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32256

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四川省锦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的施工施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马尔康阳光新城3#地块水电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_马尔康日瓦坝阿底新区___

三、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室内外给排水、强电、弱电工程、防雷接地系统工程、施工临水临电作业、设计图纸变更修改项目、甲方安排其它零星安装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关于水电及防雷接地工程的工作内容。

四、承包方式

4.1承包方式:本工程在承包范围内以包工包机械、不包料、包安装调试、包材料损耗、包进度/工期、包质量、包保修、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验收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验收合格标准)、包施工中乙方工人安全保护用品、工伤保险和劳保福利在内的内容。

4.2各项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包干价内容)

4.2.1、给水部分:生活给水立管、横干管、支管(支管末端用堵头封住进行给水试压)安装、地下车库水龙头管道安装系列工作,包括管道支架安装、管道刷油

或颜色漆、阀门、水龙头及堵头安装、图纸范围内的套管预留预埋、洞口预留,封堵及防火材料封堵工作。管道安装完毕进行试压、冲洗及消毒并保证合格(包括配合成形后的整个管道系统试压、冲洗、消毒);

4.2.2、排水部分:污水、粪水、雨水、冷凝水系统的立管、横干管安装,污水、雨水、冷凝水立管至地漏的支管、冷凝水立管至空调套管位置的支管安装,潜污泵排水管道(包括阀门、水泵)安装,厨房、卫生间内排水支管在立管处预留三通,用堵头封住,出室外排水管施工至室外第一个检查井或雨水蓖。管道安装包括挖、填土、支架安装、管道刷油、地漏、雨水斗、透气帽、伸缩节、阻火圈安装等整体工作以及图纸范围内的套管预留预埋、洞口预留,封堵及防火材料封堵。管道安装完后进行管道通水、灌水试验及主、立管通球试验以及压力排水的试压工作。

4.2.3、强电部分:低压配电房、发电机房配电柜至动力配电箱、双电源箱的常备用电源进线(包括配电箱、控制箱安装及调试),发电机房配电柜至各低压配电柜控制线,动力配电箱、双电源箱至控制箱、照明配电箱进线,电表箱至住宅分户箱进线,照明配电箱、住宅分户箱及潜污泵控制箱出线,包括进、出线相关的穿管、金属线槽或桥架安装、线缆敷设、箱内配线工作。住宅分户箱后按图预埋线管及管内穿铁丝、开关、插座、灯具底盒安装,保证线管畅通及配合相关专业管内穿线工作。楼梯间、车库、大堂、机房、水电井等公共照明的埋管、及第一次线槽修补,穿线、开关、灯具、插座安装。保证电气系统调试及供电范围内相关设备调试合格。

4.2.4、弱电部分: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监控安防系统、停车场车库收费、小区广播系统、门禁系统等弱电系统,广纤、宽带等弱电线管、线盒的预埋及管内穿铁丝工作,并保证管线畅通完成穿线工作;

4.2.5、防雷接地系统接作:电井接地扁钢敷设、图纸要求的配电箱重复接地安装、规范及相关部门要求的金属线管、桥架、支架等接地工作。

4.2.6 、施工临水、临电作业:以各楼栋三级配电箱为临电作业分界点,以地块环形供水管网楼栋出水口为临水作业分界点,负责项目工地施工临水、临电维护作业及参与现场值班工作。

4.2.7 其它: 建筑材料及机具在该项目施工范围内的运输(包括水平运输、二次运输);施工承包范围内所有室内外管与检查井接驳、施工图所有供水、排水及天沟排水、供电的穿梁、穿板空洞预留及套管的制作安装,若未能在结构装修施工前完成相应工作,由此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管道封堵由土建完成。施工完成后协助甲方填写各种资料包括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及初始竣工图等;

五、承包单价及结算方式:

5. 1、承包单价:承包单价按建筑面积平方计价包干,该单价的组成包括合同第四条相应内容;综合包干单价为20_元/m2,该综合包干单价为不含税单价, 单价的组成已包含相应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及辅材,结算时不再增加零星用工及其他一切费用。

若乙方最终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实际成本高于承包总价,则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成本价协商调整项目最终结算价格。

5.2、工程造价暂定为:148.6万元(人民币壹佰肆拾捌万陆仠元), 暂定74306平米, 最终结算造价以乙方实际完成并经甲方核定的建筑面积为准。

5.3、结算方式:

5.3.1本工程结算按竣工图纸及现场签证单进行材料核算,结算造价按合同规定进行结算;

5.3.2乙方在工程完工且通过验收合格30天内附齐所有相关结算资料提交结算申请;

5.3.3甲方在收到乙方递交的工程结算资料后,30天内对本工程结算进行审核,

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并通知乙方审核结果。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30天内与甲方积极协商,完成工程结算,否则按甲方审定价格作为最终结算价。

5.3.4结算需要提供资料:工程验收单工程结算书甲供材料汇总表(主材)工程承包合同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单关于结算的其它证明

六、工程结算款支付方式

6.1、施工过程中工程进度款支付为以下节点:地下室完成、第八层、封顶、完工;

6.2.1乙方按节点的实际完成工程量向甲方申报工程进度款资料,在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前提下,甲方经核算后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80%向乙方支付当月进度款【预埋部分按总价的30%,安装部分按70%计】。

6.2.2工程验收合格并向甲方办理移交,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完工资料且在甲方一个月内确认后的十五天内,工程款可付至工程合同造价的90%。

6.3 经甲方及有关单位进行最终验收达到现行施工规范及合同要求,并办理结算手续后30天内付至95%。

6.4、保修金支付:剩余5%工程保修金待竣工验收后24个月内无息支付。七工期进度条款

7.1 本工程总工期暂定为_475日历天,从2015年_7月5日至_2016年_11月_30日工程完成止,竣工每迟延一天,甲方对乙方处以工程总造价5‰违约金,按双方确认进度计划延误合计超过10天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7.2、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工期内以保证满足施工要求为原则,自行安排人员的增减,如遇下述情况:甲方、建设单位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及其它甲方或不可抗拒的

原因连续超过三天,乙方在24小时内提出工期顺延申请,经甲方认可后,工期按实际顺延,否则按拖延工期奖罚条款的要求进行处罚。

7.3进度计划:

7.3.1.乙方必须按甲方、监理单位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单位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监理单位的要求采取改进措施,采取改进措施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3.2.若乙方工程工期与计划进度明显不符,甲方可要求乙方赶工。若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无明显改进,或乙方无能力承担工程任务,甲方有权增派或改派其它施工班组,由此造价的承包价差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经采取相应措施仍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关系。

八、材料条款

8.1、本合同承包范围内所有材料凭双方审核的材料单到仓库领用并负责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

8.2、所有材料在完工时必须建立统计台帐,在结算前全面严格审查是否超额(该项工作由甲方相关部门完成,乙方予以配合);主材超出材料总计划数量(工程部终审材料数量)的,材料结算时套用甲方物资采购部采购单价的150%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8.3、材料计划规定如下:主体工程需用总体材料计划由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图纸及相关资料在开工前一周内报送项目部初审,工程部终审材料数量,以此作为限额领料的依据。设计变更导致的材料增减乙方在三天内申报审核。

九、质量条款

9.1、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质量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方

案、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及作业指导书,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及行业标准作为检查、抽检或验收的依据和标准,确保主体工程创“优质结构”工程。

9.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严格做好工人技术交底,严格按照以上约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因乙方原因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无偿采取相关补救措施,直至消除质量隐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工期不顺延,甲方有权视乙方对施工质量的补救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同;甲方也可以不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直接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补救费用,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

9.3、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提前4小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未经验收乙方擅自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该分项工程不予结算;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或构成违约行为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9.4、分项工程施工完毕之后,乙方必须进行自检,合格方能报甲方验收。甲方第一次验收不合格,可发出限期整改通知,要求乙方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并重报甲方验收;若乙方未能在限期内整改完毕或虽整改完毕但经甲方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处已1000元罚款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对乙方按已完工合格工程的60%结算,并限期办理有关退场手续。

9.5、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验收合格标准。

9.6、保修事项:验收合格后二年。

十、工程设计变更

10.1、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以书面形式(或其它正式方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相关要求,进行需要的变更。

10.2、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发生的费用

和由此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0.3、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甲方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十一签证管理

11.1、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11.2、在执行合同期间,因设计及甲方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有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11.3、签证的结算:每月办理一次审核,按进度款支付

十二、甲、乙双方职责

12.1、甲方职责:

12.1.1、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索取或收受乙方物质或非物质利益,不得刁难乙方,甲方财务人员、材料员、仓管员、质安员、施工员、预结算员等有关人员不得私自与乙方工作人员接触,不得收受乙方工作人员给予的金钱以及其它财物,不得接受乙方工作人员的请客进行吃、喝、玩、乐等娱乐性活动,以及其它变相的受贿行为,甲方工作人员出现索贿行为,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投诉。

12.1.2、乙方进场时,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和质量技术交底工作,配合乙方办理进退场手续,办理有关安全、质量交底工作。

12.1.3、乙方进场时,甲方书面就公司制度、工地管理制度及具体管理人员名单向乙方交底。

12.1.4、提供施工图一份,负责提供乙方施工场地、生活场地、提供工程及生活用水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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