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河北农业大学学分制实施方案

7、河北农业大学学分制实施方案
7、河北农业大学学分制实施方案

河北农业大学学分制实施方案

我校自2002级本科学生起实施了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该制度在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多规格人才的需求、因材施教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和我校按大类招生的要求,整合教育资源,为了使学生学有所好、学有所成,实现教育公平,在总结学分制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特制定本方案。

学分制是以选课为前提,以学分作为学习计量的单位,以取得必要的最低学分作为毕业和获得学位标准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学分制的原则是:学生某一课程成绩合格,即取得该课程的学分。不同课程的学分累加,若达到学校规定的总学分数和毕业要求,就准予毕业。

一、课程体系

以培养“厚基础、宽专业、强能力、高素质”的高级专门人才为目标,注重学生个性发展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按“1+3+N”的模式构建新的教学体系。

“1”,指一个公共课平台, 将所有专业共同开设的课程形成统一的公共平台作为全校的必修课(包括体育、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及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等)。

“3”,指三个学科类型平台,就是根据学科专业特色按相近学科将专业合并为生命类、理工类和文管类三大类。分别针对三个学科类型设置基础课平台, 为范围选修课。

“N”,指N个专业或专业方向模块,即各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设必修课和范围选修课两种类型。

二、课程分类

课程分为必修课、选修课两大类,必修课是每个学生必须修读并取得学分的课程,选修课分为范围选修课、自由选修课。范围选修课是按专业培养

方案有选择地修读的课程,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组成;自由选修课是为培养学生综合素质需要设置的课程,供学生在全校范围内自由选择,包括业务素质课程、公共选修课和面向全校开设的其它专业的专业课程。

在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模块中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并依据教育部本科专业培养要求确定一定数量的专业主干课程,明确主干课程之间先行课和后续课的关系,以保证学生专业培养的方向和为学生的发展打下坚实的专业基础。专业主干课程必须获得相应学分方能毕业。

三、课程结构

我校“1+3+N”模式下四年制专业学时在2500学时左右,约160学分(其中集中实践教学环节20-25学分);五年制专业3200学时左右,约200学分(其中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约40学分)。必修课和范围选修课占总学分数的70%左右,自由选修课占总学分数的15%,剩余部分为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军训、社会实践、课程实习、专业实习、课程论文(设计)、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实践教学环节的学分要求是,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最低不应少于总学分的20%,理工类专业最低不应少于总学分的25%,生命科学类专业最低不应少于总学分的30%。

四、学分计算

各课程的学分数根据该课程讲授的学时数及课程性质而定。

1、理论课程(含课内实验),原则上每16学时为1学分;公共外语课每32学时计1学分。

2、集中安排的教学实习、生产实习、科研训练、课程设计(论文)等实践环节,一般每周1学分;分散安排的专业劳动、社会实践(调查)等实践环节,一般每两周1学分。

3、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的学分以人才培养方案为准。

五、学分的取得

1、学分是学生取得毕业资格的主要依据。学生每学期所修读的课程,经严格考核,成绩及格,才能取得学分,成绩不及格不能取得学分。

2、考核与重修

(1)必修课和范围选修课考核不及格必须重修。

(2)自由选修课考核不及格可以重修,也可以另选其它课程,但在毕业前应取得足够的学分。

(3)凡未经选课注册擅自听课者,一律不予考核,不记录成绩,不获得学分。

(4)允许学生对同一门课程多次申请重修,重修成绩只按最后一次考核成绩记载。

3、自学与免听

对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部分课程,学生认为通过自学可以掌握者,经申请批准可以免听。允许免听的学生可以只通过考试来取得学分(实验课、实践教学环节、体育课、政治理论课等不能免)。

六、学分绩

实行全面学分制,用学分绩来综合评价学生学习的质和量。

1、学分绩计算中“课程的成绩”为百分制成绩。

2、课程学分绩=该课程的成绩×课程学分×难度系数

一般课程难度系数为1,专业主干课程难度系数为1.2。

3、平均学分绩=∑课程学分绩÷∑课程学分

课程学分绩反映该门课程的学习质量与水平,平均学分绩代表学生某一段某个时期乃至学程的学习质量与水平,它是随学生学习状况不断发生变化的动态数值。

4、以学分绩作为衡量学生学习质量的标准,以此来确定学生转专业、授予学位和评定奖学金等。

5、计算平均学分绩时的课程包括学生在校期间所修读的所有必修课和范围选修课。

七、选课

1、除第一学期外,其它学期的课程均由学生参照人才培养方案按学期进行网上选课,导师要加强指导。选课时应首先保证必修课的学习。有严格

的先行、后续关系的课程,应先选基础课,再选后续课程。

2、学生选课应从专业需要和个人实际出发,学习优秀、学习能力强的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选课可以超出人才培养方案建议的范围多选课程。学生也可以少选课程,但不得低于学校规定的最低学分数。

3、选课的程序应按选课办法执行,未注册选课者,不能参加考试。范围选修课本专业选修人数低于15人,自由选修课选修人数低于60人,原则上停开或合并。

4、每学期学生所选课程一般为20学分,原则上不超过32学分或低于15学分。

八、导师制

实施导师制以指导学生选课和学习。导师制的实施按照《河北农业大学本科生导师制管理规定》进行。

九、班级和学籍管理

1、实行学分制,学生仍按学院、年级编班,形成自然班。学生选课后按选课人员形成教学班。

2、学生的休学、停学、复学、转学(专业)、退学等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3、学生在学制年限内未能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或尚有其它环节未完成者,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期限。

十、学制年限与学习期限

学制年限:四年(个别专业五年)

学习期限:三~六年(个别专业四~七年)

允许学有余力的同学提前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和环节,提前毕业。学习期限最短为三年。

允许学生自主安排学习进程,延长学习期限。学习年限最长为六年(五年制的专业七年)。

十一、毕业和学位

1、学生在学习期限内,修完专业主干课程和达到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各类课程的学分要求,达到毕业标准,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河北农业大学学分制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实施细则》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2、学生提前完成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分和全部环节可以提前毕业。

十二、附则

1、学生的选课、学籍管理、导师制、免听等按学校相应规定执行。

2、本规定自2009级本科生开始施行。

3、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务管理系统(开题报告)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毕业设计(开题报告) 系别:计算机/ 软件学院 专业:软件技术(强化日语)班号:软件技术(强化日语)093 学生姓名: XXX 学生学号: XXX 设计(论文)题目:教务管理系统 指导教师:XXX 设计地点:XXX 起迄日期:2011.10.13-2011.11.10

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专业软件技术(强化日语培养)班级软日093姓名 XXX 一、课题名称:教务管理系统 二、主要技术指标: 教务管理系统以应用为核心,以数据为基础,以信息服务为表现,系统设计时需要考虑各个层面的需求和特征。用户权限可以定义到每个子模块的三种权限级别(管理员、用户、拒绝访问)。系统也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要不断适应学校发展所引发的各类新需求,通过对软件的重新设置、改进,满足学校长期发展的需求。 三、工作内容和要求: 1.各院(系)与学生有关的各种数据(如学生的考试信息设置,选课申请等)的录入、查询、更新,实现对学生的教务管理; 2.教学人员(教师,辅导员,教务人员)对系统的管理 3.用户对信息的查询、修改等; 4.访客的访问设置。 四、主要参考文献: [1] https://www.360docs.net/doc/3b2432965.html,项目开发指南清华大学出版社强锋科技丁士锋蔡平编著 [2] Asp动态网页设计电子工业出版社唐红亮燕为民刘家愚编著 [3]sql server数据库应用系统开发技术机械工业出版社朱如龙编著 [4]语言程序设计清华大学出版社曲万里编著张宝峰副主编 [5]C#语言程序设计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李继武彭德林主编张珑赵松周建辉副主编 [6]数据库结构讲义李学刚刘斌杨丹编著戴白仞吴斌审阅 学生(签名)年月日 指导教师(签名)年月日 教研室主任(签名)年月日 系主任(签名)年月日

浅析高校学分制改革实施及若干问题

浅析高校学分制改革实施及若干问题 摘要:2014年某高校作为本省首批学分制改革试点院校,在一年多的学分制改革试点过程中,该校在教学方面、收费政策方面做了大量的变革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同时也不免凸显出一些问题,本文较为详实地介绍和分析了该校学分制改革的成功实例,并明确指出当前影响学分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的一些尖锐的矛盾和问题。 关键词:学分制教学改革;学分制;收费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37-0116-02 2014年9月份,某某大学有幸与其他7所高校被指定为本省首批学分制改革试点院校。在学分制实施一年多的时间里,本着配合本省高校教育发展改革目标,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改革,从而促进该省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宗旨,深度贯彻上级有关学分制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在学习借鉴国内外高校学分制教学管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成立了学分制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本科生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学分制改革试点工作。现将该校学分制改革

实施情况、经验以及存在问题介绍如下: 一、教学改革情况 (一)教学投入方面 为保障学分制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该校加大在教学实验设施方面的投入。2014年主校区立项建设特教中心综合大楼项目,修建分校区部分体育教学场馆;多方筹集经费新增设备,加大实验室硬件建设,及时更新仪器设备,实验仪器质量得到明显的提高,开展实验室只能信息化管理化平台建设探索工作并初见成效,为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投入专项经费升级改造教务管理系统,满足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下学生选课、培养以及教学质量监控等各个教学环节的要求;出台了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实施意见,自2014级以后为每位学生都配备了专门的学业导师,指导学生适应学分制教学改革进行选课以及学业规划;加大对实训基地以及大学生创业教育的建设投入以及管理,并与地方政府合作成立创业学院。 (二)课程建设方面 开展网络课程资源建设的积极探索,利用暑期学校引入网络通识课程工学生学习;升级改造了课程中心平台,并以此为依托,进一步推进课程视频网络资源共享,以满足学分制改革的需求。

南京理工大学学分制实施方案

南京理工大学学分制实施方案 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对人才需求多样化的要求,推动教育思想、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革,探索并建立更具生机活力和科学规范的教学管理机制,更好地因材施教,在原有学分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并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本科培养计划 1.培养计划的制定原则 (1)根据学科发展的趋势、人才培养的规律和我校实际情况,将现有55个本科专业按学科分为25个专业大类。从21世纪人才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出发,按照“宽专业、厚基础、重能力、高素质”的基本原则构建和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方案,突出专业办学特色,合理调整课程设置,把拓宽专业口径与灵活设置专业方向有机结合,增强大学生的适应能力和就业针对性。 (2)为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将“第二课堂”纳入人才培养方案。 2.培养计划的总体结构 (1)理工科专业培养计划的总学分数一般控制在174学分左右;经管类专业培养计划的总学分数一般控制在165学分左右;人文类专业培养计划的总学分数一般控制在160学分左右。全校学生须修满本专业培养计划所规定的第一课堂学分,同时须修满第二课堂4学分。

二、课程设置 课程按模块设置,分为通识教育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专业方向必修课和选修课)、学科选修课、公共选修课、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等。 1.通识教育基础课是学校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自然科学基础、体育、外语、计算机基础、军事理论等课程。 2.学科基础课是学生必须掌握的本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课程。主要包括专业大类所属的学科基础课、技术基础课和相关学科基础课。专业大类统一设置学科基础课,由于专业特色的差异,不同专业之间可略有不同。 3.专业课是加深专业基础和学习专业技能的课程,分为专业方向必修课和任意选修课。专业方向必修课是体现专业办学特色的核心课程,招生量大、涉及面广的宽口径专业可根据需要设置若干个专业方向模块,每个方向模块所设置课程的总学分数不超过10学分。专业选修课所设课程的总学分一般为应选学分数的1.5~2倍。原则上每门专业课程不超过3学分。 4.学科选修课是进一步拓宽专业口径,扩大知识面,使学生学习了解本学科发展前沿以及本专业大类里其他专业的选修课程,所设课程的总学分一般为应选学分数的1.5~2倍,原则上每门学科选修课程不超过2学分。 5.公共选修课包括面向全校学生开设的自然科学类选修课程和艺术类选修课程;面向理工经管类学生开设的人文素质类,面向人文类学生开设的工程技术类选修课程,以及其他综合类选修课。学生可根据个人基础、能力、兴趣选修。 6.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获得对实际工程问题或现实社会中的实际问题的分析能力和解决能力的重要环节,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分析和综合能力、合作精神等,包括实习、集中综合性实验、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毕业设计(论文)、社会调查、军训等。 三、弹性学习年限 1.我校标准学制为4年,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学生可在校学习3~6年。 2.本科生在校学习年限(含休学、停学)超过6年(服兵役除外),自行退学。 四、辅修制 1.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以辅修第二专业。关于辅修的规定详见《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辅修第二专业的管理规定》。 2.学生凡修完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可获得相应的辅修专业证书。 五、选课制

学分制实施方案(试行)2

学分制实施方案(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建立灵活富有弹性的教学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在职业学校进行学分制试点工作的原则意见》、《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范》的规定,进一步提高我校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适应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对职业教育的要求,决定试行弹性学年学分制,为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本实施方案适合有正式学籍的学生。 二、课程设置 第三条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1、必修课是指为保证专业人才培养的基本规格和质量,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必须开设、学生必须修习的课程,包括文化基础课程、主干专业课程和实践课程。 2、任意选修课是指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实际需要选择的扩大知识面、拓宽与专业相关的知识和技能的课程或课程组(包括跨专业选修课)。 三、学制与学习期限 第四条学生在校学习年限实行弹性学年制,获得毕业证书的基本学制为三年,在相应的学习期限内,允许同学多选读课程,提前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和环节,提前就业。经申请批准的部分同学可自主安排学习进程,延长学习时间。四、学分的确定和取得 第五条学分是衡量学生学习份量,学习成效的单位,是学生获得毕业证书的主要依据,也是学校组织教学的依据。计算学分以课程(含实践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课时数为主要依据。理论课与实验课以16-20 学时为1个学分,公益劳动4学分、军训1学分、职业资格鉴定10学分。必修课的学分约占95% ,任选课的学分约占5%。根据专业培养目标需要,各专业均有最低学分要求。 第六条采用学期课程成绩来评价学生学习情况,成绩合格者取得相应学分,成绩不合格者,可通过补考,或申请重修,在成绩合格之后才能获得相应学分。第七条学生取得规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获得10 分,可累计加分,不封顶。 第八条学生参加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种知识、技能和文艺、体育竞赛并取得个人名次,可获得奖励学分。国家级竞赛:一等奖10学分,二等奖8学分,三等奖6学分;省级竞赛:一等奖8学分,二等奖6学分,三等奖4学分;市级竞赛:一等奖6学分,二等奖4学分,三等奖2学分;同类竞赛不累计加分,

齐鲁工业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

齐鲁工业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以及《山东省教育体制改革推进计划(2011—2015)》精神,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建设进程,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学校决定响应十八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总结成果,分析问题,全面深化学分制改革,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遵循现代高等教育和人才成长规律,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明确教学中心地位,牢固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优化教学资源配置,全面深化学分制改革,建立健全学生学习动力机制和教师教学评价机制,着力培养基础厚、能力强、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改革目标 1.改革和完善教学组织模式、学籍管理、教学质量评价、学生学习评价等管理制度,建立起以学分制为核心的科学化、规范化的教学管理体系。 2.建立以学生为主体,以选课制为基础,导师制为重要保证,包括选课制、导师制、学分绩点制、学分互认制、重修制、主辅修制等在内的学分制管理制度。 3.完善按学年注册、按学分缴费、按学分毕业、按绩点授予学位的管理模式,赋予学生自主选择课程、选择教师、选择学习时间的权利,搭建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和适应经济社会需要的平台。

4.深化教育教学、人事、财务和后勤管理等制度的改革,积极整合、利用、挖掘学校教育教学资源,进一步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营造学生成长成才的良好环境。 三、主要内容 (一)优化人才培养方案 在尊重学生个性发展,贯彻因材施教,实施分级教学和分类指导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方案。 1.优化课程结构,压缩毕业学分要求。认真规划课程设置,建立动态、融会贯通和可持续发展的课程体系。四年制本科专业毕业总学分控制在170学分以内。各专业的课程包括通识教育课程(通识必修课、通识选修课)、学科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专业必修课、专业方向选修课、专业任选课)和集中进行的实践课程,其中,通识课程模块60学分,包括通识必修课程(50学分)和通识选修课程(10学分)两个模块;学科专业基础课程40学分左右;专业课程40学分左右;集中进行的实践课程30学分左右。各类实践环节占总学分基本比例为27%(理工医类)和17%(文法经管类)以上。 2.优化课程体系,打造特色专业。进一步完善优化通识课程、学科(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实践教学课程组成的课程体系;进一步完善课程质量和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形成以学生为主体,家长、用人单位、二级学院、教师等围绕人才培养质量与需求进行的全方位质量监控体系;着力加强创新课程体系建设,将其与特色专业建设相结合,并作为全校新时期重点工作,凝心聚力,打造特色。以创新课程体系建设为龙头,形成一批优质教学资源。 3.尊重个体差异,为学生个性化发展提供空间。根据各学科专业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加强课程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压缩必修课学时,增加选修课程学时,完善第二专业(双学位)制度。

华东理工大学大学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

华东理工大学大学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 (讨论稿) 第一条:学制与学期 一、学制 本科各专业的学制为四年,修业年限三~六年(包括休学、停学和保留学籍等)。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满要求的总学分,并达到〈大学生体质标准〉,即可取得毕业资格。以四年为标准修业年限计,提前或延长毕业年限需办理申请审批手续,实施细则见有关规定。 二、学期 学校每学年设置春季、秋季两个长学期和一个暑期短学期。长学期安排19周,其中用于教学17周,考试1.5--2周;短学期安排3--4周,主要用于安排选修课、讲座、军训、实习、设计、创新活动等实践性教学环节。 第二条:学分计算 一、理论与实验课程 理论课16学时计1学分;体育、实验、上机课程32学时计1学分。 二、实践教学环节 军训计2.5学分; 课程(设计)、实习、小设计等,1周计1学分; 毕业论文(设计)计15学分; 三、创新教育活动 创新学分,指学生按规定参加教学计划之外的各种竞赛性、科研性、实践性活动所取得的学分。这些活动主要包括由学校、学院(系)组织,并经教务处核准的各类发明、设计、社会实践、科学研究以及社团活动。 为从制度上保证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规定每个本科生修学期间应至少修满3个创新学分方能毕业。 实施细则: 1、竞赛性活动获奖 获国家级以上奖励计2学分,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计1.5学分,获市级三等奖或校一等奖计1学分,市级鼓励奖、参赛奖,校二等奖及以下者计0.5学分。同一奖项多次获奖者,按最高级别记学分,不予重复。 2、论文发表 在国外国内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主要作者(排名第一)每篇计1.5学分,其他作者每篇计0.5学分。在其他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论文,第一作者1.0学分,其他作者0.5学分。 3、取得科研成果

学分制实施计划方案

秦安县中等职业专业学校 学分制管理指导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力度,推动职业教育课程改革,使我校职业教育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更多地培养一大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中等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增强学生、学校、市场之间相互的选择性,提升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满足社会对技能人才高质量、多种类、多规格的要求。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在职业学校进行学分制试点工作的原则意见》等文件精神,特制定秦安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实施学分制管理指导方案(试行),现公布如下,请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1.全面推行学分制是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举措。学分制是以学分作为单位计算学生学习量和学习成效,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余地的教学制度。学分是计算学生完成课业的必要时间和成就的单位,是学生获得学业证书的主要依据,也是学校制订教学计划和组织教学的依据。 2.实行学分制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学分制可以满足多层性和多样化的要求,可以促进学校、学生与企业的产学结合、产教结合、工学交替及专业教学与职业岗位的结合,实现职业教育与市场经济的“零距离接触”、“无缝隙链接”,使职业学校所培养的人才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3.实行学分制是推进学生发展为本的必由之路。学分制可以满足个性化和柔性化的要求,有利于学生根据自身的优势扬长避短,有针对性地选择专业方向和课程,构建合理的知识结构和技能结构,提高综合职业能力和全面素质,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的要求,从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4.实行学分制是形成全新教育质量观的客观要求。学分制有利于职业学校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正确对待具有不同差异的学生,发现并强化他们的优势,把面向全体学生与注意个体差异结合起来,贯彻因材施教原则,实现学习上的指导性,教学计划上的灵活性,教学质量评价上的动态性,专业设置上的市场引导性,人才标准上的职业岗位适应性,教学管理上的人本性等优势选择,为每一个学生都能人尽其才发挥主导作用。 二、课程结构 (一)推行学分制的核心在于课程改革。课程改革要坚持以学习者为中心,以职业能力为本位,以素质提升为目的,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和个性发展的具有职教特色的课程体系。坚持学分制课程结构的基础性、开放性和模块化特点: 1.构建两大基础平台。一是构建文化基础课平台,调整文化基础课的教学目标,实施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教学,根据学生的实际文化程度和就业的实际需要,按照有利于学生发展的原则,确定语文、数学、外语等主要文化基础课程的分层教学目标,制定相应的学习内容和学分(总学分的30%);允许学习者根据

河北农业大学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河北农业大学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校教字〔2013〕1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树立良好的学风、校风,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的体魄。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三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持学校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招生部门请假(事假需附相关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病假须附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未请假或请假超过学校规定时间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学籍。情节恶劣的转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五条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在下学年开学前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后符合体检要求的,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在接到通知后,应在一周内办完手续离校。 第六条学生应按学校有关缴纳学费的规定按学年缴费。学生应在每学期初规定时间内,持学生证和财务部门交费收据到所在学院办理注册手续。只有经注册,方可获得在校继续学习的资格。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者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持相关手续可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广西大学本科学分制实施方案

广西大学本科学分制实施方案 西大教字〔2005〕41号 为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对人才多规格、多层次、多样化的要求,充分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培养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学分制与学分 (一)学分制是一种弹性教学管理制度,其基本特点是:①以学分表示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份量;②承认学生的个别差异,包括才能、特长、爱好、学习基础与勤奋程度等; ③教学计划具有弹性。我校实行的是计划指导下的学分制。 (二)学分是衡量学生学业的基本计算单位。学生学完某一课程后通过考核,成绩合格,即可取得学分;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各类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方能毕业。四年制本科学生应当修满180一190的总学分,五年制本科生应当修满220一230的总学分。 (三)学分计算:课堂讲授课程和实验课原则上每18学时计1学分;集中进行的教学实践环节为每周计1学分;劳动和军训每周计0.5学分;体育课一学期计1学分。 二、教学计划 (一)教学计划是学校培养人才的总体设计和实施计划,是安排教学内容、组织教学活动、进行其他教育教学环节的基本依据,也是学生修读课程的依据。 (二)教学计划内容包括: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学制;主干学科和主要课程;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毕业学分要求;教学计划进程表;必要的说明和统计数据等。 (三)各学院制订专业教学计划参照学校每年下发的《广西大学关于制订××级本科教学计划的指导意见》进行。 (四)教学计划由各学院组织制订,报教务处审批。教学计划一经审定,不得擅自更改。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教学计划,或者各专业根据学科发展和培养学生能力的需要,要求增设新课时,应当由学院主管教学领导提出,报教务处审批 (五)课程分为必修课、选修课两类。必修课是为学生以后的发展奠定必要基础的课程,分为公共必修课、学科基础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公共必修课由学校统一开设,包括“两课”、大学英语、计算机文化基础、体育等;学科基础必修课,指按大类招生专业相通的学科基础课程、非大类招生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指专业方向应当具备的专业知识课程。选修课分为学科基础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公共选修课包含科学、人文素质教育课程,面向全校开设,扩大学生知识面,提高学生科学与人文素养的课程。 三、成绩考核与绩点 (一)学生修读的所有课程应当经过考核,考核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学分,考核成绩不合格则无学分。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 (二)采用绩点制进行学生学习质与量以及学生掌握课程知识的程度和能力评价。用平均学分绩点(公式见《广西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八条)来综合评价学生的学

教务管理系统分析与设计

教务管理系统分析与设计 系统规划 ●系统名称:教务管理系统 ●系统简述:高等学校的教务管理系统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它主要为学生提供选修课的选修, 记录学生的成绩等。 ●项目目标:在预定时间内开发出一个界面友好、功能较完整的教务管理系统。 系统分析 ●系统功能:该教务管理系统主要包括课程选修、用户管理、成绩管理和课表管理四大功能, 具体如下: 图1 教务管理系统功能层次图 ●系统业务流程:该教务管理系统的使用者为学生、教师和教务员,根据他们之间的数据传 递关系可画出系统业务流程图,如下图所示:

系统数据流程:根据系统的功能层次图,可得该教务管理系统的数据流程图(DFD)如下: 图3 教务管理系统顶层DFD 图4教务管理系统第一层DFD

图6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层用户管理功能之DFD 图7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层成绩管理功能之DFD

数据字典:现对该系统数据流程图各元素定义如下: 图9 数据字典之数据流定义 图10 数据字典之数据存储定义 图11 数据字典之数据项定义

图13 数据字典之外部实体定义 (说明:要求从系统底层数据流程图中分别选出一个数据流、数据存储、数据项、处理逻辑以及外部实体,对其进行数据字典的定义。) ●处理逻辑描述:系统中的“登录”功能需要分类处理,现用决策树表示其处理过程,如下: 图14 “登录”功能之决策树 ●系统数据库概念模型 该系统数据库中的主要实体有: ?用户:用户名,密码,姓名,班级,性别,年龄,职业 ?课程:课程号,课程名,性质,学时,学分,学期,专业 实体之间的联系为: ?用户与课程(选修):m:n联系 ?用户与课程(考试):p:q联系 该系统数据库概念模型E-R图为:

学年学分制实施方案

学年学分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和教 育部《关于实施素质教育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在中等职业学校试行学分制的意见》的精神,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学年学分制实施方案》。 (二)课程与学分 1、学分制教学计划将课程分为:必修课、限选课。 (1)必修课:指根据中等职业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和规格,学生必须掌握的文化 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和实践课程。必修课一般为考试课程。 (2)限选课:指与专业理论、专业技能相关,构成专业特色的部分课程组合。学生根 据个人爱好、专业定位、学校开设课程,在限选课程组合模块中选修若干课程。 必修课所占比例要不高于70%,限选课不低于30%。作为必修课的语文、数学、计算机、英语、体育等基础课程约占总课时的40%。 2、学分计算方法:学分作为计算学生学习份量和成绩的单位,是确定学生能否毕业的 重要依据。 (1)学业课程学分的设定:以学期为单位,以课程在教学计划中安排的课时数为主要 依据,一般课程以每学期每周授课时数为学分数,折合18个学时计1学分,即每学年总课 时/18=课程学分。学分计算取整数。 (2)独立开设的社会实践、公益劳动、军训、社会调查以36课时为1个学分。 (3)毕业实习一年学分为20分。 (4)学业学分:学生所修课程的学分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期末考试(考查)成绩、期 中成绩、平时成绩(学习态度、测验、作业)情况等综合评定后确定,并随学生学习成绩单 一起,一式三份,一份报实习处,一份报班主任,一份自存。 总平均成绩=期末*50%+期中*30%+平时*20%(充分考虑平时测试、作业、出勤等)(适 用于有期中考试科目) 总平均成绩=期末*80%+平时*20%(充分考虑平时测试、作业、出勤等)(适用于无期 中考试的科目和模块考试) 总平均成绩及格(合格),才能取得相应学分;成绩不及格者,可通过补考或申请重修,在成绩合格之后才能获得相应学分。学分折合计入总学分。 (5)实习成绩考核以就业办评价为主,实习指导教师会同实习单位对实习学生的工作 表现和实习情况做出书面评定,成绩合格,取得实习学分。 (6)专业技能证书学分:学生必须要取得一个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可以获相应学分。高级为15学分,中级为10学分。可累计加分,不封顶。 (7)每个学生的德育学分每个学期规定为5分。每学期德育学分评定由班主任负责, 会同学生处、学生考评小组(或班委会)、任课教师意见,操行合格的取得整学期德育学分。 3、成绩考核及学分绩点 (1)学生学习质量优劣,通过学分绩点评定的方式来衡量。绩点是一门课程的成绩系数,是衡量学生学习成绩优绩优劣的主要指标,最高绩点为1.5,最低绩点为0。绩点与考 核成绩的对应关系为: 等级考试成绩考查成绩绩点 A85——100优1.5 B75——84中1.2

气象学知识点总结(河北农业大学)

《气象学与农业气象学基础》 目录 绪论 第一节气象学与农业气象学 第二节大气的组成 第三节大气的结构 第一章辐射 第一节辐射的一般知识 第二节太阳辐射的基本概念 第三节太阳辐射在大气中的减弱第四节到达地面的太阳辐射 第五节地面有效辐射 第六节地面净辐射 第七节太阳辐射与农业生产 第二章温度 第一节土壤温度 第二节水层温度 第三节空气温度 第四节温度与农业生产的关系 第三章大气中的水分 第一节空气湿度 第二节蒸发 第三节水汽凝结 第四节降水 第五节人工影响天气 第六节水分循环和水分平衡 第七节水分与农业生产 第四章气压与风 第一节气压和气压场 第二节空气的水平运动——风第三节大气环流 第四节地方性风 第五节风与农业第五章天气与天气预报 第一节天气系统 第二节天气预报 第六章农业气象灾害 第一节农业气象灾書概述 第二节由水分条件异常引起的气象灾害第三节由温度异常引起的气象灾害 第四节由光照异常引起的气象灾害 第五节由气流异君导致的气象灾害 第七章气候与农业气候资源 第一节气候的形成 第二节气候带和气候型 第三节气候变迁 第四节中国气候特征和中国农业气候特点第五节中国农业气候资源 第六节农业气候生产潜力分析 第七节气候要素的一般表示方法 第八节季节与物候 第八章小气候 第一节小气候形成的物理基础 第二节农业小气候环境的改善 第三节农田小气候 第四节设施农业小气候 第五节农田防护林小气候

绪论 第一节气象学与农业气象学 一、气象学概念、研究内容与气象要素 1气象学(概念:研究大气中各种物理过程和物理现象形成原因及其变化规律的科学。) 物理过程:物质和能量的输送与转化过程,如大气的増热与冷却,水分的蒸发与凝结等; 物理现象:风、云、雨、雪、、冷、暖、干、湿、雷电、霜、露等。 2 研究内容 (1)物理气象学。它从物理学方面来研究大气中的过程和现象,揭露这些过程和现象发展的物理规律。 (2)天气学。在一定地区和一定时间内,由各项气象要素一定的结合所决定的大气状态,称为天气。研究天气过程发生发展的规律,并运用这些规律预报未来天气的学科,就是天气学。 (3)气候学。气候是在一较长时间阶段中大气的统计状态,它一般用气候要素的统计量表示。研究气候形成和变化的规律、综合分析与评价各地气候资源及其与人类关系的学科,就是气候学。 (4)微气象学。微气象学是研究大气层及其它微小环境内空气的物理现象、物理过程及其规律的科学,是物理气象学的一个分支。 二、气象要素(概念:表示大气状况和天气现象的各种物理量统称为气象要素。) 1.主要的气象要素有:气压、温度、湿度、降水、蒸发、风、云、能见度、日照、辐射以及各种天气现象。 三、农业气象要素学的定义、任务及研究方法 1.农业气象学概念:研究气象条件与农业生产相互作用及其规律的一门学科。 2.农业气象要素:在气象要素中和农业生产相关的称农业气象要素,包括:辐射、温度、湿度、风、降水等。 3.农业气象的研究内容: (1)农业气象探测:包括一起研制、站网设置、观测和监测方法等。 (2)农业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 (3)农业小气候利用与调节 (4)农业气象减灾与生态环境建设 (5)农业气象信息服务:气象预报与气象情报 (6)农业气象基础理论研究 (7)应对气候变化的农业对策 4.农业气象学的任务:(1)农业气象监测。(2)农业气象预报与情报(3)农业气候分区、区划、规划与展望 (4)农业气象措施、手段的研究(5)农业气象指标、规律、机制与模式的研究 5.研究方法:通过调查、观测、试验等结合完成。 6.平行观测法:(1)生长发育状况和产量构成 (2)主要气象要素、农田小气候要素、农业气象灾害的观测和田间管理工作的记载。 7.在平行观测的普遍原则和指导下,还采用下列方法: (1)地理播种法。(2)地理移置法或小气候栽种法。(3)分期播种法。 (4)地理分期播种法。(5)人工气候实验法。(6)气候分析法。 四、我国气象及气象学的发展简史 第二节大气的组成 一、大气的组成 大气(按成分)分类:干洁空气、水汽、气溶胶粒子 (一)干洁空气组成(25km以下)(%)

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实施方案.

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促进职业教育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增强职业教育的灵活性、针对性和开放性,教育部出台了《关于在职业学校逐步推行学分制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职业学校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积极推进体制创新、制度创新,不断深化职业教育改革,逐步推行学分制。为保证我院积极稳妥推行学分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试行。 第一章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一条实施学分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的决定》为指针,根据创造条件实施学分制的精神,积极进行制度创新,建立适应学生发展需要的教学组织和管理制度,进一步推动课程体系的改革,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满足学习社会化、终身化和个性化发展的需要,增强办学活力,使我院的职业教育能更好地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新形势对人才培养多样化的要求。 第二条学分制是以学分作为衡量学生学习份量、学习成效,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余地的教学制度。学分是计算学生完成课业的必要时间和成效的单位,是学生获得学历证书的主要依据,也是学校组织教学的依据。 第三条实行学分制,有利于推进学生个性的全面发展,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有利于遵循教育规律,因材施教,满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有利于提高职业教育自身活力。 第四条学分制作为一种教学管理手段,它的实施将涉及教学组织、课程设置、师资配备、教学资源等方面的相互协调,因此必须遵循整体性的原则,统筹兼顾,全面推行,努力做到“四个统一”: 1、灵活性与规范性相统一。既要满足社会需要和学生个人兴趣、条件和学习时间的要求,又要遵循职业教育规律,确保教育教学质量和培养目标的实现。

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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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第一条导言为了适应我校快速发展壮大的需要,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在教学过程中贯彻因材施教原则,在教学管理中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积极推行学分制,使每一位学生都能得到适合自身特点的最佳教育,切实贯彻2012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大力进行制度创新,积极稳妥地开展学分制试行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在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学分制试验的原则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确保学分制能顺利实行,特制定本学分制实施方案。 第二条指导思想 实行学分制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执行《职教法》等国家有关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制度、法规,明确职校培养目标,突出职校教育特色,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树立能力本位、素质教育、终身教育、创新教育等现代教育理念,以教育现代化为目标,全面适应现代企业对人才培养的需求,在教学过程中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体现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实行分层教学,允许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未来就业、升学的不同要求,自主选择课程和学习时间,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结合我校“德育为先,技能为本”的办学思想和“环境留人、管理留人、教学留人、感情留人”的“四留人”管理思想,以就业为导向,以打造职场能手为目标,一切为了发展和提升学生的职场能力,不断提高我校职教人才培养质量,全面开创我校教育教学的新局面。 第三条学分制定义学分制是让学生在一定范围内可以自主地选择课程,在一定的时间内只要达到一定的学分,就可以毕业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学分是学校培养人才的规格与目标的一种量化,是表示学生综合素质的分值。 二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 第四条制定教学和课程安排方案

广西大学本科学分制实施方案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广西大学本科学分制实施方案 篇一:广西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广西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西大教字〔20XX〕39号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使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保障学生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入学、注册 第一条凡经我校正式录取的新生,应当持我校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新生,应当向学校招生部门书面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假期一般不超过两周。未经同意不报到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并将名单(含考生号)于学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后二十天内报自治区招生部门。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

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广西大学学籍。学校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对新生进行学籍审核与电子注册。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予以退回,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处。 第三条新生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经短期治疗可达到健康标准的,由学校招生部门提出,主管校领导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应当立即办理离校手续,户口退回原籍。超过两周无故不办理离校手续的,取消其保留的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学生待遇。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应当在下学年开学前向学校招生部门提出书面入学申请,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复查合格,经学校招生部门批准,方可按当年新生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到所在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由学院在学生证注册登记栏中加盖注册章。因故不能如期报到注册者,应当履行请假手续暂缓注册。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工作职责

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工作职责教务处是学院主管教学、科研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教学管理、图书馆管理和科研管理,协调各系部教学工作。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学院教学工作计划,制订教学方面有关规章制度及有关教学文件,提出学院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专业设置及调整意见。二、负责学科和专业建设。组织和指导专业规划制订和专业申报、专业设置和专业建设方案工作;组织院级重点课程、重点专业遴选和建设等工作;组织学院的教学改革研究、经验交流以及教学工作会议、学术会议。三、负责组织各系部制定、管理实施全日制大中专及各类成人教育的教学计划和各专业实习计划、各课程教学大纲;协助各系、部做好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工作。四、负责学院图书和教材的管理工作,指导教材建设和评优工作;搞好图书馆日常管理,做好全日制教材、图书报刊资料的订购工作。五、负责学院全日制大专生的学籍管理,包括注册、休学、复学、退学及转学、成绩管理、学历证书等。六、负责学院的考务工作,组织、安排各类考试。七、负责全日制大中专课程教学情况的检查、督导、评优和教学事故认定及上级部门对学院的各类教育教学评估检查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年度科研和全日制大中专教学经费预算,拟定分配方案,监督审核科研和教学经费使用情况。九、负责编制学院科研规划,制定科研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学院科研工作,组织教学和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管理、评奖和成果转化等工作。 十、参与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协助制定教师培训计划、教师工作量计

算办法及教学津贴编制核算工作,协助做好外聘教师聘用和学院教师的教学考核、评先工作。十一、负责组织编制校历,编写教学进度表、课程任务总表、各教学班级和教师课程表,以及教室的使用调度。十二、负责学院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十三、负责学院文印室工作,承担学院的打字、文印、复印任务。十四、负责学院的教育统计和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搞好教学和科研档案立卷归档。十五、负责本处综合治理、安全保卫、计划生育、日常事务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搞好本处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定本处下设机构及人员的工作和岗位职责并认真执行。十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泰山医学院学分制实施方案

泰山医学院学分制实施方案 为深化教学改革,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建立竞争与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泰山医学院学分制实施方案(试行)》(泰医办字[2003]2号)进行修订。 第一章学制与修业年限 第一条标准学制为五年的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以标准学制制定,修业年限实行弹性学制,可在四至七年内浮动,毕业时其学制均以标准学制年限记。标准学制为四年的本科专业,修业年限可为三至六年。保留入学资格、休学、保留学籍及试读期限均包含在修业年限内。要求提前毕业的五年制专业学生须在大学三年级末向所在院(部)系提出申请,四年制专业学生,须在大学二年级末向所在院(部)系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提前毕业条件,学校批准后由有关部门列入毕业生计划。凡延长学习年限者,从延长第一年起,按山东省普通高校当年生均定额拨款及学费总额收费(住宿费等另收)。 第二章学分 第二条学分是用于计算学生学习量的计算单位,是课程内容难易、多少的一种量化指标,它以学时为主要计算依据,方法如下: 培养方案中的所有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均实行学分制,每16~18学时计1学分。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取得相应学分。必修课成绩计算学分绩点,选修课成绩不计算学分绩点。 实践教学环节和实习一般以教学周数计,每一周计1学分。 毕业设计(论文)学分计算办法依照《泰山医学院关于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实施办法》执行。 第三条各专业学生应修满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分。具体学分参见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第三章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四条学生必须参加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的考核,考核成绩及学分载入学生成绩登记表,并归入本人档案。 第五条课程考核成绩的评定一般采用百分制。 课程考核成绩评定包括平时成绩和课程结束考核成绩。平时成绩包括:学习态度、出勤、

长江大学深化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长江大学学分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进一步落实我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精神,改革现有教学管理制度、教学组织方式,充分调动教与学的积极性,全面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学校决定从2015级起,全面实施学分制改革。为保证学分制改革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学分制改革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和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以培养“知行合一,学以致用”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为宗旨,探索并建立更具活力和科学规范的教学管理机制,以及综合化与个性化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实现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增强教学的人性化管理,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充分调动教与学两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学分制改革的基本原则 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配套改革,整体推进”的原则,全面实施学分制改革。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从2015级开始,从招生入学、学费收缴、学生管理、教学组织等各个环节通盘考虑,按学分制改革要求实施人才培养全过程。分阶段,有步骤,按照人才培养、人才成长的客观规律和学校开展学分制改革条件的成熟程度,逐步实施“选课制”、“导师制”、“学分绩点制”、“弹性学制”等教学管理制度。先期主要是对通识教育类课程、学科基础类课程面向学生开放,由学生自主选课,后期随着教学资源、教学条件的改善,逐步过渡到学生自主选择任课教师、自主选择学习进程、自主选择专业及专业方向。 “配套改革,整体推进”:从招生入学、学费收缴、学生管理、教学组织、教学条件建设、后勤保障等诸多方面进行改革,构建新型的教育教学管理体系和教学组织方式,全面推进学分制改革。 三、学分制改革的基本目标 建立以选课制为基础,以学分计量制和学分绩点制为核心,实施弹性学制、主辅修制、学分互认制、学业导师制、免修免听制、补考重修制等构成的教学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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