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等级分类

工程等级分类
工程等级分类

工程项目等级分类表附表一:

一、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

注:1、符合某工程等级特征之一的项目即可确认为该工程等级项目;

2、勘察甲、乙、丙级相当于一、二、三级工程。

二、工业建筑工程等级分类表

以上摘自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建设[1999]9号)

三、市政公用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工程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XXX地铁建设工程 安全风险等级划分指导标准 一、编制依据 依据XXX下发的《XXX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重点建设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建技[ XXX]XXX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参照《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GB50652-2 011)、《XXX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指导书》的有关标准,同时结合XXX地铁以往的地下工程经验,制定本标准。 二、风险分类及分级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设计风险因素应从地下工程自身风险以及周边环境两方面等考虑,归纳为自身风险和环境风险两类。 根据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风险损失、社会影响等,将风险源的等级由高至低分为Ⅰ、Ⅱ、Ⅲ、Ⅳ级。 三、自身风险 地下工程的自身风险是指由于地下工程自身建设要求或施工活动所导致的风险。自身风险等级主要考虑地质条件、工程埋深、工艺特点、结构特性(如地下结构层数、跨度、断面形式、覆土厚度)等风险因素。其中,明挖法和盖挖法可按地质条件、基坑深度作为分级参考依据;盾构法以隧道相互之间的空间位置关系、连续掘进长度等作为分级参考依据;暗挖结构根据隧道的长度、地质复杂程度、环境条件等作为分级参考依据。 (一)基坑工程安全风险分级:Ⅰ、Ⅱ、Ⅲ、Ⅳ级 Ⅰ级: 明(盖)挖法基坑开挖深度H≥25m; Ⅱ级: 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20m≤H<25m; Ⅲ级: 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14m≤H<20m; Ⅳ级 :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5m≤H<14m。 注:当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时,风险等级可上调一级。 (二)盾构隧道安全风险分级:Ⅰ、Ⅱ、Ⅲ级 1、Ⅰ级 (1)处于非常接近状态(距离≤0.3D)的并行或交叠盾构隧道; (2)较长范围(长度≥100m)浅埋(盾构覆土厚度≤0.7D)的盾构隧道; (3)连续掘进长度超过1.5km的盾构隧道; (4)较长范围(长度≥150m)内开挖断面70%以上存在密实承压水砂层;

工程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X X X地铁建设工程 安全风险等级划分指导标准 一、编制依据 依据XXX下发的《XXX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重点建设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建技[XXX]XXX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参照《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GB50652-2011)、《XXX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指导书》的有关标准,同时结合XXX地铁以往的地下工程经验,制定本标准。 二、风险分类及分级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设计风险因素应从地下工程自身风险以及周边环境两方面等考虑,归纳为自身风险和环境风险两类。 根据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风险损失、社会影响等,将风险源的等级由高至低分为Ⅰ、Ⅱ、Ⅲ、Ⅳ级。 三、自身风险 地下工程的自身风险是指由于地下工程自身建设要求或施工活动所导致的风险。自身风险等级主要考虑地质条件、工程埋深、工艺特点、结构特性(如地下结构层数、跨度、断面形式、覆土厚度)等风险因素。其中,明挖法和盖挖法可按地质条件、基坑深度作为分级参考依据;盾构法以隧道相互之间的空间位置关系、连续掘进长度等作为分级参考依据;暗挖结构根据隧道的长度、地质复杂程度、环境条件等作为分级参考依据。 (一)基坑工程安全风险分级:Ⅰ、Ⅱ、Ⅲ、Ⅳ级 Ⅰ级: 明(盖)挖法基坑开挖深度H≥25m; Ⅱ级: 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20m≤H<25m; Ⅲ级: 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14m≤H<20m; Ⅳ级 :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5m≤H<14m。 注:当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时,风险等级可上调一级。 (二)盾构隧道安全风险分级:Ⅰ、Ⅱ、Ⅲ级 1、Ⅰ级 (1)处于非常接近状态(距离≤)的并行或交叠盾构隧道; (2)较长范围(长度≥100m)浅埋(盾构覆土厚度≤)的盾构隧道;

建筑工程项目划分标准93402

工程项目规模分级标准(建筑行业) 序号 建设 项目 工程等级特征大型中型小型 1 一 般 公 共 建 筑 单体建筑面积 20000㎡以上5000~20000㎡≤5000㎡ 建筑高度>50m 24~50m ≤24m 复杂程度 1.大型公共建筑工程 1.中型公共建筑工程 1.功能单一、技术要求 简单的小型公共建筑 工程 2.技术要求复杂或具有经 济、文化、历史等意义的省 (市)级中小型公共建筑工 程 2.技术要求复杂或有地 区性意义的小型公共建 筑工程 2.高度<24m的一般公 共建筑工程 3.高度>50m的公共建筑工 程 3.高度24-50m的一般 公共建筑工程 3.小型仓储建筑工程 4.相当于四、五星级饭店标 准的室内装修、特殊声学装 修工程 4.仿古建筑、一般标准的 古建筑、保护性建筑以及 地下建筑工程 4.简单的设备用房及 其它配套用房工程 5.高标准的古建筑、保护性 建筑和地下建筑工程 5.大中型仓储建筑工程 5.简单的建筑环境设 计及室外工程 6.高标准的建筑环境设计 和室外工程 6.一般标准的建筑环境 设计和室外工程 6.相当于一星级饭店 及以下标准的室内装 修工程 7.技术要求复杂的工业厂 房 7.跨度小于30米、吊车 吨位小于30吨的单层厂 房或仓库;跨度小于12 米、6层以下的多层厂房 或仓库 7.跨度小于24米、吊 车吨位小于10吨的单 层厂房或仓库;跨度小 于6米、楼盖无动荷载 的3层以下的多层厂房 或仓库 8.相当于二、三星级饭店 标准的室内装修工程 2 住宅 宿舍 层数>20层12~20层 ≤12层(其中砌块建筑 不得超过抗震规范层 数限值要求)复杂程度 20层以上居住建筑和20层 及以下高标准居住建筑工 程 20层及以下一般标准的 居住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

工程项目等级分类表 附表一: 一、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 工程等级 类型特征 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一般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 2万平方米以上 至8万平方米 5千平方米以上 至2万平方米 5千平方米以下立项投资2亿元以上 4千万元以上 至2亿元 1千万元以上 至4千万元 1千万元以上建筑高度100米以上 50米以上 至100米 24米以上 至50米 24米及以下(其 中砌体建筑不得 超过抗震规范高 度限值要求) 住宅、宿舍层数20层以上12层以上至20 层 12层及以下(其 中砌体建筑不得 超过抗震规范高 度限值要求) 住宅小区工厂生活区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 10万平方米 及以下 地下工程 地下空间 (总建筑面积) 5万平方米以上 1万平方米以上 至5万平方米 1万平方米以下附建式人防 (防护等级) 四级及以上五级及以下 特殊公共建筑 超限高层建筑 抗震要求 抗震设防区特殊 超限高层建筑 抗震设防区建筑 高度100米及以 下的一般超限高 层建筑 技术复杂、有声、 光、热、振动、视 线等特殊要求 技术特别复杂技术比较复杂重要性 国家级经济、文 化、历史、涉外等 重点工程项目 省级经济、文化、 历史、涉外 等重点工程项目 注:1、符合某工程等级特征之一的项目即可确认为该工程等级项目; 2、勘察甲、乙、丙级相当于一、二、三级工程。 二、工业建筑工程等级分类表 类型特征大型中型小型 单层工业厂房和仓库吊车吨位>30吨10-30吨≤10吨跨度>30米24-30米≤24米 多层工业厂房和仓库层数>6层6层以下3层及以下(楼盖无动荷载)跨度>12米6-12米≤6米 以上摘自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建设[1999]9号)

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等级的区别

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等级的区别 作者:未知文章来源:官方提供点击数:4082 更新时间:2009-8-20 建设工程项目经理A级、B级、C级、D级四个等级的区别 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等级如何划分 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格等级与基本条件 一、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的岗位职业资格等级 1、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的岗位职业资格等级划分 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格共分为A、B、C、D四个等级:A级为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B级为大型建设工程项目经理;C级为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D级为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 2、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的岗位职业范围 A级项目经理:可以承担国际、国内各类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或受业主委托进行工程项目管理承包的各项任务; B级项目经理:可以承担大型建设工程的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受业主委托进行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各项任务; C级项目经理:可以承担中型建设工程的施工项目管理的任务; D级项目经理:可以承担小型建设工程的施工项目管理的任务。 3、建设工程项目规模等级划分 (表一)和(表二)对各级项目经理所能承担的工程项目规模限制做了基本规定,有关各类建设工程(包括公路、水利、电力、矿山、冶炼、石化、市政、机电等)规模的具体标准可参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实施细则》中《各专业大型和中型工程标准》执行,中型工程以下规模的工程均为小型工程。 建设工程项目等级按规模划分表(表一) 建设工程项目等级按投资划分表(表二) 二、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基本素质和管理能力要求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和思想政治觉悟,遵纪守法,敬业爱岗,诚信尽责; 2、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良好的服务意识,事业心强,勇于承担责任; 3、具有团队精神,善于处理工作关系,维护建设工程项目相关者的利益,保守项目商业机密; 4、具有符合相应工程规模要求的技术及管理知识和丰富的工程项目管理经验; 5、具有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组织工作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应对突发事件与抗风险的能力和业务谈判技巧; 6、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充分运用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合同文件赋予的权力组织和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与运行。 三、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格等级标准 1、 A级项目经理标准及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工程项目管理经历8年以上,或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工程项目管理经历10年以上; (2)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建筑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参加过国际(工程)项目管理专业资质认证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岗位职业标准的培训; (3)具有大型工程项目管理经验,至少承担过两个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的主要管理任务; (4)根据工程项目特点,能够带领项目经理部中所有管理人员熟练运用项目管理方法,圆满地完成建设工程项目各项任务; (5)具备一定的外语水平,能够阅读或识别外文图纸和相关文件。 2、 B级项目经理标准及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文化程度、工程项目管理经历6年以上,或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工程项目管理经历8年以上; (2)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建筑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3)具有大型工程项目管理经验,至少承担过一个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的主要管理任务; (4)具有一定的外语知识。 3、 C级项目经理标准及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施工管理经历4年以上,或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施工管理经历6年以上; (2)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及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 (3)具有中型以上工程项目管理经验,至少承担过一个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的主要管理任务。 4、 D级项目经理标准及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施工管理经历2年以上,或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施工管理经历3年以上; (2)经过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格标准培训,并取得岗位职业资格证书; (3)具有小型工程项目管理经验。

建设工程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建设工程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第二章风险分类及分级 第三条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设计风险因素应从地下工程自身风险以及周边环境两方面等考虑,归纳为自身风险和环境风险两类。 第四条根据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风险损失、社会影响等,将风险源的等级由高至低分为Ⅰ、Ⅱ、Ⅲ、Ⅳ级。 第三章自身风险 第五条地下工程的自身风险是指由于地下工程自身建设要求或施工活动所导致的风险。自身风险等级主要考虑地质条件、工程埋深、工艺特点、结构特性(如地下结构层数、跨度、断面形式、覆土厚度)等风险因素。其中,明挖法和盖挖法可按地质条件、基坑深度作为分级参考依据;盾构法以隧道相互之间的空间位置关系、连续掘进长度等作为分级参考依据;暗挖结构根据隧道的长度、地质复杂程度、环境条件等作为分级参考依据。 第六条基坑工程安全风险分级:Ⅰ、Ⅱ、Ⅲ、Ⅳ级 (一)Ⅰ级: 明(盖)挖法基坑开挖深度H≥25m; (二)Ⅱ级: 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20m≤H<25m; (三)Ⅲ级: 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14m≤H<20m; (四)Ⅳ级: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5m≤H<14m。 注:当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时,风险等级可上调一级。 第七条盾构隧道安全风险分级:Ⅰ、Ⅱ、Ⅲ级 (一)Ⅰ级 1、处于非常接近状态(距离≤0.3D)的并行或交叠盾构隧道; 2、较长范围(长度≥100m)浅埋(盾构覆土厚度≤0.7D)的盾构隧道; 3、连续掘进长度超过1.5km的盾构隧道; 4、较长范围(长度≥150m)内开挖断面70%以上存在密实承压水砂层; 5、超长(长度大于18m)盾构区间联络通道;上方有重要建(构)筑物、河流等的盾构区间联络通道。 (二)Ⅱ级 1、处于接近状态(0.3D<距离≤0.7D)的并行、交叠盾构隧道; 2、较长范围(长度≥100m)覆土厚度为0.7D<H≤1.0D的盾构隧道;

风险识别等级划分(精编文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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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条件危险分析(LEC法) 方法介绍 该方法认为:对于一个具有潜在危险性的作业条件,影响危险性的主要因素有3个: ①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性; ②暴露于这种危险环境的情况(频繁程度); ③事故一旦发生可能产生的后果。 用公式来表示,则为: D=LEC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C——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的损失后果 D——作业条件的危险性

评价步骤 组成评价小组;熟悉评价对象;明确评价赋分标准;赋分;评价计算。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C—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危险性分值D=LEC 优缺点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评价人们在某种具有潜在危险的作业环境中进行作业的危险程度,该法简单易行,危险程度的级别划分比较清楚、醒目。但是,由于它主要是根据经验来确定3个因素的分值及划分危险程度等级,因此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此外,在具体应用时,还可根据自己的经验、具体情况对该评价方法作适当修正。

示例 例如,某涤纶化纤厂在生产短丝过程中有一道组件清洗工序,为了评价这一操作条件的危险度,确定每种因素的分数值为: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组件清洗所使用的三甘醇,属四级可燃液体,如加热至沸点时,其蒸汽爆炸极限范围为0.9-9.2%,属一级可燃蒸汽。而组件清洗时,需将三甘醇加热后使用,致使三甘醇蒸汽容易扩散到空间,如室内通风设备不良,具有一定的潜在危险,属“可能,但不经常”,其分数值L=3。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清洗人员每天在此环境中工作,取E=6。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如果发生燃烧爆炸事故,后果将是非常严重的,可能造成人员的伤亡,取C=15。 D=LEC=3×6×15=270 270处于160-320之间,危险等级属“高度危险、需立即整改"的范畴。 采取措施后(LEC) 1、加强通风: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潜在危险),属“可能性 小,完全意外”,其分数值L=1; 2、降低员工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如规定工作时间或 轮班作业,原来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至少可降低一半;, 取E=3 3、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如果发生燃烧爆炸事故,后果 将是非常严重的,可能造成人员的伤亡,取C=15。 4、劳动保护:身体健康损害程度降低。 D=LEC=1×3×15=45

建筑工程事故等级分类

一、建筑工程事故等级分类: 轻微事故,死亡0人,重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0元,上报县级,企业处理。 一般事故,死亡1至2人,重伤1至9人(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直经损100万至900万,上报市级,县级处理。 较大事故,死亡3至9人,重伤10至49人,直经损1000万至5000万,上报省级,市级处理。 重大事故,死亡10至29人,重伤50至99人,直经损5000万至1亿,上报国务院,省级处理。 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重伤100人以上,直经损1亿以上,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处理。 二、职工伤亡事故的伤害程度分类 1、按伤害程度分:根据国家标准(GB/T15236-94),职工伤亡事故按伤害程度分为: (1)轻伤事故:指一次事故只有轻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指一次事故只有重伤无死亡的事故。 (3)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4)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9人的事故。 (5)特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 2、按经济损失程度分:根据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程度,事故通常

分为: (1)一般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万元以下的事故。 (2)较大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万元或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事故。 (3)重大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0万元或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4)特大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0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的事故。3易发生事故: 火宅事故,风电事故,特种设备操作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人身伤亡事故,风力事故,海上船舶事故,质量安全事故,交通事故,高空坠落事故,有毒气体泄漏事故,职工伤亡事故,爆炸事故,坍塌事故,淹溺事故等。 三、船舶交通事故

工程等级分类表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 注:符合某工程等级特征之一的项目即可确认为该工程等级项目。

关于整顿勘察设计市场和换发建筑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换发资质证书的范围与条件 (一)范围 本次换发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范围,仅限于持有各级主专业为建筑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主营工程设计业务,依法单独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已经执行勘察设计企业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勘察设计行业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的单位和中外合资企业。对不具有法人资格,不执行勘察设计企业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且仍由财政拨付事业费的单位,不予换发资质证书。 (二)条件 申请换证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1、已经完成勘察设计市场整顿和质量检查; 2、按要求已经实施了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制度; 3、符合新颁布的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地区、部门或单位暂缓办理,不在规定范围内的单位不予换发新证书。 二、申请换证单位的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是指经特许、考试(考核)合格,并通过执业注册登记,领取执业印章,在该单位执业的人员。 正在办理执业注册登记,尚未领取执业印章,或挂靠在其他单位执业的人员,不计入换证单位执业注册人员总数。 三、离退休人员在申请换证单位执业,按有关规定与原单位或新聘用单位正式签定聘用(返聘)手续后,可以计入该单位技术骨干和注册执业人员的总数,但离退休人员数不得超过该单位技术骨干及注册执业人员总数的1/3,超过部分不予计算。 四、持有建筑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换发证书,应当严格执行本规定第一条的要求,实行总量控制,凡一证多用的单位,必须纠正并具体落实到一个实体单位后方可换发资质证书。 五、持有建筑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科研单位申请换发证书,除应当符合本规定第一条的要求外,一个科研院(所)只能设立一个勘察设计单位,只能换发与该院(所)科研方向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资质证书,证书发给该院(所)从事设计工作的独立法人的实体单位。 六、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单位换发资质证书,除应当符合本规定第一条的要求外,一所高等院校只能设立一个勘察设计单位,实行一院(校)一证制。该单位可以聘任部分教学人员从事勘察设计工作,但应签定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任人员不得超过该单位技术骨干的30%,聘任期不得少于2年,聘任期间不得从事教学工作。

重大危险源判定及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重大危险源判定及风险等级划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长期或短期生产、加工、运输、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功能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对照附录A中相关物质辨识标准以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规定的重大危险源物质,福建南纺涉及的液化石油气、二甲基甲酰胺、双氧水等属于危险化学品。 表2-10 重大危险源判定 根据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划分可根据企业周边环境风险受体的3种类型,按照化学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生产工艺过程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M)矩阵,确定企业环境风险等级。 一、化学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 根据企业生产原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助生产物料是否涉及《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附表1和附表2中所列化学物质,计算所涉及化学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附表1或附表2中临界量的比值Q: 1、当企业只涉及一种化学物质时,该物质的总数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 2、当企业存在多种化学物质时,则按式(1)计算物质数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 Q=q 1/Q 1 +q 2 /Q 2 +…+q n /Q n (1) 式中:q 1, q 2 , ..., q n ——每种化学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 Q 1, Q 2 , ..., Q n ——每种化学物质的临界量,t。 当Q<1时,企业直接评为一般环境风险等级,以Q表示。 当1≤Q时,将Q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分别以Q 1、Q 2 和

建筑物的分类和等级划分

建筑物的分类和等级划分 一、建筑的分类: 1、建筑物按照它的使用性质,通常可分为: (1)生产性建筑:工业建筑、农业建筑 a.工业建筑(厂房类建筑):生产服务的各类建筑。如生产车间、辅助车间、动力用房、仓储建筑等。厂房类建筑又可以分为单层厂房和多层厂房两大类。 b.农业建筑:用于农业、畜牧业生产和加工用的建筑,如温室、畜禽饲养场、粮食与饲料加工站、农机修理站等。 (2)非生产性建筑:民用建筑 2、民用建筑分类 (1)按照民用建筑的使用功能分类:居住建筑,公共建筑 a.居住建筑:主要是指提供家庭和集体生活起居用的建筑物,如住宅、公寓、别墅、宿舍。 b.公共建筑:主要是指提供人们进行各种社会活动的建筑物,其中包括: 行政办公建筑: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楼。文教建筑:学校、图书馆、文化宫等。 托教建筑:托儿所,幼儿园等。科研建筑:研究所、科学实验楼等。 医疗建筑:医院、门诊部、疗养院等。商业建筑:商店、商场、购物中心等。 观览建筑:电影院、剧院、购物中心等。体育建筑:体育馆、体育场、健身房、游泳池等。 旅馆建筑:旅馆、宾馆、招待所等。 交通建筑:航空港、水路客运站、火车站、汽车站、地铁站等。 通讯广播建筑:电信楼、广播电视台、邮电局等。 园林建筑:公园、动物园、植物园、亭台楼榭等。 纪念性的建筑:纪念堂、纪念碑、陵园等。其他建筑类:如监狱、派出所、消防站。(2)按照民用建筑的规模大小分类:大量性建筑,大型性建筑。 a.大量性建筑:指建筑规模不大,但修建数量多的;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分布面广的建筑。如住宅、中小学校、医院、中小型影剧院、中小型工厂等。 b.大型性建筑:指规模大,耗资多的建筑。如大型体育馆、大型影剧院、航空港、火车站、博物馆、大型工厂等。 (3)按照民用建筑的层数分类:低层建筑,多层建筑,中高层建筑,高层建筑,超高层。 低层建筑:指1~3层建筑。多层建筑:指4~6层建筑。 中高层建筑:指7~9层建筑。 高层建筑:指10层以上住宅。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总高度超过24米为高层。 超高层建筑:建筑物高度超过100米时,不论住宅或者公共建筑均为超高层。 (4)按照主要承重结构材料分类:木结构建筑,砖木结构建筑,砖混结构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钢结构建筑,其他结构建筑。 二、建筑物的等级划分 建筑物的等级一般按耐久性、耐火性、设计等级进行划分。 (一)按耐久性能划分: 耐久等级、耐久年限:使用建筑物的重要性和规模大小 一100年以上适用于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二50~100年适用于一般性建筑三25~50年适用于次要的建筑四15年以下适用于临时性建筑 (二)按耐火性能划分: 耐火等级:是衡量建筑物耐火程度的指标,它是由组成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的最低值所决定。 按耐火等级划分为四级,一级的耐火性能最好,四级最差。性能重要的或者规模宏大的

建筑物等级划分大全

一、地下建筑防水等级划分 设计人员在进行防水设计时,要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要求等来确定防水等级,然后根据防水等级、防水层耐用年限来选用防水材料和进行构造设计。 工程防水等级 1 级不允许渗水,结构表面无湿渍 2 级不允许漏水,结构表面可有少量湿渍 工业与民用建筑:湿渍总面积不大于总防水面积的1‰,单个湿渍面积不大于0.1m2,任意100 m2防水面积不超过一处 其他地下工程:湿渍总面积不大于防水面积的6‰,单个湿渍面积不大于0.2m2,任意100m2防水面积不超过4处 3 级有少量漏水点,不得有线流和漏泥砂 单个湿渍面积不大于0.3 m2,单个漏水点的漏水量不大于2.5L/d,任意100m2防水面积不超过7处 4 级有漏水点,不得有线流和漏泥砂。整个工程平均漏水量不大于2L/m2.d,任意100m2防水面积的平均漏水量不大于4L/ m2.d 说明:当前,提出一个符合我国地下工程实际情况的防水标准是十分必要的,本条文是根据国内工程调查资料,参考国外有关规定数值,结合地下工程不同要求和我国地下工程实际,按不同渗漏水量的指标将地下工程防水划分为四个等级。

二、民用建筑等级划分 按照建设部《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规定,我国目前将各类民用建筑工程按复杂程度划分为:特、一、二、三、四、五,共六个等级,设计收费标准随等级高低而不同。《注册建筑师条例》参照这个标准进一步规定,一级注册建筑师可以设计各个等级的民用建筑,二级注册建筑师只能设计三级以下的民用建筑。所以了解民用建筑的等级划分,对于建筑师执业是重要的。 以下是民用建筑复杂程度等级的具体标准: (一)特级工程 1.列为国家重点项目或以国际活动为主的大型公建以及有全国性历史意义或技术要求特别复杂的中小型公建。如国宾馆、国家大会堂,国际会议中心、国际大型航空港、国际综合俱乐部,重要历史纪念建筑,国家级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三级以上的人防工程等。2.高大空间、有声、光等特殊要求的建筑,如剧院、音乐厅等。 3.30层以上建筑。 (二) 一级工程 1.高级大型公建以及有地区性历史意义或技术要求复杂的中小型公建。如高级宾馆、旅游宾馆、高级招待所、别墅,省级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高级会堂、俱乐部,科研试验楼(含高校),300床以上的医院、疗养院、医技楼、大型门诊楼,大中型体育馆、室内游泳馆、室内滑冰馆,大城市火车站、航运站、候机楼,摄影棚、邮

建筑施工单位资质及等级划分

建筑施工单位资质及等级划分施工单位资质分总承包、专业承包及劳务分包,总承包分为特、一、二、三级总承包。 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四、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六、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七、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八、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九、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一、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专业承包 1、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6、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7、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8、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9、高耸构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0、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1、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2、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由于三大类标准内容过多,且各分项在网上均能查阅,故此处只列举施工总承包类的标准。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 4、企业其他条件均达到一级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标准: 1. 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 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6)单项建安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 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0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3. 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4. 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 5. 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12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21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6)单项建安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8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2017年整理】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

【2017年整理】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一、总则 (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60号令),结合建筑工程设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二) 本标准中建筑工程设计是指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的总平面设计与单体设计。即建筑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室外工程设计、建筑物构筑物设计、结合城市建设与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住宅小区、工厂厂前区、工厂生活区设计等,以及上述建筑工程所包含的所有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如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各类管网管线设计、园林绿化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与装修、动力、煤气、道路、消防、保安、通信、防雷、建筑智能化设施等设计内容。 (三) 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为甲、乙、丙三个级别,边远地区及经济不发达地区如确有必要设置丁级设计资质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设部同意后方可批准设置。 二、分级标准 (一) 甲级 1、从事建筑设计业务6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特级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建筑、结构和其他专业人员各不少于8人、8人、10人;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均不少于3人。

4、获得过近四届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优及以上级别评优的优秀建筑设计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不少于3项,参加过国家或地方建筑工程设计标准、规范及标准设计图集的编制工作或行业的业务建设工作。 5、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6、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7、在固定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 (二)、乙级 1、从事建筑设计业务4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工程等级为二级及以上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社会信誉以及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建筑、结构和其他专业人员各不少于6人、6人、8人;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均不少于1人。 4、曾获得过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优及以上级别评优的优秀建筑设计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不少于2项。 5、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6、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7、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 (三)、丙级 1、从事建筑设计业务3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工程等级为三级以上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社会信誉以及必要的经营资本,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20万元。

工程项目等级分类表

工程项目等级分类表 一、民用建筑工程等级分类表 工程等级 特级一级二级三级类型特征 房建工程 5 万平方米以上1 万平方米以 (住宅、酒总建筑面积15 万平方米以上上至 5 万平方 1 万平方米以下 至 15 万平方米 店、商业、米 写字楼 立项投资30 亿元以上10 亿元以上 1 亿元以上 1 亿元以下 、综合体等)至30亿元至10亿元 飞行区等级4F4E4D 民航工程 机场等级4F4E4D4C3C 抗震设防区建筑 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区特殊高度 100 米及以 特抗震要求超限高层建筑下的一般超限高 殊层建筑 公技术复杂、有声、 共光、热、振动、视技术特别复杂技术比较复杂 建线等特殊要求 筑国家级经济、文省级经济、文化、 重要性化、历史、涉外等历史、涉外 重点工程项目等重点工程项目 注: 1、符合某工程等级特征之一的项目即可确认为该工程等级项目; 2、勘察甲、乙、丙级相当于一、二、三级工程。 二、工业建筑工程等级分类表 类型特征一级二级三级 单层工业厂吊车吨位>30吨10-30吨≤10吨房和仓库跨度>30米24-30米≤24米 多层工业厂层数>6层 6 层以下 3 层及以下(楼盖无动荷载)房和仓库跨度>12米6-12米≤6 米以上摘自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建设[1999]9 号) 三、市政公用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序号建设项目计算(量)单位一级二级三级备注1道路工程万平方米≥104—10≤4 2隧道工程米≥1000250 — 1000≤250 3桥梁工程米≥10030-100≤30多孔跨径4桥梁工程米≥4030—40≤30单孔跨径 四、建筑工程(建筑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序号建设项目工程等级特征大型中型小型单体建筑面积≥20000 ㎡5000-20000 ㎡≤5000 ㎡ 建筑高度> 50m24-50m≤24m 1.大型公共建筑工程 1.中型公共建筑工程1.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小型公共建筑工程 2.技术要求复杂度具有经 2.技术要求复杂或有地 2.高度< 24m 的一般公共 济、文化、历史等意义的省区性意义的小型公共建筑 建筑工程 (市)级中小型公共建筑工程工程 3.高度> 50m 的公共建筑 3.高度 24-50m 的一般 3.小型仓储建筑工程 工程公共建筑工程 4.相当于四、五星级饭店标 4.仿古建筑、一般标准的 4.简单的设备用房及其他 准的室内装修、特殊声学装修古建筑、保护性建筑以及 1一般公共建筑配套用房工程 工程地下建筑工程 复杂程度 5.高标准的古建筑、保护性 5.大中型仓储建筑工程5.简单的建筑环境设计及 建筑和地下建筑工程室外工程 6.高标准的建筑环境设计和 6.一般标准的建筑环境 6.相当于一星级饭店及以室外工程设计和室外工程下标准的室内装修工程 7.跨度< 30m 、吊车吨位7.跨度< 24m 、吊车吨位< 10t 的单层厂房或仓库; < 30t 的单层厂房或仓库; 7.技术要求复杂的工业厂房跨度< 6m 、楼盖无动荷载 跨度< 12m 、 6 层以下的 的 3 层以下的多层厂房或 多层厂房或仓库 仓库 8.相当于二、三星级饭店标 准的室内装修工程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及设计施工资质分级及承接业务的范围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

注:符合某工程等级特征之一的项目即可确认为该工程等级项目燃气专业工程项目等级分类表

道桥专业工程项目规模表

建筑分类 按建筑高度与层数分 1、低层建筑,主要指1~3层的住宅建筑 2、多层建筑,主要指4~6层的住宅建筑 3、中高层建筑,主要指7~9层的住宅建筑 4、高层建筑,指10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和总高度大于24m的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 5、超高层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住宅或公共建筑均为超高层建筑。[3] 注:在已经实施的GB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高度不大于24m的公共建筑为单、多层民用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高度大于24m的公共建筑为高层民用建筑。 建筑按使用性质分 1、民用建筑,指供人们起居用的建筑物,包括住宅、公寓、宿舍等。 2、工业建筑,指人们进行生产活动的建筑,包括生产用房、辅助生产用房、动力、运输、仓库等用房。 3、农用建筑,指供人们进行农牧业种植、养殖、储存等用途的建筑。[3] 按耐久年限分 根据建筑物的主体结构,考虑建筑物的重要性和规模大小,建筑物按耐久性分为四个等级: 1、一级:耐久年限为100年以上,适用于重要建筑物和高层建筑; 2、二级:耐久年限为50~100年,适用于一般性建筑; 3、三级:耐久年限为25~50年,适用于次要建筑; 4、四级:耐久年限15年以下,适用于临时性建筑;[3] 按耐火强度分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是根据建筑物主要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确定的,共分为四级,一级最高,四级最低。 ①燃烧性能:指建筑构件在明火或高温作用下是否燃烧,以及燃烧的难易程度。建筑构件按燃烧性能分为非燃烧体、难燃烧体和燃烧体。

临界值及风险等级划分方法及制定标准(已排版)

广东火电工程总公司企业标准 QB/GPEC20402005-2005 风险等级划分方法标准 2005-04-20 发布 2005-04-20 实施(试行) 广东火电工程总公司发布

前言 本标准是广东火电工程总公司企业标准化导则系列标准之一,规定了相应的技术要求和方法,是企业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只适合广东火电工程总公司企业工程建设标准编写的专用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1、附录2为规定附录。 本标准由广东火电工程总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广东火电工程总公司工程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火电工程总公司标准化委员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甘亦中 本标准主要审定人员:何宏森、白雪寒、刘龙武 本标准批准人:刘成业 本标准以编号QB/GPEC 20402005于2005年4月首次发布

目录 1目的 (4) 2适用范围 (4) 3定义 (4) 4职责 (4) 5标准的内容与要求 (4) 6附录 (10)

临界值及风险等级划分方法及制定标准 1 目的 根据总公司《进度控制体系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规范总公司P3e/c项目管理软件中的临界值和风险等级,充分发挥P3e/c项目管理软件和EMIS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对工程施工管理中的进度风险预警和控制作用,有效加强临界值和风险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广东火电工程总公司。 3 定义 临界值:是指项目管理与控制人员通过设置有关进度、费用方面的上下限值(可以接受的范围)来监控当前项目执行的状态。 风险:指的是损失的不确定性,对于工程项目管理而言,风险是指可能出现的影响项目目标实现的不确定因素。 4 职责 为使临界值和风险管理工作能有效的得到实施和完善,需通过各级组织层层落实。 总公司工程部信息室: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发布、完善和升版,并定期检查实施情况,及时纠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工程点计划信息室:负责按本制度要求落实各有关内容,同时及时向工程部信息室反馈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便使本制度能得到不断完善。 总公司其它部门或工程点其它部门和项目:严格按本制度要求开展各项有关工作,及时向总公司或工程点信息部门反馈存在问题。 5 标准的内容与要求 现在的施工建设项目越来越大,越来越复杂,而且随着项目管理需求和水平的提高,管理也越来越精细和全面,因而项目计划所包括的作业的数量,作业上所加载的成本信息也越来越多,项目可能存在多条关键路径。这都对计划经理和项目经理的进度分析和进度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快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是专业级软件必须要具备的功能。“跟着问题走”是P3E/C在项目控制阶段的一个重要思想,这点不仅在PM中通过临界值和问题来实现,在PV中通过健康指示器为高级决策层提供了更加直观的视图。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我们利用事先定义的临界值来监控项目的执行情况。可以定义临界值的上限和下限,使用临界值可以监控开始、完成日期的差值,总浮时(总时差)和自由浮时(自由时差),费用差值,工期差值等等,监控后可以自动生成问题,从而引导项目计划管理与

工程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工程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XXX地铁建设工程 安全风险等级划分指导标准 一、编制依据 依据XXX下发的《XXX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重点建设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建技[XXX]XXX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参照《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GB50652-2011)、《XXX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指导书》的有关标准,同时结合XXX地铁以往的地下工程经验,制定本标准。二、风险分类及分级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设计风险因素应从地下工程自身风险以及周边环境两方面等考虑,归纳为自身风险和环境风险两类。 根据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风险损失、社会影响等,将风险源的等级由高至低分为Ⅰ、Ⅱ、Ⅲ、Ⅳ级。 三、自身风险 地下工程的自身风险是指由于地下工程自身建设要求或施工活动所导致的风险。自身风险等级主要考虑地质条件、工程埋深、工艺特点、结构特性(如地下结构层数、跨度、断面形式、覆土厚度)等风险因素。其中,明挖法和盖挖法可按地质条件、基坑深度作为分级参考依据;盾构法以隧道相互之间的空间位置关系、连续掘进长度等作为分级参考依据;暗挖结构根据隧道的长度、地质复杂程度、环境条件等作为分级参考依据。 (一)基坑工程安全风险分级:Ⅰ、Ⅱ、Ⅲ、Ⅳ级 Ⅰ级 : 明(盖)挖法基坑开挖深度H≥25m; Ⅱ级 : 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20m≤H<25m; Ⅲ级 : 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14m≤H<20m; Ⅳ级 :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5m≤H<14m。 注:当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时,风险等级可上调一级。

(二)盾构隧道安全风险分级:Ⅰ、Ⅱ、Ⅲ级 1、Ⅰ级 (1)处于非常接近状态(距离≤0.3D)的并行或交叠盾构隧道; (2)较长范围(长度≥100m)浅埋(盾构覆土厚度≤0.7D)的盾构隧道; (3)连续掘进长度超过1.5km的盾构隧道; (4)较长范围(长度≥150m)内开挖断面70%以上存在密实承压水砂层; (5)超长(长度大于18m)盾构区间联络通道;上方有重要建(构)筑物、河流等的盾构区间联络通道。 2、Ⅱ级 (1)处于接近状态(0.3D<距离≤0.7D)的并行、交叠盾构隧道; (2)较长范围(长度≥100m)覆土厚度为0.7D<H≤1.0D的盾构隧道; (3)开挖断面范围内粉土、砂土层超过50%的盾构区间联络通道。 (4)进出洞加固区内存在厚层(厚度≥4m)的承压水粉土、砂土含水层的盾构始发到达区段。 3、Ⅲ级 (1)一般的盾构法隧道; (2)一般盾构区间的联络通道; (3)一般盾构始发到达区段(一个区间共两处,分别在两站端位置)。 四、环境设施重要性类别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环境影响的风险主要指建设活动导致周边区域的建(构)筑物发生影响或破坏,地下工程环境影响的分级需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与工程影响区域范围内环境设施的重要性、位置关系、地下结构类型与施工方法等因素划分。 (一)根据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风险损失、社会影响等,将环境设施重要性类别的等级由高至低分为Ⅰ、Ⅱ、Ⅲ类。 1、Ⅰ类环境设施 省级以上历史文物建筑、对沉降变形特殊敏感建筑(如有精密仪器设备的厂房等)、110kV及以上高压线铁塔、高速铁路、铁路站场、运营地铁盾构区间、高架桥立交桥的主桥、海河等。 2、Ⅱ类环境设施 标志性建筑、无桩基的多层住宅楼,高耸建(构)筑物(如水塔、烟囱),35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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