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科类

普通类

体育类本科(公办、民办)

(文化/专业)

艺术类本科(公办)

艺术类本科(民办)

本一

本二

提前专科

统考(文化/专业)

统考 (文化/专业)

男生

女生

音乐

美术

音乐

美术

分数线

348

326

321

240/77

240/77

200/220

245/180

190/210

235/170

注:

一、第一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

1.普通类考生必测科目的要求为4C1合格,选测科目等级符合院校的等级要求,总分在311分以上。报考高水平运动员、飞行学员、民族预科班和华侨大学"侨台生"预科班的除外。

2.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为七门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超过3门。其中,体育类:文化225分/专业60分;艺术类:文化150分/专业省统考150分或校考合格(报考31所独立设置艺术本科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1所院校不受此限制)。

二、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1. 31所独立设置艺术本科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1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文化、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各校自行划定。

2. 除31所独立设置艺术本科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1所院校以外的其他院校本科校考专业的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办、民办均为文化165分/专业合格。其中,报考省外院校校考,

取得音乐学(音乐教育)或绘画(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或美术学(美术教育)或艺术设计专业校考合格考生,还须参加上述相应专业的省专业统考,且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1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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