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

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
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

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高校毕业生引进、培养、使用工作,为集团公司裂变发展服务,促进人才快速成长,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校毕业生系指通过全日制学历教育取得大

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第三条高校毕业生管理工作在集团公司人才队伍建

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具体事务管理。

第二章招聘

第四条集团公司根据各单位对人才的使用和储备需

求情况,每年七月底前制定次年的高校毕业生需求计划,对拟招收毕业生的专业、层次、待遇制定具体方案,并报冀中能源集团备案。

第五条招收引进高校毕业生,主要通过举办校园专场招聘会、参加双向选择会,以及网上发布招聘信息、毕业生到集团公司进行面试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确定招聘引进的高校毕业生,集团公司与高校、毕业生签订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协议书应明确违约责任及特别约定事项。

第三章报到与分配

第七条高校毕业生实行统一报到、统一体检、统一分配。

第八条集团公司制定统一报到时间,毕业生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党(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等相关手续,按照统一规定的时间到组织人事部门报到。

第九条集团公司安排毕业生统一进行入职体检。毕业生报到后,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合格的即可入职;体检不合格的须按医院要求进行治疗,半年内再次体检合格的可以入职,仍不合格的则解除就业协议。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十条集团公司实行毕业生统一分配。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结合毕业生的专业、生源、学习成绩、综合能力,按照有利于企业发展、有利于个人成才的原则,统筹考虑,统一安排。对不服从分配的毕业生,解除就业协议,并由毕业生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引进的特殊人才和急需人才,分配去向由双方协商。

第四章见习期

第十二条毕业生报到后实行见习期管理,时间为半年。

第十三条毕业生在见习期内应尽快了解集团公司和本单位的生产、经营、规章制度、企业文化情况,熟悉掌握本专业、本岗位的生产工艺流程和业务工作流程,初步培养严谨细致、吃苦耐劳的工作态度和雷厉风行、执行到位的工作作风。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制定毕业生见习计划,内容包括入职教育、劳动实习和对口专业实习三部分。

第十五条入职教育。时间为十天。由各单位组织进行企业概况、思想政治、安全教育、企业文化等方面的讲解;召开毕业生座谈会,宣讲企业发展形势,往届毕业生介绍成长经验,并解答毕业生提出的问题;安排到地面部门和井下现场进行参观。

第十六条劳动实习。时间为二十天。由各单位组织安排毕业生到相关操作岗位进行劳动锻炼,与工人同劳动,增强对生产一线的认识和体会,培养不怕吃苦的精神。

第十七条对口专业实习。时间为五个月。由各单位根据毕业生所学专业和工作需要,安排毕业生到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基层区队和专业部门进行轮岗实习,并到同一个单位和部门的不同班组和岗位进行锻炼,了解、熟悉和掌握生产工艺流程和业务工作流程,为承担工作任务做好必要的知识技能准备。

第十八条各单位应明确一名领导主抓毕业生见习管理工作,一般由总工程师负责。各单位均应采取一对一指导的方式指定导师对毕业生在见习期的各个阶段进行具体的指导和帮助。

第十九条毕业生见习期间执行见习期工资。

第二十条博士和硕士毕业生不实行见习期,但参加入职教育。

第五章转正

第二十一条本科和大专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以

上的填写《高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转正定级表》并转正。本科毕业生列入管理人员序列,大专毕业生列入操作人员序列。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延长三个月见习期,再次考核合格的可以转正,仍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毕业生转正后执行转正定级工资。

第二十三条博士和硕士毕业生参加入职教育后经鉴

定合格列入管理人员序列,不合格的参加二十天劳动实习,再次鉴定合格可以列入管理人员序列,仍不合格的解除就业协议,签订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章福利待遇

第二十四条企业执行向煤矿主体专业(采矿、通风、地质、机电)岗位倾斜、向生产一线岗位倾斜的工资福利政策。

第二十五条列入专业计划的毕业生,煤矿主体专业从事煤炭生产一线生产技术工作的,在完成正常出勤、胜任本职工作的前提下(下同),履行招聘程序的,兑现承诺工资待遇,并执行安家费政策;未列入专业计划及列入专业计划未履行招聘程序的,工资待遇按各单位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安家费分两次发放,毕业生见习期结束一个月内发放标准的一半,工作满三年后一个月内发放另一半。未满劳动合同规定工作年限调出的,须全额返还安家费。

第二十七条毕业生报到一个月内即可与企业签订劳

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八条毕业生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企业为毕业生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企业应负担部分。

第二十九条毕业生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提出落户要求的,由毕业生提供相关材料,企业负责帮助办理落户事宜。

第三十条博士毕业生参加工作可初聘为中级职称;硕士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三年经考核合格可

初聘为中级职称;本科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可初聘为助理级职称;大专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可初聘为员级职称、再两年后聘为助理级职称,或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三年后经考核合格直接初聘为助理级职称。

第三十一条凡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毕业生,均需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经集团公司职改办审核后上报*****集团核准。

第三十二条各单位可根据实际生产需要合理安排毕

业生休息时间,探亲假和年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企业为毕业生免费提供单身宿舍,并配备电视机和网线。

第三十四条企业充分利用冀中能源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等“两院两站四中心”,以及与中国矿业大学等高等院校签订的战略联盟协议,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组织各种在职培训和知识讲座,帮助毕业生开阔视野和了解掌握煤炭科学技术发展方向。鼓

励毕业生参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提升学历层次和专业技术水平,费用报销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五条企业为毕业生的职业发展提供宽阔的锻

炼平台和通畅的成才通道,积极创造条件,鼓励他们早日成才。

第七章大学生采煤队

第三十六条为减轻职工劳动强度,实现安全高效生产,顺应采煤方式综采自动化趋势,集团公司组建并推广高素质人才、高科技装备、高标准管理、高效率团队相结合的大学生采煤队。

第三十七条大学生采煤队成员从掌握专业技能、富有人生追求、把井下一线作为成长起点的优秀毕业生中挑选产生,由相关专业的硕士、本科和大专毕业生组成。

第三十八条大学生采煤队实行“二帮一”或“一帮一”导师带徒制度。每名成员配备重点传授专业理论知识的技术老师和重点传授实际操作技能的操作老师,并签订师徒合同。

第三十九条对大学生采煤队实行工资倾斜政策。

第四十条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新党员向大学生

采煤队倾斜。

第四十一条企业为进入大学生采煤队的毕业生的职

业发展提供更为宽阔的锻炼平台和更为通畅的成才通道,在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方面向大学生采煤队倾斜。表现良好的经过一定时间锻炼即可提拔到区科级管理岗位或享受

相应待遇。

第四十二条进入大学生采煤队的大专毕业生,表现良好的可以由操作人员转为管理人员。

第四十三条建立大学生采煤队人员流动机制。将大学生采煤队作为优秀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孵化基地,每年向外输送一定数量的优秀人才,再招录新的大学生进来,形成人才的良性流动机制。

第四十四条建立大学生采煤队人员淘汰机制。对极个别工作消极、不称职、不适合在大学生采煤队工作的人员给予调换岗位。

第四十五条凡组建大学生采煤队的单位,应制定具体的大学生采煤队管理制度和办法,明确工资福利待遇、职业生涯规划、职务晋升路径等项规定。

第八章表彰

第四十六条每年八月份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工作评比表彰,对一年来涌现出来的优秀毕业生、优秀导师和毕业生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评比和表彰。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各单位结合实际可以制定实施细则,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保险营销员管理办法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营销员管理办法 (A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组织架构..............................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人员签约、异动与解约..................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职级与职责.. (6) 第五章管辖关系与培育关系 (8) 第六章委托报酬 (13) 第七章考核 (24) 第八章法律责任和解约处理 (35) 第九章附则 (3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委托的保险营销员进行统一、规范、科学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保险营销员”是指符合保险监管部门制定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具有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与公司签订《保险营销员保险代理合同》(A类),向公司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的个人。本办法中所称“津贴”、“奖”、“奖励”是指保险营销员达到公司相应的委托代理标准时,公司支付的委托报酬。本办法中所称“代理职级”是指保险营销员达到公司规定的委托代理标准时所对应的代理级别。本办法中所称“代理职责”是指达到一定代理级别所应履行的相应职责。本办法中相关用语简称如下:“代理职级”简称为“职级”,“代理职责”简称为“职责”,“代理职级评估和认定”简称为“考核”,“代理职级提升”简称为“晋升”,“代理职级下降”简称为“降级”。 第三条保险营销员从事的一切业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本办法及相关文件内容,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公司与保险营销员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关系的依据。 第二章组织架构 第五条各级分公司设立的保险营销员管理部门,为保险营销员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接受上级公司保险营销员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六条市级公司下设分支机构(市、县公司营销服务部或支公司)为保险营销员管理的基本单位,依次下设营销区、营销处和营销组。分别由区域总监职级、处经理职级和组经理职级主管履行管理职责。

大学实验室规章制度规则

XX大学实验室规章制度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保障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实验教学改革的正常进行,充分发挥中心在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学校和学院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制定了一些列规章制度。 实验中心规则 1、实验室内保持安静,未经同意,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带人到实验室工作或参观。 2、实验室是实验场所,禁止将食物和饮料带入实验室、严禁吸烟和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务。 3、实验室公用物品用完之后放回原处,不得擅自借出或带出到其它实验室;在确实需要的情况下,需要向实验室管理人员提出请求。 4、使用者由于不小心损坏物品、仪器或发生其它任何问题时,应主动向及时实验室负责人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5、所有实验室存储的样品、试剂必须如实写好标签,如样品应有样品名称、存放时间、存放人。配制的试剂应有试剂名称、浓度、配制时间和配制人等。实验室管理人员要定期清理无标识和过期的样品。 6、爱护实验设备,仪器使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实验前后检查实验设备,记录设备运行情况,发现故障或有损坏立即报告,不得擅自动手检修。 7、每次使用完实验室后,必须立即将所使用过的试验台、实验用品等清洗干净,保持实验场所干净整洁。

实验中心安全制度 1、安全制度是劳动者安全和健康的制度保障。为了保障科研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仪器设备正常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安全防护制度。 2、实验室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设备器材,并有防火、防爆、防盗防破坏等四防措施。 3、实验室必须根据实验要求和仪器设备的使用要求,做好防火、防爆、防毒工作,同时做好气、电、水的供应和安全防护工作。 4、对易燃易爆、高压气体、低温液化气体以及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实验,应严格遵守安全防火要求,严格执行操作规定。要求工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有处理事故的能力。 5、使用有毒药品或气体必须保持室内通风透气,尽可能在通风柜或排风罩进行。工作人员应熟悉毒物性质、中毒症状,最高允许浓度、急救措施等。剧毒品应严格实行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领用、双本帐、双锁的“五双制度”。 6、从事放射性实验的实验室应有明显标志,防止无关人员入内。对废弃物要妥善处理,符合排放要求。工作人员必须具备防火知识、作风谨慎、操作熟练、遵守纪律、禁止在实验场所吸烟进食,个人用品实行专人专用、患有肝、肾、血液疾病者不得从事该项工作。 7、严格执行实验室的水电安全制度,人离现场关水电,并做好安全检查。使用仪器设备特别是大精贵仪器设备时,操作人员不能离开岗位,注意水电保护,防止电压波动和突然停电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仪器设备运行时要有人值班并做好使用记录。

xx县名医工作室建设实施细则

x x县名医工作室建设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才强卫”战略~扎实推进我县卫计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着力培养一批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医学专家~重点突出医疗行业优秀人才引领作用~在全系统大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我县卫计事业发展水平~根据《关于支持人才创业创新的若干意见》,x委发…x x?x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指导思想 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人才创业创新~着力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县的目标~在卫计系统建立一批以高层次人才姓名及其专业特色命名的名医工作室~吸引同一领域优秀人才加入~整合专家团队进行科研项目和难题攻关~开展疑难病会诊~推广新技术和新项目~帮带培养学科创新团队和人才梯队~使名医工作室成为学科人才高地和人才培养的实践示范基地。 第二条主要目标 推介并打造一批技术精良、医德高尚、社会认可的名医名科~培养造就一批优秀后备人才~带动医院诊治水平和科研能力提升~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到名医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三条名医工作室的组建 每个名医工作室由1名领衔人和3至8名成员组成。 第四条名医工作室领衔人资格条件 领衔人必须热爱医疗卫计事业~医德高尚~具有求真务实和奉献精神,有丰富、独到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指导和创新能力,热心青年人才培养工作,熟练掌握现代医学技术,身体健康~能够坚持临床或专业实践~完成临床带教任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县级及以上拔尖人才或名医荣誉称号, 2.县级及以上医学重点学科带头人, 3.入选市级“32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及以上人员或县级“234”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员, 4.在本学科领域内公认度较高~对该学科发展有较大影响力和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五条名医工作室成员资格条件 1.关心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优良的从医价值观~具备良好的医德及团队合作精神, 2.有志于为我县医疗卫计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探索和贡献~为医疗卫计事业服务,

某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学院在校内设立的实验室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实验室”是指开展教学、科研等活动的所有实验场所。 第四条学院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实验室建设过程中,应同步考虑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要认真研究实验教学和科研中的安全规律,吸收安全管理中的先进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徽省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 第五条学院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实验室安全校园文化氛围,提高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要逐级落实实验室岗位安全责任制,明确实验室安全管理岗位职责,确定实验室安全岗位责任人。 第六条学院应当将实验室安全纳入年度评估考核内容。对未依法依规履行实验室安全职责,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或擅自挪用、损坏实验室器材、设施等的,学院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于屡教不改或造成损失的,应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等相应的处分,并上报学校主管部门。 第七条对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出现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学院,应当追究分管领导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取消该单位当年所有评优参与资格;对因严重失职、渎职而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事故的,应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实验室安全责任 第八条院长是各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分管学院实验室安全的院领导是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协助院长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其他院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负有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第九条学院必须设立或者明确负责日常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机构和专职管理人

办法-保险营销员管理办法

保险营销员管理办法 保险营销员是以保险这一特殊商品为客体,以消费者对这一特殊商品的需求为导向,以满足消费者转嫁风险的需求为中心,运用整体营销或协同营销的手段,将保险商品转移给消费者,以实现保险公司长远经营目标系列活动的从业人员。下文是保险营销员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营销员的营销活动,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保险营销员是指取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颁发的资格证书,为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及提供相关服务,并收取手续费或者佣金的个人。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保险营销活动是指保险营销员经保险公司授权进行保险产品销售及相关服务的活动。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保险公司是指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第五条中国保监会根据国务院授权,对保险营销员履行监管职责。 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在中国保监会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资格管理 第六条从事保险营销活动的人员应当通过中国保监会 组织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资格考试),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 第七条《资格证书》是中国保监会对个人具有从事保 险营销活动资格的认定。 《资格证书》由中国保监会统一印制。 第八条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第九条报名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二)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学历证明复印件; (四)最近3个月正面免冠小两寸彩色照片3张; (五)亲笔署名无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情形的声明。 通过保险公司集体报名的,保险公司应当对报名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第十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具备下列条件且无本规定 第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人员,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0日内, 由中国保监会颁发《资格证书》: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维护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正常秩序,创建“平安校园”,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原国家教委令第20 号)、《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28 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 号)等有关法规和规章,以及《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皖教秘科〔2014〕32 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实验室”是指全校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的所有实验场所。实验室安全工作是学校安全稳定与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实验室准入制度与项目安全审核制度建设、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生物安全管理、辐射安全管理、实验废弃物安全管理、仪器设备安全管理、水电安全管理、安全设施管理、实验室内务管理以及环境保护等多方面的工作。创建安全、卫生的实验室工作环境是各学院、科研平台、各级领导以及广大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校长是学校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学校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分管校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分级负责制(以学校与各单位签订的《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为准)。 第四条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丰富师生的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实验室安全校园文化氛围,提高教职工、学生安全意识。 第五条实验室安全工作是各单位和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评奖评优的重要指标之一,并且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二章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由分管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科研处、保卫处、后勤服务集团、基建处等部门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大学开放实验室管理制度

大学开放实验室管理制度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_______学院开放实验室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加强我院实验室建设和管理,保障实验室的顺利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安全制度: 1.易燃、易爆、剧毒、剧腐蚀物品随用随领,挥发性药品必须在通风厨中进行操作,实验完毕产生的废液、危险或有毒化学品严禁直接倒入下水池; 2.离开实验室前务必仔细检查,关闭门窗水电保证安全;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按规定放置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 3. 要爱护实验室的一切财物,实验仪器、实验元件由工作人员发放,不允许实验人员私自拿取。 4. 实验室的钥匙只能专人配有(实验室工作人员每人一把),持钥匙者都要对该实验室的安全和财产负责。 5. 实验室严禁吸烟、严禁使用与实验无关的明火,电炉必须定点使用,专人看管。

6. 如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报告负责人。 7.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填写实验室使用登记,否则实验室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实验室。 (二)、实验室工作制度: 1.学生进入实验室需经过申请、批准程序。填写实验申请书(包括实验名称,实验目的,使用时间等),并由实验指导教师签字,申请经实验室批准后方可进入实验室。 2. 进入实验室学生要爱护实验室公物。自觉遵守实验室各项制度,注意实验室安全和人身安全,严格按照各种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进行实验。保持实验室环境干净、整齐。 3. 实验前,如果参与者缺乏基本实验知识,由工作人员负责短期培训,仍无效果或者态度不良者禁止进入实验室实验。 4. 实验过程中,若发现仪器设备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实验,保持现场,并马上将详细情况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待查明原因,并作出妥善处理后,才能继续进行实验。 5. 实验完毕后,应及时关闭实验室内电源和水源。要把实验用的工具、器材等整理放好,填写实验

北京理工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北京理工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实验室是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实验室的规划、建设、管理及经费使用效率评价,加强实验室建设的过程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验室建设应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结合学院专业设置和学科建设以及实验室建设工作的实际需要合理定位,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实验室建设必须有重点、有步骤、分阶段、分年度进行。 第三条实验室应按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实验室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做为职能部门负责统筹规划、全面协调和组织建设的管理职能,各学院具体组织和实施本单位的实验室规划和建设项目。

第四条为保障实验室建设顺利进行,对实验室建设项目实行立项申报制度,各学院明确责任主管领导和项目负责人,以保证按建设目标和要求进行实验室建设。 第二章建设项目立项原则和审批程序 第五条立项建设原则: 1、申请立项项目必须符合学校总体发展规划以及学科、专业的发展方向,有明确的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 2、注重实验室资源的整合,有较大的投资效益,有利于推动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室综合管理水平的提升。 3、有相应的建设场地和必要的配套条件,无重复建设的情况。 4、具有稳定的教学和科研任务和实验技术队伍。 5、在学校具有正式建制的公共基础、专业基础和专业实验室。 第六条立项审批程序 1、实验室建设方案以学院为单位,由主管领导牵头对实验室的建设方向、建设水准和建设规模合理定位,确定建设目标和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建设内容。建设单位需对整

个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规划建设定位、经济效益、设备选型,人员配备及建成后的运行管理等方面进行充分的研究论证。 2、学院审核通过后的方案以项目申报书(附件1)的形式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项目中如有贵重仪器设备,需按照《北京理工大学仪器设备类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另行申报处理。 3、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项目评审组根据当年学校实验室建设投资计划,按照建设项目的效益和轻重缓急程度,视申报情况进行初步审查。 4、经初审通过的建设项目,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所申报项目的建设方案和可行性进行评审、论证和排序。 5、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根据专家组的论证意见,提出本年度建设项目立项意见。并上报学校领导审批。 第三章项目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通过审批并已经立项的建设项目列入学校实验室建设投资计划,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监督实施。

大学实验室5大管理规章制度

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是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场所,为保证实验的正常进行,保障学校财产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参加实验学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安全管理要严格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主管校长、学院主管院长、实验室主任逐级负责制。以学院为单位,院长为第一负责人,主管院长为负责人,实验室主任为岗位负责人,实验室设立安全员并承担日常安全管理与检查工作。安全负责人名单和安全管理制度应在实验室内张贴。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实行逐级检查制度。实验室人员应熟练掌握安全知识并具备及时处理问题的能力。各实验室在坚持日常检查的同时,应特别作好节假日和学期末的安全自检工作,学院要成立专门小组检查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并查验安全记录。学校在节假日期间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实验室安全进行抽查。检查工作实行逐级报告制度。 三、实验室负责人和安全员要随时检查室内安全状况,保证电路、水、气管道无打火或跑冒滴漏,设施无坏损现象。要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楼道通畅,未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严禁拆改实验室内外建筑结构,严禁占用、封堵安全通道。如有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上报主管部门。 四、易燃、易爆、高温、高压等对安全有特殊要求的仪器设备的安装使用需经批准并健全审检审验制度。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要由专人负责管理使用。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仪器运行时不得脱岗。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动用实验设备,因不听从指导或违反操作规程而导致设备损坏的要赔偿损失。 五、要加强对学生实验的管理,建立健全学生进入和离开实验室的各项安全规则。学生在做实验前,指导教师和实验室安全员要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对高压、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的实验应特别制定安全措施,同时应加强实验过程中的安全

保险营销员管理办法版D版

保险营销员管理办法版 D版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营销员管理办法 (D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委托的保险营销员进行统一、规范、科学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保险营销员”是指符合保险监管部门制定的《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具有保险营销员资格,与公司签订《保险营销员保险代理合同》,向公司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的个人。本办法中所称“津贴”、“奖”、“奖励”是指保险营销员达到公司相应的委托代理标准时,公司支付的委托报酬。本办法中所称“代理职级”是指保险营销员达到公司规定的委托代理标准时所对应的代理级别。本办法中所称“代理职责”是指达到一定代理级别所应履行的相应职责。本办法中相关用语简称如下:“代理职级”简称为“职级”,“代理职责”简称为“职责”,“代理职级评估和认定”简称为“考核”,“代理职级提升”简称为“晋升”,“代理职级下降”简称为“降级”。 第三条保险营销员从事的一切业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本办法及相关文件内容,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公司与保险营销员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关系的依据。 第二章组织架构 第五条各级分公司设立的保险营销员管理部门,为保险营销员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接受上级公司保险营销员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六条市分公司或县支公司营销服务部为保险营销员管理的基本单位,依次下设营销区、营销处和营销组。分别由区经理职级、处经理职级和组经理职级主管履行管理职责。 营销团队的称谓为:公司营销服务部名称 + 营销团队名称

学院实验室管理制度及管理办法

学院实验室管理制度及管理办法 1.实验中心工作职责 2.实验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3. 实验中心教学主任岗位职责 4. 教研室主任职责 5. 实验室主任职责 6. 实验室主讲教师岗位职责 7. 实验教学指导人员岗位职责 8. 实验技师岗位职责 9. 实验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10. 教学指导人员的培训办法 11. 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12. 特色创新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13. 创新性实验项目管理办法 14. 实验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15. 开放实验室工作量计算与课酬支付办法 16. 实验室使用办法 17. 实验室安全工作规则 18. 实验中心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19. 实验室防火预案 20. 实验室卫生制度 21. 实验器材借用及损坏赔偿办法 22. 学生实验、实习守则 23. 学生实验、实习考勤制度 24. 学生实验、实习成绩评定办法 25. 实验教学质量检查评议制度 26. 实验教学工作人员考评细则 27. 职工请假与考勤制度实施办法 28. 教学实验、实习工作奖罚办法

29. 关于实验教学事故的认定 30. 实验设施、设备、工具材料管理规定 31.实验中心库房管理制度 仪器设备操作规程 1.实验室仪器操作规程 2.台式印花机安全操作规程 3.电窑安全操作规程 4.液化气间歇窑安全操作规程 5.激光切割雕刻机安全操作规程 6.拉坯机安全操作规程 7.炼泥机安全操作规程 8.书画装裱机安全操作规程 9.录音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10.台式刨床安全操作规程 11.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12.数控车床安全操作规程 13.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4.焊接安全操作规程 15.台钻安全操作规程 16.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17.空压机安全操作规程 18.小样织机安全操作规程 19.细纱机安全操作规程 20.Y101型原棉分析机安全操作规程 21.AS181型梳棉机安全操作规程 22.AS271型并条机安全操作规程 23.ESS100浆纱机操作规程 24.ASW2000小样整经机安全操作规程 25.针织横机安全操作规程 26.电脑提花织机安全操作规程

名医工作室工作制度

---------------------------------------------------------------范文最新推荐------------------------------------------------------ 名医工作室工作制度 名医工作室工作制度 为加强名医工作室建设,确保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成员要求: 1.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勇于开拓,具备不怕困难、敢于解决问题的探索精神。 3.工作积极主动,不怕吃苦,具有全局思想,不计较个人得失。 4.具有合作精神和独立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 二、工作内容: 1.根据肿瘤综合治疗工作中的存在的实际问题,积极从事研究活动,不断推出创新成果。 2.搭建名医专家工作室,扩大影响和辐射,打造肿瘤综合治疗中心李文静名医工作室的品牌。 3.工作室在工作期内,主持1-2个市级以上课题研究工作。 4.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每人1篇以上。 5.工作室成员实行月例会制,每月举行一次活动,各成员要按时参加,同时对共性问题进行讨论,必要时请相关专家参加。 1 / 8

6.加强对外合作交流学习。邀请肿瘤方面专家来讲学,组织外出参观学习。 三、工作要求 1.工作室人员要以满腔热情,尽心尽力开展工作,不得敷衍和弄虚作假。 2.成员要服从工作室负责人的工作安排,积极参加工作室组织的集体活动。 3.工作室成员要及时向工作室负责人汇报发现的新问题,汇报自己分担工作的进展情况。 4.对工作室成员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认真完成工作任务的成员,将其调整出工作室,并根据需要增补人员。 5.定期对”优秀室员”进行表彰奖励,以调动工作室成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工作纪律 1.工作室内不准闲聊,不准大声喧哗。 2.不准将技术成果私自泄露出工作室。 五、现在工作状况 恶性肿瘤的临床综合治疗是发展和研究的方向。其中,肿瘤的营养治疗和癌痛规范化治疗现目前作为重点研究和发展。 xx名医工作室 二〇一x年x月十二日

名医工作室工作制度

名医工作室工作制度 名医工作室工作制度 为加强名医工作室建设,确保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成员要求: 1.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勇于开拓,具备不怕困难、敢于解决问题的探索精神。 3.工作积极主动,不怕吃苦,具有全局思想,不计较个人得失。 4.具有合作精神和独立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 二、工作内容: 1.根据肿瘤综合治疗工作中的存在的实际问题,积极从事研究活动,不断推出创新成果。 2.搭建名医专家工作室,扩大影响和辐射,打造肿瘤综合治疗中心李文静名医工作室的品牌。 3.工作室在工作期内,主持1-2个市级以上课题研究工作。 4.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每人1篇以上。 5.工作室成员实行月例会制,每月举行一次活动,各成员要按时参加,同时对共性问题进行讨论,必要时请相关专家参加。 6.加强对外合作交流学习。邀请肿瘤方面专家来讲学,组织外出参观学习。 三、工作要求 1.工作室人员要以满腔热情,尽心尽力开展工作,不得敷衍和弄虚作假。

2.成员要服从工作室负责人的工作安排,积极参加工作室组织的集体活动。 3.工作室成员要及时向工作室负责人汇报发现的新问题,汇报自己分担工作的进展情况。 4.对工作室成员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认真完成工作任务的成员,将其调整出工作室,并根据需要增补人员。 5.定期对"优秀室员"进行表彰奖励,以调动工作室成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工作纪律 1.工作室内不准闲聊,不准大声喧哗。 2.不准将技术成果私自泄露出工作室。 五、现在工作状况 恶性肿瘤的临床综合治疗是发展和研究的方向。其中,肿瘤的营养治疗和癌痛规范化治疗现目前作为重点研究和发展。 xx名医工作室 二〇一x年x月十二日

清华大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实验室规章制度 化学工程联合国家重点实验室 (清华大学)

大型分析仪器管理办法 1.大型仪器必须有专人保管,须配有稳压电源,使用前须先检查仪器间各电路连接情况,再开稳压电 源,然后再启动仪器开关。 2.必须严格执行仪器设备运行记录制度,记录仪器运行状况、开关机时间。凡不及时记录者,一经发 现,停止使用资格一周。 3.使用仪器必须熟悉本仪器的性能和操作方法,本科生作毕业论文使用时应有教师在场,熟悉操作使 用后必须经有关教师和实验人员同意方可进行独立操作。 4.仪器使用完毕,必须将各使用器件擦洗干净归还原处,盖上防尘罩,关闭电源,打扫完室内清洁, 方可离开。 5.下次使用者,在开机前,首先检查仪器清洁卫生、仪器是否有损坏,接通电源后,检查是否运转正 常。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管理员,并找上一次使用者问明情况,知情不报者追查当次使用者责任。6.若在操作使用期间出现故障,应及时关闭电源,并向有关管理人员报告,严禁擅自处理、拆卸、调 整仪器主要部件,凡自行拆卸者一经发现将给予严重处罚。用后切断电源、水源,各种按钮回到原位,并做好清洁工作、锁好门窗。 7.所有仪器设备的操作手册及技术资料原件一律建档保存,随仪器使用的只能是复印件。 8.保持仪器清洁,仪器的放置要远离强酸、强碱等腐蚀性物品,远离水源、火源、气源等不安全源。 9.各仪器要根据其保养、维护要求,进行及时或定期的干燥处理、充电、维护、校验等,确保仪器正 常运转。每学期进行一次仪器使用检查,发现有损坏应及时请有关部门维修。 10.仪器不能随意搬动,更不能借给外单位使用;校内人员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可在实验室按上述规定 使用。 11.注意保持室内卫生,不准携带或吃任何零食,不乱扔杂物。 12.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检查实验室及库房内外安全,做到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湿、防爆、防 腐蚀、防污染,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营销人员管理制度汇编

营销控制制度 一、营销人员管理制度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销售管理,达成销售目标,提升经营绩效,将销售人员之业务活动予以制度化,特制定本规章。 a)适用围 凡本公司销售人员之管理,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办法所规的体制管理之。 b)权责单位 (1)销售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工作。 2.一般规定 2.1.出勤管理 销售人员应依照本公司《员工管理办法》之规定,办理各项出勤考核。但基于工作之需要,其出勤打卡按下列规定办理: 2.1.1.在总部的销售部人员上下班应按规定打卡。 2.1.2.在总部以外的销售部人员应按规定的出勤时间上下班。 2.2.工作职责 销售人员除应遵守本公司各项管理办法之规定外,应善尽下列之工作职责: 2.2.1部门主管 (1)负责推动完成所辖区域之销售目标。 (2)执行公司所交付之各种事项。 (3)督导、指挥销售人员执行任务。 (4)控制存货及应收帐款。 (5)控制销售单位之经费预算。 (6)随时稽核各销售单位之各项报表、单据、财务。 (7)按时呈报下列表单:

A、销货报告。 B、收款报告。 C、销售日报。 D、考勤日报。 (8)定期拜访辖区的客户,借以提升服务品质,并考察其销售及信用状况。 2.2.2销售人员 (1)基本事项 A、应以谦恭和气的态度和客户接触,并注意服装仪容之整洁。 B、对于本公司各项销售计划、行销策略、产品开发等应严守商业秘密,不 得泄漏予他人。 C、不得无故接受客户之招待。 D、不得于工作时间酗酒。 E、不得有挪用所收货款之行为。 (2)销售事项 A、产品使用之说明,设计及生产之指导。 B、公司生产及产品性能、规格、价格之说明。 C、客户抱怨之处理。 D、定期拜访客户并汇集下列资料: a、产品品质之反应。 b、价格之反应。 c、消费者使用量及市场之需求。 d、竞争品之反应、评价及销售状况。 e、有关同业动态及信用。 f、新产品之调查。 E、定期了解经销商库存。 F、收取货款及折让处理。 G、客户订货交运之督促。 H、退货之处理。 I、整理各项销售资料。

医院名医工作室实施方案、制度(完整版)(完整资料).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人民医院 名医工作室实施方案 为加快培养我院医学拔尖创新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创新团队,充分发挥医学拔尖创新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领军作用和帮带培养人才作用,推进我院卫生事业持续发展和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现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建立名医工作室,提高人民医院的社会影响力,展示人民医院医务工作者甘于奉献、不怕吃苦的精神风貌,树立行业形象。强化人才意识、特色意识、品牌意识、创新意识及可持续发展意识,推介并打造一批技术精良、医德高尚、社会认可的名医,全面推进我院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名医工作室的主要任务是针对学术的关键需求和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的理论和实践创新,以名医的学术思想为中心,以平台建设、机制创新和制度完善为重点,多角度、多方位以不同的方式开展工作,把“名医工作室”建设成为学术传承平台、特色服务平台、人才培养平台、学术交流平台,形成特色突出的学术传承的工作机制。打造一批专业品牌项目,培育一批相对稳定的医疗技术骨干,形成一批对医疗学术水平和服务水平提高有推动作用的研究成果,把“名医工作室”建设成为能够不断自我发展、自我完善、递进提高的“学习型组织”,成为医疗、教育等切结合的示范基地。通过专家传帮带,培养一批中青年专家和临床学科接班人。 三、工作内容 名医工作室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按照社会公认、注重导向、注重发展、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出在职名医为1~2名。 四、具备条件 (一)名医工作室名医条件: 1.名医工作室应有合理的人才梯队,梯队人才相对固定。

2.名医工作室的名医必须医德高尚,具有求真务实和奉献精神;有丰富、独到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是本学科带头人或专科专病的知名专家,在本专业学术领域及群众中享有盛誉,得到同行公认。 3.必须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并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能够坚持临床或专业实践,完成临床带教任务,近3年个人无医疗事故发生。 4.基础理论知识扎实,医疗技术精湛,在临床医疗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并准确诊治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具有较强的解决疑难、复杂、危重病能力及门诊量或治愈率明显高于本院医务人员。 (二)名医工作室第二层次人才条件: 1.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 2.热爱卫生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医学理论水平,有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在群众中具有较高声誉和影响。 3.与名医工作室名医所从事的专业基本对口。 4.科室工作近年来业绩显著,人才队伍结构合理,具备团队合作精神,个人综合素质较好。

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最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最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维护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正常秩序,创建“平安校园”,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原国家教委令第20号)、《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28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等有关法规和规章,以及《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皖教秘科〔2014〕3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实验室”是指全校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的所有实验场所。实验室安全工作是学校安全稳定与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实验室准入制度与项目安全审核制度建设、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生物安全管理、辐射安全管理、实验废弃物安全管理、仪器设备安全管理、水电安全管理、安全设施管理、实

验室内务管理以及环境保护等多方面的工作。创建安全、卫生的实验室工作环境是各学院、科研平台、各级领导以及广大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校长是学校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学校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分管校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分级负责制(以学校与各单位签订的《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为准)。 第四条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丰富师生的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实验室安全校园文化氛围,提高教职工、学生安全意识。 第五条实验室安全工作是各单位和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评奖评优的重要指标之一,并且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二章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由分管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科研处、保

证券公司营业部营销人员管理与考核办法.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营销人员 管理与考核办法 (2013年3月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营业部营销体系架构及岗位 (2) 第三章客户经理考核管理及收入分配 (7) 第四章A类经纪人考核管理及收入分配 (11) 第五章B类经纪人考核管理及收入分配 (13) 第六章营销管理岗位及辅助岗位人员考核及薪酬 (13) 第七章营销人员的引入与培训 (16) 第八章营业部营销人员行为规范 (17) 第九章其他 (17) 附则 (1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尽快实现公司经纪业务的转型,切实增强公司经纪业务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同时规范营业部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人员的管理,建立和培养一支精品化、专业化的营销队伍,保障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人员的合法权益,以规范化、科学化的考核、管理使之健康发展,力争实现共赢,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纪人执业规范(试行)》制定。 第三条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人员(以下简称营销人员)是指以营业部为依托或通过营业部提供的营销渠道从事客户招揽、客户服务和产品销售等活动的营销人员以及相关营销管理人员。 第四条公司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人员的用工形式根据其签订合同类型分为客户经理、证券经纪人(以下简称经纪人)两类。客户经理与公司间属劳动用工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经纪人与公司间属委托代理关系,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分别为《A类证券经纪人委托代理合同》及《B类证券经纪人委托代理合同》。 第二章营业部营销体系架构及岗位 第五条营业部营销体系架构 营业部营销中心岗位设置如下:营销总监、区域经理、客户经理、经纪人(A、B类)、营销辅助岗。其中营销总监、区域经理为营销管理岗位,营业部设置营销管理岗和营销辅助岗均须满足特定的设置条件。

医院名医工作室实施方案制度(精选)

****人民医院 名医工作室实施方案 为加快培养我院医学拔尖创新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创新团队,充分发挥医学拔尖创新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领军作用和帮带培养人才作用,推进我院卫生事业持续发展和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现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建立名医工作室,提高人民医院的社会影响力,展示人民医院医务工作者甘于奉献不怕吃苦的精神风貌,树立行业形象。强化人才意识特色意识品牌意识创新意识及可持续发展意识,推介并打造一批技术精良医德高尚社会认可的名医,全面推进我院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名医工作室的主要任务是针对学术的关键需求和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的理论和实践创新,以名医的学术思想为中心,以平台建设机制创新和制度完善为,多角度多方位以不同的方式开展工作,把“名医工作室”建设成为学术传承平台特色服务平台人才培养平台学术交流平台,形成特色突出的学术传承的工作机制。打造一批专

业品牌项目,培育一批相对稳定的医疗技术骨干,形成一批对医疗学术水平和服务水平提高有推动作用的研究成果,把“名医工作室”建设成为能够不断自我发展自我完善递进提高的“学习型组织”,成为医疗教育等切结合的示范基地。通过专家传帮带,培养一批中青年专家和临床学科接班人。 三工作内容 名医工作室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按照社会公认注重导向注重发展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出在职名医为1~2名。 四具备条件 (一)名医工作室名医条件: 1.名医工作室应有合理的人才梯队,梯队人才相对固定。 2.名医工作室的名医必须医德高尚,具有求真务实和奉献精神;有丰富独到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是本学科带头人或专科专病的知名专家,在本专业学术领域及群众中享有盛誉,得到同行公认。 3.必须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并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能够坚持临床或专业实践,完成临床带教任务,近3年个人无医疗事故发生。 4.基础理论知识扎实,医疗技术精湛,在临床医疗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并准确诊治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具有较强的解决疑难

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8759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 法标准版本

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维护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正常秩序,创建“平安校园”,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原国家教委令第20号)、《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28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等有关法规和规章,以及《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皖教秘科〔2014〕3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实验室”是指全校开展教

学、科研活动的所有实验场所。实验室安全工作是学校安全稳定与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实验室准入制度与项目安全审核制度建设、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生物安全管理、辐射安全管理、实验废弃物安全管理、仪器设备安全管理、水电安全管理、安全设施管理、实验室内务管理以及环境保护等多方面的工作。创建安全、卫生的实验室工作环境是各学院、科研平台、各级领导以及广大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校长是学校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学校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分管校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分级负责制(以学校与各单位签订的《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为准)。

营销员管理办法12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远市支公司 营销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远市支公司(下称公司)委托的保险营销员进行统一、规范、科学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办法。 (二)保险营销员从事的一切业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的相关规定。 (三)本办法及相关文件内容,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公司与保险营销员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关系的依据。 第二章保险营销员签约的基本条件 (一)年龄在18-55周岁之间; (二)具有大专以上的学历; (三)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持有《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签约: (1)有不良嗜好,有犯罪记录的; (2)因违反《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而被公司或其他保险公司解除保险代理合同的。 (六)待签约人员必须提供下列材料: (1)《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远市公司保险营销员登

记表》; (2)本人最高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原件;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5)公司认为必需的其他资料。 (七)保险营销员签约程序如下: (1)待签约人员由推荐主管进行初审后,填写《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远市支公司保险营销员登记表》,再由公司审核确认。 (2)符合条件的待签约人员应按公司要求参加培训,并通过培训考试。 (3)待签约人员需由保险代理合同规定的两名保证人对其提供担保。 (4)保险营销员管理部门应按公司有关规定,为保险营销员建立个人档案。 第三章职级与职责保险营销员分为两个系列 (一)业务系列:包括业务员、业务主任、业务经理、高级业务经理四级。 (二)主管系列:包括初级组经理、中级组经理、高级组经理、资深组经理。 (三)业务系列和主管系列之间可以相互转换: (1)业务经理和高级业务经理符合业务主任晋升组经理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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