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电线路巡视考核办法

输电线路巡视考核办法
输电线路巡视考核办法

输电处线路巡视质量考核办法

包头供电局输电线路管理处

二0一0年元月三十日

输电处线路巡视质量考核办法

一、正常巡视

1、线路专责人应根据线路巡视周期表(遇有特殊情况时,巡视时间提前或推后不得超过一周)于每周五填写下周定期巡视记录,一周填写一次。定期巡视记录要注明每天巡视的线路名称、段落,专责人按线路巡视作业卡内容进行巡视。各队定期巡视记录一式两份,一份留本队,另一份交技术组。专责人不按要求填报定期巡视记录,扣专责人1分,队长0.5分,副队长0.2分。

2、定期巡视记录内容填写有误,扣专责人0.5分,队长0.3分,副队长0.2分。

3、专责人填写完毕定期巡视记录在队长认可、签字后,如果巡视内容发生变动,专责人未及时向队长汇报,扣专责人1分,队长没有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扣队长0.5分。

4、队长、副队长对本队所辖线路各段落巡视情况不清,扣1分。

5、规定夏季到达线路最早时间为8点、冬季为9点,提前到达线路视为脱岗,过了12点未到视为脱岗。

6、专责人在巡视中,应带全巡视所用工具(安全隐患通知书、望远镜、巡视作业卡、笔记本、搬手、钳子、螺母等),少带一项扣0.2分。

7、在巡视中,若有明显缺陷(隐患)未发现,发生一次扣

专责人2分。线路巡视要结合线路停电提前妥善安排,为检修消缺做好准备工作。缺陷上报不及时扣专责人1分。

8、上报的缺陷(隐患)有误,与实际不符影响处理,扣专责人1分,队长0.5分。

9、专责人未及时处理属于自己处理的缺陷(杆塔2米及以下的缺陷),每发生一次扣除专责人1分。

10、危险点及隐患未及时发现、未签定《安全隐患通知书》每发生一次扣专责人2分,队长1分,副队长0.5分。

二、故障巡视

1、线路跳闸,故障原因(经核实确实为线路故障)未查明(故障点比较隐蔽除外),每发生一次扣除专责人1分,队长、副队长、队内其他人员各0.5分。

2、若故障点比较明显而未发现,被他人巡视查出,扣巡视人1分。

3、故障巡视运行人员必须做到随叫随到,对不到者不论何种原因扣1分。

三、台帐整建

新建、改造线路,专责人需在两个月(从收到资料之日算起)内完成台帐整建;否则扣专责人2分,队长1分,副队长0.5分。

四、劳动纪律

1、处里、队里不定期进行查岗,对脱岗者不论何种原因,脱岗一次,扣脱岗者5分,扣队长2分,扣副队长1分。

2、一年内脱岗两次,除考核外,待岗三个月,期间不发给岗位工资和奖金。

五、跳闸考核

1、发生跳闸在指标(安全责任状规定)内不扣分,每超指标一次,属于责任故障的扣责任队5分,属于非责任故障的扣责任队2分。

2、发生35KV线路接地、光缆断线或未断但已造成通信中断故障,每发生一次属于责任故障的扣专责人2分,队长1分,副队长0.5分,属于非责任故障的不扣分。

六、说明

1、运、检责任划分:检修未对线路进行清扫、小修造成跳闸的,线路缺陷未处理造成跳闸的,防鸟害防污闪计划运行已提出发生跳闸的考核检修。除此之处,造成的跳闸均考核运行。

2、分值概念:以上所述的1分,对应于100元奖金。

3、在考核中如有争议,上处务会讨论裁决。

七、附:责任、非责任故障划分

1、外力破坏

对危险点、隐患采取了各种预防措施及监控手段,发生了跳闸属于非责任故障,反之属于责任故障。

2、雷害

由于杆塔接地螺丝松动未及时紧固,接地断开、丢失、接地电阻值不合格未及时上报造成的雷害属责任故障,反之属于非责

任故障。

3、污闪

线路防污闪改造计划未及时上报,发生跳闸属责任故障,反之属于非责任故障。

4、鸟害

线路防鸟害计划未及时上报造成线路跳闸属责任故障,反之属于为非责任故障。

5、风偏

对风偏距离不够的绝缘子未提出更换成重锤型绝缘子,造成线路跳闸的属责任故障,反之属于为非责任故障。

6、异物短路

由于大风刮上异物造成短路跳闸的属于为非责任故障。

7、防洪

杆塔防洪未及时上报,造成线路跳闸的属责任故障,反之属于为非责任故障。

8、合成绝缘子闪络

对多年运行的绝缘子未提出更换意见,造成线路跳闸的属责任故障,反之属于为非责任故障。

9、缺陷

线路缺陷未及时发现并上报,造成跳闸,属责任故障。

10、树木

由于树木原因造成跳闸属于责任故障。

11、交叉跨越

由于交叉跨越(电力线、通讯线等线路)造成跳闸属于责任故障。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