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工程维修管理办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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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工程维修管理办法资料

二十三冶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第二项目经理部

工程维修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理顺第二项目部工程维修管理工作,明确在工程质保期内第二项目部本部、承建项目部、分包责任人之间的保修责任和保修实施要求,使第二项目部所承建工程的各种维修投诉都能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切实履行好相应的施工合同要求,维护企业和项目部的声誉,根据国家、行业、地方、企业的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制度等,并结合建设单位相关的维保管理办法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维修是指工程按照总承包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施工完毕,竣工验收合格后,对在总承包合同所规定的保修期限及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修复。

第三条根据目前第二项目部分包任务的划分方法,按照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80号令)及其他有关规章、技术标准对工程保修方面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承接第二项目部所发包的相应分包工程时,都必须保证在如下表所示(第二项目部各分包队伍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表)的最低保修期限(从整个工程项目竣工备案之日开始计算)和保修范围内(当分包人的分包范围与该表有所出入时,分包人只对所分包的分部分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但该分部分项工程的最低保修时限应满足该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第二项目部各分包队伍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表

备注:当分包人的分包范围与该表有所出入时,分包人只对所分包的分部分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但该分部分项工程的最低保修时限应满足该表的要求。

第四条当分包工程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进行分包时,分包责任任人应毫无理由的承担涉及该分包工程的全部保修责任(维修时包工包料)及由该责任引起的其他连带责任(这里的连带责任是指因履行质量保修责任所必须间接承担的责任,主要指在质保期内,分包责任人必须保证该分包工程发包人的形象、声誉以及该工程标的物的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的人身、财产等不因该分包工程的质量问题而受到损害)。

第五条当分包工程采用包工不包料(或只包零星辅材)的方式进行分包时,分包责任人在通常情况下也应完全承担涉及该分包工程的全部保修责任(维修时包工包料)及由该责任引起的其他连带责任(意思同本办法第四条相应内容)。但当经分析和鉴定确属材料质量或材料与施工工艺质量两者一起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时,在进行工程维修时,因先前该分包工程施工时分包责任人已认可该材料的质量,因此开展维修工作的人员应由分包责任人负责组织,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而所需更换的合格材料就应由原供应商负责提供,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如维修时还需使用非该供应商所供材料时,此笔材料费用应由两家均摊;造成连带责任(意思同本办法第四条相应内容)时,如果纯属材料质量引起的,则由原问题材料供应商完全承担,但如果是材料与施工工艺质量两者一起引起的,则由两者协商分摊,协商不成时由第二项目部进行强制均摊。

第六条当承建项目部在施工管理过程中的某些指令可能不符合

相关的施工工艺内在的科学规律,违背了相关的操作标准、技术规程的规定或所供应的材料质量不符合相关的质量技术标准要求时,分包责任人有权对承建项目部发出的该指令或所供应的该批材料提出异议(必须是书面提出),并可要求承建项目部提供相关的合规性证明。当承建项目部对该异议无法提供科学合理的解释同时又要求分包责任人强制执行时,分包责任必须要求承建项目部出具书面的确认材料,否则可以拒绝执行或拒绝使用。当承建项目部因某些客观原因进行了书面确认,则分包责任人和承建项目部必须对该确认事项将产生的保修责任及其连带责任(意思同本办法第四条相应内容)如何划分、各自承担比例等进行事先约定并形成文字依据,否则按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的默认状况处理。

第七条各分包责任人要加强与承建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及其他对其分包工程施工有影响的分包责任人之间的沟通、协调,并有权在上道工序施工质量(该工序的施工质量可能影响其分包工程的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时,拒绝所分包工程的施工,这时承建项目部必须完全支持,并协调上道工序的整改,直至满足要求为止。

第八条当分包工程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进行分包时,承建项目部必须加强其所供应材料的质量管理,严禁不合格材料用进工程实体。同时分包责任人也必须对项目部所供应材料的质量进行监督,当分包责任人对项目部提供的某些材料的质量有异议时,有权要求承建项目部对该材料进行检验,这时承建项目部必须提供相应证据以证明材料质量合格或委托检测单位进行检验并出具真实的检验报告以说

明其质量状况。如材料的质量检验结果确实不合格,承建项目部必须无条件对该批材料进行清退,并保证供应合格材料给分包责任人。

第九条第二项目部所发包的所有分包工程的交工确认(即第二项目部对分包责任人所分包工程的质量认可、实物接收的确认)均以该分包工程的实物成果、相关资料被该工程的建设单位完全接收为准。交工确认之前各分包责任人要自行对所分包工程的已完成品进行保护,确保其不被破坏、不被偷盗(如出现其被破坏、被偷盗的情况,第二项目部不承担任何责任);交工确认时各分包责任人要全力协助承建项目部对其所分包工程进行交工(如交工时分包责任人不进行协助或协助不力,承建项目部可另行组织专门人员对该分包责任人责任范围内的整改事项进行整改,费用可由承建项目部直接从该分包责任人应付工程款中扣除,分包责任人应无条件接受);交工确认后该工程即进入保修程序(这时对各方的保修责任、保修行为按本办法相关内容分别进行确定和约束)。

第十条当整个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且分包责任人所分包工程结算完毕后,分包责任人必须预留所分包分部分项工程结算总价的5%作为其质量保修履约金(以下简称质保金)。当分包责任人不履行其相应的保修义务或不承担由该义务引发的相关连带责任(意思同本办法第四条相应内容)时,第二项目部有权直接利用该预留的质保金进行相关问题的处理。质保金的返还原则上在分包责任人所分包的各分部分项工程规定的保修期限到期后一个月之内(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从该工程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备案2年后一个月之内)限范

围分批次返还(即每次只返还为已过质保期分部分项工程预留的那部分质保金,其他为还未到质保期分部分项工程预留的质保金要继续保留),但如下情况除外:

1、在保修期限内已发生的属于分包责任人保修范围内的整改问题,但一直未进行整改并且时间拖延超过保修期限的,分包责任人必须将该问题整改至验收合格后,才能返还质保金。

2、虽已超过保修期限但仍在整改过程中的整改,分包责任人必须将该问题继续整改至验收合格后,才能返还质保金。

3、在保修期限内已完成整改但验收未完成的,分包责任人必须负责至验收合格后,才能返还质保金。

4、委托第三方或建设单位处理分包责任人保修范围内的整改问题,还未整改至验收合格就已超过保修期限的,分包责任人必须待该问题整改至验收合格后,才能返还质保金。

第十一条某项分包工程交工后,其分包责任人必须给第二项目部预留专用的维保电话并保证在保修期限内该电话24h小时畅通(如该电话在保修期限内需进行变更,分包责任人应将变更请求书面报告至第二项目部;如该电话失效,而分包责任人又不及时报告至第二项目部,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纠纷由分包责任人完全承担),第二项目部在接到相关单位和人员的维修投诉后将主要以电话和短信的方式对相应分包责任人进行通知(第二项目部发出该通知的管理人员,必须留存相应的短息及其他记录作为已通知到位的凭证)。

第十二条相关分包责任人在接到第二项目部的维修通知后必须

在24h内(当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时,相关分包责任人必须在接到事故通知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否则第二项目部将立即委托第三方或建设单位进行抢修,所产生的费用经责任分析后,如是分包方的责任由分包方承担)派人到维修问题出现的现场与第二项目部的相关管理人员协商维修事宜(如分包责任人在接到通知后24h小时内不按此条的规定进行响应,第二项目部将立即委托第三方或建设单位对通知所涉及的问题进行处理,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完全由该分包责任人承担)。如经双方现场查验,问题的出现确属分包方责任时,分包责任人必须在2天之内组织人力、物力进行处理,否则第二项目部将立即委托第三方或建设单位对该问题进行处理,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完全由该分包责任人承担;但如经双方现场查验、分析,发现问题的出现并非完全分包方的责任时,双方可遵循公平公正、友好协商的原则,确定问题的具体处理办法和该办法可能产生费用的各自分摊比例,同时必须限定问题处理的完成时间。

第十三条当分包责任人对其分包工程所出现的质量问题经三次整改仍未到位或该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了相关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或该问题的处理成为了政府关注、媒体报道、上级领导督办的紧急事项时,第二项目部在电话通知该分包责任人后,有权立即委托第三方或建设单位进行处理,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完全由该分包责任人承担。

第十四条当分包责任人因自身客观原因确实无法组织人力、物力对其分包范围内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处理时,分包责任人可委托第二项目部代为处理,但必须在2天内向第二项目部出具书面委托材料

(该材料必须明确委托人愿意承担该委托事项的全部责任和可能产生的全部费用,否则分包责任人必须与项目部进行责任分析后,再行书面委托以明确委托范围和愿意承担的相关责任和费用)。如在2天内没有出具书面委托材料或出具的书面委托材料无效(委托范围、因委托愿意承担的责任、费用等必须是明确的、不模糊的、没有歧义的,否则是无效的),则视同分包责任认可先前电话和短信维修通知中所涉及的相关维修责任,并且责任明确没有异议,此时第二项目部将按本办法第十二条中分包责任人已经响应了维修通知并认可了相应的维修责任,但未在2天内组织人力、物力进行处理的情况进行操作。

第十五条当工程质量问题处理完毕后,第二项目部工程维修主管部门必须及时组织建设单位、物业公司、工程标的物所有人或使用人、维修责任人对整改后的部位进行验收,并共同签署书面的验收报告。当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理时,第三方还必须在验收时出具维修工程保修承诺。

第十六条当因分包责任人没有切实响应本办法第十一、十二条相关的规定或出现了本办法第十三条所示的状况,第二项目部不得不委托第三方或建设单位进行相关问题处理时,第二项目部将按最后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指第二项目支付给第三方或建设单位处理该质量问题以及处理因该质量问题引起的索赔所花费的全部实际费用),收取分包责任人5%的管理费和5%的罚金。

第十七条当分包责任人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出具了合规的书面委托材料,委托项目部帮助其进行相关问题处理时,第二项目

部只按最后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意思同本办法第十五条相应内容)的5%收取管理费,不收取罚金。

第十八条当出现的某项质量问题责任不够明确或工程标的物的所有人、使用人、其他第三方因该问题产生的权益侵害提出索赔时,第二项目部工程维修主管部门必须组织相关责任人召开责任分析会议,以明确具体的责任划分和问题处理办法,相关责任人必须按时参加该会议,其缺席方,将视同认可该会议的任何决议。在分析会议上当相关责任人的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时,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仲裁庭申请仲裁。但当各方经协商达成了一致决议,则责任人必须按该决议进行响应。如该责任人是第二项目部的分包方,在其即将违约时,第二项目部有权代为响应,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直接从该分包方的质保金中扣除。

第十九条当出现的某项质量问题责任明确且工程标的物的所有人、使用人、其他第三方因该问题产生的权益侵害提出索赔时,其责任人除需按本法相关时限要求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外,赔偿也必须在10个有效工作日(从接到索赔要求开始计算)内与索赔要求提出人协商解决。如责任人无故不协商解决或拖延解决的,第二项目部工程维修主管部门有权会同物业公司、建设单位及索赔要求提出人协商确定赔偿方案及金额,费用直接从责任人的质保金中扣除。

第二十条对于非紧急的维修事项,当分包责任人确实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本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组织相应的工作且与第二项目部相关领导进行了沟通,并愿意在约定的时间内组织处理,第二项目部工

程维修主管部门可对该责任人因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处以100-300元的罚款后,让其自行处理。但当该责任人在其约定的时间内未组织处理时,第二项目部工程维修主管部门要立即委托第三方或建设单位进行处理,并增处该责任人500-2000元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从第二项目部分包任何工程,都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应与第二项目部专门签订《分包工程质量保修协议》(该协议对相关内容的约定不能低于本办法的要求)以明确具体的保修事项。

第二十二条第二项目部工程物资部是第二项目部所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维保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对第二项目部所属项目部及其分包责任人维保工作的开展具有指导、监督、考核权,并负责具体操作第二项目部本部组织的工程维修工作。

第二十三条第二项目部所接工程的各承建项目部是工程保修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其相关管理人员除按本办法的相关要求开展维修工作外,还必须无条件配合第二项目部工程维修主管部门做好其承建项目所出现质量问题的现场查验、责任分析等工作。

第二十四条第二项目部所接工程的各承建项目部的项目经理是其承建项目工程维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除负责组织项目部开展维修工作外,还必须对其承建项目维保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进行确认和分摊。

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目部财务部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第二项目部的有关制度,控制好工程质保金的预留、返还等事

项。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二十三冶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第二项目经理部本部负责解释。

工程维修管理制度范本3篇

工程维修管理制度范本3篇 一、维修工程人员岗位责任制: 1、负责检修一层商场的照明、电梯等一切用电设备。 2、负责维护FF公司所属的装饰成品以及其它的维修。 3、对重大设备检修时跟进和协调工作。 4、熟知检修设备的基本结构、工作原理、及照明线路的分布结构。 5、负责一层商场、公共区域及各商铺的所有电度表的计量抄录 上报工作。 二、维修工程人员维修工作票制度 1、一切报修凭报修单来做维修工作。 2、工程人员接到报修单签字后立刻赶到事故现场。 3、对事故作准确判断后,在安全措施做好后,即时处理。 4、处理完毕,清扫现场,并让报修人签字确认后,报修单交工 作负责人保存。 并对处理情况做详细记录。 5、在接到紧急故障时,可不用报修单,处理完毕补办手续。 6、工程人员受理报修单后,需工作间断,转移需工作负责人认可。 三、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按规定时间提前到岗,并且工作服、工号牌穿戴整齐。 2、交班人整理报表及检修记录,并做好工具钥匙、仪表等备用 器材移交。

3、交班人交接当班已完成,或和交接班的人来共同完成未完成 的工作。 4、接班人查阅工作记录,并查看工具等备用器材,对方签字后 方可完成交接。 关于工程维修管理规定公司业务不断壮大,完工工程也越来越多,为了进一步规范已经交付验收工程维修事宜,制定本规定。 工程维修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工程部须安排人员与甲方取 得联系并到现场了解情况,并及时组织材料和人员进行维修,合同 约定保修期内维修主要分下面几个方面: 1、存在问题为施工不细致(如漏注胶或注胶不密实导致漏水、钢结构生锈等)、节点处理不规范(如板材脱落、变形缝开裂等)原因造 成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费用由施工班组承担。如原施工班组不及 时配合维修,工程部需自行安排其他人员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所 有费用均由原施工班组承担。 2、存在问题为材料自身原因(如玻璃自爆)造成维修,材料费由 原材料供应商承担,原施工班组负责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维修并承 担其费用。 3、存在问题为甲方在使用过程中造成,甲方需对维修部位产生 的材料、人工及差旅费签字确认后方可安排维修,并在维修完成后 向甲方收取维修费。 合同约定保修期外工程所有维修,需甲方对维修部位产生的材料、人工及差旅费签字确认后方可安排维修,并在维修完成后向甲方收 取维修费。 上述所有维修,需有维修前和维修后的照片以及维修完成后甲方确认的零星(维修)工程任务单和零星(维修)工程签证单。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维修管理,节省成本,提高设备使用效率并确保其使用安全。

某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办法

工程资料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工程资料是工程施工的记录与总结,是工程验收、使用、维护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工程资料的真实完整性,根据北京市地方标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71-2003)(以下简称规程)、北京市城建档案馆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在北京地区从事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资料管理应遵照本规定执行。外埠工程、业主及监理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除应符合本规定外,还应满足相应要求。 第二章资料管理体系与职责 第三条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工程资料编制的综合管理工作,对我公司承担施工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竣工资料实施指导、检查、监督、审核及移交工作。 第四条各项目经理部(分公司)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为工程资料的第一责任人,资料员、质量员、试验员、材料员、测量员、工程技术人员为相关责任人。 各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必须设1名专职资料员,并经培训取得上岗证。其职责是: 1、负责施工组织设计中资料目标设计的编写工作。 2、在施工过程中,随工程进度按资料目标设计内容督促相关专业人员及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经核实后按类别妥善保管,发现问题,责成相关人员及时修正。 3、工程竣工后,汇同资料管理相关责任人负责竣工资料的整理、组卷、报公司技术质量部验收及向相关方移交工作。 第五条实行总承包(或设指挥部)的工程项目完工后,由总承包(指挥部)负责组织、汇集、组卷和移交工作。 第六条市场营销部门及有关单位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对工程资料的编制责任、编制份数、移交期限做出明确规定。 第七条为保持技术资料的完整和工作的连续性,未报经劳人部与技术质量部协商同意,各单位不得随意变更资料员的工作,确需调出时,应在项目总工的主持下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竣工资料管理办法.docx

竣工资料管理办法 编号: GDOPS-QAQC-P2-003版本号:0 所属体系:营运管理 编写部门:营运部 生效日期: 20xx 年 xx 月 xx 日

目录

1目的 为规范维修更新改造项目竣工资料编制管理工作,加强竣工资料编制过程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营运更新改造项目,所有参予营运更新改造项目的各参建单位都必须按本管理办法作好竣工文件的收集、整理、编制及归档工作。 3编制依据 3.1《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28-2002。3.2《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0。 3.3《电子文件光盘储存档案管理要求》,GB/T17678.1——1999。 3.4《建设工程管理条例》。 3.5《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SY/4208——2008。 3.6《广东LNG接收站竣工文件的交付规定》。 4职责分工 4.1质量组文控员职责

4.1.1严格执行国家、公司关于竣工资料档案标准规范的有关要求、严格按 照公司有关文件的要求组织实施。 4.1.2负责施工记录的规范、完整。 4.1.3负责项目竣工资料的收集、审核、整理组卷,移交公司DCC和档案馆4.1.4协助项目专项验收,如消防、压力管道/ 压力容器、防雷、节能、竣工资料验收,提供相关验收文件。 4.1.5协助监理单位组织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工程初步验收,及 公司对建设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及竣工备案工作。 4.1.6协助营运项目竣工表格的审定和备案。 4.1.7参与营运部维修组组织的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 4.1.8参与开工会、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等活动。 4.2施工承包商职责 4.2.1施工承包商采购(以下简称自购)的原材料、备件技术文件,由承包 商按照《竣工资料管理细则》的要求进行组卷。 4.2.2每一批自购原材料、设备进场时,必须进行报验,原材料设备的技术 文件必须齐全、实物与设计要求和所附技术文件一致,及时填写“合格证、质量

公司工程维修管理规定

公司工程维修管理规定 关于工程维修管理规定公司业务不断壮大,完工工程也越来越多,为了进一步规范已经交付验收工程维修事宜,制定本规定。 工程维修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工程部须安排人员与甲方取得联系并到现场了解情况,并及时组织材料和人员进行维修,合同约定保修期内维修主要分下面几个方面: 1、存在问题为施工不细致(如漏注胶或注胶不密实导致漏水、钢结构生锈等)、节点处理不规范(如板材脱落、变形缝开裂等)原因造成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费用由施工班组承担。如原施工班组不及时配合维修,工程部需自行安排其他人员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原施工班组承担。 2、存在问题为材料自身原因(如玻璃自爆)造成维修,材料费由原材料供应商承担,原施工班组负责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维修并承担其费用。 3、存在问题为甲方在使用过程中造成,甲方需对维修部位产生的材料、人工及差旅费签字确认后方可安排维修,并在维修完成后向甲方收取维修费。 合同约定保修期外工程所有维修,需甲方对维修部位产生的材料、人工及差旅费签字确认后方可安排维修,并在维修完成后向甲方收取维修费。

上述所有维修,需有维修前和维修后的照片以及维修完成后甲方确认的零星(维修)工程任务单和零星(维修)工程签证单。 零星(维修)工程任务单工程名称: 编号()总包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工期要求负责人质量要求主要工作内容及工作要求: 验收意见: 负责人签(章)年月日零星(维修)工程签证单第页共页工程名称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图号任务单编号签证单编号工程内容:签证意见: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监理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总包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施工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建设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管理,保证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收集和保存施工资料档案,持续提高公司基础技术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属建筑工程项目,其施工资料的管理,必须遵守本制度。其他专业工程项目的施工资料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在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套(份)数、费用、移交时间,并负责指导、协助和检查招投标及合同文件资料的收集、归档与移交。 第四条技术中心负责指导、协助和检查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形成过程中的填写、编制、收集、整理和组卷;负责对施工资料档案进行预验收,并统一指导和监督归档的施工资料的移交。 第五条办公室负责指导、检查和接收竣工工程的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移交、归档,并负责施工资料档案保管、借阅与利用。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总承包项目管理部负责指导、协助和检查联营/直营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物资、质量验收及施工管理资料形成过程中的填写、编制、收集、整理和组卷。 第七条造价管理部负责指导、协助和检查建筑工程施工造价资料形成过程中的填写、编制、收集、整理和组卷。 第八条各区域公司和分公司负责指导、协助和检查所辖地区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填写、编制、收集、整理和组卷,并指导和监督归档的施工资料的移交。 第九条建设工程项目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当地有关文件和本制 度规定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填写、编制、收集、整理、组卷、归档与移交。 第三章施工资料分类 第十条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施工阶段文件、竣工图和工程竣工文件。

竣工资料管理办法

竣工资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竣工资料是工程建设的真实记录,是施工技术、管理经验和科研成果的总结,是质量终身制可追溯的文字体现。竣工资料对工程以后的管理运行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第二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立卷档案管理工作,确保竣工资料完整、准确、系统,依据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工程竣工资料是指从建设项目开工到竣工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新增省道225安平线南水北调桥至水泥厂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第五条本办法与建设单位要求不一致的地方,按建设单位要求整理,上交公司的竣工文件必须符合《竣工文件归档管理办法》所列内容。 第二章竣工资料编制管理依据{ TC "1.2 竣工资料编制管理依据" \f C \l "2" } 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档案法实施办法》; 第八条《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0); 第九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2004年第3号令); 第十条《公路工程竣工资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01]390号); 第十一条《中交路桥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收集归档办法》(编号:ZJLQ/XM-办03-2012); 第十二条《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89); 第十三条《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第十四条其他有关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规范及规程。 第十五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2010年5月执行) 第三章组织与职责 第十六条公司总工程师为主管领导,公司安全质量环保监督部负责各项目竣工资料的编制指导和监督审核,公司档案室负责竣工文件的接收与归档。 第十七条对于自营项目,项目经理及总工为责任领导,项目质检(技术)部门为竣工资料的责任编制部门,项目其它各部门应有责任和义务给予支持和配合。对于协作项目,公司派驻代表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竣工资料的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各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本项目竣工文件的编制,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成立竣工资料编制小组,确定小组负责人,并将小组成员名单报公司安全质量环保监督部。 第十九条项目经理部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资料员,负责项目的工程施工文件及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工作,直至形成一套完整的竣工资料上交相关单位,确保竣工文件资料的完整、准确与系统。 第二十条竣工资料编制小组负责人组织人员,按照业主要求及本办法组织编制竣工文件。编制完成后与公司档案室联系归档事宜。 第二十一条专(兼)职资料管理人员应经过一定的培训和学习,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 第四章竣工资料编制管理总体要求{ TC "1.4 编制管理总要求" \f C \l "2" }

工程维修管理制度

陕西金泰恒业房地产有限公司工程维修管理制度 项目管理中心 2016年1月

目录 陕西金泰恒业房地产有限公司维修实施细则 (1) 附件1 维修人员不当行为处罚标准 (8) 附件2 工程维修时间标准 (10) 附件3 维修联系单 (13) 附件4 质保期内维修任务推进表 (14) 附件5 陕西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技术措施 (17) 一、住宅工程常见的渗漏问题及治理措施 (18) 二、住宅工程常见的裂缝问题及治理措施 (22) 三、住宅工程水暖安装常见问题及治理措施 (26) 四、住宅工程电气安装常见问题及治理措施 (27) 五、住宅工程节能保温常见问题及治理措施 (28)

?目的 作为工程质量保修书的补充文件,提高维修满意度,保证维修及时性和有效性,加强现场维修的监督管控。 ?适用范围 陕西金泰恒业房地产有限公司各项目参建单位 ?名词解释 甲方—陕西金泰恒业房地产有限公司 乙方—参建总分包单位 总分包单位保修负责人—各施工单位指定的保修期内现场负责人 监理单位保修负责人—监理单位指定的保修期内现场负责人 甲方维修工程师—甲方在工程保修期内指定的现场负责人 第三方维修单位—因原施工单位维修不及时不合格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维修单位 ?编制依据 合同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其它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金泰恒业工程质量维修体系标准文件

一、保修期限及保修范围 (一)、保修期限——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备案之日算起,具体为 1.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工程: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如卫生间、洗衣间、厨房等)、 外门窗四周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5.装修工程:为2年; 6.建筑保温工程:为5年; 7.其他部分:为2年。 8.针对以上分部工程质保期限,维修后质保期按照维修成功并验收 合格之日起从新计算。 (二)、保修范围: 1、本合同所包含的所有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合同条件 约谈记录以及双方会议纪要约定等全部内容均属保修范围;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或材料设备质量缺陷问题,造 成甲方和业主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由乙方无条件承担。所有费用从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直接扣除,无需乙方认可。二、保修要求 保修实施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一)维修人员管理: 1.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在保修期内必须在现场留有常驻维修人员;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一、对文件的管理 1、收到建设局等政府有关部门发放的文件后,工程部资料员做好《文件收文登记表》,如须发放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复印后及时发放并做好《文件发文记录》。 2、对发放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通知等,须保留一份在工程部,做好《文件发文登记》、《文件存档记录》。 3、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交的文件、报告等,做好《文件收文登记》,如要回复的,经办人应及时呈有关领导批阅处理回复。 4、所有文件,须经资料员同意后方可借出,并应填写《借阅登记》。 二、对施工图纸、设计变更通知的管理 1、设计院发放到本公司工程部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等要做好《图纸(设计变更)收文登记表》。 2、在收到设计院发放的图纸(设计变更)后,应及时把图纸(设计变更)及时放发到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并做好《图纸(设计变更)发文登记表》,但须保留一份在工程部存档。 三、对合同等管理 1、对于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质量报监登记书、安全监督登记书等,原件留在公司存档,工程部保存一份复印件并注明原件的去处。 2、如须借出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质量报监登记书、安全监督登记书等原件,须经工程部经理同意方可外借。 四、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 1、要求施工单位在每栋楼的基础、主体、竣工验收前把施工技术资料交监理部审查后,工程部复审验收通过后方可提交县监督站申请验收。 2、对于图纸会审、开工令,基槽、主体、竣工验收的通知书、验收报告,质量保修书等需要我公司签字、盖章的,在领导签字、盖章后保留一份在工程部并进行归档。 3、在竣工验收后,督促施工单位提交两套竣工资料,一套交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套留本公司工程部存档。对于备案资料应及时办理,备案后把通过备案的《备案表》留一份工程部存档。 4、工程部定期(每月一次)对工程资料管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施工、监理单位

最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

公司建设工程竣工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建筑施工工程竣工资料是反映建筑工程质量和工作质量状况的重要依据,也是许多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等级的重要依据,是单位工程日后维修、扩建、改造、更新的重要档案材料;为加强本公司各个竣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确保向公司移交竣工验收资料的完整性与准确性,同时确保各相关部门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制度的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凡我公司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均属工程项目资料档案范围。 2、工程项目资料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确保档案材料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3、工程项目资料档案必须要纳入公司职能部门管理制度和项目部管理人员职责范围之中,做到项目工程一开始就与建立档案工作同步进行;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与竣工资料的积累、整编、审定工作同步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要与提交一整套合格的竣工图的验收同步进行。 二、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 1、公司职能部门及项目部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文件、包括综合管理、工程管理文件、施工、竣工、预算、决算等方面材料,均应收集齐全,按要求整理后归档,具体归档范围及归档时间见附表一。 2、归档的文件应该是原件(材料质保书、检验报告、检测报告),使用复印件必须注明原件存放地点,如特殊原因无法归原件的请在复印件上写明原件在哪里、复印人、复印日期,并盖项目章;如竣工资料是复印件

请写说明,并由项目经理签字、盖章,工程应在施工前确定具体归档份数。 3、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4、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5、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 6、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日期及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7、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210㎜),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所有材料合格证及小的质保书都要贴在A4纸上,并盖项目章。 8、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用蓝晒图归档的竣工图应是新蓝图。 9、所用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竣工图章尺寸为:50㎜×80㎜。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应盖在蓝图右下角设计图签的上方或不压盖图形文字的地方。 三、整理原则和方法 1、要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规律,保持文件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归档的文件要反映项目管理和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并具有成套性。 2、一个建设工程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文件应按单位工程整理归档。 3、确定归档材料的“件”,一般以每份材料为一件,按照装订、分类、排列、编号、编目、装盒的步骤进行。 4、归档文件的“件”不宜过厚,一般不超过40㎜,卷内不应有重复文件;

工程维修施工单位管理制度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工程维保施工单位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保证维保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对各单位维保队伍的管理,进一步提高维保质量及客户满意度,根据各小区现场实际情况及过去维保中遇到的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2.保修范围:各承建单位和维保组常备维保队伍配置的现场维保人员,负责业主的日常报修项目维保施工。负责处理业主紧急事项、无法分清责任的事项、承建责任方不履行职责的事项、有偿服务事项及公司责任内需整改的事项。 3.定义: 3.1.甲方:世茂房地产有限公司下属工程报修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 3.2.乙方:工程项目总包、分包单位、维保组常备维保队伍(以下简称乙方)。 3.3.现场维保工人:属乙方安排在已交付项目现场的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所规定乙方的保 修责任的服务人员。 3.保修责任: 3.1.乙方:各工程项目总包、分包单位负责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工程保修、维保责任。 3.2.乙方:维保组常备维保队伍负责处理业主紧急事项、无法分清责任的事项、承建责任方不履行职责的事项、有偿服务事项及公司责任内需整改的事项。 3.3.乙方在维保过程中给甲方和业主造成的直接和连带损失,由各维保施工队伍承担赔偿和修缮责任。 3.4.乙方必须在接到维保组或业主通知后派人准时赶到现场进行修理,并保证在对该维保项目约定时间内完成需维保的项目。 3.5.乙方必须按国家建筑强条、相关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 3.6.乙方的现场维保工人必须接受甲方和小区物业管理处的统一管理。 4.保修实施基本要求: 4.1.人员管理要求: 4.1.1.乙方的现场所有维保人员及管理人员,由甲方统一管理、统一安排各项维保事务,不得兼任其他工程项目职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甲方可以另委托他人完成乙方责任内的保修、维保事务。 4.1.2.乙方必须保证上述人员为专业技术工人。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技术考核,若有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乙方必须立即更换。 4.1.3.乙方在以上配备人员不够时,接到甲方通知8小时内需增加的人员赶到现场。 4.1.4.乙方负责保修服务的管理人员和现场维保施工人员必须到管理处办理小区出入证,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4.1.5.乙方施工作业区域内的任何物品(包括:领用、借用物品)丢失和损坏,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赔偿。 4.1.6.乙方安排在现场维保施工人员必须每天到甲方的保修事务主管部门签到、打卡登记二次(8:30、18:00),每人次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罚款¥100元。该考勤记录作为乙方履行维保职责的证据之一。 4.1.7.维保人员须在指定区域休息或停留,不得在小区内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疯狂嬉戏等,避免影响业主生活和休息。

零星维修管理办法

零星维修管理办法 一、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零星维修的管理,有效控制维修费用,确保维修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公司对外承揽房屋简易维修、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等零星维修的管理。 三、职责 1、公司XX部门负责对外零星维修工程的统一管理、结算。 2、负责根据各部门的零星维修需求,合理安排工程人员进行维修。 3、负责对工程承包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 4、负责对各项零星工程的《工程维修预算》进行审核。 5、负责拟定《零星维修协议》,并按相关程序办理各项审批手续。 6、负责办理零星维修工程费用结算审批、报销手续。 7、负责组织对零星维修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进行检查。 8、负责组织对完工后的零星维修工程进行验收。 9、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对各类零星维修工程费用的支付进行审核。

10、公司XX部门负责办理零星维修工程的申报,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11、参与工程人员要听从领导、服从安排。 12、发现贪图小利、中饱私囊者,一经发现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重罚或开除处理。 四、工作程序 1、各部门有零星维修需求时,据实填写《零星维修申请单》经领导审批后,交XX部门组织办理。 2、XX部门收到《零星维修申请单》后,按实际需要,及时通知工程承包人到现场查看并组织有关人员初步拟定维修方案。 3、维修方案经领导及有关人员共同审定后,由XX 部门填写《零星维修派工单》交维修人员及时开展维修工作。 五、合同签订 1、XX部门根据工程情况拟定《零星维修协议》,审定后并与甲方签订合同。 2、《零星维修协议》签订后,按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及时移交归档。 六、工程验收及费用结算 1、零星维修工程结束后,由XX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工程验收,并作好验收记录。 2、零星维修工程验收完毕后,由XX部门根据验收情况进行预算申报,办理相关费用结算手续。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汇编1.doc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汇编1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了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开发项目工程资料管理,完整、准确、系统地管理好工程资料档案,充分发挥工程资料档案在投资、开发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公司提高工程管理和投资效益提供更好的服务。 1.2工程资料是指整个建设项目从前期、开工、施工、竣工及验收、备案全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在此过程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材料和其它载体。 2工程资料的归档范围 2.1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资料,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2.2工程资料的具体归档范围应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要求。 3工程文件材料的质量要求 3.1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不能代签或打印)。 3.2复印、打印文件材料及照片的字迹、线条和影像的清晰及牢固度应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

3.3工程资料应为原件,复印件必须注明原件的存放地,经办人并加盖原件存放单位的公章。 3.4工程资料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3.5工程资料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4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检查: 工程部资料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定期检查(每月必检一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质量验收和安全资料,及时检查资料是否按国家质量/安全验收规范、地方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编制,与施工现场是否同步,原材料、试件等是否按规范留置、送检,发现有缺漏的,列出缺漏清单,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及时补齐。 必须检查的施工阶段:项目开工前;基础、主体等各分部工程验收前;竣工验收前二个月。 5工程资料的接收: 5.1递件单位提供给工程部的工程资料(工程技术文件、来文、图纸、资料)由部门资料员统一接收,并应填写《工程资料接收记录》和《收文登记表》。 5.2工程部或其它部门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交资料员,并应登记。 5.3对接收的工程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

建设工程质保期内工程维修管理办法

江苏顺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南通分公司 建设工程质保期内工程维修管理办法 2013年12月20日 1 建设工程质保期内工程维修管理办法根据国家《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质保期内工程维修管理办法。 一、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是指对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在 保修期限内现出现的质量缺陷,予以修复。 二、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缺陷,原项目部负责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由原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原项目部负责人实施保修。保修完后,由基建处负责组织验收。 三、质保期限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五)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依据学校与原项目部负责人的约定执行。 (六)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四、发现保修期内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当及时整改: 1、一般质量问题主要有,墙面粉刷、涂料、刷面板等的脱落;吊顶、墙面、伸缩缝、踢脚线等板块破损或缺少;门、窗变形、渗水,栏杆生锈、变形和破损等;安装灯具、控制器、管道破损、生锈及脱落等。3日内通知原项目部负责人维修。原项目部负责人应在10日内维修完毕。 2、屋面、墙面、楼层地面渗漏,要求原项目部负责人找出原因,提出维修方案,报基建处审查后落实。其中,墙面(含伸缩缝部位)、屋面的渗漏属于外界渗漏的,修补后要经雨水考验,确认不渗漏为止;属于管道破裂及其它安装方面的问题,必须先将安装方面的问题修好,再补好渗漏。 3、墙面、地面裂缝分为粉刷性裂缝和结构性裂缝两种。粉刷性裂缝一般缝宽在0.3mm以内。粉刷性裂缝按常规修补方法进行修补。修补完以后,基建处安排有关技术人员和用户共同验收,办理相关手续。结构性裂缝要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人员进行检查分析,判断其是否对结构和使用功能有影响。如确认影响结构和使用功能,按《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和《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有关条款执行,由设计单位提出修补或加固方案,原项目部负责人负责修补或加固。 4、安装工程分两种情况处理。一般的质量问题按规定检修、更

工程维修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维修管理实施细则 为完善售后维修管理,确保快速、高效的处理工程维修事务,提高客户的满意度,特制定本管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维修工作流程 工程维修工作流程 (适用于交房后15天内的工程维修) 完 成 维 修 后

工程维修工作流程

二、工程维修管理规定 1、交房后15天内的工程维修由项目部来完成,交房15天后的工程维修由维修组来完成。在队组质保期内的所有工程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均从队组的质保金中扣款。质保期满后若仍发现较明显并确认为队组施工期间遗留的质量问题,公司有权继续追究责任队组经济及赔偿等相关责任。 2分公司工程部收到业主(或物业)的质量报修单后分批分栋号进行汇总,给项目部一份(项目部指定资料员对接),项目部资料员收到甲方的报修单汇总表后12小时内须复印一份给栋号长,一份传给管理中心。各级文件的上传下达均需要完善签收记录。 3、资料员未按时传递资料而影响工程维修的,管理中心将按20元/次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4、管理中心收到项目部传来的报修单汇总表后,通知后勤财务暂不支付施工队组的质保金。 5、栋号长收到报修单后,须在24小时内口头或电话通知原队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维修,并在12小时内补书面通知(注明口头通知的时间),同时双方须完成签收手续。栋号长未按规定时间通知队组进行维修的,一经查实,管理中心将按20元/次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6、队组收到项目部的维修通知(包括口头或电话或书面通知)后,须在48小时内安排人员到现场维修,超出此期限到场的,将按200元/天对队组进行经济处罚。 7、队组未在规定的合理时间(详见工程维修完成时限要求)内完成工程维修的,将按200元/天累加对队组进行经济处罚。 8、在质保期间内,属队组施工质量原因的若队组未进行维修,项目部可安排第三方进行维修,按发生的费用双倍从原队组的质保金中扣除。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办法

建筑公司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办法 1、基本总则 1.1为加强建筑公司工程技术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统一工程档案的归档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建筑公司权属所有项目部。 1.3本办法中有关技术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如与项目部所属建设、监理、质监站等要求有冲突,以所属建设、监理、质监站要求执行。 2、基本规定 2.1 在工程文件与档案的整理立卷、验收移交工作中,施工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 2.1.1 在工程开工前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进行明确,至少留出一套完整资料在建筑公司工程部归档; 2.1.2 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应进行立卷归档; 2.1.3 对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接收范围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后,向建设单位(当地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资料,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后,方可移交至建筑公司。 2.2 建设工程项目实行专业分包的,资料员应汇总各专业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城建档案馆)移交,验

收认可后,资料员应将分包单位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移交至建筑公司。 3、归档要求(移交建筑公司) 3.1 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 3.1.1 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3.1.2工程开工前期资料如:工程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包合同、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报监手续等。 3.1.3工程竣工技术资料(按地方要求执行)。 3.1.4工程获奖的奖杯、牌、文件资料等。 3.2 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 3.2.1 归档的工程文件尽量为原件,有个别资料实在是无法获得原件的,复印件也可,如试验报告、原材合格证等。 3.2.2 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3.2.3 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管理制度)竣工资料管理办法(终)

(管理制度)竣工资料管理 办法(终)

保定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燃气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办法 1总则 1.1目的为保证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做到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系统,进一步加强改善工程管理,规范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2009)等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并结合我公司情况编制本管理办法。 1.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燃气工程(燃气管道、设施等相关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 1.3相关解释 燃气工程竣工资料:记录和反映燃气工程施工项目全过程工程技术与管理档案资料的总称,是施工状态完工后的最终表现,是对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真实的综合描述,是真实记录燃气管道设施,特别是隐蔽工程的技术文件,是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质量评定、日后维修、改扩建的重要依据。 2燃气工程竣工资料相关内容(附件1) (1)工程竣工资料封面 (2)工程建设立项报告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路网) (4)施工单位资质证书

(5)施工单位施工许可证 (6)工程项目建设合同 (7)开工报告 (8)技术设计文件及工程设计图纸 (9)图纸会审记录 (10)技术交底记录 (11)设计变更通知单或变更图纸 (12)施工人员登记表 (13)焊工合格证(复印件) (14)进场材料、配件验收记录 (15)钢管检查验收记录 (16)管件检查验收记录 (17)设备检验记录 (18)材料、设备合格证汇总表 (19)合格证张贴单 (20)工程所用管材、阀门、调压设施、涡轮流量计、压力表等燃气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出厂证明、材质书及检验报告 (21)架空管道涂漆前除锈施工记录 (22)架空管道涂漆质量验收记录 (23)管道架空安装记录 (24)室外架空管道安装、焊接及防腐验收表 (25)工程测量记录

基建与维修工程管理办法

基建与维修工程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基建工程和维护修缮工程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范围 本办法管理范围,包括: 1.基本建设项目; 2.技术改造与更新项目; 3.房屋维修工程(翻修工程、大修工程、中修工程、小修工程、综合维修工程); 4.其他建筑施工项目。 5.其他公司认定的基建工程和维护修缮工程。 三.管理体制与原则 公司实行基建和维护修缮工程的集中与分散管理体制。 1.公司总务(物业)部门负责常规维修工程; 2.公司技术生产部门负责基本建设和技改项目。 3.公司对较大预算额的基建施工项目,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由生产、技术、总务、计划、工程等部门派员共同组成。 4.公司对重大基建施工项目,由公司领导亲自任项目负责人,协调各部门和外部关系,调动必要的资源。 5.公司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建筑施工规程,制定本公司内部基本建设的申请、设计、发包、监理、验收、移交的管理体系。 6.对凡国家规定基建项目须申报的,按规定向政府部门申报。

四.管理任务 工程申报与核准 1.中小维修工程,工程费在万元以下的,经报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后,由各使 用单位自行办理。 2.大中维修工程,工程费在元以上的,经报总经理批准后,由总务部门负责办 理。 3.基建和技改工程,工程费在万元以上的,经公司常务会议或董事会批准后, 成立项目组负责执行。 4.各部门将拟办工程项目,按规定编制项目资料和申请报告,逐级上报,按不同权限审核批准。 5.根据工程费的高低,确定不同的发包方式。 1).中小维修工程,工程费在万元以下的,可采取议价方式。所议价格以下不超过工程预算时可决标。 2).大中维修工程,工程费在万元以上的,可采用比价方式。邀请3家以上建筑施工企业携估价材料参加比价,以最低标者为得标人。 3).基建成和技改工程费在万元以上的,须进行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按国家规定的办法办理。 1.公司或关联企业内有建筑工程队,维修队的,在与社会建筑施工单位竞争中具有同 等优先权利。 2.在选择建筑施工单位后,公司须与之签订建筑施工服务合同,重大合同尚需律师审 阅和主管部门登记鉴证。 3.公司在建筑施工时,派遣工程监督人员或聘请专业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及时敦促施工单位整改或返工。 4.按照施工进度及时划拨工程款项。对施工单位供料的须做好原材料质量监测工作, 由本公司供料的做好原材料质量采购、质量检测验收工作。

维修改造工程管理办法

维修改造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维修改造工程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是指除新建建筑物以外的,包括房屋、道路、绿化、水、电、暖的维修改造等(实验室除外)。 第三条后勤管理处是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维修改造工程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维修改造工程的规划设计、立项申报、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工程结算资料收集、编制、报审及归档等工作。 第四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校内各类公共房屋、基础设施及其他设施进行维修改造。 第二章工程资金支出范围 第五条维修改造工程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公用房屋的维修改造、水电暖等基础设施的改造与扩建、节能设施改造与建设、道路大修与改造、环境绿化改造与建设、学生宿舍维修与改造、各类生活服务设施、体育场馆的维修与改造等经费支出。按财务支出分类主要包括工程款、设备款、设计费等相关费用。 第三章工程项目立项申报 第六条各单位需严格按流程按时间申报相关项目,未申报擅自施工的工程项目不予签署合同。 (一)专项资金维修项目,各单位须在每年10月份前完成申报工作,并填写《本单位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附件1)经党政负责人签字后报送至后勤管理处。后勤管理处组织相关部门及专业技术人员对申报内容进行必要性、可行性、技术性、经济

合理性论证,提出实施方案及概算,在充分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科学编制中央级普通本单位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的立项计划并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批。 (二)本单位零星修缮费支付的维修改造项目,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论证,提出实施方案及概算,预算超出10万元的项目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立项,按照本单位项目申报审批手续执行。 (三)各单位自筹资金支付的维修改造项目,预算10万元以内,由相关单位填写《本单位自筹资金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立项审批表》(附件2),并附工程概预算、施工方案等,报送后勤管理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预算超出10万元的项目,由各单位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立项,按照本单位项目申报审批手续执行。 第四章工程前期管理 第七条招标管理办公室按本单位有关工作流程确定施工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一)概预算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200万元(含200万元)以内的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由后勤管理处准备相关招标资料,报送至招标管理办公室,根据招标相应程序确定施工单位。 (二)概预算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内的维修改造项目,由后勤管理处从协议入围备选施工单位中抽取不少于5家施工单位,由招标管理办公室组织评标,确定施工单位。 (三)概预算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内的维修改造项目,由后勤管理处集体讨论确定施工单位。 (四)临时性紧急工程及校内突发的抢修工程(如水管爆裂、马路塌陷、电缆抢修等),经后勤管理处核实后,可立即安排后勤集团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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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使工程档案管理顺利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的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试运行、移交生产、竣工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材料和其它载体的材料。 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国家、企业的宝贵财富,是勘测、设计、施工和管理人员的劳动结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各级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是各自的义务和岗位职责,各级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项目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2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资料管理 2.2归档文件的质量规定 书写规定 A)书写字迹工整,图样清晰。 B)书写墨水应为碳素墨水,严禁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 C)文件书写格式应用横行排列,文件段落,章节编排,按有关文件编写要求;汉字简化应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 书写材料的大小尺寸应规范,装订边空白间距应为25mm,装订边空白间隙内不能进行书写和留有信息。 3 工程文件收发及管理规定 为加强工程文件收发管理,理顺传递关系,并按工程进度作好工程文件的提供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工程文件接收 各单位提供给工程部的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接收;上级党政主管机关所发的行政及党务方面的文件由办公室统一接收。 工程部其它部门或个人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交档案资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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