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工工单管理规定

维修工工单管理规定
维修工工单管理规定

维修工工单管理规定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维修工工单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提高故障处理效率、衡量工作绩效、激发了检修人员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特制订维修工工单管理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维修工工单的管理及考核。

本制度适用于维修车间、锅炉车间维修工工单管理。

3 职责

3.1 生产设备技术部为维修工工单管理的主管单位。

3.2 维修车间和锅炉车间负责维修工工单管理制度的执行及维修工时的统计。

4 程序内容

4.1 维修工工单实施流程

4.1.1 检修类工单实施流程

4.1.1.1 设备所属车间发现设备故障并初步诊断后,联系调度室通知维修车间。

4.1.1.2 维修车间接调度指令后,安排技术人员现场查看后,根据现场设备故障情况,填写《维修工单》,由维修车间技术员以上人员审批后实施维修。4.1.1.3 维修作业完成并验收合格,按照《维修工单》填写要求,现场确认、工单结束签字。

4.1.2 非检修类工单实施流程

4.1.2.1 非检修类工作由需用工车间(部室)填写《非检修工作申报单》,审批完成后,送维修车间接收,维修车间根据实际情况下派《非检修类工单》。

4.2 考核细则

4.2.1 维修车间确定检修任务后,对任务确认后下派《维修工单》,尽快安排人员组织检修,15分钟内到达检修现场,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

4.2.2 检修工在接到《维修工单》后,应严格按照内容要求进行检修,如遇工况发生变化,需增减工作量时,必须通知维修班长或技术员到现场确认,此《维修工单》方可有效,作业人员擅自变更工作内容者此《维修工单》无效。

4.2.3 对于转动设备的检修应按检修规程和技术要求进行检修,并写清更换备件的名称、规格、型号,同时附检修数据表。转动设备的检修,应如实写清工作量,以便现场复查、验收。

4.2.4 检修工按《维修工单》要求的检修任务完成后,必须尽快办理验收手续,并让现场监护人员确认工时后签字,办理工单结束手续,于当日或第二天上午12:00前将此任务单交于检修班长保管。

4.2.5 夜间或节假日发生的检修任务单,必须由工艺车间、机修车间值班领导签字,在检修任务完成后无法及时交回的,一律由车间值班领导收齐并记录后,于当日早晨8:30以前交检修班长。

4.2.6 检修班长应将收齐的《维修工单》及时交技术员,每周公布一次工时。

4.2.7 各作业组应将《维修工单》妥善保管,丢失、损坏的《维修工单》一律不补。

4.2.8 《维修工单》所有该填的项目必须填写完整,对于因工艺原因无法验收的《维修工单》,由技术员和检修班长确认并注明原因。

4.2.9 维修车间负责检修方案的编制,生产设备技术部审核,主管厂领导批准。由维修车间组织,生产设备技术部及工艺车间参加进行维修质量验收和工作量的核实。

4.2.10 所有工作内容必须由现场监护人员签字确认,如发现造假,扣相关人员100元。

4.2.11 工作内容不准确一次扣检修班长、技术员、现场监护100元。

4.2.12 个人工时每周公布一次,每月5日前公布上月工时。

4.2.13 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处以50-100元罚款。

5 相关文件记录

非检修工作申报单

维修工单

非维修类工单

6 文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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