更治疗方案、使用贵重药品或自费检查项目、发生欠费时、危重患者疾病转归、输血前、使用医保目录以外的诊疗项目或药品前等的沟通。

医患沟通制度 (5)

医患沟通制度 一、医患沟通的内容 (一)医疗、护理、急救、门诊、后勤等各个部门在医患沟通过程中,医护人员主要应向病人及家属介绍所患疾病的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手段、重要检查目的及结果,病情的转归及其预后,某些治疗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药物不良反应、手术方式、手术的并发症及防范措施,医药费用清单等内容。并听取病人及其家属的意见和建议,回答其所要了解的问题。 (二)“医患沟通”的三个层面 1.是普通疾病患者,由主管医生将病情、预后、治疗方案、详细地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沟通。 2.是疑难、危重病人,由病人的主管医生、主治医师(包括科主任)和责任护士(包括护士长)直接与患者和家属进行正式沟通。 3.是带有共性的多发病、常见病,由护士长及相关医生、护士一起召集病人或家属开会,集中进行沟通。 二、医患沟通的主要形式和要求 1.首次沟通:一般疾病,要求主管医师及时将病情、初步诊断、治疗方案,以及进一步诊治检查方案等与患者进行沟通

交流;护士在病人治疗时安慰病人卧床休息,并把沟通内容记在护理记录上。 2.静点期间沟通:在病人静点期间,要求:主管医生和分管护士必须对病人所患疾病的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手段、重要检查目的及结果,某些治疗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药物不良反应并发症及防范措施及费用等内容进行经常性的沟通,并将沟通内容记载在病程记录、护理记录上。 3.集中沟通:对带有共性的常见病、多发病、季节性疾病等,由科主任、护士长、主管医师、护士等一起召集病区病人及家属,集中进行该病发生、发展、疗程、预后、预防及诊治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等进行沟通,回答病人及家属的提问。至少每月一次,并记录在座谈记录本上。 4.静点后的沟通:完成静点的病人,医护人员采取电话访视或登门拜访的方式进行沟通,并作好记录。 三、医患沟通的技巧与方法 (一)基本要求尊重、诚信、同情、耐心 1.一个技巧倾听——请多听病人或家属说几句,介绍(解释)——请多向病人或家属说几句, 2.二个掌握掌握病情、治疗情况和检查结果;掌握医疗费用的使用情况。

9.医患沟通制度

医患沟通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及广大医护人员的切身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沟通时间 (一)诊前三分钟沟通 医师在接诊患者前三分钟,应根据患者的既往病史、现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对疾病做出初步诊断,在此期间接诊医师应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沟通,征求患者或家属意见,争取患者或家属对各种医疗处置的理解,并将沟通内容记录在门诊病历上。如有医生助手辅助的治疗内容或其他医师参与的治疗内容亦要和患者事前沟通。 (二)诊疗时沟通 治疗中必须和患者解释操作目的和诊疗的步骤,注意事项。如果为有创操作一定要取得患者的支持,维护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必要时签订治疗知情同意书。患者为小孩、老年人或智力缺陷人员,需要取得其近亲属、法定监护人的同意,并签署同意书。 (三)诊疗后沟通 医护人员在患者治疗结束后,要做到诊后“六到位”的服务内容,即:告知患者可能出现的感觉及不良反应;预约复诊时间;将治疗后注意事项、种植修复手册、儿牙护照等发给患者;发放宣传资料随时联系;实行电话随访;对于需要至其他诊室做进一步诊治的患者,需由护士陪同前往。同时回答患者提出的有关问题,积极为患者做健康宣教。 二、沟通的内容

(一)诊疗方案的沟通包括 1、现病史、既往史; 2、体格检查; 3、辅助检查; 4、初步诊断、确定诊断; 5、诊断依据; 6、鉴别诊断; 7、拟行治疗方案,对有多种治疗方案,需说明利弊以供患者选择;治疗方案要求从口腔全科治疗的理念出发,需包括:牙周情况,咬合情况,颞合关节的全面安排及处置。 8、初期预后判断的说明等。 (二)诊疗过程的沟通 医护人员应向患者或家属介绍患者的疾病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措施、重要检查目的及结果、患者的病情及预后、某些治疗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药物不良反应、手术治疗方式、手术治疗并发症及预防措施、必要时在治疗中详细解释每一个治疗步骤、医疗药费情况等经常性的沟通,充分听取患者或家属的意见或建议,回答患者或家属提出的问题,增强患者和家属对治疗的信心。医护人员要加强对目前医学技术局限性、风险性的了解,并将其有的放矢地介绍给患者或家属,使患者和家属心中有数,从而争取他们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将沟通内容记载在病历记录上。 (三)机体状态的综合评估 根据患者的性别、年龄、病史、遗传因素、所患疾病严重程度以及是否患多

13、医患沟通制度

医患沟通制度 一、医患沟通要求 1、医护技人员要与患者做好沟通工作,主动争取患者对治疗的配合。 2、与患者沟通要详细、具体,制度中规定的内容必须完全落实,科室可根据业务特点增加沟通内容。 3、为让患者明确医生此次沟通的目的,在沟通时告知内容要有逻辑,例如告知手术目的,应该说:“手术目的是……”。 4、沟通时要耐心、态度和蔼。 5、严禁以读知情同意书的形式来实现沟通。 6、需要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的,签字内容要具体,不可只签名。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病情允许,由患者本人签名。如果患者因病情无法签名,可有患者家属签名。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由监护人签名。对于难以确定年龄是否达到18周岁的,应查看身份证。若危重患者不能履行知情同意,家属或监护人不在场,需要进行紧急救护措施的,报医务处、分管院长签字同意后实行紧急救护措施。 7、诊断不明或疾病恶化时,在沟通前,医务人员之间要互相讨论,统一认识后,由上级医师对家属进行解释,以避免各自的解释矛盾让家属产生不信任和疑虑的心理。

二、沟通技巧 1、一个技巧:倾听,请多听病人或家属说几句。 2、二个掌握:掌握病情、治疗情况和检查结果;掌握医疗费用的使用情况。 3、三个留心:留心对方的情绪状态、教育程度及对沟通的感受;留意对方对病情的认知程度和对交流的期望值;留意自身的情绪反应,学会自我控制。 4、四个避免:避免强求对方及时接受事实;避免使用易刺激对方情绪的词语和语气;避免过多使用对方不易听懂的专业词汇;避免刻意改变和压抑对方情绪,适时舒缓。 三、门诊医师与患者沟通内容 1、疾病诊断、检查检验目的和结果解释、诊疗方案以及注意事项。 2、费用高、有创性诊疗项目征求患者同意。 3、健康教育。 4、必要时宣传医院专科特色、技术水平等。 四、检查检验科室与患者沟通内容 1、检查检验过程中注意事项(例如标本采集注意事项、检查前准备),争取患者配合。 2、告知将取检查检验报告单时间,强调将报告单交医生查看。 五、药房与患者沟通内容:药物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六、与住院患者沟通内容

医院医患沟通制度

医院医患沟通制度 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化和我国卫生法制建设的别断完善,人民日子水平、文化素养的提高和维权意识的增强,患者想要得到的医疗信息越来越多。所以,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既能提高患者对疾病诊疗全过程及其风险性的认识,减少医患之间由于信息别对称而产生的矛盾和纠纷,并且,又能增强医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使患者及其近亲属学习到更多的健康卫生知识,破除迷信、增进医患互信、科学的战胜疾病。为习惯新形势,爱护患者合法权益、防止医疗纠纷的发生,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及广阔医务人员的切身利益,确保医疗安全,化解医患矛盾,从更深层次上稳步提升医疗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执行对象: 凡是本院职工在为患者提供的各种服务过程中都应当遵守本制度。 二、各岗位人员的医患沟通时机、内容及要求 全院所有工作人员除应主动、热情、礼貌、诚恳、语气平缓、中意回答患者及亲属提出的咨询题外,别同岗位尚需与患者及亲属就以下内容进行中意有效的沟通: 1、导医:以主动了解患者当前需要为要紧内容并赋予中意回答。 2、挂号室:了解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职业、工作单位等内容。小儿患者还需要了解其监护人事情。 3、门(急)诊首诊医师:门诊首诊医师根据《首诊医师负责制度》规定接诊。在接诊时,应依照患者的既往病史、现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对疾病做出初步诊断,并安排其进一步诊疗方法,征求患者意见,告知起居、饮食、活动以及同意诊疗中的注意事项等内容,直至患者中意离去。需要进一步检查或治疗者应简述其必要性、依从性(诊疗活动带来的别便而导致患者依从同意的程度)以及花费事情,并指导或护送患者进入下一具诊疗程序。 4、住院处人员:当患者办理住院手续、补缴预交款、进行结算、查询费用等事情时,住院处工作人员应当向患者介绍我院的物价执行标准,并说明费用发生的原因和记帐流程,消除患方误会。如有争议,住院处工作人员应当主动与费用发生源工作人员联系,由费用源头赋予沟通解释。如系住院处记帐录入错误,应主动赔礼道歉。 5、病区住院期间的沟通 (1)入院时沟通:病区工作人员不管是谁发觉患者新来入住,均应主动、热情上前招呼,并联系值班护士予以接待。值班护士接待新入患者后,在安排病床未来及时向患者告知住院须知、注意事项、日子指南等内容,并帮助患者熟悉就餐、用水、入厕等事宜。确定经治医师、责任护士后应当告知患方经治医师、责任护士姓名、称呼,并在床头卡上予以注明。 (2)病区首诊医师:病区首诊医师根据《首诊医师负责制度》接诊。当班医师(含进修、实习、新毕业轮转医师)发觉新患者入住护理程序尚未结束之前应主动与患者打招呼,告知住院诊疗程序,消除着急、紧张情绪,取得患者配合,护理程序一经结束,当班医师即开始诊疗程序。接诊前先向患者介绍自己姓名,态度要热情、诚恳。首次病程记录书写完成未来应马上与患者及家属就初步诊断、可能的病因诱因、诊疗原则、进一步检查的内容、饮食、歇息、注意事项等进行初步沟通。 (3)急诊入院患者应在护士办理住院的并且即应开始进行诊疗救护等活动,并及时告知相关内容(诊断、惊险、风险、最佳诊疗措施)以及书写危重告知书。危重告知书应由其近亲属或托付代理人签字并接受拟定的诊疗方案。 (4)由于风险、费用等原因患方别接受最佳诊疗方案时应拟定次选方案,并就患方别接受挑选最佳方案而挑选次选方案由患方签字认可。

医患沟通制度

医患沟通制度 一、执行对象: 凡是本院职工在为患者提供的各种服务过程中都应当遵守本制度。 二、医患沟通的时间 1、院前沟通 门诊医师在接诊患者时,应根据患者的既往病史、主诉、现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对疾病作出初步诊断,并安排在门诊治疗,对符合入院指征的可收入院治疗。在此期间门诊医师应与患者沟通,征求患者的意见,争取患者对各种医疗处置的理解。必要时,应将沟通内容记录在门诊病历上。 2、入院时沟通 病房接诊医师在接收患者入院时,应在首次病程记录完成时即与患者或家属进行疾病沟通。平诊患者的首次病程记录,应于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急诊患者入院后,责任医师根据疾病严重程度、综合客观检查对疾病作出诊断,在患者入院后2小时内与患者或患者家属进行正式沟通。 3、住院期间沟通 内容包括患者病情变化时的随时沟通;有创检查及有风险处置前的沟通;变更治疗方案时的沟通;贵重药品使用前的沟通;发生欠费且影响患者治疗时的沟通;急、危、重症患者随疾病的转归的及时沟

通;术前沟通;术中改变术式沟通;麻醉前沟通(应由麻醉师完成);输血前沟通以及医保目录以外的诊疗项目或药品前的沟通等。 对于术前的沟通,应明确术前诊断、诊断的依据、是否为手术适应症、手术时间、术式、手术人员以及手术常见并发症等情况,并明确告之手术风险及术中病情变化的预防措施。对于麻醉前的沟通,应明确拟采用的麻醉方式、麻醉风险、预防措施以及必要时视手术临时需要变更麻醉方式等内容,同时应征得患者本人或家属的同意并签字确认。对于输血前的沟通,应明确交代输血的适应症及必要性以及可能发生的并发症。 4、出院时沟通 患者出院时,医护人员应向患者或家属明确说明患者在院时的诊疗情况、出院医瞩及出院后注意事项以及是否定期随诊等内容。 二、医患沟通的内容 1、诊疗方案的沟通 (1)既往史、现病史; (2)体格检查; (3)辅助检查; (4)初步诊断、确定诊断; (5)诊断依据; (6)鉴别诊断; (7)拟行治疗方案,可提供2种以上治疗方案,并说明利弊以供选择;

医院知情同意和医患沟通制度

医院知情同意和医患沟通制度 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患者就医时享有知情权和同意权。为维护医院和患者的合法权益,在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应尽到告知及让患者知情同意义务。 1、常规告知:自患者入院起,科室根据入院流程及医疗行为中涉及的相关需求进行告知,如患者入院须知、患者入院时医患沟通记录单、患者知情同意授权委托书、患者住院期间医患沟通记录单、医保自费项目清单、病危通知单等。 2、特殊告知:在医疗过程中,进行临床试验、药品试验、医疗器械试验、手术、麻醉、输血以及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等,应当向家属交代清楚,履行告知义务,得到理解并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1)手术治疗知情同意书,必须由术者及经治医师签名。 (2)麻醉知情同意书,应有实施麻醉者与患者交代麻醉知情同意内容并签字。 (3)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由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交代输血知情内容并签字。 (4)有创性诊断、治疗操作的知情同意书,(如胸穿、腰穿、腹穿和骨穿等),由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交代知情同意内容并签字。 (5)使用贵重药物和一次性耗材以及非医保目录的药物和器械之前,必须由主管医师向患者交代,由患者选择后双方签字。 (6)在急诊或急救等紧急情况下以上相关同意书可由值班医师

签字。 (7)进行临床试验、药品试验、医疗器械试验等,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署相应的知情同意书。 (8)在各项知情同意文件的签署中,患方必须由患者本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签字;如由其代理人签字,必须同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授权委托书”,方能生效。 3、在医患沟通过程中,医务人员主要应向病人及家属介绍所患疾病的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手段、重要检查目的及结果,病情的转归及其预后,某些治疗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药物不良反应、手术方式、手术的并发症及防范措施,医药费用清单等内容。并听取病人及其家属的意见和建议,回答其所要了解的问题。 4、门诊医师在接诊患者时,应与患者沟通,征求患者的意见,争取患者对各种医疗处置的理解。必要时,应将沟通内容记录在门诊病历上。 5、住院期间,新入院患者(普通病人24小时内,危急重患者2小时内),手术前,侵入性检查或治疗前,手术后3天内,必须有1次医患沟通记录。病情进行性加重或病情突变的患者、危急重症患者,以及术中发现(发生)新的情况需改变手术方式或改变麻醉方式的,必须视病情进行随时沟通,并做好医患沟通记录。 6、医患沟通记录单列,内容包括沟通时间、地点、沟通对象、参与沟通的医师姓名及沟通内容,记录必须由本院医师书写并签名,并请患者或家属(注明与患者关系)签名。沟通记录不能代替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医患沟通及知情同意规章制度

医患沟通及知情同意制度 一、患者知情同意是指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临床实验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应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自觉履行医疗告知义务。 二、知情同意告知的基本要求 (一)告知方式有门诊告示、入院须知、各类知情同意书、病程记录、口头告知等形式,具体采用何种形式依告知的具体情况而定。 (二)进行医疗告知的人员为具有我院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及有关职能部门人员。 (三)告知对象 1.当患者本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告知的对象首先是患者本人。 2.当患者本人为不满18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除外)时,应告知患者的法定监护人,具体顺序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其他近亲属。

3.当患者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后果的精神患者(包括痴呆患者)时,应告知患者的法定监护人,具体顺序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 4.在医疗活动中,部分患者由于疾病导致无法行使知情选择权(患者年满18周岁,处于昏迷、休克、麻醉等意识丧失状态)或是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其知情同意权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近亲属代为行使。 (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各种原因授权他人行使其知情同意权时,患者必须签署《患者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只能在授权权限范围内签署意见,非被授权人不得在相关医疗知情同意书上签署有关意见。 (五)告知应体现在诊治和护理的各个环节,其中包括诊断、治疗、麻醉、发药与服药、注射、膳食、交往、休息与活动,乃至出院复查及医嘱等。 (六)对与治疗及护理有重要意义的事项,应向患者或患者家属反复多次告知。 三、知情同意告知的时机和内容 (一)患者入院前告知

医患沟通制度

医患沟通制度 为适应新形势,保护患者合法权益、防止医疗纠纷的发生,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及广大医务人员的切身利益,确保医疗安全,化解医患矛盾,从更深层次上稳步提升医疗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执行对象 凡是本院职工在为患者提供的各种服务过程中都应当遵守本制度。 二、各岗位人员的医患沟通时机、内容及要求 全院所有工作人员除应主动、热情、礼貌、诚恳、语气平缓、满意回答患者及亲属提出的问题外,不同岗位尚需与患者及亲属就以下内容进行满意有效的沟通: 1、导医:以主动了解患者当前需要为主要内容并给予满意回答。 2、挂号室:了解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职业、工作单位等内容。小儿患者还需要了解其监护人情况。 3、门(急)诊首诊医师:门诊首诊医师依照《首诊医师负责制度》规定接诊。在接诊时,应根据患者的既往病史、现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对疾病做出初步诊断,并安排其进一步诊疗办法,征求患者意见,告知起居、饮食、活动以及接受诊疗中的注意事项等内容,直至患者满意离去。需要进一步检查或治疗者应简述其必要性、依从性(诊疗活动带来的不便而导致患者依从接受的程度)以及花费情况,并指导或护送患者进入下一个诊疗程序。 4、住院人员:当患者办理住院手续、补缴预交款、进行结算、查询费用等情况时,住院处工作人员应当向患者介绍我院的物价执行标准,并说明费用发生的原因和记帐流程,消除患方误会。如有争议,住院工作人员应当主动与费用发生源工作人员联系,由费用源头给予沟通解释。如系住院处记帐录入错误,应主动赔礼道歉。 5、病房住院期间的沟通 (1)、入院时沟通:病房工作人员无论是谁发现患者新来入住,均应主动、热情上前招呼,并联系值班护士予以接待。值班护士接待新入患者后,在安排病床以后及时向患者告知住院须知、注意事项、生活指南等内容,并帮助患者熟悉就餐、用水、入厕等事宜。确定经治医师、责任护士后应当告知患方经治医师、责任护士姓名、称呼,并在床头卡上予以注明。 (2)、病房首诊医师:病区首诊医师依照《首诊医师负责制度》接诊。当班医师发现新患者入住护理程序尚未结束之前应主动与患者打招呼,告知住院诊疗程序,消除着急、紧张情绪,取得患者配合,护理程序一经结束,当班医师即开始诊疗程序。接诊前先向患者介绍自己姓名,态度要热情、诚恳。首次病程记录

2021年医院医患沟通制度_1

医院医患沟通制度 【荐】医院医患沟通制度范本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精心整理的医院医患沟通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为进一步加强医患、护患之间的了解与沟通,保证患者的合法权益、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及广大医护人员的切身利益,确保医疗安全,化解医患矛盾,从更深层次上稳步提升医疗质量,特制定我院医患沟通制度: 一、沟通的基本要求 1、接诊护士主动向病人(或家属)介绍经治医生,责任护士,住院须知,病人守则。 2、病员入院72小时内,经主治医师、护士必须与患者(或家属)进行一次全面沟通交流,介绍患者的疾病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措施,重要检查项目目的'和结果,手术方案、风险、并发症和防范措施,医疗费用,病情大体预后(转归)疗效等,解答患者及家属的疑问。交流过程应注意保护其隐私权。 3、住院期间护士应主动热情介绍用药的作用和不良反应,根据各科各病种健康宣教贯穿在整个护理过程中。 4、每月召开一次公休会,及时了解和听取患者的建议和意见,回答病人询问,满足其知情权,要有专用记录本,记录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签名。 5、交流(沟通)内容要有文字记录,让患方签字认可。 6、对普通疾病患者,经治医师查房时要详细告知,使之理解、支持和配合,对疑难、危重者,由诊治组组长或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与患者或家属沟通,充分履行告知义务。 二、沟通的时间 1、院前沟通:门诊医师在接诊患者时; 2、入院时沟通:住院接诊医师,在完成入院记录时; 3、入院3天内沟通:经治医师和责任护士进行正式沟通; 4、住院期间:病情变化时、手术前、麻醉前、术中改变术式、有创检查或检查、变更治疗方案、使用贵重药品或自费检查项目、发生欠费时、危重患者疾病转归、输血前、使用医保目录以外的诊疗项目或药品前等的沟通。 5、出院时沟通:说明住院期间的诊疗情况、出院医嘱、出院后应注意事项以及是否定期随诊等内容。 三、沟通的内容 1、诊疗方案的沟通 2、诊疗过程的沟通 3、综合评估 四、沟通方式和地点 患者住院期间,责任医师和分管护士必须对病人的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手段、重要检查目的及结果、某些治疗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药物不良反应、手术方式、手术并发症及防范措施、医疗费用等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沟通,并将沟通内容记载在病程记录、护理记录上。 1、床旁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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