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管理方案(最终版)

劳务分包管理方案(最终版)
劳务分包管理方案(最终版)

目录

一.目的 (2)

二.适用范围 (2)

三.进场须知 (2)

四.教育培训 (3)

五.组织管理规定 (5)

六.CI及现场管理规定 (7)

七.施工管理规定 (9)

八.函件处理规定 (11)

九.安全生产管理 (12)

十.消防、保卫管理 (17)

1.治安保卫 (17)

2.消防保卫 (18)

3.安全用电 (19)

十一.文明施工管理 (21)

1.文明施工工作的考评标准 (21)

2.文明施工检查及考评形式 (21)

3.文明施工处罚 (22)

十二.质量管理规定 (22)

十三.技术管理规定 (26)

十四.物资管理规定 (27)

十五.商务合约规定 (29)

十六.成品保护管理规定 (29)

1.成品保护的责任 (29)

2.成品保护的期限 (30)

3.成品保护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30)

4.成品保护工作的奖惩办法 (30)

十七.项目经理部会议安排 (31)

十八.后勤管理规定 (32)

1.本规定就下列区域的管理作出具体规定 (32)

2.后勤检查制度 (33)

3.各项规定 (33)

十九.附表 (35)

一.目的

为了搞好星耀五洲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工作,依据合同和相关协议,贯彻“总包对业主负责、分包对总包负责”的精神,科学合理的安排各项施工管理工作,使在本项目承担施工任务的分包单位的各项工作满足本工程项目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受控,确保该工程安全、优质、高效、低耗、顺利地建成,实现本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方案适用于进入本项目管理现场内的所有分包单位或分包人。

三.进场须知

所有分包单位必须持有总包指挥部所签发的进场许可证,方可进场。

1.办理入场许可证的条件

(1)本项目的施工合同(协议)书已签署。

(2)与总包已签订安全施工协议。

(3)管理押金及政府规费已交总包。

(4)以下资料已向总包提供:

1)企业资质证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概况介绍;

4)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及分工任职、岗位职责、通讯方式〔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监员、安全员、施工员等)附法人委托书或任命书〕;

5)参加本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简历;

6)入场工人花名册(抱括姓名、性别、籍贯、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技能证书号、所在岗位及班组、工种、是否签订劳动合同、进出场日期等)(必须盖单位公章);

7)本单位当年年审过的安全施工许可证;

8)外省市施工单位进津施工许可证;

9)天津市劳动局核发的有关劳务、就业等证件(劳动协议、劳动保险、外来务工就业证等且上述证件与工人花名册相符);

10)本项目管理人员的资格或上岗证件,项目经理证书及法人委托书、安全员、质量员的证书原件,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

11)负责本项目施工的特种工人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机械工、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起重工等);

12)入场人员身体检查表复印件;

13)进场的机械机具一览表,及其安全证明(如合格证);

14)进场的电缆(注明长度、型号等)、电箱(配接线图)一览表;

15)安全防护的物资进场前必须向总包单位安全部提供《物资一览表》,经总包安全部确认后方可使用。否则总包方有权根据项目部有关规定对分包单位进行处罚;

16)入场人员6张免冠正面半身一寸照片,用于办理各种证件。费用分包单位自理;

17)各分包单位保证所提交资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以上资料如有原件经经总包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红章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分别交总包各项目部,各项目部上交一份在指挥部备案。

四.教育培训

为了确保分包单位了解现场实际情况,了解和遵守本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员工素质符合本项目要求,必须进行教育培训工作。

(1)教育培训工作由项目各部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分包单位由分包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项目部由有关部门负责组织。

(2)分包单位的培训必须执行项目制定的培训大纲。

(3)培训计划由项目有关部门及分包单位负责人共同制定,由项目现场经理审批后执行。

(4)由分包单位自行组织的教育培训应做好记录,并报至项目部备案,教育内容及课时不少于教育大纲的规定。

(5)分包单位教育培训所使用的教材必须是符合本项目要求的,现行、有效的各类法规、规范及文件。教材必须经项目经理审批。

(6)在岗人员中间转岗应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应证件后,报项目部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转岗。

(7)任何教育培训都必须组织考试,特别是有关安全、消防方面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8)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必须清退出现场,否则对分包单位罚款200元/人。

(9)培训大纲见附表一

(10)项目各部门每月底收集分包单位本月教育记录,并进行检查评比,分包单位负责人必须参加,无教育、无记录或负责人不参加,罚款每次1000元。

培训大纲附表—1

五.组织管理规定

(1)所进场参与施工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的配备,其素质、数量必须同合同或协议规定相符。

(2)经本项目确定认可的所报组织系统图上人员及数量不可随意变动,必须常驻现场,不得兼其他职务。因故需要离开现场必须请假,否则每人次罚款100元。

(3)入场体检不合格及经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者必须清退出现场。

(4)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能,有事离开现场必须经本项目现场经理批准,否则每次罚款200元。

(5)现场管理必须设置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文件收发员、测量人员、试验员,其数量必须满足施工生产及本项目要求,否则每缺1人对分包单位罚款2000元/人。下列人员必须专职:技术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

(6)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工长、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在现场组织监督施工不得随意离开现场,对经常不在现场的人员罚款500元/人.次,累计收到3次罚款者清退出现场。分包单位必须补足管理人员,素质必须达到项目要求。

(7)分包单位的任何人员必须尊重总包单位、业主和监理单位人员,不得无理顶撞。违者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罚款500元/人·次,并对分包单位处罚1000元/次。

(8)分包单位管理混乱,经常出现违反管理程序或规定事件,不服从总包管理者,对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处1000元/次罚款,累计出现3次者将分包单位负责人驱出现场,分包单位必须另换其他人,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分包单位施工连续4周达不到项目

要求或管理处于失控状态,总包有权要求更换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

(9)分包单位管理人员或操作人员必须准时参加本项目组织的有关会议或活动,对无故迟到者罚款100元/人,对无故不参加者罚款500元/人。

(10)分包单位必须依据本项目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并报本项目综合部备案,否则罚款500元,并勒令在规定时间内制定齐全。

(11)分包单位不得拒收、拒签本项目所发的任何函件、整改通知、施工措施、方案等文件,否则罚款500元/次。如有异议可用回函解决。

(12)本项目所罚款必须以函件中规定的方式按时上交,否则加倍(视情节轻重按5~10倍)在工程款项中扣除。

(13)分包单位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合同及对本项目的承诺。否则项目将严格按合同规定处理。

(14)分包单位需总包协调事宜同项目部有关部门联系处理,需项目部几个部门会同处理的问题,由项目工程部牵头同其他部门联系解决。

(15)分包单位人员的增减、进出场、材料、机械设备进出场必须报项目部批准,然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16)分包单位任何人无权更改施工方案和经项目工程部批准的施工计划。如需变动必须事先征得项目工程部批准,否则视为管理混乱,对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处以500元/次罚款。

(17)必须严格执行项目各项管理制度,及时填报各种表格及报表。

(18)任何施工现场布置必须有方案、计划并经项目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19)如有2000元以上的经济洽商发生,必须与施工同步上报,不同步者视为无经济签证,后补者项目部可以不予确认。

(20)任何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1)无论何种原因现场内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指挥组织并做好事后的处理。项目部只对分包单位负责人,不对任何有关人员。

(22)进场的劳务人员必须按天津市相关规定办妥劳务用工、治安等手续,若因劳务使用违规或造成劳务纠纷给工程进行或总包方的利益造成影响或损失,由分包方负全责,总包方有权对其进一步处罚。

六.CI及现场管理规定

(1)所有分包单位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统一戴安全帽、佩带胸卡、编制号码,胸卡作为人员出入凭证,安全人员和特殊工种同时配带按总包方施工安全部要求的袖章标识,其中安全帽必须是天津市安全监督部门认可的产品,其颜色为:管理人员为纯白色,特殊工种为深蓝色,一般工种为橘黄色,否则对违者处以50元/人罚款,出现10人以上对分包单位加罚1000元/10人。

(2)现场内的布置必须经过本项目审批,所有标牌、标志的张贴悬挂、必须符合项目CI手册规定,违者处以200元罚款,并勒令整改。

(3)分包单位所建的临时设施必须符合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及CI手册要求。施工前必须得到项目工程部的批准。否则勒令拆除,违者罚款500元。

(4)所有分包单位施工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必须着装整洁,头发理顺,注意举止行为。严禁在现场内大声喊叫、急跑(特别是在办公区)。

(5)分包单位对项目部的函件必须统一格式、正式打印、有统一编号,并且有负责人签字或单位公章,否则本项目拒收。

(6)未经批准施工现场内严禁任何人使用明火或开小炉灶。违者罚款500元/人。

(7)进入施工区域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符合有关规定违者罚款50元/人·次。

(8)现场内严禁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500元/人·次,并清理干净。

(9)爱护现场内的安全、消防、测量、照明设施及有关CI标牌等,违者每起罚款100元/人,并负责赔偿损失。

(10)现场内严禁乱抛垃圾、烟头、水果皮、废纸等否则每起罚款50元/人。

(11)进入现场的车辆严禁乱停、乱放,严禁停在现场内道路上,否则罚款50元/次,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12)办公区、宿舍区严禁货车进入,违者罚款100元/次。

(13)必须保证所张贴悬挂标牌的完好,标识颜色清晰无褪色。所堆放物品无论堆放时间长短,必须堆放整齐。所有封闭围挡完整,否则每起罚款200元。

(14)施工现场、生活区内严禁赌博、酗酒、嫖娼、留宿他人等行为,否则对分包单位责任人罚款2000元/次。

(15)场地使用。

15.1场地申请

各分包单位物料及加工场地必须严格履行项目部平面布置图,如需另行规划场地,可申请报批手续,总包方在批复单上注明场地大小平面尺寸及相对位置。严禁任何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场地,违者总包方将对其从重处罚并无条件恢复原貌。申请单表样如下:

15.2场地使用

分包单位申请的场地必须按批复的用途及要求使用,且该场地及其周边毗邻区域自批复之日起至使用期满自然成为该分包单位的责任区,使用单位负责该责任区的公共设施的保护,并有责任保护相邻其它分包人的设施,分包单位必须按总包方的有关规定标准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确保达到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15.3场地交付

分包单位在使用期满后应将场地恢复原貌并负责拆除或清除残余物,通知总包方验收办理退还手续。

15.4在分包方场地使用期内,总包方有权根椐整个工程的情况调整分包方已使用的场地,分包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不服从或延迟服从总包方将对其罚款等相应处罚。(16)、总包服务:分包单位要求总包提供按合同约定的服务或配合应提前书面报告总包并给总包足够的准备时间

16.1场地及通道最少提前36小时

16.2垂直运输计划最少提前24小时

16.3其它需总包提供的服务或其它分包人的协调配合分包人应根椐服务、协调、配合的具体事宜给总包和相应分包人足够的准备时间.

16.4总包为各专业分包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但不保证该场所为某分包单位独用,使用前交纳押金,办理使用手续,用后办理退还手续。自办理使用手续后监护责任由分包方负责,分包方应正确使用和爱护,使用期满无损坏退还押金,若损坏根据损坏程度赔偿。

总包按总包合同为各专业分包提供必要的服务设施(如架子、临水临电接口等)各分包单位必须正确地合理地使用,并有责任保护其免遭损坏分包单位必须合理正确地使用总包方提供的公共设施、机具或专用设施,并使其免受损害或丢失,不当使用或损害或丢失总包方将予以严厉处罚。

七.施工管理规定

(1)任何一项施工开始都必须具有经过批准的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安全交底书、技术交底书、材料使用得到批准、安全设置齐备无隐患。管理者及操作者经过教育质量标准、工艺标准清楚,否则不得开工,违者罚款500元,已施工的必须拆除,返工重新按规定施工,一切损失自负。

(2)所有施工、质量、技术问题必须通过总包单位,未经项目批准不得直接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请示或报告,否则每次罚款500元/次。

(3)分包单位必须管理好自己的人员。

(4)分包单位必须明确一名计划、统计员负责施工计划统计、计量工作,编制周、月报工作,每周计划及周、月报必须按本项目要求报出,否则罚款200元,所配人员必须能胜任工作,并按要求完成工作,否则必须更换。

(5)所配试验员、测量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否则必须更换。

(6)由于分包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生产要素配备不及时、不足,本项目将书面通知限时配足,超时未配者,项目有权代为配置,分包单位不得拒绝,否则将分包单位完不成部分,项目另行安排,并对分包单位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工期和经济),项目代为配置部分的费用将加倍由分包单位工程款中支付,该费用的计算不受定额和合同价的限制。

(7)因分包单位的原因导致项目必须修改施工方案或采取赶工及技术措施的,所增加的费用完全由分包单位支付,所需生产要素分包单位必须及时配置。

(8)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其施工组织、安排必须自行完成,项目工程部负责协调、

监督、解决非修改方案或设计的技术性问题。如需修改方案或设计,由分包单位书面通知本项目工程部,项目工程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解决,任何人无权擅自修改方案或设计,得到本项目的书面确认后方可修改,否则罚款1000元。

(9)分包单位所使用材料及供应商必须按照规定通过项目总工审批同意并报监理部门审批,否则一律严禁使用,已进场的必须清退出场,并要向项目报告其处理结果及去向。

(10)分包单位要积极配合本项目其他分包单位的施工,不得无故刁难,否则罚款1000元,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11)对于本项目临时安排的紧急工作必须积极认真按时、保质的完成,不得无故拖延,否则罚款500元,并对所造成的损失负责赔偿。出现此类事情项目均由现场经理或主任工程师直接发出指令,所需费用签认认可在7d之内或规定的时间内办理。

(12)本项目安全总监直接向分包发出整改指令必须无条件立即执行,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并承担所造成的法律责任。

(13)为了确保施工总目标(合同工期)的实现,各专业分包单位必须编制专业工程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和周进度计划,检查和落实计划的完成情况。对无故连续两周计划不能落实的将处以5000元罚款,并承担其它有关责任。

(14)总进度控制计划由总包依据业主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以整个“星耀五洲工程”为对象,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情况,对施工进度作出总体性的部署,确定主要施工阶段(结构、粗装修、机电设备安装、精装修、系统调试等)的开始、结束及关键线路、工序,明确施工的主要控制点。分包单位编制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时必须符合总包方总进度控制计划的要求,并按总包方的要求及时上报总包方;总包方根据整个工程情况对局部进度进行计划调整时,只要该调整不违反合同原则,专业分包单位必须作相应调整以符合总进度要求。

(15)编制的专业分包施工进度计划要求采用网络图及横道图相结合的方式编制施工计划,份数为一式四份,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编制计划说明

2分部、分项工程形象进度

3现场施工有利、不利条件说明

4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5施工进度安排(网络或横道图)

6施工用材料、设备及劳动力计划

7完成计划的措施

(16)计划的编制及上报时间,专业施工总进度计划进场时提交报批;每月23日前上报下月的施工进度计划;每周五上报本周完成计划情况及下周计划安排。计划中必须有劳动力、机具、成品、半成品、材料、设备的进场安排和完成实物工作量,上述计划各分包单位在编制时应予先将草案与总包充分沟通后形成正式计划,经总包审批后作为考核各分包单位进度的依据。不能按时上报每延迟一次罚款200元;连续两次编制不合要求罚款200元;分包单位完不成月计划,第一次罚款2000元,以后按以前累计数额的两倍处罚,同时总包将在分包单位当期请款签批时不予签批或适当扣减付款额度。

(17)总包有权下达计划任务执行指令。施工任务指令原则上由总包经理签发,各专业分包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不能按照总包指令完成施工任务,影响了下道工序施工的分包单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该分包单位承担。

八.函件处理规定

1、各分包单位必须设专职资料员,专门负责资料的搜集、整理、报送、存档工作。按照天津市对文件技术资料存档的要求及时整理归档,所有资料统一交总包技术部资料员。

2、各分包单位必须按总包规定的程序接收和报送文件资料,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总包均不负责。接收和报送程序规定如下:

(1)业主及监理下发的各类文件资料,如需下发,则由总包资料员进行登记留底后交总包经理签发至有关分包单位。

(2)业主及监理直接交给各专业分包的各类文件、资料,各专业分包在收到文件、资料之后的4小时内必须到总包资料室登记。

(3)各专业分包单位报送业主或监理的各类文件如设计变更、报告、洽商、申请、签证、业务联系单等均由总包专业工程师签字并经项目经理审阅,总包资料员登记存档后报送有关单位和部门,否则总包对此类文件不予承认。

3、总包对分包单位的管理要求,对分包上报意见的回复、会议通知、会议记要等将以工程通知单形式下达给各分包,分包必须根据要求及时处理,将处理结果向总包汇报。

4、分包单位需上报的资料包括:承包合同、重要设备的订货合同、材料、设备报验单、分部/分项工程报验单,施工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及依据天津市有关规定和监理工程师要求上报的有关资料。

5.关于文字材料统一格式的规定

凡是形成文字的所有信息资料,包括:上报监理、设计、业主、总包、同级单位、存档等文字信息,必须用打印文稿不得手写,除总包有特殊要求的外最少一式四份,并按以下规定书写:

⑴正文文字大小:宋体、小四;

⑵文字行距:1.5倍行距

⑶段落:不空行,1.5倍行距

⑷标题:采用4号字

⑸页面序号:在右下脚

⑹技术资料格式按≤天津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技术规定≥;

⑺安全文明施工用品按天津市有关规定或总包批准的样式执行。

⑻非规定格式图表可零活绘制;

⑼标牌等形象资料另行规定

⑽除技术资料按规定格式签暑外,其它文字资料必须有成文单位项目经理签字并盖公章。

⑾因文字材料不合要求所产生的后果由报送方负责,连续两次报送不合格者总包将对其罚款200元。

九.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是总包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各分包单位必须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领导小组,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1: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向总包出具有关部门登记有效的《安全施工许可证》。并与总包方签定安全生产协议,确定安全生产的责任和奖罚指标。未与总包签定安全协议的分包单位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2:各分包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定安全生产责任人,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3:分包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任何分包单位引起的安全事故,责任必须由该分包方承担,同时总包方还要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肇事方5000元至10万元的严厉处罚。

4:实行安全生产制度。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总包部按各分包单位合同总造价的收取一定数安全生产保证金。如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全额退还。

(1)各分包单位必须按天津市文明安全样板工地标准进行施工,否则按合同有关条例执行。

(2)各分包单位应控制:轻伤1‰以下,杜绝重伤和死亡事故的发生,杜绝发生机械事故;否则按分包单位合同有关条例执行。

(3)以下重要防护用品必须使用总包认定厂家的产品,具体范围如下:1)安全网;2)安全带;3)安全帽;4)漏电保护器;5)配电箱、开关箱;6)临时用电的电缆、电源线;7)脚手架扣件;8)安全标志。

(4)由项目经理部提供施工用电、脚手架及防护设施的,各分包单位应主动与项目经理部办理交接手续或使用手续方可使用。对上述设施,分包单位严禁私自拆改,如有变动,须经项目工程部和安全部批准。

(5)日常安全教育

分包单位的班前安全教育:由分包单位的班组长进行,并做好班组活动记录,其班、组长存档备查,及时反馈到项目工程部,由工程部转交安全总监。

各分包单位不向总包提供规定的安全资料,对分包单位处以罚款500元/次。

(6)各分包单位不组织和不参加周一安全教育活动,对分包单位处以500元/次罚款。

(7)各分包单位拒不参加项目组织的安全检查和综合大检查,对分包单位处以500元/次罚款。

(8)各分包单位进场人员没进行安全教育,发现1人,处罚100元。发现2人以上,处以罚款500元。

(9)分包单位若触犯其他相关的安全规定,按总包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10)项目经理部对各分包单位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予50—100元/次处罚:

1)高处作业未穿防滑胶鞋;高处施工作业未按规定铺板和设置防护栏杆。

2)2m(含2m)以上高处作业站在钢管上、钢筋上、模板上等危险环境施工未系好安全带的。

3)没有防护设施和防护设施不全的高处施工作业。

4)无动火证动火者。

5)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

6)非本工种人员乱摸乱动机电设备。

7)未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8)不走正式安全通道,翻爬栏杆、脚手架等违章行为。

9)高处作业向下投抛物体。

10)机电设备缺防护装置,未按操作规程操作。

11)电焊机双线不到位,两侧无防护罩,焊把线、钳绝缘损坏,电源线破皮漏电。

12)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合安全要求。

13)班、组长未对班组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14)破坏现场的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未经项目工程部责任师批准,随意挪动和拆除。

(11)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处罚500—1000元/次罚款处理,赔偿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多次违章,屡教不改者。

2)没有给工人创造良好作业条件,没有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者。

3)分包单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

4)分包单位对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况不进行检查或存在隐患的。

5)对施工作业范围的环境、设施、设备、存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做好防护的。

6)不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规定,对所管辖班组人员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不落实者。

7)指挥无证人员上岗施工。

8)新工人入场未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就安排上岗。

9)不按规定采取或使用“三宝一器”。

(12)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总则:

A.分包单位所使用的脚手架由分包单位搭设,搭设的各种架子在2m以上15m以下有项目安全部验收,验收程序是分包单位搭设完各种脚手架后通知项目工程部,在由项目工程部通知项目安全总监进行验收,同时参加验收人员是项目工程部人员和分包单位

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搭设18m以下的脚手架同时上报验收时间;20m以上的脚手架要提前24h上报项目安全部以便及时上报项目来验收,否则影响工期后果自负。

B.结构施工阶段建筑物周围已设置的水平安全网不得随意改动,根据施工需要和项目要求支设安全网,由项目有关人员、分包单位联合验收,验收单存档备查。

C.结构施工中洞口、临边应做好防护。项目工程部在分包单位入场后分别移交各分包单位,移交后分包单位负责检查、维修。

D.凡用上述设施使用及搭设维护过程中造成的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由分包单位独立承担经济和事故责任,由分包单位独立承担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处罚。

2)脚手架:

A.凡高度在2m以上施工作业,必须搭设脚手架.

B.所有脚手架的搭设标准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3)安全网:

A.凡有坠落危险的部位必须设置水平安全网。

B.关键部位如电梯井、大于1.5m×1.5m的洞口等,应根据项目经理部要求设置水平安全网和防护栏杆。

C.水平安全网采用3m×6m的绵纶大眼安全网,密目安全网采用2000目/㎝2安全网。

D.安全网必须使用定点产品。

E.因施工需要拆除安全网必须在24h前向项目工程管理提出书面申请,经项目安全总监同意后方可拆除。

4)洞口防护:

A.凡一边超过20㎝的洞口必须设置防护措施。

B.电梯防护口可做成活动室门挡,并悬挂安全标志。

C.不按项目经理部要求设置防护设施从事高空作业施工,处罚1000元。

D.洞口防护不到位不安全,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每发现1处处罚1000元。

E.使用不合格安全网,处罚500元。

(13)临时用水电管理规定:

总包单位对现场内所有水电实行统一管理,为达到合理调度、节约使用的目的,特制定如下规定:

1、总包将按业主合同的规定将水电接至指定位置。总包仅为各分包单位提供合理的

劳务分包管理规定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1 目的:根据业主合同, 按照单位工程的具体特点, 选择合格的劳务分包商, 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 保证业主合同的全面履行。 2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对所有劳务分包商进行选择、评价和管理。 3 职责 3.1 工程部门 a 检查指导本程序中规定的有关工作 b 组织相关部门对分包商进行评价,检查分包合同的履行情况,填写并保存记录; c 建立合格劳务分包商档案,工程中标后及时向合约部门推荐合格的分包商; d 负责劳务分包合同中有关分包形式、分包内容、工期、安全、环境、文明施工和物资、设备供应等条款的评审; e 对分包商实施管理、协调项目与分包商的合作关系。 3. 2 合约部门 a 根据业主合同(或投标书的承诺、中标书)及时组织劳务分包

商招投标工作; b洽谈、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组织评审,并负责劳务费用条款的评审; c负责劳务分包合同的发放和保存。 3.3相关责任部门 3.3.1技术质量部门:负责劳务分包合同中施工技术管理和“四新”技术应用条款的评审,劳务分包合同中质量条款的评审。 3.3. 2财务部门:分包合同中价款支付条款的评审。 3.4项目部:定期对劳务分包商进行评价,参与劳务分包商的选择和对劳务分包合同条款的评审。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劳务分包商的评价 4. 1 . 1劳务分包商在选用之前,工程部门负责人应组织对劳务分包商进行评价,连续合作超过一年的每年进行一次评价。 4.1. 2按公司管理范围的划分,工程部门负责劳务分包商的评价;区域公司、专业公司的工程部门组织本单位劳务分包商的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公司工程部一份,由工程部定期公布合格劳务分包商 4. 1. 3评价小组:劳务分包商评价应由工程部门负责人组织三人以上的评价小组,必要时可请部门分管领导或合约部门、技术质量部门等人员参加。 4. 1 . 4评价内容: a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包括安全施工资质)及法人资格证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2017版) 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目次 1 总则 2 组织体系 3 职责 4 运行控制 5 绩效评价 6 附则 附件1 对劳务分包企业要求 附件2 拟用劳务分包商(作业班组)推荐表附件3 劳务分包企业评价表 附件4 项目劳务作业班组评价表

1 总则 为规范项目劳务分包管理,有效推行劳务集控,建立劳务用工长效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管理。 集团公司劳务分包管理除执行本办法外,尚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的规定。 2 组织体系 集团公司对劳务分包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集团劳务管理办公室是企业对劳务分包企业统一管理的职能部门,分公司和项目部具体落实对劳务分包企业过程监管并负责对劳务分包企业绩效考核工作。 集团公司劳务管理组织体系见图: 图组织体系

3 职责 集团公司劳务管理办公室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1负责对劳务分包企业及作业班组的准入资格审查和管理。负责对劳务分包合同的评审、签订、归档管理工作。 2 负责督促分公司及项目部做好对劳务分包企业、作业班组的绩效测评、日常检查监督并按要求建立合格分包方名录(每年一季度进行测评)。 3监督检查各分公司、项目部执行劳务合格分承包方名录制度,严禁将工程劳务作业分包给无资质的企业或虽有资质但不能履行职责的劳务分包企业和个人(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4负责对项目劳务用工管理的季度大检查、日常巡查,对隐患进行跟踪整改与验证,并保存记录。 5 监督检查劳务分包用工管理,包括劳务资质、员工培训、持证上岗、职责履行、台帐管理、实名制管理、民工劳动合同、工资发放等,规范管理,奖优罚劣。 6协助分公司、项目部和劳务企业处理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劳资、工伤等纠纷,以及相关争议的调解。 7协助集团招标中心及分公司进行劳务分包招投标管理工作。 8协助安全监督管理部对工伤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9协同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劳务专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分公司劳务管理部门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1分公司必须选择劳务合格分承包方名录中的单位作为劳务承包方,签订规范的劳务分包合同,并通过集团项目管理系统劳务分包合同流程审批通过后,集团劳务管理办公室审核盖章。原则上项目责任人不得使用自己的劳务公司。作业班组必须在集团合格班组名录内选用,新进作业班组必须经项目部及分公司测评合格报集团劳务管理办公室批准后才能选用。 2分公司要配备至少一名劳务主管,对劳务分包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协调处理民工工资及工伤纠纷的处理工作。 3分公司督促项目部及劳务分包企业做好作业人员备案、岗前培训及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等工作。

浅谈劳务分包的安全管理(最新版)

Safety is the goal, prevention is the means, and achieving or realizing the goal of safety is the basic connotation of safety prevention.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浅谈劳务分包的安全管理(最新 版)

浅谈劳务分包的安全管理(最新版)导语:做好准备和保护,以应付攻击或者避免受害,从而使被保护对象处于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现事故的安全状态。显而易见,安全是目的,防范是手段,通过防范的手段达到或实现安全的目的,就是安全防范的基本内涵。 【摘要】如何解决劳务队伍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防范隐患事故的发生,笔者根据自己的实践经验提出如下意见与建议与同行们共同探讨。 【关键词】劳务分包安全管理以包代管资质准入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蓬勃发展,建筑业逐渐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其增加值约占GDP的7%,又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就业容量巨大。农民工为建筑业快速发展提供了人力保障,吸纳的农民工已占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农民工队伍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数量严重不足,从业人员素质较低,给工程建设带来重大隐患。 因此,建立和完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成为一个重要发展方向。从2001年提出劳务分包企业的概念至今,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得到了极大的发展。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统计截至2007年底,劳务分包企业15,415家,占总数的12.9%,在我国经济发达地区,劳务企业起步较早,发展较快,且具有了一定的经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劳务分包)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劳务分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总包方(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已经与甲方签订工程劳务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为“分包合同”),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和乙方双方就分包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书。本协议书为工程总分包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约束效应。 一、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 本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双方约定为: 二、组成本协议书的文件包括: 1、本协议书第一部分:协议书; 2、本协议书规定条款; 3、国家、xx市关于建筑施工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 4、协议书履行过程中,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三、乙方向甲方承诺,履行并严格遵守本协议书中所有条款及规定。 四、乙方必须建立健全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机构和职责。 五、乙方向甲方承诺,在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甲方对乙方所进行的一切处罚和处理乙方均无异议。 六、乙方承担其负责向甲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法规、规范符合性及此引发的所有法律后果,甲方的审核批准并不代表乙方无须承担责任。 七、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甲方对乙方已处罚款项均不予以退还。 八、协议书的份数: 按分包合同一并处理。 九、有效期

劳务分包队伍管理规定

xxx项目劳务分包队伍管理规定

xxx项目项目劳务分包队伍管理规定 劳务分包队伍以下简称劳务队 一、十个项目工作程序 1、钢筋提料程序 劳务队根据施工实际需求,提出钢筋采购需求单(包括型号、规格、数量、使用部位、需求时间等),按照项目部统一规定的格式填写,并签字留底,上报工程部专人(孙强)审核,审核后由工程部报项目经理审批签字统一报采购部采购; 2、商砼计划程序 工序验收合格后,施工队专人用书面形式将计划开始浇筑时间、大概完成时间、施工具体部位、标号、工程量、浇筑方式(地泵或汽泵)、坍落度要求、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以项目部规定的统一的格式(后附)报生产经理李春玉,生产经理协调工程部审核签字后提前一天上报搅拌站准备; 3、安装材料计划程序 劳务队需将与总包单位签订的劳务扩大分包合同交各专业安装班组审阅,安装班组计划材料必须根据劳务扩大分包规定的需总包采购的安装材料(电线、电缆、桥架、线槽、灯具、开关、插座、风机类、管材、管件(不含支架卡子等)、暖气、各种箱体、卫生洁具),其余安装材料由劳务公司自行采购,材料计划报到工程部(专业须分开计划,并在备注栏注明强电、弱电、消防、给排水、采暖、通风)审核,工程部据图纸计算,审核后报项目经理审批签字统一报采购部;4、钢筋及安装材料进场程序 钢筋进场后由生产经理统一协调,劳务队配合卸料场地、卸车等事项,孙强负责根据钢筋采购计划统一分配数量,库管员清点数量后统一入库,并根据两劳务需用钢筋数量及时出库并由专人签字存根; 5、安装材料进场程序 安装材料进场后由生产经理统一协调,两劳务队配合卸料场地、卸车等事项,水电专人根据采购计划统一分配数量,库管员清点数量后统一入库,然后根据两劳务需用数量及时出库并由专人签字存根; 6、取样送检程序 钢筋到场后,工程部进行质量验收(包括合格证、材质单等)并安排资料员收集齐全钢筋合格证明资料(包括铁牌),资料员通知监理现场见证安排劳务队根据规定取样,资料员填写见证取样单统一送检,合格由资料员报验后方可使用;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第一章管理依据 1、为规范劳务分包的管理,贯彻“精心服务、质量精品”的方针,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满足客户的各项需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结合本公司具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劳务管理目的 1、规范劳务分包的管理及劳务用工的管理,有效控制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切实履行合同中对于客户的承诺。 2、坚持使用整建制劳务队伍和临时性用工相结合的原则,严禁各劳务分包将工程项目转包、违规再分包。 第三章组织机构 1、组织机构 为加强劳务工作管理,公司成立劳务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项目经理、设计总监 成员:人事行政主管、主案设计师、物资采购主管、财务主管。 第四章管理措施 1、质量管理措施 (1)贯彻质量方针,提高全员质量意识。针对工程特点,根据质量目标,制定创优规划,组织协调各部门围绕质量目标开展工作。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利用岗前教育,岗位培训作为质量管理措施,把质量管理工作变为施工人员实际行动。坚持质量管理责任制,做到目标清、任务清,公司对劳务分包负责人、劳务分包负责人对班组、班组对工

人,施工项目实施过程中,始终贯彻、落实“三检制”(自检、互检、交接检),使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2)按公司与客户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中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施工项目必须达到客户质量评定的标准。 (3)劳务分包再施工过程中发生或发现质量问题,除紧急情况需采取必要的措施外,劳务分包不得擅自处理或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应及时向公司相关人员汇报,若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处理或修改设计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劳务分包承担。 2、安全管理措施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责任落实到人,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和经批准的工程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公司、甲方、监理等单位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由于劳务分包安全管理不力、不服从管理导致安全生产事故或因施工现场施工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被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停工处罚的并造成现场施工人员人身伤害的必须由劳务分包承担经济赔偿等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有权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向劳务分包索赔。 (3)人员进场,必须及时如实向公司提供进场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体状态、工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教育培训情况等信息。 (4)严禁雇佣童工、未成年工、不适宜从事有关工种、超过本工种退休年龄的作业人员及身份不明的人员(如违法犯罪人员)。

劳务分包的管理及控制措施

劳务分包的管理及控制措施 按照本工程总工期的安排,工程将跨过一个雨季、两个冬季,工期紧迫。为了尽可能的缩短施工周期,我们要根据工程自身的特点,合理安排,合理组织。工程特点是:量大、面广、工程质量要求高,八个楼座、两个区段同时开工,因此要尽早开始,多上施工人员,加强劳务分包管理。 1、选择专业水平高、组织健全的作业队伍 优先考虑从曾参加过同类工程及市优“长城杯奖”施工的优秀队伍中选择技术骨干人员和骨干班组。根据采用的施工组织方式,确定合理的劳力组织,建立相应的专业和混合班组。对劳务分包单位人员进行技术等级复核,并对操作人员进行技能抽验。劳务分包将设两个单位共同施工,一家备选。 2、施工前的安全和质量培训 按照开工日期和劳动力需要量计划,组织劳动力进场,安排好职工生活。进场前必须对所有职工进行入场教育工作,教育工作包括:规章制度、安全施工、操作技术、质量标准和精神文明教育五方面。要求进入施工现场的参施人员,必须进行施工前的安全和质量培训,并对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强制性条文的学习和考核。组织学习各种管理制度和条文,以提高参施人员的素质和管理水平。工人们均具备暂住证、做工证和身份证,保证队伍的纯洁性。 3、施工人员素质要求 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岗位素质,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上岗操作。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均技术熟练、经验丰富并得到过职业培训。 4、质量保证措施 (1)贯彻质量方针,提高全员质量意识。针对工程特点,根据质量目标,制定创优规划,组织协调各部门围绕质量目标开展工作。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利用岗前教育,岗位培训作为质量管理的措施,把质量管理工作变为职工的实际行动,做到五个一样,即:有人检查无人检查一样,隐蔽工程外露工程一样,突击施工和正常施工一样,坚持高技术高标准一样。坚持质量管理责任制,做到目标清、任务清,班组对个人,施工队对班组,项目部对施工队逐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我公司以《北京市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办暂行办法》为依据制定相关的劳务分包管理制度如下: 一、目的 根据合同,按照单位工程的具体特点,选择合格的劳务分包商, 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 确保劳务供方的评价、选择、管理、验证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保证劳务供方在施工过程中,满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并且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二、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对所有劳务分包商进行选择、评价和管理。 三、职责 公司各个相关部门负责劳务供方的评价、选择、管理、验证; 监督检查工程项目部的劳务供方的管理工作; 劳务供方的入场教育和日常管理等。 1、工程部门 1.1 检查指导本程序中规定的有关工作 1.2 组织相关部门对分包商进行评价,检查分包合同的履行情况,填写并保存记录; 1.3 建立合格劳务分包商档案,工程中标后及时向合约部门 推荐合格的分包商; 1.4 负责劳务分包合同中有关分包形式、分包内容、工期、安全、环境、文明施工和物资、设备供应等条款的评审; 1.5 对分包商实施管理、协调项目与分包商的合作关系。 2、合约部门 2.1 根据合同(或投标书的承诺、中标书)及时组织劳务分包商招投标工

作; 2.2 洽谈、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组织评审,并负责劳务费用条款的评审; 2.3 负责劳务分包合同的发放和保存。 3 、相关责任部门 3.1 技术质量部门: 负责劳务分包合同中施工技术管理和技术应用条款的评审,劳务分包合同中质量条款的评审。 3.2 财务部门: 分包合同中价款支付条款的评审。 3.3 项目部: 定期对劳务分包商进行评价,参与劳务分包商的选择和对劳务分包合同条款的评审。四、管理内容与要求 1、劳务分包商的评价 1.1 劳务分包商在选用之前,工程部门负责人应组织对劳务分包商进行评价,连续合作超过一年的每年进行一次评价。 1.2 按公司管理范围的划分,工程部门负责劳务分包商的评价; 区域公司、专业公司的工程部门组织本单位劳务分包商的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公司工程部一份,由工程部定期公布合格劳务分包商清单。 1.3 评价小组: 劳务分包商评价应由工程部门负责人组织三人以上的评价小组,必要时可请部门分管领导或合约部门、技术质量部门等人员参加。 1.4 评价内容: 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包括安全施工资质)及法人资格证明是否有效; b 企业资质证书是否符合工程的等级要求,有无进驻施工所在地的施工许可证,在施工所在地是否设有办事机构; c 是否具备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相应比例的管理人员、工种配套,有无独立施工能力和质量保证能力; d 近三年来施工工程的业绩;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管理制度》的通知

*****************公司文件 *****字〔2018〕19号 关于印发《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管理制度》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部门: 现将《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附件: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 2018年1月1日*********建筑工程公司2018年1月1日印发

附件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公司采购的工程分包方、劳务分包方(以下简称供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要求,对工程、劳务分包活动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工程分包、劳务分包活动管理。 3.工作职责 3.1主管副总经理 3.1.1负责合格供方名录的审批。 3.1.2负责分包合同的审批。 3.2工程部 3.2.1负责审查供方资信情况,评价分包方质量保证能力、施工管理能力、技术能力、环境影响控制能力,填写合格供方能力评价表;提出合格供方名录,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3.2.2负责合格供方名录的发布、变更并建立档案。

3.2.3负责审核分包合同,监督、检查分包合同履行情况。 3.3 安全环保部 3.3.1负责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的签订及落实情况。 3.3.2评价分包方安全保障能力。 3.4各部门及项目经理部 3.4.1负责与工程、劳务分包方签定分包合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 3.4.2负责对工程、劳务分包方有关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审核批准工程分包方编制的施工方案; 3.4.3负责评价并确认分包方从业人员的资格与能力; 3.4.4 负责验证工程分包方的主要材料、自带设备和设施的质量及完好情况; 3.4.5 负责工程、劳务分包方的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复查。负责工程、劳务分包方队伍建设管理工作,填写供方反馈意见表报工程部; 3.4.6 负责按相关标准对工程分包项目进行验收。 3.4.7专人跟踪分包单位对工人工资发放情况,确保工人工资不发生克扣、推迟发放等情况,杜绝出现集体讨薪事件。

劳务分包合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协议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协议 一、立协单位: 承包人(全称): 劳务分包人(全程): 承包人根据国家招投标及承包人分包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将本建筑安装工程项目分包给劳务分包人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及“以人为本”的原则,根据国家、地方的有关法规及承包人“三标一体化”体系和有关管理制度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确保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符合规定的要求,双方在签订劳务工程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二、劳务分包工程项目:(随劳务工程分包合同调整而调整)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分包范围; 4.分包方式: 三、工程项目期限:(随劳务分包工程合同有效期调整而调整) 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计划完工。 四、协议内容: 1. 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等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及承包方制定的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

理、消防管理、特种设备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等。 2. 根据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双方都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体系,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免负责管理安全工作。制定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并贯彻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安全检查、教育、考核、奖惩等制度。本工程范围内劳务分包人必须执行承包人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及公司“三标一体化”体系的有关要求。 3. 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双方都应建立健全综合治理组织体系和各级各类人员的治安保卫责任制,制定治安保卫的管理制度,明确治安保卫的管理人员,加强对现场人员的遵纪守法教育,避免打架、斗殴、盗窃等治安事件的发生。 4. 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双方在施工前应认真勘察施工现场,工程项目由承包方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下,编制本项目的施工作业设计,在施工作业设计中,应编制有针对性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应严格按施工作业设计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控制要求进行施工。 5. 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双方在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及承包方“三标一体化”体系的要求对现场的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识别,确认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制定项目管理目标和指标,并将目标和指标进行分解和考核,编制管理方案、控制措施及计划,并报承

劳务分包安全生产协议(范本)

劳务分包安全生产协议(范本) 甲方: 乙方: 分包合同编号: 分包项目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及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地方、行业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在双方签订施工分包合同的同时,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双方应严格履行。 一、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1.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工伤事故控制在______以下。 2.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设备、火灾、负有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3.不发生职业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不发生瞒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 5.不发生其他对甲方和社会造成影响的安全事件; 6.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达到甲方提出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7.其他需要补充的安全目标:。 二、本工程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6)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5.《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 6.《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 7.《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 8.《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 9.其他需要补充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 三、安全生产责任 1.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行业以及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安全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合同的订立必须根据《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制定 一、劳务作业发包时,发包人、承包人应当依法订立劳务分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劳务分包合同发给个人或者不具备与所承接工程相适应的资质等级以及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承包人不得将所承包的劳务作业发包或者分包给其他企业或个人。建设单位不得直接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企业或个人。 二、劳务作业招标发包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订立劳务分包合同;劳务作业直接发包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承包人进入施工现场前依法订立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订立后,除依法变更外,发包人、承包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劳务分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三、劳务分包合同应当采用书面方式订立 劳务分包合同应当由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不得使用分公司、项目经理印章。 四、劳务分包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发包人、承包人的单位全称; (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劳务作业承包范围及内容、质量标准、劳务分包合同价款; (三)合同工期以及调整的要求;

(四)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人工费、劳务工资结算和支付的方式、时限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 (五)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调整标准、调整依据及程序; (六)劳务作业内容变更、洽谈的形式和要求; (七)施工现场及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要求; (八)临时性用工、停工、窝工的确认方式及补偿,依据双方施工现场管理约定进行罚款的标准和确定程序,材料保管 责任; (九)劳务作业验收的条件及程序; (十)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二)发包人、承包人的联系方式,以及发包人的项目经理,承包人的想不负责任的相关信息; (十三)其他应当在劳务分包合同只能够明确约定的内容。五、本市推行使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同是 定的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六、劳务分包合同不得包括大型机械、周转性材料租赁和主要材料 采购内容。劳务分包合同可规定低值易耗材料由劳务分包企业采购。 劳务分包合同中不得包括维修保证金的内容。 七、发包人、承包人约定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计算方式时,可以选择固定合同价款、建筑面积综合单价、工种工日单价、综合工日单价四

劳务分包队伍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队伍管理办法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劳务分包队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响应上级主管部门对施工企业劳务管理的要求,规避劳务分包队伍恶意讨薪事件的发生,规范劳务分包队伍的统一管理,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劳务分包作业是指公司所有业务涉及的以单价分包形式计取劳务费用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如公司模板分项劳务分包、混凝土分项劳务分包等所有类别。 第二章建筑劳务分包队伍资质信誉审查制度 凡是在我公司劳务承包的施工队伍,必须是具备相应资质并在公司施工部、项目管理部备案的劳务企业(个人)。劳务分包招标前公司施工部、项目管理部要首先审核劳务分包队伍的资质、业绩、安全生产情况及其信誉,杜绝有劣迹的队伍进入公司项目承包劳务。 第三章:合同管理 施工现场劳务队伍管理实行项目经理为劳务队伍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分包队伍负责人为各自分包队伍人员管理的责任人。劳务工程分包,必须先签订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应明确约定工程范围、建设工期进度、工程质量、工期要求、安全生产责任、文明施工要求、劳务分包价款数额、计

价方式和标准及结算方式、分包人的现场作业和管理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事项。 第四章:劳务结算方式 分包劳务工程款结算依据为:已经完成的合格的工程量(有验收证明),且工程量清单需要双方签字认可,已经生效的劳务分包合同,需要提供发票的,按财务要求提供发票或完税证明,提供工资单的,按照实际出勤工人的名单提供签字完整真实的工资单。 第五章劳务工人实名制管理 在工程开工前劳务分包单位必须认真填报“进场劳务人员登记表”,并附劳务操作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上报公司项目部,有项目部统一办理工作证,并以此信息作为考勤的依据,无证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项目部配备专职统计员或设电子考勤设备,集中搜集劳务出勤资料,并要求劳务分包队伍提供的工资单与项目部考勤人员一致。 劳务分包企业应向所承建项目委派项目劳务队长等管理人员,负责对所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人员的生产安排、质量安全和、持证戴牌上岗等日常管理工作,接受劳务发包人的协调和管理。劳务分包人完成施工作业内容并经劳务发包人验收(验收后应出具验收证明)进入下一步施工作业工序,即为工程质量责任履行完毕。劳务分包人现场作业人员都必须持有相应的生产操作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劳务分包人全部作业人员持有资格证书的比例应当达到 100%。

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项目经理部 乙方:(劳务输出单位) 乙方同意为甲方在工程项目提供劳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劳务安全管理协议如下: 一、甲方是工程的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工作,乙方为劳务输出单位,负责提供合格的劳务人员,并遵守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必须按甲方有关劳务用工的规定办理用工手续,入场前向甲方提供相关安全生产资质证件和劳务人员名册及人员合法证件,并接受甲方的审核。 三、甲方和乙方的责任: 1、甲方责任: 1.1甲方要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对乙方人员进行项目级入场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并留有记录。 1.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进行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1.3甲方应为乙方指派有经验、懂技术、懂安全、责任心强的领工员,负责乙方日常的安全管理,做好班前讲话工作,使安全生产活动处于受控状态。 1.4甲方应根据施工生产的实际为乙方提供安全生产所需的安全防护设施、器具和用品。 1.5甲方应适时组织乙方作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并积极征求采纳安全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1.6发生伤亡事故,按照有关程序及时上报。

2、乙方责任: 2.1乙方负责人必须常驻施工现场,负责对所属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公司级、班组级入场安全教育及日常安全教育活动。成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小组,指定专(兼)职安全员并与甲方现场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发现解决施工生产中的违章行为和隐患。2.2乙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务用工手续,并保持人员的稳定,如更换增加新人必须向甲方及时汇报,补办相关手续(注册登记、安全培训教育等)。 2.3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施工生产计划安排、安全技术交底内容要求组织施工生产,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甲方未进行安全交底或防护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2.4乙方对各作业班组每天都要进行班前安全讲话,并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巡视和检查,并留有记录。 2.5乙方必须保证作业场所安全防护到位,自觉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2.6乙方必须保证作业人员佩戴、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2.7由于作业人员违章操作、违犯劳动纪律等或自身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人员伤害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伤害事故,应立即向甲方现场负责人汇报,双方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乙方负责通知家属,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四、其他未尽事宜:

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依法管理,以责论处的原则,无锡北中路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做到规范、受控,特制定此项制度。 一、工程分包包括: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 二、从事工程分包的分包方,必须是成建制的施工队伍(以下简称分包施工队伍)。具备完成工程分包任务的能力,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和良好的信誉。 三、工程分包的施工队伍,必须具备县级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委托授权书;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建筑业安全业绩评价手册); 5、税务登记证; 四、参加工程分包的分包施工队伍必须提供相关材料: 1、企业简介、设备、人力资源及财务情况; 2、近三年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及主要业绩; 3、近三年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县以上安全监督部门评价); 4、上一年度质量管理体系及运行情况(认证机构审核评价); 五、集团公司在调查、筛选的基础上,确认合格的分包施工队伍,并拟定、选择工程分包施 工队伍,按照集团公司工程分包与劳务用工管理规定和资质审查评审程序,进行严格的评审,经批准后列入集团合格分包方名录。不具备安全生产相应资质的单位,严禁工程分包。

六、集团公司与分包施工队伍所签订的工程分包合同中,应有明确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 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义务。 七、项目部和分包施工队伍,应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在签订 工程分包合同的同时,双方应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生产奖惩事宜。 八、项目部应对工程分包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分包施工队伍做到: 1、分包施工队伍进场3 天内,向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提供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资料,按规定设置安全机构或配备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明确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生产职责。 2、现场施工人员在50 人以上应设安全机构,配备安全专职人员,现场施工人员未到达上述条件的,不具备设置安全机构规模的工程项目可不设安全机构,应设专职安全员,50 人以下的可设兼职安全员。 3、分包施工队伍应将参加施工生产的现场施工人员登记造册,送交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参加施工生产的现场人员不能随意调换、冒名顶替,发生人员变更应与发包单位取得联系并书面报告说明。 4、分包施工队伍应对参加施工人员开展进场“三级”安全教育,使施工生产人员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 5、分包施工队伍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在施工前必须制定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可使用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提供的或自行编制,自行编制的 安全技术措施,应经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的,由分包施工队伍篇写的安全措施,不能免除分包施工队伍的安全责任,安全技术措施应妥善保存。 6、分包施工队伍从事的施工作业项目、重要危险部位,在施工前必须自上而下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所有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对工程特点、施工作业场

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范本

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范本 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确保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双方就施工安全管理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1. 劳务分包人基本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有效期: 营业执照号码:有效期: 2、责任范围: 乙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施工设施及环境的安全。 3、责任期: 自年月日起至乙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经甲方验收合格,人员撤离现场时止。 4、双方义务 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和有效使用。 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严禁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发生事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施工现场各自必须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甲方权利和义务 负责向乙方进行施工前安全技术总交底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 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并督促实施。

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发现无证人员上岗的,应及时予以制止。 负责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绝缘鞋等)。若劳务 分包合同中明确由乙方自备的,甲方应对乙方采购的防护用品的材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负责安全防护所需材料和安全标志、标牌的提供。 负责各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包括乙方自带机具)和施工用电的安全管理。 对违反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必要时进行内部经济处罚或要求乙 方停工整改。 按照规定,负责为建筑施工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负责协调同一施工现场多个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6、乙方权利和义务 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 监理单位等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不服从管理 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甲方有权就事故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人员进场,必须及时如实向甲方填报进场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工种、本工种工龄、家庭住址、身份证号、教育培训情况等;严禁雇佣童工、未成年工、不适宜从事有关 工种的作业人员及身份不明的人员(如违法犯罪人员)。 施工、操作人员在施工前,必须接受入场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安排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特种作业操作证》,无证人员严禁安排 上岗操作。 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实施施工、操作人员入场前、 定期和经常性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训;保证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 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紧急情况下的 应急避险措施,并督促施工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应当书面告知作业人员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指定班组义务安全监督员,督促班组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并定期向甲方报送班组安全 活动记录。

施工单位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劳务分包管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据《建筑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2004年第124号令)、《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建市[2005]131号)和《工资支付规定》等法律法规,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公司内进行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活动,适用本规定。 规定所称农民工管理员是指受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负责施工现场农民工管理的专门人员。 规定所称现场劳资员是指受分包企业委托,负责现场农民工考勤、记工等工作的专门人员。 第三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和经营管理部是本公司劳务分包管理的 监督主管部门,各区域公司人事部依据职责负责本辖区内劳务分包管理的监督工作。项目部应设立农民工管理员,负责该项目的农民工管理工作。 劳务分包企业应设立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在项目工地委派现场负责人、劳务队长、劳资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公司经营管理部负责对全公司在施项目劳务分包合同签订情 况进行督导。各区域公司经营部负责辖区内在施项目的劳务分包合同签订的管理工作,具体工作职责见第三章发包与承包。

第五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闻负责对全公司在施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 情况和实名制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督导。 各区域公司负责辖区内在施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的管理工作,具体应做好: 1.监管辖区内注册的总承包项目、专业承包项目和劳务企业保证金的缴存和使用; 2.监管本辖区在施项目预储账户的设立和使用; 3.监督本辖区在施项目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4.监督本辖区在施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5.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总承包项目部提供的书面材料,即:《分包人员花名册》、《分包人员考勤及工资明细表》《分包人员撤场清算表》,同时网络审核(点击)项目部的填报信息; 6.做好日常检查和纠纷调解工作。 第六条总承包项目部应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加强管理,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对工程分包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建立健全管理组织机构,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不断完善内部分包管理办法,制定并实施强化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用工登记、日常考勤、工资支付与发放等相关制度,提高农民工管理水平; 3.验证分包企业的施工资格,将“五证一书”(即: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外地企业进入当地备案通知书、分包交易服务卡、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整理归档; 4.规范分包合同管理。总承包项目发包分包工程,必须按规定签订分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2017版) 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目次 1 总则 2 组织体系 3 职责 4 运行控制 5 绩效评价 6 附则 附件1 对劳务分包企业要求 附件2 拟用劳务分包商(作业班组)推荐表附件3 劳务分包企业评价表 附件4 项目劳务作业班组评价表

1 总则 为规范项目劳务分包管理,有效推行劳务集控,建立劳务用工长效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管理。 集团公司劳务分包管理除执行本办法外,尚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的规定。 2 组织体系 集团公司对劳务分包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集团劳务管理办公室是企业对劳务分包企业统一管理的职能部门,分公司和项目部具体落实对劳务分包企业过程监管并负责对劳务分包企业绩效考核工作。 集团公司劳务管理组织体系见图: 图组织体系

3 职责 集团公司劳务管理办公室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1负责对劳务分包企业及作业班组的准入资格审查和管理。负责对劳务分包合同的评审、签订、归档管理工作。 2 负责督促分公司及项目部做好对劳务分包企业、作业班组的绩效测评、日常检查监督并按要求建立合格分包方名录(每年一季度进行测评)。 3监督检查各分公司、项目部执行劳务合格分承包方名录制度,严禁将工程劳务作业分包给无资质的企业或虽有资质但不能履行职责的劳务分包企业和个人(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4负责对项目劳务用工管理的季度大检查、日常巡查,对隐患进行跟踪整改与验证,并保存记录。 5 监督检查劳务分包用工管理,包括劳务资质、员工培训、持证上岗、职责履行、台帐管理、实名制管理、民工劳动合同、工资发放等,规范管理,奖优罚劣。 6协助分公司、项目部和劳务企业处理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劳资、工伤等纠纷,以及相关争议的调解。 7协助集团招标中心及分公司进行劳务分包招投标管理工作。 8协助安全监督管理部对工伤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9协同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劳务专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分公司劳务管理部门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1分公司必须选择劳务合格分承包方名录中的单位作为劳务承包方,签订规范的劳务分包合同,并通过集团项目管理系统劳务分包合同流程审批通过后,集团劳务管理办公室审核盖章。原则上项目责任人不得使用自己的劳务公司。作业班组必须在集团合格班组名录内选用,新进作业班组必须经项目部及分公司测评合格报集团劳务管理办公室批准后才能选用。 2分公司要配备至少一名劳务主管,对劳务分包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协调处理民工工资及工伤纠纷的处理工作。 3分公司督促项目部及劳务分包企业做好作业人员备案、岗前培训及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等工作。 4分公司负责做好对项目劳务用工管理的检查工作,对隐患进行跟踪整改与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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