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增设健康体检项目办理指南.doc

医疗机构增设健康体检项目办理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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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增设健康体检项目办理指南

事项名称:医疗机构增设健康体检项目

权力编码:JS020000WS-XK-0003-007

事项性质: 行政许可□相关联行政服务

适用的申请主体:由市卫生健康委发证的需要增设健康体检项目的各类医疗机构

受理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H区卫生健康委窗口

受理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00~5:00

咨询电话:

法定办理时限:30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5工作日

法定实施主体名称: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际实施主体名称: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处室:政策法规与行政许可服务处

是否收费:不收费

本办理指南所援引的主要依据:(详细条款内容请详阅附录A)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三条。

3:《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第七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事项审批的条件:

事项审批的程序及相关工作:

流程图

重要提示:从事医疗活动,除获取本许可以外,还需要办理工商执照变更等许可(准入)。

申办过程中应注意的常见问题:

1:为非本部门受理的变更对象;

2:未详细阅读办事指南和查阅示范文本,材料明显不全就急于申请。

附录A

本办理指南所援引的依据

设定审批的依据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

医疗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注册资金(资本)、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的,必须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二)申请变更登记的原因和理由;

(三)登记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3:《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

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设置的为内部职工服务的医疗机构向社会开放,必须按照前条规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4:《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第七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事项审批的条件和程序的依据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

医疗机构在原登记机关管辖权限范围内变更登记事项的,由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因变更登记超出原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有管辖权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医疗机构在原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迁移,由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向原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外迁移的,应当在取得迁移目的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发给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并经原登记机关核准办理注销登记后,再向迁移目的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执业登记。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

登记机关在受理变更登记申请后,依据条例和本细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进行审核,按照登记程序或者简化程序办理变更登记,并作出核准变更登记或者不予变更登记的决定。

附录B

申请书法定格式文本和填表示例

申请书法定格式文本(可登陆无锡是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

附件1

批准文号字( )第号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医疗机构名称(章)

登记号□□□□□□□□□□□□□□□□□□□□□□(医疗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章)

(主要负责人)

申请日期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健康委员会制

(一)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二)提交文件、证件及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三)受理、审查、核准医疗机构变更登记

核准变更登记事项

(四)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归档、公告情况

附件2

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卫生技术人员一览表

体专业,如“普外科”。护士、医技人员只填写“专业方向”。“医技人员”证书号码不填。

2、本表请用五号宋体字打印,每页40栏(不含标题栏)

附件3 无锡市医疗机构开展(申请)健康

体检自查表

附件4

健康体检项目目录

卫生部

说明

一、为指导和规范健康体检服务,卫生部组织专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健康体检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包括基本项目和备选项目两个部分。

二、基本项目是为达到健康体检目的所设定的项目,共14大项59小项。建议受检者全面了解自身健康状况时使用。

三、备选项目是基本体检结束后,发现受检者存在某种疾病风险时开展的体检项目及体能项目,由医疗机构和受检者共同确定。

四、《目录》的制定坚持了以下原则:

1.达到健康体检的目的,即了解受检者的健康状况,并早期发现疾病隐患,如肿瘤和常见慢性疾病等。

2.区分健康体检项目和疾病诊断项目。主要用于疾病诊断用途的技术和方法不列入健康体检项目。

3.保证健康体检的质量和安全。采用临床证明已经成熟、准确、敏感的诊断技术和方法。侵入性和存在较大风险的项目不列入健康体检项目。

4.有利于体现健康体检成本效益最优原则。引导健康体检合理进行,避免浪费。

五、《目录》将根据需要定期进行修订。

健康体检项目目录

一、基本项目

健康体检管理规定

健康体检管理规定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1月23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分享关于健康体检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健康体检管理规定如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业健康检查是指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检查。 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范围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监督管理;结合职业病防治工作实际需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能力建设,并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第二章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批准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名单、地址、检查类别和项目等相关信息。

第五条承担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涉及放射检查项目的还应当持有《放射诊疗许可证》; (二)具有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场所、候检场所和检验室,建筑总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每个独立的检查室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具有与批准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的执业医师、护士等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四)至少具有1名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 (五)具有与批准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开展外出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具有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仪器、设备、专用车辆等条件; (六)建立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 符合以上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批准证书》,并注明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 第六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具有以下职责: (一)在批准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范围内,依法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出具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二)履行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禁忌的告知和报告义务; (三)定期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健康体检项目及体检常识汇总大全

健康体检项目及体检常识汇总大全 体检项目:一般包括女性体检项目和男性体检项目,具体要作的检查要根据个 人的具体情况而定. 另外体检项目还按照公务员体检,出国体检,入职体检等不同的需求有不同的体检项目。一般有肝功,血糖,血脂,肾功,腹部B 超,男性B 超,女性B 超,血尿常规, 肝炎筛查,胸透, 心电图, 内科, 外科,耳鼻喉科检查. 主要分为三类: 1.临床体检科室体检项目,凭借医生个人经验进行体检,要求医生有丰富的临床经验。 2.仪器体检科室体检项目,主要是借助设备辅助检测,技师通过设备来辅助医生检测身体状况。 3.实验室体检科室体检项目,主要是进行血,尿,便进行实验室化学检测详细划分及详细内容,临床 意义如下: 身高、体重、血压 配合现场物理检查,了解身体的差异问题。 抽血 抽血(用于实验室检查)抽取血液检查标本 X 线透视检查 利用X光透视胸腔,可能筛检出的疾病有肺结核、肺肿瘤、水胸、气胸、支气管扩张、气管扩张、心室肥大、主动脉弓突出、脊柱侧弯、胸廓骨胳疾病的诊断。如果正面胸部X 光检查正常,但有长期性咳嗽,且痰中带血丝者,会加做侧面胸部X 光检查 骨密度筛检 人类的骨质密度约在30 岁左右达到高峰,之后骨质便逐年流失,而造成骨骼胳结构的松动和脆弱,渐渐发生「骨质疏松症」。因此,一般正常人30 岁以后最好每年筛检。 超声检查5 项 (肝、胆、脾、胰、双肾)(黑白超)检查出肝脏、胆囊、胰腺、脾脏、肾脏是否有病变。主要检查八大部位,包括肝脏、肝内胆管、总胆管、胆囊、肾脏、肝门静脉、胰腺、脾脏及其它。检测脂肪肝、肝硬化、肝胆结石、不明原因腹痛等疾病。 筛查前列腺是否以下情况前列腺增生、前列腺炎、前列腺癌、前前列腺B 超 列囊肿、前列腺脓肿、前列结核、前列腺结石等。 心电图12 导联 心电图检查是利用图形描记与心脏搏动有关的电位变化,藉以判断是否有心房或心室肥大、心肌梗塞、不整脉、心囊炎、全身性疾病引起心脏变化等异常情形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正 式版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 目的 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生产和人员的实际情况,不断增强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全面提高在职人员的健康水平,降低职业病及其它疾病的发病率。制定本制度。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表》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办法》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职工体检管理工作。 4. 职责 4.1集团公司在职职工(包含内退人员)、离休人员健康性常规体检及女职工专项体检中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公司工会负责。 4.2根据《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工种

范围表》、《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所界定的公司有毒、有害岗位及有特殊要求的在岗职工体检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安全环保监察部负责。 4.3拟招录人员入职体检中的组织、协调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4.4公司职工医院为职工体检定点医院,具体负责各类体检工作。 5.管理内容与方法 5.1体检范围 5.1.1在职职工(包含内退人员) 5.1.2有毒、有害岗位及有特殊要求的在岗职工; 5.1.3集团公司离休人员; 5.1.4集团公司拟招录人员;

北京市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北京市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健康体检管理,保障健康体检规范有序, 保护和增进人民健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和卫生部《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健康体检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北京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开展健康体检的监督管理; 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健康体检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北京市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北京市体检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等机构负责全市健康体检质量控制与改进工作的组织实施, 包括业务培训、指导、评估和检查。 第五条北京市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对医疗机构健康体检质量等情况予以通报。 第二章执业条件 第六条医疗机构的健康体检场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相对独立的健康体检场所及候检场所; (二健康体检区域布局和流程合理,健康体检人员与就医人员分开,符合医院感染控制要求及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三健康体检区域建筑总面积不少于 400平方米,每个独立的检 查室使用面积不少于 6平方米。 第七条开展健康体检的医疗机构登记的诊疗科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至少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 (妇科专业、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医学影像科和医学检验科; (二医学影像科至少含 X 线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及超声诊断专业; (三医学检验科所含专业需满足卫生部《健康体检基本项目目录》的要求。 第八条从事健康体检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从事健康体检的医师应具有《医师执业证书》 ,并按照《医师执业证书》规定的执业地点、执业范围和执业类别执业; (二至少具有 2名内科或外科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专职从事健康体检主检医师工作; 每个临床检查科室至少具有 1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相对固定的执业医师从事健康体检工作; (三至少具有 10名注册护士; (四从事健康体检的医技人员应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相关岗位的任职资格, 对国家要求必须持有上岗合格证的岗位, 必须持证上岗; (五具有满足健康体检需要的其他卫生技术人员。 第九条具有符合开展健康体检项目要求的仪器设备。 第三章执业许可 第十条医疗机构申请开展健康体检, 应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 (以下简称登记机关递交《医疗机构健康体检申请书》 ,办理健康体检执业登记手续。 禁止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开展健康体检。第十一条登记机关应按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对申请开展健康体检

健康体检项目解释

健康体检项目解释 肝功能: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碱性磷酸酶、总胆红素、直接胆红素、总白蛋白、白蛋白、白球比例、胆汁酸、r-GT、LDH、CK、CK-MB。 肾功能:肌酐、尿酸、尿素。 癌胚抗原:比较广泛的肿瘤指标、主要针对直肠方面 甲胎蛋白:消化道的肿瘤指标,主要针对肝脏方面 CA199:肠、肺、胰腺腺体肿瘤指标 PSA-FPSA:男性前列腺方面的肿瘤指标 CA 50:肝、消化道、肺的肿瘤指标 CA 153:乳房方面的肿瘤指标 CA 211:非小细胞肿瘤指标 CA 125:卵巢、肺CA、子宫肿瘤指标 CA 724:胃方面的肿瘤指标 NSE:小细胞的肿瘤指标 CK-MB:肌酸磷酸激酶(同工酶) CRP:C反应蛋白 TNT定量:肌钙蛋白定性(快速) 心肌酶谱全套:包括LDH(乳酸脱氢酶)CK(肌酸激酶) AST:门冬胺酸氨基转移酶 MRA:血管增强核磁共振

CTA:血管CT 尿五联蛋白内容:查肾脏早期损害前S1抗原、前S1抗体:肝炎指标叶酸、维生素B12:贫血指标 TN-1:肌钙蛋白-1、心肌梗塞指标C反应蛋白:心肌梗塞指标 同型半胱氨酸:心肌梗塞指标 CD3、4、8:细胞免疫指标

2017-男性健康体检套餐 项目单价(元)肝功能65 肾功能四项68 空腹血糖10 血脂九项205 TN-I 120 同型半胱氨酸120 电解质七项35 甲胎蛋白32 癌胚抗原32 CA199 55 CA724 55 CA242 55 SCC 100 NSE 64 CA211 100 CA50 30 PSA-FPSA 128 胃蛋白酶原200 维生素六项测定300 维生素B1 250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控制程序

烟台永旭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职工职业健康体检管理控制程序 1.目的 为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消除职业性危害,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提高劳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工作。3.定义 3.1职业健康检查:是采用医学方法筛选职业人群中一些较敏感的个体和探讨疾病与职业的关系,从而达到确保从业人员健康和促进安全生产的目的。 3.2职业禁忌症:某些疾病(或某些生理缺陷),其患者如从事某种职业便会因职业性危害因素而使疾病病情加重或易于发生事故,则称此疾病(或生理缺陷)为该职业的职业禁忌症。 3.3岗前职业健康体检:对将要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人员(包括转岗人员),在入职前针对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的职业健康体检。 3.4岗中职业健康体检:指对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人员按一定的间隔时间及规定的项目进行的职业健康体检。 3.5离岗职业健康体检:指员工在离职或转岗时针对此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的职业健康体检。 4.职责 4.1总经理负责年度岗中职业健康体检计划和项目的批准。 4.2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年度岗中职业健康体检计划和项目的审核。 4.3总经办负责公司职业病管理工作,负责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的制定与修订。 4.3.1人力资源管理工程师负责公司员工职业健康体检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4.1.2安全工程师负责组织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确定职业健康体检项目,建立、维护公司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编制公司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总结。 4.4各部门负责识别本部门职业病危害因素并会同安全管理工程师共同确定职业健康体检项目。 5.管理规定 5.1体检计划制定 每年年底前完成下年度职工职业健康体检计划的制定与审核批准。计划中应对职业健康体检项目、实施时间与要求、所需费用等内容进行说明。 5.2 体检机构要求 职业健康体检应由取得职业病健康体检资质的机构实施。 5.3体检实施要求 5.3.1公司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组织岗前、岗中和离岗职业健康体检。 5.3.2公司对处于发生危害员工职业健康紧急情况下场所的员工进行应急职业健康体检。 5.3.3公司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转岗员工,针对不同的职业病危害同时进行离岗和岗前职业健康体检。 5.3.4公司对已诊断为职业病的患者或观察对象进行定期复查。 5.4体检项目要求 5.4.1职业健康体检项目应针对运营、设备加工、安装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现状来确定并无遗漏实施。 5.4.2每年底确定下年度职业健康体检项目,列入年度职工职业健康体检计划中提交。 5.4.3目前公司运营部、工程部职业病危害因素及职业健康体检项目见附表。 5.5体检周期要求 岗中职业健康体检周期为一年一次,每年3月底前完成;岗前、离岗职工健康体检依据员工流动、调岗情况确定体检时间。

(完整版)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 第2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4件部门规章的决定》已于2019年2月2日经国家卫生健康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任马晓伟 2019年2月28日 修订内容 (一)将该办法中的“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修改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将“卫生计生 行政部门”统一修改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二)将第四条修改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在开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备案的具体办法由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制 定,并向社会公布。 “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备案的医疗卫生机构名单、地址、检查类别和项目等相关信息,并告知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核发其《医 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在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注明检查类别和项目等信息。” (三)将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具有与备案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 的执业医师、护士等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将第五项修改为:“具有与备案开展的职业健康 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具有相应职业卫生生物监测能力;开展外出职业健康 检查,应当具有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仪器、设备、专用车辆等条件”;增加一项作为第七项:“具有与职业健康检查信息报告相应的条件”。 将第五条第二款修改为:“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备案时,应当提交证明其符合以 上条件的有关资料”。 (四)在第五条后增加一条:“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对备案的职业健康检 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当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自信息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变更信息。” (五)将第六条第一项修改为:“在备案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范围内,依法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出具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将第二项修改为:“履行疑似职业病的告 知和报告义务”;在第二项后增加一项作为第三项:“报告职业健康检查信息”。(六)在第八条后增加一条:“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指定机构负责本辖区内职业健康 检查机构的质量控制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实验室间比对和职业健康检查质量考核。 “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规范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 (七)将第九条第二款修改为:“以上每类中包含不同检查项目。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在 备案的检查类别和项目范围内开展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 (八)将第十四条修改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可以在执业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或者省级卫 生健康主管部门指定区域内开展外出职业健康检查。外出职业健康检查进行医学影像学检查 和实验室检测,必须保证检查质量并满足放射防护和生物安全的管理要求”。 (九)删除第十六条中的“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十)将第十九条第二项修改为:“按照备案的类别和项目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情况”;将第五项修改为:“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疑似职业病的报告与告知以及职业健康检查信息报 告情况”。

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健康体检基本要求 (一)新生入学应建立健康档案。学校应组织所有入学新生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小学新生可在家长或监护人的陪伴下前往指定的健康体检机构或由健康体检机构人员前往学校进行健康体检。 (二)在校学生每年进行一次常规健康体检。 (三)在校学生健康体检的场所可以设置在医疗机构内或学校校内。设置在学校内的体检场地,应能满足健康体检对检查环境的要求。 二、健康体检项目 (一)病史询问。 (二)体检项目。 1.内科常规检查:心、肺、肝、脾; 2.眼科检查:视力、沙眼、结膜炎; 3.口腔科检查:牙齿、牙周; 4.外科检查:头部、颈部、胸部、脊柱、四肢、皮肤、淋巴结; 5.形体指标检查:身高、体重; 6.生理功能指标检查:血压; 7.实验室检查: (1)结核菌素试验*; (2)肝功能**:谷丙转氨酶、胆红素。 注:“*”小学、初中入学新生必检项目; “**”寄宿制学生必要时到符合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的体检项目。

其他项目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要求开展的检查项目或根据地方具体情况,进行适当增补,涉及实验室和影像学检查必须在医疗机构内完成。 三、健康检查结果反馈与档案管理 (一)学生健康体检机构在体检结束后,应分别向学生(家长)、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反馈学生个体健康体检结果与学生群体健康评价结果。 (二)健康检查结果的反馈形式。 健康体检机构以个体报告单形式向学生反馈健康体检结果;以学校汇总报告单形式向学校反馈学生体检结果;将所负责的体检学校的学生体检结果统计汇总,以区域学校汇总报告单形式上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再逐级上报。 (三)健康体检报告单内容。 1.个体报告单内容应包括学生个体体检项目的客观结果、对体检结果的综合评价以及健康指导建议; 2.学校汇总报告单内容应包括学校不同年级男女生的生长发育、营养状况的分布、视力不良、龋齿检出率、传染病或缺陷的检出率,不同年级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及健康指导意见; 3.区域学校汇总报告单内容应包括所检查学校学生的总体健康状况分析,包括生长发育、营养状况的分布、视力不良、龋齿检出率、传染病或缺陷检出率以及健康指导意见。 (四)健康检查报告单的反馈时限。 个体报告单应于健康检查后2周内反馈学生;学校汇总报告单应于检查后1个月内反馈给学校;区域学校汇总报告单应于检查后2个月内反馈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五)学生健康档案管理。 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将学生健康档案纳入学校档案管理内容,实行学生健康体检资料台帐管理制度;应根据学生健康体检结果和体检单位给出的健康指导意见,研究制订

健康体检报告书

健康体检报告书 体检是医疗的诊断环节,是针对症状或疾病及其相关因素的诊察手段。下面是为你精心整理的健康体检报告书,希望对你有帮助! 健康体检报告书篇1 主检报告 疾病诊断 序号诊断内容 详情请到以上相关专科进行咨询、治疗或随访。 其他阳性发现 1 异常心电图本次体检心电图检查提示T波改变、异常心电图。 建议复查,必要时心内科就诊。 2 屈光不正本次查双眼矫正视力理想,平时请注意用眼卫生。 详情请到以上相关专科进行咨询、治疗或随访。 补充说明 详细情况见各分科体检的体征描述和小结。 感谢您来本体检中心体检,如有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 诚为您服务! 主检医生:弓在春 体检号:71959 体检次数:1 分科结果

一般项目 血压体重 120/80mmHg 76Kg 小结 身高 体重指数(BMI) 183cm 23Kg/m2 未见异常 医生:曲凤清 内科 病史心脏震颤心律心音心包磨擦音胸部触诊肺部听诊肝脏脾脏肾脏肠鸣音神经系统 无无齐正常未闻及正常正常未触及未触及未触及正常未见异常 未见异常 心尖搏动心界心率心脏杂音胸廓形态胸部叩诊腹部胆囊腹部包块移动性浊音血管下肢 未见异常不大76次/分钟未闻及病理性杂音未见异常未见异常未见异常未触及无无未闻及杂音未见异常 小结 医生:曲凤清 外科

病史外生殖器颈部包块乳腺四肢关节肛门直肠睾丸下肢静脉 无未见异常无未见异常未见异常未见异常未见异常正常未见异常 未见异常 皮肤外表表浅淋巴结甲状腺脊柱腹股沟疝前列腺精索附睾 未见异常无肿大未见异常未见异常无未见异常未见异常正常 小结 医生:董秀明 眼科 辨色力矫正视力眼位球结膜角膜瞳孔玻璃体 正常 右眼0.8左眼1.0 未见异常未见异常未见异常未见异常未见异常 矫正视力:右眼0.8左眼1.0 裸视力眼睑睑结膜巩膜前房晶体 右左未见异常未见异常未见异常未见异常未见异常 小结 医生:张彦霞 口腔科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6101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详 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1. 目的 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生产和人员的实际情况,不断增强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全面提高在职人员的健康水平,降低职业病及其它疾病的发病率。制定本制度。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表》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办法》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职工体检管理工作。 4. 职责 4.1集团公司在职职工(包含内退人员)、离休人员健康性常规体检及女职工专项体检中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公司工会负责。 4.2根据《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表》、《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所界定的公司有毒、有害岗位及有特殊要求的在岗职工体检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安全环保监察部负责。 4.3拟招录人员入职体检中的组织、协调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健康体检信息统计管理制度最新版

. 精选word范本!健康体检信息统计管理制度 为促进中心健康体检信息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和系统化,充分发挥信息统计在学术研究、业务管理与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涉及体检统计信息是中心通过各种业务渠道产生的业务人员、财务、资产 信息。 二、体检信息统计数据作为中心的重要资产,所有权归中心所有,中心信息安全领导小 组负责监管和授权使用。 三、信息科作为体检体检信息统计职能部门,负责健康体检信息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 技术支持、监督检查和指导。信息科设置专门体检统计岗位、负责体检信息统计数据的处理、维护、提供等具体工作。 四、信息科应按照中心赋予的相关权限对数据信息进行管理,利用行政技术等多种手段, 保障中心信息统计数据的安全。 五、各业务部门应配备兼职信息统计人员。负责根据中心要求,向信息科提供非信息系 统产生的统计数据。 六、信息科统计岗位应及时、定期和不定期提供统计分析数据、图形、表格等形式报告, 为制定决策、实现科学管理、对外信息发布等提供可靠的数据资料。 七、信息科统计人员应依据《统计法》要求及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统计任务。 信息统计内容须依据“北京市体检信息平台―体检统计信息系统”各类统计报表内容及格式要求依法上报,依据北京市卫生统计体检相关表格备案频次提供统计数据。 八、需上报的统计数据,应由信息统计人员和体检业务负责人签名后方可上报,对外公 布的数据需经机构健康体检业务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对外公布。体检业务负责人对统计数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九、信息科统计人员负责完成体检业务范围内的各项统计工作,及时准确提供健康体检 业务支持及业务管理所需的各项数据信息,负责管理本机构的健康体检统计资料,建立原始统计记录和统计台账,确保统计信息数据来源准确,有据可查。 十、信息统计员必须严格遵守机构有关保密规定,不得随意将统计信息外泄,对因工作失误给机构造成影响和损害者,将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统计信息使用人如需使用统计数据进行科研、对外发布、或外部合作,应向信息科提出申请,并填写体检信息数据使用申请表说明体检信息数据的用途、具体内容、公布对象范围、使用方式等,由信息使用人主管领导核准后交信息科备案。 十二、信息使用人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中心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授权信息科收回信息数据和有关资料,并予以口头警告;情节严重的,可处以行政处罚;对中心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触犯相关法律的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一)使用体检统计信息过程中,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的。 (二)擅自向第三方出售、提供或者转让体检统计信息数据的。 (三)未经授权使用体检统计信息数据。 (四)对获得的体检信息数据保管不当,造成数据全部或者部分丢失、被窃,又不及时向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报告的; (五)在未经许可情况下,改变体检信息数据用途,使用范围,发布对象范围的。 十三、本制度自颁布之日开始实施。 95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不断增强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全面提高职工的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葫芦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各部、室、作业公司及独立子公司、分公司和劳务外包公司、工程外包公司。 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职业健康体检标准》 4. 定义 4.1 职业病: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

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4.2 职业病危害: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4.3 职业危害因素:职业活动中影响劳动者健康的各种危害因素的统称。 4.4 职业病禁忌症: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5.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

6. 强制性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

7. 职业健康检查分类 职业健康监护分为上岗前检查、在岗期间定期检查、离岗时检查、离岗后医学随访和应急健康检查五类。 如最后一次在岗期间的健康检查是在离岗前的90 日内,可视为离岗时检查。 8. 职责 8.1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新入职员工职业危害告知。 人力资源部与新老员工签订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时,各班组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8.2 安全环保部负责对新入职员工、员工在岗期间、离岗职业健康体检,负责应急健康检查,负责对职业病患者在离岗后需进行医学随访检查。同时履行告知的义务。 8.3 安全环保部负责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 安全环保部应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发现疑

健康体检管理规定(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健康体检管理规定(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健康体检管理规定(最新版) 1.目的 为了有效的防范职业风险,保证员工在职期间的职业健康,推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全体员工。 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4.职责 4.1COO负责核准员工年度体检计划。 4.2人力资源部按公司“员工体检项目分类表”负责安排新员工的体检。

4.3后勤综合部医务室负责制定员工年度体检计划和组织年度体检工作。 4.4后勤综合部医务室负责员工体检后的档案归口和健康指导。 5.术语和定义 5.1新员工体检:员工在入公司前须进行健康体检,符合标准后,方可进公司就职。 5.2年度体检:在公司就职期间,根据国家职业健康规定进行的周期性体检。 5.3应急体检:在职期间因工作岗位引起的身体不适,由公司医务室医生听取无锡市疾病控制中心专家意见后决定健康检查项目。 5.4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建立员工职业健康档案或更新员工个人健康档案资料。 5.5职业健康监护指导:员工体检后的健康指导和健康干预工作。 6.管理内容 6.1体检类别

健康体检协议书样版

健康体检协议书样版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健康体检协议书 甲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绥德分公司 乙方:榆林市第一医院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人员在乙方进行健康体检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本着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依据双方约定的体检项目内容,为甲方人员提供健康体检。免费为甲方体检人员提供早餐一份,以及检后健康咨询。 第二条经双方协商,甲方人员的体检项目内容包括: 男士:1、化验(肝功、肾功、血脂、血糖、血常规、尿常规、两对半)。 2、放射(颈椎侧位片、胸透)。 3、彩超全腹。 4、心电图。 女士: 1、化验(肝功、肾功、血脂、血糖、血常规、尿常规、两对半)。 2、放射(颈椎侧位片、胸透)。 3、彩超全腹。 4、心电图。 5、乳腺红外线。 第三条协议期内,甲方于每年元月份内以向乙方支付体检费用,并提供每年体检人员花名册(作为本协议附件3),逾期未付,乙方有权单方面暂停履行本协议。 第四条甲方体检人员为人,每年向乙方支付体检费用 元(¥ .00)。因甲方原因、体检人员个人原因未参加体检或只体检

约定项目内容中的部分项目,均视为甲方自愿放弃,乙方不另行退补相关体检费用。 第五条协议期内,甲方体检人员如有变动,应在支付体检费用时,以元/年为基数,增减人数按元/人次进行计算支付体检费用。 第六条甲方体检人员在双方约定的体检项目内容外所发生的费用,如药品费、治疗费、个人指定检查项目等,由甲方体检人员自行支付。甲方体检人员不能将自己享受的体检项目让他人享受。 第七条为保障体检服务质量,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批安排人员进行体检,并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提前做好体检前准备工作。 第八条乙方有义务就体检费用事宜接受甲方查询。甲方体检结束两天后,于乙方体检服务台(导诊台)领取体检报告。 第九条甲方体检人员体检前应认真阅读体检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若因健康问题在乙方就医诊疗,乙方可以提供适度的优惠减免。 第十条本协议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协议期年。本协议医师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管理制度 (2)

.. 文件类型:作业指导书文件编号:YKCDC/GGL-TJ-03-2003 文件名称: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管理制度第01版第0次修改第1页共1页 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管理制度 1.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及我中心《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2. 凡从事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管理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档案实行专人保管。 3. 严格依照《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要求,建立档案。不可随意减少或增加档案的内容。 4. 中心相关科室有责任和义务指导、帮助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确保全面、真实地反映劳动者每一阶段自身的健康状况。职业健康检查档案包括:1)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4)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5. 档案各种资料的填写,要求及时、准确、完整、规范,严禁弄虚作假,科室每月对各项体检结果归档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6. 体检室应当自体检工作结束之日起30日内,将体检结果(体检报告正本)书面告知用人单位,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发现健康损害或者需要复查的,体检室除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外,还应当及时告知劳动者本人。 7. 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8. 体检室月底将体检报告副本及相关材料交科室文档管理员保管。 9. 体检报告应按照不同类别装入档案盒,档案盒排列有序,统一编号,每年年底归中心档案室永久保管。 ;.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建立本院职业健康检查管理体系,确保职业健康检查的科学、公正、优质、高效、便民,同时考虑本院的工作特点和要求,形成以下制度,加以保持和实施。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省卫生厅批准我院职业健康检查范围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三、组织机构:体检科为本院对外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常设办事机构;成立“职业病综合诊断专家小组”,当主检医生不能对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做出明确诊断时,由综合诊断小组集体讨论后再做出检查结论和处理意见。 四、职责:体检科医护人员及职业健康体检医生主要职责为:对外受理职业健康检查申请;核对职业健康检查人员名单、工种,确定检查项目;组织体检; 体检资料汇总、分析、体检报告的出具。 五、业务管理 (一)职业健康检查的原则 1.体检科独立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干扰。 2.职业健康检查应当遵循科学、公正、优质、高效、便民的原则。 3.疑似职业病诊断必须由“职业病综合诊断专家小组”集体诊断。 (二)职业健康检查要求 1.职业健康检查必须严格依照“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程序”进行。 2.职业健康检查内容应当结合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依据《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附件1(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进行。 3.职业健康检查记录应规范、详实,健康检查诊断报告规范,并由诊 2 断医师签名。 5.对重大疑难病例或者国家还没有颁布职业病诊断标准的病例,难以作出明确诊断时,应当向患者及用人单位说明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转诊至省级具备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 6. 对不能确诊的疑似职业病病人和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病人,应当提出必要的医学观察或住院观察建议,提出会诊建议,并向患者和用人单位说明情况。 7.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应在体检结束1 月内送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 (三)相关业务管理 1.与职业病诊断相关检验、检查、检测必须采用职业病诊断标准或其他国家标准规定的方法。 2.为鉴别诊断或其它原因需将患者转诊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时,应当考察其资质并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六、疑似职业病转诊和报告制度 1.发现疑似职业病患者,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用人单位报告,同时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建议转诊至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 2.发现疑似急性职业中毒三人以上或发生死亡的疑似急性职业病时,应立即电话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及用人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建议将疑似急性职业病患者转诊至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 七、设备管理制度 1.加强检验、检查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检验、检查结果准确可靠。 2.与职业健康检查、诊断相关的检验、检查设备必须通过计量检定或规定程序的自检,同时做好自检记录。 3.检验、检查设备大型仪器设备应有完整的操作规程,严格按规程操作。 3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规定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规定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不断增强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全面提高职工的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葫芦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各部、室、作业公司及独立子公司、分公司和劳务外包公司、工程外包公司。 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职业健康体检标准》 4. 定义 职业病: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

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危害: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危害因素:职业活动中影响劳动者健康的各种危害因素的统称。 职业病禁忌症: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5.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

6. 强制性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

7. 职业健康检查分类 职业健康监护分为上岗前检查、在岗期间定期检查、离岗时检查、离岗后医学随访和应急健康检查五类。 如最后一次在岗期间的健康检查是在离岗前的90 日内,可视为离岗时检查。 8. 职责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新入职员工职业危害告知。

健康体检的检验项目

健康体检的检验项目 当今社会比较注重个人健康,包括疾病预防和早发现早治疗,因此健康体检非常重要,已经成为个人健康管理中的一个重要项目。无论是理论上的“健康人”、无任何症状的“健康人”,曾经患过某些疾病的“健康人”,均推荐进行定期的健康体检。健康体检都会有许多的化验检查,可以说健康体检离不开化验检查的支持。 体检化验具体哪些项目可做,有哪些组合方式,我们可以做一个简单的划分,这其中包括必查项目和可选项目两大类。必查项目应该尽量满足,可选项目应根据每个体检者的不同、根据身体情况、经济情况进行选择,最好听取体检专家或临床医师的建议。 一、必查项目 1 常规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定量分析。 2 肝功能相关实验:包括总蛋白(TP),白蛋白(ALB),总胆红素(TBil),直接胆红素(DBil),间接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碱性磷酸酶(ALP)、胆碱酯酶(CHE)、γ-谷氨酰氨基转肽酶(GGT)以及总胆汁酸(TBA)等。 3 肾功能相关实验:尿素(Urea),肌酐(Cr),尿酸(UA),血清离子钾(K)、钠(Na)、氯(Cl)、钙(Ca)、磷(P)。 ? 4 血糖(Glu) 5 血脂:总胆固醇(TC)、甘油三脂(TG)、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DL-C)、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 6 肿瘤标志物:甲胎蛋白(AFP)、癌胚抗原(CEA)、CA125、CA19-9、NSE、细胞角蛋白19 (Cyfra21-1)、CA153(女性做)、PSA(男性做)。 7 .幽门螺杆菌初筛。

— 常见检验项目正常参考值及临床意义 1.血常规 血常规化验现在一般抽取静脉血(过去取末梢血),内容包括血红蛋白浓度、白细胞计数和分类及血小板计数等,均用英文字首缩写表示。 血红蛋白(HGB):正常值为男:130 -- 175 g/L,女:115 -- 150 g/L 白细胞计数(WBC):正常值为(-- )×109/L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编号:SY-AQ-02908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Management system of occupational health examination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目的 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生产和人员的实际情况,不断增强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全面提高在职人员的健康水平,降低职业病及其它疾病的发病率。制定本制度。 2.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表》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办法》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职工体检管理工作。 4.职责 4.1集团公司在职职工(包含内退人员)、离休人员健康性常规体检及女职工专项体检中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公司工会负责。 4.2根据《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表》、《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所界定的公司有毒、有害岗位及有特殊要求的在岗职工体检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安全环保监察部负责。 4.3拟招录人员入职体检中的组织、协调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4.4公司职工医院为职工体检定点医院,具体负责各类体检工作。 5.管理内容与方法 5.1体检范围 5.1.1在职职工(包含内退人员) 5.1.2有毒、有害岗位及有特殊要求的在岗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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