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农保区别

新旧农保区别
新旧农保区别

[主持人]新农保与老农保相比有哪些特点?最大的优点是什么?

[郑秉文]新农保和旧农保最大的区别有三个方面:第一个方面,融资的方式和渠道是不一样的。旧农保的融资渠道完全是个人缴费,建立一个个人账户,缴费者也就是参保者把缴的费放在账户里面,形成一个自我积累的模式,从他参保开始一直到法定退休年龄,在这期间,他形成的自我积累是他未来退休金的资金来源。而新农保不是这样了,个人缴费只是很少的一部分,绝大部分是来自于财政转移支付的,地方财政和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是来自于这两级财政支付的,也就是说新农保的最大特点是得到了财政方面的支持,得到了地方财政和国家财政的支持,这是最大的区别。

第二个区别实际上刚才也已经说到了。旧农保用术语来讲可以叫做“完全积累式”的,新农保是“统账结合式”的。第三个区别是由于旧农保是完全个人账户积累式的,没有财政的帮助,对于建立账户时间比较短、积累缴费金额比较少的又马上就要退休的人缴费水平太低了。而新农保不是这样的,由于新农保有一个统账结合的制度,那么统筹的这一块很有可能就要形成普惠制养老金的那部分,也就是说这部分资金是来自于国家的,等于国家给你打了一个底,这个底打得肯定是相对于对当地人均收入的替代率,也就形成了一个百分比,这个收入就会非常可观了,跟旧农保比的话新农保基本上可以不可同日而语了。新农保和旧农保最大的区别也就在这三个方面。

另外,农村养老保险统账结合在全世界也没有先例,中国开了这个历史的先河。我们把这个制度做成了一个统账结合的,这是一个应该引起业界养老保险研究、社会保障研究,甚至是经济学界研究的一个热点,因为它是一个崭新的制度,是一个制度的创新。如果运转起来,再过几年,它会引起许多人去研究它,甚至外国的学者、学界也会研究它,可以说这个制度是一个创新,在国外还没有。

“新农保”和“旧农保”有何区别?在8月国务院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解释,“过去的老农保主要都是农民自己缴费,实际上是自我储蓄的模式。而新农保一个最大的区别就是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是三个筹资渠道。特别是中央财政对地方进行补助,直接补贴到农民的头上。”

据介绍,“新农保”实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养老待遇,目前基础养老金定为55元,由政府财政全额支付。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年满60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民都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如果新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岁,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新农保试点已经在8月启动,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到2020年前基本实现全覆盖。

王大夫认为,农保从无到有,从少到多,在不断的摸索中前进,网络上个别网友对农保的全面否定是不客观的。面对经济和时代的不断进步,农村养老保险需要完善,旧农保在过渡期的作用不能否定,在旧农保的基础上,新农保必将实现真正的农民买保险养老。

王大夫说,最近,一些参保农民在打听,旧农保什么时候开始享受新农保的待遇。在他看来,旧农保将对新农保产生积极作用,一方面在旧农保原有体系的基础上,新农保可以更便利实施;一方面旧农保多年发展已实现一定的社会影响,新农保可以更容易推广,更容易

被广大农民接受;另外,旧农保也会为新农保政策提供借鉴,在衔接过程中避免出现更多问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9月4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我国将从今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试点,60岁以上农民皆可领取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新制度今年将在覆盖全国10%的县(市、区、旗)试行,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覆盖所有农村适龄居民。

根据规定,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年满60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民都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如果新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岁,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费的缴费标准设有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多缴多得。

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在政府补贴方面,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对我市新农保享受对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养老保险待遇、组织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详细规定。凡具有我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参加新农保。参保人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办法》明确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其中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300元、600元、900元、1800元、2700元6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市政府将对参保人参保给予补贴,缴费档次为100

元~600元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缴费档次为900元~2700元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80元。对农村低保户、重度残疾人缴费困难的群体,市财政为其代缴最低缴费标准的50%。

同时,按照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我市新农保政策调整为我市2008年政策加省政府2009年新政策“1+1”的模式,既与前面政策接轨,又与上级新政策接轨,确保参保人员的待遇逐步提高。具体内容为:一、参保财政补贴不变,仍按上年农民人均收入的20%补贴;二、享受待遇提高,年满60周岁的老年农民每人每月统一加发基础养老金60元;三、城镇无保障老年居民参照执行。根据新政策,今后,我市60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每人每年至少可增加收入720元。

温家宝指出,近十年来,党和政府在公共财政覆盖农村方面做了几件大事:全面取消农业税,实行农业直接补贴,免除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他们称之为“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不太贵”。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为农村居民提供老年基本生活保障,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最近作出的又一项重大惠农政策,是国家朝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破除城乡二元结构、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一个重大步骤。建立起这项制度,将会使农民“养老不犯愁”,逐步解决后顾之忧。这对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国内消费需求、加快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都具有重要意义。

温家宝指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实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养老待遇,国家财政全额支付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二是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办法,地方财政对农民缴费实行补贴。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补助50%,确保同一地区参保农民将来领取的基础养老金水平是相同的,这体现了新农保制度的基本性、公平性和普惠性。地方财政对所有参保农民给予缴费补贴,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保险费,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农民给予适当鼓励。个人账户养老金依据本人缴费多少和年限长短,有高有低,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反映了个人收入、地区发展、集体组织实力等方面的差距,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他要求,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相结合的基础养老金必须到位,地方政府对农民个人缴费的补助必须到位,在国家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宁可少上点项目、压缩其他方面的开支,也要挤出钱来把这件大事办好。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发展曲折,大体经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986—2004),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探索阶段;第二阶段(2004—至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创立阶段。在第一阶段,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历经波折,其发展路径为探索试点、稳步发展、整顿规范。我

们把这个阶段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称为“旧农保”。从2004年开始,一些地方进行了有政府财政投入的所谓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党和政府很重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要求各地及时总结经验,进行推广。2009年8月18日,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2009年9月1日,国务院颁发“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新农保”制度建设进入快车道,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很多人认为,“新农保”与“旧农保”最大的区别在于政府开始出钱了。但是,实施“新农保”不仅仅在于政府承担财政责任了,笔者认为,构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既要充分利用过去实施“旧农保”所积累的成熟经验,又要在过去“旧农保”的基础上进行制度完善

启东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一新政受到广泛关注。近日,记者带着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采访了市农保处。

一大亮点:实施财政补贴

“新农保采用个人缴费、财政出资补贴相结合的办法筹集保险费,建立‘个人账户’完全积累制度,实现多缴多得。这是‘新农保’的一大亮点。”市农保处副主任吴健说。

据介绍,新农保实行财政补贴政策,不再收取管理费,同时免缴利息税。市财政对符合条件并按规定缴费的参保人员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当年个人应缴养老保险费最低标准的20%。例如,今年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标准是754元,那么今年的财政补贴标准则是每人150.8元。财政补贴资金和个人缴费直接计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按此标准,今年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里有754元+150.8元=904.8元。

今年我市财政共安排了1500万元资金,专门用于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的补贴。“随着新农保覆盖率的提高,预计明年市财政补贴参保人员的总额将达到3500万元左右。”吴健介绍说。

两大标准:更趋科学合理

新农保制度的设计趋于科学合理,首先体现在个人年缴费标准上。据介绍,个人年缴费标准将根据本市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来确定,最少不低于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0%,最多不超过50%。例如,我市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7540元,2008年个人应缴养老保险费最低标准不少于754元,最高标准不超过3770元。这一合理的浮动机制,不仅保障了农民的切身利益,而且符合经济发展的现实规律。

其次是体现在养老金领取标准上。参保人员月领取标准按领养老金时个人账户中累计储存额(即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本息之和)除以120来确定。在个人缴费相等的情况下,养老金领取标准新制度比老制度高35%左右。例如,男性45岁参加新农保,每年按最低缴费标准缴费,预计到60岁时可月领养老金313元左右,而按老制度,缴同样费,预计到60岁时月领养老金只有235元左右,新制度比老制度高78元左右,高出33%。而女性参加新农保受益更多,若女性40岁参加新农保,每年按最低缴费标准缴费,预计到55岁时月领养老金313元,比老制度多99元,高出46%。养老金领取标准提高主要得益于财政补贴、免除税费和领取标准计算方式的改变。养老金领取标准还将根据经济增长情况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案由市劳动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两大举措:新旧“无缝对接”

已经参保的人员如何解决在旧农保和新农保政策体制转换下的合理对接,而实现“新旧衔接无缝隙”呢?

吴健说,市政府在新农保政策出台之前已作了充分的研究,并拿出了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一、2008年1月1日以前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并且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养老金按原办法执行,但领取标准今后可以参照新型农村

社会养老保险同步调整。二、尚未启领养老金的人员,原已缴的养老保险费可折算缴费年限,和新制度实施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也就是将2008年1月1日前积累的储存额按2008年最低缴费标准折算缴费年限,加上按新农保标准缴费的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并达到规定年龄以上(男60周岁,女55周岁)则可以领取养老金。

还有一个特殊情况,即对年龄偏大,到达领取养老金年龄(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缴费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如何处理?吴健介绍说有三种处理方式:一是将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财政补贴资金,连本带息一次性发给本人。二是继续缴费,直到缴满15年。例如,某女性55周岁时缴费年限为12年,还差3年,那她可以选择推迟养老金领取时间,继续按标准缴费3年,满15年后开始领取养老金。三是一次性往前补缴养老保险费,补缴满15年。

新华社记者

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年近六旬的农民张文宣,4个儿女都到江浙一带打工去了,老两口长年带着几个孙儿在家种地生活。随着年纪越来越大,他已无法支撑繁重的体力劳动。

张文宣在新闻联播中了解到新农保即将展开的消息,十分兴奋。“等俺老了,种不动地了,就能照样活得有自尊。”他说。

老年生活有保障

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为农村居民提供老年基本生活保障,这是中央的重大惠农政策。

河南省上蔡县是农业县,全县约140万人,90%是农民。新农保政策让这里的人们喜上眉梢。

“国家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像上蔡县这样的农业大县肯定受益大。”上蔡县委书记李海洲说。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部长韩俊指出,此次最大的亮点是有了政府的财政支持。

安徽马鞍山市在2007年就开始了新农保试点工作。42岁的金家庄区慈湖乡林里村农民胡珊云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每年政府补60元,个人和村集体共交340元,55岁时最后交200元,就可以每月拿到120元左右的养老金。

“我周围已经有到年龄的老伙伴领养老金了。像我这样,家里没儿子,但老了有国家想着我,就不怕给女儿增加太大负担了。”胡珊云说。

韩俊表示,在中国这样一个农村人口占大多数的发展中国家,很长时间以来农村养老方式大多是家庭养老、土地保障。当前中国农村的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国家将养老方式转向社保养老,减轻农村养老负担,是极大的惠农政策,也是保持社会健康稳定发展的战略决策。

农民的“活思想”

中国现有13亿人口,其中8亿在农村,平均寿命为71岁,养老问题不容忽视、、作为一个农村人口众多的国家,中国想取得全部进步,必须促进农村全面发展,在加快农村经济建设的同时,加快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步伐同样不可忽视。因此,目前中国把农民养老问题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缩小城乡差别,真正让农民老有所养,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对即将实施的新农保,也有一些农民持等待观望态度。

有些农民担心交了钱,到60岁领不到钱。还有人担心自己省吃俭用交的钱会被挪用等。

“农村不像城里,人们住得较分散……我还是不放心,得再看看。”安徽农民蔡庆斌说。

10多年前,蔡庆斌周围就有农民参加过旧农保,当时主要以农民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辅助为辅,政府给予政策扶持。农民满60岁后,每年只能领几十元,金额少,大伙积极性不高。加上后来整顿保险业,老农保随之进入整顿期。

蔡庆斌担心:新农保会不会“开头热闹,后面没了音信”?

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农保处负责人说,大范围推广新农保,一些财政困难的市、县可能存在地方配套落实困难、基层社保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而数额庞大的新农保资金如何实现保值、增值也得有具体办法。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马晓河认为,此次新农保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办法,地方财政对农民缴费实行补贴,资金的管理很重要,政府应有一个系统的方案。

河南通许县的马文芳的想法是:“希望个人缴纳的费用不要太高,缴费方式灵活多样。没有现金的农民,是不是每年交一点粮食也可以?在外地打工的农民工能不能从工资里扣费用?”

这位58岁的乡村医生还建议财政补贴的力度要大一点,“尤其是对接近60岁或超过60岁的老人”。

对于新农保的进展,马晓河十分乐观:“尽管只是在全国一些县(市、区、旗)搞试点,但根据各地经济发展程度不同,新农保推广落实速度可以有差异。东部地区速度可以快些,中西部地区逐步提高。条件成熟、经济发展实力较雄厚的地方,实现全覆盖……”

梅州市(试点地区)新农保政策解读

梅州市(试点地区)新农保政策解读 添加时间:2011-6-21 16:09:51 新农保阅读:66 来源:admin 为使广大农民朋友更好地了解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试点地区的相关政策,方便农民朋友参保缴费,现就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作如下介绍: 一、什么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答: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基本社会政策行为,是政府的重要职能。是一种普惠制、福利性的社会保障事业;是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保障老年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二、新农保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一)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 (二)坚持权利和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自我保障和国家保障相结合,缴费和待遇水平与本地农村经济发展和参保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基本生活需求相适应的原则。 三、参加新农保后有哪些好处? 答: 1、能保障年老后基本生活,实现老有所养。 2、减轻子女赡养负担,增进百姓福祉,提高生 活水平。 3、可以增加家庭经济收入。 4、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哪些人可以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答:年满16周岁以上(全日制在校学生除外)、具有梅州市农村户籍,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含被征地农民),可在户籍地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五、目前新农保有哪些缴费标准? 答:目前缴费标准有每月10元、20元、25元、30元、35元、40元、50元和75元共八个档次,由参保人自行选择。 六、政府对新农保缴费有补贴吗? 答:省、市、县三级政府对每个参保缴费人给予每年30元的缴费补贴。政府补贴视今后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进行调整。 七、缴费标准可以改变吗? 答:一年一定。在同一个缴费年度内一经确定不能变更,只能在下一个缴费年度选择某一档次缴费标准。新农保缴费年度为每年1月至12月。 八、如何缴费? 答:正常缴费可以按月、季、半年或一年缴交。首次参保的,由参保人凭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直接到户口所在地邮政储蓄网点登记缴费,下次缴费凭邮政储蓄网点开具的缴费专用折缴交。对于年龄在45周岁以上的人员,缴费需进行趸缴的,凭本人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先到户口所在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申请趸缴手续,然后再到户口所在县(市)邮政储蓄网点缴费。 九、参保人因户籍迁出本县等原因,交的保费如何处理?

新农保政策讲解2010年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讲解提纲 一、参保对象 户籍在古蔺县的农村居民,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自愿在户籍所属乡镇参加新农保: (一)年满16周岁以上(在校学生除外) (二)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各种社会养老保险; (三)非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退休人员。 二、缴费标准及缴费年限 (一)缴费标准:设为一年5个档次(即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参保人员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按年缴纳,多缴多得。 (二)缴费年限 1、新农保制度开始实施时(指2010年9月30日时的实际年龄),未年满45周岁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2、新农保制度开始实施时(指2010年9月30日时的实际年龄),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可选择档次进行补缴,达到60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补缴年限=15年-(60-制度开始实施时即2010年9月30日时的实际年龄) 缴费标准的档次按省政府统一要求适时调整。 三、政府补贴 (一)按时选择100元或200元缴费的,缴费一年补贴30元;选择300元缴费的,缴费一年补贴35元;选择400元缴费的,缴费一年补贴40元;选择500元缴费的,缴费一年补贴45元。

(二)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新农保制度开始实施之日起(即2010年10月1日)两年内参保补缴的,给予相应的政府补贴;超过两年补缴的,不享受政府补贴。 (三)农村重度残疾人,由政府按最低标准代其全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同时,仍给予缴费档次的政府补贴,并记入个人账户。 (四)因故中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经本人提出申请,可以选择缴费档次补缴中断年度的养老保险费,补缴养老保险费不享受个人账户政府补贴。 四、个人账户 (一)新农保个人账户储存额包括:1、个人缴费本金和利息;2、政府补贴本息。 (二)个人账户储存额,用于支付本人个人账户养老金,不能提前支取。 (三)参保人出现死亡、出国(境)定居或其它原因终止新农保关系的(无论是已领取养老金,还是未领取养老金),个人账户中除政府补贴本息外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或退还。 (四)在国家出台新农保与其他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之前,参保人员因身份变化(如:到企业工作、考上公务员、全额事业人员等)或由农村户籍转为城镇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的,其个人账户在社保经办机构封存或在自愿的基础上将除政府补贴本息外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退还,并终止其新农保关系。 (五)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跨统筹地区转移且转入地已实施新农保的,应将其新农保关系和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性转入新参保地,由新参保地为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如:泸县)。

新农保实施细则

新农保实施细则

关于印发《威海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出处:本站原创发表时间: /4/21 查看次数:2060 威劳发〔〕25号 各市区劳动保障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工业新区人力资源局: 现将《威海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威海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威海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村居民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在户籍所在村(居委会)进行参保登记。村(居委会)劳动保障协理员负责组织本村(居委会)居民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核发《威海市新型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

证》(以下简称缴费证)。 第三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缴纳,每年度缴费时间为4月1日至9月30日,由参保人员一次性缴纳。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村(居委会)劳动保障协理员和银行工作人员每年度在上述时间内进村(居委会)收费。参保人原则上以村(居委会)为单位集中缴费,养老保险费由全市统一指定银行代收。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凭银行收费凭证,在参保人缴费证上打印缴费记录,开具养老保险费收费票据。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汇总缴费记录,打印《威海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村(居委会)劳动保障协理员、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人员审核后签字,缴费明细表电子文档于当日报县级农保经办机构审核,缴费明细表纸质资料于每月25前报县级农保经办机构审核备案。参保人员也可到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缴费手续,经过指定的银行缴纳保险费,持银行的缴费凭证到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打印缴费证,换取保险费收费票据。 第四条参保人员当年未按规定缴费的,以后年度可补缴保险费,补缴的标准不低于缴费年度的最低缴费标准,补缴年限的保险费不享受所在地上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2%的政府补贴。 第五条村、居集体经济组织的养老保险补助,在本村居民缴费的同时,在《威海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中记录补助参保人的金额,一同缴纳。也可到所在地县级农保经办机构

辽宁省新农保政策

辽宁省新农保政策实施部分细则 三、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服刑人员)、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四、基金筹集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省政府根据国家统一要求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省级以上财政补助80%,市、县两级财政补助20%,其中市级财政至少补助10%。 (四)退役军人军龄1:1换算为投保缴费年次,此条供参考。 市、县两级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要引导中青年农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应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五、建立个人账户 政府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六、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市、县两级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市、县两级政府支出。 省政府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结合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我省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新农保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余额(本息合计)外,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政府补贴余额并入新农保基金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七、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 新农保制度实施后,按规定参保缴费,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居民,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须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累计缴费低于15年的,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将个人缴费本息一次性返还给本人。

新农保推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ANSHUN UNIVERSITY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2014~2015年) 题 目: 新农保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系 别: 政法学院 专业班级: 2012级社会工作 学生姓名: 李 祥 学号: 2

新农保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2009年8月,国务院召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9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2009年在全国选择10%的县(市、区、旗)开展“新农保”试点,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并明确了各级财政对“新农保”的补贴政策。本文就新农保制度推行以来的实践,分析该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应对之策。 关键词:新农保、保险机制、筹资和管理创新 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是我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出现新的阶段性特征和农民的期盼所进行的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工作,它是国家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的重要举措,也是农民享受公民待遇的破冰之举。下面我们一次讲述了新农保的内容和特征,并结合各新农保试点的具体运作模式,分析了新农保的主要意义并提出若干亟需解决的新农保问题,以便对获得全社会农民认同和切实保障农民养老权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俗称“新农保”,它的产生和发展也经历了以下几个方面: 1.地方试点阶段(2003~2008年)。2003年,党的十六大提出,有条件的地方要“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此后中央在关于新农村建设的决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中又多次提出,要探索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2006年初,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决定在北京、山东等省市的8个县

2020年新农保宣传工作总结文档

2020年新农保宣传工作总结文档Summary document of publicity work of new rural socia l security system in 2020 汇报人:JinTai College

2020年新农保宣传工作总结文档 小泰温馨提示:工作总结是将一个时间段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总分析,并分析不足。通过总结,可以把零散的、肤浅的感性认识上升为系统、深刻的理性认识,从而得出科学的结论,以便改正缺点,吸取经验教训,指引下一步工作顺利展开。本文档根据工作总结的书写内容要求,带有自我性、回顾性、客观性和经验性的特点全面复盘,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为加快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步伐,提高农村老 年人的生活质量,今年4月我区继去年在陆庙核心试验区成功进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区全面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以下简称新农保),新农保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基本情况 平桥区下辖18个乡镇、办事处、5个管理区,234个行 政村,总人口70.8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58.45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82.5%。截止目前,参保人数31.27万人,参保率达74%。征缴养老保险费7020万元。其中三级示范村78个,参 保人员10.89万人,参保率达93%。5月6日,区委、区政府 在洋河镇隆重举行了新农保首发仪式。市委书记王铁、市长郭瑞民、市委副书记王道云、市人大主任姚铁璜、市政协主席余

学文等市领导及市直有关局委负责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领导、区四大家领导参加首发式并向符合领取条件的 60周岁以上农民代表发放了养老金存折。按照区委、区政府 要求,从5月6日起,各乡镇、办事处、管理区陆续举行了首发式。截止11月底,全区符合领取条件的56715人全部领到 养老金,共发放养老金2413万元。 二、制度建设情况 (一)制定切合实际的实施办法。根据国务院《关于开 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省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报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主要精神,制定下发了《信阳市平桥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信平办〔xx〕8号),其主要内容包括基金筹 集方式、缴费标准、待遇支付完全按照国务院《指导意见》和省政《实施意见》制定,同时结合平桥区实际对部分内容进行了细化,从目前情况看,《信阳市平桥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普遍认可,群众踊跃参保。 (二)及时出台各项管理制度。为确保新农保工作的顺 利开展,结合工作实际,区委、区政府制定下发了《信阳市平桥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方案》(信平办〔xx〕9号),

新农保宣传政策答

新农保宣传政策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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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龙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一、哪些人员可以参加新农保? 答: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口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办理新农保参保登记时需要携带的资料: 1、参保人员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一张A4纸上); 2、参保人员户口本复印件(有户籍性质的一页和参保人信息一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参保人员缴费存折复印件(须包含存折账号页和缴费存款页); 4、参保人员银行卡复印件(或者银行账号誊写后参保人员按指纹)、存款凭条复印件(二者在同一页); 5、特殊群体有效证明复印件。 二、新农保的缴费档次、政府补贴及待遇标准 个人缴费档次政府补贴预测缴费15年后每月领取养老金100元/年60元/年72元/月 200元/年70元/年84元/月 300元/年80元/年96元/月 400元/年90元/年108元/月 500元/年100元/年120元/月 1000元/年100元/年174元/月 1500元/年100元/年228元/月

参保人可每年自愿选择一个档次缴费,多缴多补,多缴多得。当年选定的缴费档次不能变更,若想变更,可在下一年重新选择缴费档次。 三、政府对农村轻度、重度残疾人和低保人群等缴费困难群体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市政府为农村一级、二级残疾人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即100元),为三级、四级残疾人和农村低保人员代缴最低标准的50%的养老保险费(即50元)。政府补贴不重复享受,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 四、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年满16-59周岁的农村居民怎样缴费?答:新农保制度实施时(2009年12月),距领取年龄(60周岁)不足15年(46-59周岁)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16-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对于应按年缴费而中断的,允许补缴中断年度的保费,但不享受财政补贴。 ★办理补缴手续时需要携带的资料: 1、补缴人员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补缴人员缴费存折复印件(须包含存折账号页和缴费存款页)或补缴人员银行卡复印件(或者银行账号誊写后参保人员按指纹)、存款凭条复印件(二者在同一页)。 五、领取新农保养老金的条件? 答:新农保制度实施时(2009年12月),已年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无需缴费即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即55元);新农保制度实施时,未年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参加新农保后,男、女满

试点县新农保实施办法

试点县新农保实施办法 试点县新农保实施办法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XX〕3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豫政〔XX〕94号)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本县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按本办法自愿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第三条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

持续”。坚持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坚持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坚持政府引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 第四条新农保试点由县、乡两级人民政府组织领导,并列入县、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县新农保制度的组织实施和新农保经办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农保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县新农保经办机构负责养老保险费筹集、养老金支付、个人账户管理和基金管理等工作,为参保人员记录参保缴费和养老金领取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 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农保的政策宣传和组织实施。乡镇(街道)劳保所负责本辖区内参加新农保所需材料的收集,审查和上报。对参保人员的参保资格、基本

信息、缴费信息、待遇领取资格及关系转移资格等进行初审,并录入新农保信息系统。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参保登记,养老保险费的收缴、农村居民基本信息采集,相关情况公示等工作。 基金筹集 第七条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第八条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试点县可根据本县财力状况增设缴费档次,最高不超过XX元),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试点县可根据情况对选择高档次缴费的适当给予鼓励政策。 新农保的缴费年度为每个自然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在缴费年度内,参保人员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 第九条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公事管062 张丽琪 2113006228 【摘要】在我国这样一个人口基数大、农村人口占多数、农业剩余劳动力规模大、人口年龄结构失衡、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偏高、抚养系数增大、城乡区域发展差异显著增大的老年型国家里,构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仅意义重大,而且十分迫切。本文阐明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现状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问题对策。 【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问题解决对策 目前农村老年人养老现状仍不容乐观。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社区养老机制滞后,社会福利、政府救济和低保投入的不足等,导致绝大多数农村老年人处在生活基本保障的边缘,养老堪忧。我国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正面临着极大的问题和挑战。 一、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现状及问题 随着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稳步开展,社会保障“调节器”和“稳定器”的作用得到发挥,解决了部分群众“老有所养”的问题,对于深化农村改革和维护社会安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科学、系统、规范、统一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相差甚远,还存在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 (一)层次低,范围小,覆盖面窄 政府实行社会养老保险的目的应该是为老年人提供一个“保护伞”,使其老有所养,但是,目前社会养老保险所覆盖的人数非常少,未能真正发挥社会保障的功能。 (二)社会化程度低,保障功能差 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于参保率低、待遇水平低,虽在实行,但社会化程度低,保障功能差,社会保障基金调剂范围较小。这项工作由于准备工作不充分,仓促上马,片面地强调覆盖面,忽视了缴费基数和部分参保人员年龄偏大、积累

金额少,加之没有统筹金支持等因素,造成了现在符合享受待遇人员领取金额太少,达不到“养老”的目的。这种状况削弱了社会保障对劳动者的生活保障作用。 (三)农村社会保障模式存在弊病 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主要采取储蓄积累模式,但范围极小。由于无统筹金支持,又没有其它补助收入,使农保基金总量不足,抗风险能力不强。从整体看,现行的农村社会保障模式无法承担农村老龄化高峰到来的冲击。 (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缺乏法律保障,难以保证保值增值 由于农村社会保障体制不健全,社会保障尚未立法,更没形成法律体系,使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无法可依,无章可循,致使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缺乏约束,资金使用存在风险大,无法解决保值增值的问题。 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发展”的原则 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必须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发展的原则。政府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在财政总支出中的比重,并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农村保障;要适当增加集体补助,通过政策扶持、加强管理、深化改革等途径,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高村集体对农民的补助能力,并制定相应的办法规范村集体对农民的补助;要引导农民自身增加投入。通过一系列政策激励,吸引农民参保,不断提高覆盖率,最终实现“全民皆保”的目标。 (二)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立足点必须是保障广大农民的基本生活需要。现阶段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还难以完全替代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农村养老仍然必须坚持和强调社会保障与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相结合;必须坚持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与国家补助为辅、国家适当给予政策扶持相结合;必须遵循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必须坚持量力而行与适度保障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 必须从农村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出发,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稳步实施。经济欠发达地区,全面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条件还很不成熟,尤其是部分农民还没有完全解决温饱问题,农民筹资非常困难,地方财政也力不从心。应本着急用先立的原则,从农民最急需的保障项目入手。从时间先后或具体步骤上讲,必须贯彻“先易后难,稳步推进,重点突破”的战略方针,先重点突破企

新农保工作自查报告(通用3篇)

新农保工作自查报告(通用3篇) 新农保工作自查报告(通用3篇) 工作在不经意间已经告一段落了,回看这段时间的工作,有惊喜,也存在着问题,我想这个时候,你需要写一份自查报告了。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自查报告吗?以下是WTT帮大家整理的新农保工作自查报告(通用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新农保工作自查报告1 按照县局安排,现将我镇今年以来新农保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镇位于县最东部,距县城98公里,与“国酒之乡”省市镇隔河相望,有“美酒河”之称的赤水河绕流境域,是第一镇,素有“东大门”之称。全镇辖15个村,1个社区,129个村民小组,人口x万。截止20XX年,镇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总人数共计15617人,目前全镇已享受新农保养老金人数达5124人。 二、新农保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细化任务。自今年新农保工作启动以来,按照县下达20XX年新农保目标任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反应。一是成立20XX年新农保工作领导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为小组成员,形成由镇主要领导亲自抓的良好局面。二是组织召开新农保专题工作会,全面详尽的安排部署今年新农保工作,同时对村级经办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再培训。三是层层签订责任书,进一步将目标任务细化到人头,逗硬目标奖惩,调动村组干部工作积极性。 (二)加强宣传,注重实效。按照镇党委、政府年初部署要求,我镇采取一系列宣传措施。一是利用逢场天在场镇上集中发放新农保政策宣传资料,为群众解读政策条款,设立专门的业务咨询台供群众咨询提问。二是利用本地电视台、广播网络、短信等平台宣传参保流程、政策等,受到广大群众好评。三是督促联村干部、村组干部进村入户传政策、收保费,将政策带入深入田间地头,让群众更透彻理解新农保政策。 (三)自查自纠,整改落实。一是村级自查。按照县局要求,我镇及时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发放到各村,收到个别群众反映多缴少扣现象,问题主要集中在马跃村。20XX年马跃村副主任主要负责新农保工作,因其个人原因被劳动改造,造成手中仍有部分新农保资金未及时上缴,涉及金额3000元左右,涉及参保人员10人左右。其他村、社区不存在多缴少扣

2015沈阳新农保政策

2015沈阳地区新农保政策 2015年1月6日,沈阳市公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据了解,“新农保”和“城居保”合并后,将形成“四个统一”: 一、统一制度名称,叫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二、统一政策标准,在“新农保”和“城居保”原来分别设置缴费档次和基础养老金标准的基础上,缴费标准统一定为100元至2000元共计12个档次,同时统一基础养老金标准; 三、统一基金管理,“新农保”基金和“城居保”基金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运营; 四、统一管理服务,科学整合现有公共服务资源和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资源,建立健全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新农保”和“城居保”合并后,参保人员待遇将迎来“三大提高”: 一、基础养老金实现标准统一并大幅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从原来“新农保”每人每月70元、“城居保”每人每月90元,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30元。 二、缴费补贴大幅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原来缴费补贴50元封顶的基础上做了较大调整,其中,每年缴费100元的档次,政府补贴仍是30元;缴费100元至1000元各档次之间的政府补贴,补贴幅度由原来的5元涨到了10元。也就是说,200元的缴费档次,政府补贴上调为40元,300元的缴费档次,政府补贴上调为50元,每个档次都依次向上递增。为了满足一些高收入人群的缴费愿望,本次调整增加了1500元和2000元两个较高的缴费档次,标准为缴费1500元,政府补贴150元,缴费2000元,政府补贴170元。对于参保时距

60周岁不足15年的参保人,逐年缴纳养老保险费,待达到60周岁时,允许补缴缴费年限不足15年部分,并享受政府补贴。 三、增加了丧葬补助费。参保人员死亡可享受一次性丧葬补助费,补助标准为3个月的基础养老金。 2014沈阳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2014年7月5日,从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沈阳市统计局《关于的复函》,从今年7月1日起,对沈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为3813元,比之前的3491.58元上调了321.42元。 参加沈阳市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每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以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参保人员可选择60%、70%、80%、90%、100%的五个缴费档次,缴费比例为20%。二、缴费补贴大幅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原来缴费补贴50元封顶的基础上做了较大调整,其中,每年缴费100元的档次,政府补贴仍是30元;缴费100元至1000元各档次之间的政府补贴,补贴幅度由原来的5元涨到了10元。也就是说,200元的缴费档次,政府补贴上调为40元,300元的缴费档次,政府补贴上调为50元,每个档次都依次向上递增。为了满足一些高收入人群的缴费愿望,本次调整增加了1500元和2000 元两个较高的缴费档次,标准为缴费1500元,政府补贴150元,缴费2000元,政府补贴170元。对于参保时距.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doc

2019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 法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 根据上级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今年6月20日,市政府出台了《高邮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并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新出台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原先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有什么区别?相关的政策又有了哪些调整和改变? 背景介绍:我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起步于1992年,2007年,省劳动保障厅将我市列为全省首批新型农保制度试点市之一,我市于当年10月份在扬州市率先出台了《高邮市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将“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作为建立原新型农保制度的重要内容,其中政府财政补贴用于调整个人账户养老金领取待遇的做法深受老百姓欢迎。截至今年6月底,我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2.49万人,领取养老金待遇人数为4413人,农保基金累计结余1.1亿元。 去年8月份,国务院专门召开了全国新农保试点工作会议,并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去年12月29日,省政府召开全省新农保工作会议,并下发了《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

法的通知》。由于我市在省原新农保试点期间出台的《暂行办法》与去年国务院、省政府出台的文件精神不相一致,因此,今年,我市制定了《高邮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并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新农保,确保到今年底,农村适龄居民参保覆盖率达90%以上,基础养老金发放率达95%以上。 政府补贴近亿元 新农保最大的亮点就在于政府给予补贴。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新农保补贴共有两大亮点:一是缴费有补贴。市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每人每年30元的补贴;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市政府为其代缴每人每年100元的养老保险费。二是养老有补贴。凡年满60周岁具有高邮市农村户籍的老年居民,符合领取条件的,均可按月领取省财政和本市财政共同承担的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同时,为鼓励农民多缴多得,我市还建立了缴费年限增发基础养老金的激励机制,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超一年,每月增发2元的基础养老金。市政府将根据国家、省新农保政策和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补贴和基础养老金补贴标准。照此计算,我市在今年底要完成新农保参保覆盖率达90%以上,基础养老金发放率达95%以上这两大硬性指标,省财政和市财政要共同承担近亿元的政府补贴,其中我市财政补贴将近6000万元。 缴费灵活档次多 实施办法明确,凡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都可以参加新农保。按照这个标准,全市适龄参保人数约22万。与原先我市实施的农保制度不同,新农保按照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要求实施了更

新农保续保参保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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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保续保参保工作方案 各村(居)、镇直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XX年度新农保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根据《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和《新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农保续保参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就推进新农保持续发展提出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确保全镇XX年续保和新增参保共19726人的目标任务完成,其中续保14430人,新增扩面参保5296人;确保全镇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实现新农保覆盖率100%。各村居具体目标详见附表。 二、组织实施 (一)广泛深入宣传。新农保集中宣传阶段:5月4日——5月30日。镇劳动保障所、各村(居)委会要运用多种手段,采取各种措施,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宣传栏、黑板报、橱窗、广播、横幅、宣传标语和入户讲解,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让广大农民“自愿参保、主动续保”。 (二)加强业务培训。镇及劳动保障所、各乡村居及镇直各单位要参与新农保工作的相关人员的政策学习和业务培训,使他们成为新农保政策宣传的基层骨干力量,促进全镇新农保工作深入开展。5月5日——5月6日,镇劳动保障所对镇直各单位工作人员开展业务政策解读及操作程序培训;5月9日——5月10日,镇保障所对村级人员开展政策解读 第 2 页共 6 页

及相关业务操作程序培训。 (三)推进全面实施。在开展新农保参保续保的同时,继续做好60岁以上人员基础养老金按月发放工作。各村居要进一步发扬优点,总结不足,强化措施,扎实工作,抓出成效。确保5月20日—6月30日完成新农保目标任务100%。 (四)总结完善提高。XX年6月开始,镇新农保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对新农保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同时进一步规范新农保经办机构的服务标准和操作规程。适时召开全镇新农保推进工作总结会,为做好我镇新农保全覆盖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以镇领导小组为基础,相关单位要全力配合。镇长马勇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张兵专门落实,各村居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将各项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做到责任到岗,量化到人,并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 (二)明确职责。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负责全县新农保续保、参保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具体实施;镇负参保信息录入工作、档案整理装订报送及养老保险待遇领取申报工作。 合作银行:确保使用银行存折直接领取,保证资金发放安全规范;确保16—59周岁农村居民参保登记与开户缴费同步进行,简化经办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 第 3 页共 6 页

新农保实施细则

关于印发《威海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出处:本站原创发表时间:2009/4/21 查看次数:2060 威劳发〔2009〕25号 各市区劳动保障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工业新区人力资源局:现将《威海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威海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威海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村居民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在户籍所在村(居委会)进行参保登记。村(居委会)劳动保障协理员负责组织本村(居委会)居民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核发《威海市新型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以下简称缴费证)。 第三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缴纳,每年度缴费时间为4月1日至9月30日,由参保人员一次性缴纳。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村(居委会)劳动保障协理员和银行工作人员每年度在上述时间内进村(居委会)收费。参保人原则上以村(居委会)为单位集中缴费,养老保险费由全市统一指定银行代收。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凭银行收费凭证,在参保人缴费证上打印缴费记录,开具养老保险费收费票据。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汇总缴费记录,打印《威海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村(居委会)劳动保障协理员、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人员审核后签字,缴费明细

表电子文档于当日报县级农保经办机构审核,缴费明细表纸质资料于每月25前报县级农保经办机构审核备案。参保人员也可到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缴费手续,通过指定的银行缴纳保险费,持银行的缴费凭证到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打印缴费证,换取保险费收费票据。 第四条参保人员当年未按规定缴费的,以后年度可补缴保险费,补缴的标准不低于缴费年度的最低缴费标准,补缴年限的保险费不享受所在地上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2%的政府补贴。 第五条村、居集体经济组织的养老保险补助,在本村居民缴费的同时,在《威海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中记录补助参保人的金额,一同缴纳。也可到所在地县级农保经办机构缴纳或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缴费手续,通过指定的银行缴纳。农保经办机构于缴费当日将村、居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记录于参保人的个人账户。村、居集体经济组织的养老保险补助电子文档于当日报县级农保经办机构审核,补助的纸质资料于每月25日前报县级农保经办机构审核备案。 第六条参保人员住址等参保信息发生变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解读|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 20XX年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两大亮点)

【自我鉴定】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之所以被称为新农保,是相对于以前各地开展的农村养老保险而言,胡晓义表示,过去的老农保主要是农民自己缴费,实际上是自我储蓄的模式。以下是给大家提供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2017年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两大亮点),,快来看看吧!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2017年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两大亮点) 一、缴费门槛低且缴费标准灵活 参保缴费共设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缴费档次。参保人根据自己经济收入状况,自主选择缴费档次且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 二、参保有补贴 省和地方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缴费档次100元的每人每年补助30元,缴费档次200元至400元的,每人每年补助45元,缴费档次500元以上的,每人每年不低于60元。个人缴费加政府补贴全部存入个人账户,缴费不能中断并且不按年缴费的不能享受政府财政补贴。

三、待遇设计科学 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自2014年7月1日起基础养老金由每月55元提高到每月70元,以后还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提高。对按规定缴费的城乡居民,在领取待遇时,按照缴费年限(15年)每超1年,每月加发不低于1元标准的基础养老金。 四、关爱特殊 群体1-2级残疾人,不需个人缴费,由政府按最低缴费标准全额缴纳,并享受政府补贴。 五、缴费零风险 新农保缴费总额全部记在您个人名下,所交的钱全部属于自己所有。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缴费总额+财政补贴+利息)÷139。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全部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继承。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8个档次,

辽宁省新农保政策

辽宁省新农保政策 辽宁省新农保政策实施部分细则 三、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服刑人员)、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四、基金筹集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省政府根据国家统一要求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省级以上财政补助80%,市、县两级财政补助20%,其中市级财政至少补助10%。 (四)退役军人军龄1:1换算为投保缴费年次,此条供参考。 市、县两级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要引导中青年农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应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五、建立个人账户

政府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六、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市、县两级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市、县两级政府支出。 省政府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结合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我省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新农保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余额(本息合计)外,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政府补贴余额并入新农保基金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七、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 新农保制度实施后,按规定参保缴费,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居民,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须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累计缴费低于15年的,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将个人缴费本息一次性返还给本人。

江苏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

江苏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关于“加快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的部署,结合《省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指导意见》(苏政发〔2008〕105号)有关规定,以及各地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江苏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要求,加快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筹资和待遇标准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个人、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政府主导与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民普遍参保;省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定具体办法,对参保农民实行属地化管理。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完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民老年基本生活。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老年居民,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按规定享受新农保养老金待遇;引导所有适龄参保人员积极参加新农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 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在已全面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力争到2010年底所有涉农县(市、区)全部推行新农保,基本实现农村适龄居民参保全覆盖。 三、参保范围 具有本省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以在户籍地参加新农保。 四、基金筹集 充分发挥我省集体经济的优势,建立和完善新农保基金筹集机制。新农保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6个档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定更高档次的缴费标准。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省根据国家要求以及农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允许地方按制度规定探索行之有效的缴费方式。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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