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讲义

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讲义
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讲义

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工作讲义

行政规范性文件(俗称“红头文件”)是行政机关实施法律法规、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一种重要载体、方式和重要依据,对于政府推动改革、发展经济、维护秩序、服务社会起着重要作用。其合法与否、质量高低,直接关系到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能否实现,直接关系到政府机关的形象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但由于其在制定过程中存在着制定主体、制定程序和规范事项上的“三乱”现象,权力机关和上级部门对之监督手段的虚置现象,以及法律体系和行政体制层次过多的现象,使得一些部门的“红头文件”容易与法律“撞车”。

比如2006年,湖北汉川政府下发红头文件《关于倡导公务接待使用小糊涂仙系列酒的通知》,给市直机关和各乡镇农场下达喝酒任务,全市各部门全年喝“小糊涂仙”系列酒价值总目标为200万元,完成任务的按照10%奖励,完不成的通报批评。被曝光后,汉川市政府办公室又下发了一份废止“喝酒文件”的文件了事(《中国青年报》)。

又如2008年,江西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出台“红头文件”强制统一窗帘。根据红谷滩新区“管字发48号文件”和《临街建筑物空调安装、窗帘设置、衣物晾晒规范管理实施方案》的规定,除了空调机的风格、结构、颜色要统一设计统一实施外,所有临街建筑物外露窗帘色调要统一选用纯白色,所有临街建筑物阳台及窗台外不得设置外置晾晒托架,所有晾晒物不得吊挂在阳台窗户外部。

“为了响应上级严格控制班容量的要求”,河北省东光县文教局下发红头文件,要求该县办学条件最好的实验小学,将今年的招生对象确定为“县城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职工子女”,报名时必须出示父母一方的编制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有局长核实签字的证明书,不符该条件者一律拒收。

《国务院关于加快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明确指出“每隔两年要进行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相互抵触、依据缺失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特别是对含有地方保护、行业保护内容的规范性文件要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一、规范性文件的概念

规范性文件,是各级机关、团体、组织制发的各类文件中最主要的一类,因其内容具有约束和规范人们行为的性质,故名称为规范性文件。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对于规范性文件的涵义、制发主体、制发程序和权限以及审查机制等,尚无全面、统一的规定。

通常对于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情况。广义的规范性文件,

一般是指属于法律范畴(即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立法性文件和除此以外的由国家机关和其他团体、组织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的总和。

狭义的规范性文件,一般是指除法律范畴以外的其他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目前这类非立法性文件的制定主体非常之多,例如各级党组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人民团体、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法院、检察院等。《自治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以下统称制定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的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文件”。

国家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外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法律上称之为抽象行政行为。由于这类行政规范性文件数量多,涉及面广,是行政管理权和行政强制力的体现,直接关系到公共利益、社会秩序和公民的切身利益,因而日益受到公众的关注;对抽象行政行为的法律监督也在逐步加强。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七条规定,如果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审查该文件的申请。此外,国家法律对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权限正在逐步予以严格规范。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四条规定,除了法律规范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补充:由于我国立法层级及形式多种多样,名称繁多(有法、条例、办法、规定等),目前对“规范性文件”无权威解释和界定,初学者对“规范性文件”一知半解,这样很难区别实践中什么是“规范性文件”。通俗理解:规范性文件就是由行政机关发布的对某一领域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准立法行为。

“规范性文件”的定立机关:根据《立法法》我国的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是法律和地方性法规,国务院制定全国性的行政法规、国务院部委制定部门规章、各省市自治区政府制定地方性规章,除以上外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均可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有时政府省部一级也会制定规范性文件,人大是无权制定规范性文件,但有权审查)。建议初学者在区别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时不要看名称,而是看制定机关,如《XX省卫生防疫条例》系由省人大制定属地方性法规,《XX省人民政府关于XXXX的暂行办法》是由省级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XX部关于XXX办法》属部委规章,《XX市城市卫生暂行规定》是地方政府的规范性文件

名词解释: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的命令、决定,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在一定时期内

反复适用,在所管辖区域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分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

二、规范性文件的作用

㈠规范性文件的存在是弥补法律漏洞的需要,符合行政管理日益复杂化、专业化和现实生活动态多变的形势。

“法律作为一种基本的社会规范,它不可能、也不应该对有关的一切事物都做出详尽无遗的规定,因为客观事物是无限的、多态的,而法律规范是有限的、定型的”。法律只是对典型社会现象的概括,而不可能穷尽所有社会现象。社会变迁迅速,立法机关很难准确预见未来的发展变化,授权行政机关根据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及时作出决定成为必要。法律的漏洞正是规范性文件存在和作用的空间,规范性文件的作用之一就在于通过自身规范来弥补立法的漏洞或缺陷。

进入现代社会以后,随着社会事务的迅速增加和社会关系的日趋复杂,为了适应行政管理复杂化、专业化和现实生活动态多变的形势,行政机关功能也迅速强化,大大增强了通过规范性文件形式干预社会生活的力度。国家地域差异较大,法律不能完全强求一致,行政机关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具体决定;现代行政专业化、技术化倾向明显,法律一般规定需要完成的任务或目的,由行政机关采取适当的执行方式完成任务。

㈡规范性文件对上位法具有明确和细化作用,其存在是实现上位法立法目的的需要。

我国立法向来提倡“宜粗不宜细”、“成熟一个制定一个”的立法原则,许多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某些方面的情况只作了抽象性、原则性规定,有些问题虽然规定较具体,但也未必明确,因此需要各级行政机关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对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模糊性内容进行明确、原则性内容进行细化,从而将这些上位法的原则与目的落到实处。正如有的学者指出,行政性规范文件往往以排山倒海之势涌向“法律缺口”,正因如此,日本学者疾呼:依法行政原则已经被事实上的“依令行政”所代替。

㈢规范性文件对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都具有约束力,是行政管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依据之一。

《宪法》第89条规定,国务院可以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第90条规定,各部委可以发布命令、指示。《地方组织法》第59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第61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发布决定和命令。宪法和组织法中规定的“行政措施”、“决定”、“命令”等便是规范性文件的表现形式(当然,也可以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形式)。规范性文件不仅对行政相对人具有约束力,对行政机关本身也具有约束力。规范性文件一经发布,行政相对人必须服从、遵守,行政机关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任意撤销、改变、废止。发布规范性文件的行政机关及所属的下级行政机关,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必须遵循相应文件的规定,在作出有关行政决定时必须适用相应文

件的规定。

同时,规范性文件的存在也是约束自由裁量权的需要。如《浙江省罪犯奖惩考核办法》就是对《监狱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及司法部相关规章有关规定的细化,因为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比较抽象,为进一步规范和约束监狱执法行为特别是自由裁量权就需要对上位法的规定进行明确和细化。

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机关

就我们在这里清理的是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以下统称制定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和临时性机构不得制定规范性文件。

四、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起草规范性文件,应当对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研究,并对所要解决的问题、拟定的主要制度、措施等内容进行调研论证。可以采取书面征求意见或者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管理相对人以及专家的意见。有关机关、组织和管理相对人以及专家对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的意见,起草单位应当研究处理。有关机关对规范性文件草案内容有重大分歧意见的,起草单位应当与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报其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协调或者决定。重大分歧意见的协调和处理情况,应当在起草说明中载明。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报送规范性文件草案送审稿及其有关材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应当对其报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送审稿进行法律审核。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经本部门、本机构的法制工作机构审查后发布;法制工作机构应当对规范性文件草案送审稿进行法律审核。有关材料主要包括起草说明,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以及上级行政机关的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的情况等。

法制工作机构对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下列事项进行法律审核。

州、市(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的重大或者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经本机关办公会议审议决定。

发布规范性文件,应当由制定机关主要负责人签署。

规范性文件应当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报刊、公告栏以及其他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阅的方式向社会公布;未向社会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但因保障国家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的需要,或者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执行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因发生重大灾害事件、保障国家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

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紧急命令和决定等情况,需要立即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经制定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简化制定程序。

五、规范性文件的审核

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在审核规范性文件中应注意的环节。

㈠规范性文件的名称

规范性文件的名称,一般称规定、办法、细则、决定、通告等。规范性文件可以采用条文形式表述,除内容复杂的外,一般不分章、节。规范性文件的用语应当规范、简洁、准确,内容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㈡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原则

⒈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

⒉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⒊职权与责任相统一;

⒋符合法定职权和程序;

⒌促进政府职能向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转变。

对应上述原则在审核中要看:

⒈是否超越法定权限;

⒉是否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相抵触;

⒊是否与相关规范性文件相协调、衔接;

⒋具体规定是否合理、适当;

⒌是否征求有关机关、组织和管理相对人的意见;

⒍对分歧意见的协调及处理情况。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30号)清理的标准: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废止:

1.与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自治区政策规定相抵触,或者超越法定职权的;

2.实行地区封锁、限制或者歧视外地产品和企业的,或者越权规定优惠政策的;

3.进行行业垄断,保护行业产品,指定商品或者服务的;

4.设定或者变相设置行政审批,违法设立收费、基金、集资、摊派,违法规定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的;

5.违法改变或者增加执法主体,增设检查站点,聘用临时执法人员的;

6.改变法定执法程序,增加管理相对人负担,或者减少法定程序,缺乏公开和透明的;

7.依据缺失;

8.其他违法或者不当的规定。

对于政府机关与党委等有关机关、组织联合发布的文件,也应当清理。清理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需要修改或者废止的,应当与相关机关沟通,提出建议;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发布的文件,由牵头部门进行清理,征求联合发文单位意见后,

共同提出清理建议。需要修改的,应当重新制定规范性文件。

㈢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下列内容:

⒈行政处罚事项;

⒉行政许可事项;

⒊行政强制措施;

⒋行政收费事项;

⒌应当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规范性文件对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不得限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

六、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存在的问题

在从事法制工作过程中,有幸接触到不少规范性文件,其中既有本系统制定的,也有其他部门制定的,虽然整体水平较以前有较大改观,但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少。

㈠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和程序较为随意,缺乏应有的规范性和严谨性。

一是制定主体不规范。如存在机关内设机构以自己名义制定规范性文件;行业协会在没有行政机关委托的情况下,以自己名义制定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等问题。

二是制定程序缺乏必要的规范性。长期以来,规范性文件在制定程序上没有遵循必要的程序规则,是规范性文件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如在《浙江省司法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与报送备案规则》制定之前,省厅的规范性文件就是由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起草、发布、解释和执行的,缺乏法制机构事前审核和备案审查等必要的监督制约程序。

㈡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存在利益驱动因素,破坏了规范性文件的严肃性。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对社会进行行政管理的主要手段,由于法律控制缺失导致其极易对公民权利造成侵害,且成为行政机关争夺各自利益的有力武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云南省政协副主席陈勋儒指出,我国已出现“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法制化”的倾向。

不可讳言,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同样存在部门利益、行业利益驱动因素。如在规范性文件制定中,用不少条文规定“我(政府部门)可以怎么做”,却缺少利益协调机制,很少顾及相对人的权利维护和政府管理部门与被管理者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

㈢重复制定问题,造成规范性文件数量繁多、名目繁杂、政出多门的混乱局面。

有些规范性文件存在省、市、县三级都制定的情况,省厅制定后市、县级再制定实施细则、配套规定等。有些有关监狱劳教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省厅、省局制定后,监狱(劳教所)再制定实施细则,甚至基层分监区(大队)还要制定相关的措施,层层制定,导致规范性文件数量繁多、名目繁杂。一些单位出台的部

分规范性文件内容基本上与上级规范性文件重复,没有制定的必要,既浪费了行政资源,也没有达到实际效果。

㈣不少规范性文件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规范性文件制定者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些规范性文件制定者仍对规范性文件的内涵和外延把握不是很准,如将内部规章制度与规范性文件相混淆、将规范性文件等同于“红头文件”等等,这种状况势必会影响到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

有些规范性文件除了内容缺乏逻辑性、概念不准确、用语不规范等技术问题外,内容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如有的规范性文件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在上位法规定的许可条件和程序之外,违法增设不必要的条件和程序;有的规范性文件在没有上位法依据的情况下,擅自做出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或增加行政相对人义务的规定;有的规范性文件将上位法条文断章取义、取其所需,移植到自己的内容当中等等。

七、规范性文件的备案

规范性文件的备案是对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和管理。

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要求是:建立健全备案工作管理机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㈡备案审查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具体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㈢报备的程序: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制定机关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依照本规定向设立该机关的人民政府备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制定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同时抄报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主办机关负责报送。

海关、金融、税务、外汇管理、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抄送本级人民政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公布之日起10日内报送备案。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应当提交民汉文正式文本、制定说明各5份,备案报告、相关依据或者材料各1份。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具备条件的,应当同时报送规范性文件电子文本。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备案机关的法制工作机构应当予以备案登记;不符合规定的,通知制定机关不予备案登记或者通知制定机关补正后重新报送备案。

经备案登记的规范性文件,由备案机关定期公布目录。

编辑、出版规范性文件汇编,应当以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为准。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

三一文库(https://www.360docs.net/doc/3010691765.html,)/总结报告/工作计划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 为了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强对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落实《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第号令)的要求,特制定我县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清理范围 这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包括:年月日至年月日,以下主体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一)县、乡镇政府发布的,以及经县政府批准以县政府办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二)经县政府批准以政府工作部门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三)县政府工作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二、清理原则 纳入这次清理范围的规范性文件分为以下两类进行清理: (一)年月日至年月日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由负责清理的责任单位(指文件的起草或者执行单位,下同)在清理的基础上,提出需要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按程序报文件的批准机关审批后,予以公布,其他予以废止。

(二)年月日至年月日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由负责清理的责任单位在清理的基础上,按程序报文件的批准机关审批后,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三、清理标准 列入这次清理范围的规范性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废止、宣布失效或者修改: (一)已经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海西建设要求的; (二)与上位法的规定不一致,或者依据的上位法已修改或者废止的; (三)规范性文件之间明显不协调的; (四)与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或者不一致的; (五)含有加重企业负担、地方保护、行业保护等内容的; (六)其他需要废止、宣布失效或者修改的。 四、职责分工 (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由县法制办牵头负责,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负责清理的责任单位)配合进行。 (二)各乡镇、经县政府批准以县政府工作部门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县政府工作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由各乡镇和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负责。 五、清理步骤

2018年乡镇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总结

2018年乡镇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总结按照国务院令第588号和德办函〔XX〕 66 号文件精神的要求,xx 镇党委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坚持把党委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作为转变职能,统一政令,清除制度性障碍,保证法制统一,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狠抓工作落实,对全镇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清理工作情况总结报告 一、全镇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镇政府法制办结合省市要求,以xx镇党政办公室起草印发了《xx 镇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召开了镇直部门分管机关负责人会议,明确了清理职责,清理范围,细化了清理办法,提出清理目标要求。xx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全方位清理审核,做到了应清尽清。 二、清理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指示要认真按照上级指示要求,从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全面抓好这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统筹安排,落实清理责任 我镇召开镇直主要部门分管机关负责人参加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会议,对清理工作进行了安排落实,明确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凡违反或有悖法律法规规定的,越权设有行政许可,行

政处罚内容的文件,一律失效,逾期仍执行的,将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为保证清理工作任务落实,实行报告工作制度,逾期不报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加强指导,确保清理质量。 镇成立了规范性文件清理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副镇长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四)清理公开,确保清理社会效果 在清理工作开展过程中,要求对收到的各种建议和要求进行认真分析,形成书面材料,该进行清理的坚决清理,予以撤销或修改重新发布,对不属清理范围,及时向上级反映情况,予以整改。其次,此次全镇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结束后,将以通告方式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特别是对限制中小企业发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律进行清理。 三、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长效机制的建议 第一,建立定期清理制度。及时解决规范性文件运行中存在的矛盾和冲突,坚决杜绝“依法打架”现象的发生。长期坚持开门清理,建立奖惩机制,鼓励人民群众通过提出合理建议,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与制度的建设和完善。 第二,建立健全评估制度。对规范性文件情况及时进行评估。评估工作有利于分析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与可行性,有利于规范性文件更好地指导工作,以便进一步规范文件,提高规范性文件质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定期清理制度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定期清理制度 1.根据国务院《法律规章备案条例》的规定,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规定应当在公布后的30日内向国务院备案。 2.地方各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应当依法向上一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备案。人口和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应当在公布后的30日内向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 3.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的,制定机关或者实施机关应当依法及时研究处理。 4.备案和登记工作由政策法规机构负责。备案材料包括草案及其说明各1份,正式文件3份。 5.国家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制度,地方各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制度。 6.规范性文件每3年清理1次,规章每5年清理1次。有以下情形的,应及时清理: (1)上位法以作修改的; (2)相关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或者已作修改的; (3)相关行政管理事务以作变革的; (4)实施的根本条件已发生重大变化的。 7.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由制定机关的政策法规机构负责,相关工作机构应予以配合。 8.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坚持合法、合理、便民的原则,体现高

效、公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1)与上位法相抵触的; (2)与人口计划生育改革方向相违背的; (3)不适应客观情况和发展要求的; (4)被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人口计生部门撤销的。 9.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后,清理结果应予以公布并上报。 10.备案、清理、汇总、公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需经费应予以保障。 个人工作业务总结 本人于2009年7月进入新疆中正鑫磊地矿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前身为“西安中正矿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测量技术工作,至今已有三年。 在这宝贵的三年时间里,我边工作、边学习测绘相专业书籍,遇到不懂得问题积极的请教工程师们,在他们耐心的教授和指导下,我的专业知识水平得到了很到的提高,并在实地测量工 作中加以运用、总结,不断的提高自己的专业技术水平。同时积极的参与技术培训学习,加速自身知识的不断更新和自身素质的提高。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测绘技术人员。 在这三年中,在公司各领导及同事的帮助带领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在思想觉悟及工作能力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 在思想上积极向上,能够认真贯彻党的基本方针政策,积极学习政治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积极主动学习专业知识,工作态度端正,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在工作态度方面,勤奋敬业,热爱本职工作,能够正确认真的对待每一项工作,能够主动寻找自己的不足并及时学习补充,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 在公司领导的关怀以及同事们的支持和帮助下,我迅速的完成了职业角色的转变。 一、回顾这四年来的职业生涯,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参与了新疆库车县新疆库车县胡同布拉克石灰岩矿的野外测绘和放线工作、点之记的编写工作、1:2000地形地质图修测、1:1000勘探剖面测量、测绘内业资料的编写工作,提交成果《新疆库车县胡同布拉克石灰岩矿普查报告》已通过评审。 2、参与了库车县城北水厂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项目的室内地质资料编写工作,提交成果为《库车县城北水厂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现已通过评审。 3、参与了《新疆库车县巴西克其克盐矿普查》项目的野外地质勘查工作,参与项目包括:1:2000地质测图、1:1000勘查线剖面测量、测绘内业资料的编写工作;最终提交的《新疆库车 县康村盐矿普查报告》已通过评审。 4、参与了新疆哈密市南坡子泉金矿2009年度矿山储量监测工作,项目包括:野外地质测量与室内地质资料的编写,提交成果为《新疆哈密市南坡子泉金矿2009年度矿山储量年报》,现 已通过评审。 6、参与了《新疆博乐市五台石灰岩矿9号矿区勘探》项目的野外地质勘查工作,项目包括:1:2000地质测图、1:1000勘探剖面测量、测绘内业资料的编写工作,并绘制相应图件。 7、参与了《新疆博乐市托特克斜花岗岩矿详查报告》项目的野外地质勘查工作,项目包括:1:2000地质测图、1:1000勘探剖面测量、测绘内业资料的编写工作,并绘制相应图件。 通过以上的这些工作,我学习并具备了以下工作能力: 1、通过实习,对测绘这门学科的研究内容及实际意义有了系统的认识。加深对测量学基本理论的理解,能够用有关理论指导作业实践,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 题的能力,从而对测量学的基本内容得到一次实际应用,使所学知识进一步巩固、深化。 2、熟悉了三、四等控制测量的作业程序及施测方法,并掌握了全站仪、静态GPS、RTK等测量仪器的工作原理和操作方法。 3、掌握了GPS控制测量内业解算软件(南方测绘 Gps数据处理)以及内业成图软件(南方cass)的操作应用。能够将外业测量的数据导入软件进行地形图成图和处理。 4、在项目技术负责的指导下熟悉了测量技术总结的编写要求和方法,并参与了部分项目测量技术总结章节的编写工作。 5、在项目负责的领导下参与整个测量项目的组织运作,对项目的实施过程有了深刻理解。通过在项目组的实习锻炼了自己的组织协调能力,为以后的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工作中尚存在的问题 从事测绘工作以来,深深感受到工作的繁忙、责任的重大,也因此没能全方位地进行系统地学习实践,主要表现为没有足够的经验,对于地形复杂的地段理解不够深刻;理论知识掌握不够 系统,实践能力尚为有限。以上问题,在今后工作中自己将努力做到更好。 三、今后的工作打算

规范性文件清理自查报告范文

规范性文件清理自查报告范文 规范性文件清理自查报告 辛苦的工作在不经意间已告一段落了,过去一段时间以来存在的工作问题,非常值得总结,非常值得我们做好总结和完成自查报告。那么一份详细的自查报告要怎么写呢?以下是xx帮大家整理的规范性文件清理自查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规范性文件清理自查报告1 根据武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武鸣区开展涉及证明事项的文件清理暨行规范性文件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本局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坚持把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统一政令,清除制度性障碍,保证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狠抓工作落实,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武鸣区财政局充分认识到此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落到实处。此次清理工作要求高、时间紧、专业性强、涉及面广。为保障清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按照文件要求,成立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机构,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股室内成员,并确定了一名工作人员专项负责。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采取分级负责,谁主管谁清理,逐级扱审,统一报告情况的原则进行,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承担的清理性的工作进行安排落实,为保证清理工作任务落实,将清理任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身上,做到了及时清理,及时报送。 认真细致扎实推进。 规范性文件清理范围跨度长,涉及面广、清理时间紧,因此,我局采取将涉及文件找出后,与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信息沟通与配合,在取得对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及原因后,按规定时间及时向你办报出清理结果。 加强指导,确保清理质量

规范性文件清理管理规定

规范性文件清理管理规定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一、清理的目标和任务紧紧围绕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到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要求,通过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查找出明显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的问题,并根据不同情况,区别轻重缓急,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修改、废止,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促进规范性文件的有机衔接,更好地发挥规范性文件在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二、清理的范围和原则(一)清理范围。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各级党委、政府联合下发的、作为行政管理依据或与法律、法规实施有关的文件。(二)指导原

则。一是坚持服从并服务于我市工作大局的原则。努力做到规范性文件与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相适应,凡不适应我市改革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或修改,使其能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要求。二是坚持法制统一的原则。确保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不相抵触,确保规范性文件之间相互协调和衔接。三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查找出的问题根据不同情况,区分轻重缓急,有针对性、有重点、分步骤地加以解决。四是坚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原则。对含有加重企业负担、地方保护、行业保护等内容的规范性文件,要予以修改或废止。三、清理的依据和方法(一)清理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法律的决定》(年6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年立法计划。上位法作了修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篇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汇报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汇报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汇报 自今年2月份以来,在市委办四秘科的指导下,根据市《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文件的安排部署,****区结合区情,周密部署、明确任务、真抓实干,稳步推进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进展情况 1、成立领导小组,保障清理工作顺利开展 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为组长,区委办副主任****为副组长,区政府办、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等8个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区清理工作方案,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督促、

指导区委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做好清理工作。同时,下设清理工作办公室,专门抽调3名工作人员组成临时清理小组,具体负责区委文件清理和审查工作。 2、制定工作方案,保障清理工作有序推进 依据市委《通知》,结合我区实际,印发了《****区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马办〔2013〕8号),明确了清理工作的原则、范围、标准和结果,详细阐述了清理工作的任务分工、实施步骤、长效机制和组织保障,为****区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强有力地保障。 3、周密安排部署,保障清理工作高效进行 今年3月份,区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了清理工作有关汇报,研究部署了相关工作。一周后,区委办组织召开清理和备案工作会议,动员和部署清理工作具体事项,并及时进行了清理工作的>培训,此次培训涉及区委各部门及7各街

道办事处办公室主任及工作人员共计20余人,有力提高了清理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此项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 4、拨出专项经费,保障清理工作物资所需 区委专门拨出清理工作专项经费,专门购置电脑3台、多功能传真一体机1台等办公用品,与此同时,调配办公室用房2间,安排工作人员3名集中开展文件清理工作。 截止3月22日,****区已完成1978年--2010年文件全面梳理工作,初步确定待清理党的规范性文件110余份,约占文件总数的%。 二、主要做法 1、注重学习沟通 根据我们的实际工作经验,即使业务水平很高的法制机构,尽管对清理工作了解非常全面,但对实际情况和业务知识撑握不全面不准确,是难以避免的问题。工作中,一方面加强学习,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区实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 为了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强对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落实《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第号令)的要求,特制定我县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如下:一、清理范围这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包括:年月日至年月日,以下主体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一)县、乡镇政府发布的,以及经县政府批准以县政府办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二)经县政府批准以政府工作部门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三)县政府工作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二、清理原则纳入这次清理范围的规范性文件分为以下两类进行清理:(一)年月日至年月日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由负责清理的责任单位(指文件的起草或者执行单位,下同)在清理的基础上,提出需要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按程序报文件的批准机关审批后,予以公布,其他予以废止。(二)年月日至年月日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由负责清理的责任单位在清理的基础上,按程序报文件的批准机关审批后,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三、清理标准列入这次清理范围的规范性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废止、宣布失效或者修改:(一)已经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海西建设要求的;(二)与上位法的规定不一致,或者依据的上位法已修改或者废止的;(三)规范性文件之间明显不协调的;(四)与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或者不一致的;(五)含有加重企业负担、地方保护、行业保护等内容的;(六)其他需要废止、宣布失效或者修改的。四、职责分工(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由县法制办牵头负责,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负责清理的责任单位)配合进行。(二)各乡镇、经县政府批准以县政府工作部门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县政府工作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由各乡镇和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负责。五、清理步骤(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梳理阶段(年月底前完成)县法制办结合历次清理规范性文件的结果,梳理形成《年月日至年月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参考目录》),发送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及相关单位。、自查阶段(年月底前完成)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及相关单位根据《参考目录》,按照清理标准进行自查清理,形成以下初步清理意见:()对年月日至年月日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认为确有必要保留的(含需要修改的),应填写《~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报送审核目录(拟保留)》(见附件)。()对年月日至年月日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认为确有必要保留的(含需要修改的),应填写《~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报送审核目录(拟保留)》(见附件);认为需要废 (见附件)。止或者宣布失效的,应填写《~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报送审核目录(拟废止/失效)》 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及相关单位的初步清理意见,应经局务会研究同意后,于年月底前报县法制办汇总。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及相关单位在自查清理中发现未列入《参考目录》的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各清理责任单位认为有清理必要的也应当按照上述要求一并提出初步清理意见报县法制办。

2021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情况总结

2021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情况总结 一、清理内容 1.《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实施文物保护工作“五纳入”的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21〕67号); 2.《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21-2025)〉的通知》(州府办函〔2021〕81号); 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旅游发展大会承办申报办法〉的通知》(州府办函〔2021〕140号); 4.《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民族民间工艺品售销场所设立方案〉的通知》(州府办函〔2021〕132号); 5.《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1年)〉的通知》(州委办字〔2021〕223号); 6.《黔西南州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州委办字〔2021〕121号); 7.《关于印发黔西南州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州府办函〔2021〕60); 8.《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全面加强文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州府发〔2021〕1号); 9.《关于印发〈黔西南州乡村文化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州府办发〔2021〕18号); 10.《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加强戏曲传承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州府办发〔2021〕28号); 11.《浙江省宁波市居民(职工)赴黔西南州旅游(疗休养)优惠和组团奖励办法(暂行)》(州府办发〔2021〕29号); 12.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州府办发〔2021〕9号); 1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

规章制度清理

规章制度清理 【篇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定期清理制度】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定期清理制度 1.根据国务院《法律规章备案条例》的规定,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 规定应当在公布后的30日内向国务院备案。 2.地方各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应当依法向上一 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备案。人口和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应当在公布 后的30日内向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做到有件必备、 有备必审、有错必究。 3.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的,制定机 关或者实施机关应当依法及时研究处理。 4.备案和登记工作由政策法规机构负责。备案材料包括草案及其说 明各1份,正式文件3份。 5.国家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制度, 地方各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制度。 6.规范性文件每3年清理1次,规章每5年清理1次。有以下情形的,应及时清理: (1)上位法以作修改的; (2)相关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或者已作修改的; (3)相关行政管理事务以作变革的; (4)实施的根本条件已发生重大变化的。 7.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由制定机关的政策法规机构负责,相关工作机构应予以配合。 8.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坚持合法、合理、便民的原则,体现 高 效、公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1)与上位法相抵触的; (2)与人口计划生育改革方向相违背的; (3)不适应客观情况和发展要求的; (4)被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人口计生部门撤销的。 9.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后,清理结果应予以公布并上报。 10.备案、清理、汇总、公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需经费应予以保障。 【篇二:清洁卫生管理制度】

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方案(最新)

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x 发〔x〕28号)、《x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x〔x〕90号)和x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24号)要求,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区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将清理工作有关事项方案如下: 一、充分认识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重要意义 为实现党的x确立的在x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工作总目标,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做好法律制定工作的同时,对法律、法规的清理工作十分重视,x年对现行法律进行了全面清理,修改、废止了部分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x年,部署开展了全国地方性法规的清理工作。国务院对行政法规也正在进行清理。x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x 〔x〕28号),对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x年6月,x人民政府召开了会议,对全区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按照合法性原则,根据法律、法规修改和废止情况,及时对我区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既是保证国家法制统一的客观要求,也是确保x年形成科学、统一、和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目标如期实现的必然要求。

各乡镇、街道、部门要充分认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开展清理工作,保证清理工作任务按时完成,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政令畅通,推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清理范围和任务分工 (一)清理范围。 1、区人民政府制定的所有规范性文件; 2、区委、政府联合制定下发的所有规范性文件; 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的所有规范性文件; 4、区直各部门制定的所有规范性文件(含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经区人民政府授权的有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及部门联合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以上清理范围中所指规范性文件包括县区合并前后制定的所有规范性文件。 清理主要围绕以下四类问题,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研究梳理,分别作出废止、宣布失效或者修改等处理。一是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二是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三是规范性文件相互矛盾或者明显不协调的;四是含有加重企业负担以及地方保护、行业保护等方面内容的。 (二)清理任务 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组织实施。 1、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由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清理;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情况 按照黑政办发【2013】44号文件和大署办【2013】41号文件要求,行署法制办负责牵头承办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负责对行政审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审批事项合法性审查 经过各部门自行清理,经编办汇总审查共保留369项。其中4号令以内的273项,其余均为行署人社局报送的保留事项,共计96项,其中以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文件为依据的为61项,以地区规范性文件为依据的为35项,法制办正在对这35项事项逐项进行审查,提出具体意见。 取消事项共计148项,均为4号令以外事项。 其中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的为135项,以地区规范性文件为依据的13项,法制办也将对其逐项审查,提出具体意见。 二、规范性文件清理 按照文件要求,法制办对以2010年清理后保留的事项和2010年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没有发现与4号令规定不相符合的内容。 三、存在的不足 一是对规范性文件的界定不清、认定不准。部分部门存在模糊认识。 二是个别部门对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认识不够。漏报、迟报现象时有发生。 四、2014年工作打算 1、严格规范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地县两级政府及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所有规范性文件出台前,都由法制部门审核把关;文件出台后,通过政府公报、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2、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行署、县(区)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向上一级政府备案,行署、县(区)政府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向本级政府备案。备案审查机关对报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严格审查,做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合法适当

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促进依法行政,使本办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办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工作。 规范性文件是指本办制定或联合其他部门制定的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行政管理,规范人民防空工作的文件。 第三条规范性文件应当以“株洲市天元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字样发布,根据内容使用“规定”、“办法”、“细则”、“规则”、“通告”、“命令”、“决定”等规范的名称。 第四条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适应人防管理工作的客观需要,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 第五条本局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主要内容包括: (一)组织起草调整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本办规范性文件的公布工作; (三)负责本办规范性文件的解释; (四)负责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第六条下列事项,本办可制定规范性文件: (一)实施人防法规、规章的具体措施和方案,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的; (二)实施人防法规、规章的程序,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确定的; (三)调整本办机关对外的行政行为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的。 第七条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由办公室拟定项目建议书后提交主任批准。 第八条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注重本区的实际情况。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第九条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有关机关、组织或者公民对其有重大意见分歧的,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也可以举行听证会。 起草专业性强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征求有关机构及专家的意见。规范性文件的内容与其他部门工作关系紧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当进行会签,或者与有关部门联合起草。 第十条规范性文件草案在主任审批通过后,上报区政府法制办,由区政府法制办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查。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汇报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汇报 导读:本文是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汇报,希望能帮助到您!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汇报 自今年2月份以来,在市委办四秘科的指导下,根据市《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文件的安排部署,****区结合区情,周密部署、明确任务、真抓实干,稳步推进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进展情况 1、成立领导小组,保障清理工作顺利开展 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为组长,区委办副主任****为副组长,区政府办、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等8个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区清理工作方案,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督促、指导区委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做好清理工作。同时,下设清理工作办公室,专门抽调3名工作人员组成临时清理小组,具体负责区委文件清理和审查工作。 2、制定工作方案,保障清理工作有序推进 依据市委《通知》,结合我区实际,印发了《****区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马办〔2013〕8号),明确了清理工作的原则、范围、标准和结果,详细阐述了清理工作的任务分工、实施步骤、长效机制和组织保障,为****区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有序开展提供了强有力地保障。 3、周密安排部署,保障清理工作高效进行 今年3月份,区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了清理工作有关汇报,研究部署了相关工作。一周后,区委办组织召开清理和备案工作会议,动员和部署清理工作具体事项,并及时进行了清理工作的培训,此次培训涉及区委各部门及7各街道办事处办公室主任及工作人员共计20余人,有力提高了清理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此项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 4、拨出专项经费,保障清理工作物资所需 区委专门拨出清理工作专项经费,专门购置电脑3台、多功能传真一体机1台等办公用品,与此同时,调配办公室用房2间,安排工作人员3名集中开展文件清理工作。 截止3月22日,****区已完成1978年--2010年文件全面梳理工作,初步确定待清理党的规范性文件110余份,约占文件总数的1.4%。 二、主要做法 1、注重学习沟通 根据我们的实际工作经验,即使业务水平很高的法制机构,尽管对清理工作了解非常全面,但对实际情况和业务知识撑握不全面不准确,是难以避免的问题。工作中,一方面加强学习,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区实际,及时总结清理过程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清理工作;另一方面加强沟通,及时与上级部门对接,参观学习其先进经验,遇有不懂、不清楚不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汇报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汇报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汇报 积极筹划注重务实做好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自今年2月份以来,在市委办四秘科的指导下,根据市《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文件的安排部署,****区结合区情,周密部署、明确任务、真抓实干,稳步推进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进展情况 1、成立领导小组,保障清理工作顺利开展 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为组长,区委办副主任****为副组长,区政府办、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等8个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区清理工作方案,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督促、指导区委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做好清理工作。同时,下设清理工作办公室,专门抽调3名工作人员组成临时清理小组,具体负责区委文件清理和审查工作。 2、制定工作方案,保障清理工作有序推进 依据市委《通知》,结合我区实际,印发了《****区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马办〔2013〕8号),明确了清理工作的原则、范围、标准和结果,详细阐述了清理工作的任务分工、实施步骤、长效机制和组织保障,为****区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强有力地保障。 3、周密安排部署,保障清理工作高效进行 今年3月份,区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了清理工作有关汇报,研究部署了相关工作。一周后,区委办组织召开清理和备案工作会议,动员和部署清理工作具体事项,并及时进行了清理工作的培训,此次培训涉及区委各部门及7各街道办事处办公室主任及工作人员共计20余人,有力提高了清理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此项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 4、拨出专项经费,保障清理工作物资所需 区委专门拨出清理工作专项经费,专门购置电脑3台、多功能传真一体机1台等办公用品,与此同时,调配办公室用房2间,安排工作人员3名集中开展文件清理工作。 截止3月22日,****区已完成1978年——20xx年文件全面梳理工作,初步确定待清理党的规范性文件110余份,约占文件总数的1.4%。 二、主要做法 1、注重学习沟通 根据我们的实际工作经验,即使业务水平很高的法制机构,尽管对清理工作了解非常全面,但对实际情况和业务知识撑握不全面不准确,是难以避免的问题。工作中,一方面加强学习,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区实际,及时总结清理过程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清理工作;另一方面加强沟通,及时与上级部门对接,参观学习其先进经验,遇有不懂、不清楚不情况,第一时间向上级有关部门咨询,与其他区沟通切磋,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一处,解决一批。 2、发扬苦干精神 清理工作前所未有,无经验可借鉴,无教训可汲取,要确保清理工作按期保质完成,关键在于清理工作人员在巧干的同时,发扬了苦干精神。一是自觉克服

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讲义

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工作讲义 行政规范性文件(俗称“红头文件”)是行政机关实施法律法规、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一种重要载体、方式和重要依据,对于政府推动改革、发展经济、维护秩序、服务社会起着重要作用。其合法与否、质量高低,直接关系到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能否实现,直接关系到政府机关的形象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但由于其在制定过程中存在着制定主体、制定程序和规范事项上的“三乱”现象,权力机关和上级部门对之监督手段的虚置现象,以及法律体系和行政体制层次过多的现象,使得一些部门的“红头文件”容易与法律“撞车”。 比如2006年,湖北汉川政府下发红头文件《关于倡导公务接待使用小糊涂仙系列酒的通知》,给市直机关和各乡镇农场下达喝酒任务,全市各部门全年喝“小糊涂仙”系列酒价值总目标为200万元,完成任务的按照10%奖励,完不成的通报批评。被曝光后,汉川市政府办公室又下发了一份废止“喝酒文件”的文件了事(《中国青年报》)。 又如2008年,江西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出台“红头文件”强制统一窗帘。根据红谷滩新区“管字发48号文件”和《临街建筑物空调安装、窗帘设置、衣物晾晒规范管理实施方案》的规定,除了空调机的风格、结构、颜色要统一设计统一实施外,所有临街建筑物外露窗帘色调要统一选用纯白色,所有临街建筑物阳台及窗台外不得设置外置晾晒托架,所有晾晒物不得吊挂在阳台窗户外部。 “为了响应上级严格控制班容量的要求”,河北省东光县文教局下发红头文件,要求该县办学条件最好的实验小学,将今年的招生对象确定为“县城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职工子女”,报名时必须出示父母一方的编制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有局长核实签字的证明书,不符该条件者一律拒收。 《国务院关于加快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明确指出“每隔两年要进行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相互抵触、依据缺失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特别是对含有地方保护、行业保护内容的规范性文件要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一、规范性文件的概念 规范性文件,是各级机关、团体、组织制发的各类文件中最主要的一类,因其内容具有约束和规范人们行为的性质,故名称为规范性文件。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对于规范性文件的涵义、制发主体、制发程序和权限以及审查机制等,尚无全面、统一的规定。 通常对于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情况。广义的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初步统计表

附件2: 国家人口计生委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 号名称颁布机关文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1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分居两省、市、 自治区的独生子女父母领取保健费问题的 意见 国家计生委[1984]国计生委字第23号1984年2月10日1984年2月10日 2 节育并发症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计生委 办公厅 1990年9月13日1990年9月13日 3 节育并发症鉴定办法(试行)国家计生委 办公厅 1990年9月13日1990年9月13日 4 国家计生委、国家计委、人事部、财政部、 民政部、公安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人 口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计生委、国家 计委、人事部、财 政部、民政部、公 安部、国家统计局 国计生统字[1991]35号1991年2月11日1991年2月11日 5 国家计生委关于内地居民涉港生育问题的 规定和关于中国内地居民涉外生育问题的 规定 国家计生委国计生委[1998]111号1998年12月11日1998年12月11日 6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关于 妥善解决城镇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费用问题 的通知》的通知 国家计生委国计生委[1999]97号1999年11月12日1999年11月12日 7 国家计生委卫生部关于临床医学计划生育 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 的通知 国家计生委 卫生部 国计生发[2001]108号2001年8月23日2001年8月23日 1

8 国家计生委公安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小城 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中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的通知 国家计生委 公安部 国计生发[2001]122号2001年10月19日2001年10月19日 9 国家计生委、财政部、卫生部、国家计委 关于落实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 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的通知 国家计生委、财政 部、卫生部、国家 计委 国计生发[2001]127号2001年11月7日2001年11月7日 10 国家计生委关于出国留学人员生育问题的 规定 国家计生委国计生发[2002]34号2002年4月24日2002年4月24日 11 国家计生委关于印发《计划生育科技成果 登记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家计生委国计生发[2002]97号2002年11月6日2002年11月6日 12 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农村部分计 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的方案(试 行) 国家人口计生委 财政部 国人口发[2004]36号2004年5月13日2004年5月13日 13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农村部分计划 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性 解释》的通知 国家人口计生委国人口发[2004]39号2004年5月21日2004年5月21日 14 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认真落实财政部国 家发展改革委取消103项行政审批等收费 项目的通知 国家人口计生委 办公厅 人口厅发[2004]110号2004年12月28日2004年12月28日 15 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人口和 计划生育委员会信访事项受理范围(试 行)》和《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信访 事项不予受理范围(试行)》的通知 国家人口计生委人口厅发[2005]38号2005年6月17日2005年6月17日 16 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计划生育避孕药具 政府采购目录编制办法》的通知 国家人口计生委国人口发[2005]45号2005年8月19日2005年9月1日 2

行政性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

行政性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 篇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方案 附件1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方案 为了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根据**省质监局关于印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市质监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方案。 一、清理范围 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包括:1979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需要清理的规范性文件为市质监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县级质监局、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技术机构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二、清理标准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法律的决定》(XX年6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

的决定》(XX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 3.《**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107号令) 对列入这次清理范围的规范性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废止、宣布失效或者修改: (一)已经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海西建设要求的;(二)与上位法的规定不一致,或者依据的上位法已修改或 者废止的; (三)含有加重企业负担、地方保护、行业保护等内容的;(四)与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或不一致的; (五)其他依法需要废止、宣布失效或者修改的。三、清理步骤 1、市质监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应于XX年8月底前完成。各业务处室按照清理工作方案的要求于XX年3月底前向市局法规处报送初步清理意见,由市质监局审议公布、汇总上报省质监局后报省政府法制办。(具体清理步骤详见附表一)

在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炜  (2009年6月5日) 同志们:  市政府今天召开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安排部署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从源头上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切实推进依法行政,改善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法制和政策环境。  刚才,福全同志就清理工作作了安排布署,我都完全赞同。  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清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和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大量的规范性文件,保证了行政机关正确有效地行使职权,推动了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但是,在规范性文件制定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一些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内容随意,程序混乱,形式不规范,文件过多过滥;有的利用制定规范性文件扩大本部门的职权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规定;有的规范性文件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实践证明,规范性文件违法,一是影响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统一性,破坏法制统一,损害法律权威。二是影响经济建设的法制和政策环境,阻碍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三是影响政府的形象,损害国家声誉,导致社会不稳定。因此,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生

活的深刻变化以及上位法的变化带来的新要求,清理现行规范性文件是十分必要的。  一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需要。依法治国,要求国家是法治国家,社会是法治社会,政府是法治政府。法律规范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的基础。规范性文件涉及面广、影响面大,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密切,作为行政管理的重要依据,其合法性、可行性直接关系到政府依法行政的质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需要的规范性文件,对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能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如果制定和实施的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相悖,必将造成大范围的行政违法,损害群众的根本利益,阻碍经济发展。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有利于实现科学发展的政策体系,是政府依法行政前提和基础。因此,我们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上来,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我市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是创造良好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需要。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对依法行政的要求越来越高。只有在创建新的制度的同时摒弃旧的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制度,只有立、改、废并重才能有好的法制,才能保障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清理工作直接关系经济社会的发展,要发展经济社会首先就要消除体制性障碍。行政机关作为经济和社会管理职责的主要承担者,只有严格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才能真正使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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