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记录

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记录
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记录

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记录

备注:1、本表可印制成记录本,以方便现场随身携带。记录本封面需有工程名称及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表一式三份,施工企业、项目部各留存一份。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记录表

备注:1、本表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代行其承担管理工作的人员)填写;

2、当天如有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则在备注栏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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