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XX公司VI系统管理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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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VI系统管理办法

实施公司视觉识别系统是推进企业战略发展,整合企业文化,构建企业形象力,凝聚广大员工,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为保证《XX视觉识别手册》的正确执行,推进企业跨越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特制定《XX公司VI系统管理办法》。

一、管理原则

1. VI是“Visual Identity”的简称,中文意思是视觉识别,包括企业名称、企业标志、企业标准色等基本要素和办公事务用品、建筑物外观、交通工具、旗帜等应用要素,是企业形象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2. 企业文化部是公司VI系统的主管部门,负责审议、批准公司VI的各项事宜、监察VI工作的执行情况、负责VI具体的规范设计、修改和补充。

3. 《XX视觉识别手册》发放使用范围仅限于公司内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将手册复印、对外发放。该手册所有标识的版权归公司所有,其造型特质未经许可,不得模仿使用,不容随意修饰和挪用。

4. 《XX视觉识别手册》的规范设计原则上应保持相对稳定,随着市场变化及公司的发展如有必要对有关要素进行重新设计、修改和补充,应由企业文化部具体策划、实施,以保持视觉形象的连贯性和统一性,方案经公司企业文化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编入手册。

5. 《XX视觉识别手册》中基本要素和应用要素都具有严格

的尺寸、比例、色彩等规定,各单位、分子公司在具体运用中,原则上不得存有偏差,若因不可抗拒因素,需改变规定,须报企业文化部批准后,方可进行。超出该手册涵盖范围的设计须报经企业文化部认可。

二、管理范围

1. 基础系统

标志、标准组合、基本色色标、辅助色色标、吉祥物、辅助图形等。

2. 应用系统

(1)事物用品类

信纸、信封、便笺纸、稿纸、传真纸、文件袋、资料袋、手提袋、档案袋、文件夹、工作笔、笔记本、名片、工作证(卡)、工作名台、车辆通行证、来宾卡、纸杯、烟灰缸、台历、请柬、贺卡等。

(2)旗帜类

司旗、POP旗、桌旗、彩旗、横式挂旗、竖式挂旗、刀旗、小吊旗等。

(3)工作服饰

管理人员制服、操作员工服装、保安员服饰、领带、T恤衫、领夹、徽章、工号牌等。

(4)广告招牌类

企业招牌、大楼屋顶招牌、广告灯箱、广告牌、条幅、充气条幅等。

(5)办公环境类

文化墙、文化橱窗、文化标语(幅、牌)、班组学习园地、建筑物外观、公开栏、工作看板、办公室环境、会议室环境、各式公共标识等。

(6)室内外导示类

楼层招牌、部门牌、总楼层牌、室内导示牌、室外导示牌、路牌、楼门牌、符号指示(警示)牌等。

(7)宣传媒体类

企业形象画册(单)、文化手册、产品宣传册(单)、电视、报刊、内部网络等。

(8)交通运输类

客车、面包车、货车、营销服务车、内部观光车等。

(9)展示风格类

展示会场风格设计、展示板、参观指示、展示架、喷画、形象墙、门楣等。

三、管理执行

1. 执行的内容

(1)各部门有关VI的工作事项,包括计划、培训、会议、活动等。

(2)VI管理文件确定的事项。

(3)既定的VI标准。

(4)VI系统手册中明确涉及的所有应用对象以及未明确的应用对象,包括建筑、环境工程等,都属于VI执行项目。

(5)项目的审批、制作、验收、归档、预算。

(6)项目的使用、维护、管理。

(7)系统内容的修改和补充。

2. 视觉识别系统各项目的执行应按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厉行节约的原则进行。具体项目的执行可按职能由有关部门负责,为保证执行的规划性和规范性,各部门应按流程先向企业文化部报批,未获批项目财务部门不予批准支出。

3. 实施项目由企业文化部提供有关设计资料。为避免形象标准失真变形,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VI手册的有关标准操作实施,手册中未列明标准材料或数据的,由企业文化部提供技术指导,具体操作问题可由企业文化部、实施职能部门和施工单位三方协商解决。如有需要,可请专业CI策划设计机构给予指导。

建筑工程的有关设计单位应将VI标识同时设计、同时施工,以保证整体效果、降低成本。

4. VI工程执行质量是VI的生命,规范管理、严格验收,是确保VI工程质量的关键。执行项目(包括制作项目)完成后,应通知企业文化部对项目进行验收,未验收签字的项目财务部门不予批准支出。

5. 需要补充增加生产的VI应用消耗物品,在保证执行前期制作标准和质量的前提下,不需企业文化部再次审批验收。

6. 凡按照VI管理规定制作标识物,由负责执行制作的职能部门进行管理,必须形成制度,定期进行日常的维护、保修、清洁,重要节日前必须进行全面的检查维护,企业文化部负有监察责任。

7. 物品类VI应用,在制作完成后应提供适当数量的实物供企业文化部存档。

8. 视觉识别系统主要应用于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可在此系统上设计应用,非控股公司的形象识别系统设计应由投资各方协商。

四、管理考核

如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公司企业文化部有权责令项目停止、返工、修改、维护,并通过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该单位及其责任人:

1. 未按有关程序申报擅自进行项目施工的。

2. 未按规定进行验收的。

3. 擅自改变VI手册标准,或擅自修改、确定项目施工标准,项目效果出现明显偏差的。

4. 由于VI意识不强,应当进行VI标识的对象而未标识的。

5. 未按要求进行日常维护,有损企业形象的。

6. 违反该规定的其它行为。

五、其它

1. 本办法解释权为企业文化部。

2.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文件管理办法74772

CAPP公司文件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公司的文件管理,确保文件及时传递到相关部门而不耽误上下级或同级的工作,以规范公司的各项文件收、发(拟稿、会签、审批、签发及实施)工作,制定本法。 1 管理原则 1.1办公室是公司文件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指导全公司行政公文、协议、合同类传递处理工作。 1.2公司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由办公室负责,各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2 基本要求 2.1各部门需要正式文件发文应向公司提出发文申请,并将文件底稿交办公室审核备案后。经相关领导签批同意发文. 2.2 送件部门(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文件类别、编号、接件人等事项在收发文件登记簿中填写清楚。办公室应及时把审阅结果反馈给报送部门。 3 内部文件 3.1文件起草 需公司正式下发的文件由指定的拟稿人拟稿:公司文件由发起部门拟稿,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会审;属部门专业文件由各部门指定人员拟稿,部门负责人审核。 3.2文件审核 各拟稿部门负责提报文件内容、方案、文件格式规范审核上报总经理或董事长签批文件的审核,。 办公室负责审核,是否需要行文,是否符合公司有关制度、规定,是否发起部门与相关部门进行了协商、会签,文字表达、文种使用、文件格式是否符公司有关规定。 3.3文件签发 文件形成后,主管领导签发。

办公室负责复印、盖章、转发(送)、执行和归档。 4 外来文件 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责签收,签收人应于接件当日即按文件的要求报送给有关部门,不得积压迟误,属急件的,应在接后即时报送。文件收发部门应在文件登记簿中填写清楚交接事项。 5 业务流程 5.1文件管理业务流程分为收文和发文。 5.1.1 收文一般包括传递、签收、登记、分发、拟办、承办、催办、查办、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 5.1.2发文指以公司、或部门名义制发文件的过程,一般包括草拟、会签、审核、签发、复核、用印、分发等程序。 5.2发文程序与要求 拟稿→校对审核→主办部门负责人审核→相关部门会签→领导签发→打印公文→盖章→分发→立卷→归档。 5.2.1拟稿 ①各部门需要发文,应事先以上级指示或工作实际需要草拟文件初稿。问题比较复杂的,负责人应亲自草拟,或经集体研究提出方案后,指定专人草拟。 ②草拟文稿必须做到情况确实、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炼、标点符号正确。 ③文稿拟就后,拟稿人应附发文稿纸首页(协议合同类应填附合同协议会签单)详细写明文件标题、发送范围、印制份数、拟稿部门与拟稿人,并签名、标定日期和密级。 5.2.2 审核 ①主办部门负责人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对文稿是否符合相应规定,是否符合公司利益,是否符合实际需要进行审查和修改,对涂改不清、文字错漏严重、内容不妥、格式不符的文件应退回拟稿人重新拟稿。 ②办公室复核的重点是:是否需要行文、行文方式是否妥当,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拟制文件的有关要求,文件是否符合相应规定,是否符合公司利益,是否符合实际需要。在不改变原意的情况下,审核人员有权对文件进行删节和文字加工。内容紊

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用于交通运输重点项目专

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用于交通运输重点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专项资金管理车辆购置税 【发文字号】财建[2011]93号 【失效依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 【发布日期】2011.03.28 【实施日期】2011.03.28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用于交通运输重点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 (财建〔2011〕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为了加强车辆购置税用于交通运输重点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进一步促进交通运输事业顺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00〕34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车辆购置税用于交通运输重点项目专项资

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省(区、市)财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结合工作实际,共同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并报财政部和交通运输部备案。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车辆购置税用于交通运输 重点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车辆购置税(以下简称车购税)用于交通运输重点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进一步促进交通运输事业顺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00〕34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车购税用于交通运输重点项目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从车购税收入中安排的,用于地方交通运输重点项目支出的专项资金。

关于梳理、修订、完善公司内部各类规章制度的通知

关于梳理、修订、完善公司内部各类规章制度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提高企业基础管理水平,逐步形成规范管理、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经研究,决定在公司内开展各项规章制度的梳理、修订和完善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梳理范围 目前各部门正在执行的各类管理制度。包括:工作职责、岗位职责、管理规定(办法)、业务流程、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工作细则、员工手册、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一些临时性、时效性较强的制度(通知),不在其内。 二、梳理原则 根据企业发展需求,坚持科学性、规范性、可行性、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对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制度,要继续认真执行;对操作性不强或不完善的制度,要及时整改,抓好落实;对不符合企业发展需要,已经过时的制度或条款,该调整的调整,该废止的废止。同时从实际出发,根据企业生产运营需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制度创新和制度建设,努力破除制度缺失和体制机制障碍。 三、工作进度及安排 1、梳理查找阶段(2016年1月30日前)。由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结合梳理范围,对各自职责和业务范围相关的现行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的

清查、整理,提出是否废止、保留、修订和新增的初步意见,并填写《文件新增/修订/废止申请单》,于1月30日前将各类制度清单及初步意见报公司企管部。 备注:公司现行并已在企管部统一备案发布的各类制度,由企管部从OA系统分发至各部门。 2、修订完善阶段(2016年2月29日前)。由各部门根据分管领导意见,结合业务实际,对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和规范,形成修订后的文件讨论稿,经相关部门讨论后,报分管领导审阅定稿,转企管部编号登记下发。 3、汇编印刷阶段(2016年3月20日前)。企管部将所有以公司文件下发的且正常运行的内部管理制度,整理汇编成册后印发,并上传至公司OA信息平台共享。 4、培训学习阶段(2016年4月1日起)。各部门利用班前班后会和部门例会组织部门员工进行制度学习,并填写制度培训记录。企管部根据部门、职能不同,分批组织员工集中培训和制度考试。 本次规章制度的梳理汇编工作,是对公司各部门制度化管理工作的一次检查和促进,望各部门高度重视,科学组织,认真修订,确保制度梳理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 1、《文件目录清单》 2、《文件新增/修订/废止申请单》

(完整版)公司红头文件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公司文件,是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或商洽工作的重要工具。 第二条公司文件,实行统一管理。文件的管理,要做到规范、准确、及时、安全。行文单位,要克服官僚主义和文牍主义。 1. 各部门及各有关人员,对文件中涉及本公司应保密的事项,必须严守机密,不可随便向他人泄露。 2. 文件保密等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其他为一般文件。绝密、机密文件打印一定要用专用磁盘。绝密文件只能印一份,由起草人送有阅文资格的人员传阅,机密文件按审阅人数打印,阅完后由起草人收回归档。保密文件由阅文人妥善保管,详见《保密管理制度》。 第三条文件机密等级,由发文单位的主管领导根据文件内容确定。 第四条公司发文的程序为:拟搞、审核(部门领导)、签发(公司领导)打印、发文、催办、立卷、归档、销毁等。 第五条公司收文的处理程序为:收文、分文、传送、催办、立卷、归档、销毁。第六条草拟文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内容要符合公司制度。 2. 反映情况要客观,实事求是。 3. 文字要准确、精炼,条理清楚,层次分明,结构紧密,用语规范。 4. 人、地、名称、引文及时间要具体、准确。 第七条各负责人阅、批文件应仔细认真,阅完后须签名并注明日期,不得圈阅。需要签署具体意见的,要明确、具体。 第八条公司所有发文,发文单位应有存档,并将文件原稿(经领导签字)审核稿件连同正本二份存档。有领导指示的,还应附批复件。 第九条收文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负责。行政人事部收文后,应先做好归类、登记,然后根据文件的内容,分送有关领导阅示。阅示完毕后,由行政人事部收回归档。第十条所有文件发放,一定要有登记、签收手续。 第十一条公司发文,一定要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编号 1. 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一律×××字(××年)××号; 2. 公司总经办文,用总经办字(××年)××号; 3. 财务部发文,用财字(××年)××号; 4. 工程部发文,用工字(××年)××号; 5. 技术部发文,用技字(××年)××号; 6. 营运部发文,用营字(××年)××号; 7. 人事行政部发文,用人行字(××年)××号; 第十二条红头文件,只适用于需遵照执行的制度、规定、决定、决议、纪要、任免等,其他文件一般用公司信笺印发。 第二节文件起草收发规定

交通部关于印发《交通行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表》的通知(交人劳发〔1992〕663号)

交通部 关于印发《交通行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表》 的通知* 交人劳发〔1992〕663号 (1992年8月4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交通厅(局),部属及双重领导各单位: 根据原劳动人事都劳人护〔1985〕6号《关于改由各主管部门审批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精神,部结合交通行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交通行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表》(见附件)现印发你们,作为办理提前退休的依据。凡从事表中所列工种的工人退休时,可按国发〔1978〕104号《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二)项的规定办理。 此次公布的提前退休工种范围,企、事业可根据具体情况自主实施,未列入该表但已经国家劳动部门批准我部实行提前退休的工种,企、事业仍可继续执行。 各单位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告部人事劳动司。 附:交通行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表 —————————— *此文件只适用于交通部原直属企业。

交通行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表编写说明 1.本表是根据原劳动人事部劳人护〔1985〕6号文件的精神,为明确交通系统提前退休工种范围而制定的。 2.本表在编制过程中,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征求意见,并对作业现场实地考察、测试。在此基础上,经过分析研究,多次讨论修改,最后提出本范围表。 3.交通系统提前退休工种范围,是根据国家对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及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种的有关规定,结合交通行业现有设备、工艺和劳动条件确定的。 4.由于各企业具体情况不一样,即使是同一工种,劳动条件也不尽相同,有时甚至相差很远,因此仅工种名称相同,适用范围与劳动条件不同时,不能按本范围表执行。 5.交通系统中,属于其他部门确定的提前退休工种,凡劳动条件、工种性质与其相同的,可报部审批后执行。 6.各企业应从工艺、设备等多方面采取措施,通过技术改进和工艺改革,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凡今后设备、工艺和劳动条件发生变化,则应按变化后的条件重新审定。 7.适用范围一栏中,所有工种均指专门从事该工作的工人,兼职或偶尔从事该工作的工人不能按本范围表执行。 8.计算本职工作年限时: (1) 所有船员以实际在船时间累计计算本职工作年限。 (2) 汽车驾驶员在长途运输与短途运输循环作业时,以长途运输作业时间累计计算本职工作年限。 9.本范围表由交通部人事劳动司解释。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商产发【2007】395号20071015

商务部文件 商产发[2007]395号 商务部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 活动有关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各地区、各部门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协调和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和《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 (商务部令〔2004〕 第13 号),商务部制定了《 进一步规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有关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月十日 抄送:商务部:部领导,条法司,世贸司,外贸司,产业司(5)。 商务部办公厅 2007 年10 月15 日印发 进一步规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有关规定 第一章招标文件 第一条 招标文件应当明确规定投标人必须进行小签的相应内容,其中投标文件的报价部分、重要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加注“*”的条款或参数,下同)响应等相应内容必须逐页小签。 第二条 招标文件应当明确规定允许的投标货币和报价方式,并注明该条款是否为重要商务条款。招标文件应当明确规定不接受选择性报价或者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第三条 招标文件应当明确规定对投标人的业绩、财务、资信和技术参数等要求,不得使用模糊的、无明确界定的术语或指标作为重要商务或技术条款(参数)或以此作为价格调整的依据。

招标文件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认证标准、国家关于安全、卫生、环保、质量、能耗、社会责任等有关规定以及公认的科学理论。违反上述规定的,招标文件相应部分无效。 第四条 招标文件如允许联合体投标,应当明确规定对联合体牵头方和组成方的资格条件及其他相应要求。 招标文件如允许投标人提供备选方案,应当明确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只能提供一个备选方案并注明主选方案,且备选方案的投标价格不得高于主选方案。凡提供两个以上备选方案或未注明主选方案的,该投标将被视为实质性偏离而被拒绝。 第五条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商务部令〔2004〕第13 号,以下简称13号令)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一般参数偏离加价最高不得超过1% ,是 指每个一般参数的累计偏离加价最高不得超过该设备投标价格的l % 。交货期、付款条件的偏离加价原则招标文件可以另行规定。 第六条 招标文件不得设立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的要求排斥潜在的投标人,其中重要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原则上应当同时满足三个以上潜在投标人能够参与竞争的条件。 第七条 对于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以下称国外贷款项目),招标人、招标机构和招标文件审核专家就招标文件全部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后,招标机构应当按照13 号令第二十五条规定将招标文件通过招标网报送商务部备案,招标网将生成“招标文件备案复函”。 第八条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并将书面质疑及有关证明材料一并递交主管部门。 第九条 国外贷款项目的招标文件如需要修改的,包括条款或指标要求放宽、文字或单位错误纠正、设备数量变更、采购范围缩小等,招标机构可在网上提交“招标文件修改备案申请”,招标网将生成“招标文件修改备案复函”;除上述情况外,其他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应当在得到招标文件审核专家的复审意见或贷款机构的书面意见后,招标机构方可在网上提交“招标文件修改备案申请”, 并详细注明专家复审意见或贷款机构的意见,招标网将生成“招标文件修改备案复函”。 第二章招标投标程序 第十条 对于国外贷款项目,当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投标人少于三个的可直接进入两家开标或直接采购程序;招标机构应当于开标当日在招标网上递交“两家开标备案申请”(投标人为两个)或“直接采购备案申请”(投标人为一个),招标网将生成备案复函。

公司管理制度及行政通知发布机制及格式

公司管理制度及行政通知发布机制及格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各项管理制度等重要文件能准确而迅速地传达给相关同事,并确保各项文件能被有效地执行,现建立了一套统一发布各类文件(包 括管理制度、备忘录及行政通知)的标准机制及格式。 第二条各级管理人员在颁发文件时,必须根据标准机制及使用标准格式。同时,各部门主管收到文件后,必须将文件内容传达到所有需要知悉的下属, 并提供充分解释说明及督导员工落实执行。各部门必须妥善保存文件副 本以备日后查阅。 第二章管理制度发布机格式 第三条适用范围: 公司管理政策、制度及部门制度(包括工作流程等)。 第四条签发人员: 1.公司制度由CEO/总裁或经授权的人员签发; 2.部门制度由部门最高主管签发; 3.涉及跨多个部门执行的制度由负责撰写的部门最高主管签发。但需 先在各部门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共识,以及得到CEO/总裁审批后才 可签发; 4.相关政策、制度经签发后,交由行政部统一发布。 5.特定限制:有关薪酬事宜必须根据薪酬管理政策制定。签发人员必 须 是CEO/总裁 第五条发布流程: 公司政策、制度及部门制度发布必须使用标准格式 1.标准格式见附件 2.文件编号发式 编号方式:XX/XX/XXX/XXX 所在地区(英文代码)/ 文件类别(英文代码)/签发部门(代码)/序号

例子:美迪西公司于上海发布编号为002的公司制度 编号:SH/GP/ADM/002 ?所在地区:上海(SH);香港(HK);美国(US) ?文件类别:公司制度(GP);部门制度(DP) ?部门缩写: ?文件经签发后,由行政部统一发布,原件存档。对需督办的文件, 由行政部进行派发至相关部门并要求在《文件签阅表》上签署。第六条公司管理政策及制度修订流程 1.如遇公司的运营或组织结构发生重大调整,行政部或相关部门及时 对不适用的管理政策、制度等文件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管理政 策、制度按照以上程序发布更改信息。更新通告内应注明新颁布及 替代的文件主题、编号、生效日期等信息。 2.公司欢迎员工就管理政策、制度发表有建设性的意见,如员工有任 何建议或方案,可书面提交至行政部主管。 第三章内部通告 第七条适用范围: 用于发布公司公告、通知,部门通知,或用作颁布公司重要事项。 第八条签发人员: 1.用于颁布在公司范围内执行的通知、公告,由总裁或总裁授权人员 签发; 2.用于颁布个别部门制度或事项的通告,由部门最高主管签发; 第九条发布流程:

商务部办公厅、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批行业信用

商务部办公厅、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 【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商信用字[2008]1号 【发布部门】商务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8.05.12 【实施日期】2008.05.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商务部办公厅、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单位名单 的通知 (商信用字[2008]1号) 各有关商会、协会: 按照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的要求,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由商务部承担,由原全国整规办组织实施的行业信用建设工作相应转由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商务部信用办)负责。 根据《关于开展第二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整规办发[2007]33号)要求,截至2008年3月,共有53家商会协会提出试点申请。经组织专家评审和论证,确定52家商会协会为第二批试点单位。现将试点单位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握好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正确方向 行业信用评价是行业信用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推动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试点商会协会要认真学习领会和全面贯彻《商会协会行业信用建设工作指导意见》(整规办发[2005]29号)和《关于加强行业信用评价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整规办发[2007]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心组织好试点工作。要根据专家论证意见修改完善试点方案,正确把握信用评价的方向,坚持为会员企业服务和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原则,以规范行业秩序,提高行业信用水平,促进行业自律和行业健康发展为宗旨,制定科学的评价标准和公正透明的评价程序,认真组织实施。评价结果要经得起时间和市场的考验。 各试点商会协会要建立对被评价企业的动态管理制度,在企业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跟踪了解被评价企业情况。被评价企业出现重大违法违规失信行为,应立即宣布原信用等级无效,并收回相应的证书、标牌;被评价企业的信用状况发生变化,应及时调整信用等级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书面报商务部信用办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以下简称国资委协会办)备案。 二、严格界定评价范围,防止重复交叉 参加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的商会协会要严格界定

公司文件收发管理制度

文件收发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提高基建审计速度和办公质量,充分发挥工程结算资料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 根据区审计局关于文书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基建审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单位上报下发 的各种文件、资料。 条党政分工的原则本文件(党支部和行政)由办公室归口管理(二)收文的管理 条公文的签收 1.所有文件(除订启的外)均由收发员(文书)登记签收、拆封(由或邮电局机要通讯员直送的机要文件除外)在签收和拆封时收发员(文书)需注意检查封口,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 2.对发来的文件要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核定一项不对 口应立即报告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第五条公文的编号保管 1. 收发员(文书) 拆封和签收后应附上"文件传阅单"作分类登记编号、保管 2.本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送交收发员(文书)登记编号保管 个人保存如职工工作需要借阅的可复印或借用 第六条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收发员(文书)分送和承办阅办文件或急作应立刻呈送(或分管)阅批后分送承办阅办为文件积压误事应在当天阅签完 2.性质的函、电、单据等可由办公室直接分转如涉及几个会办的文件应同各后再分转 3.为加速文件运转收发员(文书)应在当天或天将文件送到和承办如关

系到两个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例外) 第七条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 共场所也将文件转借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收发员(文书)阅批文件 超过两天阅后应签名以示如有"批示"、"拟办意见"办公室应责成 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批示办理事宜 3.阅文时抄录全文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 4.文件阅完后应交收发员(文书)切忌横传 5.办公室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 理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保密规定并征得办公室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归档周转 6.阅文范围离、退休干部由组织学习文件或由办公 室通知到阅文 (三)发文的管理 第八条发文的规定 1.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力分别党支部和行政办公室各团体和一律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2.各团体、需要向上反映汇报情况或向下安排布置工作要求发文应分别向党支部、行政办公室提文申请并将文件底稿分别交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审核 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同意发文方可按党、政机构设置与分工归口以党×字、政×字发文团体文件由党支部批转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水运工程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水运工程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水上运输 【发文字号】交水发[2012]665号 【发布部门】交通运输部 【发布日期】2012.11.27 【实施日期】2012.11.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水运工程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 (交水发〔2012〕6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上海市、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水运工程标准管理,使标准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促进技术进步和创新,保证工程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公众利益以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目前水运工程标准管理实际情况,在原交通部《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交水发〔2007〕51号)的基础上,参照《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制定了《水运工程标准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交水发〔2007〕51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12年11月27日 水运工程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水运工程标准化工作,规范水运工程标准管理,进一步提高标准编写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水运工程标准是水运工程通则、标准、规范、规程、规定和指南等的统称。水运工程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水运工程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管理、使用和监督,不适用于水运工程国家标准、企业标准的管理、使用和监督。 水运工程行业标准是指由交通运输部统一编号并批准发布,对港口、航道、航运枢纽、通航建筑物(船闸、升船机)和修造船水工建筑物的规划、建设、维护管理全过程所规定的技术、管理、服务、安全、环保和造价等方面统一的技术要求。 水运工程地方标准是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立项、制

最新-关于重申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通知 精品

关于重申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通知 关于重申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通知公司所属各科室(队):为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改进机关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节省办公费用的开支,特重申如下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1、每个员工都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不擅自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不无故旷工。 在工作中严肃认真,不得在办公室开玩笑、大声喧哗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2、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各科室要指定兼职考勤员逐日进行登记,考勤表须填写清楚,不得弄虚作假,任意涂改。 3、员工因病、事不能上班,必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半天由科(队)长批准;半天以上、二天之内由主管领导批假;三天以上,由经理批假。 每月事假不得超过三天,超过三天者,事假都不计发工资。 未经办理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按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4、员工请探亲假、产假、婚假、丧假等法定假按有关规定执行,但须有本人申请,经所在部门领导同意,到办公室办理手续后方可准假。 未办理手续视为旷工。 5、参加各类学习、培训不得影响本职工作,学习期间应办理相关手续。 6、上班时间因公外出,须向办公室报告外出地点和所需时间,以便工作联系。 二、通讯管理制度。 通讯保持畅通,(800—2200)期间手机不得关机。 若确因手机没电而关机,须告知办公室所在地点和联系办法(联系电话)。 如每月因关机而无法联系超过两次,则取消当月的话费报销三、办公电脑和打字复印的管理。 1、邵阳公司机关已基本将办公电脑配备到各部门,本部门须加强对电脑的维护管理,严禁外来人员操作使用办公电脑,不得上与工作无关的网站,更不得上网聊天,否则撤除宽带网。 2、做好本部门电脑及储存资料的备份和防盗工作。 3、以后各部门的资料、表格由本部门安排人员进行打印,取消所有原在其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家政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四川省商务厅 关于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家政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 知 川商商贸〔2012〕3号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家政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11〕1241号)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城市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前期德阳、绵阳两市已经完成了家政体系建设的公开招标工作,请抓紧制定招标后的项目实施细则,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规范,加强对项目质量的监督和检查,保证项目如期完成。 二、抓好培训工作,确保资金的使用效果。2011年度家政服务培训项目承办企业(机构)已经确定,各地要及时向承训企业下达培训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工作责任制,按照培训计划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项目承办单位。要会同当地财政、工会部门,认真检查承办企业(机构)开展家政培训及就业工作情况,严格按照《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和学时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工作。要加强后续管理,对参加培训人员要及时开展电话回访、就业推荐、服务质量反馈等后续跟踪服务,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三、认真总结经验,及时报送相关情况。各地要加强信息反馈,及时报送项目进展情况。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报送在采取的政策措施、项目实施效果等方面的成功经验。要加强对工作的研究,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 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于1月31日前上报年度家政工作总结,德阳、绵阳两市商务局于1月15日前上报城市家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联系人:厅商服处许剑波 电话:028-*******,邮箱:swtsfc@https://www.360docs.net/doc/3113048155.html,。 特此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主要技术政策的通知(2014修订)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主要技术政策的通知 (2014修订)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交科技发[2014]165号 【发布部门】交通运输部 【发布日期】2014.08.11 【实施日期】2014.08.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主要技术政策的通知 (交科技发〔2014〕1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有关交通运输企业,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单位: 为促进交通运输行业技术进步,推动行业转型升级,我部修订了《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主要技术政策》,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1997年6月颁布执行的《公路、水运交通主要技术政策》同时废止。 交通运输部 2014年8月11日

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主要技术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2014年8月) 目录 前言 一、公路工程 (一)公路设计与施工 (二)公路养护与管理 (三)桥梁设计与施工 (四)桥梁养护与管理 (五)隧道设计与施工 (六)隧道养护与管理 二、水运工程 (七)港口建设与维护 (八)航道建设与维护 三、运输服务 (九)道路运输 (十)水路运输 (十一)综合运输

四、城市交通 (十二)城市公共交通 (十三)城市配送 (十四)需求管理 五、安全应急 (十五)公路 (十六)水路 (十七)城市交通 六、节能环保 (十八)公路 (十九)水路 (二十)城市交通 七、信息化 (二十一)基础设施运行监测 (二十二)运输组织与管理 (二十三)收费与支付 (二十四)车(船)联网和主动安全 (二十五)信息服务 (二十六)大数据技术应用 (二十七)网络与信息安全 前言

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万村千乡市场 工程”建设的通知 【颁布部门】财政部/商务部 【颁布时间】20100928 【实施时间】20100928 【时 效 性】有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精神,中央财政继续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予以支持,突出农村配送能力建设,提升农村流通信息化水平,构建覆盖农村的现代流通网络。为加强工作指导,确保取得实效,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和目标 (一)构建多层次农村商品配送网络。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加强农村商品配送能力建设上,新建或改造一批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完善农村物流配送基础设施,稳步提升农家店商品配送率,全力构建全覆盖、多层次的农村商品配送网络。 (二)积极建设连锁化农家店。做好农家店规划布局,重点推进在未建店地区建设,扩大连锁化农家店覆盖面。加快推进农家店“一网多用”,推动农家店发展多种经营,扩大药品、电信、邮政等产品和服务经营比重,提升农家店综合服务功能,增强农家店发展后劲。 (三)努力提升农村商业信息化水平。把农村商业信息化作为发展农村现代流通的重要任务,加大农村流通企业及连锁农家店信息化建设力度,提高农家店统一结算率,促进农村商业现代化水平的提高。

2010年全国新建和改造10万家农家店、1200个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具体分配方案见附件1),力争到2010年底连锁化农家店覆盖80%乡镇和65%行政村,农家店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商品配送能力显著增强,统一配送率提高到50%以上,其中,食品统一配送率不低于80%。 二、加强对实施企业的管理 (一)严格流通企业标准。 具备实力的流通企业可以申请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规范经营,组织机构健全。 2.具有较强实力。日用消费品经营企业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2009年销售额3000万元以上;农业生产资料经营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2009年农资销售额2亿元以上,其中化肥或农药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 3.具有一定的配送能力。配送中心等仓储配送设施健全,现有店铺的统一配送率不低于50%。 4.开展连锁经营3年以上。 (二)制定对实施企业的管理办法。 各地应对实施企业制定管理办法,根据企业实施情况进行调整,鼓励先进企业,淘汰落后企业。国家级贫困县,民族自治地区,汶川、玉树地震灾区实施企业条件可适当放宽,具体方案由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确定后报商务部备案。 三、认真组织项目实施

关于重申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通知.doc

关于重申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通知 关键字经济工作 影评网 关于重申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科室(队) 为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改进机关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节省办公费用的开支,特重申如下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1、每个员工都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不擅自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不无故旷工。在工作中严肃认真,不得在办公室开玩笑、大声喧哗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2、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各科室要指定兼职考勤员逐日进行登记,考勤表须填写清楚,不得弄虚作假,任意涂改。 3、员工因病、事不能上班,必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半天由科(队)长批准;半天以上、二天之内由主管领导批假;三天以上,由经理批假。每月事假不得超过三天,超过三天者,事假都不计发工资。未经办理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按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4、员工请探亲假、产假、婚假、丧假等法定假按有关规定执行,但须有本人申请,经所在部门领导同意,到办公室办理手续后方

可准假。未办理手续视为旷工。 5、参加各类学习、培训不得影响本职工作,学习期间应办理相关手续。 6、上班时间因公外出,须向办公室报告外出地点和所需时间,以便工作联系。 二、通讯管理制度。 通讯保持畅通,(8:00—22:00)期间手机不得关机。若确因手机没电而关机,须告知办公室所在地点和联系办法(联系电话)。如每月因关机而无法联系超过两次,则取消当月的话费报销 三、办公电脑和打字复印的管理。 1、邵阳公司机关已基本将办公电脑配备到各部门,本部门须加强对电脑的维护管理,严禁外来人员操作使用办公电脑,不得上与工作无关的网站,更不得上网聊天,否则撤除宽带网。 2、做好本部门电脑及储存资料的备份和防盗工作。 3、以后各部门的资料、表格由本部门安排人员进行打印,取消所有原在其他商业性打字复印店记帐打印各种资料表格。否则,其发生的费用自行负责。 四、车辆的使用管理制度 1、车辆使用范围小车主要保障领导用车、重要经营活动、陪同上级检查、业主考察、财务取存款及必须用车的紧急情况等。首先保证主要领导用车,其他领导及科室用车一律由办公室平衡高度,摩托车主要保证工地巡查,办案及财务接送款等。其它用车须经领导批准,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 2、小车使用实行申报制度。领导长途用车,原则上应提前一天通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科室长途用车必须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办公室再根据车辆情况适当安排派车。 3、个人不得私自用车,特殊情况私人用车须经主要领导批准,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务部举办展览会内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务部举办展览会内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商贸字〔2006〕180号) 本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部举办(包括主办、参与主办和支持)展览会工作的管理,切实发挥展览会的效益和作用,我部制定了《商务部举办展览会内部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如有意见和建议,请送外贸司。 第一部分总则 一、为加强对商务部举办展览会工作的统一规范管理和组织协调,根据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二、商务部举办展览会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整合优势资源,完善管理规则和运作机制,加强规划协调,促进国际经贸交流与合作,扩大商品流通与消费,推动产业和地方经济发展。 三、本办法所称展览会是指在境内举办的经济技术贸易及投资领域的博览会、展览会、洽谈会、交易会、采购会等。 本办法所称商务部举办展览会工作是指需要以商务部名义作为主办、参与主办、协办或支持单位的内部审批、管理和评估工作。 四、商务部举办的展览会应符合商务事业发展规划和商务部工作重点方向。 五、商务部根据集中资源、合理布局、协调发展和市场化导向的原则,按照展览会对推动国民经济和商务工作的重要程度,对展览会实行分类管理。 六、除采取申办制的展览会外,商务部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市举办的展览会不超过一个,已有商务部举办展览会的省

市不再新增; 商务部新增举办展览会的审批在同等条件下向中西部、东北老工业基地倾斜; 新增展览会在时间和内容安排上与商务部现有举办展览会没有重叠。 七、商务部举办展览会工作由对外贸易司和商业改革司分别归口管理,对外贸易司负责涉外领域的展览会,商业改革司负责非涉外领域的展览会(以下统称归口管理单位);相关司局按各自职能分别牵头组织实施(以下统称牵头主办单位)。 第二部分展览会分类标准 八、重点发展类展览会是指由商务部单独主办或作为第一主办单位的,对国民经济和商务工作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全国性展览会。具体标准如下: (一)对全国经济发展有重大作用和意义、配合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或配合外交外贸多双边工作的需要; (二)具有全国性、综合性或较强专业性,国内参展商来自全国一半以上省(区、市),且展位比例达到30以上;综合性展览会参展的主要行业在3个以上,专业观众总人次不少于观众总人次的50;专业性展览会专业观众总人次不少于观众总人次的90;涉外领域展览会境外观众人次不少于观众总人次的30; (三)综合性展览会展览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专业性展览会展览面积不少于20000平方米;特殊装修展位面积比例不少于40; (四)如非商务部发起举办的展览会,应已连续举办3届以上。 九、参与主办类展览会是指对促进国民经济和商务工作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全国或区域性展览会,涉外领域的展览会以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或其他副部级以上单位为主举办,商务部作为共同主办单位;非涉外领域的展览会以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其

公司文件管理办法

公司文件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公司的文件管理,确保文件及时传递到相关部门而不耽误上下级或同级的工作,以规范公司的各项文件收、发(拟稿、会签、审批、签发及实施)工作,制定本法。 1 管理原则 1.1行政人事部是公司文件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指导全公司行政公文、协议、合同类传递处理工作。各部门需上报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的各类文件传递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呈报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并回传发起部门执行、存档。 1.2公司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各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2 基本要求 2.1各部门需要向上反映汇报重要情况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而需要正式文件发文应向公司提出发文申请,并将文件底稿交行政人事部审核。经董事长或总经理签批同意发文,则由行政人事部按机构设置与业务分工编制文号发文,详见公司《内部文件及档案管理的制度》。 2.2 送件部门(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文件类别、编号、接件人等事项在收发文件登记簿中填写清楚。行政人事部部应及时把审阅结果反馈给报送部门。 3 内部文件 3.1文件起草 需公司正式下发的文件由指定的拟稿人拟稿:公司文件由发起部门拟稿,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会审;属部门专业文件由各部门指定人员拟稿,部门负责人审核。 3.2文件审核 各拟稿部门负责提报文件内容、方案、文件格式规范审核。 行政人事部门负责上报总经理或董事长签批文件的审核,重点审核:是否需要行

文,是否符合公司有关制度、规定,是否发起部门与相关部门进行了协商、会签,文字表达、文种使用、文件格式是否符公司有关规定。 3.3文件签发 文件形成后,由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发。 行政人事部负责签发后的公司级文件校对,并送拟稿人、核稿人审查合格后,方能复印、盖章、转发(送)、执行和归档。 4 外来文件 外来的文件由行政部负责签收,签收人应于接件当日即按文件的要求报送给有关部门,不得积压迟误,属急件的,应在接后即时报送。文件收发部门应在文件登记簿中填写清楚交接事项。 5 业务流程 5.1文件管理业务流程分为收文和发文。 5.1.1 收文一般包括传递、签收、登记、分发、拟办、承办、催办、查办、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 5.1.2发文指以公司、或部门名义制发文件的过程,一般包括草拟、会签、审核、签发、复核、用印、分发等程序。 5.2发文程序与要求 拟稿→主办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核→相关部门会签→领导签发→编文号→校对→打印公文→盖章→分发→立卷→归档。 5.2.1拟稿 ①各部门需要发文,应事先以上级指示或工作实际需要草拟文件初稿。问题比较复杂的,负责人应亲自草拟,或经集体研究提出方案后,指定专人草拟。 ②草拟文稿必须做到情况确实、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炼、标点符号正确。 ③文稿拟就后,拟稿人应附发文稿纸首页(协议合同类应填附合同协议会签单)详细写明文件标题、发送范围、印制份数、拟稿部门与拟稿人,并签名、标定日期和密级。 5.2.2 审核 ①主办部门负责人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对文稿是否符合相应规定,是否符合公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路交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路交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 【法规类别】水上运输 【发文字号】交规划发[2008]86号 【发布部门】交通运输部 【发布日期】2008.05.22 【实施日期】2008.05.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路交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 (交规划发[2008]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交通厅(局、委),沿海主要港口管理局,上海组合港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部规划研究院,部科学研究院,部水运、公路科学研究院,部内各司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新阶段交通发展中面临的比较突出的结构性矛盾,适应经济社会对交通的新需求,促进综合运输体系协调发展,部起草了《公路水路交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公路水路交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 结构调整是新世纪新阶段交通实现科学发展的主要着力点,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交通行业的重要实现方式,是发展现代交通业的重要任务,是交通行业积极促进综合运输体系协调发展和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动态发展过程。公路水路交通(以下简称交通)结构主要包括基础设施结构、运输装备结构和运输服务结构。为解决新阶段交通发展中面临的比较突出的结构性矛盾,适应经济社会对交通的新需求,现就交通结构调整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新阶段交通结构调整的必要性 1.我国全面参与经济全球化,要求调整交通结构,降低物流成本,提高国际竞争力。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全面参与经济全球化步伐明显加快,经济对外依存度进一步提高,能源、矿石等资源性货物进口需求持续增长,将会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对交通运输服务的规模能力、结构功能、质量效益和安全保障能力等方面,产生了更大更新更加多样化的影响和需求。交通运输能力的扩大、结构功能的调整以及服务水平的提升,能够有效降低物流成本,提高企业和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使我国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获取更好的国际分工和竞争优势,其重要性和急迫性日益突出。 2.我国经济社会的新发展,要求调整交通结构,充分发挥交通运输的基础性和服务性作用。 新阶段是我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时期,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全面认识新形势新任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走资源节约、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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