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工程监理工作报告

供水工程监理工作报告
供水工程监理工作报告

东河区莎木佳集中供水工程验收材料之四

包头市东河区莎木佳集中供水工程

监理工作报告

内蒙古万戈水利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市莎木佳集中供水工程项目部

二O一二年四月

目录

1.1工程名称 (5)

1.2工程设计批复概算 (5)

1.3工程建设批复内容 (6)

1.4工程建设参建单位 (7)

2.1监理组织机构 (8)

2.2监理制度 (9)

3.1饮水安全工程监理的“三控制”工作 (10)

3.2工程监理的“二管理”工作 (14)

3.3工程监理的“一协调”工作 (16)

4.1质量控制效果 (19)

4.2进度控制结果 (19)

4.3投资控制结果 (21)

4.4合同、信息管理及其它事项的处理情况 (22)

4.5监理工作统计 (23)

5.1主要经验 (26)

5.2几点建议 (27)

工程名称:包头市东河区木佳镇集中供水工程批准:南洋

审查:马海涛

校核:贺婕

编写:安峰

项目总监:李杰霖

前言:

根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和《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指南》及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按照水利建设政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程,内蒙古万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包头市莎木佳镇集中供水施工现场设监理部,监理部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是履行本监理合同的全权负责人,组织和领导监理工作,完成监理合同所规定的监理方全部责任。监理部设总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工程师1名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开展监理工作。

一、工程概况

莎木佳镇原隶属包头市九原区,2006年撤乡并镇划入沙尔沁镇,2008年8月划归包头市东河区管辖。所以莎木佳镇的集中供水工程也随着隶属关系变更而相应进行了相应的变更。

包头市东河区莎木佳集中供水工程主要任务是改造供水设施,从改造供水标准低、供水能力不足、改造管网老化入手,建成新的供水水源,新的供水管网,即从水源井抽取地下水,消毒后输水至清水池,经加压泵加压后通过输配水管网送水至用户,从而满足集中供水区域内人畜饮用水和乡镇企业用水及公共建筑用水。

原设计和变更设计都是解决莎木佳村和辖区内的东园村、公积板村、黑麻板村、小斗林沁村、南园村、鄂尔格逊村、小巴拉盖村、赵巴山圪旦共9个自然村的35131人、29700头(只)牲畜饮用水问题。设计规模3655㎡/d,主要建筑物等级为IV 级。

1.1工程名称

包头市东河区莎木佳集中供水工程。

1.2工程设计批复概算

包头市东河区莎木佳集中供水工程2005年经内蒙古自治区

水利厅批复,工程批复投资1447万元(其中:国家及自治区补助资金984万元,地方群众自筹资金463万元)。2010年变更批复增加投资146万元,全部为地方配套资金。东河区莎木佳集中供水工程总投资也相应增加到1593万元。

1.3工程建设批复内容

莎木佳镇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水源井工程、净水厂工程、输、配水管道工程。

1.3.1水源井工程

新打80米深水源井3眼,水源井取水泵房3座,建筑面积69.3平方米;

1.3.2净水厂工程

新建600立方米矩形钢筋砼清水池2座;加氯消毒站1座,建筑面积30.42平方米;加压泵站1座, 建筑面积163.8平米;

新建管理房及其附属建筑物263.08平方米; 厂院围墙15600平米。

1.3.3输、配水管网工程

①、输水主管道工程

采用PVC-U管材安装,安装输水主管道长度为21950米,附属管道建筑物33座,交叉工程2处。

②、村内管网工程

采用PVC-U管材安装,安装配水管网总长度为382686米,

附属管道建筑物14座。

1.4工程建设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包头市九原区水利局、包头市东河区林业水务局

项目法人:包头市九原区莎木佳镇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处,包头市东河区莎木佳镇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处施工单位:包头市兴利水利工程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单位:包头市方泽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运行管理单位:包头市东河区沙尔沁镇莎木佳集中供水用水协会。

质量监督单位:包头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监理单位:内蒙古万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国家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必须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和监理制三项制度及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转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的通知》(内水建管[2002]24号文件)要求,包头市莎木佳集中供水工程采取建设单位委托方式确定工程监理单位,内蒙古万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包头市莎木佳镇集中工程的监理工作任务。我公司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水利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理规定》和水利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派驻工地巡视旁站监理,

在工程的实施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实施全过程监理。

二、监理规划

为保证监理任务的顺利实施,完整准确地对饮水安全工程行使监理职权,内蒙古万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依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以及本工程的监理合同和工程承包合同及设计文件等编制完成《监理规划》,《饮水安全工程监理实施细则》《饮水安全工程旁站监理方案》,制定了“关于质量、安全、服务体系的通知”及工程质量评定、项目划分、工程质量检验、控制点的约定等,全面系统地开展了监理工作。

2.1监理组织机构

根据包头市九原区水利局、东河区林业水务局分别与内蒙古万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正式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及建设单位对本工程的总体进度计划安排,内蒙古万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包头市东河区莎木佳集中供水工程的施工现场成立了工程监理项目部,并任命李杰霖为总监理工程师,先后任命韩学武、雷世闯、安峰为监理工程师,项目部负责在工程建设期间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监理部监理主要人员情况表

2.2 监理制度

依据《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以及本工程的监理合同和工程承包合同及设计文件要求,结合工程实际,建立了一系列监理规章制度,即:开工报审制度、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制度、单元工程自检、他检,隐蔽工程检验制度、工程质量的检验制度、材料、设备及中间产品的检验制度等。

三、监理过程

内蒙古万戈水利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监理委托合同的权利与义务,在包头市东河区莎木佳集中供水工程施工现场成立了监理项目部,根据该工程特点,由一名监理工程师专门负责此项工程,驻施工现场监理部及时了解工作建设情况,及时制定了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等,卓有成效地开展了监理工作。

3.1饮水安全工程监理的“三控制”工作

3.1.1工程质量控制

3.1.1.1工作内容

⑴工序交接检查。按规程、规范、前后工序不能颠倒,工序流程间应有检查验收,否则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工序。

⑵对工程的开工报告进行严格管理和审批。

⑶对工程质量、技术进行签证。监理工程师对质量、技术把关,在原始凭证上签字。

⑷行使质量否决权。在工程质量单上签署合格与否的意见,既控制质量,也控制了投资。

⑸填写的监理日志必须反映工程质量有关问题。

⑹定期向业主报告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情况。

⑺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定》(试行),对

饮水安全供水工程进行项目划分,工程完成后,及时组织对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验收。

3.1.1.2把好材料、设备的质量关

(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有出厂证。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3)产品包装和商标式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4)工程设备应有产品详细的使用说明书,电气设备还应附有线路图;

(5)实施生产许可证或实行质量认证的产品,应当具有相应的许可证或认证证书。

3.1.1.3把好施工队伍的选择关

选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

3.1.1.4把好工程建设期间工程施工质量关

驻地监理除经常巡回检查外,对工程关健环节、关健部位、隐蔽工程实行旁站监理。业主还安排技术人员驻施工工地,饮水安全工程的各村确定1名工程管理人员,负责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还要求全体村民也积极的参与工程施工质量监督中。

3.1.2工程进度控制

3.1.2.1保障措施

为有效实施工程进度的控制,应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

⑴在技术措施方面:建立施工作业计划体系,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推荐先进、科学、经济、合理的技术方法和手段,以加快工程进度。

⑵在经济措施方面: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给施工单位进行项目检验、计量并签发支付证书,督促建设单位按时支付,发生延误工程计划时,对造成延误方按合同进行处理,对提前完成计划者给予奖励。

⑶在合同措施方面:按合同要求及时协调有关各方的进度,以确保项目进度的要求。编制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及施工方案。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

4.1.2.2具体工作

⑴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是否合理。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各合同段进度计划是否符合当地施工条件,时间安排上是否合理。

⑵协助建设单位制定由业主提供材料用量及时间和编制有关材料、设备的采购计划。

⑶填写的监理日志必须反映工程进度。记载工程形象部位、完成的实物工程量以及影响工程进度各种因素。在建设过程中驻地监理人员认真填写监理日志,详见监理组向业主提交的监理日志。

⑷工程进度检查。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进度报告,审核的要点是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差异、形象进度、实物工程量与工作量指标完成情况的一致性。

⑸按合同要求,及时进行工程验收。

⑹签发有关进度方面的签证。它是支付工程款、计算索赔、延长工期的重要依据。

⑺报告有关工程进度情况。当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出现差异时,督促施工单位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促进工程顺利完成。

3.1.3工程投资控制

工程投资的控制包括对预付资金、进度拨款、验收决算等阶段的投资控制。

3.1.3.1采取的主要措施

(1)组织措施:协助编制投资计划,包括建立资金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落实投资控制的责任;

(2)技术措施: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合理开支施工费用,按合理工期组织施工,避免不必要的费用支出;

(3)经济措施:及时进行计划费用与实际开支费用的比较分析;

(4)合同措施: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防止过早、过量的现金支付,防止资金挪用,全面履约,减少双方提出索赔的

条件和机会,正确处理索赔等。

3.1.3.2具体工作

⑴检查、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合同情况,使其全面履约。严格经费签证,按合同规定及时对已完工程进行阶段验收,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

⑵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完工报告,对工程数量不超验、不漏验,严格按规定办理完工计价签证。保证签证的各项质量合格、数量准确。签证后报建设单位拨款。

3.2工程监理的“二管理”工作

3.2.1合同管理

合同是维护和巩固建设秩序,保证工程建设的有效实现,加强合同各方当事人之间合作,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监理合同管理的宗旨是以事实为根据,以合同条款及法律为准则,促进各方履行合同义务,参与合同管理协调及工作。具体管理涉及内容:

3.2.1.1施工设备及人员管理

根据各合同段合同规定,严格检查各施工单位施工人员组织情况及施工设备进场到位情况。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各合同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组织情况及施工设备进场到位情况。

3.2.1.2工程变更管理

工程建设涉及变更的项目,严格按照《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执行。必须要进行变更设计时,首先,由业主、监理、设计、施工四方代表共同进行现场会审,确定变更方案,填写《工程变更现场处理卡》并签证认可。

3.2.1.3主要项目招投标过程

(1)本工程建设项目材料设备采购、水源井的施工选择有资质的、有业绩的、信誉好的的单位。即:材料设备供应商为内蒙古防汛抗旱物资供应中心和重庆顾地塑胶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水源井施工单位为包头市九原区机井队

(2)该工程二期工程建设的村级管网工程施工,采用公开招投标进行,2010年6月11日由包头市百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莎木佳镇集中供水工程施工进行了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为包头市兴利水利工程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管理房和莎木佳村、东园村、公积板村、黑麻板村、南园村管网的施工。其中:管道土方工程由各受益村以劳拆资方式完成。

3.2.1.4合同管理结果

本工程建设全部采用合同管理。由建设单位与各参建单位签订了设计合同、监理合同、材料设备供应合同、水源井施工合同、建安工程施工合同、设备安装合同及电力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进度、工程质量控制、工程价款支付,严格按合同规定进行。整个施工过程中,合同执行情况良好,合同双方均按合同规定和要求履行了各自的义务和职责。

3.2.1.5材料及设备供应

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通过招投标确定,材料供应合同分两个标段进行招投标,分别由内蒙古防汛抗旱物资供应中心和重庆顾地塑胶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中标。

材料设备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手续齐全,货源充足,进货量随施工进度调整,工完料清。

工程所用建材由当地解决,货源及供量保证工程正常施工,电力工程由区供电局完成,供电情况完好。

3.2.1.6价款结算与资金筹措

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基本到位,工程造价由内蒙古中磊工程咨询公司和包头市创信工程咨询公司进行审价,以审价工程结算作为依据。工程完工后,经项目法人组织验收合格,支付90%工程款,留 10%工程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3.2.2信息管理

做好合同及相关约束文件的管理的同时,须收集好各类信息并对其进行分析、判断、分类存档,并且监理工程师须及时填写"监理日志",及时填报和签认规定报表和文件。

3.3工程监理的“一协调”工作

3.3.1饮水安全工程监理的各种关系

3.3.1.1监理与业主的关系

监理单位与业主签订了委托监理合同书,二者是委托和被

委托的合同关系。因此,监理工程师有其受托性,在任何时候均有受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行使其职责,并公正而忠诚地进行职业服务。同时,双方应做到各负其责,相互尊重,密切配合。

3.3.1.2监理与承包人的关系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在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中进行施工监理(监督与管理),这是业主给予监理工程师的授权。因此,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监理工程师应相对独立于承包人,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和管理。但监理工程师必须公正。

3.3.1.3监理与政府监督的关系

政府监督是强制性的监督。饮水安全工程的监理人员、承包人及其施工人员、业主的项目管理人员均应该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3.3.2监理协调作用

监理工程师除了维持自己的几种关系外,必须公正地处理各种关系,协调好业主、设计和承包单位各方关系,主要包括合同变更、施工队伍借调、各种工程事故处理关系等。

建设过程中,在监理协调作用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三方建立了公平、公正、和谐的建设环境,促进了有限资源共享。

在建设单位参与和共同努力下,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

了饮水安全工程的监理工作。

四、监理效果

4.1 质量控制效果

4.1.1 工程质量评定工作

2011年11月莎木佳集中供水二期工程施工结束后,组织各有关单位对所有13个分部工程790个单元工程的单元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填写工整、资料齐全、完整,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全部达到了合格标准。分部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详见《莎木佳集中供水工程水源井单元工程划分及质量评定表》《莎木佳集中供水工程村级管网单元工程划分及质量评定表》

4.1.2水质检测

该工程的水源工程完工后,由卫生部门依次对水源取水以及用水户取消进行水质检测,检测结果全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

4.1.3工程的试运行。

工程完工后投入试运行,水量和水压均达到设计要求,运行状况良好。工程达到了解决9个村3.5万人和3.0头(只) 牲畜的饮水安全问题。

4.2 进度控制结果

在建设过程中,监理工程师通过认真执行监理工作计划,

促进了整个项目的工程进度基本与进度计划一致,即实际工程进度:2005年5月开工建设,2011年11月完工。虽然经历了行政区域变更、移交、变更设计、重新招投标等环节,但施工进度基本上与设计方案进度相吻合。集中供水工程单元总数完成790个,并且全部合格。到2010年11月10日累计完成工程量如下:

1、水源井工程

机电井完成三眼,其中:新打两眼,购买现成机电井1眼。安装水泵及配套设施3台套,新建砖砼结构机电井房一座,建筑面积9㎡。

2、净水厂工程

新建600立方米矩形钢筋砼清水池2座;共200立方米。加压泵站1座, 建筑面积173.1平米;安装管道加压泵及配套设施4台套,二氧化氯发生器2台套。动力箱式变压器及配套设施1台套、加压泵站机电设施安装等全部完成。

附属建筑物:完成管理房建设169平方米,(原设计是263.08平方米;)厂院、围墙1560平米。完成了设计变更增加厂院的硬化工程1503㎡、110国道至净水厂道路工程完成了砼路面`450㎡,砂石路面`2300㎡等。

4、输、配水管网工程

①、输水主管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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