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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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山西省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培训、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据《山西省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以及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对安全培训实施的监督管理,依照本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工作按照“归口管理、分级实施;统一标准,教考分离”的原则组织实施。

第四条省煤炭工业厅(以下简称“省厅”)对全省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实施监督指导;各市煤炭局、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含省属五大煤炭集团、省煤炭运销集团、省煤炭进出口集团、平朔煤炭工业公司、太原煤炭气化集团,以下简称:国有重点煤炭企业)、省监狱管理局对所属煤矿B类、C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实施监督指导。

第五条省厅负责制定煤矿主要负责人、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度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各市煤炭局、国有重点煤炭企业、省监狱管理局负责制定所属煤矿B类、C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度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任职资格条件

第六条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结合我省行业发展实际,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规定如下:

㈠实行任职资格规定的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中的煤矿企业(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及其分公司、地方煤炭企业集团)总经理,各类煤矿(公司)矿长(经理);所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㈡主要负责人中的总经理、矿长(经理)和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具备煤炭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经历;矿长(经理)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岗位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具备煤炭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的经历。

C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班组长,要求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的经历。

第三章安全培训

第七条煤矿主要负责人和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由省内二级以上(含二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承担(国有重点煤炭企业集团的董事长、总经理按国家局有关培训计划参加培训)。B类和C 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由省内三级以上(含三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承担。

第八条培训严格按国家局制定的培训大纲组织进行,推荐使用国家局组织编写的培训教材。

第九条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初训不少于72学时,复训不少于48学时,再培训不少于24学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初训不少于90学时,复训不少于48学时,再培训不少于24学时。

第十条初训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资格审查表》三份;

2、拟任职煤矿企业《煤炭生产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复印件三份;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4、相关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5、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复训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资格审查表》三份;

2、拟任职煤矿企业《煤炭生产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复印件三份;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4、相关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如原资格证书为省厅发放,且证书所载学历符合任职资格规定的,不需再提供);

5、旧证书原件。

以上材料按煤矿隶属关系,由县、市煤炭局、国有重点煤炭企业、省监狱管理局相关业务职能管理部门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材料复印件上加盖公章(部门公章)。

第十一条初次培训领证人员,必须符合本细则第六条有关规定,并取得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到期复训换证人员,如尚不具备规定学历,但2008年底前已入学参加相关专业学习的,可以参加复训,考试合格后原证有效期延至相关专业学习毕业时间,待取得学历证书后换发新证。

第十二条煤矿主要负责人和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计划由省厅于每年年初制定,通过下发文件和上网(山西煤炭教育培训网:https://www.360docs.net/doc/2e7035112.html,)的形式进行公布。

第十三条计划办班的培训机构要按省厅培训计划安排,在每期培训班办班前,向省厅提交办班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班。培训报名信息由培训机构统一使用“安全培训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录入,报名结束后各培训机构要将报名材料按时整理上报省厅培训处审核。

报送材料包括:

1、《培训报名人员花名表》一份(加盖培训机构公章);

2、参训人员报名材料一套;

3、报名系统未登记院校(包括省内外院校)学历证书原件或学历证明材料。

第十四条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要严格按照考核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培训教学和学员管理工作,严格考勤和请销假制度,规范建档。

培训机构存档材料包括:

1、培训办班申请审批表;

2、培训授课安排表;

3、培训人员花名表;

4、培训人员报名材料(一套);

5、培训人员考勤表;

6、培训人员考试成绩表。

第四章考核发证

第十五条煤矿主要负责人和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考试按国家局制定的考核标准,使用国家局统一编制的考试软件,采用计算机操作方式,集中组织进行,总分100分,满60分及格。

拟担任煤矿矿长的(包括兼任煤矿矿长的董事长、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机考前加试笔试,笔试内容以煤矿安全生产基本常识为主,采取卷面笔答方式,总分100分,满80分及格。笔试成绩及格方可参加机考。

第十六条考试合格,符合任职条件的,颁发相应的资格证书。考试不合格者随下期培训班参加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重新参加培训。

第十七条每期培训班考试结束后,由省厅通知有关培训机构,办理验印手续。培训机构要在《验印审批表》相应栏目签字盖章。

第十八条煤矿主要负责人和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由省厅统一集中办理,每批证书办理完毕后,由各市煤炭局、国有重

点煤炭企业、省监狱管理局统一到省厅领取,并负责具体发放工作。

第十九条考核发证单位要做好考核发证档案管理,存档资料包括:

1、培训计划;

2、培训办班申请审批表;

3、培训人员报名材料(一套);

4、考场报告单、考生签字表、考试成绩单;

5、验印审批表、验印人员名单。

第五章证书管理

第二十条《煤矿矿长资格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由省厅按照国家局制定的式样统一印制,集中管理。

第二十一条《煤矿矿长资格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编号办法:㈠《煤矿矿长资格证书》证书编号共11位,编码规则为:

第1-2位是大写字母“MK”-“煤矿”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

第3-4位是省级地区代码,山西省代码为“14”;

第5-6位是地区分段管理码,详细设定见地区分段管理码表;

第7-11位是流水号,按照唯一性原则进行编制。

㈡主要负责人和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证书编号共14位,编码规则为:

第1-2位为发证年份后两位数字;

第3位代表证书延期情况(简称延期码),0代表初次领证,1代表第1次换证,依此类推;

第4-5位为省级地区代码。山西省代码为“14”;

第6-7位为类型码,代表资格类型。其中01代表主要负责人,

02代表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8-9位为地区分段管理码,详细设定见地区分段管理码表;

第10-14位为流水号,按照唯一性原则进行编制。

《煤矿矿长资格证书》和主要负责人、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㈢B类和C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证书编号共14位,编码规则为:

第1-2位为发证年份后两位数字;

第3位代表证书延期情况(简称延期码),0代表初次领证,1代表第1次换证,依此类推;

第4-5位为省级地区代码。山西省代码为“14”;

第6-7位为类型码,代表资格类型。其中03代表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04代表C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8-9位为地区分段管理码,详细设定见地区分段管理码表;

第10-14位为流水号,按照唯一性原则进行编制。

B类和C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

第二十二条《煤矿矿长资格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有效期均为3年,取证后次年起每年参加一次再培训,证书到期复训换证。未按要求参加再培训的,不予复训换证。

第二十三条持证人要在证书到期前3个月内参加复训;超过有效期3个月的,不再予以复训换证。

第二十四条只持有《安全资格证书》,拟担任煤矿矿长的人员,应重新参加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煤矿矿长资格证书》和《安全资格

证书》两证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五条主要负责人和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煤矿矿长资格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中应载明持证人工作单位和职务。B类和C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书》由发证机关根据具体实际,可不载明具体工作单位,但应载明职务或工种类别。

第二十六条煤矿主要负责人和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因工作变动或服务单位名称变更,造成任职单位与证书载明工作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应到发证机关办理名称变更手续。

办理名称变更手续需提供以下材料:

1、《<煤矿矿长资格证书>、<安全资格证书>变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现任职煤矿《煤炭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各一份;

4、原任职的免职文件和现任职的任命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资格证书载明专业学历与任职条件不符的,还需按规定提供学历证明材料。

按拟任职煤矿隶属关系,由市、县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国有重点煤炭企业、省监狱管理局相关业务职能部门负责对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材料复印件上加盖部门公章。需要做特殊说明的,由市煤炭局、国有重点煤炭企业、省监狱管理局以便函形式上报。

第二十七条证书损毁、丢失的,要及时到发证机关补办证书。

办理证书补办手续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原证书复印件一份(无原证书复印件的要由培训机构出具证明材料);

3、省级报刊的遗失声明原件一份。

第二十八条《煤矿矿长资格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为持证人持证上岗、任职的合法依据,持证人要妥善保管,以便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无故扣留或占有。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现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四年十二月一日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和民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工作,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及其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建筑施工企业所属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应当各自独立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本企业(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筑施工企业及其所属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必须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主要包括: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检查等活动。

第四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依据企业安全生产实际,适时修订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调配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指导并评价企业各部门或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等。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数据统计、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督查等。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巡视督查,并做好记录。发现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工程项目经理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立即制止。 第五条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内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足额配备,根据企业生产能力或施工规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至少为: (一)集团公司——1人/百万平方米·年(生产能力)或每十亿施工总产值·年,且不少于4人。 (二)工程公司(分公司、区域公司)——1人/十万平方米·年(生产能力)或每一亿施工总产值·年,且不少于3人。 (三)专业公司——1人/十万平方米·年(生产能力)或每一亿施工总产值·年,且不少于3人。 (四)劳务公司——1人/五十名施工人员,且不少于2人。 第六条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企业派驻到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为: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 1、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至少2人;

安全生产管理部岗位职责(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生产管理部岗位职责(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生产管理部岗位职责(新版) 一、协助安全主管领导组织推动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宣传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安全生产执行情况。 二、定期起草和协助制定安全工作的方针目标和工作计划,并负责具体组织和协调计划的实施。 三、协助主管领导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现有可能造成重大事故危险时有权停止作业,指挥职工撤离危险现场,并报告现场负责人。 四、组织协助各部门制定或修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并对这些规程、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参加对新从业人员进场、复工换岗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会同机械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并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

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伤亡事故报告、登记、统计、分析、预防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提出预防事故措施。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编号:SY-GW-03798 ( 岗位职责)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Post responsibility system of safety production management personnel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备注:持证上岗,主动组织排查各类有关安全隐患,并制定合理方案或填写排查记录。研究本部门主要安全问题,在思想上统一安全责任,认真研究落实公司各项安全规章管理制度的可行性,确保本部门顺利实行安全生产工作。 一、危险品的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生产知识、产品 基本性能和安全管理能力。应当由国防科工委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 管理能力考核颁发《安全培训证书》、《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 职,做到执证上岗。 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第一负责人或主管安全生产领 导负责,实施本单位全面安全监督工作。 四、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 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 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五、组织从事特种作业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

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六、负责在本岗位危险因素较大的危险品仓库、消防设施、经营场所和设备上设置明显的的安全警示标志。 七、监督有关人员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监督特种设备、危险品的运输工具等,必须从专业生产单位购置并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的方可投入使用。 八、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九、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 十、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十一、应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关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度

关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度的思考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度是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制度。目前针对这项制度的理解存在很大差异,这种差异直接影响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的管理方式,最终影响到企业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不可小视。本人曾在某建筑施工现场跟班实习一段时间,最近两年又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组织方面的工作,更加深切地感受到企业建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度的重要性。下面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的重要性谈一谈自己的想法。 一、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是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管理要求,但目前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很少是通过企业委派的。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第九条明确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实行建设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度”。何以“委派”,而不是“任命”呢?两者含义区别很大。“委派”就是安全员受企业直接派遣到施工现场,代表企业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具有企业“委派员”的身份。而“任命”则有可能由项目经理在施工现场选派安全员报企业批准,履行“任命”手续而已,看起来是企业的“任命”,实际就是在项目经理直接领导下的一个“安全员”,难以做到代表企业对施工现场违章行为特别是项目经理的违章行为进行

监督管理。目前,许多现场安全员都是“任命”式的,甚至连“任命”的手续也没有,更少有实质性的“委派员”,我所接触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很少见到由企业委派的安全员。 二、实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来自于实践经验的总结,《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也对此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实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委派制”应有如下两个重要特点:一是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的人员,其首先应对企业负责。所以,必须定期地向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汇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状况,代表企业对施工现场实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直接接受企业安全机构的管理指令。若未履行职责,首先受到的应是企业安全机构的处罚。 二是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地位,必要时能够对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在安全生产管理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理所应当是项目经理,但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权力应当高于项目经理。即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合项目经理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但是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上项目经理必须听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指挥。 目前绝大多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身份是项目经理任命的,在施工现场的地位也不很高,有的地位只相当于班组长甚至不如班组长,所以在重大生产安全隐患发生时难以制止,增加了事故发生的概率。实行委派制能及时制止隐患的发生,从而避免事故的发生。有的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编号:SM-ZD-10585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职 责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在本部门负责人领导下,负责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精神,参与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制订,并实施生产作业现场(岗位)安全监管。 2、参与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制订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的学习计划。组织日常的安全学习,检查、分析培训计划完成进度。 3、熟悉本单位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类型、分布位置和受控状态,建立健全危险源管理档案。 4、坚持作业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和处理问题,立即纠正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对现场不能处理的安全隐患和职业健康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向有关领导汇报,并跟踪整改落实。 5、检查本单位安全设施、设备、防护装置、警示标志、个体防护等安全技术措施的配备、安装、使用、维护等现状,并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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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培训教材 (企业版)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 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目录 1................................................................................................ 企业用户登录3 2 ..................................................................................................... 企业登录首页5 2.1企业自查自报 (5) 2.1.1.................................................................................................操作说明 5 2.1.1.1............................................................. 隐患自查自报标准选择 5 2.1.1.2.................................................................... 自查自报隐患填写 7 2.1.1. 3.................................................................... 隐患自查自报上报 11 2.1.2.................................................................................................注意事项 12 2.2重大隐患销号 (13) 2.3通知公告查看 (15) 2.4法律法规查看 (15) 3 ..................................................................................................... 企业信息管理17 3.1基本信息填报 (17) 3.1.1.................................................................................................操作页面 17 3.1.2............................................................................................. 录入项说明 17 3.1.3.................................................................................................操作说明 19 3.1. 4.................................................................................................注意事项 19 4 ........................................................................................... 企业自查自报企业端20 4.1企业隐患自查自报 (20) 4.1.1.................................................................................................操作页面 20 4.1.2............................................................................................. 录入项说明 20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命书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兹任命,同志为我单位安全负责人,同志为我单位专职安全管理员。以上人员均经过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安全资格培训,并考试合格,具备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管理的从业资格。 北京XXXXXXXXXX 化工有限公司 (盖章) x年x 月 x日

任命书 根据《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要求,为适应新形势下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管理层会议决议,决定对以下同志进行新的人事任命,现予以公布: 一、任命_______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公司的全面安全工作; 二、任命一车间主任_______同志为一车间安全管理人员,二车间主任_______同志为二车间安全管理人员, 三、任命_______同志为一车间安全员,_______同志为二车间安全员,_______同志为三车间安全员,负债协助各车间主任完整本车间的安全工作的管理; 以上任命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即开始执行。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 兹任命,同志为我单位安全负责人,同志为我单位专职安全管理员。以上人员均经过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安全资格培训,并考试合格,具备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管理的从业资格。 江西XXXXXXXXXX 化工有限公司 (盖章) x年x 月 x日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第八条安全培训机构申请二级资质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80万元以上; (二)有专职的管理人员; (三)有健全的机构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规则; (四)有10名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其中至少有5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且经国家局培训考核合格的专职教师; (五)有固定、独立和相对集中并且能够满足同期80人以上规模培训需要的教学及生活设施,其中专用教室使用面积120平方米以上; (六)安全培训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安全培训机构申请三级资质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50万元以上; (二)有专职或者兼职的管理人员; (三)有健全的机构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规则; (四)有8名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其中至少有5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培训考核合格的专职教师; (五)有能够满足同期50人以上规模培训需要的教学及生活设施,其中专用教室使用面积100平方米以上; (六)安全培训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安全培训机构申请四级资质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30万元以上; (二)有专职或者兼职的管理人员; (三)有健全的机构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规则; (四)有5名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其中至少有3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培训考核合格的专职教师; (五)有能够满足同期30人以上规模培训需要的教学及生活设施,其中专用教室使用面积60平方米以上。 第十一条申请一、二级资质证书,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具备资质条件的申请人将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申请书、安全培训机构设置批准文件或者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和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材料报国家局;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表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 第五条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内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足额配备,根据企业生产能力或施工规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至少为: (一)集团公司一一1人/百万平方米?年(生产能力)或每十亿施工总产值?年,且不少于4 人。 (二)工程公司(分公司、区域公司)一一1人/十万平方米?年(生产能力)或每一亿施工总产值?年,且不少于3人。 (三)专业公司一一1人/十万平方米?年(生产能力)或每一亿施工总产值?年,且不少于3 人。 (四)劳务公司—— 1 人/五十名施工人员,且不少于 2 人。 第六条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企业派驻到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为: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 1 、1 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1 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至少2人; 3、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按照安装总造价: 1、5000 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1 人; 2、5000万-1 亿元的工程至少2人; 3、 1 亿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七条工程项目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第六条规定的配置标准上增配。 第八条劳务分包企业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人员50 人以下的,应当设置 1 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设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企业总人数的5%。。 第九条施工作业班组应设置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 摘自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质[2004]213 号)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公司安委会和公司领导安全职责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责任职责 1.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范,特别是有关危险化学品运输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条例、规则等,并通过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落实和实施。 1.2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目标、任务及必需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制度保证。 1.3研究、决定和处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研究和决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部署。 1.4检查监督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执行情况。检查监督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 1.5定期召开安委会会议,总结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安排布置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工作。 1.6组织开展公司级的安全宣传、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安全竟赛、安全大检查等重大活动。 1.7表彰奖励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部门和人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及广大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肃处理严重违章肇事责任者。 1.8讨论认定未经交警部门处理的行车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划分和经

济赔偿比例。讨论认定公司其它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划分和经济赔偿比例。 2.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科。 3.公司经理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职责 3.1公司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2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范,特别是有关危险化学品运输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条例、规则等,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3主持公司安委会全面工作,按时组织召开公司安委会会议,带领公司安委会成员切实履行安委会安全工作职责,发挥安委会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3.4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审定公司各环节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5组织审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计划;组织审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目标、任务;研究、决定和处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根据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消除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不断改善劳动生产条件。 3.6建议建立和组织审定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7建立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机构,充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

百度文库 -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 安元科技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 产品说明书 南京安元科技有限公司

安元科技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 目录 1. 产品概述 (1) . 产品简介......................................................... (1) . 产品特性......................................................... (3) . 系统环境需求 (4) 网络版 (4) 单机版 (4) . 产品定位......................................................... (5) 2. 产品模块及功能介绍 (6) . 系统功能简介 (6) . 系统功能模块介绍 (9) 用户登录及主程序界面 (9) “系统”菜单 (10) 安全基础信息 (12) 安全生产管理 (31) 安全教育与培训...................................................... (41) 防救灾应急预案 (44) 安全统计与分析...................................................... (45) 3. 客服信息 (49)

1. 产品概述 “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是南京安元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产品系列之一,旨在响应国家、地方政府、企业等对生产安全信息化建设的号召,辅助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软件产品。产品采用主流的开发工具和数据库软件为企业量身打造,力求有较强的适用性和较完善的功能。 产品开发采用两种基于用户选择的模式:通用产品开发和定制产品开发。其中通用产品开发完成的软件产品整合了企业生产中的共性的功能,而定制开发的软件系统则是为了满足不同用户的个性需求。下面对“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特点等进行展开介绍。 . 产品简介 公司开发的“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是帮助企业进行生产安全管理的软件。软件包括基础数据管理、事故隐患管理、设备管理、应急预案管理、安全教育管理等功能模块。目前有单机版、网络版两个版本。能满足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的需要,并且能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进行模块配置,以满足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差异化的需求。 产品能帮助企业掌握整体的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状况,对重大危险源信息实现动态管理、汇总分析,对事故隐患,及时地、科学地提出预防方案和整改措施,以更好地保障企业员工的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全。此产品能帮助企业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建设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5月19日以“建质[2008]91号文发布《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现全文刊登,望全国建设施工企业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建设部发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 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 可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 (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 (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 (十一) 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十二) 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十三) 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十四) 企业承包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 (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 (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在我国的应用

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在我国的应用 我国目前正处在工业化加速发展的阶段,处于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化工厂爆炸、煤矿塌陷等重大和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而这些生产事故的频繁发生不仅给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造成极大的危害,也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企业安全事故频繁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进行安全生产信息的有效管理,不能在第一时间掌握不安全信息,更不能根据实时的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地做出科学决策来指导安全生产。所以,构建完善、实用的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已成为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和必然选择之一。 传统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在应用过程中存在诸多缺陷,一是不能有效贴近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二是不能与其他第三方程序进行交流、衔接;三是不能根据业务需求对系统的数据进行扩展。而目前,企业安全信息系统建设标准与数据规范尚待统 一。为了使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得到进一步大幅度的提高,必须依据国际和国家相应的规范标准,致力于开发高效的安全管理信息系统软件。 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的建设涉及多个业务系统的开发,各种业务需求面广,开发内容复杂。由于缺乏相关建设标准与数据规范,在以往的系统建设过程中,各级各单位自成体系,低水平重复投入较多,造成信息资源难以整合和共享,严重影响了整体合力的形成。建筑行业、供电企业及煤矿开采等不同行业、企业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制和要求也不尽不同,因此在开发HSE软件及安全生产管理平台时需综合考量各行业需求,做到既具有普适性也兼具针对性。企业在选择安全生产管理软件时也必须选择标准化的管理系统。 随着信息化技术不断发展, 安全生产信息化正向信息扩展、高度集成、综合应用、自动控制、预测预报及智能决策的方向发展。所以必须利用现代软件技术、数据库技术,建设一个符合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并具备实用、易操作、易维护、安全、可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通用版)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 求(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662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通用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第二章第十九条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置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

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20101103 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三、安监总局令11号第六条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1名。 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四〔2010〕169号)20101011 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人员。企业要设置配备与企业

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四年十二月一日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和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工作,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及其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建筑施工企业所属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应当各自独立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本企业(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筑施工企业及其所属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必须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主要包括: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检查等活动。 第四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依据企业安全生产实际,适时修订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调配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指导并评价企业各部门或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等。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数据统计、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督查等。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巡视督查,并做好记录。发现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工程项目经理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立即制止。 第五条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内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足额配备,根据企业生产能力或施工规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至少为: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标准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标准 1概述 安全员是一线安全工作的指挥员和战斗员,但是,提起安全管理人员究竟应该怎么配备,该按什么比例配备,政策法规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又有何规定。 2企业安全员配备的最基本规定 新《安全生产法》中,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做出了以下规定: 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企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应该遵守的规定:在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中,有一支经验丰富、管理水平高的专业人员,他们就是注册安全工程师,企业应该如何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呢?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1号令)第六条规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规定 在建筑施工领域,常有安全管理人员以“我们公司承包了一片工地,而我却承包了整片工地的安全管理工作”自嘲,这一定程度上反应了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

各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或延续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按照2名企业主要负责人、2名项目负责人以及3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标准进行考核。 以上是最低的人员配备数量,遇到下列情况需要在配备标准上进行增量(没有明确具体的数量): 1、项目施工过程中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 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工程项目; 3、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其中,建筑工程根据项目大小配备,土木工程根据工程合同金额大小进行配备。 3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 一、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平台

亮点工作汇报 随着安全生产监管领域日益扩展,涉氨、涉粉尘、石油管道、钢结构施工等安全生产事故趋于多元化频发态势,迫使我们不得不亟待解决监管力量不足、行业监管技术人才极度匮乏的窘境。我局本着“薄处先通,细处先断”思路出台了一系列新举措用以弥补新形势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需求。——这也是XXX市安监局强化监管、科技兴“安”,信息化监管体系建设的由来。 信息化监管体系建设总体布局分三步走,共创建四个平台、一个中心简称四加一工程。 第一步:我局与沈阳航天航空大学合作,开发适应XXX市地区安监管理的数据软件——既XXX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该系统具体由三大信息平台构成,即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平台、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系统平台、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系统平台。 1、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平台,设有网络终端设备和移动执法终端设备(XXXXXXXX—XXX型),通过企业每十天一次自查自报排查信息,真正实现隐患排查整治全过程的动态跟踪和监管。首批移动执法终端设备共X部已于XXXX年1月9日已装配到位。 2、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系统平台,于XXXX年5月正式开通,可实现安监局与各企业、平台内企业与企业间横纵向数据交换和信息传输,做到了下情上传、上令下达,确保政令畅通、方便快捷和监管高效,提高了安全生产监管的力度、广度和深度。

3、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系统平台,利用该平台可对企业所在地做卫星定位,区域间显示企业数量,规模相关数据。便于统筹监管。 第二步:大力推广微信公众平台建设,依托微信公众平台开展“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旨在发动全市民众查找安全隐患,并在特殊时段及时发布安全生产预警信息,现已接待群众举报,取得良好成效。 第三步:为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平台建设,我局积极探索新思路筹划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监控中心”利用先进的网络监控设备对辖区内生产经营企业进行24小时监控,配合“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平台”将主动出击严密监控与企业自检自查无缝网络对接,实现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网络化、即时化科学管理。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主要职责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主要职责: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委托检测 1.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设施情况;1、因事故或其他原因经过大修或改造过的; 3.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2、达到国家强制性规范标准规定的定期检验周期的; 4.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3、闲置时间超过一年的;4、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可能 5.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影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的;5、国家法律法规有要求的。 6.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选择题: 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1、易燃、可燃堆剁场及仓库在建建筑物和其他区域不小于㈠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25米。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禁火作业区应当距离生活区不小于15米。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照明灯具与易燃堆剁间至少保持1米的距离。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 4、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生产管理人员。5、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㈡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两层并最多隔10米设一道安全网。: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6、双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与横向斜撑。 2、5000万元-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7、开始搭设立杆时,应遵守下列规定:每隔6跨设置一根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拆除。 8、各类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的长度应为100mm. 选择题:9、剪刀撑的设置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 1、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10、塔式起重机工作时风速应低于6级。 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11、物料提升机的额定载重量为2000公斤以下。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法追究刑事责任。12、起升钢丝绳在放出最大工作长度后,卷筒上的钢丝绳至2、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少保留3圈。 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13、多塔作业时,处于高位的塔机与低位塔机的垂直距离在 3、国家对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实行淘汰制度。任何情况下不得小于1.5米。 4、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14、物料提升机基础周边5m范围内不得挖排水沟。 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挪用费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15、横向水平杆(小横杆)的最大长度应为2200mm. 5、安全施工措施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 1 6、纵向水平杆(大横杆)的最大长度应为6500mm。 程师审核,审核合格后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17、当脚手架采用竹笆板时,纵向水平杆应满足:等间距设签字。置,最大间距不大于400mm. 6一般临时设施的配电室、食堂、宿舍、动火处为重点防火部位,应当配备 18、脚手架作业层上为支撑脚手板在非主节点处设置横向水两个10L的灭火机。平杆的要求是:宜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大于纵距的1/2. 7、锅炉和墙壁之间至少留有70cm的间距。 20.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设置应满足要求:一端用直角 8、一般临时设施区域,每100平方配备2个灭火器。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另一端插入墙内,插入深度 9、焊割作业的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两者使用的安全距离0.5m. 不小于180mm. 10、电焊导线中间不应有接头,若有接头,接头处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21、脚手架底层步距不应大于2m。 10米以外。 22、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连墙件构造规定有:必须采 11、气焊使用的乙炔气瓶应当放置在距离明火10米以外的地方。用刚性连墙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12、临时宿舍距离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场所不得小于30米。 23、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压力和拉力的构造。 13、临时宿舍与厨房、锅炉房、变电所之间的防火距离应不小于15米。 24、脚手架的人行斜道和运料斜道应设防滑条距离为250-300 14、临时生活设施尽可能搭建在距离修建的建筑物20米以外的地方。 25、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 15、施工现场必须设立消防车通道,通道宽度不小于3.5米。的施工组织设计。 16、易燃的废品集中场地距离在建建筑物和其他区域不小于30米. 26、移动式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次梁间距不应大于4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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