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预算管理考核办法修改

全面预算管理考核办法修改
全面预算管理考核办法修改

全面预算管理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灵活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推动管理水平的逐步提高,确保实现公司目标,根据《国投曲靖发电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预算考核是发挥预算约束与激励作用的必要措施,通过预算目标的细化分解与激励措施的付诸实施,达到引导公司每一位员工向公司战略目标方向努力的效果。

第三条预算考核的目的是对上一考核周期各部门的预算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经营中的潜在问题,确保预算的完成,或者必要时修正预算,以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

第四条预算考核是对预算执行效果的一个认可过程。考核应遵循以下原则:

目标原则:以预算目标为基准,按预算完成情况评价预算执行者的业绩;

刚性原则:预算目标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调整;

激励原则:预算目标是对预算执行者业绩评价的主要依据,考核必须与激励制度相配合,采用奖励为主,扣罚为辅的原则,体现目标、责任、利益的相互统一;

时效原则:预算考核是动态考核,每期预算执行完毕应立即进行;

例外原则:对一些阻碍预算执行的重大因素,如市场环境的变化、

政策变化、电网调度、重大意外灾害等,考核时应作为特殊情况处理。

分级考核原则:预算考核要根据组织结构层次或预算目标的分解层次进行。公司考核归口管理部门及各成本中心,各成本中心考核班组(或个人)班组考核个人。被考核部门应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向下一级预算执行部门(或班组、个人)的考核办法并对其进行考核。

第二章预算考核的对象和内容

第五条考核对象:各归口管理部门(成本中心)及其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考核内容:以公司与预算执行部门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和下达的预算为依据,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编制预算的及时性、准确性;控制预算的严格性、合理性;预算分析的透彻性、预见性;预算执行的正确性、节约(或)超支值。

第七条考核方式:预算考核分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日常考核采取每月度预考核形式进行,旨在通过信息反馈,控制和调节预算的执行偏差,确保预算的最终实现,年终考核旨在进行奖罚和为下年度的预算提供依据。

第三章预算考核的程序

第八条预算考核的具体工作由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总经理工作部负责配合。考核程序如下:

以各成本中心的分析报告及财务管理部的账面数为依据,分析、评价各责任中心预算的实际执行情况,找出差距,查明原因;

预委会办公室对各成本中心进行考核;

预委会办公室将考核结果报公司预委会;

公司预委会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批;

预委会办公室将批准的考评结果报总经理工作部执行。

第九条预算月度考核与月度经营活动分析同时进行,考核结果在每月(季)的月(季)度经营活动分析会上通报,预算年度考核于次年的一月进行。

第三章预算考核的办法

第十条各归口管理部门(成本中心)因预算工作组织不力,不给予配合的,影响预算工作的推进,或对预算工作重视不够,敷衍应付,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情节轻重,预委会办公室将对预算执行部门及责任人进行如下处罚:

1.各归口管理部门(成本中心)未按公司规定的时间要求编制上报本成本中心预算、归口预算及月度分析报告、季度小节报告、年度总结报告等预算资料的,给予部门负责人处于2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的绩效扣罚,扣罚部门当月8%~10%的绩效奖金。

2.各归口管理部门(成本中心)未按公司规定的预算内容、格式要求编制上报本成本中心预算、归口预算及月度分析报告、季度小节报告、年度总结报告等预算资料的,给予部门负责人处于200元绩效扣罚,扣罚部门当月8%的绩效奖金。

3.各归口管理部门(成本中心)对其归口管理的部门、班组、个

人负有考核责任,对未履行考核职能或考核不力的,扣罚部门负责人100元绩效奖金,扣罚部门当月5%的绩效奖金。

4.各成本中心在工作中应互相配合,密切协作,提倡高姿态。对工作相互推诿,严重扯皮且导致考核困难的,将对等考核扯皮各方部门当月2%的绩效奖金,同时对扯皮部门负责人处于200元绩效扣罚。

第十一条对在正常情况下不按预算执行,或未经批准擅自更改调整预算的,给予归口管理部门(成本中心)负责人200元绩效扣罚。

第十二条各成本中心在执行预算过程中出现预算节余时,不得违反经济活动的常规性突击使用预算,对违反经济活动的常规性突击使用预算的,处以突击使用预算金额两倍的处罚。

第十三条月度(季度)预考核

月度(季度)预考核与月度(季度)当期的绩效奖金挂钩。月度(季度)当期各项指标均在当期预算范围之内(包括预算值本身)的为合格,不进行扣罚。当期指标中有一项(以归口管理费用明细表中的指标划分为准)超预算,就对归口管理部门(成本中心)进行考核,有两项及两项以上实际指标均超预算指标的,按各项指标的考核标准进行迭加考核,月度总考核金额不封顶,如果出现预算考核数额大于部门绩效工资应发总额度,差额从以后月份的绩效奖金或岗位工资中扣罚。具体单项指标考核标准见本办法附件《全面预算管理预算指标考核表》。考核表中“备注”一览中注明“采用月度(季度)预考核方式”的,表明此奖金本月预(季度)考核,待年度终了后按年度累计额再进行最终考核。

第十四条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与月度(季度)预考核的月度(季度)绩效奖金和年终绩效奖金(包括公司董事会及总经理设立的各种年度奖励)挂钩。年度当期各项指标均在年度预算范围之内(包括预算值本身)的为合格,不进行扣罚。年度指标中超一项考核一项,超两项考核两项,按各项指标的考核标准进行迭加考核。对月度(季度)预考核中扣留的月度(季度)预考核绩效奖金,如年度累计值未超预算指标,则补发相应指标月度(季度)预考核的绩效奖金,如年度累计值超预算指标,则相应指标预考核的绩效奖金不再发放。

第十五条奖励

为调动预算各成本中心的积极性,使其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管理,严格控制,积极开展节能降耗措施,努力提高经济效益,月度或年度终了后根据预算执行的情况进行适当奖励,具体奖励标准见本办法附件《全面预算管理预算指标考核表》。

各预算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各归口管理部门(成本中心)的考评结果是年终奖励分配的重要依据。

奖励前提条件:完成公司董事会下达的年度预算目标。

第十六条发电量和息税、拆旧、摊销前利润两项预算指标考核特殊约定:

1.技术安全部、设备管理部

人均考核额度=(发电运行部考核总额度/部门人数+设备管理部考核总额度/部门人数)/2×部门系数+单项考核数额/部门人数;技

术安全部系数为,技术安全部系数为。

2. 财务管理部、经营策划部、总经理工作部、商务管理部、燃料管理部管理人员人均考核额度=(生产部门考核总额度/生产部门总人数)×部门系数+单项考核数额/部门人数。

3. 总经理

考核额度=总经理工作部人均考核额度×个人系数。

4.经营副总经理

考核额度=(经营策划部人均考核额度+商务管理部人均考核额度+燃料管理部人均考核额度)/3×个人系数。

5. 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考核额度=生产部门(技安/运行/设备)人均考核额度×个人系数。

6. 财务管理副总

考核额度=财务管理部人均考核额度×个人系数。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中考核基准数为每年的预算分解下达值,以后每年度的考核基准数由全面预算管理委员根据当年董事会下达的指标值进行修正。

第十八条??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可在不违背考核原则的前提下进行修改补充;发生本办法未提及的问题,由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全面预算管理预算指标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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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预算管理预算指标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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