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点冲刺题-合同法分则含答案

2020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点冲刺题:合同法分则含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侯某和赵某于6月1日签订(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6月10日侯某与银行签订购房按揭贷款合同,6月20日侯某和赵某去当地税务机关缴纳税款,6月21日侯某和赵某去房屋所在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6月25日赵某将房屋(的钥匙)交付给侯某,则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时间是()。

A.6月1日

B.6月20日

C.6月21日

D.6月25日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和所有权的转移。

标的物为动产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标的物为不动产的,所有权自标的物登记时起转移。

2.甲有件玉器欲转让,与乙签订合同约好10日后交货付款;次日丙找到甲愿以更高的价格购买该玉器,甲遂与丙签订合同,丙当即支付了全部价款,约好3天后交货;第三天,甲又与丁订立合同,将该玉器卖给丁,并当场交付给丁。后乙、丙均要求甲履行合同,诉至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应认定丁取得了玉器的所有权

B.应支持丙要求甲交付玉器的请求

C.应支持乙要求甲交付玉器的请求

D.第一份合同有效,第二、三份合同均无效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和所有权的转移。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先

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选项A);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甲将自己的电脑卖给乙,并且约定在乙付清价款前所有权仍属于甲。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乙在付清价款前将电脑出质给知情的丙,对甲造成损害,则甲可以取回电脑

B.如果乙已经支付了80%的价款,则甲不能主张取回电脑

C.乙在付清价款前将电脑卖给不知情的丁,丁善意取得电脑的所有权,则甲不能主张取回电脑

D.如果甲乙之间签订的是买卖房屋的合同,仍然可以约定所有权保留条款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所有权保留。所有权保留的规定只适用于动产,买卖合同当事人主张将标的物所有权保留的规定适用于不动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选项D表述错误。

4.甲公司向乙企业订购10辆货车,约定分两批交付,同时订购了随车维修工具。已知各辆货车均独立运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如果因车辆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甲公司可以同时解除购买维修工具的合同

B.如果因维修工具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甲公司可以同时解除购买车辆的合同

C.如果某一辆车不符合约定,甲公司可以解除购买全部车辆的合同

D.如果第二批交付车辆不符合约定,甲公司可以解除购买全部车

辆的合同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和所有权的转移。因标的物的从物不符合约定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选项B说法错误。由于各辆货车独立运营,不符合约定的货车不会影响其他货车合同目的的实现,因此不能解除全部车辆的合同,选项CD说法错误。

5.赵某欲购买一套商品房,虽然明知A房地产公司尚未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明,但担心房屋价格上涨,仍向A公司支付了50万元定金,双方签订了房屋预售合同。后赵某又看中了相同地段一价格更加合适的二手房,以A公司未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明为由要求其返还定金,双方谈判未果,赵某诉至法院。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A公司取得了房屋预售许可证明,则下列对该预售合同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有效

B.无效

C.未生效

D.效力待定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商品房买卖合同。出卖人预售商品房,必须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6.2018年2月6日赵某将一辆汽车赠送给高某,4月15日赵某意图非礼高某,被奋起反抗的高某用水果刀扎伤。高某报警,警察赶到现场,并通知赵妻将赵某送至医院,当晚19时,赵某经抢救无效去世。高某因正当防卫被法院宣告无罪。赵妻作为继承人拟对高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撤销赵某对高某的赠与合同,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赵妻不能撤销赵某对高某的赠与合同

B.赵妻的撤销权应在2018年10月15日前行使

C.赵妻的撤销权应在2019年4月15日前行使

D.即使该赠与合同经过公证,赵妻也可以撤销赠与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赠与合同。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本题中高某被宣告无罪,并非因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因此赵妻不可以撤销赠与。选项BCD说法错误。

7.甲企业因扩大生产需要,向乙银行借款20万元,约定期限1年,利息为5%。乙银行预先扣除利息1万元,甲企业实际得到19万元。借款到期时,甲企业应偿还的本金和利息是()万元。

A.19

B.19.95

C.20

D.21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借款利息的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19+19×5%=19.95(万元)。

8.侯某向赵某借款10万元,借款时双方只约定借期1年,并未约定利息。但侯某直至2年时才归还该笔借款,则赵某可以要求侯某支付的利息是()元。

A.0

B.6000

C.12000

D.2400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借款利息的规定。双方当事人既未约定借

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9.甲公司因经营需要向赵某借款100万,双方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期2年,按年付息,年利率45%。甲公司第一年向赵某支付利息45万元,若甲公司第二年逾期未付息,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赵某主张由甲公司支付剩余利息45万元,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B.赵某主张由甲公司支付剩余利息3万元,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C.赵某主张由甲公司支付剩余利息15万元,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D.赵某主张要求甲公司按照借期利率支付逾期利息,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借款利息的规定。甲公司第一年按照45%的利率向赵某支付利息,其中超过36%的部分,甲公司是可以要回的。甲公司两年合计应向赵某支付的利息为100×36%+100×24%=60万元,扣除已支付的45万元,需要另外支付15万元的利息。选项C正确。

10.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承揽合同,为乙公司加工一批材料。因为工期紧,经乙公司同意,甲公司将任务的主要部分委托给丙公司来完成。由于丙公司的部分新员工缺乏经验,使加工后的材料出现质量问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该质量问题承担责任的是()。

A.丙公司

B.甲公司

C.甲公司和丙公司

D.乙公司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承揽合同。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所以此题由甲公司承担。

二、多项选择题

1.赵某是一从事化妆品零售的个体工商户,某日从甲化妆品批发

市场批发补水面膜200盒,美白面膜300盒,收到货物时发现两种面膜各多了50盒。由于夏季美白面膜销量较好,于是赵某将多发的面膜留下并支付了货款,补水面膜暂时并不缺货,赵某将其暂时存放在租用的商场仓库中,拟于下次进货时退回,不料仓库失火导致该批面膜损毁。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多交付的美白面膜双方买卖合同成立

B.多交付的补水面膜甲应当负担保管期间的合理费用

C.多交付的补水面膜毁损的风险由赵某承担

D.多交付的补水面膜毁损的风险由甲承担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和所有权的转移。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标的物的,可以代为保管多交部分标的物。买受人主张出卖人负担代为保管期间的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买受人主张出卖人承担代为保管期间非因买受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10月1日,甲有一批货物正在由北京运往上海准备销售的途中,10月5日,甲与上海的乙就这批货物洽谈并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甲将货物卖给乙。签订合同时该标的物仍在运输途中,此时关于标的物的风险的承担表述正确的有()。

A.标的物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由买受人乙承担

B.标的物的风险在实际交付买受人乙之前是出卖人甲承担

C.如果甲在10月5日已知该批货物毁损但未告知乙,则甲承担货物毁损的风险

D.如果甲在10月5日已知该批货物毁损但未告知乙,则乙承担货物毁损的风险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买卖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但如果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在合同成立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标的物已经毁损、灭失却未告知买受人,买受人主张出卖人负担标的物毁

损、灭失的风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2016年5月1日,甲和乙签订了一份设备买卖合同,双方未约定质量检验期。2016年5月15日,乙签收了送货单后没有及时对设备进行检验,因工厂手续不全也未使用该设备生产产品,2018年6月1日乙的工厂开工,使用该设备时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乙签收了送货单视为已对数量和外观瑕疵进行了检验

B.因甲交付的设备存在质量问题,应当向乙承担违约责任

C.上述情形应视为标的物的质量符合约定,乙无权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D.若甲公司自愿承担违约责任后,又以质量检验期间经过为由反悔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标的物检验。

4.赵某与甲公司签订合同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汽车一辆,双方约定总价款20万元,分5次付清,每次4万元,每月的第一天支付。赵某按期支付3次共计12万元后,因该款汽车大幅降价,未再支付剩余两期价款。则汽车销售公司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A.要求赵某一次性付清余下的八万元价款

B.通知赵某解除合同

C.解除合同,并且收取赵某汽车使用费

D.解除合同,且不退还赵某已经支付的12万元价款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权责。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5.关于试用买卖合同,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如果试用买卖的当事人没有约定使用费,则出卖人可以主张买受人支付使用费

B.在试用期内,买受人将标的物抵押给他人,此行为不视为买受人同意购买

C.当事人约定标的物经过试用或者检验符合一定要求时,买受人应当购买标的物的,此情形不属于试用买卖

D.当事人约定买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可以调换或退还标的物的,此情形不属于试用买卖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试用买卖。选项A,试用买卖的当事人没有约定使用费或者约定不明确,出卖人主张买受人支付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选项B,在试用期内,买受人对标的物实施了出卖、出租、设定担保物权等非试用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买受人同意购买。

6.甲房地产开发商与赵某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约定:甲开发商拆除赵某所有的房屋一套,并为赵某提供安置房,位于某小区

8号楼301室,面积为85平方米,价值340万元。合同签订后,甲开发商又将房屋出售给不知情的侯某并为侯某办理了过户手续,导致不能交付约定的安置房,赵某诉至法院。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赵某主张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B.侯某善意取得该房屋

C.侯某可以主张解除购房合同,要求甲公司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同时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1倍的赔偿责任

D.侯某主张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商品房买卖合同。选项AB,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选项CD,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买受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请求返还已

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1倍的赔偿责任事实。

7.赵某与甲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赵某购买的房屋位于某小区8号楼301室,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价值600万,实际交房时经测量房屋建筑面积仅为96平方米,双方在合同中对建筑面积误差没有约定,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赵某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甲公司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支付已付购房款1倍的赔偿金

B.赵某可以请求解除合同,但只能要求甲公司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C.赵某可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甲公司返还购房款30万

D.赵某可继续履行合同但只能要求甲公司返还购房款24万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商品房买卖合同。选项AB,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

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选项CD,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即赵某可要求甲公司返还购房款3×6+1×6×2=30(万元)。

8.下列赠与合同中,不得撤销的有()。

A.赵某将一辆汽车赠送给侯某,并已交付

B.赵某在某大型赈灾义演晚会上承诺捐赠200万元用于灾区重建

C.赵某向高中母校捐赠图书1万册,双方签订了捐赠合同,并进行了公证

D.赵某将一枚玉镯赠送给孙某,并请孙某辅导儿子小赵的学习,辅导中,不认真学习的小赵被气愤的孙某打伤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选项D属于严重侵害赠与人的近亲属,可以撤销赠与。

9.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的租赁合同,属于不定期租赁合同的有()。

A.甲将一台机器租赁给乙,双方订有书面合同,租赁期限约定为30年

B.甲乙签订一租赁合同,未约定租赁期限,且不能通过补充协议或根据合同条款、交易习惯确定租赁期限

C.甲乙订立一口头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1年

D.甲将一私房出租给乙,租赁期限为3年,现租期已届满,甲未收回房屋,乙继续居住并交纳房租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租赁合同。选项A,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

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即租赁期限视为20年,属于定期租赁。选项B,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选项C,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限为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选项D,房屋到期未续租,继续居住并交纳房租视为不定期租赁。

10.甲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租给乙住,乙又擅自将房屋租给丙住。丙是个飞镖爱好者,因练飞镖将房屋的墙面损坏。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甲有权要求解除与乙的租赁合同

B.甲有权要求乙赔偿墙面损坏造成的损失

C.甲有权要求丙赔偿墙面损坏造成的损失

D.乙与丙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房屋租赁合同。选项A,根据规定,承租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试题及答案(卷一)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试题及答案(卷一)【例题·单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民事纠纷中,当事人不得约定纠纷管辖法院的是()。 A.收养协议纠纷 B.赠与合同纠纷 C.物权变动纠纷 D.商标权中的财产权纠纷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对于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因物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而发生的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以协议的方式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 【例题·多选题】北京的甲公司和长沙的乙公司于2016年6月1日在上海签订一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一批货物,双方应于2016年12月1日在厦门交货付款。双方就合同纠纷管辖权未作约定。其后,甲公司依约交货,但乙公司拒绝付款。经交涉无效,甲公司准备对乙公司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地域管辖的规定,下列各地方的人民法院中,对甲公司拟提起的诉讼有管辖权的有()。 A.北京 B.长沙 C.上海 D.厦门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

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合同履行地(交货付款地)为厦门,被告住所地(乙公司所在地)为长沙。 【例题·单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情形中,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的是()。 A.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 B.对再审判决提出申请的 C.对再审裁定提出申请的 D.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的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当事人申请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1)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2)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3)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具体方式的表述中,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开庭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B.人民法院可以电话传唤双方当事人 C.审理案例时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D.已经按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后可以转为简易程序审理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后不得转为简易程序审理。

中级会计经济法章节重点总结

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 1.本章是经济法部分的重点章,平均分值在15分左右,并且经常考查主观题。 2.本章重点在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和股权(份)转让。 3.本章理解难度并不大,但需要过数字关,知识较为零散,需要学员在不断对比归纳后做到准确记忆。 考点一公司类型 考点二公司法人财产权 1.对外投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 2.★担保能力的限制: 3.上市公司担保:需要股东大会决议 (1)单笔担保额超过净资产10%的担保; (2)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 (3)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4)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考点三公司的设立要求 1.★设立条件:

【补充】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设1名执行董事(可兼任经理),不设立董事会;可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 2.★出资方式: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3.非货币出资: (1)应当评估作价:未作价,去作价;价不足,不认定。 【注意】出资后因市场或其他客观因素导致资产减值,不能认定未履行。 (2)以划拨或以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合理期间内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或解除权利负担。 (3)★已交付使用,未办理权属变更:未变更,给机会,变更后,交付算。 (4)已办理权属变更,但未交付使用:可主张实际交付后享有。 4.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注意】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5.★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考点四出资责任 1.未尽出资义务的责任 (1)★首次出资: 【必背法条】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2)增资:未尽忠实和勤勉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 2.★抽逃出资:验资后又转出;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出资转出;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 3.其他后果: (1)抽逃、未尽出资义务:股东权利受到相应受限。 (2)有限公司: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全部出资+催告→股东会决议除名 (3)股份公司:未按期缴纳+催缴→另行募集+赔偿 (4)★出资义务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必背法条】公司债权人的债权未过诉讼时效期间,依照规定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赔偿责任,被告股东以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义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设立阶段的合同责任: (1)★以发起人名义订立:公司确认或实际成为主体+相对人要求公司承担→公司承担 (2)以设立中公司名义订立:有证据为发起人利益+相对人恶意→发起人承担

2020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预测试题及答案十四含答案

2020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预测试题及答案十四含答案 【考点】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 张某拟与王某、赵某共同投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公司),因张某不愿以自己名义投资,遂与李某约定,李某为名义股东,张某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后李某按照约定,认缴出资100万元,设立了甲公司。李某被记载于甲公司股东名册,并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王某、赵某认缴的出资全部缴足,李某认缴的出资张某仅实际缴纳60万元。 甲公司经营期间,李某未经张某同意将其在甲公司的股权进行质押,并造成了损失。张某得知后,要求李某赔偿损失,遭到拒绝。 为防止李某继续损害自己的利益,张某要求甲公司将其变更为股东并记载于股东名册,遭到王某、赵某反对,双方发生争议。 在变更股东的争议未解决前,甲公司因资不抵债,破产清算。债权人郑某以李某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要求李某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李某以其为名义股东为由抗辨。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李某是否有权拒绝张某的赔偿请求?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李某无权拒绝张某的赔偿请求。根据规定,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义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张某未经王某、赵某同意能否变更为甲公司股东?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张某未经王某、赵某同意,不能变更为甲公司股东。根据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联系微信号cpa10010 (3)李某是否有权拒绝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简要说明理由。

中级会计考试-经济法笔记

经济法 一共8章,考试时间2h。重点章节:2/3/5/6/7 题型:单选30*1、多选15*2、判断10*1、简答3*6、综合题1*12 第一章:总论 第一节:经济法概述 第二节:经济法主体 一、经济法主体:权利主体、义务主体 二、经济法主体一般通过以下方式获得:法定取得、授权取得 三、经济法主体的分类 1、根据主体在经济运行中的客观形态分布分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公民等; 2、根据经济法调整领域不同分为:宏观调控法主体(调控主体、受控主体)、市场规制法主体(规制主体、受制主体) 3、调制权: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的职权。分为宏观调控权(宏观调控立法权、宏观调控执法权)、市场规制权(市场规制立法权、市场规制执法权)。 4、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的主要职责:贯彻法定原则(基本职责)、依法调控和规制、不得弃权等。 5、规制主体、受制主体的权利:市场对策权 6、规制主体、受制主体的义务:①接受调控和规制的义务②依法竞争的义务 第三节:法律行为与代理 一、法律行为(这里指民事法律行为) 1、法律行为的特征:①法律行为以达到一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后果为目的②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核心)③法律行为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法行为 2、法律行为的分类 (1)单方法律行为(债务赦免)和多方法律行为(合同行为):以单方/多方意思表示成立 (2)有偿法律行为(买卖、租赁等)和无偿法律行为(捐赠) (3)要式法律行为和非要式法律行为:如合同法规定融资租赁、建设工程、技术开发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4)主法律行为和从法律行为:如从合同的成立与否视乎主合同法律行为是否成立 3、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分为形式有效要件、实质有效要件 (1)形式有效要件:书面形式、口头形式、视听资料形式、沉默形式 (2)实质有效要件: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②意思表示真实③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4、附条件的法律行为:约定将未来某一条件的发生与否作为法律行为生效与否的依据 5、附期限的法律行为:预定一定的期限,以期限的到来作为法律行为生效或解除的依据 6、无效的民事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的本质特征在于其违法性 (1)无效的民事行为包括: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③

2020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点归纳(第一章)

2014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章节考点归纳(第一章)[考试大纲要求] (一)掌握经济法的概念和渊源 (二)掌握经济法主体资格 (三)掌握法律行为与代理制度 (四)掌握经济仲裁与诉讼制度及诉讼时效 (五)熟悉经济法主体的分类 (六)熟悉经济法主体的职权和职责及权利和义务 (七)了解经济法的体系 (八)了解法律行为特征、分类 [考点内容] 第一节经济法概述 一、经济法的体系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管理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经济法的渊源 经济法的渊源是指经济法律规范借以存在和表现的形式。 (一)宪法 (二)法律 (三)法规 (四)规章 (五)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六)司法解释 (七)国际条约、协定

第二节经济法主体 一、经济法主体的资格 经济法主体,是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当事人或参加者。享受经济权利的一方称为权利主体,承担经济义务的一方称为义务主体。 经济法主体必须具备一定的主体资格,即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享受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资格或能力。 二、经济法主体的分类 (一)根据主体在经济运行中的客观形态分类 根据主体在经济运行中的客观形态划分,经济法主体可分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公民等。 (二)根据经济法调整领域不同分类 根据经济法调整领域的不同,可以将经济法主体分为宏观调控法主体和市场规制法主体两类。宏观调控法主体又可以分为调控主体和受控主体,市场规制法主体可分为规制主体和受制主体。 三、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一)调控主体与规制主体的职权 1.宏观调控权 2.市场规制权 3.调制权的分配 (二)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的主要职责 1.贯彻法定原则 2.依法调控和规制 3.不得弃权 (三)接受调控和规制的主体的权利 接受调控和规制的主体主要是市场主体,其权利可以统称为“市场对策权”。

中级会计经济法真题和答案

一、单选选择题(本类题共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每小题备案答案在,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将悬点的答案,按答题卡要求,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中相应信息点。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2013年1月1日,甲公司某项特许使用权的原价为960万元,已摊销60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60万元。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2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按月摊销。不考虑其他因素,2013年1月甲公司该项特许使用权应摊销的金额为()万元 A.12.5 B.15 C.37.5 D.40 答案:A 【解读】2013年1月甲公司该项特许使用权应摊销的金额=(960-600-60)/2/12=12.5(万元) 【试卷点评】本题考核“无形资产的摊销”知识点。 2.甲公司某项固定资产已完成改造,累计发生的改造成本为400万元,拆除部分的原价为200万元。改造前,该项固定资产原价为800万元,已计提折旧25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该项固定资产改造后的账面价值为()万元。 A.750 B.812.5 C.950 D.1000 【答案】B 【答案解读】该项固定资产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200-200/800×250=137.5(万元),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后的账面价值=800-250-137.5+400=812.5(万元)。 3.2012年12月31日,甲公司库存丙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00万元。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为80万元,拟全部用于生产1万件丁产品。将该批材料加工厂丁产品尚需投入的成本总额为40万元。由于丙材料市场价格持续下降,丁产品每件不含增值税的市场价格由原160元下降为110元。估计销售该批丁产品将发生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合计为2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2012年12月31日。甲公司该批丙材料的账面价值应为()万元。 A.68 B.70 C.80 D.100 【答案】A 【答案解读】丁产品的可变现净值=110-2=108(万元),成本=100+40=140(万元),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产品发生的减值,所以丙材料的可变现净值=108-40=68(万元),成本为100万元,存货的账面价值为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所以2012年12月31日丙材料的账面价值为68万元。 4.2012年12月31日,企业某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预计处置费用为100万元,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960万元。当日,该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万元。 A.860

2020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试题及答案

2020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试题及答案 1.我国的公司登记机关是( )。 A.市场监督管理机关 B.税务机关 C.财政部 D.商务部 2.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优先股与普通股股东权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优先股股东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红利 B.公司清算时普通股股东先于优先股股东取得公司剩余财产 C.优先股股东和普通股股东都可以参与公司决策 D.优先股股东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 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公司监事的是( )。 A.财务负责人 B.独立董事 C.总经理

D.职工代表 4.甲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向有关主管机关提供了财务会计报告,但是甲公司的财务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那么主管机关可以对甲公司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 )的罚款。 A.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B.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C.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D.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5.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通过了解散公司的决议,并决定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下列有关该公司清算组的组成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由人民法院指定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 B.由公司的股东组成 C.由公司股东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D.由主管部门指定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 6.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后甲公司分立为丙、丁、戊三个公司,且丙、丁、戊三个公司约定由丙公司承担原甲公司欠乙公司的债务。对于原甲公司欠乙公司的100万元货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只能要求丙公司单独承担责任

B.乙公司应当要求丙、丁、戊三个公司分别按照从原甲公司承继的资产比例承担责任 C.乙公司可以要求丙、丁、戊三个公司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D.乙公司只能要求丙公司承担该笔债务,但是丁公司、戊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 7.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将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其留存的法定公积金最低比例应为( )。 A.转增前注册资本的10% B.转增前注册资本的15% C.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0% D.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 8.下列关于股票和公司债券法律特征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公司债券持有人和股票持有人均与公司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 B.股票属于有价证券,公司债券不属于有价证券 C.公司债券持有人在公司破产时,优先于股票持有人得到清偿 D.发行股票和发行公司债券是完全相同的法律要求 9.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下列有关该收购本公司股份事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该收购本公司股份事项,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2018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第一章第一节考点:经济法概述

2018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章节考点本篇为《经济法》第一章第一节考点:经济法概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请大家持续关注。 (一)经济法的概念和体系 1、经济法概念(起源于法国)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管理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经济法体系 按照经济关系以及经济法所调整的基本内容,将经济法体系作如下划分: ①经济组织法 指经济组织的法律制度,主要是企业法律制度。如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等。 ②经济管理法 指国家在组织管理和协调经济活动中形成的法律制度。主要是财税、金融、价格、市场和特定行业管理法律制度等。 ③经济活动法 指调整经济主体在经济流通和交换过程中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产生的法律制度。主要是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注意】《经济法》教材内容不完全局限于法学中的经济法体系范围,同时也涉及传统民商法的相关内容,包括总论、公司法律制度、其他主体法律制度、金融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增值税法律制度、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和相关法律制度。 (二)经济法的渊源 经济法的渊源是指经济法律规范借以存在和表现的形式。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司法解释以及国际条约、协定。 1、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经济法的基本渊源,是经济立法的基础。

2、法律 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是经济法的主要渊源,它规定的多是基本经济关系。 以法律形式表现的经济法律规范是经济法的主体和核心组成部分。 3、法规 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其效力次于宪法和法律。经济法大量以法规的形式存在,法规是经济法的重要渊源。 ①行政法规:国务院为执行法律规定及履行宪法规定的行政管理职权的需要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②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4、规章 规章包括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的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的规章。 规章是法律、行政法规的补充,对正确适用和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具有重要意义。 5、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依法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主要适用于本民族自治地方。 6、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在总结审判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发布的指导性文件和法律解释。 7、国际条约、协定 我国作为国际法主体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双边或多边协定及其他具有条

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题及答案【最新】

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题及答案 1.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中国公民赵某是一刑满释放的无业人员,其可以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B.中国公民闫某是某检察院检察官,其可以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C.中国公民吴某下岗后以卖糖葫芦为生,因其无固定门面,经常被城管驱赶,吴某拟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从事上述业务 D.王某成立一个人独资企业,委托高某进行管理,应当签订书面委托合同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警官、法官、检察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选项B错误。个人独资企业应当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选项C不满足条件。

2.赵某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并将企业事务委托给侯某管理。侯某从事的下列行为,应当经过赵某同意的有()。 A.以合伙企业财产提供担保 B.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C.同本企业订立合同 D.将企业商标转让给他人使用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管理。四个选项均选。 3.赵某、侯某、甲国有独资公司拟成立一合伙企业,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该合伙企业最多可以有50个合伙人 B.赵某或侯某至少要有一人为普通合伙人

C.若侯某选择成为有限合伙人则其可以以劳务出资 D.甲国有独资公司有权查阅该合伙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的设立。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选项C错误。 4.赵、钱、孙、侯四人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四人约定由赵某和侯某执行合伙事务,钱某和孙某不执行合伙事务,则钱某和孙某行使的下列权利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钱某有权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 B.孙某有权对赵某和侯某执行合伙事务进行监督 C.钱某有权对赵某执行的合伙事务提出异议 D.赵某不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有权决定撤销对其执行合伙事务的委托

2019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检测真题C卷 (附答案)

2019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检测真题C卷 (附答案) 考试须知: 1、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和所在单位的名称。 3、本卷共有四大题分别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简答题、综合题。 4、不要在试卷上乱写乱画,不要在标封区填写无关的内容。 姓名:_________ 考号:_________ 一、单选题(共30小题,每题1分。选项中,只有1个符合题意) 1、下列争议中,可以适用《仲裁法》进行仲裁的是()。 A.某公司与其职工李某因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B.高某与其弟弟因财产继承发生的争议 C.某学校因购买电脑的质量问题与某商场发生的争议 D.王某因不服某公安局对其作出的罚款决定与该公安局发生的争议 2、某企业被认定为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5年该企业的利润总额为50万元,固定资产折旧多计提了3万元,营业外支出中列支了交通违章罚款1万元。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与税收优惠事项。2015年该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万元。 A.8.1 B.6.9 C.10.8 D.7.05 3、陈某等5人拟以发起设立方式共同出资设立一从事服装加工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拟为500万元。根椐《公司法》规定,下列关于该公司设立事项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公司的注册资本数额符合法律规定 B.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100万元 C.全体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总额不得低于150万元 D.发起人中至少要有2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4、关于第二审程序,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B、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C、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并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D、对二审的判决、裁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上诉 5、某家电销售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6月销售H型空调80台,每台含税价款2925元;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同型号空调20台,每台旧空调作价585元,实际每台收取款项2340元。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当月上述业务增值税销项税额为()元。 A. 40800 B. 42500 C. 47736 D. 49725 6、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一定比例加计扣除,该比例为()。 A.50% B.100% C.150% D.200% 7、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的下列行为中,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是()。

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法》常见考点练习题及答案

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法》常见考点练习题及答案 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法》常见考点练习题及答案 无效民事行为 多项选择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有()。 A、12周岁的李某订立的遗嘱 B、贾某以在马某的家里放炸药为要挟,迫使马某放弃对贾某的债权 C、甲国有独资公司与乙外企订立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甲公司董事会收受贿赂而将价值5000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2000万转让出去 D、买卖毒品的合同 ABCD 选项A中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选项B是受胁迫而为的单方民事行为。选项C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选项D是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无权代理 多项选择题 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如果A知道B以A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视为有权代理 B、该代理行为无效 C、B与第三人进行的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属于A D、是表见代理,该代理行为有效 AC 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如果经过本人追认或者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无权代理人所为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属于被代理人,视为有权代理。 诉讼时效中止 单项选择题 下列表述中,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是( )。 A、甲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偿还欠款。法院受理了此案。在审理过程中,甲突然死亡 B、甲借给乙人民币若干,约定一年后归还。到期后,乙未归还。经甲催讨,乙同意归还 C、甲于去年2月15日被乙自行车撞伤,造成很大损失。经协商,由乙赔偿给甲2500元。直到今年2月10日,乙仍未支付赔款。甲准备起诉,但由于山洪暴发,道路不通,持续了十几天,因此直到2月底,甲才向法院提起诉讼 D、小张与小黄系夫妻,两人感情一直不和。小张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小黄离婚。法院受理了此案。在审理终结前,小张在出差中因车祸死亡 C C项中,甲提起诉讼的时效是1年,从去年2月15日到今年2月10日不满1年,且不可抗力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因此C项符合题干要求。A、D项发生在审理过程中,不符合诉讼时效中止的时间条件。B项“经甲催讨,乙同意归还。”没有必要再提起诉讼。 诉讼时效的规定 单项选择题

2016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真题试卷及答案

2016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真题 及答案解析 (WORD版本真题试卷+解析答案,建议下载练习)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 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民事纠纷中,当事人不得约定纠纷管辖法院的是()。A.收养协议纠纷 B.赠与合同纠纷 C.物权变动纠纷 D.商标权纠纷 【答案】A 2.根据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诉讼时效制度适用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当事人不可以约定延长或缩短诉讼时效期间 B.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C.当事人未按照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却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D.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可以主动适用诉讼时效规定进行审判 【答案】D 【解析】选项D: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 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3.根据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发生的下列情形中能够引起 诉讼时效中止的是()。 A.权利人提起诉讼 B.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 C.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D.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 【答案】B 【解析】(1)选项ACD:属于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2)选项B:不可抗力,属于 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 4.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限制未作 特别规定,该公司有关人员的下列股份转让行为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发起人王某于2014年4月转让了其所持本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25% B.董事郑某于2014年9月将其所持本公司全部股份800股一次性转让 C.董事张某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0000股,2014年9月通过协议转让了其中的2600股 D.总经理李某于2015年1月离职,2015年3月转让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答案】B 【解析】(1)选项A: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选项BC: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 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 份总数的25%;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以一次性全部转让,不受25%的比例限制;(3)选项D: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中级会计职称真题及答案:经济法(完整版)

中级会计职称真题及答案:经济法(完整版) 一、单选题 1.下列人员中,不属于《证券法》规定的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的是()。 A.上市公司的总会计师 B.持有上市公司3%股份的股东 C.上市公司控股的公司的董事 D.上市公司的监事 参考答案:B 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证券法律制度的“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知识点。 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特别规定,没有特别规定的,适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下列各项中,符合国有独资公司特别规定的是()。 A.国有独资公司的章程可由董事会制定并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B.国有独资公司合并事项由勤务员事会决定 C.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D.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参考答案:A 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公司法的“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知识点。 3.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名,监事会成员共3名。下列关于该公司董事会召开的情形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经2名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B.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可由4名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履行职务

C.经2名监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D.董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并在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参考答案:D 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公司法董事会会议”知识点。 4.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人在出现一定情形时当然退伙。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当然退伙情形的是()。 A.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被依法宣告死亡 B.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C.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D.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被责令关闭 参考答案:C 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其他主体法律制度的“当然退伙”知识点。 5.某中外合人选经营企业的董事会拟对企业资产抵押的事项作出决议。下列关于该董事会就该事项表决规则中,符合《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规定的是()。 A.该事项须由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 B.该事项须由出席会议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C.该事项须由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D.该事项须由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表决通过 参考答案:C 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其他主体法律制度的“董事会决议事项”知识点。 6.2008年5月15日,某股份有限公司依股东大会决议收购了本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奖励公司职工。该公司现有已发行股份总额8 000万股。下列关于该公司收购本公司部分股份奖励职工的表述中,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是()。 A.公司可以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400万股

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重要知识点

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重要知识点2017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重要知识点 对票据的种类要做到心中有数。 票据主要有: 1、支票(银行支票,下面简称“银支”) 2、本票(银行本票,下面简称“银本”) 汇票又分为: 1、见票即付汇票(简称“见即汇”) 2、定日付款汇票(简称“定日汇”) 3、见票后定期付款汇票(简称“见定汇”) 4、出票后定期付款汇票(简称“出定汇”) 顺口溜:即银支、银本、见即汇、定日汇、见定汇、出定汇 银支、银本、见即汇,属于见票即付的票据,不需提示承兑,但需提示付款,提示付款期限为出票后支票10日,本票2个月,汇票1个月。 简记为:支10本2汇1(可记谐音:“知是笨儿会衣”,知道是笨儿子会穿衣服了。) 定日汇、见定汇、出定汇,需提示承兑、提示付款。 三者提示付款期限相同,都为到期日起10日内。 定日汇、出定汇,到期前。提示承兑期限为到期日前。

(因为从名称可知,这二个票据在出票时就已经知道什么时候到期,所以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就OK了)。 见定汇,1月内。提示承兑期限为出票日起1个月内。 (因为见票后定期付款的限期取决于持票人什么时候向承兑人出示票据,所以要不能无期限的'拖延,要在1个月内提示承兑)。 综上所述:可以归纳如下: 银本、银支、见即汇,不承兑,支10本2汇1; 定日、见定、出定汇,需承兑,到期10日提示付; 定日汇、见定汇,到期前承兑。 出定汇,1月内承兑。 会议的决议通过方式 关于会议的决议通过方式,相信大家记起来也很费力,现在总结一下。 顺口溜:普通决议“职工”“股董”——盐拌。(解释:应为全部的一半,全-盐) “股东”“创”“债”——醋拌。(出席的一半,醋-出) 解释一下: 职工代表大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或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创立大会、债权人大会,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过半数通过。 有一个特点大家应掌握,对于人数少的会议,就需要全体的过半数通过。职工代表和董事会成员人都不多,所以要全体过半方可。 对于人数较多的会议,出席的一半就可以了。股东大会、创立大会、债权人大会人数较多,所以出席的一半就可以了。

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法》考点: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法》考点:买卖 合同的标的物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初级资格和中级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今天,小编特意为大家推荐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法》考点: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希望大家喜欢! 《合同法》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环球网校提供买卖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时,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 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因标的物的从物不符合约定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 (1)标的物为动产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标的物为不动产的,所有权自标的物登记时起转移。 (2)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 (3)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

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的物解除。 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买受人如果就其中一批标的物解除,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 (4)标的物为无需以有形载体交付的电子信息产品,当事人对交付方式约定不明确,且依照法律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收到约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或者权利凭证即为交付。 (5)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标的物的,可以代为保管多交部分标的物。买受人主张出卖负担代为保管期间的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买受人主张出卖人承担代为保管期间非因买受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6)出卖人仅以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款抵扣资料证明其已履行交付标的物义务,买受人不认可的,出卖人应当提供其他证据证明交付标的物的事实。 合同约定或者当事人之间习惯以普通发票作为付款凭证,买受人以普通发票证明已经履行付款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7)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

中级会计《经济法》练习题与答案

中级会计《经济法》练习题与答案 们精心为广大考生准备了中级会计《经济法》2020练习题与答案,各位同学赶快学起来吧,做好万全准备,祝各位同学考试顺利通过。更多相关请持续关注。 1、单项选择题 A上市公司持有B公司51%的股权,另外,C公司是A上市公司的一个分公司,下列关于公司种类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A公司与B公司是母子公司关系 B.A公司与C公司是总分公司关系 C.B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D.C公司可以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正确答案】D 【知识点】本题考核点是公司的种类。

【答案解析】选项D: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可以领取营业执照,但是不得领取法人营业执照。 2、单项选择题 A直辖市甲公司是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出资设立的,甲公司在B直辖市设立全资子公司乙,那么乙公司的登记管辖机关是()。 A、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B、A市工商管理局 C、B市工商管理局 D、国家工商管理总局、A市工商管理局和B市工商管理局都可以 【正确答案】A 【知识点】本题考核点是登记管辖。

【答案解析】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下列公司的登记:(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2)外商投资的公司;(3)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的公司;(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应当由其登记的其他公司。 3、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公司设立登记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B、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C、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D、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

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中的常考知识点归纳

1. 根据《合同法》和《担保法》的规定,合同可以约定定金条款,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2.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依法订立的合同成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 除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时、对方有异议的,应当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3.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 裁机构予以增加。 4.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要求继 续履行,违约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 5.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在甲、乙之间的合同纠纷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乙公司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 履行债务时,丙公司对甲公司应当履行一般保证责任。 6.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 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7.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8.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 损、灭失是因为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9.根据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 10.根据规定,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11.根据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12.根据有关规定,借款利息不得预先从借款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 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13.根据《合同法》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 或解除合同。 14.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要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的,必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15.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重大损失,公司的董事长、1/3以上的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 属于重大事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临时报告,并予公告。 16.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应披露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10名股东名单和持股数额,若持股5%以上的 股东人数少于10人,则应列出至少前10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17.根据规定,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属于重大事件。 18.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的,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19.根据规定,配股发行新股的,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 20.根据规定,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21.根据规定,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天,并不得超过60天。 22.根据规定,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23.根据规定,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要约收购条件具有统一性,应当 适用于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全体股东,不能出现要约方面的差别待遇。 24.根据规定,上市公司中,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应达到公司股份总额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 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25. 根据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6.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持有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的股份5%的股东,应当在其持股数额达到该比例之 日起3日内通知该公司。 27.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的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5

2019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点例题:公司法的其他考点含答案

2019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点例题:公司法的其他考点含答案 考点1:公司财务与会计(★★) 【例题·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公司利润分配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8年) A.公司股东大会可以决议在弥补亏损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B.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C.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可以分配利润 D.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不得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利润 【答案】B 【例题1·多选题】下列关于公司公积金用途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2018年) A.资本公积金可以用于弥补公司亏损

B.法定公积金不得转增公司资本 C.任意公积金可转增公司资本 D.盈余公积金可以用来扩大公司生产经营 【答案】CD 【解析】(1)选项A: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2)选项B:法定公积金可以用于转增资本,但转增资本后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例题2·单选题】某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列财务会计事项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17年) A.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决定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B.将公司部分货币资产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C.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只提供给持有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查阅

D.在法定会计账簿外另立会计账簿 【答案】A 【解析】(1)选项A: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上市公司除外)。(2)选项BD: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公司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3)选项C: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例题3·判断题】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应当列为公司的盈余公积金。( )(2017年) 【答案】× 【解析】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 【例题4·单选题】某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2015年,该公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