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要求规范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要求规范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要求规范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

(施行日期:2009年6月1日)

1 总则

1.0.1 为加强各类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工程质量管理,统一施工及验收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建筑中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的规定。

2 术语

2.0.1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 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room

主要为电子信息系统设备提供运行环境的场所,可以是一幢建筑物或建筑物的一部分,包括主机房、辅助区、支持区和行政管理区等。

2.0.2 隐蔽工程 concealed project

指地面下、吊顶上、活动地板下、墙或装饰材料所遮挡的不可见工程。

2.0.3 电磁屏蔽室 electromagnetic shielding enclosure

专门用于衰减、隔离来自部或外部的电场、磁场能量的建筑空间体。

3 基本规定

3.1施工基本要求

3.1.1 施工单位应按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施工,设计变更应有原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通知。

3.1.2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防火措施及环境保护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1.3 在施工现场不宜进行有水作业,无法避免时应做好防护。作业结束时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

3.1.4 对有空气净化要求的房间,在施工时应采取保证材料、设备及施工现场清洁的措施。

3.1.5 对改建、扩建工程的施工,需改变原建筑结构时,应进行鉴定和安全评价,结果必须得到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设计资质单位的确认。

3.1.6 在室堆放的施工材料、设备及物品不得超过楼板的荷载。

3.1.7 室隐蔽工程应在装饰工程施工前进行。隐蔽工程应在检验合格后进行封闭施工,并应有现场施工记录或相应数据。

3.1.8 在施工过程中或工程竣工后,应做好设备、材料及装置的保护,不得污染和损坏。

3.2 材料、设备基本要求

3.2.1 工程所用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进场应检验,并应做记录。特殊材料必须有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认证书。

3.2.2 工程所要安装的设备和装置均应开箱检验,应检查设备和装

置的外观、名称、品牌、型号和数量,附件、备件及技术档案应齐全,并应做检查记录。建设单位代表应参与检查。

3.2.3 工程所用材料、设备和装置的装运方式及储存环境应符合产

品说明书的规定。在现场对其应分类存放、进行标识,并应做记录。

3.3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验收基本要求

3.3.1 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本规进行随工检验和交接验收,并应

做记录。

3.3.2 交接检验应由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共同进行,并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3.3.3 交接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下列文件:

1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2 竣工图、设计变更通知或相关文件;

3 设备和主要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说明书等技术文件;

4 设备、主要材料的检验记录;

5 工程验收记录。

3.3.4 项目经理应填写交接记录,施工单位代表、建设单位代表、

监理工程师等相关人员应确认签字。

4 供配电系统

4.1 一般规定

4.1.1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供配电系统的施工及验收应包括电气装置、配线及敷设、照明装置的安装及验收。

4.1.2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供配电系统的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规外,

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 50303的有关规定。

4.1.3 用于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供配电系统的电气设备和材料,必须

符合国家有关电气产品安全的规定及设计要求。

4.2 电气装置

4.2.1 电气装置的安装应牢固可靠、标志明确、外清洁。安装垂直

度偏差宜小于1.5‰;同类电气设备的安装高度,在设计无规定时应一致。

4.2.2 电气接线盒应无残留物,盖板应整齐、严密,暗装时盖板应

紧贴安装工作面。

4.2.3 开关、插座应按设计位置安装,接线应正确、牢固。不间断

电源插座应与其他电源插座有明显的形状或颜色区别。

4.2.4 隐蔽空间安装电气装置时应留有维修路径和空间。

4.2.5 特种电源配电装置应有永久的、便于观察的标志,并应注明

频率、电压等相关参数。

4.2.6 落地安装的电源箱、柜应有基座。安装前,应按接线图检查

部接线。基座及电源箱、柜安装应牢固,箱、柜部不应受额外应力。接入电源箱、柜电缆的弯曲半径宜大于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宜符合表4.2.6的要求。

表4.2.6 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注:D为电缆外径。

4.2.7 不间断电源及其附属设备安装前应依据随机提供的数据,检查电压、电流及输入输出特性等参数,并应在符合设计要求后进行安装。安装及接线应正确、牢固。

4.2.8 蓄电池组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及产品技术文件要求。蓄电池组重量超过楼板载荷时,在安装前应按设计采取加固措施。对于含有腐蚀性物质的蓄电池,安装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4.2.9 柴油发电机的基座应牢靠固定在建筑物地面上。安装柴油发电机时,应采取抗振、减噪和排烟措施。柴油发电机应进行连续l2h负荷试运行,无故障后可交付使用。

4.2.10 电气装置与各系统的联锁应符合设计要求,联锁动作应正确。

4.2.11 电气装置之间应连接正确,应在检查接线连接正确无误后进行通电试验。

4.3 配线及敷设

4.3.1 线缆端头与电源箱、柜的接线端子应搪锡或镀银。线缆端头与电源箱、柜的连接应牢固、可靠,接触面搭接长度不应小于搭接面的宽度。

4.3.2 电缆敷设前应进行绝缘测试,并应在合格后敷设。机房电缆、电线的敷设,应排列整齐、捆扎牢固、标志清晰,端接处长度应留有适

当富裕量,不得有扭绞、压扁和保护层断裂等现象。在转弯处,敷设电缆的弯曲半径应符合本规表4.2.6的规定。电缆接人配电箱、配电柜时,应捆扎固定,不应对配电箱产生额外应力。

4.3.3 隔断墙穿线管与墙面板应有间隙,间隙不宜小于lOmm。安装在隔断墙上的设备或装置应整齐固定在附加龙骨上,墙板不得受力。

4.3.4 电源相线、保护地线、零线的颜色应按设计要求编号,颜色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护接地线(PE线)应为黄绿相间色;

2 中性线(N线)应为淡蓝色;

3 A相线应用黄色,B相线应用绿色,C相线应用红色。

4.3.5 正常均衡负载情况下保护接地线(PE线)与中性线(N线)之间的电压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4.3.6 电缆桥架、线槽和保护管的敷设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 50303的有关规定。在活动地板下敷设时,电缆桥架或线槽底部不宜紧贴地面。

4.4 照明装置

4.4.1 吸顶灯具底座应紧贴吊顶或顶板,安装应牢固。

4.4.2 嵌入安装灯具应固定在吊顶板预留洞(孔)专设的框架上。灯具宜单独吊装,灯具边框外缘应紧贴吊顶板。

4.4.3 灯具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成排安装时应整齐、美观。

4.4.4 专用灯具的安装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 50303的有关规定执行。

移动基站验收规范

h t t p ://w w w. m s c b s c .c o m h t t p ://w w w. m s c b s c .c o m /b b s / 本文档来源于移动通信论坛(mscbsc),原文地址:https://www.360docs.net/doc/302268188.html,/bbs/viewthread-75947-1-1.html 中国移动广东公司基站验收规范(V2[1].5) --------------- 发贴者:zhixia2007 发表时间:2008-07-17 17:46:47 [attach]50541[/attach] 编制: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 版本 描述 2005年1月18日 V2.3 添加EDGE测试项 2006年2月28日 V2.4 添加-48V RBS2202机架顶接线图、修订接地规范 2007年12月28日 V2.5 增加华为主设备、修订电源电池安装和接地、版面修整 目录 I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基站机房 2 机房高度面积 2

h t t p ://w w w. m s c b s c .c o m h t t p ://w w w. m s c b s c .c o m /b b s / 机房荷载 2 机房改造要求 2 机房照明 3 机房环境 3 机房防火 3 机房防水 3 机房密封 4 机房温湿度 4 机房空调 4 第三章 无线设备 5室内无线设备安装 5走线通道 5 无线机架的安装 5

h t t p ://w w w. m s c b s c .c o m h t t p ://w w w. m s c b s c .c o m /b b s / 机架间的电缆 6 机柜内部电缆 8 机架内设备单元的安装 8 标签 8 配线架(DF 架) 的安装 8 PCM线安装 9 室内接地 9 3.2.1. 联合接地 9 3.2.2. 室内接地汇集线 10 3.2.3. 入机房的接地引入线 10 3.2. 4. 设备的母地线 11 3.2.5. 馈线的母地线 11 3.2.6. 设备接地 11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GB50174-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61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74-2008, 自2009 年 6 月 1 日其实施。其中,第6.3.2、6.3.3、8.3.4、13.2.1、13.3.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93 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Room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174 – 2008 2008–11–12 发布·2009–6–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疫总局 联合发布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124 号)的要求,由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93 进行修订的基础上完成的。本规范共分13 章和一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机房分级与性能要求、机房位置与设备布置、环境要求、建筑与结构、空气调节、电气、电磁屏蔽、机房布线、机房监控与安全防范、给水排水、消防。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有:1. 根据各行业对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要求和规模差别较大的现状,本规范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分为A 、B 、C 三级,以满足不同的设计要求。2. 比原规范增加了术语、机房分级与性能要求、电磁屏蔽、机房布线、机房监控与安全防范等章节。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至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管理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 号;邮政编码:100840 ;传真:010-6821 7842 ;E-mail:ceedi@https://www.360docs.net/doc/302268188.html, ),供以后修订时参考。

医院数据信息中心机房项目概述

医院数据信息中心机房项目概述 1.1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XX医院数据中心机房建设项目 工程概况:XX医院数据中心计算机机房建设工程位于XX医院医技门诊综合大楼四楼,面积约为82平方米。 该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机房装修、机房供、配电系统(包括机房内的主设备用电、辅助设备用电)、防雷接地、UPS系统、机房新风系统、机房空调系统、机房综合布线、环境监控(漏水检测系统、温湿度探测、烟雾探测、配电柜、空调、UPS)、机房消防报警及灭火系统、机柜及KVM系统等几部分。 机房需约50KW的用电量,采用三相五线制电源输入,双回路向机房内所有用电设施提供供电。电源方面要求提供2级防雷接地系统,2小时延时30KVA冗余UPS系统为设备供电,UPS供电电缆能够满足50KW的用电负荷。 1.2 设计理念 1.1.1 设计原则 计算机机房系统的环境必须满足计算机等各种微机电子设 备对温度、湿度、洁净度、噪音干扰、安全保安、防漏、电源质量、振动、防雷和接地等的要求。 机房工程通过提供规模化方式,提供一站式的"交钥匙"工

程。建成一个安全可靠、舒适实用、节能高效和具有可扩充性的计算机机房系统。机房面积约82平米,建设须遵循以下原则: ?安全性:机房的设计与建设必须确保机房的安全可靠,充分考虑防火、防水、防盗、保密、接地、防雷、防干扰、降噪及地面承重等安全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 ?可靠性:采用优良的材料和性能优越可靠的设备,配套规范的施工工艺技术,确保机房各个环节都安全可靠。 ?实用性和先进性采用先进成熟的技术和设备,尽可能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和材料,以适应高速的数据处理与业务需要。 ?扩展性:仅能支持现有的系统,还能在空间布局、系统容量等方面有充分的扩展余地,便于系统适应未来发展的需要。 ?标准性及开放性:严格按国家关于计算机机房的有关标准设计。 ?整体性:机房工程是一个整体,应考虑各系统的色调、布局、格调及效果的一致性和整体性。 ?经济性以较高的性能价格比构建机房,使资金的产出投入比达到最大值。能以较低的成本、较少的人员投入来维持系统运转,提供高效能与高效益。尽可能保留并延长已有系统的投资,充分利用以往的投入。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62(2008)-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62(2008)- 1,多项选择 1,测试仪器应为微型电压表,当测量范围为0 ~ 1 kpa时,精度应为(c)a3 b 4 c 5 d 6 2,机房地面应倾斜至地漏,且坡度不得小于(b);地漏的顶面应比地面低5毫米。A2‰ B3‰ C4‰ D5‰ 3,机房专用灯不包括:(D) A应急灯b疏散标志灯c消防指示灯D普通灯 4。在水平、垂直桥架和垂直线槽内敷设电缆时,绑扎间距不应大于(B )m,间距应均匀,松紧适度A1 B1.5 C2 D2.5 5,(a)性能指标是电磁屏蔽室最关键的性能指标。使用不同的检测仪器和方法,检测结果会有很大的不同。因此,为了保证其测试的正确性和公平性,必须由国家认可的权威机构进行测试。 A屏蔽b防屏蔽c防磁扰d防磁扰 6、电气装置安装应牢固可靠,标志清晰,内外清洁安装垂直度偏差应小于(A);设计无规定时,类似电气设备的安装高度应一致。1.5‰B2

C2.5‰D3 7,测点布置,主要操作人员位置距地面距离为(c)m1 ~ 1.5 b1.1 ~ 1.5 c1.2 ~ 1.5 d1.3 ~ 1.5 8,隔墙穿线管与墙板有间隙,间隙不小于(c) mmA8 B9 C10 D11 9,下列哪个矩形风管不能加固:(d)无保温层的 a长度大于630mm;有保温层的边缘大于80Omm;C风管的单表面积大于1.2m 2;d .风管的单表面积不应小于1.2m2 10,金属法兰焊缝应严密,熔合良好,无虚焊法兰平面度的允许偏差为(A)毫米,孔间距应一致,并应具有互换性。a+2 b+3 c+4 d+5 11、风管与法兰的铆接应牢固,不得剥离或遗漏管道翻边应平直并靠近法兰,其宽度应一致,且不应小于(C)毫米法兰四角的底切不得开裂或有孔。A4 B5 C6 D7 12,水平排水管应具有(d)的坡度,并应倾斜至排放方向A3‰~ 5‰B3‰~ 5.5‰c 3.5‰~ 5.5‰ d 3.5‰~ 5‰ 13管径不超过100mm的镀锌管应采用螺纹连接,螺纹外露部分应进行防腐处理。直径为1毫米的镀锌管应焊接或法兰连接。a大于b小于c不大于d不小于 14,活动地板铺设前,应根据设计标高和地板平面布置图准确放线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完整版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 规范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1] 目录 4 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位置选择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组成 设备布置 5 环境要求 温、湿度及空气含尘浓度 噪声、电磁千扰、振动及静电 6 建筑与结构 一般规定 人流及出入口 防火和疏散 室内装修 7 空气调节 一般规定 热负荷计算 气流组织

设备选择 8 电气技术 供配电 照明 静电防护 接地 9 电磁屏蔽 一般规定 结构形式 滤波器 截止波导通风窗 10 网络布线 一般规定 网络布线设计 11 机房监控与安全防范一般规定 环境监控系统 设备监控系统 安全防范系统 12 给水排水 一般规定

13 消防 一般规定 消防设施 安全措施 附录1 各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技术要求 1总则 为了在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工程设计中,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技术经济政策,确保电子信息系统设备安全、稳定、可靠地运行,保障机房内的工作人员身心健康,特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工程设计。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设计应遵循近期建设规模与远期发展规划协调一致的原则,以确保未来电子信息业务发展的需要。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2术语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room 为电子信息设备提供运行环境的场所,可以是一幢建筑物或者建筑物的一部分,包括主机房、支持区和辅助房间等功能区。 主机房computer room 用于电子信息处理、存储、交换和传输设备的安装、运行和维护的建筑空间。包括服务器机房、网络机房、网络接入间、存储机房、测试区、监控中心、备件库、打印室等。 支持区support area

广东电网公司通信机房验收规范

广东电网公司通信机房验收规范 广东电网公司统一编码: S.00.00.05/Q104-0020-0907-5679 2009-07-22印发封面2009-07-22实施

本制度信息 制度名称广东电网公司通信机房验收规范 制度编号S.00.00.05/Q104-0020-0907-5679 对应文号 版次变更概要修编时间状态 0907版 2009-7-22 在用角色人员 编写利韶聪、李伟清、叶萌、区祥权、梁玉泉、杨德强、曾庆栗、陈壮奕、黄国柱、普丽萍、李伟坚 初审 会签 、张凯穗 审核 批准 2009-07-22印发制度信息2009-07-22实施

S.00.00.05/Q104-0020-0907-5679 广东电网公司通信机房验收规范 目 录 前言 (2) 1 适用范围 (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 术语和定义 (3) 4 验收要求 (3) 4.1 机房组成与面积 (3) 4.2 机房土建检测 (4) 4.3 机房装修检测 (4) 4.4 机房环境检测 (5) 4.5 机房电气检测 (5) 4.6 机房安全检测 (7) 4.7 验收资料文档要求 (7) 附录A 工程施工安装验收记录表(规范性附录) (8) 附录B 综合测试验收记录表(规范性附录) (9) 附录C工程验收结论表(规范性附录) (10)

S.00.00.05/Q104-0020-0907-5679 广东电网公司通信机房验收规范 前言 为规范通信机房技术指标测试标准和验收行为,指导广东电网公司系统各单位通信机房建设、改造、设计、验收及运行工作,依据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标准、规程和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本验收规范由广东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 本验收规范由广东电网公司调度通信中心归口并解释。 本验收规范起草单位:广东电网公司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广东电网公司通信设备运维中心、肇庆供电局、中山供电局、汕尾供电局、揭阳供电局。

军事电子信息系统综合集成探析

军事电子信息系统综合集成探析 作者:杨兰, 周继文, 叶酉荪 作者单位:武汉解放公园路45号通信指挥学院六系二十二队 430010 相似文献(4条) 1.会议论文李轩.蔡艳军军事电子信息系统集成研究2008 针对目前军事电子信息系统难以实现信息共享,不能适应目前现代战争的需要。提出了军事电子信息系统集成技术体系结构,设想采取三个阶段对电子信息系统进行集成建设。 2.期刊论文王志强.孙小军.WANG Zhiqiang.SUN Xiaojun Web Service技术在军事电子信息系统集成中的应用-长 春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9,32(1) Web Service技术是商业领域实现面向服务的体系结构的一组标准,能够在不同平台、不同操作系统之间实现互操作.在分析了面向服务的体系结构和WebService关键技术的基础上,提出了利用Web Service技术集成军事电子信息系统的架构、框架和典型的应用流程,有效地解决了军事电子信息系统集成中接口、标准不同等问题. 3.期刊论文黄光奇.HUANG Guang-qi基于信息服务体系的军事电子信息系统集成机制研究-中国电子科学研究院 学报2008,3(3) 针对军事电子信息系统集成问题,采用面向服务的设计思想和指导原则,提出了信息服务体系的概念,分析了信息服务体系的特征、内涵与组成结构 ,建立了基于信息服务体系的军事电子信息系统集成机制,为军事电子信息系统的综合集成提供了新的实现途径. 4.学位论文常涛基于Agent的系统集成框架的研究和设计2008 现代军事指挥控制系统是由众多子系统构成的复杂而又庞大的系统,要使其有效地运转,正确而又充分地发挥各子系统的潜力和威力,就必须以信息技术为纽带,通过系统集成技术实现军事电子信息系统的一体化。目前,军事电子信息系统集成面临的问题有:各个部门的信息系统之间还没有实现有效的数据共享和服务共享,各个子系统之间缺乏统一的规范。 目前,传统的分布式系统集成技术主要以构件化模型为基础,大多以Client/Server为集成模式,把系统简单的划分为客户和服务器两部分,缺乏多角色,多用户,多层次的灵活的交互,集成系统缺乏必要的灵活性和柔性。 Agent技术,即智能代理技术是人工智能领域最新的研究成果,Agent本身具有主动性,自治性,社会性和智能性等特性。本文试图在传统的信息系统集成技术的基础上,把Agent技术和系统集成技术相结合,充分发挥Agent的技术优势,以提高集成系统的动态性和灵活性。 本文首先对Agent技术做了详细的分析和研究,分别对Agent的特性:主动性,自治性,社会性和智能性的概念,基本原理,一般实现技术都做了一定的研究,总结Agent的技术优势。同时,对现有的信息系统集成技术做了一定的讨论,特别是对信息系统集成的一些关键的技术:集成系统体系结构 ,构件模型以及构件之间组装协议和规约都做了充分的研究,同时总结了遗产系统的集成的一般方法。 通过对Agent技术的讨论和对信息系统集成技术的研究,本文研究并设计了一个基于Agent的系统集成框架。该系统集成框架采用软总线型体系结构,把被集成单元封装成具有独立功能模块Agent,使功能模块具有Agent的自治性和主动性。在本系统集成框架里,通过引入能力注册中心(CRC)模块来为整个系统提供目录服务,实现了服务的透明调用和能力的自动匹配,通过任务Agent和功能Agent的分层服务实现客户的业务需求,使集成系统具有一定的动态性和灵活性。 本文链接:https://www.360docs.net/doc/302268188.html,/Conference_6284313.aspx 授权使用:北京科技大学(bjkjdx),授权号:56538c97-a699-4e65-b542-9dcf00c2214b 下载时间:2010年8月11日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项目冷却水系统设计

在现代科学技术高度发展的社会里,计算机越来越广泛地应用于各个领域。计算机系统只有可靠的运行,才能发挥其效益,而计算机的可靠运行,需要一个比较严格的物理环境。如供电、配电、温度、湿度、洁净度等,这样就需要有一个现代化的机房系统满足计算机对环境的要求。各种类型的互联网数据中心(IDC ,Internet Data Center ),企业数据中心,灾备中心(或称灾备恢复中心,BRC,business recovery center )等都属于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数据中心),在国民经济及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越来越发挥其重大作用。在电子信息系统机房项目中,温度要求恒定,常年需要使用制冷设备,冷却水系统设计和冷却塔设计有一定特点。 1.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数据中心)项目制冷特点及节能需求 1.1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项目发热及制冷特点。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项目的发热主要来源于机房内的服务器、网络设备等IT 设备在运行过程中散发的热量,以及变电所、配电室、UPS 电池室等电气设备运行过程中散发的 热量。这些设备发热的特点是设备集中,发热量大,连续运行,并且一年四季发热量基本保持恒定。要保持机房内和电气房间内的空气温度在一定的范围内,这就需要大量的冷风将热量带走。数据中心一般采用机房专用空调,这是考虑到IT 设备的特点,在相同制冷量的基础上,风量远大于舒适性空调,能够迅速、有效地带走IT 设备散发的热量。由于IT 设备和电气设备一年四季发热量基本保持恒定,使得数据中心项目对制冷量的需求一年四季也基本保持恒定,制冷系统需要常年稳定运行。 1.2 机房冷通道、热通道的设置与节能。 由于整个制冷系统需要常年运行,如何节能显得尤为重要。在工艺设备布置上,当机柜内的设备为前进风/ 后出风方式冷却时,机柜采用面对面、背对背的布置方式。机柜面对面布置形成冷风通道,背对背布置形成热风通道,配合合理布置送回风口取得合理气流组织,提高空调设备的使用效率,能够降低空调设备的功耗。 冷通道内温度可以设置为18?27 C,相应热通道温度可以设置为29?38 C,此运行工 况完全能够保证机柜正常运行,且提高了回风温度后,可以提高末端空调水-空气侧换热效率。冷、热通道的分隔,使得制冷系统可以采用中温冷冻水供冷,这样便提高冷冻机效率,整个制冷系统实现节能运行。中温冷冻水常采用供水温度12 C ~13 C,回 水温度17 C ~18 C,根据具体项目不同技术参数要求。合理选择中温冷冻水供回水温度,与冷冻机相匹配,可以节能。一般是采用温差为6C的大温差供回水,这样可以 减小循环水量,缩小管道直径。 2. 冷却水系统设计 2.1 冷却塔自由冷却的使用与节能由于数据中心项目的机房可以采用中温冷冻水,这就使得利用冷却塔冬季自由冷却以及过渡季节部分自由冷却有一定的可实施性及方便性。当采用闭式冷却塔时,冬季

电子机房防雷验收标准

防雷与接地系统 5.1 一般规定 5.1.1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应进行防雷与接地装置和接地线的安装及验收。 5.1.2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防雷与接地系统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的有关规定。 5.2 防雷与接地装置 5.2.1 浪涌保护器安装应牢固,接线应可靠。安装多个浪涌保护器时,安装位置、顺序应符合设计和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5.2.2 正常状态下外露的不带电的金属物必须与建筑物等电位网连接。 5.2.3 接地装置焊接应牢固,并应采取防腐措施。接地体埋设位置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引下线应固定。 5.2.4 接地电阻值无法满足设计要求时,应采取物理或化学降阻措施。 5.2.5 等电位联接金属带可采用焊接、熔接或压接。金属带表面应无毛刺、明显伤痕,安装应平整、连接牢固,焊接处应进行防腐处理。 5.3 接地线 5.3.1 接地线不得有机械损伤;穿越墙壁、楼板时应加装保护套管;在有化学腐蚀的位置应采取防腐措施;在跨越建筑物伸缩缝、沉降缝处,应弯成弧状,弧长宜为缝宽的1.5倍。 5.3.2 接地端子应做明显标记,接地线应沿长度方向用油漆刷成黄绿相间的条纹进行标记。 5.3.3 接地线的敷设应平直、整齐。转弯时,弯曲半径应符合本规范表4.2.6的规定。接地线的连接宜采用焊接,焊接应牢固、无虚焊,并应进行防腐处理。5.4 施工验收 5.4.1 验收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检查接地装置的结构、材质、连接方法、安装位置、埋设间距、深度及安装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对接地装置的外露接点应进行外观检查,已封闭的应检查施工记录; 3 验证浪涌保护器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浪涌保护器安装位置、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或产品安装说明书的要求; 4 检查接地线的规格、敷设方法及其与等电位金属带的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5 检查等电位联接金属带的规格、敷设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6 检查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5.4.2 本规范第5.4.1条的验收检测项目合格后,可进行施工交接验收,并应按附录B填写《防雷与接地装置验收记录表》。 5.4.3 施工交接验收时,施工单位提供的文件应符合本规范第3.3.3条的规定。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21 附录1 各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技术要求 项目 技术要求 备注 A 级 B 级 C 级 机房位置选择 距离停车场的距离 不宜小于20米 不宜小于10米 —— —— 距离铁路或高速公路的距离 不宜小于800米 不宜小于100米 —— 不包括各场所自身使用的机房 距离飞机场 不宜小于8000米 不宜小于1600米 —— 不包括各场所自身使用的机房 距离化学工厂中的危险区域、垃圾填埋场 不应小于400米 —— 不包括化学工厂自身使用的机房 距离军火库 不应小于1600米 不宜小于1600米 不包括军火库自身使用的机房 距离核电站的危险区域 不应小于1600米 不宜小于1600米 不包括核电站自身使用的机房 有可能发生洪水的地区 不应设置机房 不宜设置机房 —— 地震断层附近或有滑坡危险区域 不应设置机房 不宜设置机房 —— 高犯罪率的地区 不应设置机房 不宜设置机房 —— —— 环境要求 主机房温度(开机时) 23℃±1℃ 18~28℃ 不得结露 主机房相对湿度(开机时) 40%~55% 35~75% 主机房温度(停机时) 5℃~35℃ 主机房相对湿度(停机时) 40%~ 70% 20%~ 80% 主机房与辅助区温度变化率(开、停机时) <5℃/h <10℃/h 辅助区温度、相对湿度(开机时) 18~28℃、35%~75% 辅助区温度、相对湿度(停机时) 5~35℃、20%~80% 不间断电源系统电池室温度 15~25℃ 建筑与结构 抗震设防分类 不应低于乙类 不应低于丙类 不宜低于丙类 —— 主机房活荷载标准值(kN/m 2 ) 8~10 组合值系数、频遇值系数、准永久值系数 根据机柜的摆放密度确定荷载值

机房建设要求

机房建设要求 一、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位置选择 1.电力供给稳定可靠,交通通信便捷,自然环境清洁; 2.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3.远离水灾火灾隐患区域,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4.对于多层或高层建筑物内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在确定主机房的位置时,应对设备运输、管线敷设、雷电感应和结构荷载等问题进行综合考虑和经济比较;采用机房专用空调的主机房,必须具备安装室外机的建筑条件。 5.电子信息系统主机房建设面积(尚未确定设备规格的情况下)的计算公式:A=KN。 K——单台设备占用面积,可取3.5-5.5(㎡/台); N——计算机主机房内所有设备的总台数。 6.电子信息系统辅助区面积宜为主机房1倍。 二、电子信息系统办公区面积计算 1.短期或临时用户工作室的面积可按3.5~4m2/人计算; 2.长期工作人员的办公面积可按5~7 m2/人计算。三、环境要求 1.温度、相对湿度及空气含尘浓度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A级标准 2.噪声、电磁干扰、振动及静电 (1)有人值守的主机房和辅助区,在电子信息设备停机时,在主操作员位置测量的噪声值应小于65dB(A)。 (2)当无线电干扰频率为0.15~1000MHz时,主机房和辅助区内的无线电干扰场强不应大于126dB。 (3)主机房和辅助区内磁场干扰环境场强不应大于800A/m。 (4)在电子信息设备停机条件下,主机房地板表面垂直及水平向的振动加速度不应大于500mm/s2。 (5)主机房和辅助区内绝缘体的静电电位不应大于

1kV70%。 四、建筑要求 1.一般规定 (1)建筑平面和空间布局应具有灵活性,并应满足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工艺要求。 (2)变形缝不应穿过主机房。 (3)主机房和辅助区不应布置在用水区域的垂直下方,不应与振动和电磁干扰源为邻。围护结构的材料选型应满足保温、隔热、防火、防潮、少产尘等要求。 (4)电子信息系统机房须设有技术夹层和技术夹道,建筑设计应满足各种设备和管线的安装和维护要求。当管线需穿越楼层时,必须设置技术竖井。 2.防火与疏散 (1)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当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位于其他建筑物内时,在主机房与其他部位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3)面积大于100m2的主机房,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且应分散布置。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应自动关闭,并应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均能从机房内开启。走廊、楼梯间应畅通,并应有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 (4)主机房的顶棚、壁板(包括夹芯材料)和隔断应为不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要求规范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 (施行日期:2009年6月1日) 1 总则 1.0.1 为加强各类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工程质量管理,统一施工及验收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建筑中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的规定。 2 术语 2.0.1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 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room 主要为电子信息系统设备提供运行环境的场所,可以是一幢建筑物或建筑物的一部分,包括主机房、辅助区、支持区和行政管理区等。 2.0.2 隐蔽工程 concealed project 指地面下、吊顶上、活动地板下、墙或装饰材料所遮挡的不可见工程。 2.0.3 电磁屏蔽室 electromagnetic shielding enclosure 专门用于衰减、隔离来自部或外部的电场、磁场能量的建筑空间体。 3 基本规定

3.1施工基本要求 3.1.1 施工单位应按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施工,设计变更应有原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通知。 3.1.2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防火措施及环境保护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1.3 在施工现场不宜进行有水作业,无法避免时应做好防护。作业结束时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 3.1.4 对有空气净化要求的房间,在施工时应采取保证材料、设备及施工现场清洁的措施。 3.1.5 对改建、扩建工程的施工,需改变原建筑结构时,应进行鉴定和安全评价,结果必须得到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设计资质单位的确认。 3.1.6 在室堆放的施工材料、设备及物品不得超过楼板的荷载。 3.1.7 室隐蔽工程应在装饰工程施工前进行。隐蔽工程应在检验合格后进行封闭施工,并应有现场施工记录或相应数据。 3.1.8 在施工过程中或工程竣工后,应做好设备、材料及装置的保护,不得污染和损坏。 3.2 材料、设备基本要求 3.2.1 工程所用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进场应检验,并应做记录。特殊材料必须有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认证书。 3.2.2 工程所要安装的设备和装置均应开箱检验,应检查设备和装

通信机房空调安装验收标准

精密空调安装规范要求 一、机组搬运就位 1、应采用整机搬运的方式来进行。如现场的通道条件较差,需把空调机组拆开搬运时,应先把控制连线做上标记,然后小心把机组拆开搬运。 2、应在机组就位后把包装物料拆除。 3、当搬运机组时,必须采用柔软物对机组提供适当的保护,以免机组搬运时因碰撞而受损坏。 4、搬运中遇到楼房门道过低,需把空调机组放倒时,可以将机组轻微侧卧(≤5°)进行搬运。 二、室内机组的安装 1、室内机组位置 1)避免把机组安装在受阳光直接照射的地方。 2)机组的正面、两侧以及后面应保0、7米距离的维修空间,房间有多余的空间,最好留l米的距离。 3)避免安装于狭窄的地方—气流组织、回风短路、短周期循环。 2、室内机组底座 1)底座采用50×50×5mm的角钢按机组的实际尺寸制造。 2)底座平面必须光滑平整,涂防锈漆,水平安放于平整的地面,用膨胀螺栓固定于地面。 3)空调机组底座用水平尺找平,垂直偏差、水平偏差≤1mm。 4)机组与底座间需放置8mm橡胶防震垫,用胶水固定,减少机组于运行时产生震动及声响。 3、输入电缆 1)空调机组的输入电缆采用三相五线制,电缆应该选用3+2(N、PE)型,另加独立接地线连接于机组的外壳。火线与零线线径按空调最大输入电流的1、2倍选择,接地线必须≥6MM2。走线应整齐美观,绑扎固定好。 2)空调机组总电源开关采用塑壳断路器。开关容量应为空调内部电源输入开关容量的1、0~1、5倍。 3)室内机组与室外冷凝器的电源线应采用3×2、5 MM2多芯软电缆。 4)控制线路与动力电源线分开铺设,不得共用同一条护套管。 5)电气安装符合国家电气安装规范。 三、室外冷凝器的安装 1、室外冷凝器可按现场需要以采用卧式或立式安装,此两种安装方式,机组的热气管必须在上面,液管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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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2008 GB50174-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Room 目次 1总则(1) 2术语(2) 3机房分级与性能要求(6) 3.1机房分级(6) 3.2性能要求(6) 4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7) 4.1机房位置选择(7) 4.2机房组成(7) 4.3设备布置(8) 5环境要求(9) 5.1温度、相对湿度及空气含尘浓度(9) 5.2噪声、电磁干扰、振动及静电(9) 6建筑与结构(1 o) 6.1一般规定(1 o) 6.2人流、物流及出入口(1 0) 6.3防火和疏散(1 1) 6.4室内装修(1 1) 7空气调节(1 3)

7.2负荷计算(1 3) 7.3气流组织(1 4) 7.4系统设计(1 4) 7.5设备选择(1 6) 8电气(1 7) 8.1供配电(1 7) 8.2照明(1 8) 8.3静电防护(2 0) 8.4防雷与接地(2 0) 9电磁屏蔽(2 2) 9.1一般规定(2 2) 9.2结构型式(2 2) 9.3屏蔽件(2 3) 10机房布线(2 4) 11机房监控与安全防范(2 6) 11.1一般规定(2 6) 11.2环境和设备监控系统(2 6) 11.3安全防范系统(2 7) 12给水排水(2 8) 12.1一般规定(2 8) 12.2管道敷设(2 8) 13消防(2 9)

13.2消防设施(2 9) 13.3安全措施(3 0) 附录A各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技术要求(31) 本规范用词说明(3 8) 附:条文说明(3 9) 1 总则 1.0.1 为规范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确保电子信息系统设备安全、稳定、可靠地运行,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中、节能环保,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物中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 1.0.3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设计应遵循近期建设规模与远期发展规划协调一致的原则。 1.0.4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0.1 电子信息系统 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由计算机、通信设备、处理设备、控制设备及其相关的配套设施构成,按照一定的应用目的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2.0.2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room 主要为电子信息设备提供运行环境的场所,可以是一幢建筑物或者建筑物的一部分,包括主机房、辅助区、支持区和行政管理区等。 2.0.3 主机房computer room 主要用于电子信息处理、存储、交换和传输设备的安装和运行的建筑空间。包括服务器机房、网络机房、存储机房等功能区域。 2.0.4 辅助区auxiliary room 用于电子信息设备和软件的安装、调试、维护、运行监控和管理的场所,包括进线间、测试机房、监控中心、备件库、打印室、维修室等区域。 2.0.5 支持区support area 支持并保障完成信息处理过程和必要的技术作业的场所,包括变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UPS 室、电池室、空调机房、动力站房、消防设施用房、消防和安防控制室等。 2.0.6 行政管理区 administrative area 用于日常行政管理及客户对托管设备进行管理的场所,包括工作人员办公室、门厅、值班室、盥洗室、更衣间和用户工作室等。 2.0.7 场地设施 infrastructure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为电子信息系统提供运行保障的设施。

机房建设标准要求

机房建设标准要求 一、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位置选择 1.电力供给稳定可靠,交通通信便捷,自然环境清洁; 2.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3.远离水灾火灾隐患区域,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避开强电磁场干扰。4.对于多层或高层建筑物内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在确定主机房的位置时,应对设备运输、管线敷设、雷电感应和结构荷载等问题进行综合考虑和经济比较;采用机房专用空调的主机房,必须具备安装室外机的建筑条件。 5.电子信息系统主机房建设面积(尚未确定设备规格的情况下)的计算公式:A=KN。 K——单台设备占用面积,可取3.5-5.5(㎡/台); N——计算机主机房内所有设备的总台数。 6.电子信息系统辅助区面积宜为主机房1倍。 二、电子信息系统办公区面积计算 1.短期或临时用户工作室的面积可按3.5~4m2/人计算;

2.长期工作人员的办公面积可按5~7 m2/人计算。 三、环境要求 1.温度、相对湿度及空气含尘浓度 2.噪声、电磁干扰、振动及静电 (1)有人值守的主机房和辅助区,在电子信息设备停机时,在主操作员位置测量的噪声值应小于65dB(A)。 (2)当无线电干扰频率为0.15~1000MHz时,主机房和辅助区内的无线电干扰场强不应大于126dB。 (3)主机房和辅助区内磁场干扰环境场强不应大于800A/m。 (4)在电子信息设备停机条件下,主机房地板表面垂直及水平向的振动加速度不应大于500mm/s2。 (5)主机房和辅助区内绝缘体的静电电位不应大于1kV70%。

四、建筑要求 1.一般规定 (1)建筑平面和空间布局应具有灵活性,并应满足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工艺要求。 (2)变形缝不应穿过主机房。 (3)主机房和辅助区不应布置在用水区域的垂直下方,不应与振动和电磁干扰源为邻。围护结构的材料选型应满足保温、隔热、防火、防潮、少产尘等要求。(4)电子信息系统机房须设有技术夹层和技术夹道,建筑设计应满足各种设备和管线的安装和维护要求。当管线需穿越楼层时,必须设置技术竖井。 2.防火与疏散 (1)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通信铁塔、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试行)【陕西、甘肃项目部】

目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前言. (1) 1.总则 (2) 2.铁塔成品/半成品检查 (4) 2.1 塔体构件的检查 (4) 2.2 其他 (8) 3.铁塔建设 (8) 3.1 基础工程 (8) 3.1.1 一般规定 (8) 3.1.2土方工程 (9) 3.1.3 模板工程 (9) 3.1.4 钢筋工程 (10) 3.1.5 混凝土工程 (11) 3.1.6 灌注桩基础 (12) 3.1.7 预埋件安装 (14) 3.1.8 塔脚包封 (14) 3.2 铁塔安装 (15) 3.2.1 一般规定 (15) 3.2.2 基础及支撑面 (15) 3.2.3 安装和校正 (17) 3.2.4 单管塔安装 (19) 3.2.5 角钢塔及钢管塔安装 (20) 1

3.2.7 走线架、过桥和爬梯馈线支架的安装 (21) 3.2.8 避雷针、支架、避雷带安装 (22) 3.2.9 防雷接地 (22) 4.机房工程 (24) 4.1 土建机房 (24) 4.1.1基坑开挖和垫层 (24) 4.1.2主体墙砌筑 (25) 4.1.3钢筋绑扎 (25) 4.1.4混凝土浇筑 (26) 4.1.5墙面粉刷工程 (27) 4.1.6地面铺耐磨砖工程 (27) 4.1.7防水及排水 (29) 4.1.8门窗工程 (29) 4.1.9电气照明 (30) 4.1.10空调、通风 (31) 4.1.11防雷接地 (32) 4.1.12消防设备 (35) 4.1.13防护网 (35) 4.2 彩钢板房、一体化机房 (35) 4.2.1 一般规定 (35) 4.2.2 彩钢板房基础及防水 (37) 2

计算机网络机房施工跟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SJ/T30003-93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test code for electronic computer room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1993年6月11日发布1994年1月1日实施) 一总则 1.0.1 为了确保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质量, 统一施工及验收要求, 特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主体工程已完成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及验收。 1.0.3 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防火要求应按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现行规定执行。 1.0.4 承接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的施工单位, 必须持有国家有关部门签发的资质等级证书。 1.0.5 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施工、设计变更应有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或签证。 1.0.6 施工单位必须作出施工组织设计。 1.0.7 工程所用材料应检验, 其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并有出厂合格证。 1.0.8 工程所用设备、装备均应开箱检查, 其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附件、备件和技术文件齐全。 1.0.9 工程所用材料、设备、装置的储存环境和方法及装卸搬运方式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安装位置和安装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规定或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1.0.10 所有隐蔽工程必须有现场施工记录或相应资料, 并由建设单位代表签字。 1.0.11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国家其它有关标准规范。二室内装修 2.1 一般规定 2.1.1 电子计算机机房的室内装修工程施工验收主要包括吊顶、隔断墙、门、窗、壁纸、地面、活动地板的施工和验收入其它室内作业。 2.1.2 室内装修作业除应执行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地面与楼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2.1.3 对有空气含尘浓度要求的空间, 在施工时应保证现场、材料和设备的清洁。 2.1.4 机房所有管线穿墙处的缝隙必须用密封材料填堵。 2.1.5 在裱糊壁纸、粘接贴面及进行其它涂复施工时, 其环境条件应符合材料说明书的规定。 2.2 吊顶 2.2.1 电子计算机机房吊顶板表面应平整, 不得起尘、变色和腐蚀; 其边缘应整齐, 无翘曲; 封边处理后不得脱胶; 填充顶棚的保温、隔音材料应平整, 干燥, 并作包封处理。 2.2.2 按设计标高及安装位置严格放线。吊顶及马道应坚固、平直, 并有可靠的防锈涂复。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施行日期:2009年6月1日) 1 总则 1.0.1 为加强各类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工程质量管理,统一施工及验收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中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0.1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 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room 主要为电子信息系统设备提供运行环境的场所,可以是一幢建筑物或建筑物的一部分,包括主机房、辅助区、支持区和行政管理区等。 2.0.2 隐蔽工程 concealed project 指地面下、吊顶上、活动地板下、墙内或装饰材料所遮挡的不可见工程。 2.0.3 电磁屏蔽室 electromagnetic shielding enclosure 专门用于衰减、隔离来自内部或外部的电场、磁场能量的建筑空间体。 3 基本规定

3.1施工基本要求 3.1.1 施工单位应按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施工,设计变更应有原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通知。 3.1.2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防火措施及环境保护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1.3 在施工现场不宜进行有水作业,无法避免时应做好防护。作业结束时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 3.1.4 对有空气净化要求的房间,在施工时应采取保证材料、设备及施工现场清洁的措施。 3.1.5 对改建、扩建工程的施工,需改变原建筑结构时,应进行鉴定和安全评价,结果必须得到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设计资质单位的确认。 3.1.6 在室内堆放的施工材料、设备及物品不得超过楼板的荷载。 3.1.7 室内隐蔽工程应在装饰工程施工前进行。隐蔽工程应在检验合格后进行封闭施工,并应有现场施工记录或相应数据。 3.1.8 在施工过程中或工程竣工后,应做好设备、材料及装置的保护,不得污染和损坏。 3.2 材料、设备基本要求 3.2.1 工程所用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进场应检验,并应做记录。特殊材料必须有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认证书。 3.2.2 工程所要安装的设备和装置均应开箱检验,应检查设备和装置的外观、名称、品牌、型号和数量,附件、备件及技术档案应齐全,并应做检查记录。建设单位代表应参与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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