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矛盾纠纷排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太平一中矛盾纠纷处理制度

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推进和学校大局的稳定,打造“平安和谐校园”,特制定矛盾纠纷处理工作制度。

1、各处室、各年级要认真做好师生的思想建设工作,加强对师生安全、法制教育。提高思想觉悟,使之能在相互融洽理解支持的基础上团结合作。

2、对校园内发生的师生有关人员的矛盾纠纷进行处理,坚持逐级处理的原则,对本班内发生的学生之间、学生与科任教师间的矛盾原则上由班主任进行协调处理。班主任不能处理的交由年级处理。年级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报告校长办公室。

3、对教职工之间的矛盾纠纷调解,年级或行政科室内教职工之间的矛盾由分管校长处理,年级与行政科室教职工之间的矛盾由校长办公室处理。

4、对家校之间的矛盾由分管年级主任处理,分管年级主任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报告校长办公室。对家校之间的矛盾,要利用家长会、开放课堂、家访等形式积极向家长宣传学校教育,争取家长及社会人士对教育的更大支持,创“家长放心,人民满意”的学校。

4、对学校与周边社区居民之间的矛盾,各年级、各处室要及时上报校长室。

8、在矛盾纠纷处理的过程中,全体教职工必须做到不推诿责任,不把小纠纷都推向领导,不把矛盾上交;在处理中,还应兼顾学校及其它教职工利益,做到以人为本。

9、对校内外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处理后,要定期进行督查、了解现状,要找当事人谈心,听取当事人意见反馈。如果当事人在心里还有所不服或不满,要进行开导与说服教育。以达到彻底化解矛盾,增强内部团结的目的。

10、在矛盾纠纷调查过程中,要本着实事求是、公正无私、治病救人的原则进行调解工作。

11、对于以下几种人事将进行责任追究处理:

(1)矛盾纠纷当事人蓄意扩大事态,不服从有关处室调解的。

(2)其它教职工拉帮结派、扇风点火、搬弄是非制造矛盾的。

(3)调解人员对本校发生的矛盾不及时妥善处理或不公正处理的。

对违反以上三条的教职工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纳入年度考核、调离工作岗位、移交上级部门等处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