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945.3-2020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

HJ945.3-2020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
HJ945.3-2020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

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Technical guidelin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water pollutant discharge standards in

watersheds

目次

前言....................................................................... II 1适用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基本原则 (2)

5技术路线 (2)

6主要技术内容的确定 (4)

7标准文本结构与编制说明的主要内容 (8)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规范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制订地方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路线、主要技术内容的

确定、标准实施的成本效益分析,以及标准文本结构与标准编制说明主要内容等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方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路线、主要技术内容的确定、标

准实施的成本效益分析,以及标准文本结构与标准编制说明主要内容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地方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修订。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HJ 2.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

HJ 945.2 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国环规科技〔2017〕1 号)

《水体达标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环办污防函〔2016〕563 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环境水体environmental water bodies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地表水体、海域水体,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水体。

3.2

流域watersheds

地表水分水线所包括的集水区或汇水区范围。

3.3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water pollutant discharge standards

为改善环境质量,结合技术、经济条件和环境特点,对污染源直接或间接排入环境水体中的水污染物种类、浓度和数量等限值,以及对环境造成危害的其他因素、监控方式与监测方法等所做出的限制性规定。

3.4

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water pollutant discharge standards in watersheds

根据特定流域的水环境质量改善需求,针对流域范围内污染源制订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3.5

水环境保护目标water environment protection target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取水口,涉水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重点保护与珍

稀水生生物的栖息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等渔业水体,以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

3.6

流域允许排放量permitted discharge quantity of pollutants of watershed

在考虑流域生态因素、设计水文条件和排污口空间分布的情况下,为实现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目

标,流域允许排放的最大污染负荷量。

3.7

安全余量margin of safety

考虑污染负荷和受纳水体水环境质量之间关系的不确定因素,为保障受纳水体水环境质量改善目

标安全而预留的负荷量。

4基本原则

4.1生态安全优先性原则

以维护流域生态功能、确保流域生态安全为导向,针对实际问题,提出较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更严格的排放控制要求。

4.2技术经济可行性原则

对基于水环境质量改善需求提出的排放限值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达标技术路线和经济成本等

可行性分析。对于存在达标困难的污染源,可提出分期实施的排放控制要求设置方案。

4.3分区分类差别化原则

区分不同区域,综合考虑环境水体特征、水环境质量改善需求和污染源分布特点,对污染源排放

的不同水污染物规定加强保护、严格控制和一般控制等有差别的排放控制要求。

4.4限值推导科学性原则

开展流域范围内环境水体、污染源的调查分析,坚持因地制宜,合理确定相关参数,通过选择适

用方法和模型等方式科学确定基于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排放限值。

4.5综合施策系统性原则

统筹推进污染减排和生态增容。分析实施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预期可实现的环境效益,对于环

境效益作用不明显的,重点提出非点源减排和保障生态流量及采取水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等要求。

5技术路线

5.1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参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各阶段

工作。

5.2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的主要技术工作内容包括流域调查、区域分析与环境特征污染物识别、污染源调查与排放特征污染物识别、基于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排放限值分析、排放限值的技术经济论证与实施方案设计、标准实施的环境效益与减排增容需求分析、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编写等,技术路线见图1。

流域调查、区域分析及环境特征污染物识别

文献调研、现场调研、专家咨询、现场实测等

流域范围界定与

主要水功能目标

流域调查(水系、干流与支流的水文、

水质、汇水区等)

流域环境特征污染物

识别

分区域差别化管控要求:

加强保护、严格控制

一般控制

水质超标污染物

存在水质超标风险的污染物

其他流域特征污染物

污染源调查与排放特征污染物识别

文献调研、现场调研、专家咨询、现场实测等

基本调查(污染源与入河排污口

分布、排放污染物、浓度、量等

各类源排放

负荷占比

水污染防治

技术状况调查

相关发展规划

环保规划等

国内外

相关标准

点源排放占比与排放标准

制订必要性初步分析

重点污染源

一般污染源

排放特征污染物

识别

基于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排放限值确定

稀释倍数法污染物综合消减系数法其他方法

基于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排放限值(应严于国家排放标准)

排放限值的技术经济论证其他分析

现有企业新建企业国内企业

外标达标

达标技术

路线筛选

经济成本

与收益分析

准对率分

" 析

不同类型污染源排放控制实施方案(限值水平与实施时间)

排放限值实施的环境效益分析

标准实施后点源减排量测算流域允许排放量测算

排放量控制需求与生态增容需求分析及措施要求

编制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文本

编制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

图 1 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路线

6主要技术内容的确定

6.1流域调查、区域分析及环境水体特征污染物识别

6.1.1流域范围界定。应明确规定标准适用的区域范围,可以附录形式给出标准适用的流域区域地图,并附行政区域名称。

6.1.2流域环境调查与评价。调查流域水系、干流与支流近五年的水文、水质、汇水区、入河排污口等信息,具体可参照HJ 2.3 和《水体达标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中相关要求,采用资料收集、现场监测、无人机或卫星遥感遥测等方法进行。水质评价一般采用单因子标准指数法评价。6.1.3区分不同区域,实施差别化的保护或排放控制要求。

6.1.3.1对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须严格保护区域,以及地方自行确定的其他水环境质量要求较高的区域,应加强保护,特别是加强对各类水环境保护目标的保护。除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外,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可对加强保护区域提出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污染源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向该区域排放水污染物等要求。还可根据需要将距离干流或干流的某一段以及湖泊水库沿岸一定距离以内的区域作为缓冲带,实施加强保护。需要划定缓冲带的干流

(或河段)、湖泊水库的名单,以及缓冲带具体范围可在标准中给出或规定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自行确定并报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及向社会公开。

6.1.3.2沿加强保护区域(6.1.3.1 中区域)汇水支流上溯一定距离的汇水区域,对污染源排放应实施严格控制。排放限值应基于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而制定。

6.1.3.3除6.1.3.1 和6.1.3.2 以外的流域其他区域,对污染源排放应实施一般控制。

6.1.4流域环境特征污染物识别。主要包括水质超标污染物、存在超标风险的污染物,以及其他特征污染物。水质超标污染物为近五年来年均值曾出现超标的污染物。存在超标风险的污染物是指虽然没有出现水质超标现象,但近五年来年均值呈现上升趋势的污染物。

6.2污染源调查与排放特征污染物识别

6.2.1污染源调查

6.2.1.1调查流域各类污染源的污染物产排污特征和入河排污口信息,包括污染源名称、排放口位置、排放去向、入河排污口位置、排放浓度水平、废水排放量和污染物排放量等信息。

6.2.1.2污染源分为点源和非点源。分别核算点源和非点源的排放量和入河量。

6.2.1.3点源调查内容与方法可参照HJ 945.2 执行。

6.2.2排放特征污染物识别和点源排放情况分析

6.2.2.1汇总各污染源排放污染物,作为流域污染源的排放特征污染物。

6.2.2.2针对每种关注污染物,统计分析各类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量占总排放量的比例,并进行排序。

6.2.2.3如点源污染物排放量占各类污染源(点源和非点源)排放量比例较低,可不制订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6.2.2.4明确点源现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评估点源执行现行排放标准的达标情况。

6.2.3污染源水污染防治技术状况调查

m n

6.2.3.1 调查流域各类污染源目前采用的水污染防治技术。针对每类污染源列出技术清单,进行技术 分类,并通过调查资料数据,确定每类污染防治技术的去除效率、排放水平、排放控制设施的固定 成本、单位污染物去除量的运行成本等环境经济技术关键指标与参数,以及其他环境影响、环境效 益、经济效益等情况,进行技术水平分级。

6.2.3.2 具体技术调查内容与方法可参照 HJ 945.2 执行。 6.2.4

相关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调查与分析

6.2.4.1 收集汇总国家和地方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相关行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水污染防治规划等规划文件。

6.2.4.2 调查分析规划中涉及的行业发展规模、技术工艺发展方向、落后企业淘汰关闭等信息。 6.2.5

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措施分析

6.2.5.1 收集汇总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措施等相关文件。

6.2.5.2 调查掌握国内外对应各类污染源的先进水污染防治技术(清洁生产技术、末端治理技术和环境管理措施),以及排放特征信息(排放浓度、排水量和污染物排放量等)。 6.2.5.3 具体调查内容与方法可参照 HJ 945.2 执行。 6.2.6

污染源减排潜力分析与重点污染源识别

6.2.6.1 针对调查流域范围内与管控污染物相关的各类污染源,列出其目前采用的水污染防治技术和 国内外先进水污染防治技术,以及排放特征对比。

6.2.6.2 分析各类污染源改造至先进水污染防治技术后,确定各类污染源减排潜力。 6.2.6.3 根据规划要求,分析由于落后企业淘汰关闭使该类污染源获得的减排潜力。 6.2.6.4 综合 6.2.6.2 和 6.2.6.3 的分析结果,得到各类污染源的减排潜力分析结果。

6.2.6.5 主要根据各类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负荷和减排潜力,评估确定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

6.3 基于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排放限值确定 6.3.1

稀释倍数法

6.3.1.1 根据流域近五年环境水体特征和实际调查数据,测算水体稀释倍数,以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浓度限值与稀释倍数的乘积作为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浓度限值。 6.3.1.2 原则上水体稀释倍数不超过 20 倍。 6.3.2

污染物综合消减系数法

6.3.2.1 当流域水流稳定时,根据流域近五年上、下断面水质监测资料,以及排污口和支流加入的水流的水质监测资料和相应的水量资料,测算污染物综合消减系数,见公式(1)。

k =1- Q 2C 2

Q 1C 1 +∑q i C i +∑q j C j

(1)

i =1

式中: k —污染物综合消减系数,量纲一;

Q 1 —流域上断面流入的水量,m 3/s ;

j =1

C 1 —流域上断面流入的污染物浓度,mg/L ; q i —流域内支流流入的水量,m 3/s ;

C i —流域内支流流入的污染物浓度,mg/L ; q j —流域内排污口流入的水量,m 3/s ;

C j —流域内排污口流入的污染物浓度,mg/L ; Q 2 —流域下断面流出的水量,m 3/s ;

C 2 —流域下断面流出的污染物浓度,mg/L ; m —支流数量,量纲一; n —排污口数量,量纲一。

6.3.2.2 根据污染物综合消减系数和近五年流域上断面水质监测资料、下断面水质改善目标,以及支 流汇入断面水质和水量、排污口水量,可以计算得到排污口平均浓度限值要求,即基于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见公式(2)。 Q 2C s m n

C =( 1-k

-Q 1C 1-∑q i Ci ) / ∑q j (2)

i =1 式中: C —流域内排污口流入的污染物平均浓度,mg/L ;

k —污染物综合消减系数,量纲一;

j =1 Q 1 —流域上断面流入的水量(90%保证率月平均最枯水量),m 3/s ;

C 1 —流域上断面流入的污染物浓度,mg/L ;

q i —流域内支流流入的水量(90%保证率月平均最枯水量),m 3/s ; C i —流域内支流流入的污染物浓度,mg/L ;

q j —流域内排污口流入的水量(将排污口相关排放源按现行排放标准中单位产品基准排

水量规定和设计产能计算得到的水量加和,结果与近五年该排污口最大实际排水量比较,取大者作为该排污口 q j 代入公式计算),m 3/s ;

Q 2 —流域下断面流出的水量(90%保证率月平均最枯水量),m 3/s ; C s —流域下断面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浓度,mg/L ; m —支流数量,量纲一; n —排污口数量,量纲一。

6.3.3

其他方法。各地可根据实际调查掌握的近五年流域环境水体和污染源调查资料,选择适用模 型进

行流域内排污口平均排放浓度的测算,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质量改善需求,作为流域 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6.3.4 对于计算结果为零的情形,按流域下断面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浓度作为基于水环境质量改善 目标的排放限值。

6.3.5

计算得到的基于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排放限值,如严于国家现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则按

6.4 和6.5 开展进一步分析,确定排放控制要求和执行时间要求及其他管理措施要求等内容;如宽于

国家现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则执行国家标准限值。

6.4基于水环境质量目标排放限值的技术经济论证与实施方案设计

6.4.1达标技术路线筛选

6.4.1.1针对现有企业筛选确定提标改造的技术路线,针对新建企业筛选确定达标技术路线。

6.4.1.2应主要根据水污染防治技术的去除效率与排放水平、运行稳定性、二次污染等其他环境影响等筛选确定技术路线。具体评估方法可参照HJ 945.2 执行。

6.4.1.3可根据处理效果,选择确定多种技术路线。

6.4.2经济成本与收益分析

6.4.2.1主要针对流域重点污染源,计算现有企业因提标改造而增加的固定成本和运行成本,新建企业建设与运行相应设施需投入的固定成本和运行成本。

6.4.2.2成本测算应以工程实例为依据。具体测算方法可参照HJ 945.2 执行。

6.4.2.3由于污染物减排而取得的经济收益核算。预测排污单位由于排放限值加严而减少缴纳的环境保护税,以及由于操作自动化而减少的人员费用等。

6.4.3国内外相关标准对比和达标率分析。可参照HJ 945.2 相关规定执行。

6.4.4排放限值实施方案建议

6.4.4.1根据对基于水环境质量改善的排放限值的技术经济论证结果,结合国内外相关标准对比分析,评估其可行性。

6.4.4.2对于现阶段实施难度较大的排放限值,应提出近期和远期实施排放限值的阶段建议。原则上,远期排放限值应为基于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计算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近期排放限值以现阶段污染防治先进技术水平确定。

6.5标准实施的环境效益与进一步减排增容需求分析

6.5.1标准实施的环境效益分析

6.5.1.1可参照HJ 945.2 相关规定,分别针对现有企业和新建企业进行标准实施的环境效益分析,测算出标准实施带来的污染物减排量。

6.5.1.2根据流域污染源排放量调查结果,结合标准实施带来的污染物减排量,计算得出流域污染源预期排放量。

6.5.2流域允许排放量测算

6.5.2.1参照HJ 2.3 中相关计算方法,采用适用的模型方法建立污染负荷与受纳水体水质的响应关系,计算流域理论允许排放量。

6.5.2.2应设置一定的安全余量,计算得到流域允许排放量。安全余量可采用模型不确定性分析方法加

以确定,也可根据管理需求设置一定比例(通常为5%~10%)的污染物分配总量作为安全余量。6.5.2.3将6.5.1.2 中计算得到的流域污染源预期排放量与流域允许排放量进行比较,满足允许排放量要求的,实施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可有效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不满足允许排放量要求的,还

需进一步开展污染减排、再生水利用和生态增容等分析,提出措施要求。

6.5.3污染减排和生态增容分析与措施要求

6.5.3.1通过排污许可制实施,进一步收严点源许可排放量的可行性分析。

6.5.3.2加强流域内非点源污染防治并减少水污染物排放量的可行性分析和措施要求建议。

6.5.3.3通过开展再生水利用、保障生态流量、建设人工湿地、设置缓冲带等水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增加环境水体容量的可行性分析和措施要求建议。

7标准文本结构与编制说明的主要内容

7.1标准文本结构

7.1.1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文本结构参照HJ 945.2 中相关规定进行编写。

7.2编制说明主要内容

7.2.1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编制说明参照HJ 945.2 中相关规定进行编写,同时还应对7.2.2-7.2.4 的内容进行重点说明。

7.2.2适用范围

7.2.2.1应明确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的行政区域范围,说明流域和区域确定的基本依据。7.2.2.2应明确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管控的污染物项目,可仅管控流域水质超标污染物和存在超标风险的污染物,还可管控其他特征污染物。应说明管控项目选择确定的基本考虑。

7.2.2.3应明确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管控的行业、工艺、产品、规模范围,可仅管控重点污染源,

还可管控一般污染源,说明管控对象确定的基本依据。

7.2.3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7.2.3.1流域水环境状况分析和区分不同区域管控的依据。应结合水系、流域水功能要求等,说明区分不同区域管控的理由,对于设立缓冲带的,应说明缓冲带设置和范围确定的依据。应给出水环境状况分析过程,主要分析水质超标污染物、存在超标风险的污染物,以及其他特征污染物的识别依据。7.2.3.2根据各类污染源减排潜力分析与重点污染源确定。应给出各类污染源排放现状调查结果、污染防治技术应用现状分析、相关规划和国内外行业先进污染防治技术及管控措施等基础信息,列明减排潜力分析过程和确定重点污染源的依据。

7.2.3.3确定基于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排放限值。应说明采用的计算方法、基础数据调查确定情况和计算过程。

7.2.3.4对基于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排放限值开展技术经济论证。应明确各类点源,特别是重点污染源,达到排放限值的达标技术路线和经济成本效益分析,给出排放限值实施方案设计过程。

7.2.3.5开展标准实施的环境效益分析和采取其他措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给出流域排放标准实施对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的作用分析过程,对于仍不能满足水环境质量改善要求的,说明有必要进一步开展非点源污染减排和生态增容的分析过程,并对提出措施开展可行性分析。

7.2.4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实施

7.2.4.1地方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优于国家、地方行业或综合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

7.2.4.2应在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该标准与国家、地方行业或综合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组合执行。凡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水污染物项目的直接排放或间接排放控制要求、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限值以及其他管理措施要求,执行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其他水污染物项目的直接排放或间接排放控制要求、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限值等执行国家、地方行业或综合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规定。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如对您有帮助,请购买打赏,谢谢您!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426-89 1989-12-05发布1990-06-01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宜和范围 1.1 主题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控制区划分和标准分级、污染物分类和标准值、其他规定、标准的实施。 1.2 适宜和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境内排放水污染物的一切企业事业单位。 2 引用标准 GBJ48 医院水排放标准(试行) GB8703 辐射防护规定 GB3552 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BG4914 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 BG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3 控制区划分和标准分级 本标准根据地面水水质规划、水域使用功能要求和水质现状、水体稀释自净能力及经济技术条件等差别,将全省划分为五类控制区。 3.1 特殊控制区,指县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水体保护区,不得设置排污口。其他水体保护区,在本标准颁布之日后,不得新建污染水环境的工业生产设施的排污口。本标准颁布之日前已建成的排污口和非工业设施的排污口,执行一级标准。 3.2 一类控制区,指县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经济渔业水体保护区和海水浴场。 本控制区内,在本标准颁布之日后设备的排污口,执行一级标准;本标准颁布之日前已建成的排污口,执行二级标准。 3.3 二类控制区,指附录1规定的除特殊控制区和一类控制区以外的地区。本控制区内的排污口执行二级标准。 3.4 三类控制区,指附录2规定的除特殊控制区和一、二类控制区以外的地区。本控制区内的排污口执行三级标准。 3.5 四类控制区,指除特殊控制区和一、二、三类控制区以外的全省其他地区。本控制区内的排污口执行四级标准。 3.6 各控制区当执行相应级别标准,受纳水体不符合功能水质要求时,可对排污口实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以满足功能水质标准。 4 污染物分类和标准值 4.1 污染物按其性质分为两类: 第一类污染物,指能在水环境或动植物体内蓄积,对人体健康产生长远不良影响的有害物质;第二类污染物,指其长远影响小于第一类污染物的有害物质。 4.2 含第一类污染物的污水,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污口取样,其最高容许排放浓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并不准稀释排放。 表1 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容许排放浓度mg/L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按废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肉类加工企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排水量等指标。本标准适用于肉类加工工业的企业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物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促进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防治水污染,制定本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按废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肉类加工企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排水量等指标。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肉类加工工业的企业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排放管理。 2引用标准 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B 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GB 6920 水质 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 7478 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 GB 7479 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 GB 7481 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GB 7488 水质 5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1901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GB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3术语 3.1 活屠重 指被屠宰畜、禽的活重。 3.2 原料重 指作为加工肉制品原料的冻肉或鲜肉。 4技术内容 4.1 加工类别 按肉类加工企业的加工类别分为: a.畜类屠宰加工; b.肉制品加工; c.禽类屠宰加工。 4.2 标准分级 按排入水域的类别划分标准级别。 4.2.1 排入GB3838中III类水域(水体保护区除外),GB3097中二类海域的废水,执行一级标准。 4.2.2 排入GB3838中IV、V类水域,GB3097中三类海域的废水,执行二级标准。 4.2.3 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下水道的废水,执行三级标准。 4.2.4 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下水道的废水,必须根据下水道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别执行4.2.1和4.2.2的规定。 4.2.5 GB3838中I、II类水域和III类水域中的水体保护区,GB3097中一类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扩建、改建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4.3 标准置 本标准按照不同年限分别规定了肉类加工企业的排水量和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等指标,标准值分别规定为:

厦大继续教育2013年审计学复习题及答案

厦门大学网络教育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 《审计学》课程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注册会计师审计特点的是(A )。 A.强制审计 B.有偿审计 C.受托审计 D. 双向注册会计师审计 2.注册会计师要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除具备相应学历并通过统一考试外,还应具备的条件是(D )。 A. 接受后续教育 B.一定时间的从业经验 C.经过专门的专业训练 D.不能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以外的工作 3.注册会计师的服务是一种有偿服务,下列不能成为会计师事务所收费依据的是(A)。 A. 审计结果大小 B. 服务性质 C. 工作量大小 D.参加人员层次的高低 4.对于注册会计师的欺诈行为,法院可判其(B )。 A. 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B. 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C. 只有刑事责任 D. 只有民事责任5.“发生”认定,指记录的交易和事项已发生且与被审计单位有关,其目标主要针对(D )。 A.数量 B.低估 C.高估 D.金额 6.下列审计中,起源、发展最早的应当是( B )。 A.内部审计 B.政府审计 C.注册会计师审计 D.国际审计 7.有权批准会计事务所成立的机构是( D )。 A.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B.工商部门 C.审计署 D.财政部 8.因违约和过失可能使注册会计师承担的责任是( C ) A.民事责任 B.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C.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D.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9.涉及总体合理性、真实性、所有权及披露等的审计目标是(B)。 A. 审计具体目标 B. 审计一般目标 C. 审计项目目标 D. 审计总目标 10.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一般(D )。 A.在承接客户和续约时进行 B.在进行审计计划时进行 C.在进行期中审计时进行 D.贯穿于整个审计过程的始终 11.下列各项中,对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都有影响的是(D )。 A.信赖过度风险 B.信赖不足风险 C.误受风险 D.非抽样风险 12.从独立性的角度来看,在我国审计监督体系中,政府审计( D )。 A.仅与委托者独立,不与被审计单位独立 B.与委托者和被审计单位均独立 C.与委托者和被审计单位均不独立 D.仅与被审计单位独立,不与委托者独立 13.我国《注册会计师法》规定,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不包括(D)。 A.独资公司 B.合伙公司 C.有限责任公司 D.股份公司 二、多项选择题 1.与被审计单位有厉害关系的用户包括(ABC )。 A. 股东 B.债权人 C. 证券交易机构 D.潜在投资者 2.现阶段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总目标为评价财务报表的(AC )。 A. 公允性 B.一贯性 C. 合法性 D.真实性 3.在采用审计业务循环分块法时,注册会计师可以将业务循环划分为(ACD )。A.筹资与投资循环B.生产循环C.采购与付款循环D.销售与收款循环 4.外部证据是由被审计单位以外的组织机构或人士所编制的书面证据,其中包括(BC )。 A.应收账款函证的回函 B.收到的支票 C.购货发票 D.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声明 5.审计抽样的优点表现在(AB C )。

厦门市排放污水收费暂行办法

厦门市排放污水收费暂行办法 作者:厦门市人民政府文章来源:厦门市人民政府点击数:33 更新时间:2008-5-2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减少污染物排放量、保护环境、改善环境质量,规范排放污水收费,根据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和《福建省城市污水处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厦门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排放污水收费实行排污者负担、依法征收的原则。实行污水集中处理,同时鼓励排污者自行处理,走污水资源化道路,减轻污染负荷。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排放污水收费包括污水处理费、污水排污费和污水超标准排污费。 一切用水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都应缴纳污水处理费。排放的污水未进入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按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排污费。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缴纳排污费。 超标准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不论排放的污水是否进入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除缴纳污水处理费外,还应按排放的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加一倍缴纳超标准排污费。 第四条污水处理费和排污费不重复征收。污水处理费实行先征后退的办法,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核退条件的,可申请退还。 第五条污水排污费和污水超标准排污费的征收、使用必须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征收的污水排污费和污水超标准排污费一律上缴财政,纳入预算管理,作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 第二章污水处理费的征收 第六条污水处理费由市政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负责征收。 第七条污水处理费按用水量计征。使用自来水(包括原水)的,污水处理费与水费一并缴纳。使用其他水源的,必须安装经计量管理部门强制检定的计量装置,由

厦门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18年企业财务会计下

厦门大学网络教育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 《企业财务会计(本下)》课程期末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企业购买的、给职工使用的汽车所计提折折旧费,应借记管理费用,贷记(B) A、累计折旧 B、应付职工薪酬 C、生产成本 D、营业外支出 2、甲公司2017年5月13日与客户签订了一项工程劳务合同,合同期9个月,合同总收入500万元,预计合同总成本350万元;至2017年12月31日,实际发生成本160万元。甲公司按实际发生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百分比确定劳务完成程度。在年末确认劳务收入时,甲公司发现,客户已发生严重的财务危机,估计只能从工程款中收回成本150万元。则甲公司2017年度应确认的劳务收入为(C)万元。 A、128.55 B、110 C、150 D、108 3、下列各项,可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是(B)。 A、分期收款销售产品 B、在同一会计年度开始并完成的劳务 C、委托代销商品 D、跨越一个会计年度才能完成的劳务 4、以下哪种情况导致固定资产购建过程中的中断超过3个月可继续资本化(B) A、劳动纠纷 B、施工技术要求 C、发生安全事故 D、资金周转困难 5、某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所得税进行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0%,2015年年初固定资产项目的“递延税所得税资产”账面借方余额为100万元,2015年按会计准则规定计提了50万的折旧,而按税法规定,当年可抵扣的折旧为100万,则2015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账面余额为(A)万元。 A、借方85 B、贷方75 C、借方105 D、贷方115 6、下列项目中,不能将相关的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形式是(A)。 A、长期股权投资 B、投资性房地产

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前一页返回主页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保护厦门市大气环境质量的良好状态,保护人民健康,促进厦门经济和环境保护同步发展,有必要对FDB/HJ2313—89《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本标准选取的污染物项目比原标准作了很大精减,只选择6种要求总量控制和主要有毒有害的污染物——二氧化硫、烟尘、粉尘、苯、甲苯、二甲苯。 本标准按照国家要求,对二氧化硫、烟尘的排放进行总量控制,为了便于行政区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管理和便于不同行政区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实行不同步 的总量控制和管理,本标准总量控制区按行政区划分,用A值法计算各子区域的允许排放总量,并按P值法分配各源。 本标准参照国家标准做法,提出年限制标准,用年限制代替原标准以现有企业和新、扩、改的企业分类。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厦门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1989年2月17日首次发布。 本标准代替FDB/HJ2313—89。 本标准由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厦门市环境保护科研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欧寿铭、吴耀建、潘荔卿、陈文田、庄洁。 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323—1999 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代替FDB/HJ2313—89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厦门市大气环境功能区划的环境质量,按污染源所在的大气环境功能区类别,执行相应级别的标准,以及污染物的排放级别、最高允许排放量(或浓度)和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厦门市辖区内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一切企事业单位。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单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 本标准未作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管理按有关国家标准和省地方标准执行。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T3840-91 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 HJ14-1996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 3 技术要求 3.1 辖区内大气环境质量 3.1.1 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依据HJ14-1996《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有关规定,综合分析厦门市辖区内各环境单元社会功能现状与发展趋势及其对大气环境质量的要求,将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分为三类。 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92

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dyeing and finishing of textile industry GB4287-92 代替GB4287-84及GB8978-88 纺织印染工业部分 国家环境保护局1992-05-18批准1992-07-01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促进纺织染整行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防治水污染,制定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按照纺织染整企业的废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排水量。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纺织染整工业企业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洗毛、麻脱胶、煮茧和化纤原料蒸煮等工序所产生的废水 2 引用标准 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B 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6920 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级法 GB 7467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 7467 水质铜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 GB 7474 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 7478 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 GB 7479 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 GB 7481 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GB 7488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1903 水质色度的测定法 GB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3 术语 3.1 染整dyeing and finishing 对纺织材料(纤维、纱、线和织物)进行以化学处理为主的工艺过程。染整包括预处理、染色、印花和整理。俗称印染。 3.2 纺织品textile 纺织工业产品,包括各类机织物、无纺织布、各种缝纫包装用线、绣花线、绒线以及绳类、带类等。 4 技术内容 4.1 标准分级 本标准分三级 4.1.1 排入GB3838中Ⅲ类水域(水体保护区除外),GB3097中二类海域的废水,执行一级标准。 4.1.2 排入GB3838中Ⅳ、Ⅴ类水域,GB3097中三类海域的废水,执行二级标准。

厦门大学继续教育学位考试国际企业管理A卷之令狐文艳创作

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30题) 令狐文艳 1、跨国公司与一般公司真正的区别在于(B) A、拥有全球化的战略 B、创造了一种内部组织体系 C、依靠开放的市场进行国际经营贸易 D、可在世界范围内吸引人才 2、“不同国家习俗偏好共同之处大于相异之处”是下列哪种战略意识的基本假设(C) A、国际化意识 B、多国化意识 C、全球化意识 D、跨国意识 3、以下不是推动企业结构变革的基本经济要素是(D) A、规模经济 B、范围经济 C、生产资源的可得性与成本的国别差异

D、文化冲突 4、“全球一盘棋”(global chessboard)竞争战略认为(A) A、若其它条件一致,世界范围内经营的公司比一国范围内经营的公司拥有更有优势 B、公司中的本国公民要比任何外国人更优越、更可靠 C、在海外生产简单的产品,而在自己国家生产复杂的产品 D、在世界范围内经营公司比只在一国范围内经营公司风险更大 5、政府对跨国公司的影响主要体现在(B) A、资本要求 B、市场准入 C、技术要求 D、管理要求 6、在全球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公司是(C) A、资金雄厚的公司 B、处于朝阳产业的公司 C、有效开发、扩张和生产新产品与采用新工艺的公司

D、管理规范但创新不足的公司 7、被看作“社交风尚”的社交网络,正在发展成为互联网的内在组成部分。遍布全球的网民都在使用Face book和MySpace等网站,满足自身的交流需求。这表明(D) A、产业具有严格边界 B、产业边界是静态的 C、不同产业之间不能融合 D、不同产业之间可以融合 8、下面哪一项不是企业适应变化多端的一国市场环境的必备条件(C) A、富有弹性的不断变化的产品设计 B、富有弹性的原材料采购方式 C、规范的管理模式 D、富有弹性的定价策略 9、跨国公司为了获得可持续竞争优势,必须发展梯级的竞争优势,下面哪个不属于梯级竞争优势的构成(C) A、全球规模效率和竞争力 B、多国灵活性和响应性 C、多元化经营管理

厦门宜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电镀污泥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

厦门宜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电镀污泥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 1 项目工程概况 1.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电镀污泥回收利用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地理位置: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后祥路188号。 建设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65万元。 1.2 建设规模和产品方案 设备规模:项目拟建设一条化学回收有色金属的生产线。 生产规模:项目建成后,年回收利用电镀污泥(HW17)9500吨,废酸(HW22、HW34)废碱(HW35)4200吨。设计主产品为碳酸铜4132吨(铜含量5-10%,含水率80-83%)碳酸镍3995吨(镍含量6-9%,含水率80-83%);副产品为氢氧化铁、氢氧化铬360吨。 1.3 总平面布置 厦门宜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区为租赁莹怡(厦门)科技有限公司1#厂房第一层及配套设施等。主要有有色金属回收车间,污水处理车间及其他配套设施。厂房西侧为原料区,中部为成品区,北侧为污水处理车间。废气处理设施放在酸浸搅拌工序边上。项目厂房总建筑面积为3761.14m2。

2 项目工程分析 2.1废水 根据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和类比分析及水平衡分析,该项目运营期的生产废水,主要有分离完后的滤液、地面冲洗水及生活污水。 ①生产废水:主要为滤液及地面冲洗水,产生量约为13.6t/d,总镍浓度总镍浓度为<0.5mg/l,总铬浓度为<0.2mg/l,总铜浓度为<0.5mg/l,总锌浓度为<1mg/l,生产废水统一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②生活污水:公司员工人数为10人,根据GBJ14-87《室外排水设计规范》,不住厂职工生活用水量取40L/d·人估算,本项目生活用水量约0.4t/d,生活污水系数按0.9计,其污水量约0.36t/d。 2.2废气 根据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氯化氢和硫酸雾。 (1)电镀酸雾 本项目酸雾产生于搅拌工序的酸浸反应槽。各酸雾产生量按《简明通风设计手册》(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7)中的公式及其参数核算。 根据本项目生产线建设规模和各酸槽的相应参数,各类酸雾的产生情况分析如下: 氯化氢:主要产生于酸浸反应槽(3个),总面积共为13.6m2,生产时间为12h,则氯化氢的产生量约为0.015 kg/h (0.18 kg/d),其无组织排放源强为3.0×10-4kg/h。 硫酸雾:主要产生于酸浸反应槽(3个),总面积共为13.6m2,由于酸硫酸浓度在150-350g/L范围内,硫酸雾散发率取7,硫酸雾产生量约为0.34kg/h (4.08 kg/d),其无组织排放源强为6.8×10-3kg/h。

厦门大学网络继续教育2013-2014第二学期管理会计本科创新教材

厦门大学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 《管理会计(本科)》课程复习题 一、判断题 1、现代会计逐步演化为以下几个大的分支:财务会计、管理会计、税务会计和社会责任会计。(对) 2、管理会计产生的社会因素是竞争需要科学管理。(对) 3、制造成本根据其具体的经济用途分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和管理费用。(错) 4、本量利分析中的量是指生产量。(错)。销售量 5、机会成本是指在决策过程中,从若干可供选择的方案中选取某一种方案,而放弃另一备选方案时所丧失的实际收益。(错)潜在收益 6、在混合成本分解方法中,高低点法所用的“高低”是指最高或最低的成本。(错)业务量 7、货币时间价值假设是指等量货币在不同时点上具有不同的价值。(对) 8、在责任会计系统中,处于责任中心最高层次的是利润中心。(错)投资 9、在经济决策过程中,因选取某一方案而放弃另一方案所付出的代价或丧失的潜在利益,就是所谓的机会成本。(对) 10、在标准成本控制下的成本差异是指实际成本与标准成本的差异。(对) 11、排除业务量因素的影响,在管理会计中,反映变动成本水平的指标一般是指单位变动成本。(对) 12、在本量利分析中,必须假定产品成本的计算基础是变动成本法。(对) 13、管理会计的最终目的是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对) 14、编制全面预算的基础是生产预算。(错)销售 15、阶梯式混合成本又可称为半变动成本。(错)固定 16、某企业只生产一种产品,月计划销售600件,单位变动成本6元,月固定成本1000元,欲实现利润1640元,则单价应为10元/单位。(错) (1640+1000)/600+6=10.40元 17、保本点又称为盈亏临界点,是指企业的经营规模(销售量)刚好使企业达到不

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307

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307—2005 1 范围 本标准按照污水排放去向,分级规定了75种水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辖区内现有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和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2 技术内容 2.1 标准分级和限值 2.1.1 北京市五大水系各河流、湖泊、水库水体功能划分与水质分类见《北京市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京政函[1998]18号)。 2.1.2 在划定的II、III类水体功能区内,禁止新建排污口,现有的排污口应按照水体功能的要求,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以保证受纳水体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在已进行污水截流的其他水域也禁止新建排污口。 2.1.3 排入北京市II类水体及其汇水范围的污水执行一级限值,其中:向《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京密引水渠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和《官厅水系水源保护管理办法》划定的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排放的污水执行一级限值A;排入其他II类水体及其汇水范围的污水执行一级限值B,限值见表1。 2.1.4 排入北京市III、IV类水体及其汇水范围的污水执行二级限值,限值见表1。 2.1.5 排入北京市V类水体及其汇水范围的污水执行三级限值,限值见表1。 2.1.6 排入设置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限值,限值见表2。 2.1.7 排入未设置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必须根据排水系统出水受纳水体的功能,分别执行本标准2.1.3、2.1.4、2.1.5的规定。 2.2 其他规定 2.2.1 对于排放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污水,除执行本标准外,还须符合GB 8703的规定。 2.2.2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京密引水渠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和《官厅水系水源保护管理办法》划定的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执行本标准中一级限值A,限值见表1。 2.2.3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京密引水渠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和《官厅水系水源保护管理办法》划定的一、二级保护区范围以外的II 类水体及其汇水范围的,执行GB 18918—2002表1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以及表2、表3的有关规定。 2.2.4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III、IV、V类水体及其汇水范围的,执行GB 18918—2002表1中一级标准的B标准以及表2、表3的有关规定。

厦大继续教育2013年高级财务会计复习题及答案

厦门大学网络教育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 《高级财务会计》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 下列企业中,应纳入甲公司合并范围的是( A )。 A. 甲公司持有60%股份的破产企业 B. 甲公司持有50%股份的被投资企业 C. 甲公司持有35%的股份且甲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有其10%股份的被投资企业 D. 甲公司持有40%的股份且根据公司章程有权任免多数董事会成员的被投资企业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应当计入( A )。 A.合并成本B. 合并收入C. 商誉D. 营业外收入 3. M公司吸收合并N公司,M公司采用购买法进行核算,购买成本为50万元,N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为40万元,其差额10万元应计入(B )。 A.“商誉”贷方B. “商誉”借方 C. “营业外收入”贷方D. “资本公积”借方 4. 股份有限公司自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下列事项中,属于调整事项的是( B )。 A.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重大诉讼B.发生资产负债表所属期间所售商品的退回C.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巨额亏损D.一幢厂房因地震发生倒塌,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5. 对A公司来说,下列哪一种说法不属于控制( A )。 A. A公司拥有B公司50%的权益性资本,B公司拥有C公司100%的权益性资本。A公司和C 公司的关系 B. A公司拥有D公司51%的权益性资本。A公司和D公司的关系 C. A公司在E公司董事会会议上有半数以上投票权。A公司和E公司的关系 D. A公司拥有F公司60%的股份,拥有G公司10%的股份,F公司拥有G公司41%的股份。A公司和G公司的关系6. 2007年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08年4月30日。2008年3月4日,A公司发现2006年一项财务报表舞弊或差错,甲公司应调整( B )。A.2006年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的期末余额和利润表本期金额B.2007年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的年初余额和利润表上期金额C.2006年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的年初余额和利润表上期金额D.2007年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的期末余额和本年累计数及本年实际数 7. 企业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现的报告年度以前年度的重要差错,应调整( C )。A.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的期末数或当年发生数B.报告年度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C.以前年度的相关项目D.不作调整 8. 下列子公司中,要纳入母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之内的是( A )A. 持续经营的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 B. 宣告破产的原子公司 C. 母公司不能控制的其他单位 D. 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的原子公司 9. 甲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币业务采用业务发生时的市场汇率折算,按月结算汇兑损益。2008年3月20日,该公司自银行购入240万美元,银行当日的美元卖出价为1美元=8.25元人民币,当日市场汇率为1美元=8.21元人民币。2008年3月31日市场汇率为1美元=8.22元人民币,甲股份有限公司购入的该240万美元于2008年3月所产生的汇兑损失为(C )万元人民币。 A. 2.40 B. 4.80 C. 7.20 D. 60 10. 外币会计报表折算时,子公司外币会计报表中的“营业外支出”项目的金额应按(A )折算为母公司记账本位币。 A. 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B.当年年初的市场汇率C.当年年末市场汇率D.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 二、多项选择题 1. 下列有关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的论断中,正确的是(ABCD ) A.通过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企业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支付的现金

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 322-2011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2) 5 污染物监测要求 (4) 6 标准实施与监督 (5) 附录A(规范性附录)吹脱捕集气相色谱法(P&T-GC-FID)(C) (6)

前言 本标准根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代替DB 35/322-1999《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DB35/322-1999同时废止。本标准与DB 35/322-1999相比,主要修改内容有: ——不分年限制标准,对新、扩、改的企业执行相同标准限值。 ——在通用标准中本标准选取的项目与原标准比较,增加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挥发酚。 ——本标准保留石油化工、纺织印染行业,新增电子行业(清洗),去除造纸(不包括制浆)、发酵、酿造及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3个行业。为适合厦门市情需要,保留行业标准值作适当加严处理,同时,石油化工行业新增加苯乙烯控制项目;新增电子行业(清洗)的控制污染物有丙酮。 ——本标准采用《厦门市环境功能区划》的研究成果,把环境功能区划的结果作为本标准的重要内容。 本标准由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厦门市环境保护科研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焦卫东、林文辉、庄世坚、陆从容、陈文田、欧寿铭、吴耀建。 本标准于1989年首次发布,1999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中共厦门大学委员会( 组织部

- 1 - 中共厦门大学委员会( ) (2013)厦大委组12号 关于贺文英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贺文英同志任厦门大学办公室秘书(正科级); 陈爱华同志任厦门大学办公室秘书(副科级); 陈伟平同志任厦门大学驻京办事处主任(正科级); 叶秀蓉同志任中共厦门大学委员会组织部秘书(副科级); 林小龙同志任中共厦门大学委员会宣传部秘书(正科级); 林蕊同志任厦门大学学生工作部(处)秘书(副科级),免去其厦门大学学生工作部(处)就业指导科副科长职务; 杨明伟同志任厦门大学学生工作部(处)就业指导科副科长, 组织部 通知

免去其厦门大学学生工作部(处)秘书(副科级)职务; 廖玲同志任厦门大学离退休工作部(处) 秘书(正科级); 王坤钟同志任中共厦门大学委员会党校秘书(副科级); 柯自聪同志任厦门大学人事处劳动工资科科长,免去其厦门大学人事处劳动工资科副科长职务; 蔡莉莉同志任厦门大学人事处干部保健办公室主任(正科级); 郭志福同志任厦门大学教务处秘书(正科级),免去其厦门大学漳州校区教务办公室秘书(正科级)职务; 陈均宇同志任厦门大学教务处学务科副科长; 戴莉华同志任厦门大学教务处实验与电教管理科科长,免去其厦门大学教务处秘书(正科级)职务; 艾浩同志任厦门大学教师发展中心秘书(副科级); 陈春萍同志任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秘书(正科级); 詹伟峰同志任厦门大学保卫处政保科科长,免去其共青团厦门大学外文学院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施文勇同志任厦门大学保卫处治安科科长; 孙俊逸同志任厦门大学保卫处防火与交通安全管理科副科长; 黄铭杰同志任厦门大学财务处基建财务科副科长; 庄淑娟同志任厦门大学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物资管理科- 2 -

纯碱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附件三: 《纯碱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编 制 说 明 (二次征求意见稿) 《纯碱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组 二OO八年七月

目 录 1 编制《纯碱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必要性和工作过程 (3) 1.1 纯碱的工业的基本情况 (3) 1.2 标准编制的必要性 (3) 1.3 标准编制的工作过程 (3) 2 编制《纯碱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原则和预期目标 (4) 2.1 编制原则 (4) 2.2 预期目标 (4) 3 纯碱主要工艺过程及污染物产生情况分析 (4) 3.1 氨碱法工艺过程及污染物产生情况分析 (4) 3.2 联碱法工艺过程及污染物产生情况分析 (6) 3.3 天然碱法工艺过程及污染物产生情况分析 (8) 4 国际纯碱生产技术水平及水污染物控制水平 (8) 5 我国纯碱生产技术水平及水污染物主要控制技术 (10) 5.1 我国纯碱工业的优、劣势分析 (10) 5.2 我国纯碱企业水污染物主要控制技术 (11) 6 《纯碱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主要内容和指标的确定 (12) 6.1 适用范围 (12) 6.2 术语和定义 (12) 6.3 标准时段划分与区域划分 (12) 6.4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确定 (12) 6.5 本标准与相关标准的对比 (15) 7纯碱生产企业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效益分析 (15) 8 达标投资及运行成本分析 (16) 9 达标可行性分析 (16) 10达标治理技术(脱氮技术)说明 (16) 附件1:第一次征求意见情况处理表 (17) 附件2:专家审议意见处理情况说明 (25)

《纯碱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 1 编制《纯碱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必要性和工作过程 1.1 纯碱的工业的基本情况 纯碱工业是我国创建最早的化学工业,始建于1917年,到今已有90多年的历史,可谓中国的 “化工之母”。纯碱产品是重要的化工基础原料,是建筑玻璃、日用玻璃等建筑材料的主要原料并广 泛应用于轻工业、冶金工业和食品工业。纯碱工业在国民经济中起着重要作用。 目前,纯碱生产能力和产量均居世界首位,出口量居世界第二位,近年的进出口量见表1。 表1 2000-2007纯碱进出口量 单位:万吨 年份 进口 出口 2001 7.8 110.4 2002 29.4 114.7 2003 30.1 125.5 2004 19.7 143.0 2005 7.1 177.5 2006 14.2 181.0 2007 4.0 170.6 目前,世界纯碱生产能力为4500万吨/年,其中合成法约占三分之二,天然碱法占三分之一。 但在我国纯碱工业中,天然碱法比重很小,主要采用氨碱法和联碱法这两种合成法来生产纯碱。我 国现有纯碱生产企业50家,其中氨碱法生产企业13家,联碱法生产企业36家,天然碱生产企业1 家。自2003年起,我国纯碱生产能力和产量稳居世界首位。2006年我国纯碱生产能力为1670万吨, 其中氨碱法的生产能力为826万吨,联碱法的生产能力为748万吨,天然碱法的生产能力为96万吨。2006年我国纯碱产量为1543万吨,约占世界纯碱产量的三分之一。 2006年纯碱工业纯碱生能为:1574万吨。按氨碱法生产纯碱(826万吨),工业废水氨氮排放 量以1.38kg/t碱计算排1.14万吨氨氮。联碱法生产纯碱(748万吨),工业废水氨氮排放量以1.9 kg/t 碱计算排1..4万吨氨氮。全年纯碱工业废水排氨氮为2.56万吨。2006年全国工业废水氨氮总排放量 为:42.4万吨,纯碱工业废水排放氨氮占全国工业废水排放量的6%。实际氨氮排放占有率要小于该 值。 1.2 标准编制的必要性 纯碱生产对环境都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特征污染物是联碱的含氨废水和氨碱的蒸氨废液。而 天然碱法除了有一些固体废物产生,与生产直接接触的废水基本都是回用的,基本没有工业废水外 排,仅有少量的厂区生活污水和冷却废水外排,因此本标准对于天然碱法生产纯碱的水污染物排放 控制与生产纯碱的其他两种有所不同,不仅水量少,而且污染因子也没有氨氮和硫化物,只有常规 的COD、pH、悬浮物和石油类四种控制指标。 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随着纯碱工业的发展和技术进步,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和推行清洁生产, 纯碱工业在生产技术水平和污染物控制等方面都有了实质性的进展。但是,纯碱工业一直没有本行 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尤其是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部分企业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部分企业执行《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8-2001)或地方标准。由于这些 标准针对性不强,既不符合纯碱企业的生产实际,又造成了行业执行标准的不统一。因此,各地方 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和企业普遍要求制定符合纯碱行业特点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适应环境保护管 理和纯碱工业健康发展的需要。 1.3 标准编制的工作过程 1.3.1 任务来源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2年度国家环境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环办[2002]62号文),由中国化工 环保协会和中国纯碱工业协会组织纯碱行业和环保行业的专家于2002年起开始编写《纯碱工业污染 物排放标准》(合同编号:2002-37)。 1.3.2 标准编制过程

福建省地方标准九龙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标准

福建省地方标准 九龙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标准 DB35/424-2001 Control Standards for Total Quantity of Pollutant Discharge in Watershed of Jiulongjiang River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九龙江流域内各市、县辖区河段的八种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限值、九龙江流域各河段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和交接断面位置。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九龙江流域水环境管理(包括现有排放水污染物单位排放管理、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制度、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3097-1997 海水水质标准 GB 4287-1992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7466-1987 水质总铬的测定 GB/T 7467-1987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68-1987 水质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5-1987 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85-1987 水质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7486-1987 水质氰化物的测定第一部分:总氰化物的测定 GB/T 7487-1987 水质氰化物的测定第二部分:氰化物的测定 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 11892-1989 水质高锰酸盐指数的测定 GB/T 11900-1989 水质痕量砷的测定硼氢化钾-硝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4-1989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GB/T 12997-1991 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 GB/T 12998-1991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 GB/T 12999-1991 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GB 13456-1992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457-1992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13896-1992 水质铅的测定示波极谱法 GB 15562.1-1995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 GB 15580-1995 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5581-1995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16488-1996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 GB/T17378.4-1998海洋监测规范:海水分析 GHZB 1-1999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WPB 2-1999 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WPB 4-1999 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WKB 4-2000 污水海洋处置工程控制标准 本标准表6所列分析方法标准与本标准同效,当上述标准被修改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 定义 3.1污水:指在生产与生活活动中排放的水的总称。 3.2主要水污染物:本标准专指的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总氰化物、总砷、总汞、总铅、总镉、六价铬等八项污水中的污染物。 3.3第一类污染物:本标准专指总砷、总汞、总铅、总镉、六价铬等五项污染物。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426-89 1989-12-05发布1990-06-01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宜和范围 1.1 主题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控制区划分和标准分级、污染物分类和标准值、其他规定、标准的实施。 1.2 适宜和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境内排放水污染物的一切企业事业单位。 2 引用标准 GBJ48 医院水排放标准(试行) GB8703 辐射防护规定 GB3552 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BG4914 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 BG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3 控制区划分和标准分级 本标准根据地面水水质规划、水域使用功能要求和水质现状、水体稀释自净能力及经济技术条件等差别,将全省划分为五类控制区。 3.1 特殊控制区,指县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水体保护区,不得设置排污口。其他水体保护区,在本标准颁布之日后,不得新建污染水环境的工业生产设施的排污口。本标准颁布之日前已建成的排污口和非工业设施的排污口,执行一级标准。 3.2 一类控制区,指县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经济渔业水体保护区和海水浴场。 本控制区内,在本标准颁布之日后设备的排污口,执行一级标准;本标准颁布之日前已建成的排污口,执行二级标准。 3.3 二类控制区,指附录1规定的除特殊控制区和一类控制区以外的地区。本控制区内的排污口执行二级标准。 3.4 三类控制区,指附录2规定的除特殊控制区和一、二类控制区以外的地区。本控制区内的排污口执行三级标准。 3.5 四类控制区,指除特殊控制区和一、二、三类控制区以外的全省其他地区。本控制区内的排污口执行四级标准。 3.6 各控制区当执行相应级别标准,受纳水体不符合功能水质要求时,可对排污口实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以满足功能水质标准。 4 污染物分类和标准值 4.1 污染物按其性质分为两类: 第一类污染物,指能在水环境或动植物体内蓄积,对人体健康产生长远不良影响的有害物质;第二类污染物,指其长远影响小于第一类污染物的有害物质。 4.2 含第一类污染物的污水,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污口取样,其最高容许排放浓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并不准稀释排放。 表1 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容许排放浓度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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