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人防建设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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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人防建设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

来源:中国巩义办事服务发布时间:2011-08-04 点击次数:111

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防办

关于规范人防建设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

豫计收费〔2003〕1178号

各省辖市计委、物价局、财政局、人防办:

为加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工作和多渠道筹措人防建设经费,促进人防工程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提高城市防空抗毁和防灾减灾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中发〔2001〕9号)、《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0〕474号)和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财政部《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国人防办〔2003〕18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规范我省人防建设有关收费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问题

(一)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含县城)规划区(包括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范围内新建的民用建筑(指除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必须按照以下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

1、新建10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含桩基)埋置深度超过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不少于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

2、新建除一款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其他新建民用建筑,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按地面总建筑面积2一4%修建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其中,一类人防重点城市按照不少于地面总建筑面积的4%修建;二类人防重点城市按照不少于地面总建筑面积的3%修建;三类人防重点城市和其他城市(含县城)按照不少于地面总建筑面积的2%修建。

3、新建除一款规定以外的人防重点城市的新建(包括翻新)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

(二)按上述规定应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应与地面建筑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但确因下列条件限制不能同步配套建设的,建设单位应向原项目审批部门和人防主管部门申请易地建设,由人防部门统一就近安排易地建设人防工程。

1、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三米(或者不足规定的地下室空间净高)的;

2、按规定指标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只占地面建筑面积首层的局部,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且经济很不合理的;

3、建在流砂、暗河、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件不适于修建的;

4、因建设地段房屋或地下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

(三)按照前条规定经有审批权限的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建设的,结合我省人防工程实际造价,建设单位须按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其征收标准为:一类人防重点城市按每平方米2200元收取;二类人防重点城市按每平方米2000元收取;三类人防重点城市和其他城市(含县城)按每平方米1800元收取,以上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标准由各市价格部门会同计划、财政、人防部门结合当地防空地下室的造价,按人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原则制定。

(四)凡属下列新建民用建筑项目经批准可予以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1、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居民住房,减半收取;

2、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养老院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置等民民用建筑,减半收取;

3、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项目,予以免收;

4、因遭受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予以免收。

(五)防空地下室属于国防基础设施,坚持“以建为主、以收促建”的原则,不得以收代建,也不得擅自降低防空地下室等级和减少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按国家规定确需易地建设的或减免收费的,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经批准易地建设的民用建筑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先

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二、关于社会负担人民防空费问题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中发〔2001〕9号文件第16条规定,“改革人民防空投资办法,要进一步依法规范和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等社会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凡在人防重点市、县(市)建成区内(包括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各类企业和事业单位,按当年末在职职工人数,由单位按每年每人10元缴纳人防建设费;个体工商经营者,每年每户按30元缴纳人防建设费。

经当地政府批准,人防部门核准有以下情况可减免人防建设费:特困企业和严重亏损企业予以减、免;残疾人开办的社会福利企业免收;新办证的个体工商户(包含下岗职工)当年免收;持有残疾人证的个体工商户免收。

三、关于人防工程拆除补偿费问题

依照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拆除人民防空工程,确需拆除的,必须按照规定程序报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并由拆除单位或个人按照拆除面积限期补建。确实无法补建的,应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缴纳补偿费。补偿费标准由当地价格部门会同计划、财政、人防部门结合当地工程实际造价制定,并报省计委、财政厅、人防办备案。

四、其他有关规定

(一)为加强省级人防部门的调控管理能力,省人防办公室可从各省辖市人防办(不含郑州市)收取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总额中集中5%作为人防专项经费(以2年为期),纳入当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用于全省人防工程、通讯指挥、抗灾、救灾工作和人防重点工程建设。

(二)人防建设有关收费由各级人民防空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组织收取,纳入预算资金管理,全额缴入财政专户,并专项用于安排易地建设人防工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统筹调剂,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不得截留和挪作他用。收费单位收费前须按照规定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接受价格、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各级价格、财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人防建设有关收费的监督检查,对擅自扩大收费范围、

提高收费标准、改变收费资金用途等违反国家有关收费管理规定的,要依法查处。

五、本通知自2003年7月1日起执行。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人防建设收费标准的批复》(豫价房字〔1992〕239号)同时废止。过去人防建设收费有关规定与本通知有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000三年七月十四日

人防监理合同

(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小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人防工程。 2、工程地点:河北省****人防车库施工现场。 3、工程规模:****人防面积**平米。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证号码:*****,注册号:国人防建监资字第***号。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小写:(¥)。 包括: 1. 监理酬金:监理费为**元(大写:);。 以上价款为固定合同价款,包括完成本合同项下全部内容(包

括但不限于本合同文件、附表及附件等所约定的所有义务、责任和条件等)所需的全部费用以及为履行本合同所涉及的其他一切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调整,且委托人为监理人完成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如为监理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房屋)以包含在总价款中,(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施、物品等属于甲方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同时将这些房屋、设施、物品等完好归还给甲方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其中: 1.1合同价款(不含税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小写)。 1.2 税金: 税金(增值税金额)为¥ ** 元,适用税率(征收率)为 6 %。 其他:质保期年。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人防工程监理评估报告(样板)

编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项目代号:SKYP-2013-02-A2) 工程名称: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建设工业生物技术及现代农业创新研究平台工程 评估项目:人防分部工程 建设单位: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 施工单位:上海中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上海中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上海凯悦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公司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上海凯悦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7日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上海生命科学院工业生物技术及现代农业创新研究平台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 设计单位:上海中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上海中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上海凯悦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合同工期:2012年12月26日至2014年6月25日) 工程造价:6303、81万元 本工程位于上海市徐汇区枫林路300号工业生物技术及现代农业创新研究平台得地下一层内,为甲类附建式人防工程。 本工程人防总建筑面积1670平方米,人防总使用面积1458平方米,人防总掩蔽面积为1030平方米,战时可掩蔽人员1030人,平时使用功能为汽车停车库,战时为1个二等人员掩蔽部,抗力级别为常6级核6级。 人防战时主要出入口为楼梯,防护单元一战时主要出入口在地面建筑倒塌范围以外,故不考虑倒塌影响。 本工程防火分类为Ⅲ类,耐火等级为一级。 本工程中二等人员掩蔽所得防化等级均为丙级。 二、工程施工情况简述 监理项目部依据监理合同,对施工单位得施工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审核,各施工单位均能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定与设计图纸编制可行得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在监理得督促帮助下,能及时进行各种必要得报审,对进场得施工原材料,监理首先把好质量关,建立材料台帐,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可用于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监理审核确认得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图纸与国家颁布得强制性规范。监理严格按操作程序,对施工全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对人防有特殊要求得关键部位如①临空墙得预埋风管应除锈,都要涂上防锈漆两度,并随土建施工时一起浇捣在墙内。②防爆超压排气活门法兰连接填料采用5mm整张橡胶垫圈密封(不得有拼缝),连接处不得有漏缝现象。③过滤吸收器安装要牢固可靠,方向位置正确,连接严密,不漏气。④矩形风管所用得螺栓、螺母、垫圈与铆钉均应采用与管材性能相匹配、不

人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B13 ____________ 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人防地下车库) 内容提要: 专业工程特点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章):________________ 专业监理工程师:____________________ 总监理工程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江苏省建设厅监制

1. 专业工程概况和特点 (01) 2. 监理依据 (03) 3. 监理工作的程序 (04) 4.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05) 5. 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35) 6. 砼结构工程常见质量问题及其预防措施 (45) 7. 监理旁站内容、方法和要求 (60) 一、专业工程概况和特点 1)建设单位: 2)地质勘察单位: 3)建筑设计单位: 4)地下人防设计单位: 5)施工总包单位:

6)监理单位: 7) 工程建设地点: 8) 专业工程概况和特点 9) 整体设一层地下室,基坑面积约为19000 〃,开挖平均深度 为5.2m,基坑安全等级和环境保护等级均为三级。 10) 其中基坑拟采用放坡支护。详见土方施工方案。 11) 整个土方的开挖分为I区和H区两个区域。 12) 人防地下室采用预应力混凝土抗拔桩加筏板的形式,筏板 厚度为0.5m,混凝土强度C30,抗渗等级P6; 13) 基础单桩抗拔承载力设计值为490KN—270KN,桩长14m 13m 9m 10m 共计743根,桩顶伸入基础承台50mm 14) 基础垫层为100mm厚C15混凝土,底板混凝土500厚,混 凝土强度C30,抗渗等级P6,墙体工程混凝土外墙300mm混凝土强度 C35,抗渗等级P6 ,内填充墙厚200mm为A5加气混凝土砌块Mb5混合砂浆砌筑;顶板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厚300mm, 混凝土强度为C35,抗渗等级P6o 15) 地下车库,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丙类),抗震设 防烈度为六度,设计地震分组第一组,框架的抗震等级为四级,剪力墙抗震等级为四级,地下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地下室防水 等级为二级(一级),结构形式为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体系,地下室为平战结合人防车库,战时使用功能为二等人员掩蔽防空地下室,专业对人员掩蔽防空地下室,防护类分别为丙类、乙类;防护等级分别为核6级常6级,核5级常5级。 16) 人防地下室车库部分建筑层高为3.800米(底标高-5.000 米,顶标高为-0.900 米),底板结构标高为-5.200米。 17) 建筑防火分类:为1类;耐火等级:一级。战时功能:共划分为9个防火分区,8个防护单元。 二、监理依据 1、验收依据 18)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 2001) 19)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20)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21)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 2002, 2011) 22)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 23)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准(RFJ01 —2002),工程按分项、分

项目工程设计收费规范标准

1 总则 1.0.1 工程设计收费是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提供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竣工图文件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1.0.2工程设计收费采取按照建设项目单项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法计算收费。 铁道工程设计收费计算方法,在交通运输工程一章中规定。 1.0.3 工程设计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2、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其他设计收费 3、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1.0.4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是按照本收费标准计算出的工程设计基准收费额,发包人和设计人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合同额。 1.0.5基本设计收费 基本设计收费是指在工程设计中提供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收取的费用,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车考核和竣工验收等服务。 1.0.6其他设计收费 其他设计收费是指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或者发包人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收取的费用,包括总体设计费、主体设计协调费、采用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费、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编制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竣工图编制费等。 1.0.7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是完成基本服务的价格。工程设计收费基价在《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附表一)中查找确定,计费额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1.0.8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 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为经过批准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 工程中有利用原有设备的,以签订工程设计合同时同类设备的当期价格作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工程中有缓配设备,但按照合同要求以既配设备进行工程设计并达到设备安装和工艺条件的,以既配设备的当期价格作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工程中有引进设备的,按照购进设备的离岸价折换成人民币作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 1.0.9工程设计收费调整系数 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调整系数包括: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和附加调整系数。 1、专业调整系数是对不同专业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差异进行调整的系数。计算工程设计收费时,专业调整系数在《工程设计收费专业调整系数表》(附表二)中查找确定。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 会、建设部、财政部, 国家人防办字[2003]18号文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活动,确保人民防空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人民防空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 第三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坚持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坚持长远建设与应急建设相结合;坚持国家投资与社会筹资建设相结合。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应当遵循统一规划,量力而行,平战结合,质量第一的原则。 第四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属于国防工程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国家鼓励、支持社会、集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 国家对人民防空设施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 第五条防空地下室建设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第八章规定实施管理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防空地下室建设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与规划、计划、建设等部门搞好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开发利用和审批工作。 第七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房屋建筑等工程的规划和建设,要注重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兼顾人民防空要求。 第二章计划管理 第八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投资安排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纳入全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计划,不得在计划外安排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 第九条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根据社会发展和国防需要,以及国家和地方可能提供的财力、物力、提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目标、方针、政策、步骤和措施,组织编制全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计划,报国家发展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军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计划,提出工程建设目标、步骤和措施,组织编制本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计划,报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军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计划,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编制本级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计划,经本级人民政府发展计划主管部门和军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人防监理评估报告

杭州古荡综合商务大楼 人防工程 中 间 结 构 质 量 评 估 报 告 杭州中研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杭州古荡综合商务大楼项目监理部 2010年4月 14日 一、工程概况:

1、本工程位于古荡路与莲花街交叉口,由杭州古荡镇古荡经济合作社古荡投资建设,浙江省华厦工程勘察院提供岩土勘查报告,杭州市地下工程设计研究院设计,杭州中宙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杭州中研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本工程为单建掘开式平战工程,人防区为甲类人防工程,平时作地下汽车库,战时转换为一个汽车物资准备库,一个专业队员掩蔽部,一个战时发电站。抗力级别为防核武器5级、防常规武器5级、防化级别为乙级。防火等级为一级,设2个防火区,4个人员安全出口。防水等级为二级,采用结构全断面的防排水设计。本地下室工程总建筑面积30415平方米,其中人防建筑面积5335平方米,划分为三个防护单元。其中防护单元一战时为人防物资库,建筑面积3986平方米,掩蔽面积3504平方米,2个抗爆单元,防护单元二战时专业队员掩蔽部,建筑面积998平方米, 掩蔽面积640平方米,可掩蔽213人,2个抗爆单元,防护单元三战时为人防区域电站,建筑面积351平方米。 2、结构类型:钢筋混凝土整板基础,采用 C30钻孔灌注桩作为地基处理,地下一层,局部二层。底板混凝土、外墙及内框架柱结构、顶梁及顶板均采用C40防水混凝土(P8),均采用欣达混凝土公司提供的预拌混凝土。 3、本工程±0.000标高相当于黄海高程4.73米。 二、监理依据和监理组织: 1、监理依据: (1)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有关的工程技术联系单和设计变更单。 (2)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 50134-2004) (3)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4)工程施工投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5)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浙江省的现行法规和规定,以及与工程有关的相关专

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

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的管理,提高城市总体防护功能,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以及与其配套的出入通道、口部伪装房等附属设施。 本规定所称民用建筑包括除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 第三条 人防工程建设坚持与城市建设相结合,支持长远建设与应急建设相结合,坚持国家投资与社会筹资建设相结合。 人防工程建设应当遵循统一规划,量力而行,平战结合,质量第一的原则,发挥战时防空、平时防灾减灾、服务生产生活、开发地下空间、保护生态环境等综合效益。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人防工程建设纳入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政府任期目标。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公用人防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负责其他人防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的监督检查。发展计划、规划、建设、财政、价格、公安、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人防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 城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防建设需要,结合城市建设编制人防工程建设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批准。 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应有人防工程建设的内容和要求。 城市新建公用基础设施和民用建筑应当重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兼顾人民防空需要,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的地下防护体系。 第七条 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疏散干道工程,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人民防空专业队集结掩蔽、医疗救护、物资储备等专用工程,由群众防空组织组建部门和战时医疗救护、物资储备等部门负责建设。有关单位负责修建本单位的人员与物资掩蔽工程。结合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和民用建筑项目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由建设单位负责修建。

人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新)

角美大唐世家项目工程 (人防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专业监理工程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监理工程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单位:福建宇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人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专业工程特点: 1、参建单位:建设单位:漳州唐成房地产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湖南省勘测设计院; 监理单位:福建宇宏工程项目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漳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专业分包单位:福建元凯人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2、基本概况:角美大唐世家项目工程位于漳州台商投资区洪岱村旁,用地面积41898 m2,总建筑面积172456.32m2,由11栋23―33层高层住宅、3栋1层变

配电室组成,各栋均有地下室且连在一起,其中1#、2#、7#、8#、9#楼有二层地下室,其它为一层地下室。地下二层设置平战结合甲类附建全埋式人防地下室,抗力级别为常 6 级核 6 级,平时功能为汽车库,战时功能为甲类二等人员掩蔽所,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 本工程地下室平时作为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地下一层停车位891 个,设3 个双车道车辆出入口,地下二层停车位415 个,设 1 个双车道及1 个单车道车辆出入口,地下车库均设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地下二层为平战结合全埋式人防地下室,实建人防面积7573.15 m2,掩蔽面积5590 m2,掩蔽人员共5590人,一个防护单元设置一个室外人防出入口,二~三个室内人防出入口。共设有4 个防护单元,其中防护单元1面积1995.35川,掩蔽面积1400川;防护单元2面积1703.10叭掩蔽面积1280 m2;防护单元3面积1897.25叭掩蔽面积1425叭防护单元4面积1977.45 m,掩蔽面积1485 m;每个防护单元均有4个抗暴单元,防护、防化等级均为常6级核6级,甲类。 3、人防工程施工设计要求: 1 )所有穿越密闭墙、顶板、底板上的管道应进行密闭处理,密闭隔墙上不得预留孔洞,预留洞、预埋件及安装管线设备等应准确按图预留、预埋到位,不得事后凿打。下列各项应在工程施工、安装时一次完成: ①现浇的钢筋混凝土和混凝土结构、构件; ②战时使用的及平战两用的通风口的防护密闭门、密闭门; ③战时使用的及平战两用的通风口防护措施; ④战时使用的给水引入管、排水出户管和防爆波地漏; ⑤防毒通道内的风管; 2)凡临战前封堵的构件应按图施工到位,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等不影响平时使用的应在平时安装并定期维修、保养,保证开启灵活,防毒密闭可靠。未安装部分(如混凝土预制构件、封堵板等)应随工程施工同步做好,存放在封堵构件存放间内并按时维修、保养。 3)防护设备不同于一般门窗,安装精度要求高,精确就位后,模板安装、混凝土浇捣时应有专人看护,防止移位

人防工程设计合同协议书范本 标准版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地块人防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人防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项目位于,规划用地总面积平方米(亩)。本次委托设计人对进行人防工程设计,委托设计内容包括以下部分:设计方案、设计说明、设计计算书、施工图设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见下表。 第三条、本合同施工图审查的内容 为了缩短项目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的时间周期,委托人要求设计人在施工图

设计期间与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单位充分沟通和配合,边设计边审查。发包人委托设计人负责完成项目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并出具审查报告。 第四条、合同费用 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及双方协商,本合同为单价合同。合同单价:设计费为元/m2,设计费用总额估算为:。 费用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第五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六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发包人责任: 1.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3.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4.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及著作权,在发包人支付相应的设计费后,该设计成果的著作权归发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对发包人享有著作权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设计人应负法律责任,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提出索赔。 5.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设计人责任: 1.设计人应该国家规定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按照要求,设计人应提前开展 项目人防工程图纸的设计工作,需保证所设计的施工图纸与开封市人防办所下的核定书要求的位置、级别、功能等相一致,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由设计单位负责。 2.设计人采用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年。

人防监理合同新

(GF-2012-0802)合同编号: **工程人防工程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有限公司 监理人(全称):**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工程; 2. 工程地点:/ ; 3. 工程规模:人防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按实际面积计算); 4. 工程造价:/元/平方米。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万仟圆整(不含税金)。(¥:元) 包括: 1. 监理酬金:/平方米×/元/平方米计算监理费用。 2. 相关服务酬金:。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自20/ 年/月始,至人防工程验收止。(人防工程施工期限为监理期限)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某人防工程监理评估报告

编号: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项目代号:SKYP-2013-02-A2) 工程名称: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建设工业生物技术及现代农业创新研究平台工程 评估项目:人防分部工程 建设单位: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 施工单位:上海中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上海中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上海凯悦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公司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上海凯悦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7日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上海生命科学院工业生物技术及现代农业创新研究平台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 设计单位:上海中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上海中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上海凯悦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合同工期:2012年12月26日至2014年6月25日) 工程造价:万元 本工程位于上海市徐汇区枫林路300号工业生物技术及现代农业创新研究平台的地下一层内,为甲类附建式人防工程。 本工程人防总建筑面积1670平方米,人防总使用面积1458平方米,人防总掩蔽面积为1030平方米,战时可掩蔽人员1030人,平时使用功能为汽车停车库,战时为1个二等人员掩蔽部,抗力级别为常6级核6级。 人防战时主要出入口为楼梯,防护单元一战时主要出入口在地面建筑倒塌范围以外,故不考虑倒塌影响。 本工程防火分类为Ⅲ类,耐火等级为一级。 本工程中二等人员掩蔽所的防化等级均为丙级。 二、工程施工情况简述 监理项目部依据监理合同,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审核,各施工单位均能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和设计图纸编制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在监理的督促帮助下,能及时进行各种必要的报审,对进场的施工原材料,监理首先把好质量关,建立材料台帐,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可用于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监理审核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图纸和国家颁布的强制性规范。监理严格按操作程序,对施工全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对人防有特殊要求的关键部位如①临空墙的预埋风管应除锈,都要涂上防锈漆两度,并随土建施工时一起浇捣在墙内。②防爆超压排气活门法兰连接填料采用5mm整张橡胶垫圈密封(不得有拼缝),连接处不得有漏缝现象。③过滤吸收器安装要牢固可靠,方向位置正确,连接严密,

人防监理实施细则

B13金盛国际家居中央门店工程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人防工程) 内容提要: 专业工程特点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江苏省建设厅监制? 目录 1.专业工程概况与特点 2.监理工作依据 3.监理工作流程 4.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5.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6.监理旁站内容、方法和要求 人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1.1、本工程位于南京市下关区建宁路金盛国际家居中央门店A、B栋地下负二层。 1.2、本工程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三类(非战争时期,正常使用维护条件下为50年);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建筑防水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七度。人防抗力级别为甲类核6级,常6级。 1.3、本工程为附建式甲类人防地下室,负二层地下室的总建筑面积:20891㎡,其中人防区域建筑面积:11147㎡,防护区面积:9590㎡。地下室平时9个防火分区,战时5个防护单元,详指标表: 1.4、建筑功能

1.4.1、平时功能:自行车库、小汽车库(461辆)与设备用房。1.4.2、战时功能:二等人员掩蔽所与固定电站。 1.5、本工程主要参与单位如下: 建设单位:南京昆斯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南京地下工程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南京广顺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南京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二、监理工作依据 2.1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定的施工合同文本 2.2、监理合同及经建设方同意的监理规划 2.3、经过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2.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2.5、《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RFJ01-2002 2.6、《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 2.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8、《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2.9、《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2.10、《建筑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2.11、《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

人防工程收费标准

人防工程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一)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依据:《关于调整我市防空地下 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湛价[2005]155 号)因条件限制不能“结建”人防地下室工程项目,经批准,按《湛江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湛府[2003]71 号)和《关于调整我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湛价[2005]155 号)有关规定缴纳易地建设费。 收费标准如下: 1、新建十层(含十层)以上或者基础埋深 3 米以上的9 层 以下的民用建筑,按应建人防地下室面积计算,每平方米1500 元(内含100 元价格调节基金); 2、新建九层(含九层)以下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二千平方米(含)以上的,按地面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 元(内含 2 元价格调节基金); 3、新建九层(含九层)以下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二千平方米以下的,按地面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1 元(内含 1.4 元价格调节基金); 4、下列民用建筑可以减免易地建设费: ①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居民住

房,减半收取; ②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养老院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民用建筑,减半收取; ③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项目,予以免收; ④因遭受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予以免收。 (二)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费收费依据:《关于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费及质量监督费标准 的复函》(湛价函[2007]60 号); 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下限的11% 计收。 (三)质量监督费收费依据:《关于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费及质量监督费标准 的复函》(湛价函[2007]60 号) 收费标准:参照粤价费(1)函[1994]70 号文有关规定按人防工程总造价的2 %。收取。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09】281号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国人防(2009) 281号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提高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设计资质,实施对人防工程设计资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人防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防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人防工程由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地面附属设备设施用房组成。

第四条从事人防工程设计活动的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设计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人防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人防工程设计活动。 第五条国家人防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人防工程设计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防主管部门依据授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设计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 人防工程设计资质实行动态管理。 第二章资质分类和分级标准 第六条人防工程设计资质分甲级、乙级。 第七条人防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1、甲级 1一1资历和信誉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 3)从事人防工程设计业务6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2项大型人防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使用,无设计质量事故。 1-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单位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建筑、结构、防护和其他专业人员分别不少于6人、6人、3人、10人;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均不少于2人,注册防护建筑师1人、注册防护结构工程师1人、注册防护公用设备(暖通空调并防化)工程师1人、注册防护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1人、注册防护电气工程师1人、注册防护通信工程师1人。在未实行防护注册工程师管理前,暂按防护专业高级工程师不少于3人,通信专业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人,从事防化、隔震、电磁脉冲专业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分别不少于1人执行。 (2)计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且主持过大型人防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建筑、结构、防护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应

人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指南)

人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指南) 一、编制依据 1.已审批的监理规划 2.设计图纸及相关变更、洽商记录和有关规定 3.国家及地点、行业现行规范、图集,要紧有: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图示》05SFJ10 《防空地下室通风设计》FK01-02 《防空地下室室外出入口部》05SFJ04—05 《钢结构装配式防倒塌棚架》05SFJ03 《防空地下室结构设计》FG01-03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图集》RFJ01-2005 二、专业工程特点 按具体工程设计图纸中人防设计专篇的要紧内容(人防等级、人防工程面积、洗消间、滤毒室、染毒井、人防密闭门、密闭窗、防爆观看窗、防爆地漏、战时电缆、防爆翼环等)编制此部分内容。 三、监理工作流程 见图1 四、监理工作的检查要点及目标值 1.差不多检查的要点及目标值 ⑴对人防工程设计的图纸内容和要求及施工验收相关规范、图集、文件资料等预备落实情形核查。应对图纸中不清有疑义的问题在设计交底提出澄清,且指导人防工程施工的有关文件、标准应齐全、有效。

图1 ⑵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人防工程专项方案、措施。其方法、措施、内容应满足和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标准图集等的要求规定。

⑶审查人防工程施工相关单位的资质证件和特工种人员作业资格证。其单位资质应与承接人防工程任务相符,特工种作业人员的资格符合作业工种的规定要求,并持证上岗,要求人证相符。 ⑷复核工程测量放线操纵网和工程定位操纵桩,各分项工程的点、位位置线以及高程水准点的引测过程及结果。其工程定位的操纵桩位和各分项工程过程放线(点)位以及水准点引测程序和结果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的规定。 ⑸对人防工程进场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构件及其附件等的材质证件及外观、外形质量进行检查。其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检验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规定要求,且对其外观、外形的检查验收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⑹对用于人防工程防水材料、钢材以及水电的有关材料复试、取样和报告指标进行审核。按相关规定需要现场取样复试的材料实行见证并送样。对其复试报告的项目、内容和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验收规范的规定。 ⑺对人防工程中的隐藏工序项目(钢筋等)进行检查。其隐藏工程在隐藏前应申请报验,并经检查验收合格。 ⑻对人防工程的各检验批、分项工程进行平行检验。其相关的检验批、分项工程的综合质量验收检验应符合规范的验收规定标准。 ⑼对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进行核查。人防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内容项目应符合本市人防工程资料档案治理的规定,并应完整、准确。 2.各分项工程质量检查要点及目标值 ⑴桩基工程 按灌注桩(或预制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指南)检查并达标。 ⑵钢筋工程 除应按“钢筋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指南)”实施检查达标外,尚应加强和严格对下列项目的检查。 ①对受力钢筋的制作加工弯钩、锚固等情形检查。钢筋弯钩圆弧直径弯折角度和平直部分长度,按钢筋等级应符合规范要求。其弯钩平直部分长度(锚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015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1 总则 1.0.1 工程设计收费是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提供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竣工图文件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1.0.2 工程设计收费采取按照建设项目单项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法计算收费。铁道工程设计收费计算方法,在交通运输工程一章中规定。 1.0.3 工程设计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 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2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其他设计收费 3 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1.0.4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是按照本收费标准计算出的工程设计基准收费额。发包人和设计人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合同额。 1.0.5 基本设计收费 基本设计收费是指在工程设计中提供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收取的费用,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车考核和竣工验收等服务。 1.0.6 其他设计收费 其他设计收费是指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或者发包人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收取的费用,包括总体设计费、主体设计协调费、采用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费、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编制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竣工图编制费等。 1.0.7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是完成基本服务的价格。工程设计收费基价在《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附表一)中查找确定,计费额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1.0.8 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 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为经过批准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 工程中有利用原有设备的,以签订工程设计合同时同类设备的当期价格作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工程中有缓配设备,但按照合同要求以既配设备进行工程设计并达到设备安装和工艺条件的,以既配设备的当期价格作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工程中有引进设备的,按照购进设备的离岸价折换成人民币作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 1.0.9 工程设计收费调整系数 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调整系数包括: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和附加调整系数。

人防工程监理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人防工程监理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白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专用条件; 3. 通用条件; 4. 附录,即: 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活动,确保人民防空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人民防空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 第三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坚持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坚持长远建设与应急建设相结合;坚持国家投资与社会筹资建设相结合。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应当遵循统一规划,量力而行,平战结合,质量第一的原则。 第四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属于国防工程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国家鼓励、支持社会、

集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国家对人民防空设施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 第五条防空地下室建设按,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第八章的规定实施管理。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防空地下室建设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与规划、计划、建设等部门搞好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开发利用和审批工作。 第七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房屋建筑等工程的规划和建设,要注重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兼顾人民防空要求。 第二章计划管理 军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计划,提出工程建设目标、步骤和措施,组织编制本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计划,报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军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计划,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编制本级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计划,经本级人民政府发展计划主管部门和军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监理评估报告

地下人防竣工验收 监理评估报告 一.工程概况: 天津万华置业酒店型公寓工程位于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中心大道以东,东四路以南。本工程由天津万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悉地(北京)国际设计顾问有限公司设计,天津开发区泰达国际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监理,中建一局(集团)第五建筑有限公司总承包施工。 人防工程建筑面积9811㎡,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下1层,共有5个防护单元和一个防护电站。本工程人防设计按平战结合考虑,战时为核5级、核6级二等人员掩蔽所,平时为车库。人防区集中在各个楼座下分为5个防护单元,即防护单元——1~5,防护单元一、二、三为战时核6级二等人员掩蔽所,防护单元四、五及电站为战时核5级二等人员掩蔽所。其中5级甲类二等人员掩蔽所设有一个室外主要出入口和七个次要出入口;6级甲类二等人员掩蔽所设有两个室外主要出入口和六个室内次要出入口。相邻抗爆单元间设抗爆隔墙,墙上开设连通口处,在门洞一侧设抗爆挡墙;相邻防护单元之间设钢筋混凝土防护密闭隔墙,墙上开设门洞处在其墙两侧设置防护密闭门。抗爆隔墙和抗爆挡墙,均在临战时采用粗砂砂袋堆垒,其厚度600mm。染毒区与清洁区之间设置整体浇注的钢筋混凝土密闭隔墙,其厚度不小于250mm。人防区与车库非人防区以临空墙隔断,人防区底板为400mm,人防区顶板为250mm厚。 二.评估依据: 本人防工程的主要施工依据为天津市建筑设计院设计的建筑、通风、水暖等施工图纸和相关的设计变更通知单,以及《07FJ03---防空地下室防护设备选用》、《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标准 RFJ01-2002》。 三.质量评估: 万华置业酒店型公寓人防工程自2010年3月1日开始施工以来,我监理公司项目监理部根据监理合同的规定,按照实际图纸及各种相关规范及地方标准等监理文件对本工程进行了监理工作。监理过程中采取了旁站、巡视、平行检查等手段严格控制工程的质量实施监理工作。人防工程所使用的各种材料,我监理部均认真进行了进场审查工作,并对需进行复试的材料在现场监理人员的见证下进行了取样送检工作,所有检查均送至天津市质量监督检验站第二十四站进行检测工作,复试结果均合格。主体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又委托实验单位对工程的柱、墙、板、梁、砼强度、梁顶板钢筋保护层厚度进行了实体检测工作,检测结果均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以下均为各分部的具体情况: 1、结构工程合格 2、防水工程合格 3、孔口防护合格 4、建筑装修工程合格 5、建筑给排水工程合格 6、建筑电气工程质量合格 7、人防通风及电气接地合格 8、防火设备安装工程合格 竣工施工资料规范、齐全、完整,经人防监督站对竣工资料进行检查,符合资料管理规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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