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前条件验收计划

施工前条件验收计划
施工前条件验收计划

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工作方案

一、工程概况

北京地铁14号线是北京市轨道交通线网中一条连接东北、西南方向的轨道交通“L”型骨干线,其中土建施工01合同段起点桩号K0+144.751,终点桩号K4+544.306。线路经过张郭庄站以后,上跨小哑巴河,从长辛店一号路的北侧斜跨入路中,下穿京石客运专线后,先后上跨京周公路、永定河、西五环路和丰沙铁路后下坡进入地下,施工内容包括:起点~张郭庄站~大瓦窑站区间、车站工程。

二、编制依据

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

2.《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工作方案》京建发(2010)746文件;

3.本合同段设计图纸及施工条件。

三、编制内容

根据《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工作方案》,本合同段须进行施工前条件验收的施工项目包括:

1. 深基坑开挖施工(B类)

本合同段跨越永定河段涉及深基坑开挖施工,桥位位于卢沟桥分洪枢纽上游,紧邻西五环,线路与永定河基本正交,河宽约580m。包括4联预应力混凝土箱梁:第一联CY17-CY20(K2+463.555~ K2+563.555) 30+35+35m连续梁,第二联CY20-CY23(K2+563.555 ~K2+693.555) 40+40+50m连续刚构,第三联CY23-CY26(K2+693.555 ~K2+863.555) 50+60+60m连续刚构;

CY26-CY29(K2+863.555~ K3+061.555) 70+70+57.5m连续刚构,开挖深度为5~10m.

目前设计图纸因受水务部门要求及后期园博湖建设的影响,需进行调整及变更,待方案稳定后,在详细完善该方案。

深基坑开挖施工前条件验收

2.现浇梁混凝土浇注(B类)

本合同段,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简支箱梁、预应力连续箱梁,均采用满堂支架进行现场浇注.经过检算,施工总荷载均超过15KN/m2,属B类验收项目。

包括:AY1-AY10((K0+156.5 ~K0+430.5)、BY1-BY39(K0+633.5 ~K1+807.2)、CY1-CY17((K1+992.2 ~K2+463.5)。简支梁采用17m、23m、24m、25m、30m、36m等跨度,跨越一般路口和岔线区时采用连续箱梁,跨度为30+45+30m、3*30m、38+50+38m。横截面为单箱单室斜腹板、单箱双室斜腹板截面。

高架现浇梁混凝土浇注施工前条件验收

3.钢箱梁架设(B类)

张郭庄~大瓦窑站区间工程,跨越五环路及规划京周路口均需进行钢箱梁

架设施工。跨越五环路采用36m简支钢混结合梁,五环路交通较为繁忙,在施工前须做好一切准备,与产权单位办理相关手续。CY0~CY1跨越规划京周路口采用双线45m简支钢混结合梁,分为3段,其中第1、3段吊装重量为57T,第2段吊装重量74T。

该段因受五环路产权单位要求,设计方案可能进行调整,待方案明确后,在详细完善该方案。

钢箱梁架设施工前条件验收

4.跨越丰沙铁路转体刚构施工(A类)

线路采用转体形式跨越丰沙铁路,丰沙铁路为电气化铁路,运输较为繁忙。转体刚构施工可大致分为两个阶段:

1.转体刚构沿铁路现场浇注,技术难点在于转体承台、转体体系施工。

2.转体施工,通过铁路封闭要点的形式,完成转体施工。

3. 跨丰沙铁路转体桥目前无施工图纸,所涉及条件验收项目待图纸下发后完善。

5、张郭庄车站及圆博站因目前无施工图纸,所涉及条件验收项目待图纸下发后在完善。

四、施工前条件验收控制措施

1.为了配合施工前条件验收工作“施工单位自控自检,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勘察、设计、第三方监测单位参加,专家重点把关”的原则,我单位对各关键环节认真制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其进行专家论证,向以上单位审批合格后执行。

2.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我单位严格对其外观、规格、型号、质量证明文件和进场验收记录等进行检查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核查认可,凡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除我单位进行检验,并请监理单位进行平行检查或见证取样检测。

3.工程开工前,我单位组织对分包队伍资质、许可证等资料进行核查验收,签署安全生产协议。同时对关键工序施工前条件验收参加人员进行培训并进行考核,保证上岗人员考核合格,操作证齐全。

4.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应急等措施,严格按照《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关键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暂行办法》检查执行,并上报监理单位核查评定。

五、验收程序

1.我单位组织对关键环节施工前条件进行自检自评,自检自评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提交关键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申请。

14号线01标验收组织架构

2.A类项目验收由监理单位总监组织,验收组成员由建设单位项目安全生产或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设计单位工点院项目负责人、第三方监测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组成,并邀请参与方案论证的部分专家参加验收,必要时要求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

3. B 类项目验收由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组织,验收组成员由业主代表、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设计单位工点专业负责人、

第三方监测单位专业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组成,必要时要求勘察单位专业负责人参加。

4.验收组成员按照附表所列项目内容逐项验收,形成明确验收结论。对于主控条件验收存在不合格项时由我施工单位进行整改,重新组织验收。一般条件验收存在不合格项时,应按验收组意见及时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监理单位按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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