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县国资委于2010年8月挂牌成立,与县工信委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县政府“三定”方案规定,县国资委代表县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一、国有企业及资产现状

截止2011年9月,全县国有企业72户(包括已改制但资产正在收储企业32户,正在实施改制企业2户,未改制企业38户)。未改制的企业中正常生产经营的有8户,分别为南昌县生猪定点屠宰厂、南昌县地产公司、南昌县水利电力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南昌普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江西国宇房地产开发公司、江西南昌小蓝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南昌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南昌县现代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全县国有企业账面总资产423161.07万元。

二、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县国资委成立以来,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逐步走向正常化、规范化,但企业国资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1、企业对国有资产管理认识不足。一是长期以来国有企业及资产分属不同系统,不同部门管理,导致对国资监管工作认识不足;二是部分国有企业因长期停产停业,大部分固定资

产如机械设备、建筑物未按规定折旧或已毁损、拆除未进行销账,造成账实不符。

2、企业资产经营和处置随意。大多数企业店面等经营性资产不公开招租,不按程序报批的现象较为普遍,个别企业资产处置随意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3、企业经营者还未全部纳入激励约束机制。按照《南昌县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行办法》,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收入要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融资额、实际上缴税收、利润总额、企业职工年收入、重大安全事故六个方面进行考核评价确定。目前全县国有企业只有县城投公司经营者纳入了考核评价。

三、加强国资监管措施

针对以上不足,国资监管工作将严格按照职能,规范工作程序,创新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提升国资监管的质量和水平,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1、加大国资监管职能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提高国有企业接受国资监管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严格国有资产处置程序,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一是严格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由国资委审批决定,并由国资委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清产核资等相关业务;二是严格企业国有资产租赁。企业店面等经营性资产租赁由企业提出申请,报国资委审批备案。三是企业国有资产处置按照《江西省产权交易管

理办法实施细则》必须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3、强化国有资本营运绩效评价,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一是采取量化形式对企业资产运营、发展能力状况进行效绩评价;二是全面推行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把企业经营效益与企业经营者收入挂钩,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全面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全面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按照集中学习月活动的统一安排,今天我就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方面的一些问题和思路与大家共同探讨。 一、认真学习法令法规,增强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认识 为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财政部在2006年5月30日先后出台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在2008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又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我们简称为“两令一法”),所以说,国有资产管理从国家层面都是有法有规可依。近几年来,我们财政在国有资产管理上,由于职能的原因,我们在具体工作的安排上可能要少一些,我们在座的同志,在资产管理方面的学习可能有所放松,其原因是我们没有具体地去从事资产管理工作,这些都是因为机构体制的原因。但是现在,通过机构改革后,财政肩负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职责,今天共同来学习相关国有资产的管理办法(两令一法),我觉得非常有必要。由于时间关系,下来,国资科就这几个管理文件从网上传给所有业务科室认真组织学习。下面,我结合当前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实际和自身对法令法规的理解谈几点看法。 首先,我认为国有资产是我们政府投入,多年建设形成的资产,具体是指我们各级单位、国有企业占有使用依法确认为国有

资产的,能够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包括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调拨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资产,以及从事经营活动收入形成的资产、捐赠和其他法律认定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等。我们都江堰市仍然有上级中央资金安排、本级的预算安排、上级的各项补助安排、上海捐援建的资金安排、社会捐赠和捐援建资金的安排、特殊党费援建资金的安排,以及我们的国有企业通过融资投资项目形成的资产,这些种种的总和,包括社会资金投资、土地储备、土地整理形成的资源性资产,前段时间我们进行了初步统计,全市的国有资产高达近500亿元,当然这是按照自行估价和初统,所以从资产总量上来看,我们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非常有必要。 第二个方面,我们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无论从购置、审批、企业拆并和对外出让、出售、出租、租赁、担保等,都要通过履行出资人机构批准,通过同级人民政府批准,这是资产法作出明确规定的。同时,还要通过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讨论决定,我理解这些都是程序化的东西,所以说,现在无论是我们的国有商铺资产的出售、出租、建立的国有资产动态管理平台,就是要按照这些规定具体落实。这不是我们空穴来风,想起来干的,都是按照规则进行的。 第三个方面是关于收入。收入从文件规定上,我理解是两个方面的收入,就是要对两种类型的收入进行处理。行政事业单位,

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附件9—1 : 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企业使用格式)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各国有企业应以财务 指标和相关统计指标为主要依据,对本年度资产质量、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情况进行分析说明,客观反映企业运营特点及发展趋势,形成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企业基本情况 (一)企业经营业务简介:企业主要业务范围、发展战略和国内外排名等情况. (二)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和重要变化说明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三)企业户数变化:合并范围子企业户数、金融子企业、境外子企业与所属上市公司户数,未纳入合并范围户数及原因,集团层级和法人压减工作等。

(四)企业职工情况 1、集团职工人数及人工成本、薪酬水平等基本情况。 2、集团本部薪酬体系:中高级管理人员、普通员工的薪酬分配制度,核心人员绩效分红、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情况. 二、生产经营情况分析 (一)生产经营总体情况分析 (二)主要业务板块分析 注:1、“营业收入占比”是指占营业总收入比例。 2、若国资委未划分企业主营业务,可不填写“主业划分情况”;若国资委核定主业, 补充说明主业划分标准. 3、“收入分行业情况”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填写主要类别,不必穷尽.

4、若业务分布只有国内地区,可以按照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划分. 按主业板块分析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所处行业及产业链位置,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市场占有率。 2、主要产品的产量、业务营业量、销售量(出口额、进口额)、行业特征指标的增减变化,及内外部原因分析. 3、业务板块的盈利能力和经营增长情况变化,及内外部原因分析. 其他方面 (三)其他业务收支增减变化及原因分析 (四)企业本年完成的重要工作,例如服务国家重要战略、参与国企改革试点、做出突出社会贡献等。 (五)生产经营中面临的困难与挑战。 三、企业财务状况分析 综合运用比率分析、趋势分析、对标分析和定性分析等方法,分析企业整体的财务状况。比率分析主要围绕“国有企业主要分析指标表”中相关指标,以及具有行业特点的指标;趋势分析重点对比往年数据,重要指标建议分析3-5年的发展趋势;对标分析可以选取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国内外上市公司指标. (一)收入利润分析 1、盈利能力及经营增长情况分析。 2、成本费用管理情况分析. 3、亏损企业户数、亏损面、亏损额及原因。 4、税赋调整对效益的影响,包括有关税种和税率调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退税返还等. 5、非经营性损益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关于加强市、县(市、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苏政办发〔2011〕119号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关于加强市、县(市、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指导监督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国资委制订的《关于加强市、县(市、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1 —

二○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关于加强市、县(市、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的意见 省国资委 为贯彻落实《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25号),进一步加强对市、县(市、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保障市、县(市、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市、县(市、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的重要意义 经过多年的调整和发展,全省市、县(市、区)国有企业规模实力不断提升,运营效率和质量不断改善。截至2010年底,全省市、县(市、区)企业国有资产总额达23000亿元,归属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达8200亿元。2010年,全省市、县(市、区)国有企业完成营业收入3900亿元,实现利润380亿元,在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示范和引领作用不断增强。 市、县(市、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是全省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市级国资监管机构组建后,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探索出了很多好经验、好做法,有力促进了市属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同时,全省市、县(市、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市国有资产监管的工作方式还不适应新体制要求,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府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的原则还需进一步落实;部分市国资委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体制还没有完全到位;部分县(市、区)还没有明确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责任主体,企业国有资产基础性管 —2 —

关于加强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

关于加强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市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的监督管理,履行国有企业出资人的职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安徽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和《芜湖市市级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会同企业主管部门对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重大事项指下列事项: (一)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变更注册资本等事项; (二)国有产(股)权转让和处置、资产核销等事项; (三)企业对外投资、担保、融资、出借资金等事项; (四)企业章程、重要内部控制制度及年度经营计划、利润分配方案等事项; (五)有可能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或社会影响恶劣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重大事项分为报告事项和备案事项。报告事项报市国资委审核后,由市国资委报市政府批准或由市国资委直接批复;备案事项报国资委备案。 第六条对授权经营企业重大事项的监督管理 (一)有下列事项之一的,授权经营企业应当报市国资委审核,并由市国资委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1.对外担保和对外出借资金; 2.融资计划(包括发行企业债券); 3.单项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对外投资(包括注册全资子公司)项目; 4.国有股权转让; 5.处置房产及其土地使用权等重要资产或处置数额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单项资产。 (二)有下列事项之一的,授权经营企业应当报经市国资委审核同意后实施: 1.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2.变更注册资本; 3.对外投资(包含注册全资子公司)单项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 4.处置数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单项资产; 5.资产核销; 6.企业经营管理层薪酬分配方案。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进一步搞好国有企业,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金融机构中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 第四条 企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实行由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第五条 国务院代表国家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领域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由国务院确定、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对由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以外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其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

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公布,并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其他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确定、公布,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统称所出资企业。 第六条 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分别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企业国有资产较少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不单独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坚持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坚持政企分开,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不行使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政府其他机构、部门不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 第八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严格执行法律、行政法规。 第九条 发生战争、严重自然灾害或者其他重大、紧急情况时,国家可以依法统一调用、处置企业国有资产。 第十条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内控制度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内控制度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企业在考核期内,期末国家所有者权益大于或等于期初所有者权益。 为了逐步完善本公司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强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1、完善国有资产监督制度,依法规范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及政策,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做到依法规范管理,使企业从思想上重视国有资产管理,掌握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政策。 2、建立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资产管理信息化。为防止资产清查的前清后乱,尽快建立国有资产动态管理系统,使国资部门及玉环经济开发区能及时、全面的掌握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以利于资产管理的透明化和资源共享。 3、加强基础建设,落实责任,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通过内部制约机制和外部制约机制相结合,使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发挥制度建设的保障作用。明确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国有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并由结算中心副主任、会计、实物保管员等组成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加强国有资产产权占有登记,使企业的产权权属更趋于明晰,明确管理目标。 4、坚持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处理好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的关系。建立并完善国有企业出资人制度、明确分工、各负其责;明晰产权,认真履行产权界定和登记制度;深化各级相关职能部门的

改革,建立新型高效的国有资产国家管理体制;加强出资人财务监督,努力完善财务预算和决算管理制度。 二、理顺产权关系,明确产权责任 管好国有资产,最关键的一个问题是明晰产权关系,使国有财产有人管,管得住。对此,要坚定不移地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分工监督、委托营运的原则,去做好这项政策性很强、难度很大的工作。国有企业作为国有资产营运的最基本单位,应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建立企业法人财产制度,企业依法独立支配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强化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明确产权归属,以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完善会计操作规则和监督制度 1、财务部门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及时、全面、准确组织会计核算,如实反映企业经营和盈亏情况,积极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当好“四员”:一、核算员,为经营者服务,及时、准确、真实反映各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履行好核算职责;二、监督员,认真落实主管部门有关监管工作的要求,监督所在单位国有资产运营情况责;三、服务员,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协调落实信贷资金等有关财务政策,当好企业的参谋,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四、信息员,发挥桥梁作用,加强与企业、银行、税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2、要实行会计人员的回避制度。对经营者有亲属关系或经济利益关系的,必须实行委派回避制。 3、充分发挥内审作用,实行事后监督,对企业进行经济业务的审核和复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期整改,尽可能将各种管理漏

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的思考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31871368.html, 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的思考 作者:王毅超 来源:《中国集体经济》2018年第21期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有企业资产与日俱增,但是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也出现了越来越多管理不规范的现象,导致国有企业固定资产大量流失,这严重影响了国有企业的发展。文章针对国有企业资产的流失问题,利用率低问题和不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等,进行理论实际结合对应给出完善管理的方法和思考,解决资产保值和增值问题,同时希望通过该研究,能够为我国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问题的解决提供一定的帮助。 关键词: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保值;增值 一、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概述 (一)国有资产含义 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它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属于国有性质,由国家掌控并且制定相应部门或者组织进行管理,以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经营性国有企业,主要通过经营生产,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与使用,以赢利为主要目的,实现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必要性 1. 国有资产安全与完整的必要保证 国有资产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财产。因此,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是当前一项重要任务。而且加强对国有企业资产有效管理、优化整合闲置资产,有助于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率,减少国有资产的流失,是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保值、增值的保证。 2. 规范管理的需要 随着法规制度的不断更新、企业的不断发展与企业内部管理的需要,现有的管理制度没有进行更新,存在不规范与管理上的漏洞,已不适应当下的管理需要。加强与规范管理制度的建设,是促使国有企业资产的管理更加规范与切合企业的实际管理需要。 二、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一)国有企业缺乏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

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汇报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汇报 篇一:华文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总结汇报 华文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总结汇报 ——20XX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汇报)3月24日在国务院侨办华大国有资产调研会上 孙汝建 自20XX年7月《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华文学院在国务院侨办和华侨大学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文件精神,以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落脚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近年来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专职队伍,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华文学院重视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制。首先,学院配备专人担任国有资产管理人员,切实做好学院资产的管理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员按规定负责资产验收、领用以及在用资产的帐、卡、物的管理和统计工作,并负责本单位资

产的报损、报废等。其次,落实下一级资产管理队伍人员,各系部所室负责人对本部门资产负有管理责任,名单详见《华侨大学华文学院下一级资产管理队伍名单登记表》。再次,学院高度重视资产管理工作,分别成立华文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华文学院资产报废工作领导小组,并于 20XX年9月下发华大华文[20XX]23号《关于规范资产管理的通知》,要求各部门认真核对本部门各项资产,做到每项资产账、卡、物相符,并定期清查、盘点。20XX年3月,学院专门成立以孙汝建院长为主任的华文学院资产清查与管 理工作委员会,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负责学院资产管理工作。 二、抓好制度落实,加强规范化管理 华文学院注重抓好制度落实,加强规范化管理。自20XX 年7月《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根据华侨大学出台的相关规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华侨大学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华侨大学家具管理暂行规定》、《华侨大学物资损坏和赔偿办法》、《华侨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等对学院的低值品、易耗品、家具、仪器设备等进行管理。 学院于20XX年9月下发华大华文[20XX]23号《关于规范资产管理的通知》,要求各部门认真核对本部门各项资产,做到每项资产账、卡、物相符,并定期盘点、清查。同时,

国办发[2015]7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

https://www.360docs.net/doc/31871368.html,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 资产流失的意见 国办发[2015]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我国企业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的共同财富,保障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有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国有企业市场活力普遍增强、效率显著提高,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但与此同时,一些国有企业逐渐暴露出管理不规范、内部人控制严重、企业领导人员权力缺乏制约、腐败案件多有发生等问题,企业国有资产监督工作中多头监督、重复监督和监督不到位的现象也日益突出。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有关部署,切实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流失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切实强化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出资人监督和审计、纪检监察、巡视监督以及社会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加快形成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充分体现监督的严肃性、权威性、时效性,促进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实现企业国有资产监督全覆盖,加强对国有企业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决策环节的监督,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坚持权责分明,协同联合。清晰界定各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有效整合监督资源,增强监督工作合力,形成内外衔接、上下贯通的国有资产监督格局。 坚持放管结合,提高效率。正确处理好依法加强监督和增强企业活力的关系,改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政策法规汇编目录.docx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政策法规汇编 目录 综合类 1.企业国有资产法 2.物权法 3.公司法 4.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5.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6.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 7.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5号) 8.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设立市(地)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84号) 9.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有关问题的复函(法工委复字[2004]1号) 规划发展类 1.中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办法(试行)(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0号) 2.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编制大纲(修订稿)》的通知(国资厅发规划[2006]26号) 投融资管理类 1.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6号) 2.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国资发法规[2006]133号) 3.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投资管理的通知 4.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8]70号) 5.证监会、国资委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 企业改革改制改组类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97号)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 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4.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外汇管理局令第42号)5.国防科工委、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关于推进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指导意见(科工法[2007]546号)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9]29号)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3]1号) 8.证监会、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通知(证监发[2002]1号) 9.证监会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6]38号) 10.证监会关于发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证监发[2001]102号)11.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06]108号) 12.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34号) 13.关于推动中央企业清理整合所属企业减少企业管理层次的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国资发改革[2004]232号) 1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0]64号) 15.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印发《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暂行办法 为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真实反映企业国有资本运营状况,规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工作,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及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大兴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大兴区国有资产及国有控股企业。 二、区国资委负责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三、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资本,是指区政府对企业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对于国有独资企业,其国有资本是指该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对于国有控股及参股企业,其国有资本是指该企业所有者权益中国家应当享有的份额。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是指区国资委根据监管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资料,依法对其在一定经营期间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本增值、保值或减值结果进行核实确认,并为企业财务监管与绩效评价、企业负

责人业绩考核、企业工效挂钩核定等各项考核工作提供基础依据。 四、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主要通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指标反映,并设置相应修正指标,充分考虑各种客观增减因素,以全面、公正、客观地评判经营期内企业国有资本运营效益与安全状况。 本办法所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是指企业经营期内扣除客观增 减因素后的期末国有资本与期初国有资本的比率。其计算公式如下: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扣除客观因素影响后的期末国有资本÷期初国有资本)×100%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等于100%,为国有资本保值;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大于100%,为国有资本增值;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小于100%,为国有资本减值。 亏损企业用减亏额作为保值增值指标。 五、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修正指标为不良资产比率。其计算公式为: 不良资产比率=(期末不良资产÷期末资产总额)×100% 本办法所称不良资产是指企业尚未处理的资产净损失和潜亏(资金)挂帐,以及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应提未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各类有问

加强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思考

加强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思考 单位国有资产是一个单位正常运转的重要支撑,可分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固定资产又分为土地房屋、构筑物和设施设备等。按照相关规定,我单位今年进行了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经过全面清查,资产管理总体情况是好的,但这次清查也反映出单位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现结合这次资产清查,就加强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谈一点初浅的认识。 一、加强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意义 国有资产管理作为一个单位行政后勤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单位的正常运转意义重大,科学管理和合理使用单位国有资产尤其是固定资产是节约运行成本、防止资产流失,确保单位正常运转的重要保障,科学管理和使用固定资产,不仅能延长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率,同时有助于每个单位综合效益的提升。 二、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够完善。许多单位都制定了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但存在制度不够完善和执行不严等问题,如单位内部资产的划拨使用没有详细的流程规定,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数据登记不能反映最新的使用情况,固定资产登记录入系统不及时等。 2.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率不高。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重复购置和过度购置,购置不常用或配置过高的设备,导致资产效能不足或过剩,造成资产浪费,甚至购置之后即发生闲置,有

的一年只使用几次,效率低下,有的更新太快,浪费严重。 3.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不够规范。按规定国有资产处置应向主管部门或同级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并履行审批手续,但过去的资产实物已经严重损坏不能使用,应该及时报废报损,存在系统申报处理报废报损稍显滞后,没有形成有效的动态管理。 4.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人员更换调岗过于频繁。管理人员没有经过专业系统的业务培训,使国有资产管理缺乏专业性和延续性。 三、加强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对策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对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要提高对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尤其要提高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克服对资产管理的传统错误认识,针对单位部门领导和资产管理人员缺乏资产管理意识,职责不明确,负责不到位等问题,不断完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首先将单位资产管理作为考核单位内设部门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促使各部门充分认识到管好用好单位国有资产的重要性,建立健全固定资产采购、保管、使用、维护和盘存等制度。同时,把资产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其次应从提高资产管理人员的管理意识,不断强化责任管理入手。人才是任何单位最根本的资源,完善的资产管理离不开资产管理人员作基础和保障,要努力提高资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专业管理水平。 2.建立完善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责任机制。完善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是提高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的重要保证,要制定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实行单位主要领导为全面责任人、分管领

工作报告 单位资产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单位资产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单位资产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山东省曲阜师范学校国有资产专项调查清理 工作自查报告 济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查清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济纪发{xx}10号文件的精神和具体工作部署的要求,我单位极为重视这项工作,成立了领导班子,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按照联席办发《关于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专项调查清理的实施方案》通知的要求,为顺利开展、按时完成本单位的自查工作,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副校长为副组长,各处室相关人员为组员的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自查领导小组,下设临时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我校的国有资产拥有、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理、盘点。 二、工作起止时间 我校于xx年5月13日至xx年5月25日期间对本单位各类固定资产拥有、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工作。并将自查结果自25日起在本单位公示栏、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 三、检查主要内容 1、单位基本情况; 2、单位领导情况;

2、土地、房屋、车辆等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情况; 3、各种设备、图书文物的占有使用情况; 4、债权、债务等账务情况;资产的盘盈、盘亏;已报废、损毁、盘亏资产长期未清理问题; 5、账外资产问题;; 6、未经批准自行购置政府采购目录内商品问题; 7、对外借款、投资难以收回形成潜在损失问题; 8、对外担保及成立经济实体、企业出资不到位而承担连带责任问题; 9、资产转移未及时办理调拨、过户手续问题; 10、未经批准出租、出借、出售固定资产问题; 11、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应缴未缴财政专户问题; 12、其他。 四、自查工作结果 经自查,我校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未发现有上述问题。五、完善规章制度 我校在自查的基础上,对照以前的财务制度,针对国有资产 管理方面,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山东省曲阜师范学校资产调查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单位负责人(签字): 分管负责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县国资委于2010年8月挂牌成立,与县工信委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县政府“三定”方案规定,县国资委代表县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一、国有企业及资产现状 截止2011年9月,全县国有企业72户(包括已改制但资产正在收储企业32户,正在实施改制企业2户,未改制企业38户)。未改制的企业中正常生产经营的有8户,分别为南昌县生猪定点屠宰厂、南昌县地产公司、南昌县水利电力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南昌普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江西国宇房地产开发公司、江西南昌小蓝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南昌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南昌县现代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全县国有企业账面总资产423161.07万元。 二、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县国资委成立以来,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逐步走向正常化、规范化,但企业国资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1、企业对国有资产管理认识不足。一是长期以来国有企业及资产分属不同系统,不同部门管理,导致对国资监管工作认识不足;二是部分国有企业因长期停产停业,大部分固定资

产如机械设备、建筑物未按规定折旧或已毁损、拆除未进行销账,造成账实不符。 2、企业资产经营和处置随意。大多数企业店面等经营性资产不公开招租,不按程序报批的现象较为普遍,个别企业资产处置随意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3、企业经营者还未全部纳入激励约束机制。按照《南昌县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行办法》,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收入要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融资额、实际上缴税收、利润总额、企业职工年收入、重大安全事故六个方面进行考核评价确定。目前全县国有企业只有县城投公司经营者纳入了考核评价。 三、加强国资监管措施 针对以上不足,国资监管工作将严格按照职能,规范工作程序,创新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提升国资监管的质量和水平,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1、加大国资监管职能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提高国有企业接受国资监管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严格国有资产处置程序,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一是严格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由国资委审批决定,并由国资委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清产核资等相关业务;二是严格企业国有资产租赁。企业店面等经营性资产租赁由企业提出申请,报国资委审批备案。三是企业国有资产处置按照《江西省产权交易管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解读(3)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解读(3) 第三章企业增资 【君按:本章为新3号令的增加内容。】 第三十四条国资监管机构负责审核国家出资企业的增资行为。其中,因增资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所出资企业控股权的,须由国资监管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君按:增资导致控股权丧失的,参照产权转让程序办理。】 第三十五条国家出资企业决定其子企业的增资行为。其中,对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子企业的增资行为,须由国家出资企业报同级国资监管机构批准。 【君按:国家出资企业亦可制定其子企业增资扩股管理制度】 增资企业为多家国有股东共同持股的企业,由其中持股比例最大的国有股东负责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各国有股东持股比例相同的,由相关股东协商后确定其中一家股东负责履行相关批准程序。 【君按:同本办法第八条。】 第三十六条企业增资应当符合国家出资企业的发展战略,做好可行性研究,制定增资方案,明确募集资金金额、用途、投资方应具备的条件、选择标准和遴选方式等。增资后企业的股东数量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企业增资应当由增资企业按照企业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决策,形成书面决议。国有控股、国有实际控制企业中国有股东委派的股东代表,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和委派单位的指示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并将履职情况和结果及时报告委派单位。

第三十八条企业增资在完成决策批准程序后,应当由增资企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开展审计和资产评估。 【君按:增资企业委托中介机构,不同于产权转让。】 以下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章程履行决策程序后,可以依据评估报告或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确定企业资本及股权 比例: (一)增资企业原股东同比例增资的; (二)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对国家出资企业增资的; (三)国有控股或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对其独资子企业增资的; (四)增资企业和投资方均为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企业的。 【君按:可以不进行专项评估以最近一期审计报告为增资依据的情形,纵观(一)到(四)可见,需要符合两个原则:单个股东股比不 变原则和国有股整体不被稀释原则。本条款(一)到(四)均是按照这 两条原则设计的。】 第三十九条企业增资通过产权交易机构网站对外披露信息公开征集投资方,时间不得少于40个工作日。信息披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二)企业目前的股权结构; (三)企业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四)近三年企业审计报告中的主要财务指标; (五)企业拟募集资金金额和增资后的企业股权结构; (六)募集资金用途; (七)投资方的资格条件,以及投资金额和持股比例要求等; (八)投资方的遴选方式; (九)增资终止的条件;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

什么是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是指企业经营期内扣除客观增减因素后的期末国有资本与期初国有资本的比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分为年度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和任期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的计算公式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扣除客观因素影响后的期末国有资本 X 100%期初国有资本 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大于100%,国有资本实现增值; (二)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等于100%,国有资本为保值; (三)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小于100%,国有资本为减值。 影响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计算结果的事项 一、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不同类型对计算结果的影响 确认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是以已审计的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为基础的。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类型分为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拒绝表示意见4种。对于以上4种类型的审计报告,《确认办法》规定,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企业,其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水平被定为“较差”,但对于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对该保留意见是否调整以及调整的具体数额是多少,将直接对计算结果造成影响,如某企业经营期内对外投资按成本法计算了投资收益,但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按权益法计算,该事项对该期间的资产和损益均产生了影响,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对该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确认该企业的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水平时,是直接按已审计的会计报表进行确认,还是按对审计报告中经过调整后的保留意见进行确认,结果会不同。特别是在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中因企业历史原因,造成对许多问题无法得出确切数值,但又必须对其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这时,就难以对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进行确认。

最新如何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3篇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财政部部长刘昆15日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作国务院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233.9万亿元 报告介绍了目前国有资产总体情况。截至2019年底,全国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总额233.9万亿元、负债总额149.8万亿元、国有资本权益64.9 万亿元。全国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293.2万亿元、负债总额262.5万亿元,形成国有资产20.1万亿元。全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37.7万亿元、负债总额10.7万亿元、净资产27.0万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11.8万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5.9万亿元。 此外,因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尚未完成,全国国有土地、国有森林、草地总面积为截至2018年底数据,分别为50552.7万公顷(75.8亿亩)、8436.6 万公顷(12.7亿亩)、28603.3万公顷(42.9亿亩)。2019年,全国水资源总量29041.0亿立方米,内水和领海面积38万平方公里。 全面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顶梁柱。刘昆全面介绍了财政部管理国有资产的情况。 在企业国有资产方面,着力落实“两个一以贯之”,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构建国民经济发展新格局。加快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增强市场主体活力。 在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推进实施国家重大战略。全面完善管理体系,提升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水平。研究起草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支持普惠金融提质增效,提升用户金融获得感。 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过紧日子要求落地生效。服务和保障社会事业发展,全力支持脱贫攻坚。着力提升管理规范层级,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夯实管理基础,持续优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举措。 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围绕重大战略精准施策,确保各项政策规划落地实施。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稳步开展各项基础管理工作。推进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健全规划体系。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加强自然资源法治体系建设,严格开展清查治理和督察执法。 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

(完整版)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汇报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规范国有资产运行程序 我县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开展资产清查、事业单位及所属企业产权登记等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现将我县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我县明确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本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在财政局内部专门设立国资股负责管理全县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按照国有资产国家所有、单位占用使用、财政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的总体思路,通过制定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占有使用单位对国有资产的三级监管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并建立了“单位申请—政府(财政)批准—财政拨款—政府采购(或构建)—产权登记—资产处置—收益收缴”的业务流程。 二、全面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运行程序 (一)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与投资评审、政府采购工作相结合,国家投资项目经财务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后或政府采购物质供货后,将批复决算或物质采购的情况同时通知国资

股,由国资股及时监督单位将已完工程或采购物质记入固定资产。 (二)进行国有资产清查,摸清家底,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制。去年我们对全县124个单位展开了国有资产全面清查工作。清查过程中,首先让单位自查,并把自查结果上报财政局,采用深入到每个单位对会计账簿与国有资产管理系统进行核对、询问的方式,查看固定资产是否帐账相符、账卡相符、帐实相符。采取全面和重点相结合的原则,对资产闲置、处置数量较大的单位及单位的大宗资产(如车辆、房屋及土地)进行重点清查,对土地、房屋建筑物采取现场测量与查看相关产权证件相结合,进行重点核实。通过清查,我们掌握了相关单位资产的具体情况,使单位的资产真正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为处置、出租或调剂闲置资产提供了依据。 (三)开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对事业单位及所属企业产权登记的步署,我们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要求资产占有单位结合推进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国有资产总账、明细账、台账和卡片账,并明确国有资产管理责任人,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卡相符,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基础。 (四)明确国有资产处置程序,做好对闲置资产的管理工作。要求各单位严格遵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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