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及工资计算规定概要

放假及工资计算规定概要
放假及工资计算规定概要

一、假期规定:

1、婚假 :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员工结婚时,享受 3天婚假。若是晚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 7天,加起来共 10天假期。

2、产假 a 正常产假 90天(包括产前检查 15天 a 独生子女假增加 35天 a 晚育假增加 15天 a 难产(剖腹产、 3度会阴破裂增加 30天,吸引产、钳产增加 15天 a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 15天

3、丧假 :若是员工因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可享受 1~3天的丧假。若是外地的员工涉及路程的 , 路程假另给,但路费自理。

4、探亲假 :关于探亲假,针对的对象是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固定员工。凡是在以上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 夫妻两地分居, 或与父母亲都不住在一起, 且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 可以享受探亲假; 若能与父母亲中的一方在公休假日团聚的, 不能享受探亲假。

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 30天;探望父母,若是未婚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 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 2年探亲一次的,可以 2年给假一次,假期为 45天;若是已婚,每 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 20天。探亲假与国家规定的其他假期分别计算。

5、病假 :按劳动者在本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设置,第 1年为 3个月,后每增加 1年为 1个月,但不超过 24个月,合同约定长于上述期限的从约定。经鉴定劳动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应当延长医疗期,总计不得低于 24月(即不受工作年限限制。

6、年休假 :

①享受条件:职工在单位连续工作满 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②年休假天数一般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 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 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职工累计工作已满 1年不满 10年的,年休假 5天;已满

10年不满 20年的, 年休假 10天; 已满 20年的, 年休假 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

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③年休假天数特别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连续工作满 12个月以上的, 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 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④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 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 1年不满 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 10年不满 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 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4个月以上的。

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上述第(二、(三、(四、(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被派遣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多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 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少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应当协商安排补足被派遣职工年休假天数。

⑤如何享受年休假?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 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二、假期待遇规定:

1、劳动者依法享受的婚假、丧假、探亲假期间的假期工资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按正常出勤的 70%支付。假期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

2、病假工资 :连续休假在 6月以内的病假工资:

工作不满 2年按本人工资 60%

工作不满 4年按本人工资 70%

工作不满 6年按本人工资 80%

工作不满 8年按本人工资 90%

工作满 8年以上按本人工资 100%

连续休假在 6月以上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工作不满 1年按本人工资 40%

工作不满 3年按本人工资 50%

工作满 3年以上按本人工资 60%

本人工资按正常出勤工资的 70%计算。病假工资及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 80%。其中不包括四金。

3、年休假工资 :

①休假期间: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日工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 (21.75天进行折算。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 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

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 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②未休年假:

㈠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 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 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㈡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㈢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但折算后不足 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 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③约定优先: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的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年休假天数、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高于法定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约定或者规定执行。

④违法处理: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 对逾期不改正的, 除责令该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 用人单位还应

当按照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 对拒不执行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行政处理决定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实发工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遇到劳动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360docs.net/doc/3014756920.html, 实发工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相比于工资条上的数字,相信大家更关心的是实发工资即每个月到手的钱能有多少?那么,法律是如何规定实发工资计算方法的呢?应发工资中被“扣”掉的那些钱又有什么含义呢?下面由赢了网为您答疑解惑。 一、实发工资计算方法 实付工资 = 税前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 但是,对于高科技企业等法律规定的特殊扶持行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规定,职工的工资可以完全税前扣除,因此不受计税工资税额限制。 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每月应交个人所得税按个人工资薪金计算交纳的个人应交的税额,以每月收入额减除免税的应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等项目,再减去允许扣除费用3500元(外籍人员按48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公式:每月应交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月应交个人所得税额=(工资-个人交五险一金金额-个人所得税扣除额3500(元)*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五险一金的计算方法 五险一金的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有的企业在发放时有基本工资,有相关一些补贴,但有的企业在缴纳时,只是基本工资,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具体比例要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去咨询。 1、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缴费比例分作以企业参保和以个体劳动者参保两类: (一)各类企业按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20%缴费,职工按个人缴费基数的8%缴费,职工应缴部分由企业代扣代缴。

(二)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按缴费基数的18%缴费,全部由自己负担。 2、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2%,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9.8%其0.8%部分进个人账户;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个人每月缴纳3元,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 1%。个人生病时,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共同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个人帐户不足支付部分由本人自付。3、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 0.5%,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 1.5%。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领取失业保险。 4、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缴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作为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按照0.5%到1%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可根据经济

放假三倍工资计算标准

放假三倍工资计算标准 工资为劳动者的生活提供基本的物质保障,特别是在我国现阶段,劳动是劳动者谋生的手段,获取工资仍然是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的最直接、最根本的目的。接下来请欣赏给大家网络收集整理的放假三倍工资计算标准。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春节”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而在法定假日其他休息天加班应当以公休日加班的标准给予双倍支付工资。 日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除以一个月计薪的天数,节假日调整后的月计薪天数一般为21.75天。以一个约定月薪为6000元的职工为例,他的日加班基数就是6000元除以21.75天即275.86元;如果企业安排他在法定假日加班,则应支付其不低于275.86元的

3倍即827.58元的加班工资。 法定假日以外的休息天加班,单位首先应安排补休,否则须支付两倍的日工资基数。此外,对于经过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以在明确工作量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时间的“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春节长假即将到来,如果劳动者选择坚守岗位,加班工资该怎么算?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月7日~2月13日放假调休,共7天。 其中,2月6日(除夕)~2月8日(初二)为春节法定节假日,根据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在此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2月9~13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对工资没有明确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执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收入的70%确定。此外,由于今年除夕并非法定节假日,当天加班不享受加班费。 放假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概念介绍 根据规定,加班费应以在岗职工的工资总额为基数计算。有些单

员工薪酬管理制度工资计算、核算方案

xx公司员工工资计算方案 现阶段,xx公司员工的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时补贴、公积金补贴、餐补、班组长津贴构成(不同时期其结构有相应的调整,如:6月份有降温费)。为使公司员工薪水计算公平透明,避免因工资发放而引发各种不必要的纠纷和问题,影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公司的正常运转,现将员工薪酬计算办法明确如下: 一、管理部门非计件人员基本工资: 管理部门非计件人员工作日需按时上下班,周六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及部门领导安排上班,实际出勤天数不得少于制度出勤天数=当月天数-当月双休日天数-当月法定节假日天数,如5月份制度出勤天数=31天-8天-1天=22天。 l 无请假,领全额基本工资。 l 有请假,且假期为带薪假,即婚嫁、产假、丧假、带薪年休假等,领全额基本工资。 l 有请假,且假期为非带薪假,基本工资计算为: u 基本工资=核定基本工资-核定基本工资/21.75﹡请假天数 l 有旷工,基本工资计算为: u 基本工资=核定基本工资-核定基本工资/21.75﹡旷工天数 l 未满一个月员工,根据计薪天数,采用“累加法”得出基本工资。 二、管理部门非计件人员绩效工资: 由于暂时未进行员工绩效考核,绩效考核所对应的系数均为1。 l 无请假,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基数﹡考核对应系数。 l 有请假,且假期为带薪假,即婚嫁、产假、丧假、带薪年休假等,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基数﹡考核对应系数。 l 有请假,且假期为非带薪假,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基数﹡考核对应系数-绩效工资基数﹡考核对应系数/21.75﹡请假天数。 l 有旷工,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基数﹡考核对应系数-绩效工资基数﹡考核对应系数/21.75﹡请假天数。 l 未满一个月员工,根据计薪天数,采用“累加法”得出基本工资。 三、生产部门非计件人员基本工资: 生产部门非计件人员每周六需要正常上班,实际出勤天数不得少于制度出勤天数=当月天数-星期天的天数-法定节假日,如5月份制度出勤天数=31天-4天-1天=26天。 l 无请假,领全额基本工资。 l 有请假,且假期为带薪假,即婚嫁、产假、丧假、带薪年休假等,领全额基本工资。

公司工资标准调整方案

公司工资标准调整方案(试行) 根据公司经营效益发展状况及工作条件等因素与社会环境工资相结合,本着劳资兼顾的原则,经公司研究制定工资标准调整方案如下: 一、工资总额=基本工资+技能工资+责任津贴+学历津贴、职称津贴+工龄补贴+高级技能津贴+特殊工种补贴+浮动补贴+工作质量补贴。 计件工资制的原则上固定性质的工资不超过工资总额20%,部分挂有计件工资的不超过工资总额40%。(谈判工资另定) 试用期工资=试用基本工资+试用补贴+年龄补贴。 全勤为24天,超过天数调整休假,因特殊工作必须的、临时组织加班的(10元/小时),经部门上级主管签字并附说明备案。 1、基本工资15元/天。 2、工资级别根据岗位要求结合本人技能进行考核评定确认级别。详见附表。 3、学历、职称津贴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计发。学历确认原则上以国家统招生为准,脱产学历不降级、自考和函授等学历在原学历基础上加一级,特殊情况以公司研究决定为准。职称确认以国家人事部统考资格证书及聘书为准,通过公司内部以专业为主的相关考试,按成绩评估、鉴定,可享受相应级别补贴。特殊情况经公司抽查或内部考试,与学历不相符差距太大的,经相关人员鉴定可按鉴定结果调整学历待遇。大专以上学历转正后在生产车

间的,两年内学历工资增长30%;2年以后取消增长部分,可调整技能工资。详见附表3。 4、工龄补贴第2年起每月48元,每2年增长12元,20年封顶。年龄补贴见附表4,年龄补贴限于试用期、学徒期及未转正定级的员工(年龄以户口本、身份证周岁为准)。协议工资不执行年龄补贴。 5、高级技能津贴针对公司聘用的具有高级技能的员工,见附表5。 6、特殊工种补贴指相对高危险、高污染、高强度作业的员工,以公司与国家规定相结合认定工种为准,见附表6。 7、浮动补贴视公司总体经营效益状况,分别每月以72元、144元、216元、288元,出勤不达18天不计发。(以财务报表统计效益为依据) 8、工作质量补贴视公司整体运行质量状况,分别每月以96元、168元、240元、312元,出勤不达18天不计发。(综合考核各部门车间工作质量、产品质量计发) 9、如部门或本部门员工有违纪违规或严重失职行为,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受到通报处理或经济损失严重的,所在部门员工降低质量补贴及浮动补贴级别或不发,或下调其它种类补贴。公司发生重大意外事故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经营发生严重亏损,统一降低补贴或不发。 二、试用期工资详见附表7。试用期满经所在部门考评并填注意见,报人力

各类假期工资待遇规定

各类假期工资待遇规定 为认真贯彻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进一步严肃纪律,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促进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规定。 一、员工基本工资=最低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满勤奖等 1、最低工资按马鞍山市政府文件确定; 2、工龄工资每年按50元计算,自转正之日起开始核算,上不封顶; 3、满勤奖100元(包含在月工资内); 二、请假制度和审批权限: 1、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上班前通过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7天及以下由部门负责人批准,7天以上由公司经理以上审批。对病假、产假、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请事假,但必须在事后7天内补齐有效证明后再作相应处理。 2、各类请假单由办公室存档,作为考勤记录之原始依据,事后不得改动。凡不能出示请假单者一律按旷工处置,扣罚当天工资的2倍。各类请假按规定于次月在工资中相应扣发。 三、各类假期的工资发放 (一)、病假: 员工因病请假休养的,其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以下规定办理:

1、病假在三天以内的(含三天),按实际天数扣发其当日工资的20%。 2、病假在三天以上不超七天的(含七天),按实际天数扣发其当日工资的50%。 3、病假在七天以上不超一个月的(含一个月),按实际天数扣发其当日工资的60%。 4、病假在一个月以上的不超三个月的(含三个月),按市最低工资的80%发放。 6、医疗期规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实际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三个月;五~十年,医疗期为六个月;十年以上,医疗期为一年。医疗期工资=所以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可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和职业病标准进行劳动鉴定,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公司按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6个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事假: 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休事假需按公司规定提前填写《请假条》,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以下规定办理: 1、事假在一天以内的(含一天),按实际天数扣发其当日基本工资不扣除满勤奖;

工资核算员管理制度

工资核算员的岗位职责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资核算员的职责与权限,工作内容与要求以及检查与考核办法。本标准适用于工资核算员。 2. 职责与权限 2.1 职责 2.1.1 负责工资、奖金、补助及各项扣款的汇总、审核; 2.1.2 负责人力资源相关工作。 2.2 权限 2.2.1 对实发工资数超过计划工资数的单位,工资核算员有权向领导提 出处理意见。 2.2.2 对不符合考核制度计算的工资,提出建议或要求更正。 2.2.3有权拒绝其他部门要求其修改统计报表。 2.2.4有权拒绝其他部门要求其改变统计口径、核算方法、核算期间等。 2.2.5对原始记录填写不规范、数据不准确的有权要求修改,并报上级主 管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2.2.6对数据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事实的责任人及部门领导,及时向财务 主管报告。 2.2.7有权就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向主管提出修改报表格式、消耗定额。 3. 细则: 1. 负责工资、奖金、补助及各项扣款的汇总、审核。 (1)负责核算企业员工工资,每月对各部门、车间提供的工资核算

原始资料进行审核,包括出勤和加班天数、人员数量是否正确,领导签字是否合理,员工工伤、丧假、婚假、事假是否按规定标注准确;新入职员工的是否标注入职时间,确保数据的真实和准确。 (2)负责代扣由办公室提供的员工养老保险、交通费、电费、餐费,核算个人所得税、及其他应扣款项。 (3)掌握非在册人员的劳务费支出情况,严格按支付手续编制工资表。 (4)将审核无误的工资原始资料输人电脑,编制员工“工资表”、“工资汇总表”;按时将工资表交总经理审批,将总经理审批签发的工资表送交财务部门并上报银行,以确保工资的及时发放(每月20日为工资发放日)。 (5)按时申报个人所得税,将申报表按时转交财务进行申报。 (6)打印工资表(一式三份),一份送总经理室,一份自留存档,一份送交财务。 2.负责人力资源相关工作。 负责离职员工离职工资的计算。 工资核算及复核程序 1、各单位考勤表应在7日之前报送企管部。 2、审核各单位上报的考勤,签字是否复核规定。一般情况领导签字后 不得在原件上更改。 3、新办银行卡号输入是否准确。 4、核对员工出勤天数。 5、核对工种是否准确。 6、核对办理离职人员是否减去。 7、核对自动离职人员是否减去。 8、请长假人员是否减去。

[假期工资计算方法]有薪假期工资计算

[假期工资计算方法]有薪假期工资计算 假期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一天假期,春节三天长假,还是清明节一天假期,五一一天假期,端午节一天假期,中秋节一天假期,国庆长假三天)以及双休日等假期时间加班,向其工作单位领取的加班费。下面就为大家解开假期工资计算方法,希望能帮到你。 劳动保障部门指出,在10月1日至3日这3天法定假日里,采用事后调休的方式替代加班工资,这是不合法的。按《劳动法》及配套法规的规定,国庆7天长假中,10月1日至3日是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向在此期间加班的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并且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 10月4日至7日为劳动者法定休息日,如果用人单位在此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而且,加班工资的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按照规定,如xx年"十一"假期分为两类,一是法定节假日,10月1日至3日共三天为法定节假日;二是休息日,10月4日至7日共4天为休息日。

对于加班工资的计算,人社部门表示,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xx年北京市政府142令)第14条和第44条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10月1日至3日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10月4日至7日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因此,今年长假期间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分为两类。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据了解,对于单位在国庆期间安排职工加班,却拒不支付其加班工资的行为,市民可拨打本市劳动保障热线12333进行举报。 如何计算加班工资基数 工资基数:一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二是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三是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同时,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薪资核算管理办法

薪资核算管理办法 1.制定目的 为完善薪资核算流程、明确相关人员职责、确保薪资核算准确、准时发放,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薪资核算过程中涉及到的各部门、各门店及人员。 3.职责分工 3.1总经理:薪资核算管理办法及月度薪资汇总表的批准; 3.2人事行政部:制度制定、宣导、解释,数据汇总及总部月度薪资核算; 3.3财务中心:提供相关财务数据、稽查月度薪资表及相关附表,并发放月度工资; 3.4各门店:提交相关数据、审核所属人员的月度出勤、异动及其他相关绩效考核类的薪资,门店月度薪资核算。 4.薪资核算管理 4.1基础数据收集 4.1.1数据类别及来源

4.1.2数据提交及审核进度控制要求 4.1.3数据提交和审核流程 4.1.4月度薪资核算数据是薪资核算是否准确的决定性因素,各数据提交主要及次要责任人在提交、审核相关数据时应秉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参照月度薪资核算流程和表单模板提交相关数据,确保数据提交及时、准确。

4.2薪资核算项目 4.2.1店长和人事行政部在收到提交的基础数据后,参照经公司审批后的薪酬、绩效类制度和标准,就下表所列各薪资项目进行核算; 4.2.2薪资核算项目明细表(薪资表,详见附件 5.6)

4.2.3薪资执行月薪制,即薪资采用按月核算,应发薪资一律以元为单位,元以下的金额以四舍五入计算。 4.3薪资核算流程图(详见附件一) 4.4薪资审批流程 4.5薪资支付及申诉 4.5.1每月15日为薪资发放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发放。 4.5.2支付方式 4.5.2.1公司采取银行代发薪资的方式(指定的补贴除外)支付,凡公司人员均需在入职时提交指定银行的银行卡,作为工资卡使用; 4.5.2.2因客观原因需由他人代领的,须由本人填写《代领工资委托书》,并由代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被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到财务中心出纳处领取。 4.5.3工资条发放 4.5.3.1工资发放当日内,人事行政部将各门店的工资条,发送至门店店长的

公司工资制定标准

公司工资制定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工作站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则 第二条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第三条结合公司的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四条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第五条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三章正式员工工资制度 第六条适用范围。公司正式聘用的所有员工。 第七条工资模式。采用结构工资制。 员工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学历工资+工龄工资+津贴+绩效奖金

1. 基础工资 参照遂宁市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制度,根据晋城市政府有关文件,所有员工基础工资定为1800 元/ 月,基础工资调整幅度将随政府有关文件进行相应调整。 2. 岗位工资。 (1)根据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工作条件确定; (2)公司岗位工资标准: 总经理——元/ 月总经理助理——元/ 月 行政经理——元/ 月采购——元/ 月仓管——元/ 月安装工——元/ 月会计——元/ 月出纳——元/ 月销售代表——元/ 月业务员——元/ 月 3.学历工资。 大专:100 元;本科:200 元;硕士:300 元 4. 工龄工资。 按员工为公司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以员工进入本公司时最高学历为准,进入公司之后每年涨幅为20 元/ 月。 5. 津贴。

加班工资计算公式和方法介绍

加班工资计算公式和方法介绍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欢迎大家参考。 法定假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双休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150% 休息及法定假日规定:每周休息2天,每年11天的法定节假日。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注:休息日的计算方法(365天÷7天/周=52周52周×2天/周=104天) 年工作小时数:250天×8小时/天=2000小时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一年有4个季,3个月/季) 季工作小时数:62.5天/季×8小时/天=500小时/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一年有12个月) 月工作小时数:20.83天/月×8小时/天=166.64小时/月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 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 200% 按照目前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8元计算,如果某劳动者08年春节长假七天都加班,那么前三天是法定节假日(即除夕、春节、初二)拿三薪,每天加班费为3008÷21.75×300%=414.9元,后四天是双休日调休(即初三至初六)拿双薪,每天加班费为3008÷21.75×200%=276.6元。08年该劳动者春节期间的总加班费为2351.1元,而调整前应为2444.5元,降低了3.8%左右。 加班费规定(1)安排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加班加点,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给劳动者正常日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加班工资计算注意点(一)1.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部门经理工资计算管理办法

部门经理工资计算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部门经理级别工资计算。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 2. 工资结构 2.1 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2.2 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误餐补贴。 2.3 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2.4 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0-60%。 2.5 部门经理工资总额由人力资源部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部每月对部门经理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并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 2.6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扣款(含贷款、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代扣餐费等。 3. 工资计算方法 3.1 工资计算公式: 应发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固定工资=工资总额×40% 绩效工资=工资总额×60%-扣减额 3.2 工资标准的确定:根据员工所属的岗位、职务,由总经理确定其工资标准。3.3绩效工资计算办法参考《部门经理岗位职责与工资待遇管理规定》,人力资源部工资计算操作流程如下:

3.3.1各部门经理每月25日前提交下个月度的由部门经理工作职责所派生的工 作任务清单,每项工作职责提交不少于两项工作任务,并提交周度工作计划,人力资源部建立各部门经理的工作任务台账,同时统计来自于总经理和组织内部工作需要而产生的工作任务,并与部门经理处该部门的工作任务台账进行核对,发现漏项,按照规定扣款; 3.3.2各部门经理每周一提交上一周部门工作任务完成进度统计表,人力资源部根据该表核对和检查各部门工作任务完成进度和质量状况,形成周度的部门经理工作评价表,由各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存档;如人资未收到周度工作任务完成进度统计表,该部门经理当周工资金额为零。 3.3.3各部门经理每月10日前提交上个月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汇总表,人力资源 部根据该表与部门工作任务清单核对,检查各部门工作任务完成进度和质量状况,形成月度部门经理工作评价表,由各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存档,并以此为依据形成月度工资计算表;如人资未收到月度工作任务完成进度统计表,该部门经理当月工资金额为零。 3.3.3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工作任务进度进行复核,发现弄虚作假者,按照最高额扣款; 3.3.4人力资源部对工作异常情况进行调查,调查结果直接用于各部门经理工资计算; 3.3.5部门经理连续三个月实发工资低于岗位标准工资的80%,人力资源部提报总经理审批后调整工作岗位; 3.3.6部门经理每项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完成,单项扣款额度50-100元;违反公 司管理制度或者工作流程,每次扣款额度100-200元。 4. 关于员工工资 4.1 员工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1)公司部门经理工资标准经总经理批准;(2)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外部薪酬环境变化,可以变更员工工资标准。 4.2 员工工资核定。部门经理工资直接由总经理确定

工资标准及发放办法

工资标准及发放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调动职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最佳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实行效益工资制。公司职员根据全方位规范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限额递增或递减标准效益工资。 第三条公司职员工资随着公司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增加。 第四条公司正式录用专职职员、兼职职员、特邀职员和顾问在应聘期间工资发放适用本办法。 二、工资总额构成 第五条工资总额是指公司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职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员的全部劳动报酬为依据。 第六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七条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职员的劳动报酬,包括: 1.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2.效益工资制情况下支付给职员的基础效益工资和岗位工资; 3.新聘职员试用期间的见习工资。 第八条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1.按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单价支付给职员的工资; 2.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职员的工资; 3.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职员的工资。 第九条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员完成任务或超额完成任务或创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 1.任务(定额)奖; 2.超额奖; 3.节约奖; 4.创收奖; 5.管理奖; 6.劳动竞赛奖; 7.其他奖金。

第十条津贴和补贴是为了补偿职员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地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员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员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员的物价补贴,包括: 1.津贴包括补偿职员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2.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员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第十一条加班加点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或加点工资。 第十二条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或公司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2.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第十三条工资总额不包括下列项目: 1.在国家有关部门或公司取得的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奖、技术改进奖及为公司引进资金、人才、信息、技术、产品奖和卓越贡献奖; 2.职员保险和福利方面的各种费用; 3.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4.稿费、授课费、校对费及其他劳务性报酬; 5.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费; 6.职员包干完成工作任务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7.因录用职员向有关单位支付的手续费、管理费、停薪留职费; 8.其他认定不应包括的事项。 三、工资级别和工资标准 第十四条公司将职员分为高级、中级、一般三类,工资级别定为五个档。 第十五条公司职员分为下列三类: 1.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 2.中级职员:主管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秘书、总会计师、主编、各部室主任; 3.一般职员:主任助理、秘书、会计、审计、出纳、保管、公务、编辑、信息员、发行策划、公关策划、培训管理、电脑操作员等。 第十六条公司职员的工资级别和工资标准如下: 1.高级职员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总经理:标准月薪2000元; 二级:副总经理:标准月薪1600元; 2.中级职员分为三级、四级。 三级:主管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秘书、主编:标准月薪1400元; 四级:总会计师、各(部)室主任:标准月薪1200元;

法定节假日工资计算方法

法定节假日工资计算方法1、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其中: (1)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 是指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之规定。员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 依法享受带薪休假,即在法定节假日中,即使员工不上班,企业也应按其正常上班情形一样,正常支付其日工资。 (2)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是指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即企业如在法定节假日, 如五一节,安排员工加班的,应当支付给员工的加班工资为不低于其日工资 的300%即其加班工资》日工资*300%.即不低于三倍工资。 综上,按标准工时制的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企业应付工资为: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应付法定节日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按通俗的说法,即不低于“四倍工资”。 2、五一节加班=四倍工资--- 说法不恰当。 理由如下: (1)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3倍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这条中有“不低于” 三个字。其意思,如企业在这个300%的基础上,在规章制度中规定或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支付员工400%或500%的工资. 法律并不禁止。即企业如愿意五一支付员工5 倍或6 倍工资,法律都是允许的。但关键是不能低于员工日工资的300%. 因此,五一加班工资=四倍工资是表达不恰当的。正确表述应为五一加班工资》3倍工资。五一加班期间的全部工资二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4倍工资。 (2)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工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大家或一些企业,在日常操作中,存在误解,把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等同于员工在法定节假日的全部工资,即一般按300%支付员工在法定节假日的全部工资。实际上,很多员工也是这么认为。这是不对的,从法理上讲,是错误的。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工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二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我看了一些网友对五一加班是三倍还是四倍的讨论,关键是大家对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这二个概念没有搞清楚,当然政府部门也没解释清楚。

绩效考核及薪资核算管理办法

一、奖金核算 1、公司奖金包生成 ⑴公司奖金包=(公司产值-额外成本费用)×系数 ⑵公司产值的界定、核算 ⑶额外成本费用界定、核算 2、奖金系数设定 ⑴部门系数的界定 ①基层员工奖金系数的设定 ⅰ以设备为中心的部门:基层员工奖金系数=∑(机台数×机台奖金系数) 人均奖金系数=基层奖金系数总额÷部门基层人数 ⅱ以人为中心的部门:基层员工奖金系数=∑(基层人数×奖金系数) ②管理人员奖金系数=∑(管理人员人数×管理人员奖金系数) ③辅助人员奖金系数=∑(辅助人员人数×辅助人员奖金系数) ④部门奖金系数=管理人员奖金系数+管理人员奖金系数+基层人员奖金系数 ⑵公司领导奖金系数=∑(公司领导人数×公司领导奖金系数) ⑶公司奖金系数=公司领导奖金系数+部门奖金系数 3、系数奖金率核算 公司系数奖金率=公司奖金包÷公司奖金系数 4、考核成绩的确定 ⑴基层员工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0%-100%),由部门主管决定,人事部审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①完成任务量②完成任务质量③计划达成情况④6S习惯⑤创新与改进 ⑵部门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0%-100%),由财务部、统计中心决定,绩效组审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①完成任务量(产值)②产生额外费用③完成任务质量④计划达成情况⑥6S情况⑦部门配合 ⑶公司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0%-100%),由财务部、统计中心及考核组综合评定 5、奖金核算 ⑴公司领导奖金核算 公司领导奖金=公司系数奖金率×公司领导系数×公司考核成绩 ⑵部门主管奖金核算 公司领导奖金=公司系数奖金率×部门主管系数×部门考核成绩 ⑶辅助人员奖金核算 辅助人员奖金=公司系数奖金率×辅助人员系数×部门考核成绩 ⑷基层员工奖金核算 基层员工奖金=公司系数奖金率×基层员工系数×部门考核成绩×员工考核成绩 二、岗位工资核算 1、公司领导、部门主管、辅助人员岗位工资由公司领导、部门主管、辅助人员的资历、负责部门、及承担责任范围决定。 2、基层员工等级分成9级18档,岗位工资由员工所属技能等级决定 ①员工技能等级每半年重新评定1次,主要依据员工的实际技能水平、过去工作表现、对企业的忠诚度评定。 ②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以当月复评员工技能等级,技能等级可上可下。 ③所有新进人员,一律评定为1级1档,个别有相关工作经验人员,经过考核确认,可以评定相关技能等级,但最高不得超过2级2档。

××公司工资结算管理办法

工资结算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各岗位工资的核算,体现奖勤罚懒,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适用于计件岗位、计时岗位的核算。 三、工资构成: 1、计时岗位工资构成:

实发工资=岗位日工资×实际出勤天数×绩效系数+工龄工资+话费补贴+全勤奖+饭费补贴+利润分成+其他奖励-事假扣款-旷工扣款-饭费扣款-工服被褥扣款-预支工资 -其他扣款 2、计件岗位工资构成: 实发工资=计件工资+工龄工资+话费补贴+全勤奖+饭费补贴+其他奖励-事假扣款-旷工扣款-饭费扣款-工服被褥扣款-预支工资 -其他扣款 四、具体规定: (一)计件岗位工资核算 1、适用于生产车间所有计件工资的核算过程,采用人事部填报考勤、生产办填报计件数 量,提供单价,人事部薪酬专员进行核算,计件工资每周公布一次。 生产办将每日计件数量在次日15:00前交到人事薪酬专员处,新产品单价须生产办确认或更改后及时告知薪酬专员。 2、计件工序包括:拔丝、冲压、压铸分水口、抛光、手工、上挂、拆挂、包装、装配; 3、计件岗位工资按《洪峰公司各车间计件工资办法》计算,抛光新员工实行师傅带徒弟方式,生产产量计算给师傅,由师傅确定学徒期工资,由公司代发给徒弟,熟练后提出申请,经主管批准后开始计件。 4、在无生产任务的情况下,各岗位工资实行保底,详见《洪峰公司保底工资制度》。 5、计件岗位新员工试用期工资管理办法: (1)新员工入职试用期为1个月,首先可以自愿选择计薪方式,计薪方式分计时和计件两种。 (2)选择计时计薪方式的,试用期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入职之日起7天内为试岗期,期间需了解公司规章制度,熟悉本岗位工作内容,试岗期内离职的不予以支付工资。第二阶

公司工资表格汇总(doc 28页)

?工资 ?工资等级数目 ?工资等级线 ?工资级差 ?工资定级和升级 ?工资标准的确定 ?工资升级增资 ?根据劳动分配率推算人事费总额法 ?新员工职务、工资核准表 ?员工工资职级核定表 ?操作员工资卡 ?工资登记表 ?工资等级表 ?工资扣缴表 ?工资统计表 ?工资预算表 ?工作出勤表 ?工资标准表 ?员工工资调整表 ?员工薪水调整表 ?公司薪水调整表 ?工资表(一) ?工资表(二) ?工资调整表(一) ?工资调整表(二) ?工资分析表 工资 影响工资的因素分为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两种。 1.内在因素。 所谓影响工资的内在因素,是指与劳动者所承担的工作或职务的特性及其状况有关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种: (1)劳动者的劳动。 关于劳动,可区分为三种形态,一是潜在劳动形态,也就是蕴藏在劳动者身上的劳动能力,潜在劳动形态对工资的影响在不同工资体系中是不一样的,在职能工资制下,潜在劳动形态比在年资工资制及职务工资制下得到更为突出的重视。潜在劳动形态发挥的结果首先表现为流动形态的劳动,它可用劳动时间来计量,成为计时工资的依据。流动形态劳动最终会凝结为物化劳动形态,它可以用生产的产品数量或工作数量的多少来衡量,成为计件工资的依据。 (2)职务的高低。 职务既包含着权力,同时也负有相应的责任。

(3)技术和训练水平。 原则上,技术水平越高,所受训练层次越深,则应给予的工资越高。这份较高的工资不仅有报酬的含义,还有积极的激励作用,即促使劳动者愿意不断地学习新技术,提高劳动生产水平,并从事更为复杂和技术要求更高的工作。 (4)工作的时间性。 对绝大多数劳动者来说,他们所从事的工作通常都是长期的,而另外一些劳动者则从事季节性或临时性的工作,这部分劳动者的工资无论是以小时、周还是以月计算的,一般都比正常受雇劳动者的工资为高,其基本原因可归纳为三个:一是,这些人在工作季节或期间过去之后,可能会不容易找到工作,而在失业期间他们将没有收入来源;二是,这些劳动者在受雇期间很可能得不到社会保障的保护,因为雇主或企业通常不需要为他们支付劳动保险等费用;三是,这些劳动者很可能不享受企业福利,所以,工资支出应适当高一些,以为这部分劳动者的生活提供一定的缓解余地。 (5)工作的危险性。 有些工作具有危险性,妨害人体健康,甚至危及人的生命,还有些工作具有比较恶劣的工作环境,这样他们的工资就应当比在舒适安全的工作环境中工作的人的工资为高。这种高工资的作用一方面用于补偿他们的体能消耗、耐力和冒险精神,另一方面,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也是一种鼓励和安慰。 (6)福利及优惠权利。 有些企业办有种种福利或给予职工若干优惠待遇,作为职工工资收入的补充,而没有福利或优惠的企业,则需在工资方面给予适当的弥补,方能维持企业骨干人员的稳定。 (7)年龄与工龄。 从理论上讲,工龄并不体现劳动者的劳动能力,也不能体现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因此工龄不属于按劳分配的范畴,但在实际上,工龄往往是影响工资的一个很重要因素,这是由以下几方面的作用决定的: 第一,补偿劳动者过去的投资。 第二,保持平滑的年龄收入曲线。 第三,减少劳动力流动。连续企业工龄与工资收入挂钩能起到稳定职工队伍,降低企业成本的作用。 2.外在因素。 所谓影响工资的外在因素,是指与工作的状况、特性无关,但对工资的确定构成重大影响的一些经济因素。与内在因素相比,外在因素更为具体而易见。 (1)生活费用与物价水平。 (2)企业负担能力。 (3)地区和行业间通行的工资水平。 (4)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状况。 (5)劳动力的潜在替代物。 (6)产品的需求弹性。 工资等级数目 工资等级数目是指划分多少个等级的工资标准。等级数目的确定与下列因素有关:

五一劳动节放假薪资计算方法

五一劳动节放假薪资计算方法 五一劳动节是我国法定的节日,是劳动者的福利节日,在这个节日里会有一批批劳模被评选而出,他们是全社会劳动者学习的楷模。那么,在五一劳动节放假期间因用人单位工作进度需求的原因,不能放假而事后又不能安排劳动者调休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是平时工资的三倍。那么接下来由为你介绍▲五一劳动节放假的薪资计算等相关信息。 ▲一、五一劳动节放假的原因 五一劳动节源于美国芝加哥城的工人大罢工,1866年5月1日,芝加哥的二十一万六千余名工人为争取实行八小时工作制而进行的大罢工,经过艰苦的流血斗争,终于取得了胜利。为了纪念这次伟大的工人运动,1889年7月,在恩格斯组织召开的第二国际成立大会上宣布将每年的五月一日定为“国际劳动节”,简称“五一”。这一决定立即得到世界各国工人的积极响应。

1920年5月1日,李大钊专门在《新青年》上发表了《“五一”运动史》,介绍“五一”节的来历和美国等国纪念“五一”活动,号召中国工人把这年的五月一日作为觉醒的日期。陈独秀也为庆祝这个节日发表了《上海厚生纱厂湖南女工问题》一文,揭露资本家剥削工人剩余价值的真相。陈独秀又在上海船务栈房工界联合会作了《劳苦者的觉悟》的演说,阐明了“劳动创造世界”。“做工的人最有用最贵重”的观点。在北京,一些青年外出宣传,散发《五月一日劳工宣言》,唤起工人为反对剥削、争取自身权利而斗争。这是中国首次纪念“五一”国际劳动节的活动,也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五一”劳动节。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49年12月将5月1日定为法定的劳动节,全国放假一天。每年的这一天,举国欢庆,人们换上节日的盛装,兴高采烈地聚集在公园、剧院、广场,参加各种庆祝集会或文体娱乐活动,并对有突出贡献的劳动者进行表彰。 ▲二、五一劳动节放假薪资的计算 1、工资计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1月10日发布通知,按照最新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后,职工全年约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有所调整。这次调整首次应用“月计薪天数”(21.75天)代替此前的“月工作日”(20.92天)来计算加班费基数,因此劳动者节假日的加班费与此前相比略

工资核算管理规定

工资核算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规范员工工资核算,确保员工工资核算准确无误,特制订本制度。 二、职责 1、人事部负责公司全体员工考勤、工资的汇总、核算、呈报; 2、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人员考勤、工资的初步核对; 3、人事部经理、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全体员工考勤、工资的复核; 4、财务部负责公司全体员工工资的发放; 三、薪资核算依据 1、工资核算由人事部按考勤、奖惩进行核算; 2、薪金计算方法; 2.1公司员工按照出勤日计算,以自然月为计算周期; 2.2日工资计算标准: 行政人事部、资材部、客服部员工日工资为:当月工资/26; 业务部员工日工资为:当月工资/22; 一线生产员工(厨师、司机、阿姨):当月工资/30; 2.3假期 2.3.1一线生产员工(厨师、司机、阿姨)假期一月两天; 2.3.2行政人事部、资材部、客服部员工实行单休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超过部分按天扣除,扣除金额为请假天数乘以当事人日工资; 2.3.4业务部员工实行双休制(国家法定节假日),超过部分按天扣除扣除金额为请假天数乘以当事人日工资。 2.4加班 一线生产员工加班工资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核算: 阿姨加班费为20元/班;司机加班费为40元/班,厨师加班费为50元/班公司管理、销售及后勤人员无加班费。 2.5新入职员工和离职员工工资核算办法: 2.5.1新入职员工当月工资核算办法 行政人事部、资材部、客服部员工新入职满一周者,当月工资为试用期工资/26乘以当月实际出勤天数; 业务部员工新入职满一周者,当月工资为试用期工资/22乘以当月实际出勤天数; 新入职的厨师、司机、阿姨,当月工资为试用期工资/30乘以当月实际出勤天数。 公司所有员工新入职未满一月者,当月工资统一为试用期工资/30乘以当月实际出勤天数 2.5.2离职员工工资核算办法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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