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技术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技术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技术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技术

摘要: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形态的转变,我国城市化发展进程不断加快,社会总体生产力逐年提升。与此同时,在城市发展过程中所产生和处理的污泥总量也在持续提升。而在我国多数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和污泥处置过程中,普遍存在污泥处理效率低下、处置经济成本过高以及污泥利用率不足等问题,这也是当前城市污水处理行业所面临的主要发展瓶颈之一。因此,本文对各项有效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技术进行分析,探讨问题的技术解决途径。

关键词: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技术;发展趋势

一、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作现状

近年来,我国政府提出构建可持续发展、发展低碳经济战略号召,强调对城市污水及污泥加以再生利用,挖掘潜在应用价值。目前来看,我国多数城市污水处理厂在运行过程中,对于所产生的污泥仍采取传统处置方法,如集中堆积、填埋等,没有对污泥开展有效处理作业,导致多数污泥中含有大量重金属元素以及各类有毒物质,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如图1所示。

二、我国城市污泥处置工作的未来发展趋势

污泥利用率过低、生态环境遭受二次破坏的根本原因在于,当前我国污水处理与污泥处置工作理念较为僵化,与社会发展形态相脱节。因此面对这样的现状,

我们应向西方发达国家城市污泥处置工作体系与理念加以充分借鉴,并汲取工作经验。

为直观阐述这一问题,本文以英国、美国、西班牙三国城市污泥处置工作开展现状为例:英国选择将多数污泥进行处理后作为肥料用于农业生产。而针对处理经济成本过高的污泥,则选择将其进行排海处理,仅选择将极少部分污泥直接填埋;西班牙主要选择将污泥经过简单处理后用于土地利用以及排海处置;美国由于幅员辽阔,中部区域处于大陆腹地、污泥远距离运输成本较为高昂。因此主要选择将经过处理后的污泥用于土地利用与直接焚烧,临海区域则选择将污泥进行排海处理(排海处理所占比重为20%)。根据对比分析可知,不同国家根据自身实际国情不同,所制定城市污泥处置方案也有所不同。因此根据我国实际国情,则需要将所需处理城市污泥以土地利用与排海处理为主,直接焚烧与土地填埋为辅。

三、主要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技术

1.污泥制肥以及土地利用处置技术

从污泥处置经济成本、处置效率与再生利用价值等多方面角度来看,土地利用都是最佳的污泥处置技术方向,不但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还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国有机农业的发展进程。的处置方法是将所需处置的城市污泥进行分类处理,例如将其分为单独堆肥(所需处置城市污泥单独堆放)以及混合堆肥(城市污泥与适当种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共同堆放,抑或是城市污泥与动物粪便等加以混合堆放)两种。混合堆放的污泥在长时间堆积过程中逐渐产生化学反应,最终形成有机肥料。而单独堆放的城市污泥则与所添加的各类营养物与化学添加剂产生反应,最终形成有机复合肥料。

为直观阐述城市污泥土地利用处置技术的应用价值,以北京市城市污泥土地利用实际情况为例。我国北京市现有农用土地面积总数为110万平方公里,没有得到有效利用与开发的荒地面积总数为21万平方公里,占总体农用土地面积的19%。而这类荒地未到充分开发问题的主要成因在于,土壤中所分布各类有机物质的含量过低,无法为所栽种绿化植物与农作物提供充足生长养分。据相关调查统计数据显示,北京市每年需要32-34万吨有机肥料。而通过对城市污泥制肥以及土地利用处置技术的应用,每年可向北京市提供所需有机肥料的70%。

城市污泥制肥技术是将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所产生和有待处理的生污泥运输至制肥厂区,将其制作为有机肥料后向农地、林地、沙漠化荒地以及园林绿化区域土壤中进行施肥。与生物粪便废料同比而言,由城市污泥制作而成的有机肥料具有保水报肥、营养成分数值高、可适当提高土壤温度等诸多应用优势。

2.城市污泥建材利用以及干化焚烧技术

(1)城市污泥建材利用。随着施工技术总体体系的不断优化完善,各类新型绿色建筑材料陆续得到广泛普及应用。城市污泥作为部分绿色新型建筑材料的主要生产原材料,有效挖掘了城市污泥的再生利用价值。如城市污泥是砖材砌块、水泥添加料、轻质骨粒等施工材料的主要原材料。但在利用城市污泥制作各类建筑材料时,需要提前对城市污泥开展全面性的金属浸出以及过滤处理工作,避免所使用城市污泥中分布过量重金属离子以及放射性污染物等。

(2)城市污泥干化焚烧。相较于其他城市垃圾与所处理城市污水而言,城市污泥具有质地轻、热值高等特点,可基于低温干化技术对城市污泥进行预处理(将城市污泥中所分布各类有害物质加以去除),随后将经过处理的城市污泥作为原始燃料进行焚烧发电,且城市污泥在焚烧后会产生一定数量的灰渣,这类灰渣也具有较高再生利用价值(制作水泥等)。而城市污泥干化焚烧的具体工艺流程为,将城市污水处理厂所产生、有待处置的生污泥运输至干化车间,开展污泥干化预处理,随后将干污泥进行焚烧,所产生热能用于转换电能(也可将其直接进行供热)、回收灰渣。但污泥干化焚烧技术的经济成本较为高昂,因此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3.城市污泥填埋技术

技术处置原理与流程为,对所产生的污泥进行分类堆集(可将其混合堆积),随后将城市污泥运输至指定区域(或是人工开挖坑地)进行填埋,在填埋区域土壤中营造一个相对较为稳定的生态环境,用于繁殖微生物,对所填埋污泥与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开展降解处理。同比其他技术,污泥直接填埋技术虽然具有极高经济性,但却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破坏,且会消耗一定的土地资源。在当前我国社会发展背景下,可选择将城市污泥直接填埋技术作为一项过渡技术,逐渐降低对这一技术的应用力度。

4.污泥热解处理技术

这一技术的处置原理为,基于污泥中所分布有机物具有的热不稳定特征,营造无氧环境,将污泥在该环境下进行加热处理,污泥中所分布有机物在高温无氧环境下出现热裂解反应,逐渐形成使用价值加高的固体残渣以及热解气。随后对固体残渣与热解气进行针对性使用即可。

这一技术的应用,有力推动了我国城市污泥处理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发展进程。

5.各项城市污泥处理技术对比

在当前我国城市污泥处置领域,常见处置技术为干化焚烧、土地利用以及卫生填埋技术,不同技术之间的应用优缺点有所不同,需结合城市污水处理厂实际运行情况、污泥处置需求加以选择。而各项污泥处置技术之间的处置成本与具体区别为:城市污泥干化焚烧以及建材利用的处置经济成本最高,普遍在300-400元/m3,且对处理设备要求较高,需要全面配置烟气处理设备等。但这一技术具有污泥处置效率高、占地面积小、不受到外界环境与气候因素影响、适用范围广等应用优势;土地利用技术的处置经济成本适中(150-250元/m3),但极易受到外界因素影响、工艺流程繁琐、占地面积大;卫生填埋技术的处置经济成本最低(100-200元/m3),但却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二次污染、且对所处置城市污泥的含水量有较高要求,需要对部分含水量过高的城市污泥提前开展脱水处理。

结语:为积极响应我国政府所提出“减量化、环保化、再生化”城市污泥处置工作开展号召,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应用上述各项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技术,坚持近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相结合的指导原则,推动污泥处置技术的多元化发展进程。

污泥处理知识

第十一章污泥的处理和处置 ?污泥处理和处置的基本概念:污泥的处理和处置,就是要通过适当的技术措施,使污泥得到再利用或以某种不损害环境的形式重新返回到自然环境中。 在排水工程中,将改变污泥性质称为处理,而安排出路称为处置。 ★产泥量及处理和处置的目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所产生的污泥约为处理的水体积的0.5%~1.0%左右。这些污泥一般富含有机物、病菌等,若不加处理随意堆放,将对周围环境造成新的污染。 污泥处理的目的在于: ①降低含水率,使其变流态为固态,同时减少数量; ②稳定有机物,使其不易腐化,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③有些特殊的工业污泥有可能作为资源利用,使有毒有害物质得到妥善处理或利用。 ④使有用物质得到综合利用,变害为利。 总之,污泥处理和处置的目的是减量、稳定、无害化及综合利用。 ?污泥处理和处置的基本方法: 脱除污泥水分,缩小污泥体积的方法主要有:浓缩、调理、脱水和干化; 稳定污泥中有机物的方法主要有:消化、焚烧、氧化和消毒等。 第一节污泥的来源、性质和数量 一、污泥的来源 1.污泥的来源:废水和污水处理厂(站)进行处理的过程中都将产生各种污泥。 2.污泥的种类: 污泥中的固体有的是截留下来的悬浮物质; 有的是由生物处理系统排出的剩余生物污泥; 有的则是因投加药剂而形成的化学污泥。 3.城市污水厂的污泥来源:栅渣、沉砂池沉渣、初沉池污泥和二沉池剩余生物污泥等。 城市污水厂污泥的特点:栅渣及沉砂池沉渣中无机颗粒含量较高,这两者一般作为垃圾处置。初沉池污泥和二沉池剩余生物污泥,因富含有机物,容易腐化、破坏环境,必须妥善处置。初沉池污泥还含有病原体和重金属化合物等;二沉池污泥基本上是微生物机体,含水率高,数量多,这两者在处置前常需处理。 二、污泥的基本性质 污泥的基本性质:初次污泥的成分取决于原污水的成分,二次污泥取决于生物体和化学药剂。

东莞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管理手册

东莞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管理手册东莞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市污泥处置工作的管理,预防和减少污泥二次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污泥,是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在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半固态或固态物质,不包括栅渣、浮渣和沉砂。 第三条本市辖区内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含樟村水质净化厂,下称污泥产生单位)产生的污泥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及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工业污泥的处理处置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 第四条本市污泥的处置,应遵循集中化、减量化、无害化及资源化的原则。 第五条市环保部门负责对污泥处置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市水务部门配合市环保部门对污泥产生单位进行日常监督管理,财政部门按程序对污泥处置费进行拨付。上述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污泥处置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污泥管理的一般规定

第六条污泥产生单位应当将污泥交由有严控废物经营资格的单位处置。污泥产生单位和污泥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污泥管理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防止由污泥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第七条污泥产生单位和污泥处置单位,应当制定与污泥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并报市环保部门备案。 第八条污泥产生单位和污泥处置单位,应当对从事污泥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及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 第十七条在特殊情况下,污泥产生单位按照规定设置的贮存点不足以容纳产生的污泥的,污泥产生单位应当及时通知污泥处置单位收运,处置单位应当增加收运频次或者车次,保证污泥的及时收运。 第十八条污泥运输车辆需依法取得相关道路运营资质后,方可进行污泥运输。 第十九条污泥产生单位在转移污泥前,应向市环保部门报批污泥转移计划,并申领严控废物污泥转移联单。污泥产生单位可委托污泥处置单位办理转移联单申报手续。禁止污泥运输单位、处置单位接收无转移联单的污泥。 第二十条污泥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和污泥处置单位应当如实填写严控废物污泥转移联单,并加盖公章。联单一式五联,并交由环保部门等相关部门存档留底。 第二十一条运送污泥,实行《污泥运送登记卡》管理制度。《污泥运送登记卡》按照一车(次)一卡,由污泥产生单位和污泥处置单位

含油污泥处理处置利用及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含油污泥处理处置利用及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 《含油污泥利用与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编制组 二○二○年十月

一、工作概况 1、任务来源 随着我国海上油气田的快速发展和省内石油炼化企业的持续增产,由此带来的环境问题不断凸显,在海上油气田勘探、开发、储运以及炼化企业的生产、储存、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含油污泥均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若得不到及时合理的利用和妥善处置,将会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我省含油污泥产生、利用、处理处置企业危险废物管理的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各企业利用、处理处置措施,明确利用、处理处置全过程中的污染物控制要求,控制污染物的产生,促进行业内企业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牵头《含油污泥处理处置利用及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团体标准编制项目,并进行标准项目立项。 2、主要工作过程 (1)建立标准起草组 2020年5月成立了由标准起草组,于2020年( 6)月启动项目调研工作,于(2020 )年(6)月底前完成了相关资料的收集和分析工作。起草组经多次组内讨论确定了标准的框架和主要内容,并于(2020)年(7)月形成了标准草案稿。 (2)专家讨论

标准起草组邀请相关专家对标准草案稿进行讨论,并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于(2020)年(8)月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3、起草组成员工作 起草组成员工作主要分为三部分:标准程序控制、标准文本编制和标准内容验证。 标准程序控制:主要对标准的主体方向进行制定,确定标准规定的主要技术内容框架,并对标准文本内容进行统筹。 标准文本编制:在标准技术框架下制定标准文本内容。 标准内容验证:对标准内容的可操作性和指标的适用性进行验证性分析,并形成分析报告。 二、起草组工作成员及主要工作 本标准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三、标准的主要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天然气开采、储存、运输、加工及其废水(液)处理等活动中产生的含油污泥处理处置利用方法、处置处置利用过程污染控制及环境监督管理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天然气开采、储存、运输、加工及其废水(液)处理等活动中产生的含油污泥处理处置利用,以及含油污泥处理处置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运行后的环境监督管理。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试行) ( 建城[2009]23号2009-02-18实施) 1.总则 1.1 为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水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技术政策。 1.2 本技术政策所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以下简称“污泥”),是指在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半固态或固态物质,不包括栅渣、浮渣和沉砂。 1.3 本技术政策适用于污泥的产生、储存、处理、运输及最终处置全过程的管理和技术选择,指导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规划、设计、环评、建设、验收、运营和管理。 1.4污泥处理处置是城镇污水处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污泥处理处置应遵循源头削减和全过程控制原则,加强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源头控制,根据污泥最终安全处置要求和污泥特性,选择适宜的污水和污泥处理工艺,实施污泥处理处置全过程管理。 1.5污泥处理处置的目标是实现污泥的减量化、稳定化和无害化;鼓励回收和利用污泥中的能源和资源。坚持在安全、环保和经济的前提下实现污泥的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达到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的目的。 1.6 地方人民政府是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规划和建设的责任主体;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运营单位负责污泥的安全处理处置。地方人民政府应优先采购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污泥衍生产品。 1.7 国家鼓励采用节能减排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鼓励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处理处置污泥;鼓励污泥处理处置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鼓励研发适合我国国情和地区特点的污泥处理处置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doc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试行) ( 建城[2009]23号2009-02-18实施) 1.总则 1.1 为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水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技术政策。 1.2 本技术政策所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以下简称“污泥”),是指在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半固态或固态物质,不包括栅渣、浮渣和沉砂。 1.3 本技术政策适用于污泥的产生、储存、处理、运输及最终处置全过程的管理和技术选择,指导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规划、设计、环评、建设、验收、运营和管理。 1.4污泥处理处置是城镇污水处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污泥处理处置应遵循源头削减和全过程控制原则,加强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源头控制,根据污泥最终安全处置要求和污泥特性,选择适宜的污水和污泥处理工艺,实施污泥处理处置全过程管理。 1.5污泥处理处置的目标是实现污泥的减量化、稳定化和无害化;鼓励回收和利用污泥中的能源和资源。坚持在安全、环保和经济的前提下实现污泥的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达到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的目的。 1.6 地方人民政府是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规划和建设的责任主体;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运营单位负责污泥的安全处理处置。地方人民政府应优先采购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污泥衍生产品。

1.7 国家鼓励采用节能减排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鼓励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处理处置污泥;鼓励污泥处理处置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鼓励研发适合我国国情和地区特点的污泥处理处置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 2.污泥处理处置规划和建设 2.1 污泥处理处置规划应纳入国家和地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污泥处理处置规划应符合城乡规划,并结合当地实际与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土地利用等相关专业规划相协调。 2.2 污泥处理处置应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宜相对集中设置,鼓励将若干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集中处理处置。 2.3应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规划污泥产生量,合理确定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规模;近期建设规模,应根据近期污水量和进水水质确定,充分发挥设施的投资和运行效益。 2.4 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建、改建和扩建时,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应与污水处理设施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投入运行。污泥处理必须满足污泥处置的要求,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项目不能通过验收;目前污泥处理设施尚未满足处置要求的,应加快整改、建设,确保污泥安全处置。 2.5 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应统筹兼顾污泥处理处置,减少污泥产生量,节约污泥处理处置费用。对于污泥未妥善处理处置的,可按照有关规定核减城镇污水处理厂对主要污染物的削减量。 2.6 严格控制污泥中的重金属和有毒有害物质。工业废水必须按规定在企业内进行预处理,去除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达到国家、地方或者行业规定的排放标准。 3.污泥处置技术路线

污泥处理处置的国家政策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污泥处理处置的通知的摘要 1、做好污泥处理处置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污泥处理处置工作,将污泥处理处置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出全面部署。各级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抓紧制定规划,明确目标,落实措施,花大力气做好污泥处理处置工作。 2、污泥处理处置,综合分析本地区污泥泥质特征、自然环境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全面统筹,制定科学合理的污泥处理处置规划和实施计划,明确“十二五”期间污泥处理处置的规划目标、技术路线、重点任务、设施布局及保障措施等要求。 3、污泥处理处置以“资源化、无害化、节能降耗和低碳环保相结合”为基本原则,研究制定适合本地区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路线。 4、确定污泥处理处置工程具体技术方案时,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在综合分析评价各方案的经济性、环境影响和碳减排情况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技术,确定合理可行的工程建设方案。 5、各地要把污泥处理处置设施作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明确目标,提出融资策略和保障措施,确保设施建设顺利进行。 6、运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工程技术规范、导则和操作指南,保证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7、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在部门推荐和地方上报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备选项目的基础上,选择一批技术工艺和治理效果等方面具有典型性的污泥处理处置项目进行示范。组织专家对项目的环保效果、技术经济可行性、节能降耗、运行稳定性等方面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对示范效果好、技术先进、经济适用、并在行业内具有较好推广前景的处理处置装置和工艺,采取适当方式予以推广。 二、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的摘要 1、污水处理厂应对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含初沉污泥、剩余污泥和混合污泥)承担处理处置责任,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主要负责人是污泥污染防治第一责任人。 污泥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的原则。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 GJ3025-9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3-07-17批准 1994-01-01实施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水污泥的标准值及检测、排放与监督。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地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地方可根据本标准并结合当地特点制订地方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如因特殊情况,需宽余本标准时,应报请标准主管部门批准。 2、引用标准 GJ18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GB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4284 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 GB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J26 城市污水水质检验方法标准 GJ31 城镇污水处理厂附属建筑和附属设备设计标准 3、引用标准 3.1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水质,其值不得超过GJ18标准的规定。 3.2城市污水处理厂,按处理工艺与处理程度的不同,分位一级处理和二级处理。 3.3经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的水质排放标准,应符合表1的规定。 城市污水处理厂水质排放标准(mg/L) 表1

注:1、pH、生化需氧量和化学需氧量的标准值系指24h定时均量混合水样的检测值; 其它项目的标准值为季均值。 2、当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悬浮物,生化需氧量或化学需氧量处于GJ18中的高浓度范 围,且一级处理后的出水浓度大于表1中一级处理的标准值时,可只按表1中一级处理的处 理效率考核。 3、现有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根据超负荷情况与当地环保部门协商,标准值可适当 放宽。 3.4 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污水应排入GB3838标准规定的Ⅳ、Ⅴ类地面水水域。 4、污泥排放标准 4.1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应本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原则进行妥善处理和处置。 4.2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应因地制宜采取经济合理的方法进行稳定处理。 4.3 在厂内经稳定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宜进行脱水处理,其含水率宜小于80%。 4.4 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用于农业时,应符合GB4284标准的规定。用于其它方面时,应符合相应的有关现行规定。 4.5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不得任意弃置。禁止向一切地面水体及其沿岸、山谷、洼地、溶洞以及划定的污泥堆场以外的任何区域排放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排海时应按GB3097及海洋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5、检测、排放与监督 5.1 城市污水处理厂应在总进、出口处设置监测井、对进、出水水质进行检测。检测方法应按GJ26的有关规定执行。 5.2 城市污水处理厂应设置计量装置,以确定处理水量。 5.3 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泥的质和量的检测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5.4 城市污水处理厂化验室及其化验设备应按GJJ31的规定配备。 5.5 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检验人员,必须经技术培训,并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承担检验工作。 5.6 处理构筑物或设备等到发生故障,使未经处理或处理不合格的污水污泥排放时,应及时排除故障,做好监测记录并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5.7 当进水水质超标或水量超负荷时,必须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医疗污泥处理的技术要点以及流程

医疗污泥处理的技术要 点以及流程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医院的污水,除一般生活污水外,还含有化学物质、放射性废水和病原体。因此,必须经过处理后才能排放,特别是肝炎等传染病病房排出来的污水,须经消毒后才可排放。过程中,沉淀的污泥含有大量的细菌、病毒和寄生虫卵,需经消毒(常用熟石灰消毒)或高温堆肥后方可用作肥料。这也就是所谓的医疗污泥处理。 一、医疗污泥处理污泥的分类和泥量 a、污泥根据工艺分为化粪池污泥、初沉污泥、剩余污泥、化学(混凝)沉淀污泥、消化污泥等。 b、医院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泥量与原水的悬浮固体及处理工艺有关。 c、化粪池污泥来自医院医务人员及患者的粪便,污泥量取决于化粪池的清掏周期和每人每日的粪便量。每人每日的粪便量约为150g。 d、处理放射性污水的化粪池或处理池每半年清掏一次,清掏前应监测其放射性达标方可处置。 医疗污泥处理设备 二、医疗污泥处理工艺流程 污泥处理工艺以污泥消毒和污泥脱水为主。水处理工艺产生的剩余污泥在污泥消毒池内,投加石灰或漂白粉作为消毒剂进行消毒。若污泥量很小,则消毒污泥可排入化粪池进行贮存,污泥量大,则消毒污泥需经脱水后封装外运,作为危险废物进行焚烧处理。 三、医疗污泥处理污泥消毒 a、污泥首先在消毒池或储泥池中进行消毒,消毒池或储泥池池容不小于处理系统24h 产泥量,但不宜小于1m3。储泥池内需采取搅拌措施,以利于污泥加药消毒。 b、每天湿污泥产量小于2m3的医院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可在消毒后排入化粪池,此时化粪池的容积应考虑到此部分的污泥量。每天湿污泥产量大于2m3的医院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可在消毒后进行脱水。 c、污泥消毒的最主要目的是杀灭致病菌,避免二次污染,可以通过化学消毒的方式实现。化学消毒法常使用石灰和漂白粉。 (1)石灰投量每升污泥约为15g,使污泥pH达11-12,充分搅拌均匀后保持接触30-60 min,并存放7天以上。 (2)漂白粉投加量约为泥量的10-15%。 (3)有条件的地区可采用紫外线辐照消毒。 医疗污泥处理设备 四、医疗污泥处理污泥脱水 a、污泥脱水的目的是降低污泥含水率,脱水过程必须考虑密封和气体处理。 b、污泥脱水宜采用离心脱水机。离心分离前的污泥调质一般采用有机或无机药剂进行化学调质。 c、脱水后的污泥应密闭封装、运输。 5)、医疗污泥处理污泥的最终处置 污泥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危险废物分类,属于危险废物的范畴,必须按医疗污泥处理要求进行集中(焚烧)处置。

城市生活污泥处理新技术及其资源化

城市生活污泥处理新技术及其资源化 【摘要】污泥作为一种固体废弃物,已经成为继城市垃圾污染的第二大固体废物污染源。传统的污泥的主要处置方式有填埋、焚烧、排海、农用等。但是传统的处理方法也存在一些弊端,无法对污泥进行资源化利用,不能满足现在对污泥处理的技术要求,因此对污泥处理资源化利用新技术的研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首先对我国目前污泥处理技术现状进行介绍,对比了传统污泥处理技术的优缺点,在此基础上对污泥处理新技术进行了介绍。污泥的处理处置应从环境污染、卫生安全和经济效益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具备能源回收利用的污泥处理新技术将在污泥处理处置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虽然这些技术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但应用前景却十分光明。 【关键词】污泥新技术资源化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和城市化的发展,城市污水处理规模逐渐扩大,污水处理能力逐渐增加,污水处理所产生的污泥量也随之增加。由于污泥产量较大,性状粘稠,含有重金属和病原微生物等有害物质,如处理处置不当,会给环境带来严重的二次污染。据报道,2010年污 泥产量达到3665万吨(以含水率80%计),用于对污泥处理的投入达到350亿。我国目前污泥处置的现状是70%以上弃置,20%填埋,其 次是不到10%的污泥进行堆肥农用,少量进行污泥干化焚烧。污泥作为一种固体废弃物,已经成为继城市垃圾污染的第二大固体废物污染

源。传统的污泥的主要处置方式有填埋、焚烧、排海、农用等。但是传统的处理方法也存在一些弊端,无法对污泥进行资源化利用,因此对污泥处理资源化利用新技术的研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传统污泥处理技术 传统的污泥处理方法主要包括污泥堆肥、污泥干化、污泥焚烧和污泥填埋。但是,由于污泥组分复杂、重金属含量高、病原微生物含量多等特点,传统的污泥处理技术已经表现出其本身的局限性,随着国家对污泥处理处置技术的标准越来越高,传统技术已经不在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污泥填埋 污泥填埋指的是污泥经过长期的物理、化学和生物作用使其达到稳定状态。污泥填埋分为单独填埋和混合填埋,在欧洲脱水污泥与城市垃圾混合填埋比较多,而在美国多数采用单独填埋。在我国主要是以混合填埋为主。实践表明,污泥填埋具有以下的缺点:(1)对污泥土力学性质要求比较高;(2)需要占用大面积的场地;(3)地基需做防渗处理以免污染地下水;(4)不可资源化利用。填埋目前仍然是我国污泥处置的重要方法之一。但是从长远看,污泥填埋是一种不可循环的最终处置方式,其应用比例将会逐渐减少,应用前景存在局限。 1.2 污泥焚烧 污泥焚烧指的是将污泥置入焚烧炉内,在过量空气加入情况下,进行完全焚烧,使有机物全部碳化,最大限度地减小了污泥体积,使污泥最终处置极为便利。焚烧法有以下几个突出的优点:(1)可以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GJ3025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GJ3025-93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水污泥的标准值及检测、排放与监督。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地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地方可根据本标准并结合当地特点制订地方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如因特殊情况,需宽余本标准时,应报请标准主管部门批准。 2、引用标准 GJ18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GB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4284 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 GB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J26 城市污水水质检验方法标准 GJ31 城镇污水处理厂附属建筑和附属设备设计标准 3、引用标准 3.1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水质,其值不得超过GJ18标准的规定。 3.2城市污水处理厂,按处理工艺与处理程度的不同,分位一级处理和二级处理。 3.2经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的水质排放标准,应符合表1的规定。

城市污水处理厂水质排放标准(mg/L) 表1 序号 一级处理 二级处理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处理效率%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 PH 值 6.5~8.5 6.5~8.5 2 悬浮物 <120 不低于40 <30 3 生化需氧量(5d,20℃) <150 不低于30 <30 4 化学需氧量(重铬酸钾法) <250 不低于30 <120 5 色度(稀释倍数) — — <80 6 油 类 — — <60 7 挥发酚 — — <1 8 氰化物 — — <0.5 9 硫化物 — — <1 10 氟化物 — — <15 11 苯 胺 — — <3 12 铜 — — <1 13 锌 — — <5 14 总 汞 — — <0.05 15 总 铅 — — <1 16 总 铬 — — <1.5 17 六价铬 — — <0.5 18 总 镍 — — <1 19 总 镉 — — <0.1 20 总 砷 — — <0.5 注:1、pH 、生化需氧量和化学需氧量的标准值系指24h 定时均量混合水样的检测值; 其它项目的标准值为季均值。 2、当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悬浮物,生化需氧量或化学需氧量处于GJ18中的高浓度范围,且一级处理后的出水浓度大于表1中一级处理的标准值时,可只按表1中一级处理的处理效率考核。 3、 现有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根据超负荷情况与当地环保部门协商,标准值可适当放宽。 处 理 分 级 标 准 值 项 目

剩余污泥处理_处置方法的全球概览

述评与讨论 剩余污泥处理/处置方法的全球概览 郝晓地, 张璐平, 兰 荔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可持续环境生物技术研发中心,北京100044) 摘 要: 随着全球经济的增长、人口的增加、资源的不断消耗,如何充分利用剩余污泥资源,使其变废为宝已成为当今世界环境保护领域的热点议题。污泥不再作为无用的废物经简单处理后丢弃,而是通过消化、堆肥、焚烧、热干化等方式处理后,尽可能使之成为可以循环利用的有效资源。以全球8个典型地区为例,阐述了各地区对污泥的管理政策、处置方法和处理技术,并介绍了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剩余污泥处置的可持续发展观点和实践过程。在综合了各地区的经验后指出,消化y 焚烧y 灰分利用将是未来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管理的终极发展目标。 关键词: 剩余污泥; 消化; 焚烧; 灰分利用; 堆肥; 填埋; 农业利用; 热干化 中图分类号:X70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0-4602(2007)20-0001-05 G lobal O vervi ew of Excess Sl udge T reat m ent and D isposalM ethods HAO X iao -d,i Z HANG Lu -p i n g , LAN L i (R and D C en ter for Suistainable Environ m ental B iotechnology,B eijing University o f C ivil Engineering and Architecture ,B eijing 100044,China ) Abst ract : W ith the g lobal econo m ic developm en,t population increase and resource decrease ,ho w to m ake excess sl u dge beco m e a usefu l resource has beco m e a globa l env ironm en tal topic .S l u dge is never considered as a use less w aste ,and it can be used as an e ffecti v e resource if appropriate treat m ent/d ispo -sal approaches are applied ,such as d i g estion ,co m posti n g ,inc i n eration ,ther m al dry i n g and so on .The po lic ies and technical approaches f o r sl u dge treat m ent/d isposa l i n the g lobal e i g ht typ ica l reg ionsw ere ex -pounded .The sustainab le develop m ent v ie wpoint and practice for excess sludge disposa l in d ifferen t countr i e s and reg i o ns w ere i n tr oduced .Based on the rev ie w,an ulti m ate deve l o p m ent ob j e ctive of f u ture sl u dge treat m en t/d i s posal is put for ward :d i g estion y i n ci n eration y ash utilizati o n . K ey words : excess sl u dge ; d i g estion; inc i n eration ; ash utilizati o n ; co m posting ; land -fil;l ag ricultura l utilization ; ther m al dr y ing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50678017); 北京市可持续水与废物循环利用技术/学术创新团队0项目 (BJE10016200611); 北京市教委科技发展计划项目(K Z200410016017) 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人口剧增,市政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规模与处理程度也在不断扩大和提高,从而导致剩余污泥的产量与日俱增。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已不再将污泥作为无用的废弃物而简单 处置并丢弃。在全球普遍倡导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影响下,污泥作为一种可以回收、利用的资源与能源的载体,对它们的处理/处置正朝着无害化、减量化、稳定化、资源化的方向发展。 第23卷 第20期2007年10月 中国给水排水CH I NA W ATER &WA STE WAT ER V o.l 23No.20 O ct .2007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 (试 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

前 言 近年来,在国家节能减排和积极的财政政策作用下,城镇污水处理得到迅速发展,城镇水环境治理取得显著成效。但是必须看到,城镇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大量污泥还未普遍得到有效处理处置。这些污泥非常容易对地下水、土壤等造成二次污染,成为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的威胁,影响国家节能减排战略实施的积极效果。因此,污泥处理处置作为我国城镇减排的重要内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推进技术和工程措施的落实,满足我国节能减排战略实施的总体要求。 为指导各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建设,按照无害化、资源化与低碳节能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地科学选择技术路线和建设方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组织编制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试行)》。 本指南编制依据国家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总结了近年来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借鉴了国外的先进经验,同时在编制过程中广泛地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对主要问题开展了专题论证,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讨论和修改。 本指南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污泥的来源与性质、污泥处理处置的技术路线与方案选择、污泥处理的单元技术、污泥处置方式及相关技术、应急处置与风险管理。 本指南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负责技术解释。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污泥的来源与性质 (2) 第三章 污泥处理处置的技术路线与方案选择 (4) 第一节 国内外污泥处理处置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4) 第二节 污泥处理处置的原则与基本要求 (5) 第三节 污泥处理处置方案选择与评价 (7) 第四章 污泥处理的单元技术 (13) 第一节 浓缩脱水技术 (13) 第二节 厌氧消化技术 (15) 第三节 好氧发酵技术 (23) 第四节 污泥热干化技术 (30) 第五节 石灰稳定技术 (35) 第六节 其他技术 (37) 第五章 污泥处置方式及相关技术 (39) 第一节 污泥土地利用 (39) 第二节 污泥焚烧与协同处置技术 (44) 第三节 建材利用技术 (58) 第四节 污泥的填埋 (60) 第六章 应急处置与风险管理 (63) 第一节 污泥的应急处置 (63) 第二节 污泥处理处置的风险分析与管理 (65) 附录 (68)

陕西含油污泥处理处置企业监督管理指南

陕西含油污泥处理处置企业监督管理指南

陕西省含油污泥处理处置企业监督管理指南 (试行)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我省含油污泥处理处置企业危险废物管理的主体责任,规范我省含油污泥处理处置企业的监督管理,特制定《陕西省含油污泥处理处置企业监督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在分析我省含油污泥处理处置企业项目构成及主要工艺、废物产生环节与规律的基础上,明确该行业环境监督管理的要点和方法,指导企业规范处理处置危险废物,供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开展日常管理与监督检查时参考使用。 1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我省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含油污泥处理处置企业的日常环境管理和监督检查。 2监管依据 2.1法律、法规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 2.1.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 2.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 2.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 2.1.5《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令第39号,2016年) 2.1.6《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1999年) 2.1.7《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2004年) 2.1.8《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2007年修正本)》(陕西省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8号,2007年) 2.1.9《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9号,2015年) 2.2政策 2.2.1《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 2.2.2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环发[2011]19 号) 2.2.3《石油天然气开采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18号) 2.2.4《关于进一步规范油泥、泥浆等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陕环函[2010]766号) 2.2.5《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陕环办发[2012]144号) 2.2.6《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5]99号) 2.3标准、规范 2.3.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2007) 2.3.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 2.3.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 2.3.4《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 2.3.5《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及其修改单) 2.3.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2.3.7《含油污泥处置利用控制限值》(DB61/T1025-2016) 2.3.8《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2.3.9《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42-2014)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与处置_污泥泥质_标准

政策法规及标准: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GB24188-2009)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的控制指标及限值;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居民小区的污水处理设施 1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分类(CJ/T239-2007)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方式的分类和范围;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的建设、运营河管理。2

土地利用3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农用泥质(CJ/T309-2009)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农用泥质指标、取样与监测等要求,其中要求含水率≤60%; 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时污泥农用的泥质要求。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土地改良用泥质(CJ/T 291-2008)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土地(盐碱地、沙化地和废弃矿场土壤)改良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准入标准,规定了污泥施用时的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其中要求含水率<65%; 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规划、设计和管理。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GB/T23486-2009)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园林绿化利用的泥质指标及限值、取样和监测等,其中要求含水率<40%; 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的处置和污泥园林绿化利用。 填埋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混合填埋用泥质(GB/T23485-2009)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进入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混合填埋处置和用作覆盖土的泥质指标及限值、取样和监4

测等,其中提到,混合填埋时含水率应<60%,作覆盖材料时含水率应<45%; 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的处置和污泥与生活垃圾的混合填埋。 建材利用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制砖用泥质(CJ/T289-2008)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制烧结砖利用的泥质指标、取样和监测等技术要求,其中要求含水率≤40%; 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的处置和污泥制烧结砖利用。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水泥熟料生产用泥质(CJ/T314-2009)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用于水泥熟料生产的泥质指标及限值、取样和监测等,其中要求含水率≤80%,窑头喷嘴添加要含水率≤12%; 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的处置和污泥水泥熟料生产利用。 焚烧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单独焚烧用泥质(CJ/T290-2008) 5

七种污泥处理处置工艺技术对比

精心整理 七种污泥处理处置工艺技术对比 时间:2015-11-0411:17 来源:亚洲环保网 评论(0) 当前污泥处理处置主要工艺: 1、污泥厌氧发酵 234567甲烷。 123456、安全隐患,占地比较大。 目前国内有50多家,其中29家停止运营。 二、污泥好氧堆肥 利用秸秆等辅料将污泥含水率降至60%,增加空隙达到规定CN 比,不断补充氧气,经25-30天发酵腐殖。达到稳定化,可作为园林绿化和土地改良处置。 主要有:自然堆肥、封闭式堆肥、滚筒堆肥、竖式多层堆肥等。

缺点: 1、污泥泥质不稳定,中重金属难以稳定化,只能用作园林绿化用肥。 2、堆肥过程产生大量的臭气,污染周边环境。 3、加入大量秸秆等调理剂,不断供氧,运行成本200元/t以上。 三、污泥焚烧发电 核心设备焚烧炉,主体设备为塔形,底部有多孔板,板上放置载热体砂为燃烧床,塔内衬有耐火材料,气体从底部通入,污泥进入后成沸腾流化状态燃烧。 1 2、 元/t。 3 1 2 3 缺点: 1、含水率只能将75-65%。 2、加入大量药剂,增加污泥干基重量,运行成本较高180元/t。 3、污泥再利用局限性增大。 七、固化剂稳定 在原污泥中加入石灰及其他固化剂,与污泥产生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热,降低含水率。 缺点:

1、添加大量石灰、铝基材料,污泥增量。 2、污泥无法再次利用,只能填埋。 3、运营成本较高130-150元/吨。 目前来看,依靠某一种单一工艺,已很难满足污泥处理处置要求。针对不同地区、不同污泥种类,综合考虑气候、区域特点、建设地条件等,把多种工艺巧妙结合,以达到最佳效果,是比较理想的选择。 在污泥处理工艺技术的选择上,没有最好的,只有最适合的。

我国剩余污泥处理现状及对策

我国剩余污泥处理现状及对策 摘要:介绍剩余污泥概念、来源、组成、环境危害及目前的几种主要的处理与处置方式,并针对剩余污泥处理方法存在的不足与弊端,分析了污泥处置过程中各种方式的优缺点,指出污泥处置的相应对策。 关键词:剩余污泥;处理与处置;对策 1.剩余污泥概述 1.1概念及组成 剩余污泥(excess activated sludge)由于微生物的代谢和生物合成作用,使得曝气池中的活性污泥生物量增加,经二次沉淀池沉淀下来的污泥一部分回流到曝气池供再处理污水用,多余的排放到系统之外的部分即称为剩余污泥。剩余污泥来源于废水处理过程中剩余活性污泥或生物膜,其颜色常为灰色或是深灰色,相对密度比水稍大、颗粒较细、含水率较高且脱水性能较差。它主要是由具有活性的微生物、微生物自身氧化残余物、吸附在活性污泥表面上尚未降解或难以降解的有机物和无机物四部分组成。其中以活性微生物为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它包括细菌、真菌、剩余污泥的来源及组成原生动物和后生动物等多种微生物。 1.2环境危害 活性污泥是由细菌、微型动物为主的微生物与悬浮物质、胶体物质混杂在一起所形成的茶褐色的絮凝体。不同的污水处理厂产生的剩余污泥,其中所含有害物质的成分会不尽相同,比如,处理生活污水的污水处理厂产生的剩余污泥里除了含有细菌、微生物、寄生虫、悬浮物质和胶体物质之外,还含有一些氮、磷等;工业污水处理厂除了含上述所说的一些物质外,还会含有一些有毒有害的重金属和有害化学物质等。剩余污泥如果不及时进行处理,会带来二次污染。列举如下:①对水体的污染:剩余污泥长期不经处理随意堆放,经雨水浸淋,渗出液和滤沥中会带出一部分氮磷以及一些重金属和有害化学物质,这些都会污染土地、河川、湖泊和地下水。②对大气的污染:剩余污泥如果不进行及时的处理,长时间堆放,污泥会进行消化,产生沼气,污染大气。另外,干污泥和一些尘粒会随风飞扬,遇到大风,会刮到很远的地方。一些污泥本身或者在焚化时,会散发毒气和臭气。③对土壤的污染:剩余污泥及其渗出液和滤沥所含的有害物质会改变土质和土壤结构,影响土壤中微生物的活动,有碍植物根系生长,或在植物机体内积蓄。综上所述,剩余污泥必须进行妥善的处理才能避免二次污染。为解决污泥进入环境前带来的问题,可以采取包括浓缩、脱水、稳定、干化、焚烧等措施;为解决如何进入环境的问题,可采取包括填埋、土地利用和建材利用等。 “污泥是污水处理厂的副产物,污水里面将近1/3的有机物转化成污泥。”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王

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环保总局版)

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 第1章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防止医院排放污水对环境的污染,规范医院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促进医院污水处理达标排放,配合国家推进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即将颁布的《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实施,编制本技术指南。 指南根据医院性质、规模和污水排放去向,并兼顾各地情况,进行分类指导。为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供技术支持,供卫生、环保、建设等有关部门参考。 1.2适用范围 1。2。1 本指南适用于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和专科医院(传染病医院(包括结核病医院)、心血管病医院、肿瘤医院、口腔医院、妇产科医院和精神病医院等等)各类医院污水的处理。疗养院、康复医院等其它医疗机构和兽医院的污水处理工程可参照执行。 1.2。2 本指南内容包括医院污水的收集、工艺选择、竣工验收、处理设施运行管理、职业卫生和劳动卫生等方面。 1.2.3 本指南适用于医院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建设和管理。 1.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根据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1989年7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89年7月12日国家环境保护局令第1号发布)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49-88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 15-88(1997年版) 《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CECS07:88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正在制定的《医院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当上述标准和文件被修订时,使用其最新版本。 1。4术语和定义 1。4.1医院性质分类 本指南中将各类医院按性质分为综合医院和传染病医院两类,与卫生系统对医院及医疗机构的划分方法有差别。指南所指传染病医院指传染性疾病专科医院和带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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