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职业环境危害因素

五大职业环境危害因素
五大职业环境危害因素

五大职业环境危害因素

作业环境应视为接触的多方面因素,包括化学、物理、生物、社会心理和人机因素等。劳动者过度接触这些职业危害因素,就会产生不良影响、损害健康,甚至引起职业病、工伤和工作等有关疾病。损害程度主要取决于各类因素本身的特性、接触条件以及个体反应的特性。

一、化学因素

自然界存在数以万计的天然有毒物质,人类的进化首先也是从识别有毒有害物质开始的,工业革命后随着化学工业的发展,人工合成的化学毒物种类和数量大大增加。有关资料显示已登记的化学物种类超过2300万种,这些物质中有超过700万种曾经在生产活动中得到过应用。我国是一个化工、农药大国,也是化学毒物、农药、鼠药等化学中毒灾害高发生率的地区。《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2003版)》中收载的化学品就有39176种。我们首先要熟悉生产工艺,了解工艺中有毒物质的存在形式,如原料、半程品、成品、辅料、副产品及废弃物、夹杂物等,并且要了解化学物质在生产环境中的存在形式,如固体、液体、气体、蒸汽、粉尘、烟尘、雾等形式,以此为依据,可以从化学分类、理化特性去分析和预测可能造成的危害。如苯的氨基硝基化和物主要形成高铁血红蛋白,氰类化合物抑制细胞色素C,有机磷农药抑制胆碱脂酶等。

二、物理因素

物理因素通常指生产和工作环境中的噪声、振动、非电离辐射和电离辐射、微小气候和气压等。随着现代工业和科技的发展,接触物理因素的职工人数增多,物理因素的强度也在增高。有些物理因素的

识别是容易的,如噪声、振动、高温、低温,而微波、电离辐射、非电离辐射只有通过仪器检测才能识别出来。如,电动缝纫机、电视屏幕、微波炉周围就存在电磁辐射。

噪声,根据持续的时间和声波特征,可分为连续噪声和间断噪声,稳态噪声和脉冲噪声。时续时间小于0.5秒,间隔时间大于1秒,声压变化大于40(dB)的称为脉冲噪声,声压波动小于5dB的称为稳态噪声。根据频率特性,又可将噪声分为三个频段,小于300Hz为低频,300~800Hz为中频,大于800Hz为高频。从危害程度来看,高频噪声大于低频噪声,间断噪声危害大于连续噪声。

振动是由频率、振幅、速度和加速度几个变量来描述的,其强度常以速度或加速度率表示。

微小气候是由作业点的气温、气湿、气流和周围热源的辐射热四个参数综合组成,它可直接影响机体与外界环境的热交换,也影响到作业环境内其他职业因素的作用。

电离辐射包括α粒子、β粒子、γ射线和其他类型的放射线。非电离辐射包括紫外线、红外线、激光、微波、高频波段等。三、生物因素

生物因素有动植物源性物质、微生物及其代谢产物、昆虫类等。饲养动物或接触皮毛工人可能由病毒、细菌、立克次体、原生动物、螺旋体等引起健康损害。另外,接触含有真菌的植物类如干草、谷类、烟草、棉尘、甘蔗尘等也可能引起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呼吸道炎症和过敏症。生物因素引起的职业危害至今尚未引起足够重视,一部分原因是由于接触这类因素的职业者散在,单位小,乡镇企业居多,往往被忽略,这是值得注意的问题。

四、社会心理因素和人机因素的识别

社会心理因素常见的包括:劳动者对社会贡献的大小,对工作的兴趣,对工作满意的程度,人事关系,上下级关系,家庭关系等。人机因素是指机器设备、工作环境和劳动者三者之间的彼此协调关系,如机器设备操作方便繁机械化、电气自动化发展,一方面人们从强体劳动中逐步解放出来,另一方面用脑和精神高度集中的操作,复杂的自动控制及流水作业的职工日渐增多,工作性质单调、神经系统处于高度紧张状态,这些职业往往缺少体力活动,一但超过机体调节与适应功能,就会引起生理和神经、内分泌的调节改变。实验研究证明,中枢神经系统高度紧张的脑力劳动,可导致心血管、神经系统早期功能失调。

目前对社会心理因素和人机因素作定量评定尚有困难,但这些因素在现代劳动生产活动中对健康的影响已逐渐显得重要,在识别职业有害因素中必须重视。

五、职业多因素联合作用的识别

职业环境中常常存在多种职业有害因素,操作者同时或相继接触各种有害因素。如矿井工人可同时接触粉尘、振动、噪声、放射性气体等。铸造工人同时受高温、矽尘、噪声、振动、一氧化碳、金属烟尘等的作用。电焊工在通风不良的密闭区域操作时,除接触金属和焊割的烟尘外,由于紫外线和高温的存在,可将空气中的氧和氮和成氧化氮,并形成臭氧。职业有害因素的联合作用,其作用强度和性质会有所改变,因此职业医学工作者要注意多因素联合作用对工人的健康效应,并制订某些常见职业因素联合作用的卫生标准。

物理因素的联合:如高温和高湿,振动和噪声,低温和振动等。

化学因素的联合:生产环境中常有数种毒物同时存在作用于人体,这种联合作用可表现为独立作用、相加作用、增强作用。在化工、染料、制药、冶炼等行业中,这种联合作用极为多见,如油漆工同时接触二氯甲烷和甲醇时,比单独接触二氯甲烷这作用持久,毒性有增强作用。

物理和化学因素的联合:关于高温环境与工业毒物的联合作用研究最多。高温可改变化学物质的物理性状,如使有机溶剂挥发加快、空气中的毒物浓度增加。动物实验证明,当大鼠同时接触甲苯和噪声时,所引起的听力损伤效应远远大约单独作用的结果。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 1范围 本准规定了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基本要求、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防护措施及应急救援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逮、改建和拆除等施工活动的企业、事止及个体经济组织的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及卫生行政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和项目监理对施工企业的职业卫生监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索职业接触限值第l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2.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 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188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T 193石棉作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 GBZ/T198使用人造矿物纤维绝热棉职业病危害防护规程 GHZ/T205密闭空间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护规范 GB/T3608高处作业分级 GB/T l8664呼吸防护用品的选绎、使用与维护 GB 1887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称准。 3,1 施工现场 经批准进行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参工程的新建、扩建、改

建和拆除等施工活动所占用的施工场地。 3.2 项目经理 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授权或委托代理人。 3.3 项目经理部 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和职能部门的支持下按照企业的相关规定组建的、进行项目管理的一次性的组织机构。 3.4 项目监理 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且负责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或责任人。 3.5 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3.6 项目分包 承包人将其承包合同中所约定工作的一部分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承担,简称分包。 4 基本要求 4.1 项目经理部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责任制,项目经理为职业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施工经理为直接责任人。施工队长、班组长是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施工队、本班组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4.2 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施工项目,由总承包单位统一负责施工现场的职业卫生管理,检查督促分包单位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职业病危害防治的内容应当在分包合同中列明。任何单位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包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项目经理部应根据项目的职业病危害特点,制定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适用于分包队或临时工的施工活动。

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制度 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SFHD/Q-AJ-B21-2013 2013-07-01 发布2013-07-01实施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控制表 版本编号签发日期 年月—日复核日期 年月—日 编写人初审人 谢华盛许胜辉 复审人 张云英 批准人 曾袁斌 有否修订 本制度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本制度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职务:安监部经理签字:职务:安监部安全主管签字:

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了建立、完善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福鸿电”)安全管理系统,提高 福建石狮鸿山热电厂二期 2 X 1 000机组工程现场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火电厂大气污染排放标准》 ( GB13223- 2003);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GB5749- 2006); 第三章 机构及职责 监督管理各参建单位安健环协议的执行; 督促检查各参建单位对职业健康和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方面的管理工作。 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对职业健康和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方面的管理工作; 组织各参建单位开展自查和检查工作,下达整改计划,并落实闭环。 一)编制本单位各种安健环自查报告、整改计划,并落实闭环; 二)加强本单位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方面的管理; 三)做好施工现场大气、污水、噪声等排放的控制管理及处置工作; 四)严格落实安健环协议。 第四章 职业健康管理 第六条 各参建单位应为员工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参与福建石狮鸿山热电厂二期 2 X 1000机组工程建设的所有单位(包括神福鸿 电、天安监理、施工单位、调试单位等单位, 以下简称“各参建单位”)的职业健康和环境管理工作。 第二章 引用标准 第三条 本制度引用的规范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主席令第 70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11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52号) 四)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 第 393 号); 五)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国务院 令第 493 号);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3 号)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7 号 ) 九) 火电厂环境检测技术规范》 DL414- 2004); 十一)《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 DL12/151 - 2003); 十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GB12523-2011 ); 第三条 神福鸿电职责: 建立、修订和组织执行本制度, 以及检查考核本制度执行情况; 第四条 天安监理职责: 第五条 施工(调试)单位职责: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规范

AQ/T 4269-201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规范发表时间:2015-04-22 来源:职业卫生网浏览次数:12187 评论:0 顶:0 踩: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的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报告编写格式等。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工作。用人单位日常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物品的检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 2(所有部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Z 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T 160(所有部分)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GBZ/T 189(所有部分)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GBZ/T 192(所有部分)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3 术语和定义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occupational hazards monitoring 对工作场所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采样、测定、测量和分析计算。 4基本要求 4.1检测工作应遵循国家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开展检测工作的机构应取得计量认证,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 4.2评价监测、日常定期检测、监督监测应在正常生产情况下进行。 4.3异常工况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应注明检测时工作场所的生产状况。 4.4在易燃、易爆工作场所采样(测量)时,应使用防爆型采样(测量)设备。

环境保护与职业健康管理规定

山西京能吕临发电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LLFD-214.04-02-2014环境保护与职业健康管理规定 2014-07-15发布 2014-07-15实施山西京能吕临发电有限公司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定义 (1) 4 职责 (1)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2) 6 检查与考核 (8)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山西京能吕临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标准体系工作的需要编制,是企业标准体系建立和实施的个性标准。目的是为了做好环境污染源头的控制和预防,实施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区域废弃物控制满足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工作,保障参建人员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稳定,从而规范并加快企业标准体系的完善,适应国家标准和国际先进标准的需要。 本标准由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全质量监察部 本标准起草人:张志邦 本标准修改人:刘俊峰 本标准审核人:沈春 本标准批准人: 武东文 本标准于2014年07月首次发布。

环境保护与职业健康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范了公司工程项目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的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运行控制管理所属各部门、各协作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23号令《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国务院令第9号《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 GB12523-2011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GB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5748-85 《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毒物标准》 国家电网工[2003]168号《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卫生部第23号令《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卫法监发〔2002〕108号《职业病目录》 Q/BEIH-217.10-19-2013 《电力建设工程安全健康环境管理规定》 Q/BEIH-212.07-18-2013 《集团职业健康管理规定》 3 术语、定义 下列术语、定义和缩略语适用于本标准。 3.1 职业健康 职业健康是研究并预防因工作导致的疾病,防止原有疾病的恶化。主要表现为工作中因环境及接触有害因素引起人体生理机能的变化。 3.2 职业病 指企业员工在生产工作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必须是列在卫生部、劳动和保障部公布的《职业病目录》中,有明确的职业相关关系,按照职业病诊断标准,由法定职业病诊断机构明确诊断的疾病。 3.3 职业病危害事故 职业病危害事故是指由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造成急慢性伤害所引起的事故。 4 职责 4.1 安全质量监察部 4.1.1 本标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4.1.2 组织对新进入公司的员工进行有关职业安全和职业病防治的知识教育。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

巴东县沿渡河镇两河口加油站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巴东县万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零年十月

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职工的预防意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公司各部门和生产单位。 第二章预防措施 第四条在接受建设项目时,应向建设单位索取该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含职业卫生专篇)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第五条生产单位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确定的职业病危害类别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第六条生产单位应配备有效的通风、排毒、除尘、消音、防振、降温、保暖、供氧等职业病防护设备和应急救援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防尘毒口罩、耳塞、防护服(鞋帽、手套、眼镜)等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将其发票复印件及发放清单报公司质安监部。 第七条生产单位应有专人负责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经常性的维护、检修,保证其性能和效果。并将其详细资料报公司质安监督部。 第八条在醒目的位置设立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救治措施)。

2018年职业健康、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作业队)

为有效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健康、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以下简称“三项业务”)的法 律法规和中国电建路桥、十五局等上级单位制度的要求,规范项目三项业务管理工作,加强三项业务基础管理,消除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事故隐患,实现2018年三项业务目标(指标)。结合我项目部实际,本着“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三项业务”、“管安全生产必须管三项业务”的原则,制定三项业务目标责任书。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五局、项目公司等上级单位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电建股份公司三项业务工作“三全五同时一结合”(全环节落实、全员参与、全过程管控,三项业务与安全生产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与项目部综合管理能力提升与提质增效相结合)工作总要求,全面加强项目部各项制度执行力,以建立无事故、无害于员工健康、无损于环境的管理体系为目标,强化组织机构建设和人员配置,推进制度落实,加强检查考核,鼓励科技创新,夯实管理基础,按标准化体系推动项目三项业务管理工作上水平。 二、具体目标、指标 (一)职业健康目标、指标: 1、职业健康目标:依法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及相关权益,有效防止职业病和职业危害;不发生职业病病例;不发生群体性危害事故。 2、职业健康指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10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100%;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100%;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100%;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人员培训率100%;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100%;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涉及的工种及接触职业危害人员数量上报率100%;内外部审核通过率100%;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验收通过率100%。 (二)环境保护目标、指标 1、环境保护目标: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环境保护责任事故,有效遏制一般环境保护责任事故。 2、环境保护指标:环境管理体系审核通过率100%;员工环境保护培训率100%;环境保护技改计划实施率100%;粉尘、污水、噪声、固体废弃物排放达到国家标准管理要求;项目内外部审核通过率100%;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验收通过率100%;业主、社会相关方和员工的投诉率为零;环境污染事故为零;杜绝火灾、设备、中毒等一般事故。 (三)节能减排目标、指标: 1、节能减排目标:完成电建路桥、十五局下达的年度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不发生较大违规节能减排事故。 2、节能减排指标:万元营业收入能耗可比价(0.1689吨标准煤/万元)基础上同比降幅不低于4.5%,不发生较大违规的节能减排事故。二氧化硫排放量较去年同期降幅不低于3.5%。 3、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检查、考评覆盖率100%;重点耗能机械设备能源消耗单机核算率100%;节能减排资金投入及使用财务建账率100%。 (四)检查隐患整改率100%。 三、考核与奖罚 以实现上述管理目标指标为基础,按照项目部三项业务管理相关办法进行考核评定。 考核单位:责任单位:路基作业一队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建(个)元高速公路TJ11标项目经理部 项目经理 (签字):作业队负责人(签字): 2018年 4月

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员工(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职业病防治措施规定。 一、职业危害因素、职业病 1、职业危害因素,是指在生产劳动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各种有害因素的总称。本企业主要职业危害来自露天作业环境中的紫外线照射和寒冷天气对人体的伤害,人孔内的有毒、有害气体等。 二、职业病危害种类及防治措施 结合公司经营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公司的职业危害为四类: 1、高温作业危害: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可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 防治措施 (1)改善工作条件,配备防护设施、设备,加强生产场所通风设备及散热。 (2)加强个人防护,避免高温工作环境,尽量远离高热源,避开或减少热辐射; (3)制订合理的劳动休息制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增加工间休息次数,尽量避开高温时段进行室外高温作业,为员工提供阴凉的

休息地方 (4)应有足够清洁的饮用水,供给防暑降温清凉饮料、降温品和补充营养:饮水方式以少量多次为宜,同时要注意不要等到口渴时再饮水。 (5)准备毛巾、风油精、藿香正气水以及仁丹等防暑降温用品,要制订合理的膳食制度,膳食中要补充蛋白质和热量。 (6)作业人员如有高温禁忌症要及时报告,班组长对有高温禁忌症的员工不要安排其从事高温作业 (7)留意气象预报发出的酷热天气警告 2、有毒物品的危害:生产过程中常接触到多种有机溶剂,如防水施工中常常接触到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喷漆作用常常接触到苯、苯系物外还可接触到醋酸乙酯、氨类、甲苯二氰酸等,这些有机溶剂的沸点低、极易挥发,在使用过程中挥发到空气中的浓度可以达到很高,极易发生急性中毒和中毒死亡事故。 防治措施 (1)控制与消除有毒物质,用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有毒或高毒物质;改革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尽量将手工操作变为机械化、密闭化、自动化和遥控化操作。 (2)降低生产性毒物的浓度,避免有毒物质与人体接触;对生产过程中无法避免的有毒物质,通过安装合理的通风、排毒设备,使毒物得到有效控制。 (3)根据毒物的特性,选择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告知书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应定期委托依法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评价。我中心已与2004年12月取得江苏省卫生厅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资质编号:苏卫职技服〔2004〕第0002号。用人单位委托我中心开展相应检测与评价工作时,应仔细阅读下列内容: 一、请用人单位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告知书”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委托书”正反两面打印于一张A4纸,认真填写“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我中心职业病防治组(卫生局一楼西侧,昆山市职业病防治联合工作办公室),我中心将根据受委托时间等具体情况安排现场检测时间,并提前通知用人单位。 二、委托的检测项目及检测点可按照A方式或B方式确定: A方式:检测项目及检测点由我中心按照相关规范确定,用人单位应向我中心如实提供生产工艺流程和原辅材料等,必要时我中心需到用人单位生产现场进行识别。 B方式:检测项目及检测点由用人单位确定,我中心只对委托项目进行检测,如因检测项目及检测点的错误而未达到监管部门的要求或导致职业病相关事件(纠纷),我中心不承担责任。 三、对于我中心无能力检测的委托项目,用人单位可委托其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相应工作,也可委托我中心进行现场采样,样品由我中心委外检验,并由检验机构的出具检测报告书。 四、用人单位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检测费用。 五、在开展现场检测采样时,用人单位应给予必要的协助,并确保现场处于正常生产状态。 六、我中心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并于现场检测采样工作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符合规范的检测报告书。 七、用人单位应将检测结果公示,并告知劳动者。 八、我中心按照上级要求,将检测数据及相关信息录入卫生部职业病危害因素网络直报系统,并告知昆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姜荣明、杜成 联系电话:57383181 昆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〇〇九年一月

职业病预防措施示范文本

职业病预防措施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职业病预防措施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解决方案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目的 1、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作业环境中的职业病危害 因素,规范职业健康监护,预防职业病的发生,特制订本 制度。 2、本制度规定了对生产作业环境中职业病危害因素 预防治理的要求、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健康监 护及职业病诊断治疗的管理要点、方法和内容。 二、要求 1、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公司总经理对公司劳动卫 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生产单位行政主 要领导对本单位的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领导 责任;各级领导在任职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对产生作业

环境中的有害因素进行治理,使其达到国家劳动卫生标准。 2、技术部和各生产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引进工程项目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规定;在推广新技术、采用新工艺、购置新设备和使用新材料(简称“四新”)时,保证劳动卫生条件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三、职责 1、安监部是职业病预防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和计划;负责委托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监测,按规定做出报告;参与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引进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2、人力资源部是负责组织安排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到职业病防治医院进行就业定期体检,负责建立全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辨识与控制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辨识与控制 目前我国法定职业病共十大类115种,职业病具有隐匿性、迟发性特点,慢性职业病特别是尘肺病和有些化学中毒的职业病潜伏期达数年甚至十几年,一旦发病往往很难治疗,病死率较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是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效防治职业病是项目义不容辞的责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辨识,并对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提出建议。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辨识是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基础,辨识的准确与否决定了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是否全面,并为通过工程措施、管理措施和个体防护等手段有效控制职业病的发生提供支撑。 一、职业病危害的特点 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复杂、种类繁多,项目轨道施工工程,作业方式有土方开挖、盾构掘进、电焊、油漆、防水、拆除等。施工工程和施工地点的多样化,导致职业病危害的多样性。既存在粉尘、噪声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危害,也存在高处作业、密闭空间作业、高温作业等产生的职业危害,劳动强度大、劳动时间长的问题也相当突出。不同施工过程存在不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地铁施工较为常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粉尘(矽尘、水泥尘、电焊尘、石棉尘等)、噪声(机械性噪声、空气动力性噪声)、高温、振动、紫外线作业、电离辐射作业、化学毒物等。其中化学毒物又分为:建筑物防水工程作业产生沥青烟、煤焦油、甲苯

等有机溶剂,以及石棉、聚氯乙烯、环氧树脂、聚苯乙烯等化学品;电焊作业产生锰、镁、镍、铁等金属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 为全面、准确、有效的识别职业危害,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的辨识可划分为施工前辨识和施工过程辨识两个部分。 (一)施工前辨识: 项目在施工前进行施工现场卫生状况调查,明确施工现场是否存在排污管道、历史化学废弃物填埋、垃圾填埋和放射性物质污染等情况。在施工前根据施工工艺、现场的自然条件对不同施工阶段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列出职业病危害因素清单。识别范围覆盖施工过程中所有活动,包括常规和非常规活动、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以及所有物料、设备和设施(包括自有的、租赁的、借用的)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项目前期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辨识:(1)工作环境:包括周围环境、工程地质、地形、自然灾害、气象条件、资源交通、抢险救灾等;(2)平面布局:功能分区(生产、管理、辅助生产、生活区);高温、有害物质、噪声、辐射;建筑物布置、构筑物布置;风向、卫生防护距离等;(3)运输线路:施工便道、各施工作业区、作业面、作业点的贯通道路以及与外界联系的交通路线等;(4) 土方工程、混凝土浇筑、钢筋加工、屋面防水、装饰装修等施工

对炭纤维生产线职业病环境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对炭纤维生产线职业病环境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发表时间:2010-08-09T16:47:33.560Z 来源:《中外健康文摘》10年第21期供稿作者:尹宁宁 (黑龙江省铁力市环境保护局 152500) [导读] 对该项目进行职业卫生学调查,对现场进行监测,用所得监测结果对其进行定量评价。 对炭纤维生产线职业病环境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尹宁宁 (黑龙江省铁力市环境保护局 152500) 【中图分类号】R1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085 (2010)21-0155-01 1.内容与方法 1.1内容 对该项目进行职业卫生学调查,对现场进行监测,用所得监测结果对其进行定量评价。 1.2评价鉴定依据及引用标准 1.2.1《中国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1.2.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卫生部第22号令。 1.2.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卫生部卫生法监发[2002]63号。 1.2.4《使用有毒物质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352号令。 1.2.5《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 1.2.6《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 1.3监测方法 按《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159--2004和《作业场所噪声测量规范》WS/T69--1996的规定测试。并对该装置连续测试三天,每天上午、下午的不同时间各测一次。对可能存在比较严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人作业时间较长的重点岗位进行了全日八小时连续监测。 1.4仪器设备 FM--2000便携式气相色谱仪;7230分光光度计;大气采样器;2209型精密声级计;TY-9700数字温湿度仪;EY3—2A型电子微风仪;ST-92型照度计;空盒压力表。 2.职业卫生学调查 2.1生产工艺流程 炭纤维生产线:放丝加捻-原丝预处理-预氧化-低温炭化-高温炭化-表面处理-收卷落简-产品检测和含氰废气处理。 2.2主要职业危害 根据生产原料及工艺分析,本装置主要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丙烯腈、氰化氢、丙酮、噪声、氨和一氧化碳等。 3.结果与分析 经对该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其浓度(强度)除外排室的氰化氢超出国家标准外,其余的均低于国家卫生标准。在厂方对外排室重新进行改造后,对外排室的氰化氢浓度再次进行了监测,仍有一个测试点氰化氢浓度超出国家标准。 3.1毒物的测定结果 根据其工艺过程和生产布局,由于生产主车间的空间无间隔,所以生产车间各工作位均进行了氰化氢、一氧化碳、氨、丙烯腈、丙酮等因素的监测,监测布点情况及监测结果。 结果统计分析得知:各岗位一氧化碳、丙烯腈的浓度远低于国家卫生标准。在17个工作位中,除外排室的氰化氢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外,其余的工作位的氰化氢平均浓度都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整个主体车间的各个工作位的丙酮的浓度均低于国家卫生标准,在浆料槽这个工作位的丙酮浓度接近国家卫生标准。氨的测试结果显示在整个主体车间各工作岗位氨的浓度均远低于国家标准。 3.2噪声测试结果 在对产生噪声的各工作岗位进行的噪声测试结果表明,各岗位噪声强度均未超过国家标准。外排室和制氮室为巡视岗,一日累计接触时间为一小时,故噪声强度在国家标准允许范围内。 3.3气象条件测试结果 通过对各主要作业场所的气象条件,包括温度、湿度、气压、风速的监测结果看,气象条件能够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 4.讨论 此次技改项目所涉及到的车间与设备,在本次评价中,除外排室外,其余岗位的防护是有效的。在今后的运行中,还应加强管理,确保防护设备的有效运行(排风及引风机均应正常开启),防止泄露事故的发生,以确保工人的身体健康。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管理,确保催化剂在有效的范围内使用。再者应设置浓度报警器,以确保工人及时了解空气中有毒物质浓度,从而加强工人的个人防护。进入外排室时,工作人员应先观察报警器所显示的浓度,在确保不超标的情况下进入外排室。在设备检修时更应注意工人的个体防护,杜绝中毒事故的发生。 加强工人的职业安全教育工作,上岗前应进行培训,以使工人掌握相关知识。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及控制对策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及控制对策 职业病防治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在这诸多方面中,弄清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危害因素的识别、分析与评价)是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切入点、首要任务,是开展职业卫生工作的前提,是职业卫生工作永恒的主题。这是由职业病危害因素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所处的核心地位和作用决定的:它是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的重要因素;是用人单位依法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直接依据;是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的依据;是开展健康监护工作的针对性依据;是开展职业病诊断的先决条件;是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危害警示标识的依据;是提示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的重要依据;是实施行政处罚的重要证据等。 一、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 (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设有依法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项目的,应当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接受监督。”但在监督工作中发现有的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项目不如实,或根本未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原因有:其一,不知道要申报;其二,不懂得申报,由于用人单位从事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人员大多为非专业人员,职业卫生知识相对缺乏,不明白哪些是职业病危害项目应当申报;其三,故意隐瞒不报,个别用人单位对申报工作认识不足,认为不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可以逃避监督;其四,已申报的绝大多数是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引下被动式申报;其五,要如实申报离不开监测结果或化学品中文说明书,但这方面企业又常常不能提供。 (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

《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第十六条规定:“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根据目前的情况看,大多数用人单位是在本法实施前已经开业,依法不需要提供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但《职业病防治法》实施已有五个年头了,以用人单位按每年约20%的比例变迁计算,会有不少的新建设项目,按理来说这些新建设建设项目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事实上,这几年来我区仅有3个用人单位提交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用人单位一个也没有,这种现象在罗湖区存在,我市其它区情况也大致相同,可以说是深圳地区存在的一种普遍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有:其一,缺乏有关部门配合,仅靠卫生部门一已之力捉襟见肘。当卫生行政部门发现一个新企业没有依法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时,该企业往往已经获得工商营业执照,可以合法生产经营了。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有关规定,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法律赋予了卫生行政部门较大的权力,但操作起来形同虚设。经贸部门引进外资、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均未将卫生部门的审查作为前置条件,由于没有其他约束机制,导致审查工作难于落实;其二,技术服务能力未能满足评价工作需求。目前,我市只有2家单位取得了建设项目的评价资质(乙级),据了解,按照目前的技术力量,我市2家评价机构每年最多可完成50个项目的评价任务。以宝安为例,每年有500家以上的新办企业,如果全部要求进行评价,显然缺乏技术支持,而且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周期长(一般要4到6个月甚至更长),企业难于接受在全部办完合法手续后再开业。其三,面对较高的评价费用(单项评价费用至少都要4万元以上),企业常常望而却步。其四,用人单位不知

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样板

附件1 封面: XX单位XX年 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 (第次) 报告编号: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签章)

封面内页 技术服务机构声明 1. XX机构是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许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本着科学、客观、真实地反映技术服务事项的原则,承诺对检测结果负责,并对委托单位所提供的技术资料保密。 2. 本次检测是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47 号)第二十条规定对用人单位委托范围内存在的所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检测,依据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开展检测前调查、样品采集、和各项检测工作,保证调查全面、检测数据真实。 3. 本报告检测结果仅对被测地点、对象及当时情况有效。 4. 本报告涂改无效,未经本机构书面批准,不得部分复制、摘用或更改本报告,复印件未加盖本机构检测报告专用章无效。 5. 本次检测结果等未经本机构同意不得用于广告及商品宣传。 6. 委托方如对本报告检测结果有疑问,请于报告签发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 7. 本报告无检测人员、签发人签名,或者存在涂改,或者未加盖 本机构公章或部分复制等均视为无效。

封二 XX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项目组成员名单 封三 (本页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彩色影印件)

正文: 一、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二、委托范围和检测时间: 1. 委托范围: 2. 委托时间:年月日 3. 检测时间:年月日 三、主要原、辅材料、畐庐品和产品调查: 样表主要原辅料及产品表 四、生产工艺流程简介 (建议采用方框图) 五、车间平面和主要设备布置简介 1. 车间平面布置

例表车间平面布置情况一览表 2. 主要设备布置 例表主要设备一览表 六、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分布调查 例表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分布一览表 七、检测条件 1. 检测时气象条件描述: 2. 检测时生产状态描述: 3. 采样/检测方法及检测仪器: 例表米样/检测方法及检测仪器一览表 4. 检测布点: 例表检测点设置情况一览表

职业病危害预防措施

职业病危害预防措施 1、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我部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上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在有职业危害的施工作业前后,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同时加强职业病防治安全教育,采用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提供符合职业病要求的职业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劳动条件,以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及职业病。 2、适用范围 在生产与生活过程中,危害的状态一般有:尘危害、毒气危害、噪声危害、辐射危害、高温危害等。生产和生活过程中产生危害的根源主要来自:粉尘作业、化工生产、各种有机物的接触性作业、燃烧过程、机械性振动、危险品操作、电磁辐射等等,甚至生活中的吸烟、使用热水器和采暖不当、非环保家庭装修、不良饮食习惯等都会造成对健康的危害。与本行业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职业病的主要种类、危害工种及预防措施如下: 2.1防尘

生产车间的粉尘主要是含游离的石棉尘、木屑尘、电焊烟尘、金属粉尘引起的粉尘;主要受危害的工种有材料试验工、平刨机工、金属除锈工、电(气)焊等工种。 主要除尘防护措施如下: (1)在车间内设置淋浴设施,供下班工人等及时清除身体外部的粉尘; (2)石棉尘、电焊烟尘的除尘措施:在主要工作区域内安装吸尘装置,将飞起的粉尘吸走,通过风机将空气粉尘吸走送入旋风滤尘器,再通过滤尘器内的水浴将粉尘降落,被水冲入蓄集池中进行沉淀,并定期进行清理。 (3)木屑尘的除尘措施:在每台加工机械的粉尘源上方或侧向安装吸尘罩,通过风机作用,将粉尘吸入输送管道,再送到储料仓内,可达到各作业点的粉尘浓度降至2mg/m3,并对储料仓进行定期清理。(4)金属尘的除尘措施:在每台机械上尘源部位加吸尘罩,用抽风机或通风机将粉尘抽至集料袋中,统一集中处理。 (5)提高车间内通风系统的控制效果,设计合理,通风良好。(6)消除二次尘源,即及时对地面、机械设备的积尘进行清扫、擦洗,不宜水冲时,采用真空清扫的方法,真空清扫装置有集中式和移动式两种。 2.2防毒 毒害物质在其生产、储运、加工、使用过程中,在失控状态下,若其数量超过临界值时,就可能酿成突发性恶性事故,而在通常情况下,

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职业危害整治方案 为了预防、危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上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在有职业危害的施工作业前后,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同时加强职业病防治安全教育,采用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提供符合职业病要求的职业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劳动条件,以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及安全。 与本行业在生产过程中出现职业病的主要种类、危害工种及预防措施: 一、粉尘 施工现场粉尘主要是含游离的二氧化硅粉尘、水泥尘(硅酸盐)石棉尘、木屑尘、电焊烟尘、金属粉尘引起的粉尘;主要受危害的工种有砼搅拌司机、水泥上料工、材料试验工、平刨机工、金属除锈工、石工、风钻工、电(气)焊等工种;预防措施有(1)、水泥除尘措施:在搅拌机拌筒出料口字安装活动胶皮护罩,挡住粉尘外扬;在拌筒上方安装吸尘罩,将拌筒进料口飞起的粉尘吸走;在地面料斗侧向安装吸尘

罩,将加料时扬起的粉尘吸走,通过风机将空气粉尘吸走送入旋风滤尘器,再通过器内水浴将粉尘降落,被水冲入蓄集池。(2)、木屑除尘措施:在每台加工机械尘源上方或侧向安装吸尘罩,通过风机作用,将粉尘吸入输送管道,再送到蓄料仓内,可达到各作业点的粉尘浓度降至2mg/m3。(3)金属除尘措施:用抽风机或通风机将粉尘抽至室外,净化处理后向空气排放。 二、生产性毒物 施工现场生产性毒物主要是铅、锰、苯、二氧化硫、亚硝酸盐等;主要受危害的工种有通风工、油漆工、喷漆工、电焊工、气焊工、电镀工等工种;预防措施有(1)防铅毒措施:允许浓度,铅烟0.03 mg/m3,铅尘0.05 mg/m3,超标者采取措施。采用抽风机或用鼓风机升压将铅尘、铅烟抽至室外,进行净化处理后向空中排放;以无毒、低毒物料代替铅丹,消除铅源。(2)防锰毒措施:集中焊接场所,用抽风机将锰尘吸入管道,过滤净化后排放;分散焊接点,可设置移动式锰烟除尘器,随时将吸尘罩设在焊接作业人员上方,及时吸走焊接时产生的锰烟尘;现场焊接作业声狭小,流动频繁,每次焊接作业时间短,难以设置移动排毒设备装置焊接时应选择上风方向进行操作,以减少锰烟尘的危害。(3)防苯毒措施:允许浓度,苯40 mg/m3以下,甲苯和二

环境保护及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及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减少职业危害因素,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病的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及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参与本公司建筑施工经营活动的各分公司、项目部、各施工现场,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环境保护应遵循与经营管理协调进行,资源利用与保护相结合;统一监督管理与分工负责相结合,污染者承担治理和损害补偿责任的原则。 三、环境保护必须本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利用” 的方针。 四、产生环境污染的施工现场,必须把环境保护纳入工作计划,把消除污染、改善环境、节约资源和综合利用作为技术改造和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并作为年终考核内容部份。 五、施工项目中的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主管部门报批后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 六、施工现场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大气污染,严格控制粉尘排放,加强对动力废气、机动车尾气、化学品恶臭、电焊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排放的管理工作。

七、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周围环境受到污染,不得超标排放动力废气、粉尘、烟尘、恶臭等。 八、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九、对产生噪声和振动的机械设备,以及其他噪声源,应当采取消气防振措施,其噪声和振动的排放,必须符合排放标准。 十、在居民区、文教区、疗养区的施工现场,禁止夜间及午间产生超放标准的噪声、振动源,若确需在夜间及午间作业的必须报经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予以公告,接受群众的监督。 十^一、施工现场的固体废弃物和生活垃圾要做到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无害化集中处理。对按指定地点倾倒固体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应采取以填埋方式处理,并要有效的防水层及防渗透措施。若以焚烧方式处理,应配有消烟除尘设施,做到达标排放,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十二、对可能发生污染的施工作业现场,应当采取措施,加强防范。对已造成污染事故的,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控制和消除污染,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和影响的周围群众。同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环境保护的行政部门报告,并接受调查处理。 十三、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保护、预防职业病的技术措施: (一)防尘技术措施 1、水泥除尘措施 (1)移动搅拌机除尘,采用通风除尘系统,在拌筒出料口安装 活动胶皮护罩,在拌筒上方安装吸尘罩。 (2)水泥制品厂搅拌站除尘,在进料仓上方安装水泥、沙料粉尘除尘器。

职业危害及其预防-试题及答案

第一章职业卫生基本知识试题 一、单选题 1.《职业病防治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A.化学物质 B.放射性物质 C.腐蚀性物质 D.剧毒物质 2.有毒作业是指作业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的含量超过国家卫生标准中有毒物质的()的作业。 A.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B.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C.职业接触限值 D.最高容许浓度 3.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在()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危害劳动者健康,能导致职业病的有害因素。 A.生产过程中、劳动过程中、作业环境中 B.生产、劳动过程中 C.生产过程中、工艺过程中、作业环境中 D.生产过程中、作业环境中 4.下列属于化学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是(D)。 A.粉尘 B.γ射线 C.微波 D.病毒 5.《职业病目录》(卫法监发[2002]108)将职业病分为( )。 大类99种大类115种大类105种大类117种 6.依据生产性粉尘的性质可将其分为3类,这3类中不包括()。 A.无机粉尘 B.有机粉尘 C.矿物性粉尘 D.混合性粉尘 7.职业中毒按发病过程可分为三种病型,不包括下列的()。 A.急性中毒 B.慢性中毒 C.亚急性中毒 D.带毒状态 8.生产性噪声不包括下列的() A.流体性噪声 B.机械性噪声 C.电磁性噪声 D.空气传播噪声 9.下列作业中可能存在高温强热辐射作业的是()。 A.建筑,修路夏季施工作业 B.印染作业 C.印刷作业 D.炼钢,炼铁作业 10.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A.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B.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C.预防为主、防护结合 D.健康第 一、重在预防 二、判断题 1.职业病危害因素按其性质可分为: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和人机因素四个方面。(√) 2.长期吸入含有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能够引起严重的职业病——矽肺。(√) 3.粉尘溶解度大小对人的危害程度,因粉尘作用性质不同而异。主要呈机械刺激作用的粉尘,随溶解度的增加其危害作用增强;主要呈化学毒副作用的粉尘,随溶解度的增加其危害作用减弱。(×) 4.气溶胶尘是指除粉尘、烟和雾以外的其它能较长时间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直径大多数为~10μm。(×) 5.国家标准规定,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的工作场所,稳态噪声限值为85dB(A)。(√) 6.频率越高、波长越短的电磁辐射,其量子能量越大,当量子能量达12eV以上时,对物体和人体组织有电离作用,这种电磁波称电离辐射,如红外线、高频电磁场和微波。(×) 7.人体长期受紫外线作用,可发生湿疹、毛囊炎、皮肤萎缩、色素沉着,但不会引起皮肤癌。(×) 8.长期从事接触橡胶、树脂、油漆等的溶剂或稀释剂的工作,有可能导致白血病。(√) 9.疲劳时人的反应能力下降,疲劳状态可使错误率增加,严重的可导致事故发生。疲劳甚至可引发各种疾病的发生。(√) 10.我国目前规定,女职工禁忌参加连续负重每次重量超过20kg、间断负重每次重量超过25kg 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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