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规模拟试题后附答案

建筑法规模拟试题后附答案
建筑法规模拟试题后附答案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模拟试卷

一、单项选择题(共7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某甲于2005年参加并通过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A.他肯定会成为项目经理了

B.只要经所在单位聘任,他马上就可以成为项目经理了

C.只要经过注册,他就可以成为项目经理了

D.只要经过注册,他就可以以建造师名义执业了

2、某建设单位拖欠了某施工单位的工程款,则关于这笔工程款的说法正确的是()

A.是工程建设法律关系主体

B.是工程建设法律关系客体

C.是工程建设法律关系的内容

D.是工程建设法律关系内容中的义务

3、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原因是()。

A.法律主体

B.法律客体

C.法律内容

D.法律事实

4、由于施工单位偷工减料,致使工程质量低劣,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建设单位聘请了一位律师将施工单位诉诸法庭,那么前述这种行为属于()。

A.法定代理

B.约定代理

C.指定代理

D.委托代理

5、某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导致一名工人受伤,该工人应在多长的时间内提起诉讼才能使自己的权利得到保障?()

A.2年

B.1年

C.4年

D.20年

注:对于诉讼时效的有关考题,首先要判断出题干所举的例子是属于哪种诉讼时效,然后就不难选出正确答案了。

6、某承包商在支付某工人工资的时候,由于会计的疏忽,误将500看成了5000,多支付了4500元。承包商发觉后,向这名工人讨还。这种债产生的原因是()

A.合同

B.侵权行为

C.无因管理

D.不当得利

7、根据《建筑法》的规定,下面关于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条件说法错误的是()

A.已经办理该建筑工地用地批准手续

B.已经完成初步设计

C.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D.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内开工。

A.一个月

B.三个月

C.六个月

D.一年9、根据《建筑法》,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A.总包单位可以将所承揽的工程转包给他人

B.建设单位可以直接要求分包商承担分包工程的质量责任

C.有的分包商需要经过建设单位认可,有的不需要,只需要总包商认可就可以了

D.总承包商与分包商承担连带责任

10、根据《建筑法》,关于建设工程监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工程监理单位代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承包单位进行监督

B.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时,都应该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商予以改正

C.尽管建筑承包合同的当事人中没有工程监理单位,但也是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的一个主要依据

D.任何工程的监理工作范围和监理权限都是由法律法规所决定的

11、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A.如果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标准,可以对这个单项合同项目不进行招标

B.所有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只要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就必须招标

C.属于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监理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就必须招标

D.是否对设计项目进行招标由招标人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自行决定

12、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了只有获得过本省工程质量奖项的潜在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根据《招标投标法》,这个规定违反了()原则。

A.公开

B.公平

C.公正

D.诚实信用

13、《招标投标法》中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这里的“成本”指的是()。

A.根据估算指标算出的成本

B.根据概算定额算出的成本

C.根据预算定额算出的成本

D.根据投标人各自的企业内部定额算出的成本

14、下列选项中关于开标的说法正确的是()。

A.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B.开标地点由招标人在开标前通知

C.开标地点应当根据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确定

D.开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15、根据《招标投标法》,在一般招标项目中,下面评标委员会成员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某甲,由投标人从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

家名册的专家中确定

B.某乙,现任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公司常年为某投标人提供建筑材料

C.某丙,从事招标工程项目领域工作满10年并具有高级职称

D.某丁,在开标后,中标结果确定前将自己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事告诉了某投标人

16、根据《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A.10

B.15

C.30

D.60

17、《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的方针。

A.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B.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C.安全第一、兼顾效益

D.安全第一、事前控制

18、下面行为中没有违反《安全生产法》的是()

A.某甲发现了安全事故隐患没有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告,后事故发生

B.某乙发现脚手架要倒塌,在没有采取其他措施的情况下迅速逃离现场

C.某项目经理强行要求有“恐高症”的某丙高空作业

D.某丁没有按照本单位的规定在施工现场戴安全帽

19、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

A.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B.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

C.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D.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专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20、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中,()是建筑生产中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

A.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B.群防群治制度

C.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D.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21、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A.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B.对于建设单位要求购买的不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承包商应该折价购买

C.施工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D.拆除工程的施工单位应该将包括拆除施工组织方案在内的相关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备案22、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A.设计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B.如果由于施工组织设计不合理导致了安全事故,监理工程师不必为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任何责任

C.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进行监理

D.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23、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关系是()

A.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B.分包单位自己负责安全管理工作,不需要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

C.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不负有任何责任

D.分包单位如果不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则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不负有任何责任

24、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不应该用于()。

A.购买安全帽

B.更新防护网

C.购买先进施工机械

D.工人安全培训

25、某施工单位由于现场空间狭小,将雇佣来的农民工的集体宿舍安排在了一栋还没有竣工的楼房里,这种行为()

A.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B.如果这栋楼房主体工程已经结束,并且有证据证明其质量可靠,就没有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C.只要农民工同意,就成为一种合同行为,没有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D.如果施工单位同时采用了安全防护措施,就没有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6、某甲是某分包单位从事高空作业的作业人员,则()

A.他有权要求施工单位为他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B.如果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则保险费由分包单位支付

C.如果他在工程竣工验收的过程中因公受伤,则不属于意外伤害险的承保范围

D.必须遵守项目负责人的一切指令

27、为了保证某工程在“十?一”前竣工,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不惜一切代价保证工程进度,对此,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A.因为工程是属于业主的,业主有权这样要求

B.如果施工单位同意,他们之间就形成了原合同的变更,是合法有效的

C.施工单位有权拒绝建设单位这样的要求

D.建设单位不可以直接这样要求,应该委托监理工程师来下达这样的指令

28、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质量保修制度的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的最低保修期为()。

A.二年

B.一年

C.三年

D.五年

29、工程建设标准可以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这种分类是根据()划分的

A.标准的约束性

B.内容

C.属性

D.标准的分级

30、作为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对()。

A.可能造成较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

B.可能造成一定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C.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

D.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

3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的危险与损害。

A.火灾

B.水灾

C.雷击

D.合同罚款

32、某高新技术开发公司与大学生某甲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中规定,某甲的主要任务是伪造实验数据。在工作的过程中,由于某甲没有很好完成任务,该公司依据签订的劳动合同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对此,说法正确的是()

A.某甲违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B.该合同内容违反了法律,该合同无效

C.如果某甲是因为不可抗力的原因而没有完成任务,则可以免责

D.如果是大学生非主观原因没有完成任务,则可以酌情减免违约责任

33、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A.所有的建筑工程都需要进行消防设计

B.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需要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

C.任何人不得变更消防设计

D.消防设计未经审核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

34、根据《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解散公司作出的决议以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通过。

A.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B.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C.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

D.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

35、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

A.一个月

B.三个月

C.六个月

D.一年

36、根据《合同法》,下面的各种行为中,可能是要约也可能是要约邀请的是()

A.拍卖公告

B.招标公告

C.招股说明书

D.商业广告

37、根据《合同法》,下面关于要约和承诺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B.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C.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D.承诺可以撤销,撤销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后,签订合同之前到达要约人

注:在通常情况下,承诺生效则合同成立且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生效的承诺如果被撤销,将可能构成违约。因此,承诺只能撤回,而不能撤销。

38、某承包商甲向某水泥厂乙发出采购10吨水泥的要约,乙于5月1日寄出承诺信件,5月8日信件寄至,时逢甲的总经理丙外出,5月9日丙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5月10日电传告知乙收到承诺。该承诺何时生效?()

A.5月1日

B.5月8日

C.5月9日

D.5月10日

39、某甲向某乙发出了承诺的通知,但是由于客观的原因导致该承诺的通知到达某乙时已经超过了某乙要求承诺返回的期限,对于此,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A.该承诺属于承诺超期,如果某乙不及时通知某甲该承诺无效,则该承诺视为有效

B.该承诺属于承诺超期,如果某乙不及时通知某甲该承诺有效,则该承诺视为无效

C.该承诺属于承诺延误,如果某乙不及时通知某甲该承诺无效,则该承诺视为有效

D.该承诺属于承诺延误,如果某乙不及时通知某甲该承诺有效,则该承诺视为无效

40、下面的行为中当事人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是()

A.承包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工程

B.发包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款

C.承包商在投标时借用了其他企业的资质,在资格

预审时没有通过审查

D.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改变了中标人

41、某甲与某乙在合同中约定:由某甲到建筑工地盗窃钢材卖给某乙。合同中同时约定第二批盗窃的钢材运到某乙的工地后合同生效。双方签字的日期为5月2日。则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A.该合同5月2日起生效

B.第二批盗窃的钢材运到某乙的工地后合同生效

C.该合同生效的日期将取决于盖章的日期,现在无法确定

D.该合同无效

42、根据《合同法》,当事人对合同的价款约定不明又不能按照合同法第61条确定的,可以按照()执行

A.履行合同时履行地市场价格

B.订立合同时订立合同地市场价格

C.订立合同时履行地市场价格

D.履行合同时订立合同地市场价格

43、某施工合同中约定了承包商先进行工程建设,业主后支付工程款,则以下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A.在任何情况下,承包商都要先履行义务,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B.如果承包商有确切证据证明业主将丧失支付工程款能力时,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C.如果承包商有确切证据证明业主将丧失支付工程款能力时,就可以终止履行合同

D.如果承包商有确切证据证明业主丧失支付工程款能力时,承包商可以自由选择是先履行义务还是解除合同

44、某乙是某甲的债务人,某甲是某丙的债务人。由于某甲怠于行使自己到期的债权则()

A.某丙可以行使代位权,代替某甲向某乙主张债权

B.某乙可以行使代位权,直接向某丙偿还债务

C.只有某甲的这种行为对某丙造成损害,某丙才可以行使代位权

D.如果某丙行使代位权,由此发生的必要费用由某乙承担

45、施工合同中约定了10月1日竣工。8月1日,承包商将现场的所有设备、材料、人员调离了施工现场。8月10日,业主依据目前的状况,经专家论证证明该承包商已经不可能按期完工了,则()A.业主目前不可以要求承包商承担违约责任,需要等到10月1日才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B.业主目前可以要求承包商承担违约责任,但是需要承包商明确表示自己不履行合同才可以

C.业主目前可以要求承包商承担违约责任

D.目前可以要求承包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46、下面的行为中属于违约的是()

A.施工图未经审查就开始施工

B.因不可抗力导致承包商没能按时竣工

C.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

D.以上答案都不正确

47、某材料采购合同中约定如果一方违约,则支付合同价款的8%作为违约金。同时,该合同中还约定了承包商向材料供应商缴纳500元作为定金。结果材料供应商没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提供材料,如果该批材料价值1万元,在保证承包商最大获利的选择下,材料供应商因其违约应该支付给承包商的违约金是()

A.800元

B.1000元

C.1800元

D.500元

48、关于不可抗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A.施工期间下雨属于不可抗力

B.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承包商不能按照约定的工期竣工,承包商不属于违约

C.由于不可抗力的发生,承包商可以全部免责

D.对于因不可抗力发生在迟延履行期间而造成的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免除责任

49、承包商已经将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水泥用于工程,但是它们之间却还没有按照约定签订书面合同,则它们之间的合同关系()

A.承包商不必为已经用于工程的水泥付款,因为它们之间合同并未成立

B.承包商不必为已经用于工程的水泥付款,它们之间只有正式签订合同后才成立

C.承包商应该为用于工程的水泥付款,它们之间的合同关系已经成立

D.承包商应该为已经用于工程的水泥付款,但是不付款也可以,因为它们之间没有建立合同关系50、某甲被某乙胁迫而签订的购买走私香烟的合同是()。

A.可变更的合同

B.可撤销的合同

C.有效的合同

D.无效的合同

51、根据《合同法》,下列说法中正确的一项是()

A.债权转让中,债权人需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该转让行为才有效

B.债权转让中,债权人只要通知了债务人,该转让行为就有效

C.债务转移中,债务人只要通知了债权人,该转让行为就有效

D.债权债务概括转让中,债务人只要通知了债权人,该转让行为就有效

52、根据《担保法》,下列具有担任保证人资格的是()。

A.某国有独资企业

B.某公办学校

C.某市立医院

D.某省人民政府

53、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A.质押不转移对质物的占有

B.土地使用权都可以抵押

C.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债务人协议将质物拍卖

D.以汇票作为质物的权利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54、根据《担保法》,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A.百分之五

B.百分之十五

C.百分之二十

D.百分之五十

55、下列各类协议中,适用《合同法》的是()

A.甲与乙签订的婚前财产协议

B.乙与丙签订的监护协议

C.丙与丁签订的收养协议

D.丁与戊签订的赠与协议

56、当事人可以自己各自选定一个仲裁员,这体现了仲裁的()特点

A.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B.专业性

C.保密性

D.裁决的终局性

57、甲乙双方订有仲裁协议。发生纠纷后,甲作为申请人申请仲裁。那么,下列哪种情况仲裁庭可以缺席判决()。

A.甲无正当理由中途退庭

B.甲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C.乙对甲的申请未进行答辩

D.乙未经许可中途退庭

58、根据《民事诉讼法》,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立案之日起()个月内审结。

A.4

B.5

C.6

D.7

59、下列不属于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证据的是()。

A.物证

B.律师的辩护

C.视听资料

D.被告人陈述

60、根据《民事诉讼法》,在下列地域管辖中,()具有排他性

A.一般地域管辖

B.特殊地域管辖

C.专属管辖

D.协议管辖

61、上海市某建筑公司与天津市某建材厂签订了一份建材购销合同,双方商定在济南站交货,但最终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合同未得实际履行,若建筑公司欲对建材厂提起合同纠纷诉讼,应在()起诉。

A.天津市人民法院

B.上海市人民法院

C.济南市人民法院

D.铁路运输法院

注:严格讲,本题有些超纲。对于这类题,在无法准确判断时,适用一般诉讼管辖的“原告就被告”原则,就能选出正确的答案了。

62、根据《仲裁法》,下列有关仲裁管辖的正确表述是()。

A.实行级别管辖,但不实行地域管辖

B.实行地域管辖,但不实行级别管辖

C.既不实行级别管辖,也不实行地域管辖

D.既实行级别管辖,也实行地域管辖

63、甲建设单位与乙建筑企业签定了仲裁协议,约定一旦发生纠纷由甲、乙、丙三地中的任何一个仲裁机构进行裁决,当发生纠纷时,甲单位诉至法院,乙单位要求甲地仲裁机构仲裁,此时()

A.仲裁协议无效,法院应受理该案件

B.仲裁协议效力待定,可由双方选择甲或已或丙地仲裁机构仲裁

C.仲裁协议有效,由甲地仲裁机构仲裁

D.仲裁协议是否有效由法院来决定

64、关于建设工程纠纷的处理,以下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A.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约定仲裁,则诉讼是解决纠纷的唯一途径

B.仲裁协议可以在纠纷发生前,也可以在纠纷发生后形成

C.如果当事人对仲裁的结果不服,可以到法院诉讼

D.仲裁结果如果当事人不予执行,仲裁委员会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65、根据《招标投标法》,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于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A.2年至5年内 B.1年至2年内

C.1年至3年内

D.2年至3年内

66、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安全生产法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几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A.5年内 B.3年内

C.3-5年内

D.1-3年内

67、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的罚款。

A.2%以上4%以下

B.0.5%以上1%以下

C.0.5%以上2%以下

D.1%以上4%以下

68、下列不属于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是:()

A.停止侵害

B.排除妨碍

C.返还财产

D.责令改正

69、下列属于行政责任承担方式的是:()

A.罚款

B.支付违约金

C.返还财产

D.罚金

70、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

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该规定采用的归责原则是()。

A.过错责任原则

B.过错推定原则

C.公平责任原则

D.无过错责任原则

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1、一级注册建造师需要具备的执业技术能力包括()。

A.具有一定的工程技术、工程管理理论和相关经济理论水平,并具有初步的施工管理专业知识

B.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施工管理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

C.具有丰富的施工管理实践经验和资历,有较强的施工组织能力,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D.有一定的外语水平

E.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2、法律关系由以下哪几个要素构成的。()

A.法律关系主体

B.法律关系客体

C.法律关系内容

D.法律事实

E.权利和义务

3、下列选项中,属于委托代理终止的原因。()

A.代理期限届满

B.被代理人取得民事行为能力

C.代理人辞去委托

D.代理人死亡

E.被代理人死亡

4、某业主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则在诉讼时效期间发生何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中断。()

A.发生不可抗力不能行使请求权的

B.承包商提起诉讼

C.承包商向业主发出支付工程款的通知

D.业主书面同意7天后支付工程款

E.发生其它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

5、著作人身权包括()。

A.发表权

B.发行权

C.署名权

D.修改权

E.保护作品完整权

6、某承包商为了获得银行的贷款,将自己在建的房屋进行了抵押。银行对房屋的这种物权属于()。

A.他物权

B.用益物权

C.担保物权

D.不动产物权

E.自物权

7、下列行为中,不符合《建筑法》关于建筑工程发承包规定的是()。

A.发包单位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B.甲建筑施工企业以与其资质相同的另一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C.乙建筑施工企业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D.发包单位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E.丙建筑施工企业将所承包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丁单位

8、甲公司是甲级资质,乙公司是乙级资质,他们组成联合体投标,并且约定如果遭遇业主索赔,责各自承担50%的损失,则()

A.依据《建筑法》,这个联合体的资质是甲级

B.依据《建筑法》,这个联合体的资质是乙级

C.如果遭遇了业主1000元的索赔,业主可以要求甲公司自己全部支付,而甲公司不得拒绝

D.如果遭遇了业主1000元的索赔,业主可以要求乙公司自己全部支付,而乙公司不得拒绝

E.如果遭遇了业主1000元的索赔,业主可以要求甲公司支付1000元,同时要求乙公司支付1000元,两个公司均不得拒绝

9、下面的行为中,违反《招标投标法》的是()。

A.投标人互相约定抬高投标价

B.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开标底

C.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标底

D.招标人将其他投标人的情况告知某投标人

E.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撤回投标文件

10、所谓安全生产“三同时”,是指()

A.建设工程项目要同时勘察、设计和施工

B.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C.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

D.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使用

E.要同时抓好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设施、安全生产投入的工作

11、以下勘察设计单位的各种行为中,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是()

A.勘察文件中提供的数据不准确,不能满足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B.勘察单位在勘察过程中没有采取措施破坏了周边建筑物的安全

C.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没有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指导意见

D.设计单位没有对新材料的使用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的措施建议

E.设计单位对工程中使用的所有材料都指定了生产

12、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A.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

B.施工起重机械全部由施工单位自行拆装

C.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权对违章操作予以制止

D.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E.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应该定期进行检查并建立相应的档案资料

1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以下关于建设工程的质量保修的表述正确的是()

A.不管什么原因,都要由施工单位履行保修义务

B.保修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C.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D.装修工程的保修期为2年

E.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保修范围

注:对于D选项,2年只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针对装修工程而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当事人可以约定超过2年的保修期。

14、根据《劳动法》,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间

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C.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D.被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E.劳动者患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注:对于A选项,必须还具备“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这一要件。

15、根据经济规律和生态规律的要求,环境保护法必须认真贯彻“经济建设、城市建设、环境建设()的三同步方针”。

A.同步建设

B.同步实施

C.同步发展

D.同步规划

E.同步生产

16、甲公司主张乙公司违约,乙公司则主张合同未成立,其理由是自己向甲公司发出的要约已经撤销。在甲公司可以提出的下述理由中,哪些可以被法院认定为乙公司撤销要约的行为不能成立的依据?()

A.乙公司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

B.尽管乙公司在要约中未定承诺期限,但甲公司接到要约后即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C.乙公司在要约中明确表示等待甲公司的答复

D.甲公司发出承诺以后才收到乙公司撤销要约的通知

E.乙公司在甲公司收到要约后才发出撤销要约的通知

17、根据《合同法》,下列属于无效合同的包括()。

A.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商签订的可以在工程上使用劣质材料的协议

B.某甲和某乙通过电子邮件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C.某甲乘商场大甩卖,与商场签订的买卖合同

D.17岁的精神病人某甲在可以辨认自己行为的情况下与朋友签订的买卖合同

E.19岁的精神病人某乙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情况下与朋友签订的买卖合同

18、A市甲厂与B市乙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厂供应乙厂钢材10吨,乙厂支付货款3万元。但合同对付款地点和交货地点未约定,双方为此发生纠纷,付款地点和交货地点应为()。

A.付款地点为A市

B.交货地点为A市

C.付款地点在B市

D.交货地点在B市

E.交货地点和付款地点均在B市

19、合同中的标的物为执行政府定价的商品,合同中约定了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货物,则()

A.逾期交付货物,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B.逾期交付货物,遇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

C.逾期交付货物,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

D.逾期交付货物,遇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E.如期交付标的物,遇价格上涨按照订立合同时价格执行

20、关于抗辩权,以下各项中表述错误的有()

A.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履行的先后顺序,那么应同时履行

B.抗辩权适用于所有的合同

C.行使不安抗辩权就是终止合同

D.抗辩权只能是合同中履行义务的一方行使

E.后履行一方的抗辩权也叫不安抗辩权

21、根据《合同法》,下列属于可撤销的合同的包括()

A.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B.显失公平的合同

C.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D.恶意串通订立的合同

E.因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2、某民工与某劳务公司订立了一份带有显失公平条款的劳务合同,则该合同可能的法律后果有()

A.被撤销

B.被变更

C.如果该民工愿意按照该合同履约,该合同内容不变

D.该合同无效

E.该合同视同于没有签订

23、某建筑公司没有委托某甲采购水泥,某甲却以该建筑公司代理人的身份为之订购了一批水泥,则

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A.某甲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该合同无效

B.某甲的行为属于表见代理,该合同有效

C.只有水泥供应商有正当理由相信某甲有代理权,该合同才成立

D.如果水泥供应商有正当理由相信某甲有代理权,则如果建筑公司不支付水泥货款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E.如果水泥供应商有正当理由相信某甲有代理权,则如果建筑公司不支付水泥货款某甲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24、根据《合同法》,在下列哪些情形中,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A.甲公司遭受火灾失去生产能力,无法执行其签订的订单

B.乙公司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明确向合同对方当事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

C.丙公司迟延履行自己的主要债务,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D.丁公司如果履行债务会遭受一定的损失

E.戊公司迟延履行债务

25、以下采用作为质物的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的是()

A.汇票

B.股票

C.专利权

D.存款单

E.著作权

26、下列关于仲裁的表述,正确的是()

A.当事人如果想要仲裁,必须要有仲裁协议

B.仲裁协议可以是在纠纷发生前形成,也可以在纠纷发生后形成

C.仲裁实行两审终审制

D.仲裁裁决作出后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E.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强制执行

27、根据《仲裁法》,纠纷发生后,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A.有仲裁协议

B.有具体的仲裁请求

C.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

D.申请人已经提交了充分的证据

E.仲裁机构所在地便于仲裁

28、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人民法院管辖的是。()

A.被告住所地

B.合同履行地

C.原告住所地

D.合同签订地

E.标的物所在地

29、根据《仲裁法》,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一方当事人不执行仲裁结果的,另一方可以对之进行诉讼

B.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只能请求人民法院对其效力做出裁定

C.仲裁协议排除了法院对纠纷的管辖权

D.合同无效则其中的仲裁协议也无效

E.仲裁委员会是仲裁协会的管理机构

30、关于侵权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因为行为人不履行合同义务而产生的责任

B.某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扰民将产生侵权责任

C.某建设单位的办公楼挡住了北面居民住宅区的阳光将产生侵权责任

D.某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楼上掉下的砖头砸到了路上的行人将会产生侵权责任

E.当对象是法人时,侵权的客体只能是财产权

2009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

相关知识》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D

2.B

3.D

4.D

5.B

6.D

7.B

8.B

9.B 10.C 11.C 12.B 13.D 14.A 15.C 16.C 17.A 18.B 19.B 20.A 21.A 22.D 23.A 24.C 25.A 26.A 27.C 28.D 29.A 30.D 31.D 32.B 33.D 34.D 35.B 36.D 37.D 38.B 39.C 40.D 41.D 42.C 43.B 44.C 45.C 46.B 47.A 48.D 49.C 50.D 51.B 52.A 53.D 54.C 55.D 56.A 57.D 58.C 59.B 60.C 61.A 62.C 63.A 64.B 65.A 66.A 67.A 68.D 69.A 70.D

二、多项选择题

1.BCD

2.ABC

3.ACD

4.BCD

5.ACDE

6.ACD

7.ABCE

8.BCD

9.ABD 10.BCD 11.ABCD(注:E选项虽也属违法行为,但违反的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而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12.CE 13.CE 14.BC 15.BCD 16.ACD 17.AE 18.AB 19.AB 20.BC 21.ABCD 22.ABC 23.CD 24.ABC 25.BCE 26.ABD 27.ABC 28.AB 29.ABDE 30.BCD

建筑法规篇-案例集学生用(建筑法、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承发包与招投标)

案例集 建筑法 案例 1-肢解发包与分包案例 1. 背景 某建设单位要建一幢 18 层的办公楼,在招标发包时将主体工程的土建部分按楼层分为 3 个标段(每 6层为 1个标段)进行招标,并将该办公楼的空调设备、电梯设备和消防设备的安装也分别进行招标发包。为此,部分投标单位认为是肢解发包,并向政府主管部门作了反映。 2. 问题 (1) 该建设单位将主体工程的土建部分按楼层分为 3 个标段进行招标,是否算肢解发包? (2) 该建设单位能否将该办公楼的空调设备、电梯设备和消防设备的安装分别招标发包?案例 2- 违法分包、转包、借用资质与无效合同案例 1. 背景 2002 年 7 月 15日,建设单位与甲建筑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将人民路 1 标工程 发包给甲建筑公司,合同价款暂定 900万元。 2002年 9月 29日,甲建筑公司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与乙建筑公司签订《工程合同》,乙建筑公司以包工方式承包人民路 1 标工程,价款暂估为 500 万元。之后,甲、乙两公司又签订了《工程补充合同》,约定补充合同造价为480 万元。 工程合同签订后,甲建筑公司成立了人民路 1 标项目经理部,并刻制“人民路 l 标项目经理部”专用章,但将该项目经理部专用章交乙建筑公司掌管,并由乙建筑公司组织管理班子负责该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管理。 2002年 12月 10日,乙建筑公司与丙建筑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将人民路1标工 程发包给丙建筑公司,合同价款暂定 1000 万元,最终的工程造价以审计为准,结算依据为 1993年市政定额,按总包方与发包方决算后总造价下浮17%。丙建筑公司于2002年8月16 日与“包工头”李某签订了《内部承包协议》,约定由李某具体承包人民路 1 标工程,承包费用按丙建筑公司的决算总造价下浮 5%作为各项管理费用。李某支付履约保证金 50万元,在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按比例抵扣 5%的管理费;合同总造价暂定 1000万元,决算时按实际工程量调整。内部承包协议签订后,李某向丙建筑公司交付工程保证金 50 万元,由丙建筑公司出具收据,同时组织人员进行施工。 2003 年 11 月 29 日,人民路 1 标工程通过竣工验收,质量等级为合格。工程竣工后,工程造价经审定为 1020万元。建设单位已实际支付甲建筑公司工程款 990万元;甲建筑公司已实际支付乙建筑公司工程款 800万元;乙建筑公司支付丙建筑公司工程款 470万元,直接支付李某 200万元;丙建筑公司支付李某工程款 300万元。李某交付履约保证金 50万元已抵扣为丙建筑公司的管理费。因工程款支付未到位,李某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了举报,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工程款。 2. 问题 (1) 在本案的工程承包活动中有哪些违法行为? (2) 政府主管部门应对哪些单位进行处罚,如何进行处罚? (3) 在本案中,哪些合同是无效的,李某的工程款应由哪些单位承担责任? 施工许可、承发包场景 甲建设单位将宾馆改建工程直接发包给乙施工单位,约定工期 l0 个月,由丙监理公司负责监理。甲指定丁建材公司为供货商,乙施工单位不得从其他供应商处另行采购建筑材料。乙施工单位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为完成施工任务,招聘了几名具有专业执业资格的人员。在征得甲同意的情况下,乙施工单位将电梯改造工程分包给戊公司。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改建工程顺利。 根据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完整版)项目管理办法(分公司实施细则)

股份公司施工项目管理办法 (分公司实施细则)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项目经理部的组建 第三章项目风险控制与过程管理 第四章项目成本、结算与资金管理 第五章项目审计与项目终止 第六章项目管理绩效考核与评价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筑业市场变革的要求,创新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模式,提高公司施工项目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促进项目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保持企业可持续发展。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科学合理分配企业利润、延长企业价值链的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承接的工程造价3000万元以上的总承包工程项目或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专业承包工程项目。特殊工程项目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确定亦适用本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主要编制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青建集团股份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青建集团股份公司《项目管理制度汇编》(B版)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实现项目目标为核心,强化公司对工程项目全过程风险控制和目标管理,实现项目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提高整体管理水平。公司对施工项目实行权责分明、管理严谨、流程科学、尊重客观、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制度。公司对施工项目的一次性组织管理机构(项目经理部)的运行风险、成本结算、工程进度、合同履约、质量安全、现场文明、客户服务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服务、指导、监督、管理和控制。

杭州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杭州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市建委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1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建设部《关于加强区域重大建设项目选址工作,严格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许可制度的意见》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杭州市市区范围内(不含萧山区、余杭区)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依照本细则的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非住宅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再进行装修装饰的,按照《杭州市建筑装饰工程管理办法》的规定,向所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城镇居民私房修建翻建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二、市建委是本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各区建设局和开发区管委会对本机关核准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三、建设单位申请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文件。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实施拆迁的,其拆迁进度应符合施工要求。 (四)到位资金证明。建设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五)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六)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不招标的提供施工交易单、工程监理备案表。 (七)施工、监理合同。 (八)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书。 (九)银行出具的工资保证支付账户存款凭证,工资保证金额按工程合同价格的2%确定,各施工企业工资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十)合同价格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提供工程建设合同担保证明。

建设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模式实施方案 EPC总承包模式(又称交钥匙模式),是设计-采购-施工(Engineering,Procurement and Construct)一体化的承发包模式,是一种包括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直至竣工移交的总承包模式。其首先由建设单位作为业主将建设工程发包给总承包单位,然后由总承包单位承揽整个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建设单位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的承发包模式。 EPC总承包模式是当前国际工程承包中一种被普遍采用的承包模式,也是在当前国内建筑市场中被我国政府和我国现行《建筑法》积极倡导、推广的一种承包模式。这种承包模式已经在众多房地产开发、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中被采用。 一、EPC总承包模式的渊源及特点 (一)渊源 “EPC”是“设计、采购、施工”的三个英文单词第一个英文字母的缩写。这一模式的规范运作程序源于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1995年出版的《设计—建造总承包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1999年出版的《设计、采购和施工合同条件》以及《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等国际工程承包普遍使用的合同范本。 EPC总承包模式的基本特征是通过与传统的“设计-采购-施

工”各个环节相分离的建设工程承包模式的比较,并通过这种比较优势体现出来的。 (二)特点 参照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设计、采购和施工合同条件》(99年版)国际工程承包通用合同范本,EPC总承包模式与传统承发包模式相比,主要具有以下几个显着特点: 1、单一的权责界面,法律关系清晰、责任主体明确。 在传统承发包模式中,业主不仅与施工单位存在施工合同关系,还与设计单位存在设计合同关系,与甲供货物的供应商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而在EPC总承包模式中,业主的合同相对方只有总承包商一方,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由总承包商一方全部承揽。因此,在EPC总承包模式下,法律关系简单,合同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明确具体,总承包商必须对最后交付的建设工程承担百分之百的法律责任。 2、工程的系统整合,目标统一明确、各个环节统筹优化。 传统的承发包模式,缺乏对设计和施工内在联系和规律的研究和认识,完全忽视设计与施工的有机联系并将其截然割裂开来,将设计、施工进行平行发包,客观上造成设计者站在单纯设计的角度上考虑问题,而不是站在整个项目的立场上全面考虑问题,往往因设计不考虑工期和造价,且设计与采购、施工完全脱节,不可避免地会导致采购和施工的返工,导致延误工期、提高造价,从而使工程项目的整体目标无法实现。而在EPC模式下,由总承包商承揽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在确保工程整体目标实现的同时,把优化设计、合理采购及文

招投标管理制度办法及实施细则

招投标管理制度办法及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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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1、为规范公司的招标活动,加强公司对招标工作的管理,确保合理的工 程投资,保证开发项目的质量、工期等要求的前提下,以合理降低开发成本选择最满意的投标单位,提高企业的投资效益,维护招标单位的权益。 根据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开发项目的施工、材料设备、监理等的招标活动。 3、招标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和 地方现行法律、法规,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社会信誉和合理低价等因素选择。 4、公司相关部门或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 其它方式规避招标,严禁将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供方或将项目肢解分包。 第二章职责、权限及工作程序 1、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是公司招标活动的领导机构,对总经理负责,行使 以下主要职责:A、确定招标方式。B、审定招标计划和招标文件。C、确定单价合同、总价合同或其它合同形式。D、确定投标单位。E、确定评标专家组人数及其成员(法规另有规定除外)。F、评定中标单位。 2、工程部及综合部是各项业务招标工作的主办部门。主要职责或招标工 作程序如下:A、协助代理机构发招标邀请或公告。B、资格预审。C、协

助并审核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D、协助并审核编制标底或工程量清单。 E、协助代理机构组织标前会、答疑及现场勘察。 F、协助代理机构组织开标、评标、决标。H、办理有关中标手续。L、招标备案。

住建部51号令工作细则附表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 抽查文书式样 供各地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参照、细化的文书式样共10份,包括: 1.《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2.《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3.《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4.《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 5.《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6.《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7.《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 8.《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不予备案凭证》 9.《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复查结果通知书》 10.《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复查申请表》 另附填表说明。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工程名称:(印章)申请日期:年月日 (背面有正文)

特殊建设工程情形: (一)总建筑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总建筑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总建筑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总建筑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七)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八)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九)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十)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十一)设有本条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情形的建设工程; (十二)本条第十项、第十一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细则(精编版)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工作实施细则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细则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一、总则 1.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__]4号), 住房了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建安办函{20__]14号)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肃省建筑安全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甘建工[20__]408号)文件精神, 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规范指导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防范重大事故的发生, 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 2.凡在......市范围内从事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等有关活动的施工企业均应遵守本办法。 3.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 总承包企业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并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及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分包企业必须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建设单位实行专业平行发包的, 应当纳入总包管理。 4.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实施安全验收检查、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帐, 及时上报生产安全

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河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 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全省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18号令)、《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全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工程开工前应当依照本细则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相关建筑活动的责任主体,都必须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应当按照本细则规定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一)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二)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包括城市道路、桥梁、广场、隧道、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三)依法单独发包的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四条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颁发的统一管理工作,并建立全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为施工许可管理提供信息化工作平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颁发的统一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实行属地管理,由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可向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 第六条应当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在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不得开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肢解建筑工程项目,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 本实施细则所称开工,是指施工单位按照建筑工程施工

违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规模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第三十五条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第四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四十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六十九条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对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条件的单位颁发该等级资质证书的,由其上级机关责令收回所发的资质证书,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八条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限定发包单位将招标发包给指定的承包单位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五条本法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跟建筑法跟民法

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之 建筑法和民法 一、法律部门 (一)我国的法律体系包括下列法律部门 1.宪法 2.民法 包括合同法、担保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婚姻法等。 3.商法 包括公司法、保险法、票据法等。 4.经济法 包括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税法等。 5.行政法 6.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包括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等。 7.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8.刑法 9.诉讼法 二、法的形式——法的效力等级 (一)宪法——全国人大 (二)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法 (三)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 (四)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地方××条例 (五)行政规章——国务院各部委以及地方政府××地方××办法、规定(六)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 (七)国际条约 (八)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特别行政区法 2Z201030民法 一、民法概论 二、民事法律关系 三、民事法律行为 四、代理制度 五、债权制度 六、物权制度(重点) 七、知识产权制度 八、诉讼时效制度 一、民法概论 民法主要包括5部法《民法通则》、《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物权法》。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规范调整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包括人身

关系与财产关系。它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它包括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 二、民事法律关系 1.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 2.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 3.民事法律关系的终止 1.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3+4+2): 3个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4个客体:财、物、行为、非物质财富 2种法律关系内容:民事权利、民事义务 (1)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①自然人 自然人包括公民、外国人以及无国籍人。 自然人的3种民事行为能力: 第一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16) 《民法通则》第11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二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部分精神病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又称为限制民事能力或部分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通则》第12条第1款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第三类:无民事行为能力(10+部分精神病人) 《民法通则》第12条第2款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民法通则》第13条第1款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②法人 法人成立具备的4条件: 第一,依法成立; 第二,有财产或经费; 第三,有名称、机构和场所; 第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包括:财、物、行为、非物质财富。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权利和义务 2.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 (1)主体变更 ①主体数目变化

建筑法规概述

《建筑法规概述》 《建筑法规概述》是以《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主线,结合其他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司法解释,特别是《建筑法》颁布以来的相应法规,对我国建筑法律制度作了简明而全面的论述性解释,对违反建筑法律法规应负的法律责任也作了必要的阐述。 《建筑法规》是建筑工程专业的一门专业课。主要讲授:建设法规概论、建设许可法规、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法规、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法规、建设工程合同法规、建设工程监理法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规、建筑装饰装修法规、建筑法律责任等内容。 《建筑法规概论》课程的特点表现为:(1)跨学科性。建筑工程法规课程的内容涵盖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涉及建筑企业的资质、工程的承发包、工程合同、工程监理、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及装饰装修等领域。(2)综合性、系统性。建筑工程法规是一种涵盖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所有法律环节和内容的综合,具有系统性,因此,建筑法规概论课程的教学应能使学生掌握建筑法规、遵守建筑法规并在解决建筑工程实际法律问题的综合基本素质与能力方面获得较为全面、系统的训练。 近五年来本课程的教学队伍积极开展教研活动,其涉及领域主要包括:课程教学内容的更新,课程教学模式的创新,教材建设,实践性教学环节改革与创新等。提出的教改项目和措施:实施开放式教学;注重实践性教学。 在2003年,在我院精品课程建设中,《建筑法规》作为建筑工程专业的精品课程被评为院精品课程。专家对该课程的建设状况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一、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 1.多种教学方法灵活使用的形式与目的 在教学过程中,除教师以课堂讲授方式进行理论教授教学外,还采用了课堂讨论、播放教学录像、参与具体的工程事件或问题的解决、聘请校外专家针对课程教学内容举行专题讲座和参与课堂教学等辅助性教学方式,以增强学生发现、分析、研究、解决工程实际问题和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开拓学生的思维和视野,了解国内外工程领域的法律法规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动态。2003年建筑工程专业学生在进行暑期生产实习和专业实习时,均根据实习大纲的要求,采用由土木系组织、教师带队的方式深入实际的工程项目工地,联系实际进行教学活动,取得了比较好的教学效果。 2.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与教学改革 在教学过程中,任课教师积极采用多媒体技术进行教学。 我院土木系一贯重视教学改革,目前,作为教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系正在组织编写全新的《建筑法规》教材,学院正在开发建设基于网络的数字化建筑法规教学平台。二、教学改革及教学成果 ◆ 教学队伍教研活动涉及的领域: 近五年来本课程的教学队伍积极开展教研活动,其涉及领域主要包括:课程教学内容的更新,课程教学模式的创新,教材建设,实践性教学环节改革与创新等。 ◆ 提出的教改项目和措施: 本课程的教学队伍在教研活动中提出了基于建设项目 管理全过程组织课程教学的指导思想,在该思想的指导下探索出了创立新的建筑课程教学法规模式的教改项目。该项目旨在教学过程中将建设项目管理全过程的主要管理环节及 其所涉及的建筑许可、工程承发包、工程招投标、工程合同

《建筑法规》教学大纲

黑龙江东方学院 《建筑法规》教学大纲建筑工程学部建筑学专业教研室

精选文库 《建筑法规》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0313011 适用专业建筑学专业(建筑装饰设计方向)学分:_1 总学时24 (理论学时24 ;实践(实验)学时:_0_) 课程性质: 专业任选课 、课程简介: 《建筑法规》课程以现行《建筑法》为基本依据,结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 行政规章展开论述;以法学原理作为指导,按照建筑工程建设的顺序依次论述。 、本课程的目的任务 建筑是凝固的音乐,音乐是流动的建筑。在房地产业中,建筑业是其中的一 个有机组成部分;在房地产开发中,建筑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在房地产法中, 建筑法是其中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房地产市场的和谐运转和健康秩序的维持离 不开健全的房地产法制建设。本课程开设的目的在于运用所掌握的建筑法规规范 建筑工程建设,促进和保护建筑业的发展。 三、本课程与其他课程的关系 《建筑法规》课程是建筑学其他课程的辅助课程。 四、本课程的基本要求 以《建筑法》为依据,系统掌握贯穿于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法律制度,包 括建筑许可、建筑工程的发包与承包、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的施工、 建筑工程的监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等。并在具体问题 学习中,理解其中所体现的民事、经济、行政、刑事法律关系。 五、课程内容 1.理论教学内容: 绪论(2学时)重点:法学基础理论 难点:理解法学基础理论 内容:法学基础理论,包括主体要素、行为要素,特别是合同在形成及履行 过程中的法律问题。了解第一章建筑法概述(2学时)

精选文库 第三节 建筑施工合同的内容。 第六章建筑工程的监理 重点:法学基础理论 难点:理解法学基础理论 第一节建筑立法概况、建筑法律关系 了解 第二节 建筑立法的发展过程; 了解 第三节建筑法律关系及其构成。 掌握 章建筑许可 (4学时) 难点: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的范围 第一节 建筑许可概述;建筑施工许可制度;建筑活动从业资格制度 了解 第二节 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的范围及申请许可证的条件 掌握 第三节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及从业要求。 掌握 第三章建筑工程的发包与承包 (4学时) 重点:建筑工程的招标与投标的相关内容 难点:准确掌握国招标与投标相关知识 第一节 建筑工程的招标与投标;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了解 第二节建筑工程招标的范围、方式及程序; 掌握 第三节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效力。 掌握 第四章 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 (4学时) 重点: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问题 难点:掌握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相关问题 第一节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者资格管理制度;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掌握 第二节 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 掌握 第五章建筑工程的施工 (2学时) 重点:建筑施工合同的内容 难点:熟练掌握施工合同的内容 第一节建筑施工企业;建筑施工合同 掌握 第二节 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申请与审批。 掌握 掌握 (2学时) 重点:建筑施工许可制度 第

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模式的实施细则及实施方案

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模式的实施细则及实施方案EPC总承包模式(又称交钥匙模式),是设计-采购-施工(Engineering,Procurement and Construct)一体化的承发包模式,是一种包括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直至竣工移交的总承包模式。其首先由建设单位作为业主将建设工程发包给总承包单位,然后由总承包单位承揽整个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建设单位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的承发包模式。 EPC总承包模式是当前国际工程承包中一种被普遍采用的承包模式,也是 在当前国内建筑市场中被我国政府和我国现行《建筑法》积极倡导、推广的一种承包模式。这种承包模式已经在众多房地产开发、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中被采用。 一、EPC总承包模式的渊源及特点 (一)渊源 “EPC”是“设计、采购、施工”的三个英文单词第一个英文字母的缩写。这一模式的规范运作程序源于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1995年出版的《设计—建造总承包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1999年出版的《设计、 采购和施工合同条件》以及《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等国际工程承包普遍使用的合同范本。 EPC总承包模式的基本特征是通过与传统的“设计-采购-施工”各个环节 相分离的建设工程承包模式的比较,并通过这种比较优势体现出来的。(二)特点 参照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设计、采购和施工合同条件》(99年版)国际工程承包通用合同范本,EPC总承包模式与传统承发包模式相比,主要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关键词】建筑工程;图纸会审;质量管理; 1.1做好“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工程施工的纲领性文件,即指导拟建工程从施工准备到竣工完成的组织、技术、经济的综合性文件,是现场施工活动实行科学施工管理的一个法规。因此,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按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施工条件和施工要求进行研究。对人员、资金、材料、机械设备和施工方法进行科学地、合理地规划安排,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以便更好地做好工程的施工工作。 1.2实施质量责任制 为实现工程质量目标,成立了由项目总经理统一领导部署的项目经理部,由总工程师协调工程施工质量工作,下设技术部和质检部,具体负责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工作编制了《质量计划》、《质量质量保证措施及实施细则》和《质量管理制度》,将质量责任层层落实,以质量管理制度规范质量管理、规范人的行为,使施工质量管理措施有计划、有序和规范化地实施。

1.3严格进行图纸会审 图纸会审目的在于发现,更正图纸中的差错,对不明确的设计意图进行补充,对不便于施工的设计内容协商更正。会审的要点在于:设计是否符合施工技术装备条件,如需要采取特殊措施时,技术上有无困难,能否保证安全施工;设计计算的管线品种、规格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建筑、结构和设备安装各专业有无重大矛盾。各种外部管道、电缆、电线同建筑物内部各专业图是否衔接一致;管口相对位置、接管规格、材质、标高是否一致等。审查出来的问题经建设(监理)、施工、设计三方洽商,由设计单位修改,建设(监理)单位向施工单位签发联系单才有效。 1.4材料采购环节的控制 国家《建筑法》明确指出:“用于建筑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质量标准”。因此,要把住“四关”,即采购关、检测关、运输保险关和使用关。建筑工程项目质量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原材料质量的优劣。假冒伪劣建材对工程质量可直接造成严重伤害。为此,应严格检查施工单位进场的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出厂证明、技术合格证及质量保证书及技术鉴定文件等,必要时还需要进行抽检或试验。建筑材料应重点检验的内容:钢筋的出厂证明书、试验报告单,钢筋级别、种类、直径及锈蚀情况,必要时抽样送检;水泥的出厂合格证、出厂日期、进场试验结果报告以及品种和标号,骨料除按设计的规

建筑法规对于建筑市场的作用

建设法规对于建筑市场的作用 摘要:本文通过对于分析建筑和法律的关系、我国建筑业的一些混乱现象以及通过出台《建筑法》对于这些现象的约束作用体现了建设法规对于建筑市场的规范作用,并与结尾处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发挥建筑法规的作用重在执行。 关键词:建筑法规转包承包工程拖欠款建立制度诚信执法 一、引入篇:建筑和法律的相互关系 说到建筑的美,人们常常以“建筑是凝固的音乐”一语冠之,但是建筑本身却并非凝固之状态,建筑的存在,建筑的功能,以及建筑的审美,在更高的层次上具有自身的精神向度,呈现出一种四维空间复变的态势,一种拓扑结构。建筑艺术随着人类认识水平的提高,不断地获得新的生命。这种凝固中的运动价值与法律的价值有着惊人的相似。篆刻在黑色玄武岩上的《汉谟拉比法典》距今已有2700多年,但是如今的法学教育和研究中我们依然对于这部人类早期的行为规范赞赏有佳。建筑与法律都在实践与研究中获得了新的生命,不断地更新、超越和创造自身的价值之维。在现代社会里,法律更是在建筑市场中记着不可估量的监督和规范作用,协调整个建筑市场的有效运转,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现实篇:我国建筑市场混乱现象严重 一段时间以来,由于市场的不规范和缺乏明确的法律制度,建筑领域里的每一个环节都存在着严重危机: (一)无序的挂靠,转包及承包不合法。在中国,很多时候都讲究“社会关系”,加之建筑市场呈现“僧多粥少”的现状,便更加容易滋生出腐败的温床,建设方往往以“恃权压人”,在招投标过程中乱用发标权,利用对施工单位压级压价,提出垫资施工等不合理要求;其次,建设方在承发包过程中往往“层层剥皮”,收取“介绍费”、“中介费”,违法分包“管理费”,大量工程款被揣到个人腰包里。不仅使得整个建筑市场变得混乱而无序,而且使得工程质量也难以得到保证,造成重大的事故隐患。 (二)工程款拖欠现象十分严重,施工企业在建成一座座高楼大厦的同时,往往因为建设单位拖欠奇绝工程款而深深困扰,从而给本来已经经济十分紧张的施工企业雪上加霜。最后使得民工受罪:“没有资金争着上,有点资金全面上,有了资金也不给,逼着企业先垫上”,层层经济压力最后转移到了民工身上,这是造成民工工钱被拖欠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由于我国的监理制度起步比较晚,工程监理单位更是存在着很多的问题,首先建立市场也呈现僧多粥少的局面,建立单位的无理性膨胀,后果则是建设监理公司的质量下。在这种情况下,竞争的激烈就不言而喻,很多成立的监理公司承揽不到业务又必须要承揽业务产生了不正常的竞争,过低的报价又使得监理的质量得不到保证。同时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缺乏信任,缺乏配合,使监理工作难上加难。另外监理工程师队伍年龄偏大和监理行业中的地方保护主义盛行等问题的解决也是迫在眉睫。 面对以上众多问题,如何建立严格的法律责任体系和制裁体系尤为重要。怎样才能在我们特有的中国特设的社会主义道路下找到一条同样有中国特色的建筑市场规范道路呢?显然,这是国家领导和建筑行业的精英们共同关注的话题。《建筑法》则对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解决篇:《建筑法》的出台对于建筑市场的规范作用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

(建筑工程设计)山东省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实施细则

山东省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审查管理,规范审批、审查程序,提高工程质量,节约投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其相关活动的部门和单位,均须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初步设计是指有关单位和工程技术人员,在工程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进一步认证项目在技术上和经济上的科学性与合理性,编制设计文件以便取得最大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重要的基本建设活动过程。 第四条凡是中型及以上的建设工程,均应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技术复杂、政府投资或者备案立项的小型建设项目和利用世行贷款、亚行贷款、国债资金的小型建设项目应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分期建设的按立项核准及规划审批等相关文件确定;技术简单的小型建设项目可以方案设计代替初步设计文件。 建设工程项目具体划分标准按照现行国家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标准执行。

第五条各级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管 理工作。初步设计实行分级审查管理制度。 省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下列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审查与管理: (一)审批政府投资或者备案立项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 (二)审批管理市政工程:利用世行贷款、亚行贷款、国债资金的建设项目;大中型城市供水、排水、煤气、供热、道路、桥梁、地铁、垃圾处理等市政工程。 (三)审查管理建筑工程:单体在8万平方米以上、高度超过100米的民用建筑工程;超限建筑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含地下空间)工程。 其他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由各设区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组织审批、审查管理。具体管理细则由设区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六条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原则 (一)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规划、用地、环保、消防、人防、抗震、卫生、绿化和节能等要求和批复。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 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 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 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

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四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七)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建筑法》中对于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有哪些规定

《建筑法》中对于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有哪些规定 1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2 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3 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4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5 建设单位应当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6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一)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二)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三)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四)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形。 8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并依法接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 9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10 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11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2 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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