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管理巡查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巡查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巡查制度

夹河镇中心小学

学校安全管理领导巡查制度

巡查制度,是我校推进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包括纪律、卫生、教学、安全、值班、夜寝、实习等的全面性巡查。为确保学生能在校内安全愉快地学习、生活,杜绝一切可能发生的学生安全事故,特建立学校领导安全巡查值日制度。

一、巡查责任人

校长、分管校长、值周领导、值日教师、班主任等各处室责任人。

二、巡查人员职责:

1、各处室负责自己所分管部门、所负责安全区域安全工作的巡查,每周至少巡查一次。

2、各行政领导在值班期间,要和值班人员一起巡查班级纪律、学校安全、早操纪律、晚自习纪律、学生就餐和就寝秩序等,对值班期间进行全面性、重复性巡查。

3、分管后勤副校长、后勤处主任、后勤处副主任负责食堂工作巡查;

4、各联班领导要不定期到所联班级进行巡查。

5、教务处主任、教研室主任负责教学秩序的巡查。

6、政教处主任、年级纪律组长和纪律管理人员负责学生纪律的巡查。

7、学生会、各班卫生专管员负责全校卫生的巡查工作。

三、巡查制度

1、教导处做好校务值周安排。值周领导要做好值日教师校园安全巡查工作安排。

2、值日教师按时到校做好上课前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禁止学生随意走出校门,并巡查学生课间活动。对学生有不安全行为给予制止,禁止学生做危险游戏,严禁手持器械活动(特别是刀具利器、棍棒之类物品)。严禁追跑打闹。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学生有违纪、不文明等现象及时向班主任反馈。

3、中午、下午放学做好静校工作。并与值日学生在校门口做好相应疏导管理工作。

4、当日值日教师负责好少先队(或青年团)的“一日文明检查”

活动。

5、对校舍、场地、设备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排除,不能排除的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并做好其它安全预防(如警示学生远离有危险的活动范围)。

6、向值周领导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并积极协助消除隐患,做好各项巡查记录。

7、值日结束后由值周领导签字并做好下一班的交接工作。

8、值周领导、值日教师承担因失职而造成的事故责任。

四、制度兑现

建立巡查工作奖励制度,对在巡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或者有效地处置、避免了学生重大安全问题的,按学校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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