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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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管理制度

为创造一流服务质量,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和维护员工正当利益,促进员工的个人发展,公司在管理中将严格贯彻“有功则奖,有过必惩,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奖惩方针。

一、公司对在工作中贡献突出、表现突出、能力超群的员工予以奖励。

A.员工在以下各个方面做出贡献,将得到表扬和奖励。

1、完成工作任务及时,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工作中成绩显著,被领导和同事们一致公认的。

2、努力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常提合理化建议且被采纳的。

3、在由公司组织参加的、社会各界举办的各种技能比赛中,为公司争得荣誉的。

4、保护公共财产,保卫公司安全,排除重大隐患、防止重大事故者。

5、优质服务,多次受到客人表扬或新闻媒介表扬的。

6、捡到贵重物品及时上交者。

7、在其他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

B.奖励方式

1、一次性奖金。

2、按季或年评选公司最佳员工。

3、通报表扬

二、处罚

公司对各类过失(违反纪律的行为),将视情节的轻重,给予适度的纪律处分。

A.过失类别

分为轻度过失行为,重度过失行为和严重过失行为。

a、轻度过失

1)多次迟到或早退经批评帮助仍未改正

2)上班不按规定着装,不佩戴工牌或不按规定位置佩戴工牌

3)上班时不按规定执行个人仪表标准(女员工不化妆)

4)上班时在店内大声喧哗或闲聊、追逐、打闹

5)乱扔东西,随地吐痰或其他不文明、不卫生行为

6)当班时,未经经理批准接待亲友和私人探访,打私人电话或处理与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务(紧急情况除外)

7)上班时吃零食,饮酒或班前饮酒上班时带酒味

8)未按工作程序、服务标准向客人提供服务,怠慢客人及无正当理由拒绝给客人以帮助,而造成客人的不便与不满

9)当班时,未经批准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或串岗聊天或上网玩游戏,玩手机

10)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公司为维护安全、工作秩序和保证员工权益而进行的调查或检查

11)不服从管理,使用不文明的语言侮辱、攻击同事或管理人员

12)多次上、下班不考勤

13)不遵守所属岗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14)违反安全操作制度程序及规定

15)所犯过失性质或影响类似于上述条款,可以按本类过失认定处理

b.重度过失

1)工作失职,出现差错,并导致宾客投诉

2)当班时睡觉或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

3)损坏公司财物损失较大者

4)在公司使用亵渎、侮辱性语言辱骂他人

5)未按规定时间将拾得的遗失物品上交上级主管

6)擅自改动或破坏排班表、领导签名、规章制度、信件、张贴出的告示、通知、通告或指导员工、客人的各类材料等

7)利用工作之便与客人拉关系,向客人索取钱物

8)旷工1—2天或累计两次

9)委托他人或代他人考勤

10)所犯过失性质或影响类似于上述条款,可以按本类过失认定处理

c.严重过失

1)侮辱、威胁、殴打客人、同事及管理人员

2)贪污、盗窃或私吞客人、公司或其他员工的财物

3)触犯国家任何刑事法律,被依法追究责任的

4)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人身伤害,财物损失或给公司声誉造成重大影响

5)用非法手段偷窃,涂改各种原始记录、帐单、或单据,中饱私囊

6)一年内(12个月)累计旷工三天

7)毁坏公司或其他员工财物情节严重者

8)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拒绝或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懒散,劳动态度差,连续性不能达到工作要求,及在紧急情况下不服从指挥

9)在公司内赌博或变相赌博

10)未经许可将公司经营数据或文件资料传播给无关人员,造成公司经营重大损失的

11)所犯过失性质或影响类似于上述条款,可以按本类过失认定处理

B.有关规定

①员工第一次出现轻度过失发给《书面警告单》,再次出现者发《过失通知单》,员工第一次出现重度过失,发《过失通知单》。

②《书面警告单》和《过失通知单》均为一式三份,由违纪员工所在分店发出,记录员工违纪细节,并由员工签名确认(若违纪员工拒绝签名,由店长或见证人签字视为有效),分店办公室及员工各执一份,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案一份。

人力资源部根据收到的警告单、过失单在当月工资中执行扣款处罚,警告单扣罚50元,过失单扣罚100元,由员工过失造成的解除劳动合同扣罚200元。

③因员工违纪造成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各分店提出书面报告,报人力资源部门核准后,报总经理审批。

④员工违纪过失次数以12个月内累计为准。员工在12个月内累计出现轻度过失三次;或轻度过失二次,重度过失一次;或重度过失二次;或严重过失一次,均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⑤受书面警告的员工若能及时改正错误、有真诚悔改表现,其分店店长自书面警告作出之日三个月内可决定取消书面警告,并书面告知人力资源部门从档案中撤消。

⑥轻度过失或重度过失行为,其情节(或性质)较恶劣,可采取下一级过失认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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