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1-4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1-4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

(小学1-4年级)

学校盖章

年月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测试和上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号)和教育部《关于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司函〔〕号)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确保我市今年各级各类学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年,乌海市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全面开展《标准》的测试工作,并开展覆盖本校全体学生的《标准》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 二、测试内容 依据《标准》设置的测试项目的有关要求,年全国统一测试项目。具体测试项目见“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表”(附后)。 中小学生身高、体重、视力等项目的测试可与体检工作相结合,使用同一结果,不重复测试。 三、数据上报 (一)各学校在测试工作结束后将测试数据(含每个测试项目成绩、测试时间、地点、方式和人员等信息),于年月日至月日期间,

通过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域名:)依据其设置的上报方法和程序上报至“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同时,三区、市直各学校将数据上报至乌海市教育局体卫艺科(邮箱:,联系人:王丹,联系电话:—)。 (二)学生本学年测试总分和等级两项数据暂不上报,测试工作结束后,教育部将根据各地测试结果重新修订《标准》,并按新的标准评定各地学生体质测试成绩。 四、数据核查 (一)各区教体局负责对本区学校上报测试数据进行认真审核,并登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按照管理系统设置的用户管理权限,在线确认提交。 (二)各区教体局要根据本通知有关要求,制定《标准》测试数据核查办法,开展各学校上报测试数据抽查复核工作,加强过程监督,确保报送数据真实、准确有效。 五、结果公布 (一)学校在《标准》测试工作完成后,要按年级、班级、性别等不同类别在校内公布测试结果,中小学校要将测试工作中有关情况向学生家长通报。 (二)各区教体局要公布所辖学校《标准》测试结果,市教育局根据抽查复核结果公布全市中小学测试结果。 六、管理和保障 (一)各学校要把《标准》测试、数据上报、结果公布等作为学

[最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

[最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附表1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小学1,2年级样表) 学校姓名性别学号班级民族出生日期 一年级二年级单项指标单项指标 成绩得分等级成绩得分等级体重指数(BMI) 体重指数(BMI) 22 (单位:千克/米) (单位:千克/米) 肺活量肺活量 (单位:毫升) (单位:毫升) 50米跑 50米跑 (单位:秒) (单位:秒) 坐位体前屈坐位体前屈 (单位:厘米) (单位:厘米) 1分钟跳绳 1分钟跳绳 (单位:次) (单位:次) 标准分标准分加分指标成绩附加分加分指标成绩附加分 1分钟跳绳 1分钟跳绳 (单位:次) (单位:次) 学年总分学年总分等级评定等级评定体育教师签字体育教师签字班主任签字班主任签字家长签字家长签字 学校签章: 年月日 附表2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小学3,4年级样表) 学校姓名性别学号班级民族出生日期 三年级四年级单项指标单项指标

成绩得分等级成绩得分等级体重指数(BMI) 体重指数(BMI) 22 (单位:千克/米) (单位:千克/米) 肺活量肺活量 (单位:毫升) (单位:毫升) 50米跑 50米跑 (单位:秒) (单位:秒) 坐位体前屈坐位体前屈 (单位:厘米) (单位:厘米) 1分钟跳绳 1分钟跳绳 (单位:次) (单位:次) 1分钟仰卧起坐 1分钟仰卧起坐 (单位:次) (单位:次) 标准分标准分加分指标成绩附加分加分指标成绩附加分 1分钟跳绳 1分钟跳绳 (单位:次) (单位:次) 学年总分学年总分等级评定等级评定体育教师签字体育教师签字班主任签字班主任签字家长签字家长签字 学校签章: 年月日 附表3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小学5,6年级样表) 学校姓名性别学号班级民族出生日期 五年级六年级毕业成绩单项指标 成绩得分等级成绩得分等级得分等级体重指数(BMI) 2 (单位:千克/米) 肺活量 (单位:毫升) 50米跑 (单位:秒) 坐位体前屈 (单位:厘米) 1分钟跳绳 (单位:次)

小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方案

小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方案 学校体育工作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县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为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经常锻炼身体的习惯,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和体质健康水平,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位,经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提高认识,广泛发动,掀起《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热潮。要把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作为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提高我校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重要举措。要深刻认识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战略意义,从提高中华民族素质和青少年学生的体质健康这个高度,把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当作一件大事来抓。认真组织、动员全体学生积极参加,切实推动我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广泛开展,吸引学生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极参加体育锻炼。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 为保证我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顺利实施,决定成立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以“达标争优、强健体魄”为目标。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使学生能做到每天锻炼一小时,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等级以上。 四、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以体育课教学为基本平台。 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体育课时的规定,开足开齐体育课,不以任何理由削减或挤占体育课时。l—2年级每周为4课时,3—6年级每周为3课时,要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实际情况,增加体育课程内容的选择性,强调活动的多样性,增强学生自觉参与体育锻炼的意识。 五、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与课外体育活动有机结合。大力倡导和推行大课间体育活动,保证在大课间操中进行小学生系列广播操和眼保健操。课外活动要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并形成制度,不得随意挪用或挤占课外活动时间。对参与课外体育活动辅导的体育教师要承认其劳动付出,合理计算工作量,确保体育教师的合法权益。 六、贯彻《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与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相结合。结合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报告书制度,逐步实现贯彻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七、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选择符合学生身心特点的有效形式和载体。 以集体性体育项目以及跳绳、踢毽、投沙包等为主要载体,每年集中开展大型健身的体育活动。争取做到“人人有项目、班班有活动、周周有安排、月月有比赛”,使学生在系统地锻炼中增强体质,通过不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方案

红旗区小店镇飞翔小学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方案为促进和激励我校青少年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在总结近几年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的基础上,对《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进行了修改与完善,并正式定名为《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从2014年9月起开始实施。根据县教育局文件精神,现制定我校《标准》的实施方案: 一、认真学习《标准》,提高认识水平 实施《标准》是学校体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我校将在学校的各种会议上组织领导、体育教师、班主任老师学习了解《标准》,贯彻“健康第一”指导思想,落实国家对初中阶段学生个体在体质健康方面的基本要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组织学生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激励学生积极参加锻炼,促进我校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把《标准》的实施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抓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整体提高办学水平。 二、工作全面到位,确保《标准》实施 在《标准》实施过程中,领导小组要加强管理和指导的力度,制订工作计划,细化职责,分解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要积极创造条件,创新工作方法,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全面展开讲《标准》,教《标准》,准备测试《标准》。要按课程标准要求,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全面落实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在《标准》的实施上予以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的保证。加强实施《标准》的宣传,调动广大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积极性,推动

班级“达标争优”活动普遍开展。建立《标准》测试建档制度和新生入学体质健康测试制度。针对学生身体素质中薄弱环节,如耐力、柔韧和男生上肢力量等采取科学的干预措施,帮助学生顺利达到《标准》及格以上等级。 三、认真组织测试,注重锻炼效果 新《标准》增加了锻炼效果好、实效性强的锻炼项目和运动技能项目,目的在于激励学生参加体育锻炼,促进身体的正常生长发育和身体形态、机能的全面协调发展,提高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新《标准》的评分标准较前都有较大幅度的提升,要在发动学生经常锻炼的基础上组织测试,根据体育课和课外活动的设置,有计划地安排好测试的项目及时间,以检查、巩固和提高学生锻炼的成果。 四、严格规范培训,健全工作制度 新《标准》项目多,要求高,我校将按照实施工作和数据上报的要求抓好培训工作,督促学校测试人员和数据管理人员参与上级组织的业务技术培训。要健全测试制度、质量把关制度、数据汇总统计上报制度、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及工作总结制度,促使《标准》实施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标准》的实施工作计入教师教学工作量。 五、加强安全措施,严格审核检查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在实施《标准》时,健全各项安全保障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场地、器材、设备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提出安全要求;测试前检查和了解学生身体健康情况,因病或残疾学生,可向学校提交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后,可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标准〉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在耐力项目测试前,医务部门必须对学生进行体检,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说明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说明 (一)为贯彻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提高体质健康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是国家对学生体质健康方面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学生。 (三)本标准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 (四)本标准将测试对象划分为以下组别:小学一、二年级为一组,三、四年级为一组,五、六年级为一组,初、高中每年级各为一组,大学为一组。 小学一、二年级组和三、四年级组测试项目分为三类,身高、体重为必测项目,其他二类测试项目各选测一项。小学五、六年级组,初、高中各组,大学组测试项目均为五类,身高、体重、肺活量为必测项目,其他三类测试项目各选测一项。 选测项目每年由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在测试前两个月确定并公布。选测项目原则上每年不得重复。 (五)学校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本标准的测试,本标准的测试方法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解读》(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中的有关要求进行。 (六)本标准各评价指标的得分之和为本标准的最后得分,满分为100分。根据最后得分评定等级: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分—89分为良好, 60分—74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每学年评定一次,按评定等级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学生毕业时体质健康标准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得分和其他学年平均得分各占50%之和进行评定。因病或残疾免予执行本标准的学生,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七)本标准由教育部负责解释。 握力体重指数=握力/体重*100 肺活量体重指数=肺活量(ml)/体重(kg)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篮球运球 1.测试目的 测试学生综合身体素质和篮球基本技能水平。测试年级为小学五、六年级及初中、高中、大学各年级。 2.场地器材 测试场地长20米,宽7米,起点线后5米设置两列标志杆,标志杆距左右边线3米。各标志杆距杆3米,共5排杆,全长20米,并列的两杆间隔1米(图3-7)。测试器材包括秒表(使用前应进行校正,要求同50米跑)、发令哨、30米卷尺、标志杆10根(杆高1.2米以上),篮球若干个。小学五、六年级采用小篮球,球重为450~500克,球圆周为68~70厘米;初中、高中和大学为篮球。测试用球应符合国家标准。 3.测试方法 受试者在起点线后持球站立,听到出发口令后,按图中所示箭头方向单手运球依次过杆,高中学生和大学生每次过杆时需换手运球。发令员发令后开表计时,受试者与球均返回起终点线时停表。每名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项目、指标及运用 (一)各年级的测试项目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里设置了符合我国学校实际情况、简便易行的测试项目,他们的可靠性、有效性、客观性、可操作性等在多年来的学校体育实践中得到了证明,这些测试项目涵盖了人体形态、机能、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的多个方面。从学生的年龄特点以及场地、器材、费用、时间等考虑,各年级学生的测试项目分为必测类项目和选测类项目。各类选测项目,每年由地(市)及教育行政部门或高等学校在测试前选择确定并公布,选测项目原则上每年不得重复。在实际测试时,各年级的测试项目保持在4—6项之间(见表2)。 小学一、二年级测试项目为四项。身高、体重为必测项目。选测项目为两项,分别从坐位体前屈、投沙包中选测一项;从50米跑(或25米×2往返跑)、立定跳远、跳绳、踢毽子中选测一项。 小学三、四年级测试项目为四项。身高、体重为必测项目。选测项目为两项,分别从坐位体前屈、掷实心球、仰卧起坐中选测一项;从50米跑(或25米×2往返跑)、立定跳远、跳绳中选测一项。 小学五、六年级测试项目为六项。身高、体重、肺活量三项为必测项目。选测项目为三项,分别从400米跑(或50米×8往返跑)、台阶试验中选测一项;从坐位体前屈、掷实心球、仰卧起坐、握力中选测一项;从50米跑(或25米×2往返跑)、立定跳远、跳绳、篮球运球、足球颠球、排球垫球中选测一项。 初中、高中、大学各年级均为必测三个项目,选测三个项目,合计需要测试六个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为必测项目。从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台阶试验中选测一项;从坐位体前屈、掷实心球、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握力体重指数中选测一项;从50米跑、立定跳远、跳绳、篮球运球、足球运球、排球垫球中选测一项。 表2 各年级测试项目分类表 年级必测项目选测试项目备注 小学一、二年 级身高 体重 坐位体前屈 投沙包 50米跑(25米×2往返跑) 立定跳远 跳绳 踢毽子 选测一项 选测一项 小学三、四年 级身高 体重 坐位体前屈 掷实心球 仰卧起坐 50米跑(25米×2往返跑) 立定跳远 跳绳 选测一项 选测一项 小学五、六年 级 身高 体重 肺活量 400米跑(50米×8往返跑) 台阶试验 选测一项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知识点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知识点一、我国学生体质健康评价制度的演变和发展 (一)、我国学生体质健康的演变 我国学生体质健康的演变,是与我国不同时期的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和教育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是与全国提高青少年的身体健康素质、满足国家对受教育者的全面发展和培养人才战略的基本要求相一致的。 党和国家先后制定了《劳卫制》、《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等一系列制度,2002年开始在全国试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并于2007年正式定名为《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1、《劳卫制》---《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1)、1954年,国务院批准并发布了《劳卫制》,“准备劳动与保卫祖国体育制度” 劳卫制是国家根据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需要,对人民在体育锻炼上的基本要求而制定的,其目的在于鼓励人民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促进体育运动的广泛开展,提高运动技术水平,使人民身强力壮,意志坚强,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和保卫祖国服务。 劳卫制测试项目很多,包括跑、跳、投掷、体操,田径等项目,这些项目贯穿着速度、力量、耐力、灵巧,是对人的身体素质的全面锻炼。劳卫制必须是在所有的项目上都达到规定的标准才可以算是达标。劳卫制有三个等级,少年级,一级和二级。如果你在劳卫制的达标项目中,某项成绩达到了相应的运动员等级,还可以颁发运动员等级证书,运动员等级分5个级别。 (2)、1975年,国家体委公布了《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替代了《劳卫制》。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主要任务是激励广大青年、少年和儿童经常地、持久地锻炼身体,促进他们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的全面发展,为建设和保卫社会主义祖国服务。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分组上,采用按年龄分组与按年级分组并行的办法,在学校实行按年级制订评分评级标准的办法,不但照顾锻炼者的年龄差异,也适合中国现行教育制度关于学段、年级划分的实况。但无论那一级标准,各单项都必须达到45分。这种单项基础分和各项总分结合评级的做法,有利于促进青年、少年和儿童身体的全面发展。(3)、2002年,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下发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作为《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2007年,正式定名为《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是根据“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提出来的。它的内涵是测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锻炼效果的评价标准,是国家对不同年龄段学生体质健康方面的基本要求,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通过《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可以使学生清楚地了解自己体质与健康的状况,还可帮助学生监测自己的体质与健康状况的变化程度。 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 (一)、说明 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国家学校教育工作的基础性指导文件和教育质量基本标准,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学校工作和衡量各地教育发展的重要依据,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适用于全日制普通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

附件: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 一、说明 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国家学校教育工作的基础性指导文件和教育质量基本标准,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学校工作和衡量各地教育发展的重要依据,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适用于全日制普通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 2.本标准的修订坚持健康第一,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4〕3号)有关要求,着重提高《标准》应用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着重强化其教育激励、反馈调整和引导锻炼的功能,着重提高其教育监测和绩效评价的支撑能力。 3.本标准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国家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和学业质量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

4.本标准将适用对象划分为以下组别:小学、初中、高中按每个年级为一组,其中小学为6组、初中为3组、高中为3组。大学一、二年级为一组,三、四年级为一组。 5.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各组别的测试指标均为必测指标。其中,身体形态类中的身高、体重,身体机能类中的肺活量,以及身体素质类中的50米跑、坐位体前屈为各年级学生共性指标。 6.本标准的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100分。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小学的加分指标为1分钟跳绳,加分幅度为20分;初中、高中和大学的加分指标为男生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10分。 7.根据学生学年总分评定等级: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8.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附表1~6)。特殊学制的学校,在填写登记卡时可以按规定和需求相应地增减栏目。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 9.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

2018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2018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一、说明 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国家学校教育工作的基础性指导文件和教育质量基本标准,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学校工作和衡量各地教育发展的重要依据,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适用于全日制普通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 2.本标准的修订坚持健康第一,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4〕3号)有关要求,着重提高《标准》应用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着重强化其教育激励、反馈调整和引导锻炼的功能,着重提高其教育监测和绩效评价的支撑能力。 3.本标准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国家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和学业质量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 4.本标准将适用对象划分为以下组别:小学、初中、高中按每个年级为一组,其中小学为6组、初中为3组、高中

为3组。大学一、二年级为一组,三、四年级为一组。 5.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各组别的测试指标均为必测指标。其中,身体形态类中的身高、体重,身体机能类中的肺活量,以及身体素质类中的50米跑、坐位体前屈为各年级学生共性指标。 6.本标准的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100分。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小学的加分指标为1分钟跳绳,加分幅度为20分;初中、高中和大学的加分指标为男生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10分。 7.根据学生学年总分评定等级: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8.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附表1~6)。特殊学制的学校,在填写登记卡时可以按规定和需求相应地增减栏目。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 9.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附件: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6年修订) 一、说明 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国家学校教育工作的基础性指导文件和教育质量基本标准,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学校工作和衡量各地教育发展的重要依据,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适用于全日制普通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 2.本标准的修订坚持健康第一,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4〕3号)有关要求,着重提高《标准》应用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着重强化其教育激励、反馈调整和引导锻炼的功能,着重提高其教育监测和绩效评价的支撑能力。 3.本标准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国家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和学业质量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 4.本标准将适用对象划分为以下组别:小学、初中、高中按每个年级为一组,其中小学为6组、初中为3组、高中为3组。大学一、二年级为一组,三、四年级为一组。 5.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各组别的测试指标均为必测指标。其中,身体形态类中的身高、体重,身体机能类中的肺活量,以及身体素质类中的50米跑、坐位体前屈为各年级学生共性指标。

6.本标准的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100分。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小学的加分指标为1分钟跳绳,加分幅度为20分;初中、高中和大学的加分指标为男生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10分。 7.根据学生学年总分评定等级: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8.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附表1~6)。特殊学制的学校,在填写登记卡时可以按规定和需求相应地增减栏目。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 9.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10.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附表7),存入学生档案。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 11.各学校每学年开展覆盖本校各年级学生的《标准》测试工作,《标准》测试数据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按要求审核后,通过“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上传至“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测试和数据上传时间由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12.本标准由教育部负责解释。

2014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大学生版)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 7月18日,教育部印发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要求 各学校每学年开展覆盖本校各年级学生的《标准》测试工作,并根据学生学年总分评定等级。只有达到良好及以上的学生,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 新修订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适用于全日制普通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将学生按照年级划分为不同组别,身体形态类中的身高、体重,身体机能类中的肺活量,以及身体素质类中的50米跑、坐位体前屈为各年级学生共性指标。 《标准》的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根据学生学年总分评定等级: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至89.9分为良好,60.0至79.9 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标准》规定,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此外,《标准》对学生因病或残疾的情况也做出明确规定,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

男生体重指数单项评分表

女生体重指数单项评分表

男生肺活量单项评分表(单位:毫升)

女生肺活量单项评分表(单位:毫升)

男生50米单项评分表(单位:秒)

新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 年修订)》,这是教育部在认真总结各地实施现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新时期青少年体质健康状况和学校体育工作实际而修订的,对体质测试分值、项目及具体工作流程等诸多方面进行了修改。本专题将具体对新旧两版《标准》进行对比、解读,以使读者更直观地了解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新变化、新要求。 一、地位及意义 旧版本 本标准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是国家对学生体质健康方面的基本要求。本标准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 新版本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国家学校教育工作的基础性指导文件和教育质量基本标准,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学校工作和衡量各地教育发展的重要依据,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 本标准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国家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和学业质量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 【解读】 从新版《标准》的措辞中,明显可以感受到教育部对于学生体质的重视,并明确指明它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学校工作和衡量各地教育发展的重要依据",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已不仅仅是学生、学校的事情,更是应引起各地教育系统重视的大事。此外,新版《标准》由过去只注重学生体质情况、运动能力,转变为更为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内外兼修"。 二、具体变化 旧版本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项目、指标及运用 (一)各年级的测试项目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里设置了符合我国学校实际情况、简便易行的测试项目,他们的可靠性、有效性、客观性、可操作性等在多年来的学校体育实践中得到了证明,这些测试项目涵盖了人体形态、机能、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的多个方面。从学生的年龄特点以及场地、器材、费用、时间等考虑,各年级学生的测试项目分为必测类项目和选测类项目。各类选测项目,每年由地(市)及教育行政部门或高等学校在测试前选择确定并公布,选测项目原则上每年不得重复。在实际测试时,各年级的测试项目保持在4—6项之间(见表2)。 小学一、二年级测试项目为四项。身高、体重为必测项目。选测项目为两项,分别从坐位体前屈、投沙包中选测一项;从50米跑(或25米×2往返跑)、立定跳远、跳绳、踢毽子中选测一项。 小学三、四年级测试项目为四项。身高、体重为必测项目。选测项目为两项,分别从坐位体前屈、掷实心球、仰卧起坐中选测一项;从50米跑(或25米×2往返跑)、立定跳远、跳绳中选测一项。 小学五、六年级测试项目为六项。身高、体重、肺活量三项为必测项目。选测项目为三项,分别从400米跑(或50米×8往返跑)、台阶试验中选测一项;从坐位体前屈、掷实心球、仰卧起坐、握力中选测一项;从50米跑(或25米×2往返跑)、立定跳远、跳绳、篮球运球、足球颠球、排球垫球中选测一项。 初中、高中、大学各年级均为必测三个项目,选测三个项目,合计需要测试六个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为必测项目。从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台阶试验中选测一项;从坐位体前屈、掷实心球、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握力体重指数中选测一项;从50米跑、立定跳远、跳绳、篮球运球、足球运球、排球垫球中选测一项。 表2 各年级测试项目分类表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2014修订版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 一、说明 1.本标准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国家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和学业质量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 2.本标准将适用对象划分为以下组别:小学、初中、高中按每个年级为一组,其中小学为6组、初中为3组、高中为3组。大学一、二年级为一组,三、四年级为一组。 3.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各组别的测试指标均为必测指标。其中,身体形态类中的身高、体重,身体机能类中的肺活量,以及身体素质类中的50米跑、坐位体前屈为各年级学生共性指标。 4.本标准的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100分。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小学的加分指标为1分钟跳绳,加分幅度为20分; 5.根据学生学年总分评定等级: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6.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附表1~4)。特殊学制的学校,在填写登记卡时可以按规定和需求相应地增减栏目。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 7.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年修订) 一、说明 .本标准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国家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和学业质量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 .本标准将适用对象划分为以下组别:小学、初中、高中按每个年级为一组,其中小学为组、初中为组、高中为组。大学一、二年级为一组,三、四年级为一组。 .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各组别的测试指标均为必测指标。其中,身体形态类中的身高、体重,身体机能类中的肺活量,以及身体素质类中的M跑、坐位体前屈为各年级学生共性指标。 .本标准的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分。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分。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超过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分;小学的加分指标为分钟跳绳,加分幅度为分; .根据学生学年总分评定等级:分及以上为优秀,~分为良好,~分为及格,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附表~)。特殊学制的学校,在填写登记卡时可以按规定和需求相应地增减栏目。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之和进行评定。 .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案部门核准,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附表),存入学生档案。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 .本标准由教育部负责解释。 备注: 翠微小学学生体质测试时间年月日—日。希望家长能利用业余时间督促学生练习,预祝学生取得好成绩。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_[2007年修订]

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 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 2007年4月4日教体艺〔200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体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体育局: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自2002年试行以来,各地认真组织推广试行,取得了很好的经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在认真总结试行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新的形势对《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施,确有困难不能在2007年实施《标准》的学校,须请示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同意后可以延期至2008年实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须将延期实施《标准》的学校名单报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备案。 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标准》的具体实施计划,并于2007年9月1日前报教育部备案。 三、自2007年开始,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每两年组织一次对各地实施《标准》情况的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 一、《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实施工作在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的领导下,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体育行政部门指导,学校组织实施。 二、《标准》的组织实施工作在校长领导下,由学校体育教研部门、教务部门、校医院(医务室)、学工部门、辅导员(班主任)协同配合共同组织实施。《标准》的测试应与学生的健康体检有机结合,避免重复测试。学生的《标准》测试成绩按评定等级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小学列入学生成长记录或学生素质报告书,初中以上学校列入学生档案(含电子档案),作为学生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对达到及格以上成绩的学生颁发证章。《标准》的实施工作记入教师的教学工作量。 三、学生《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评选;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标准》成绩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标准》成绩为不及格。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肄业处理。 四、因病或残疾学生,可向学校提交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后,可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奖学分评选,毕业时《标准》成绩可记为满分,但不评定等级。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为了贯彻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提高体质健康水平制定。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是国家对学生体质健康方面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学生。 中文名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外文名 National student physical health standard 指导思想 健康第一 适用 在校学生 目的 提高体质健康水平 目录 1 定义 2 健康标准 3 功能 ?教育激励 ?反馈调整 ?引导锻炼 4 项目及指数 5 评价指标 6 评分表 ?单项指标 ?加分指标 ?年级性别 ?等级评价 7 历史沿革 ?劳卫制 ?标准制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定义 编辑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内涵是测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锻炼效果的评价标准,是国家对不同年龄段学生体质健康方面的基本要求,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健康的概念包括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涵盖的是与学校体育密切相关的学生身体健康范畴。为了界定它的内涵,又避免与三维的健康概念混淆,故将“体质”作为“健康”的定语以示其内涵。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健康标准 编辑 为建立健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机制,激励学生积极参加身体锻炼,教育部印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要求各学校每学年开展覆盖本校各年级学生的《标准》

测试工作,并根据学生学年总分评定等级。只有达到良好及以上的学生,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 新修订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适用于全日制普通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将学生按照年级划分为不同组别,身体形态类中的身高、体重,身体机能类中的肺活量,以及身体素质类中的50米跑、坐位体前屈为各年级学生共性指标。 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国家学校教育工作的基础性指导文件和教育质量基本标准,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学校工作和衡量各地教育发展的重要依据,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适用于全日制普通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 2.本标准的修订坚持健康第一,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4〕3号)有关要求,着重提高《标准》应用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着重强化其教育激励、反馈调整和引导锻炼的功能,着重提高其教育监测和绩效评价的支撑能力。 3.本标准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国家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和学业质量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 4.本标准将适用对象划分为以下组别:小学、初中、高中按每个年级为一组,其中小学为6组、初中为3组、高中为3组。大学一、二年级为一组,三、四年级为一组。 5.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各组别的测试指标均为必测指标。其中,身体形态类中的身高、体重,身体机能类中的肺活量,以及身体素质类中的50米跑、坐位体前屈为各年级学生共性指标。 6.本标准的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100分。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小学的加分指标为1分钟跳绳,加分幅度为20分;初中、高中和大学的加分指标为男生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10分。 7.根据学生学年总分评定等级: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8.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附表1~6)。特殊学制的学校,在填写登记卡时可以按规定和需求相应地增减栏目。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 9.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10.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附表7),存入学生档案。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 11.各学校每学年开展覆盖本校各年级学生的《标准》测试工作,《标准》测试数据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按要求审核后,通过“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上传至“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测试和数据上传时间由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12.本标准由教育部负责解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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