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绿色旅游示范基地行业标准

国家绿色旅游示范基地行业标准
国家绿色旅游示范基地行业标准

《国家绿色旅游示范基地》行业标准

引言

为提升生态型旅游区的旅游公共服务水平,推动旅游区转型升级,打造一批产业要素齐全、产业链条完备、旅游环境舒适、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综合性生态旅游目的地,特制定本标准。

国家绿色旅游示范基地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国家绿色旅游示范基地建设与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国家绿色旅游示范基地的建设与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16889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5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91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10001.2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

GB/T17775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18973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26354 旅游信息咨询中心设置与服务规范

GB/T31710.2 休闲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第2部分:自驾车露营地

HJ633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

LB/T010 城市旅游集散中心等级划分与评定

LB/T012 城市旅游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

LB/T047 旅游休闲示范城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绿色旅游green tourism

以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为前提,亲近自然山水,获得身心愉悦的旅游活动方式。

3.2

绿色旅游基地核心区core area of greentourism destination

为游客提供游览观光、休闲度假、探险科普等旅游服务的自然生态类国家级旅游区。

3.3

绿色旅游基地依托区supporting area ofgreen tourism destination

能够为绿色旅游基地核心区提供综合配套服务支撑,且旅游要素齐备、旅游产业链条完整,行政边界明确的外围区域。

3.4

旅游廊道tourism corridor

以旅游交通通道串联旅游吸引物,旅游公共服务完善,旅游接待设施健全,可供观赏游憩的带状空间。

4 必备条件

4.1 空间要素组成和范围

4.1.1 应有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或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中的一种类型作为绿色旅游基地核心区,管理运营良好。

4.1.2 应有在同一行政区范围的地级或县市(区)区域范围作为绿色旅游基地依托区,核心区的主入口处与依托区中心城镇的距离适宜。

4.1.3 应有连接核心区和依托区中心城镇的便捷快速交通体系。

4.1.4 核心区和依托区应有统一的旅游发展规划,两者共同构成绿色旅游示范基地。

4.2 旅游经济水平

4.2.1 旅游业是区域服务业的龙头产业或国民经济的重要战略性支柱产业。

4.2.2 旅游业直接就业人口占区域全社会就业人口应有一定比例。

4.2.3 核心区年接待国内外旅游人次应具有一定规模,高峰期接待量在最大承载量以内。

4.3 生态环境条件

4.3.1 森林(草地)覆盖率、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应均高于所在地区平均水平。

4.3.2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并符合GB 16889和GB 18485标准要求。

4.3.3 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GB 3838中Ⅱ类以上,城镇生活污水排放达到GB 18918一级A标准,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

4.3.4 核心区内环境空气质量年均达GB 3095一级标准,依托区年均达到二级标准。根据GB 3095和HJ 633,空气质量指数(AQI)年达标天数比例≥70%。

4.3.5 噪声质量达到GB 3096规定的各类标准适用区域的要求。

5 一般要求

5.1 基地依托区

5.1.1 整体风貌特色

5.1.1.1 城镇的整体风貌宜有地域文化特色和个性特征。

5.1.1.2 宜有数量较多的历史文化街区。

5.1.2 城市休闲空间

5.1.2.1 应有分布集中、类型多样、发展完善、运营成功的休闲空间。

5.1.2.2 休闲空间宜满足LB/T 047的要求。

5.1.3 接待服务设施

5.1.3.1 应有种类丰富、服务规范、档次搭配适宜的接待住宿设施,绿色旅游饭店有一定比例。

5.1.3.2 应有集中连片的美食街区,多元化餐饮类型,饮食文化本地特色鲜明。

5.1.3.3 应有步行商业街区,旅游商品种类多,地方特色突出。

5.2 旅游交通服务

5.2.1 外部可进入性

5.2.1.1 距离最近民用机场车程宜在1h以内或距离最近高铁车站车程宜在

45mins以内。

5.2.1.2 距离最近高速公路出口车程宜在30mins以内。

5.2.2 区内交通

5.2.2.1 主要交通站点间应有公共交通,区域道路状况保持良好。

5.2.2.2 应开通观光巴士,有符合LB/T 047要求的慢行系统。

5.2.2.3 应开通延伸至主要旅游区和乡村旅游点的旅游直通车。

5.2.2.4 应建设有满足需要的旅游停车场。

5.2.2.5 宜建设有自驾车营地,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符合GB/T 31710.2的要求。

5.2.2.6 宜推广绿色交通出行方式,绿色公共交通工具占一定比例。

5.2.3 旅游集散中心

5.2.3.1 应建立有布局合理的旅游集散中心体系,各类旅游集散中心设施与服务应满足LB/T 010要求。

5.2.3.2 应建立集散中心站点与主要旅游区间的公共交通系统。

5.2.4 绿色旅游廊道

5.2.4.1 宜建设有绿色旅游廊道。

5.2.4.2 绿色旅游廊道建设宜与货运干道分开。

5.3 旅游安全保障服务

5.3.1 信息发布

5.3.1.1 应建立有旅游服务质量信息发布平台。

5.3.1.2 应建立假日期间旅游市场供需信息发布机制。

5.3.1.3 应建立旅游核心区旅游承载量超载预警信息发布机制。

5.3.2 风险提示

5.3.2.1 应建立有旅游专业气象、地质灾害、生态环境等监测和预报预警系统。

5.3.2.2 应建立有旅游安全风险信息的提示发布机制。

5.3.3 日常管理

5.3.3.1 应在游客活动密集区建立安全风险防范机制。

5.3.3.2 旅游安全风险防范应遵循GB/T 17775中5.1.3要求。

5.3.3.3 应建立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

5.4 信息和咨询服务

5.4.1 咨询服务中心

5.4.1.1 应设置数量充足、规模适度、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管理优良的咨询服务中心。

5.4.1.2 所设咨询中心设置与服务应符合GB/T 26354要求。

5.4.2 公共信息导向标识

5.4.2.1 应设置规范、醒目的旅游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和交通导向系统。

5.4.2.2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符合GB 5768要求,旅游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应符合GB/T 10001.1、GB/T 10001.2的规定,各类导向系统设计应符合LB/T 012的规定。

5.4.3 智慧旅游服务

5.4.3.1 应保证移动通信全覆盖,信号流畅,游客活动密集的场所有无线网络。

5.4.3.2 应建设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和12301旅游咨询服务热线,有智慧景区门票预约制度。

5.4.3.3 应有国家智慧旅游试点城市、智慧旅游景区或智慧企业等建设,并提供手机APP下载服务。

5.4.3.4 应建立有智慧旅游营销系统和全媒体旅游信息市场传播系统。

5.4.3.5 应建立政府智慧旅游公共管理平台。

5.5 便民惠民服务

5.5.1 城镇公共休闲

5.5.1.1 应免费向游客及当地居民开放文化娱乐设施及场所。

5.5.1.2 应提供残障人、老年人、儿童等使用的无障碍设施设备。

5.5.1.3 应常年提供内容健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文化娱乐活动。

5.5.2 便民惠民措施

5.5.2.1 应在游客活动相对密集的场所提供有通信、邮政、ATM金融等服务。

5.5.2.2 应有旅游消费券、旅游年票、旅游一卡通或面向特殊人群的惠民措施。

5.5.3 旅游厕所

5.5.3.1 应建立数量适宜、分布合理、卫生文明、使用免费的旅游厕所。

5.5.3.2 旅游厕所建设管理应达到GB/T 18973规定的要求。

5.5.3.3 旅游高峰期游客活动相对密集的场所应配有流动备用厕所。

5.5.3.4 社会服务单位厕所应向公众开放。

5.5.4 环境卫生

5.5.4.1 应配置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的垃圾桶/箱,要求外观干净整洁,垃圾分类回收。

5.5.4.2 主要旅游场所环境整洁,建筑物及各种设施设备维护完好。

5.6 质量管理服务

5.6.1 质量监管

5.6.1.1 应具有健全的旅游质量监管机构和联合旅游执法队伍。

5.6.1.2 应有游客满意度为核心的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和旅游服务诚信体系。

5.6.1.3 宜建立有畅通高效的多元旅游纠纷解决机制。

5.6.2 教育培训

5.6.2.1 应有对游客绿色旅游意识的宣传。

5.6.2.2 应有对旅游管理和从业人员的绿色旅游教育培训。

5.6.2.3 应有对当地社区居民绿色生活方式知识普及。

5.6.3 资源环境保护

5.6.3.1 应有专项的旅游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5.6.3.2 应具有统一完善的旅游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

5.6.3.3 对自然与文化资源应采取了保护性利用方式。

5.6.3.4 旅游业发展中应采取了节能减排的措施和行动。

5.6.3.5 能有效吸纳社区居民参与旅游开发,并提供相当数量的就业机会。

《旅游业标准体系表》编制说明

一、制定依据: 1.1998年机构改革后,国务院“三定”方案中所确定的国家旅游局的主要职能。 2.1993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的国家旅游局《旅游行业标准归口管理范围》(技监局标函[1993]529号)。 二、主要作用: 1.《旅游业标准体系表》(以下称《体系表》)是对国务院“三定”方案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旅游行业标准归口管理范围》的具体实施,是旅游标准化工作开展的基础性工作。 2.《体系表》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作为旅游业标准立项工作的依据。 3.在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工作中,对于管理交叉关系的协调问题,《体系表》将作为解释的重要依据。 4.在与世界旅游组织、国际标准化组织的交流过程中,《体系表》是解释我国旅游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的最基础资料。 三、编制说明: 根据《旅游行业标准归口管理范围》所确定的框架,特别是根据国家旅游局旅游标准化工作开展的经验和今后旅游标准化工作的实 际需求,参考1999年底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会议所确定的制定《体系表》的主要建议,按照两种体系对旅游标准进行分类和

编排,在此基础上构建旅游业标准体系的框架: 1.按照标准的一般划分,分成基础标准、设施标准、服务标准、产品标准和方法标准5大类。 2.按照旅游业构成要素的划分,分成食、住、行、游、购、娱6大类,并且增加一大类综合类,共7类。 3.按照以上划分方法,对于已经出台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已经批准立项正在起草的标准和考虑申请立项的标准在表中确立位置。 4.此表是开放式的,在框架确定后,可以根据需要及时修改和补充,并及时向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旅游业标准体系表 制表单位: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注:为已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制表时间:2000年11月 基础标准 设施标准 服务标准 产品标准 方法标准 食 旅游定点餐馆设施 旅游团队餐质量标准

国家旅游局《研学旅行服务规范》(完整资料).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国家旅游局《研学旅行服务规范》 随着我国素质教育及旅游业的发展,研学旅行已经成为教育旅游市场的热点。为了规范研学旅行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引导和推动研学旅行健康发展,国家旅游局发布《国家旅游局公告(2016年37号)》,表示《研学旅行服务规范》(LB/T 054-2016)行业标准已经国家旅游局批准,2017年5月1日起实施。 研学旅行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研学旅行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总则、服务提供方基本要求、人员配置、研学旅行产品、研学旅行服务项目、安全管理、服务改进和投诉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组织开展研学旅行活动的旅行社和教育机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000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GB/T 15971 导游服务规范 GB/T 16890 水路客运服务质量要求 GB/T 31380 旅行社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 31710 休闲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 LB/T 004 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规范 LB/T 008 旅行社服务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研学旅行study travel 研学旅行是以中小学生为主体对象,以集体旅行生活为载体,以提升学生素质为教学目的,依托旅游吸引物等社会资源,进行体验式教育和研究性学习的一种教育旅游活动。

3.2研学导师 study tutor 在研学旅行过程中,具体制定或实施研学旅行教育方案,指导学生开展各类体验活动的专业人员。 3.3研学营地 study camp 研学旅行过程中学生学习与生活的场所。 3.4主办方organizer 有明确研学旅行主题和教育目的的研学旅行活动组织方。 3.5承办方undertaker 与研学旅行活动主办方签订合同,提供教育旅游服务的旅行社。 3.6供应方supplier 与研学旅行活动承办方签订合同,提供旅游地接、交通、住宿、餐饮等服务的机构。 4 总则 4.1 研学旅行活动的主办方、承办方和供应方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全程进行安全防控工作,确保活动安全进行。 4.2 研学旅行活动应寓教于游,着力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 4.3 研学旅行活动应面向以中小学生为主体的全体学生,保障每个学生都能享有均等的参与机会。 5 服务提供方基本要求 5.1 主办方 5.1.1 应具备法人资质。 5.1.2 应对研学旅行服务项目提出明确要求。 5.1.3 应有明确的安全防控措施、教育培训计划。 5.1.4 应与承办方签订委托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5.2 承办方 5.2.1 应为依法注册的旅行社。 5.2.2 符合LB/T 004 和LB/T 008 的要求,宜具有AA 及以上等级,并符合GB/T 31380 的要求。 5.2.3 连续三年内无重大质量投诉、不良诚信记录、经济纠

旅游业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旅游业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国家标准(28项) 1.《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7775-2003) 2.《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8973-2003) 3.《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 1001.1-2006) 4.《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GB/T 1001.2-2006)5.《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总则》(GB/T 15566.1-2007)6.《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4部分:公共交通车站》(GB/T 15566.4-2007)7.《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5部分:购物场所》(GB/T 15566.5-2007)8.《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8部分:宾馆与饭店》(GB/T 15566.8-2007)9.《绿色饭店》(GB/T 21084-2007) 10.《内河旅游船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5731-2008) 11.《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 12.《导游服务规范》(GB/T 15971-2010) 13.《旅游业基础术语》(GB/T 16766-2010) 14.《游乐园(场)服务质量》(GB/T 16767-2010) 15.《旅游娱乐场所基础设施管理及服务规范》(GB/T 26353-2010) 16.《旅游信息咨询中心设置与服务规范》(GB/T 26354-2010) 17.《旅游景区服务指南》(GB/T26355-2010) 18.《旅游购物场所服务质量要求》(GB/T 26356-2010) 19.《旅游饭店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规范》(GB/T26357-2010) 20.《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 26358-2010) 21.《旅游客车和设施与服务规范》(GB/T 26359-2010) 22.《旅游电子商务网站建设技术规范》(GB/T 26360-2010) 23.《旅游餐馆设施与服务等级划分》(GB/T 26361-2010 ) 24.《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GB/T 26362-2010) 25.《民族民俗文化旅游示范区认定》(GB/T 26363-2010) 26.《旅游汽车公司资质等级划分》(GB/T 26364-2010) 27.《游览船服务质量要求》(GB/T 26365-2010) 28.《宗教活动场所和旅游场所燃香安全规范》(GB/T 26529-2010) 二、行业标准(18项) 1.《旅游饭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LB/T001—1995) 2.《旅游汽车服务质量》(LB/T 002-1995)

旅游行业职业道德规范内容及履行

旅游职业道德: 是旅游从业人员在旅游职业活动中所遵循的,与其特定职业活动相适应的道德规范,以及形成的道德观念、道德情操和道德品质等。 一、旅游行业职业道德规范内容 ①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②热情服务,宾客至上 ③诚实守信,公私分明 ④团结协作,顾全大局 ⑤一视同仁,不卑不亢 二、道德规范的具体内容及履行 (一)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爱岗敬业,是指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以恭敬负责的态度对待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地履行岗位职责,“专心致志,以事其业”。 遵纪守法,是指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政策,自觉遵守各种规章制度、条例、守则等职业纪律。 1.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克服职业偏见 旅游从业人员要以服务人民为荣,以主人翁的姿态投入到工作中去,做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在平凡繁琐的旅游服务中,尽心尽责,以做好本职工作为最大的乐趣,不断钻研业务,提高服务技能 2.坚守工作岗位,具有高度责任心 旅游从业人员把客人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来做把企业的事当作最重要的事来做。 3.热爱工作对象,具有职业良心

旅游从业人员要从游客的具体情况出发,热爱我们的每一位客人,将客人当亲人,为他们提供一流的服务。同时还要将客人的利益放在首位,保护客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摆正道德和金钱的关系,不为小恩小惠所动,有一颗正常的职业良心。 4.执行政策法规,抵制不正之风 旅游行业的政策法规、职业纪律是旅游职业活动的出发点、过程和归宿,是确定从业人员的职业责任和职业规范的重要依据。旅游从业人员一定要自觉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二)热情服务,宾客至上 热情服务是指旅游从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尊重客人,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地关心客人并为他们排忧解难的态度和行为。 宾客至上就是视顾客为“上帝”,把宾客的利益放在首位,始终如一的为客人着想,努力满足他们在消费过程中正当、合理的各种需求。 1.树立服务观念 旅游从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要切实做到用心服务、细心服务,树立服务观念。同时要参加培训,提高自己的服务能力。 2. 树立客人意识 旅游从业人员要“以客人为中心”,把客人的利益放在首位;要尊重客人想客人所想,急客人所急,提供优质服务。 3.文明礼貌服务 旅游从业人员要切实做到仪表整洁、举止大方、语言亲切、讲究卫生。(三)诚实守信,公私分明 诚实守信是指旅游从业人员忠诚老实,不说谎话,不弄虚作假,遵守许下

国家旅游局印发《旅游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订修订工作管理办法》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3114654088.html, 国家旅游局印发《旅游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订修订工作管理办法》 作者: 来源:《中国标准导报》2016年第11期 日前,国家旅游局为做好标准化工作,提升旅游标准“制修订”水平,发布了《旅游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订修订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说明,每年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旅标委”)秘书处统一向国家旅游局各司室、中国旅游行业协会、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旅游委(局)发出书面通知,集中征集标准项目。由旅标委秘书处组织专家对集中征集的标准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本年度拟立项项目。立项评审时应对标准责任单位和编制单位进行考察筛选;具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编制经验的责任单位或编制单位及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和试点单位,应予优先考虑;标准责任单位或编制单位有未完成标准项目不良记录的,一般不予立项。在拟立项项目经国家旅游局批准后,国家标准项目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标委”)审批确认,行业标准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国家旅游局确认立项。 《办法》强调,在标准制修订期限内,须向旅标委秘书处提出审查申请,并提交送审材料,提交审查资料应包括标准送审稿、编制说明和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审查方式一般均采用会议审查,审查会应对送审标准展开充分讨论,从而达成协商一致。旅标委秘书处应根据审查结果形成对该标准审查的结论性意见,审查通过的标准送审稿,由标准编制单位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并按要求提交该标准的报批稿、总结报告等文件送旅标委秘书处。 《办法》指出,国家标准由国家旅游局报国标委批准、发布,发布后由国标委统一印制标准文本。行业标准由国家旅游局批准、发布,并报国标委备案,发布后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印制标准文本。标准发布实施后,旅标委应根据行业发展和技术进步情况适时对标准进行复审。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复审时应确定标准继续有效或者予以修改、修订或废止。 (摘编自旅游局网站)

(完整版)国家有关旅游业部分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一览表

国家有关旅游业部分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一览表一、与旅游法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 1.《旅游法》 二、与旅游景区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 2.《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3.《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4.《景区等级评定标准(评分细则)》 5.《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 6.《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管理暂行办法》 7.《旅游景区游客中心设置与服务规范》 8.《生态旅游区管理暂行办法》 三、与旅游规划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 9.《旅游规划通则》实施细则 10.《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11.《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 12.《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管理办法》 13.《旅游扶贫试点村规划导则》 四、与旅游资源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 14.《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 15.《旅游资源保护暂行办法》 五、与星级酒店、绿色饭店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16.《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17.《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18.《绿色饭店等级评定规定》 19.《绿色旅游饭店评定标准(附附录A、附录B)》 六、与旅游基础设施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20.《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2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设施与服务符号)》 22.《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23.《旅游购物场所服务质量要求》 24.《旅游滑雪场质量等级划分及其评定》 25.《旅游景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规范》 26.《绿道旅游设施与服务规范》 27.《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28.《无障碍设计规范》 七、与美丽乡村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29.《美丽乡村建设指南》 30.《民族民俗文化旅游示范区认定》 31.《农家乐经营服务规范》 八、其他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5.《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 36.《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 37.《中国旅游强县标准(试_行)国家旅游局》 38.《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

旅游行业安全管理检查规范

旅游行业安全管理检查规范

旅游行业安全管理检查规范 引言 为适应岷县旅游行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对旅游安全的管理,提高旅游行业安全管理检查的效率,特制定本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本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的制定,以国家旅游局《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和《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的有关精神为依据,借鉴了国内外相关的标准、资料和操作规程等,并体现了我县旅游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 1 范围 本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适用于作为旅游饭店、旅行社或旅游景区(点)开展安全管理自查以及相关行政部门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管理检查的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化

指导性技术文件。 GB/T 14308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 16766 旅游服务基础术语 SZDB/Z 1 特种设备使用和管理安全要求及评价 3 术语和定义 GB/T 14308、GB/T 16766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3.1 旅游景区(点) —具有参观、游览、度假、娱乐等功能,并提供相应服务设施的单位。包括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风景区、森林公园、动物园、植物园、主题公园、爱国主义及科普等教育基地等。 3.2 饭店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为保障饭店及来店客人者及本店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所制订的并付诸实施的安全管理标准、规范。 3.3 服务设施—直接或间接为旅客提供服务的设施和设备。 3.4 气象灾害—台风、暴雨、雷电、高温、寒冷、大雾、灰霾、大风、干旱、冰雹等天气气候事件所造成的灾害、次生灾害和衍生灾害。 3.5 旅游汽车客运—为旅游者提供旅游观光运输服务的汽车客运。 4 总则

国家旅游局研学旅行服务设计规范标准

国家旅游局《研学旅行服务规范》 随着我国素质教育及旅游业的发展,研学旅行已经成为教育旅游市场的热点。为了规范研学旅行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引导和推动研学旅行健康发展,国家旅游局发布《国家旅游局公告(2016年37号)》,表示《研学旅行服务规范》(LB/T 054-2016)行业标准已经国家旅游局批准,2017年5月1日起实施。 研学旅行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研学旅行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总则、服务提供方基本要求、人员配置、研学旅行产品、研学旅行服务项目、安全管理、服务改进和投诉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组织开展研学旅行活动的旅行社和教育机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000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GB/T 15971 导游服务规范 GB/T 16890 水路客运服务质量要求 GB/T 31380 旅行社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 31710 休闲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 LB/T 004 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规范 LB/T 008 旅行社服务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研学旅行study travel 研学旅行是以中小学生为主体对象,以集体旅行生活为载体,以提升学生素质为教学目的,依托旅游吸引物等社会资源,进行体验式教育和研究性学习的一种教育旅游活动。 3.2研学导师 study tutor 在研学旅行过程中,具体制定或实施研学旅行教育方案,指导学生开展各类体验活动的专业人员。 3.3研学营地 study camp 研学旅行过程中学生学习与生活的场所。 3.4主办方organizer 有明确研学旅行主题和教育目的的研学旅行活动组织方。 3.5承办方undertaker 与研学旅行活动主办方签订合同,提供教育旅游服务的旅行社。 3.6供应方supplier 与研学旅行活动承办方签订合同,提供旅游地接、交通、住宿、餐饮等服务的机构。 4 总则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评定标准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是指符合国际度假旅游要求、接待海内外旅游者为主的综合性旅游区,有明确的地域界限,适于集中设配套旅游设施,所在地区旅游度假资源丰富,客源基础较好,交通便捷,对外开放工作已有较好基础。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区域不同的是,国家旅游度假区属国家级开发区。 一、设立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适应我国居民休闲度假旅游需求快速发展需要,为人民群众积极营造有效的休闲度假空间,提供多样化、高质量的休闲度假旅游产品,为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国家旅游局近年先后制定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GB/T26358-2010)、《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和《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2015年上半年,国家旅游局正式下发了《关于开展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评定工作的通知》。各省区市和旅游度假区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工作。国家旅游局先后收到60多家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申请。经全国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照国家级度假区的标准和评定细则进行现场检查、集体听取创建工作成果汇报,最后报经国家旅游局批准。 2015年10月9日,国家旅游局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规划财务司司长彭德成宣布17家度假区创建为首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二、设立意义 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是促进和引领旅游行业由观光型向休闲度假型转变的一项重要工作,对我国旅游产品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具有重要意义,对我国旅游业今后长期发展有深远的影响。国家旅游局将严格按国家标准来衡量,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力争将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打造成我国旅游休闲度假产业的新名片,使之成为旅游行业继5A级景区之后又一金字招牌。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阶段 申报阶段的工作主要是项目准备和自检。 凡申报国家旅游度假区,应在海内外市场具有较高知名度。申报上年接待游客数量,以大众休闲娱乐为主的旅游度假区,包括海滨度假、草原、温泉、康体运动、医疗保健等类型的,不得少于20万人次;以自然生态环境为主体的度假区,包括山地、内湖、森林等类型,不得少于1万人次。 度假区经济效益良好,住宿设施年平均出租率不低于50%,各类休闲娱乐康体项目盈利状况良好。 申报国家旅游度假区的单位须按本程序的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向省级旅游管理部门正式

某部门旅游行业标准与配备要求(doc 12页)

某部门旅游行业标准与配备要求(doc 12页)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行业标准 《星级饭店客房客用品质量与配备要求》说明 (LB/T003——1996) 《星级饭店客房客用品质量与配备要求》 起草小组 一九九六年九月

《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规定了旅游涉外饭店的星级分类和评定的原则、方法和要求,适用于各种经济性质的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主要以饭店的建筑、装饰、设施、设备及管理、服务水平为依据,评定办法在GB /T 14308—93文件中表现为设施设备评定标准、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评定标准、清洁卫生的评定标准、服务质量的评定标准、宾客意见评定标准(注:该五项标准在GB/T 14308—93中有具体表述)。评分项目中有客房客用品一栏,它规定,如果少一项扣一分。那么这一“项”,应该达到什么样的质量和数量标准呢?又如“浴巾”、“床单”或“信封”,是不是只要放上一条或一只就可以了呢?这些都没有具体评定的数量与质量要求。《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及清洁卫生评定标准及检查表中,对客用品检查的项目标准是:“正规完好、无灰尘、无污迹”。这样的要求较为笼统和抽象,本标准为客用品检查提供了具体细则。可以这么说,《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是“母法”,本标准是“子法”,是对母法的细化和补充,使母法在贯彻实施中有了切实可行的依据。 考虑到饭店的进一步发展,本标准中,极个别客用品的要求及项目高于GB /T 14308—93的要求,即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举例来说,饭店洗衣袋多为塑料制品,存在社会环境污染问题,标准中提出了棉麻制品。 二、适当拉开档次的原则 《星级饭店客房客用品质量与配备要求》标准颁布后,细心的读者会提出这样一个疑问:为什么在客用品配备要求上,一二星级放在一档,三星级单独一档,四、五星级又挤在一起用同样的标准? 下面,先让我们看一下《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规定各星级饭店应得的最低分数: 一星级:80分; 二星级:120分; 三星级:220分; 四星级:300分; 五星级:330分。 从上得知,一二星级饭店的总分仅差40分,作为经济等级的一、二星级饭

《旅游休闲示范城市》(LBT 047-2015)行业标准

《旅游休闲示范城市》(LB/T 047-2015)行业标准 引言 为推动我国城市旅游休闲体系的建设,提高国民旅游休闲的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旅游休闲示范城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旅游休闲示范城市共有要素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旅游休闲城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使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2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GB/T 17775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HJ 633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 LB/T 010 城市旅游集散中心等级划分与评定 LB/T 012 城市旅游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 LB/T 013 旅游景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规范 LB/T 019 旅游目的地信息分类与描述 LB/T 021 旅游企业信息化服务指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旅游休闲示范城市demonstration city of tourism and leisure 旅游休闲示范城市是指旅游休闲功能突出、旅游休闲产业完善、旅游休闲环境和谐、能同时满足旅游者和本地居民旅游休闲需求、在全国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城市。 4要求

4.1 必备条件 4.1.1 政策与规划 以下条件至少应满足其一: ——有旨在促进旅游休闲业发展的地方政府文件或地方人大立法;——过去十年内编制有旅游休闲总体规划; ——最新城乡总体规划中包含有旅游休闲相关专题规划。 4.1.2 安全 前三年度未发生《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所列重大级以上旅游安全事故。 4.1.3 资源保护 申报前一年度,自然、人文旅游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未受到国家主管部门或联合国相关组织的警告(含)以上处罚。 4.1.4 空气质量 根据GB 3095和HJ 633—2012,申报前一年度,空气质量指数(AQI)年达标天数比例高于55%。 4.2 旅游休闲整体环境

国家旅游局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行业标准 LB/T 065-2017 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 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起草规则编写。 本标准由国家旅游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10)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浙江省旅游局、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章艺、刘克智、唐兵、吴大伟、刘瀛、周鲲、叶建国、丁屹、吴健芬。 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旅游民宿的定义、评价原则、基本要求、管理规范和等级划分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正式营业的小型旅游住宿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客栈、庄园、宅院、驿站、山庄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9663 旅店业卫生标准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4934 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GB 16153 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GB 18483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T 17217 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 GB/T 19095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GB/T 22800 星级旅游饭店用纺织品 JGJ 125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CJJ/T102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3.1 旅游民宿homestay inn 利用当地闲置资源,民宿主人参与接待,为游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 注:根据所处地域的不同可分为:城镇民宿和乡村民宿。 3.2 民宿主人ownerand/or investor 民宿业主或经营管理者。 4 评价原则

旅游标准化所有标准

旅游标准化所有标准 1.《城市旅游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LB/T012-2011 2.《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 旅游休闲符号》GB/T10 1."2-2006 3.《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 通用符号》GB/T10 1."2-2001 4.《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 总则》GB/T15 5 66."1-2007 5.《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4部分: 公共交通车站》GB/T 15566."4-2007 6.《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5部分: 购物场所》GB/T 15566."5-2007 7.《旅行社服务通则》LB/T 008-2011

8.《旅行社入境旅游服务规范》LB/ 009-2011 9.《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规范》LBT 005-2011 1 0."《导游服务规范》GB/T 15971-2010 1 1."《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4308- 20101 2."《旅游饭店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规范》GB/T26357- 20101 3."《绿色旅游饭店》LB/T 007-2006 1 4."《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8部分: 宾馆与饭店》GB/T 15566."8-2007 1 5."《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7775- 20031 6."《旅游景区服务指南》GB/T26355-2010 1 7."《旅游景区游客中心设施与服务规范》LB/T 011- 201118."《旅游景区讲解服务规范》LB/T 014-2011 1 9."《旅游景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规范》LB/T 013- 201120."《城市旅游集散中心等级划分与评定》LB/T 010-

国家 旅游行业标准

国家旅游行业标准 ·《国家旅游度假区》国家旅游局 [2006-07-14] ·《旅游汽车设施与服务规范》国家旅游局 [2006-07-14] ·《国家生态旅游区》国家旅游局 [2006-07-14] ·《旅游汽车公司资质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旅游局 [2006-07-14] ·《旅行社入境旅游服务质量》国家旅游局 [2006-07-14] ·《旅游饭店计算机管理系统技术规范》国家旅游局 [2006-07-14] ·《旅游电子商务技术规范》国家旅游局 [2006-07-14] ·《游览船设施与服务规范》国家旅游局 [2006-07-14] ·《旅游咨询中心设施与服务规范》国家旅游局 [2006-07-14] ·《旅游滑雪场设施与服务规范》国家旅游局 [2006-07-14] ·《旅游娱乐场所设施与服务规范》国家旅游局 [2006-07-14] ·《旅游餐馆设施与服务规范》国家旅游局 [2006-07-14] ·《旅行社资质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旅游局 [2006-07-14] ·《旅游购物场所设施与服务规范》国家旅游局 [2006-07-14] ·《旅游公寓(别墅)星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旅游局 [2006-07-14] ·《旅游区(点)服务指南》国家旅游局 [2006-07-14] ·《饭店服务指南》国家旅游局 [2006-07-14] ·《绿色旅游饭店》(LB/T 007-2006)国家旅游局 [2006-06-02] ·《星级饭店访查规范》(LB/T 006-2006)国家旅游局 [2006-05-09]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修订)(GB/T17775-2003)国家旅游局 [2004-10-28]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LB/T 14308-2003)国家旅游局 [2003-07-03] ·《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03)国家旅游局 [2003-02-24] ·《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03)国家旅游局 [2003-02-24]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8973-2003) 国家旅游局 [2003-02-24] ·《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质量》(LB/T 005-2002)国家旅游局 [2002-07-27]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设施与服务符号》(GB/T 10001.2-2002)国家旅游局 [2001-07-04 ·《旅游服务基础术语》(GB/T 16766-1997)国家旅游局 [2001-06-11] ·《游乐园(场)安全和服务质量》(GB/T 16767-1997)国家旅游局 [2001-06-04]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 10001.1-2001)国家旅游局 [2000-06-05] ·《导游服务质量》(GB/T 15971—1995)国家旅游局 [1999-06-10] ·《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LB/T 004-1997)国家旅游局 [1997-07-03] ·《星级饭店客房客用品质量与配备要求》(LB/T 003-1996)国家旅游局 [1996-06-15] ·《内河旅游船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5731-1995)国家旅游局 [1995-12-05]

旅行社服务质量规范

旅行社服务规范 一、产品设计要求 1、应具有安全保障。 2、应符合环境、资源保护的要求。 3、产品整体及各相关服务提供单位、营运环节、业务流程均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要求。 4、应保证质价相符,满足不同消费层次的旅游者对包价产品的质量要求。 5、应能有效地掌控产品供应商的安全、质量、诚信水平;正常情况下应能确保全面履约,发生意外情况时有应急预案。 6、应能对产品运行过程实行全面监督和持续、有效的改进。 二、业务广告 1、应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2、内容应真实、明确,具体标明产品的主要内容、标准等级、时间、价格。 3、用语应规范、准确,杜绝模糊性、攀附性、误导性、欺骗性语言。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要约规定的广告内容,应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三、旅游合同 1、应使用市旅游局印制的《国内旅游合同》。 2、应如实、规范填写约定合同条款。 3、应认真审验并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供的证件、资料,并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4、应与旅游者逐项明确约定旅游线路、行程、游览项目、旅游服务设施、产品整体价格及构成。 a)应明确约定游览项目及主要内容、各景区游览的最少时间。 b)应明确约定旅游住宿设施的名称、质量等级以及具体位置;对未评定质量等级的,应标明其为无质量等级设施,并注明空调、热水、卫生间等相关设施条件。 c)应明确约定用餐次数、类别、标准;食品、饮料应符合旅游者的宗教、民族习俗需求。 d)应明确约定旅游交通工具类别及其档次、质量等级,注明交通工具的出发时间、中转等信息;旅游汽车、内河旅游船服务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e)应明确约定购物次数和具体商店,购物商店应为当地旅游部门或旅游协会指定或推荐的、并对退换商品作出了明确承诺的商店。 f)应明确约定娱乐项目,文艺表演和娱乐内容应符合我国及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1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为五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AAAA、AAA、AA、A级旅游景区。 4.2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标牌、证书由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统一规定。 5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条件 5.1 AAAAA级旅游景区 5.1.1 旅游交通 a)可进入性好。交通设施完善,进出便捷。或具有一级公路或高等级航道、航线直达;或具有旅游专线交通工具。 b)有与景观环境相协调的专用停车场或船舶码头。管理完善,布局合理,容量能充分满足游客接待量要求。场地平整坚实、绿化美观或水域畅通、清洁。标志规范、醒目、美观。 c)区内游览(参观)路线或航道布局合理、顺畅,与观赏内容联结度高,兴奋感强。路面特色突出,或航道水体清澈。 d)区内应使用清洁能源的交通工具。 5.1.2 游览 a)游客中心位置合理,规模适度,设施齐全,功能体现充分。咨询服务人员配备齐全,业务熟练,服务热情。 b)各种引导标识(包括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标识牌、景物介绍牌等)造型特色突出,艺术感和文化气息浓厚,能烘托总体环境。标识牌和景物介绍牌设置合理。 c)公众信息资料(如研究论著、科普读物、综合画册、音像制品、导游图和导游材料等)特色突出,品种齐全,内容丰富,文字优美,制作精美,适时更新。 d)导游员(讲解员)持证上岗,人数及语种能满足游客需要。普通话达标率100%。导游员(讲解员)均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本科以上不少于30%。 e)导游(讲解)词科学、准确、有文采。导游服务具有针对性,强调个性化,服务质量达到GBT 15971-1995中4.5.3和第5章要求。 f)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置合理,设计精美,特色突出,有艺术感和文化气息,符合GBT 10001.1的规定。 g)游客公共休息设施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计精美,特色突出,有艺术感和文化气息。

旅游业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旅游业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家标准(28项) 1.《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7775-2003)2.《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8973-2003)3.《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 通用符号》(GB/T 1001."1-2006) 4.《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 旅游休闲符号》(GB/T 1001."2-2006) 5."《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 总则》(GB/T 15566."1-2007) 6."《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4部分: 公共交通车站》(GB/T 15566."4-2007) 7."《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5部分: 购物场所》(GB/T 15566."5-2007) 8."《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8部分: 宾馆与饭店》(GB/T

15566."8-2007) 9."《绿色饭店》(GB/T 21084-2007) 10."《内河旅游船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5731-2008)11."《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12."《导游服务规范》(GB/T 15971-2010) 13."《旅游业基础术语》(GB/T 16766-2010) 14."《游乐园(场)服务质量》(GB/T 167-2010) 15."《旅游娱乐场所基础设施管理及服务规范》(GB/T 26353-2010)17."《旅游景区服务指南》(GB/T26355-2010) 18."《旅游购物场所服务质量要求》(GB/T 26356-2010)19."《旅游饭店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规范》(GB/T26357-2010)20."《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 26358-2010) 21."《旅游客车和设施与服务规范》(GB/T 26359-2010)23."《旅游餐馆设施与服务等级划分》(GB/T 26361-2010)24."《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GB/T 26362-2010)25."《民族民俗文化旅游示范区认定》(GB/T 263-2010)26."《旅游汽车公司资质等级划分》(GB/T 26364-2010)27."《游览船服务质量要求》(GB/T 26365-2010) 28."《宗教活动场所和旅游场所燃香安全规范》(GB/T 26529-2010) 二、行业标准(18项) 1.《旅游饭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LB/T001—1995)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行业标准 LB-T006-2006 星级饭店访查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 前言 为配合《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03)的实施,规范和完善星级饭店评定工作,更好地促进我国星级饭店服务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全国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旅游局质量规范与管理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满宏卫、刘士军、贺静、鲁凯麟、刘锦宏、张源。 本标准于2006年3月7日首次发布,自2006年3月7日起实施。 星级饭店访查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接受各级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机构委派的访查人员,对星级饭店进行一系列质量检查活动的依据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已评定星级的旅游饭店。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4308-2003《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10001.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1001.1—2000.neg ISO 7001:1990) GB/T10001.2《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设施与服务符号(GB/T1001.2—2002.neg ISO 7001:1990)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星级饭店star-rated hotel 各级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机构依据《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评定星级的旅游饭店。 3.2星级饭店访查star-rated hotel inspection 具备检查资格的专业人员受各级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机构委派,以普通客人身份入住饭店,针对已评定星级饭店落实和执行星评标准的情况进行检查,或在不通知饭店管理方具体检查

旅游标准化

旅游标准化 一、什么是旅游标准化工作? 国家旅游局杜江副局长在全国旅游标准化工作会议中 指出: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是促进我国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是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的重要工作,更是进一步夯实我国旅游业发展基础的重要支撑。具体来讲,旅游标准化是全国旅游行业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促进我国旅游业增长方式转变,着力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旅游产业总体素质的一大举措和 必然趋势。首批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共1个省、10 个城市(区)和县、67家企事业单位,涵盖东中西部各地区和旅行社、景区、饭店等各类型旅游企业。 二、开展旅游标准化工作意义何在? 杜江副局长从五个方面阐述了开展这项工作的深刻内 涵和重要意义: (一)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是落实国务院国发[2009]41号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 国发[2009]4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把旅游业培育成为人

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人民群众对旅游业是否满意和在基本、总体满意的基础上是否能够不断地更加满意,最为关键的因素就是旅游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国务院文件中特别提到了要“以标准化为手段,健全旅游标准体系,抓紧制定并实施旅游环境卫生、旅游安全、节能环保等标准,重点保障餐饮、住宿、厕所的卫生质量”。通过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以点带面,树立标杆,逐步在全行业推广试点单位好的经验和好的做法,对进一步推动各项旅游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规范旅游企业服务行为,促进旅游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提升,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必将会产生积极的作用,这项工作是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是落实六部门共同下发的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重要领域。 长期以来,由于旅游全行业的共同努力,旅游标准化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在全国服务业标准化工作中走在了前列。2007年,国家标准委、国家发改委、国家旅游局等六部门共同下发了《关于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把旅游业确定为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重要领域。通过在旅游行业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对于提升我国服务业发展水平,整体推动我国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的发展具有典型和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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